公司无忧网 > 公司运营 > 营业执照
栏目

公司营业执照要年检吗(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09-21 08:53:02 热度:2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公司营业执照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公司营业执照要年检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公司营业执照要年检吗

【第1篇】公司营业执照要年检吗

相信曾经有不少企业对这一问题于公司年检都存有疑问,一般而言,年检的范围主要是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变化情况、出资合作情况、对外投资情况、设立分公司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

公司年检是什么意思

不过,伴随着近年来工商制度的改革,如今企业年检已正式被企业工商年报公示制度所取代。也就是说,如今企业已无需再进行年检,而是应按照政策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按时完成工商年报公示工作。

工商年检公示填报内容

具体来说,其主要包括:

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主营业务活动、从业人数、通讯地址等一系列信息(可按营业执照上面的信息填写);

2、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是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按照公司章程填写即可。实缴出资额及时间指实缴出资额及实际缴纳时间。

3、网站或网点信息。没有可不填,但有的话一定要据实填写。

4、股权变更信息。需要注意的是,股权变动信息以实际交割日期为准。实际交付日期不在年度报告年度内的,应填写企业即时信息,单独公示股权变更信息。

5、对外投资企业。没有可不填,有的话填写投资企业信息即可。

6、资产状况信息。在这里,你只需要填写企业年报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每一项的最后数字。其中,税收总额是指企业年度报告中缴纳的全部税款,但不包括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资产状况信息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对外公示。

7、对外担保信息。本页填写的对外担保信息通常包含在企业签订的担保合同中。

8、党建信息。没有可不填。

9、社保信息。需填写信息包括: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等信息。

10、海关信息。非海关主体,海关信息可不填。

工商年检公示办理流程

该流程大致为: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第二步:登录。共有两种登录方式,分别为:(1)采用“工商联络员登录“方式,未注册的需先进行“企业联络员注册”,若注册信息发生变化需先进行“企业联络员变更”;(2)采用“数字证书登录”方式。将ca证书插入电脑,填写登录密码,进入登录页面;

第三步: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

第四步:进入填报页面。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完毕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第五步: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点击“添加”,在弹出的页面输入信息,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第六步:填写“资产状况信息”,相关填写数据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上,注意数据转换,填写完成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第七步:填写“党建信息”,输入和选择党员情况,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第八步:填写“社保信息”;

第九步:预览并公示。检查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在弹出页面点击“确定”,年报公示完成。

【第2篇】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如何办理

分公司注册流程?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成立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3.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登记流程

1.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填写登记注册书;

3.提交登记文件、证件,受理后按约定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登记所需资料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2.指定(委托)书(表格)

3.股东会决议

4.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最后领取营业执照后办理开户税务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登记注册手续。相关工商注册税务问题欢迎留言交流加关注

【第3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司类型,在司法实践中,常因权利人欲突破股东对公司的有限责任之原则规定而将股东列为被告引发纠纷。现笔者试就几种常见纠纷情形及规制原则总结如下: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承担举证责任,这是基于法律规定而对举证责任进行的分配。

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权利人基于这条规定将股东列入被告而引发股东参与诉讼的情形在股东涉诉案件中占比较高。

在2005年修订《公司法》时,立法者基于节约创业成本、繁荣市场经济的考虑,增设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对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一直延续至今。立法者之所以作出这种制度安排,从公司治理结构上看,是因为公司股东只有一人,缺少其他股东与之相互制约。这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有利于规制股东侵犯公司利益或利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侵犯第三人利益。有观点认为这种制度安排突破了公司法中股东责任有限性的基本原则。实际上,这种制度仅涉及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并未突破股东责任的有限性。只要股东能够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则其就不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仍然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一)股东举证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难度较大。自然人、中小企业作为唯一股东参与诉讼时,往往因举证不能而承担连带责任。如何举证证明股东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是唯一股东作为被告应诉时面临的一大难题。通过检索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网显示,一人公司股东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例屈指可数。

判断一人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是否混同,主要审查公司是否建立了独立规范的财务制度,财务支付是否明晰,是否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等。

唯一股东作为被告,应重点提交如下证据:

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注: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因此,该财务会计报告是作为被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其股东必然保存的文件资料。被告选取哪段具体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提交法庭,应根据案件需要予以确定。

2、验资报告,证明股东对公司的出资到位。

3、公司和作为法人股东的财务制度、营业执照、章程、董事会决议等,证明公司和股东分别建立了独立的财务制度,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4、公司银行账户流水,证明公司与股东的财务流水情况。

如果是上市公司作为股东,其财务体系和每年的审计报告都将接受证监会的监管,拥有规范的财务制度一般自不待言。如果是中小微企业或自然人作为股东设立的一人公司,其财务支取制度未必已经建立健全。股东则可能因举证不能而承担不利后果。

有裁判观点认为,作为一人公司的股东,仅需就其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提供初步证据,如权利人无反驳证据,则视为一人公司股东完成了举证,这种观点降低了股东作为被告的举证标准,属于对股东方有利的观点。在司法实践中,前述观点具有较大争议。

(二)几种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情形。

1、由夫、妻二人作为股东或由全部、部分家庭成员共同作为股东设立的公司应视为一人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观点认为,公司设立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公司工商登记备案资料中没有夫妻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协议,根据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的规定可以认定,公司的注册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司的全部股权属于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应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这样,公司的全部股权实质来源于同一财产权,并为一个所有权共同享有和支配,该股权主体具有利益的一致性和实质的单一性。另外,夫妻双方利益具有高度一致性,亦难以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夫妻共同财产容易与公司财产发生混同,从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综上,夫妻公司与一人公司在主体构成和适用规范上具有高度相似性,将夫妻公司认定为实际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并无不当。【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熊少平、沈小霞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再审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再372号】

同理,由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为股东而设立的公司,其认定标准与规制原则与夫妻公司一致。

2、名为多人持股的公司而实为一人持股的公司应被认定为一人公司。

在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辽源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与吉林省夏兴有机生态生物高科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健康产业综合大市场有限公司、夏中军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17)吉04民初33号】一案中,法院认为,夏中军自认夏兴集团下属全部企业均为其一人所投,登记股东均为挂名股东。由此可见,夏中军为夏兴高科、健康产业实际上的唯一股东。二公司实际均为夏中军投资的一人公司,夏中军为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其未能举证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即应当承担对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

3、大股东与其他股东相比持股比例悬殊的情况下,公司亦可被认定为实质的一人公司。

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余晓平、江盛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案号:(2021)浙0109民初22408号】中,法院以被告两股东持股比例悬殊为由,认定被告公司为实质的一人公司。“另查明,怡诚公司由两个股东投资,方怡占股99.9%。本院认为,……方怡在怡诚公司的持股比例过于悬殊,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可以认定为实质的一人公司……”据此可以看出,如果股东之间持股比例悬殊,某一股东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公司股东的意志体现为是控股股东意志,则该公司亦可能被认定为实质的一人公司。

在司法实践中,若多人持股的公司最终被认定为实质的一人公司,则其股东之间一般都存在某些特定关系。如夫妻关系、家庭成员关系或其他亲友关系。据此亦可看出,判断公司是否属于一人公司,除通过对股东人数进行形式审查外,针对股东人数为复数的公司,还应以股东的意志和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为标准进行实质审查。这也将对原告的举证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二、发生股权转让情形后,原股东、继受股东对发生于原股东持股期间的债务是否负有举证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以免除其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形分析。

(一)债务发生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存续期间并延续至变更后的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形。

因债务发生于某一自然人或法人作为唯一股东持股期间,如股东不能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发生了股权转让后,变更后的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仍应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原股东若无免责情形不能免除责任承担。作为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继受者,只就其财产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二)债务发生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存续期间并延续至原股东将公司股份全部转让于新的某一自然人或法人持股的一人公司的情形。

因为公司经营的延续性,债务将顺延至新的继受股东经营公司期间。在这种情况下,原股东及继受股东,均有义务举证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否则,即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债务发生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期间并延续至变更后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形。

因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并无义务主动举证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在无其他特殊情况下,债务将顺延至变更后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时,继受股东作为唯一股东,仍有义务举证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否则,即应承担对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

由前述分析可知,股东是否负有举证义务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认定标准在于其是否曾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持有股份。

三、在特定情形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亦可为其股东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不能举证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法律的直接规定。反之,公司不能举证证明其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时,是否应对股东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无直接法律依据。通过检索最高人民法院的多个判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施皓天与珠海霖阳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常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案:案号为(2021)最高法民终1301号】显示,在承认存在不同意见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基于无直接法律规定作为依据转而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原理和规避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治理缺陷的角度出发,认为只要存在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的情况,则两者即应互相承担连带责任。换言之,只要证明股东设立了一人公司,即应推定公司法人人格与股东人格混同,而由公司或股东对两者人格混同举证反驳。如一人公司或其股东举证不能,则即应承担连带责任。据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不能举证证明其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时,亦应对股东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写在最后的话

目前,公司法即将迎来再次修订。从流出的修订草案可以看出,立法者已经取消了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专门规定,包括现行公司法第63条“一人公司股东如不能举证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现行公司法第63条这项制度设计的精妙在于平衡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及基于公司唯一股东必然失去内部权力制约的先天缺陷。如这一制度被取消,有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显然将变为理论界和实务界一个即将面对和值得探讨的问题。

(曹俊峰,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第4篇】分公司营业执照变更地址

作为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相比子公司而言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作为总公司的一部分,分公司收到的约束和监管比较多。而由于业务需要和税务筹划的问题,分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几率也比子公司要高不少。

今天我们就说下分公司变更注册地址需要的材料和疑问

一、变更分公司注册地址需要的材料

1)母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文件;

2)分公司原营业执照;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新地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5)申请人身份证明;

6)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变更分公司注册地址的疑问解答

1、是否需要重新办理资质?

不需要,分公司并非独立经营,所以只要母公司有相关资质,那么分公司就不必重复办理。

2、异地设立分公司会有什么区别?

异地设立分公司,需要母公司先通过异地设立分公司的决议,然后去分公司所在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需要母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任命书等等),流程与一般注册公司流程一样,不过分公司注册成功之后,还需要回到母公司所在工商部门备案。

【第5篇】木业公司营业执照

为进一步助力木业产业发展,临沂市兰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落实《任刚书记在全市木业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同向未来·亲清领企办”一线服务企业活动,全力提升木业产业审批服务效能,以实际行动助推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实行“园内办、帮代办”。在兰陵低碳经济集成产业园成立了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委派了1名业务骨干在中心和园区帮扶企业手续办理,与园区管理方和建设方一起制定项目节点计划,协调解决问题困难,通过帮办代跑方式协助企业办理各类审批手续,保障项目建设进度。例如,兰陵低碳经济集成产业园浸渍纸项目,通过“代跑”的方式推进审批手续办理,审批提速60%。

实行“网上办、上门办”。针对新开办的木业产业企业,安排专人指导进行网上申报、优先审核,依托“一网通办”系统、爱山东app等平台,运用电子执照、电子印章等数字技术,赋能审批,实现企业营业执照“全程网办”,并落实“惠企大礼包”赠送政策,减少木业企业准入前的成本支出。同时,依托沂蒙红色“81”审批服务队及“企业秘书”,开展木业产业“上门”服务,负责协助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立项、环评等手续,变“开门办事”为“上门服务”,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实行“并联办、省心办”。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合并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完善编制新的木业产业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和申请材料,最大限度压缩项目审批时限,节约企业成本。对建设中的木业产业项目,前期评估评审推行联合评审、“多评合一”,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行“提前预审、联合验收、限时办结”,提高项目验收一次性通过率。积极协调住建、供电等部门,对木业产业入驻园区的水、电、气、网、暖、通信等基础设施实行集中报装,从源头上降低企业报装重复开挖、管线冲突等问题,减少了施工次数和持续时间,为企业减负,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鲁网

【第6篇】物资回收公司营业执照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2007年3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7年第8号发布 根据2023年11月30日商务部令2023年第1号《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

第五条 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二章 经营规则

第六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工商注册登记后,通过省级共享平台将企业信息共享给各相关部门。

第八条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 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第十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一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巡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确属赃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再生资源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

第十三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从事旧货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再生资源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与居民、企业建立信息互动,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公安机关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建设、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

第十六条 商务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国范围内再生资源回收的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具体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其他具体措施。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设置负责管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工商、环保、建设、城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具体情况,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包括社区回收、中转、集散、加工处理等回收过程中再生资源停留的各类场所。

第十八条 跨行政区域转移再生资源进行储存、处置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

第十九条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性组织,履行如下职责:

(一)反映企业的建议和要求,维护行业利益;

(二)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自律性规范;

(三)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主管部门委托,进行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

(四)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回收标准。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应当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条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予以处罚。

凡超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三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二款规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进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发现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而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或屡教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侵害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生产性废旧金属”,是指用于建筑、铁路、通讯、电力、水利、油田、市政设施及其他生产领域,已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的金属材料和金属制品。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工商、环保、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客观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第7篇】公司营业执照办理多少钱

第二步:提交材料办理公司执照

1、公司名称核准通过后准备好各类表格、申请书、证件、证明等相关资料(材料下载可以通过中讯财务网站下载或咨询获取)

2、所有材料准备好由相关当事人亲笔签字盖章,签字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字迹工整。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信息表

3、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表

4、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5、财务负责人信息表

6、联络员信息表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8、房 屋 租 赁 合 同

9、股东会决议(执行董事,监事)

10、执行董事、监事新章程

11、执行董事聘任经理的文件

12、指派文件

13、法人、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联络员等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人可以兼多个职务)

3、将所有注册公司所需要的材料准备好后提交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注册登记窗口的办理登记人员

4、办理营业执照(如经营项目有涉及到许可审批的需要按照许可审批要求办理登记)

5、领取营业执照核对营业执照信息是否正确

6、看让提醒其它需要提前准备的信息:如果成立的公司有特殊要求需要验资报告的,需要拿到名称核准通知书后到银行开设验资账户,然后把注册资本以投资款的形式存进银行,并索取对账单、进账单、询证函等,然后出具验资报告。

7、工商登记方式

第一种公司注册登记方式:通过网上登记注册系统提交相关资料,然后审核通过后领取营业执照

第二种核公司注册登记方式:通过准备好以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事窗口申请公司注册登记办理。

8、工商登记时间:根据每个区域及审核人员等的不同,时间从1天到10天的都有(看让办理有时候当场就可以领取),一般时间为3-5天左右。

9、工商登记注意事项: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容易出现材料错误、签字错误、经营范围填写不规范、身份证有效期过期、注册场地有问题等相关问题、为节省大家的时间、请务必多检查、多咨询、自己没时间去办理的可以委托嘉兴中讯财务有限公司进行全程办理。如果自己去办理的也可以随时咨询中讯财务的办事人员,以便节省您的时间。

(文章来源:中讯财务)

【第8篇】旅游公司营业执照

申请旅行社许可证需要信息: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章。

2、法人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导游证原件、对应三名导游的身份证复印件、三名导游的转出证明。

4、2寸白底照片及法人、经理、会计师简历。

5、注册资本不得小于30万。

6、质保金20万存款证明。

办理旅行社业务许可证,涵盖: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旅行社服务。

旅行社营业执照办理流程为:

1、须有一家旅行社。旅行社一般分为两种:国内旅行社和国际旅行社。国际旅行社不能直接办理。须先成立国内旅行社。然后经营时间两年以上,两年内没有投诉或事故,可以申请国际旅行社。

2、注册资本要求国内旅行社30万,国际旅行社150万。

3、经营范围要求国内旅行社要求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国际旅行社除了前两项外,还须有出境旅游业务。

申请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的流程:

1、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三项基本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许可的,发给申请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凭《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2、旅行社许可证取得经营许可满二年,未因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或者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3、申请出境旅游业务,应当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旅行社应当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凭换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9篇】公司营业执照能贷款吗

企业贷款是不需要抵押担保的。

企业成立满两年以上,经营一年以上。

年龄:18-60岁。

申请人:法人股东均可申请。

利息:月息3.3厘起。

还款方式:先息后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纳税等级:abm。

年纳税金额:1万以上。

纳税时间:一年以上。

纳税要求:一年内无税务逾期,以滞纳金为标准。近3个月至少有一次纳税记录。

征信:无当前逾期,征信一年内无5个1,两年内无连3累6。查询半年内贷款审批次数小于6次。

涉诉:申请人是原告一般可以申请,如果案件是民间借贷纠纷的话是不可做的,合同纠纷等是可以的。公司无行政处罚,税务处罚等。

资料:身份证,营业执照,实名手机号,银行卡

【第10篇】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

营业执照91代表企业,营业执照92代表个体工商户。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构成

1、第一部分(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例如,工商三个用 9表示,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可使用相应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2、第二部分(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登记管理部门根据管理职能,确定在本部门登记的机构类别编码。例如,工商部门可用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

3、第三部分(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注册时由系统自动生成,体现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及其登记管理机关所在地,既满足登记管理部门按地区管理求,也便于社会对注册登记主体所在区域进行识别。

4、第四部分(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5、第五部分(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二、营业执照编号91开头的是从2023年10月1日起,实行“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三证合一)登记或变更后的纳税人,

号码由原来的15位税务登记号改为18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至于是不是一般纳税人,需要对方提供由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税务事项通知书》或《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审批表》。

纳税人识别号前面91开发票时不能省略,省略了就勾选或者认证不了发票。91开头的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没有的经营范围可以开票吗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另外,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同时,按照相关规定,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就是企业的所属行业,税务稽查的时候选案指标就是参考行业水平,如果排序错了,税局选案时就会拿把的企业在别的行业进行比对,那税负方面肯定出问题,所以对于同时经营多个行业业务的企业,经营范围的顺序一定记得要排好。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有一部分经营范围是不可以核定征收的,如果您新设的企业有申请核定征收的打算,一定要注意营业范围内一定不能有哪些不能核定征收的在里面,如果有了就不能核定征收了,到时候除非您把公司注销了重新注册才行,那麻烦可就大了。

综上所述,营业执照里面没有经营范围是不可以开具发票的。

营业执照号92和91区别有什么?在现代的社会制度下,企业、个体经营者需要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是被许可的。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工商营业执照是不同的,一般来说,营业执照号92开头的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号91开头的是公司。

以上就是本文分享的全部内容,更多财务知识,关注微信公众号:yokeed66。学习财会知识,了解财会行业,做到学以致用。

【第11篇】香港注册公司有营业执照吗

随着crs政策的出台,世界各国对洗黑钱(包括避税和逃避外汇管制)的监管越来越严格。随着crs政策的出台,大多数香港银行也收紧了银行开户政策。例如,香港汇丰银行和恒生银行要求客户在国内相关公司提供国内公司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国内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银行的流程、公司的网页、宣传页面、国内公司的业务证明文件(销售和采购合同、报关单、业务模式、货运提单、发票、采购水单等)。

一、所以香港公司开立银行账户,与注册内地公司有什么关系?

根据数据显示,大陆股东申请开户的案例大多是新成立的公司,这类公司总是遇到三大问题:

1.无法提供业务文件的未发生交易;

2.企业背景信息、经营情况无法得知;

3.股东个人背景无法得知,过往履历。

如果不符合监管局的规定,银行将无法完成kyc的开户背景,这将导致kyc无法完成开户。

一些经验丰富的银行家认为,大多数普通人会选择在自己的住所或永久住所创业。当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他们将开始扩张,并在不同的地方设立公司。根据这一逻辑,虽然内地香港注册公司是新成立的,但上述三个问题可以通过提供内地注册公司的信息成功解决。

随着时间的推移,内地股东开立公司账户,需要提供内地注册公司的营业执照,否则可能会被驳回。

与此同时,香港其他银行也纷纷效仿,导致开户难度越来越大,让内地申请不堪言。

然而,在了解了银行的要求后,市场上有一些开户渠道,需要在香港银行开户,设立注册的国内公司,以满足银行的要求。这是一个有趣的现象。香港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成立,内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成立。内地公司的成立时间比香港公司晚。

为了了解开户申请人的业务模式和企业背景,完成kyc,而不是硬性规定客户必须成立大陆公司,银行要求提供内地注册公司背后的意义。

综上所述,在开香港公司账户之前,必须与国内公司有关联。

1.筛选优质客户,了解客户的真实业务背景。

为了筛选优质客户,银行对开户申请人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审查,因为香港银行账户的实用性,大量的内地人士到香港开户,导致银行账户数量接近饱和。

银行担心,在批准账户后,客户没有能力进行业务收集。此时,该账户将成为僵尸账户,因此银行将不得不花费时间维护和取消账户,这对银行来说是一种资源浪费。

2.高额罚款的香港银行。

但许多香港银行由于监管不力,导致洗钱等非法交易行为,被监管机构处以高额罚款,因此许多香港银行希望通过提高开户门槛来加强监管。

3.反洗钱政策的积极响应。

香港各大银行纷纷收紧开户政策,因为很多内地客户开户后资金急进急出,银行担心有非正常的资金交易,以防洗黑钱。

4.需要香港银行的合规管理。

从银行开户的角度来看,许多大陆企业之所以要求开户,是因为他们在做外贸业务。然后,为了满足合规管理的需要,银行需要提供一份kyc表格,即充分检查开户公司是否具备基本业务条件,所做业务是否合法,所做的知识是否充分。

香港银行账户没有国内关联公司怎么开?

事实上,对于国内外贸客户来说,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合规经营的,需要使用离岸账户进行正式汇款才能完成贸易。然而,由于他们不能提供国内公司,他们无法开户。是否有必要在香港开立一个国内公司的银行账户?

事实上,在香港有几十家银行,大大小小。每家银行基本上都可以开立外币账户。一些香港银行可以在不需要与国内公司相关联的情况下开立账户。

以上就是香港公司开户需不需要注册内地公司的解答。前海天盈财税希望这将有助于您了解香港公司开户。

香港公司开户需要注册内地公司吗?

【第12篇】公司营业执照吊销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做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在实践中许多企业主不清楚吊销与注销的差异,也不清楚企业吊销后的法律后果,对于企业被吊销后置之不理,往往会有一些法律隐患。

一、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与企业注销的关系

吊销是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之一,出现公司吊销后,公司依法进行清算,在清算完毕后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两者对应的对象是不同的,吊销是针对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是针对企业工商登记。如果未按照上述的流程进行清算和注销,往往企业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风险不容小觑。

二、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企业法律后果

1、停止经营活动,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公司解散。同时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注销税务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修订)》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3、企业名称3年内使用受限。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修改)》第三十一条规定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不予核准。因此

三、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法律责任

1、负有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2、实际控制人、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和责任的依法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20修正)第十八条规定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四、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后的其他相关法律问题。

1、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对外签订合同有效吗?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司被吊销后对外签订的合同效力有较大的争议,主要争论是集中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的规定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还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上。如果该条款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那么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对外签订合同应当是无效,如果该条款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那么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对外签订合同应当是有效。

目前上海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前述规定系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并未否认与清算无关的民事行为在民商法上的效力,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对外签订合同有效。(参考案例:(2020)沪02民终5959号、(2019)沪0115民初82668号)

2、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是否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条的规定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

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上海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企业法人人格消灭或者法人权利能力终止的确认问题上,采取登记要件主义。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没有办理注销登记前,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可以以公司名义参加诉讼。(参考案例:(2019)沪01民终9972号)

3、企业在哪些情况下营业执照会被吊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规定,以下情形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1)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情节严重的;

(2)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情节严重的;

(3)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情节严重的;

(4)市场主体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情节严重的;

(5)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

(6)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情节严重的;

(7)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8)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

以上仅仅是部分企业吊销情况的列举,我国《广告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中对于不同情况下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均有涉及,具体要视企业的行业和实际违法情况而定。

企业经营不仅仅要防范市场风险、行业风险,也要关注法律风险,特别是对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会产生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要尤为注意。

作者:盛琬刚律师

来源:法务之家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不代表法图索骥观点或立场,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处理。

【第13篇】分公司营业执照

所谓选择法院,就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的管辖法院,通俗一点就是共同选择裁判。我们看以下一则案例。

a市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有独立营业执照)与c市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总价为32万元奶粉的买卖合同,由a市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向c市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奶粉。合同还约定,如在履行过程当中发生争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约定由a市商贸有限公司及第二分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a市商贸有限公司及第二分公司均在a市d县,c市为县级市)

在双方履约过程中,a市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如约交货,c市贸易有限公司在支付了首付款之后,就未再支付余下款项。双方协商未果。

a市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向a市d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c市贸易有限公司支付余下款项。

c市贸易有限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管辖权异议,要求将案件移送至c市人民法院。c市贸易有限公司在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中声称,虽然合同约定如有争议,由a市商贸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签订合同的是其第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该约定应当属于无效约定,a市d县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只有c市人民法院才有管辖权。

鉴于c市贸易有限公司提出了管辖权异议,a市d县人民法院对双方合同进行了分析。根据相应法律规定裁定该院有管辖权,驳回了c市贸易有限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a市d县人民法院为什么要驳回c市贸易有限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呢?我们看律师的理解与解释。

律师说法: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中不仅具有法人资格的主体可以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具备法人资格主体的组织也可以成为当事人。a市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有一定财产和机构,约定管辖应属有效。退一步讲,即便是约定无效,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司法解释规定,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因此,a市d县人民法院对双方的买卖货款纠纷有管辖权。

附相关规定:

1、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2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第18条第一、二款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14篇】分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如今公司的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一种会是分公司,一种是子公司,两者区别相当的大,开设分公司主要是没有自己的独立资格,无公司名称、章程、注册资金等,并且主要是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责任。但是分公司的内部核算是可以计算在总公司内的,也就是说分公司的亏损,是可以帮助总公司抵扣一定的税费的,那么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如何来注册分公司呢?

一、分公司的优点和缺点

1、分公司的优点

分公司相对来说更便于经营,只是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也相对简单,承担的成本费用相对比子公司更少,分公司交付于总公司的利润不需要预缴税款,亏损也可以冲抵总公司利润,与总公司的资金转移,不涉及所有权变动和不必负担税负。

2、分公司的缺点

分公司需要向总公司进行全面的报告,分公司出现的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并且分公司无法享受当地的优惠政策,生产经营也需要得到总公司的许可。

二、分公司注册所需资料

1、一照一码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分公司负责人任职书。

4、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5、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6、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7、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8、总公司章程复印件首尾盖总公司公章。

三、注册分公司流程

1、准备好分公司注册地址的材料,然后到工商部门申请分公司注册登记,

2、分公司营业执照办理完成后,刻制公司章印一套,分别是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3、接着带齐分公司相关材料到银行开设基本户,然后办理税务报道即可。

以上就是如何分公司注册的所有内容了,对于分公司注册来说,因为自身对于公司名称、公司注册资金、公司经营范围等等都是继承总公司的相关条件,因此注册流程相对要简单得多,不过如果是同地区那么不需要单独核算,如果不是同地区,还需要办理发票章,单独核算。

【第15篇】营业执照弄丢了怎么注销公司

任何人都可能丢失身份证,更不用说公司的身份证-营业执照了。在经营的过程中,经常听到一些老板丢失公司营业执照的情况,这个时候尽快重新申请才是王道,但是有些老板说他们想注销结果营业执照找不到了,那么营业执照丢失能不能注销公司?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

一、营业执照丢失能不能注销公司

可以,营业执照丢了不需要重新申请。只需在工商系统中公布营业执照的丢失声明,并将声明附在注销材料中即可。按照正常的注销流程走,向工商局申请注销。

二、注销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所有章;

2、法人实名账号;

3、清算组成员身份证信息;

4、税务全套材料(开票设备和剩余发票);

5、银行基本户信息;

6、过去三年的电子版财务报表;

7、工商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注销公司流程

1、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需要两个成员,10个工作日内到注销企业一窗通平台做备案,也可以去到工商大厅窗口办理。

2、公示或登报

登报需要市级以上报纸,如上海日报、晚报,如果使用注销企业一窗通公示,不需要登报、登报或公示的目的是通知债务债权人来清偿。

3、注销税务

如果公司有税务异常,需要补报税,结清由此产生的罚款和滞纳金,等待税收征管系统发布状态异常前注销,注销成功会获得清税证明。

4、注销营业执照

将所有资料带到注册所在辖区的工商局办理,或前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注销企业一窗通平台办理.

5、注销银行账户,所有章,办理各种资质许可(也可以提前转让)

由此可知,如果丢了营业执照,只需出具遗失声明,就可以走注销流程。当然,这也不是每个人随便管理自己的营业执照就行了,作为公司的身份证,还是要妥善保管的。

《公司营业执照要年检吗(15个范本).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最新加入范本

分类查询入口

相关范文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