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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匸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70分,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 下列关于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效力层级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属于同一法律效力层级
b、 安全生产法规可分为国务院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行政法规
c、 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高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d、 《矿ft安全法》是矿ft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法,也是整个安全生产领域的单行法
2、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不包括()
a、坚持节能环保
b、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c、 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d、 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3、 《安全生产法》确立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是( )国家监察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行业自律、社会监督 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a、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社会监督、 国家监察、 政府监管、 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 政府监管、 职工参与、 职工参与、
b、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c、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d、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4、 王某为某煤矿安全主管,张某为某服装厂安全主管,李某为某炼钢厂安全主管,赵某为某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 安全主管。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上述人员的任免无须告知安全监管主管部门的是()。
a、 张某
b、 王某
c、 李某
d、 赵某
5、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属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是()。
a、 检査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
建议
b、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c、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d、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6、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有关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b、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査
c、 矿ft、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安监部门负 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d、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7、 某危险物品储存单位有从业人员25人。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 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 可以不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必须配备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可以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但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 不需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委托具有相关安全资质的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 产管理服务
8、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的相关说法,错误的是()。
a、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全警示标志
b、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c、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向社会公布
d、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査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吋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9、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建设项目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是()。
a、 150万吨/年花岗岩矿项目
b、 20万辆/年乘用车项目
c、 15000平方米日用品仓储项目
d、 220千伏变电站项目
10、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事故报告和应急预案工作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都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
b、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3小时内核实上报事故情况
c、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赶赴事故现场
d、 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按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11、 甲市安全监管人员在执法检査时,发现某烟花爆竹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监管人员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作业, 并要求立即从车间撤出作业人员,排除隐患。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该企业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后,有权对其 恢复生产经营进行审査同意的单位是()。
a、 企业上级主管部门
b、 安全监管部门
c、 公安机关
d、 人民政府
12、 甲公司委托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乙机构实施某项目安全评价,甲委托具有资质的丙机构针对该项目进行安全检 测、检验,甲将丙提交的报告交给乙作为安全评价的依据,因丙出具了虚假检测、检验报告,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 故,给他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此次事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单位是()
a、 甲和乙
b、 甲和丙
c、 乙和丙
d、 甲、乙和丙
13、 某企业旧厂房和旧设备拆除中,需要进行吊装作业和定向爆破作业。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吊装作业和定向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应报告安全监管部门并实施现场监控 应安排公安人员进行现场警戒 应将吊装方案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应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a、 爆破作业前,
b、 爆破作业时,
c、 吊装作业前,
d、 吊装作业时,
14、 某木料加工厂原有员工80人,因业务发展需要,又新增员工30人。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该厂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配备符合要求的是()。
a、 配备10名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 配备20名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d、 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5、 某大型仓储企业有闲置厂房多处,为盘活固定资产对外出租闲置厂房。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做法 正确的是()-
a、将某闲置厂房出租给某矿ft企业存放民用爆炸物品,并与该企业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由该企业全权 负责安全管理并承担安全责任
b、将某置厂房出租给某物流公司,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安全职责,并按照合同约定由出租方定期对该公司进行安全 检査,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c、 将某闲置厂房出租给某大型连锁超市,双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规定出租方不承担对该连锁超市安全生 产检査的责任
d、 将某闲置厂房出租给某保险公司作营用房,考虑到保险公司业务特点,在租赁合同中对双方安全职责末做明确规定
16、 县安全监管部门在对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检査时发现,该企业重大危险源未按照要求登记建档,遂对该企业 作出8万元罚款的处罚,并要求该企业30天内完成整改。30天后,该企业仍未按要求完成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下列对该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中正确的是()。
a、 对该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各处3万元的罚款
b、 责令该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处30万元的罚款
c、 责令该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处60万元的罚款
d、 对该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各处1万元的罚款
17、 矿ft开采风险高、生产复杂,需要满足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条件。依据《矿ft安全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矿ft 安全保障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矿ft设计保留的矿柱、岩柱,经风险评估后可进行适度开釆
b、 矿ft企业必须对井下温度和湿度进行检测
c、 矿ft企业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和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内外安全标准
d、 矿ft企业必须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査、维修,保证使用安全
18、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说法,错误的是()
a、 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b、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c、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d、 特种设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一致,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应当 向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申报
19、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 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
a、 停车避让
b、 抓紧快行
c、 鸣笛提醒通行
d、 依次交替通行
20、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按照本机关规定的修订程序修订应急预案
b、 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均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调解处理
c、 各单位都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d、 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21、 受甲公司委托,乙锅炉压力容器检测检验站委派具有检验资格的张某,到甲公司对一 200立方米的球型液氧储 罐进行检测检验。该球罐是由丙公司制造、丁施工公司安装的。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张某检 测和执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检验发现球罐有重大缺陷,张某应当立即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b、 张某检验球罐所需的技术资料,应由丙公司和丁公司提供,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c、 甲公司需要购置新球罐的,张某不得向其推荐产品
d、 张某经批准可以同时在两个检测、检验机构中执业
22、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可当场收缴罚款的是()
a、 对公民依法给予40元罚款
b、 对公民依法给予15元罚款
c、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执法人员提出,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d、 对某生产经营单位作出500元罚款
23、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分别用红、橙和黄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b、 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分别用黄、橙和红色标示,三级为最高级别
c、 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橙、黄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d、 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蓝、黄、橙和红色标示,四级为最高级别
24、 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设定行政许可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
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可以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b、 本法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c、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d、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25、 某企业安全生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导致一起15人死亡的重大事故。依据《刑法》有关规定,该企业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涉嫌构成的罪名是()•
a、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b、 重大责任事故罪
c、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 玩忽职守罪
26、 某矿ft现场指挥作业的负责人赵某在未采取足够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不顾工人的反对意见,强令工人从事 爆破作业,造成1人死亡、5人重伤的事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关于赵某应负刑事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赵某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 赵某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 赵某未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5名重伤人员中又有1人死亡,赵某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d、 赵某未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5名重伤人员中又有1人死亡,赵某处5年以上10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7、 某企业因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处罚听证 的说法,正确的是()。
a、 该企业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七日内提出
b、 举行听证的费用应该由行政机关和该企业合理分担
c、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该企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d、 听证一般不会向社会公开,经该企业申请且行政机关同意的可以公开
28、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是( )。
a、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报酬或者劳动条件
b、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c、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d、 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29、 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设定行政许可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b、 本法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
定行政许可
c、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d、 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 定,可以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30、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下列有关劳动过程中职业病防护与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a、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b、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卫
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c、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并在劳动 合同中写明
d、 职业健康检査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31、 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企业对女职工的工作安排,符合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的是
()。
a、 某矿ft企业临时安排女职工到井下工作id
b、 某翻译公司安排己怀孕3个月的女职工本周每天加班lh
c、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60天的产假
d、 某食品公司安排女职工在例假期间从事冷库搬运作业
32、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对()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有关部门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
a、 1个月内
b、 2个月内
c、 3个月内
d、 4个月内
33、 甲、乙、丙、丁均是某煤矿企业的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 是()。
a、 企业如果强令甲冒险作业并危及其人身安全,甲有权拒绝作业,但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b、 乙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 丙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额外 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d、 丁经过企业培训后仍然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企业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丁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4、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施工单位安全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 施工单位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应委托第三方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c、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连带责任
d、 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项目进行分包
35、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建设单位经与施工单位协商,可以适当压缩合同工期
b、 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c、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可以暂不考虑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要费用
d、 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6、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安全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建设单位应当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情况报告,报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审査
b、 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15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
c、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d、 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仓库内与其他物品隔开存放,并实行专人 保管制度
37、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自民用爆炸物品买卖成交之日起()内, 将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a、 15 日
b、 10 日
c、 3日
d、 7日
38、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a、 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应当封口严密
b、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
c、 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押运人员
d、 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 运输通行证
39、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査治理暂行规定》,关于事故隐患排査治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的事故隐患排査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并由本单位 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人签字
b、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c、 对于重大事故隐思,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立即组织治理
d、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40、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方可从事生产活动
b、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应当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c、 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超过规定的用量,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
d、 从事烟花爆竹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经企业自行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1、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下列企业中,只能由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是()。
a、 中央管理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b、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c、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
d、 建筑施工企业
43、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自收到企业申请资料之日起,应当在30日内完成审査
b、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c、 企业可在进行生产一段时间后再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d、 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以在企业试生产期间提出申请
44、 下列事故中,属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的是( )。
a、 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b、 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c、 死亡30人以上的
d、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5、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对()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有关部门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
a、 6个月内
b、 5个月内
c、 4个月内
d、 3个月内
46、 某企业是一家染料生产企业,在实际生产中,存在一般有毒物品,没有高毒物品。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 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该企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保护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当该企业职业中毒危害的通讯报警装置处于不正常状态时,应当立即停止有毒物品作业
b、 该企业应当设置淋浴间和更衣室以及清洗存放工作服、工作帽的专用间
c、 该企业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d、 该企业应当至少每月对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则
47、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建设工程相关单位安全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报告批准之日30日内,将安全施工保证措施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b、 施工单位承包建设单位将拆除工程无需具备相应资质等级。
c、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将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d、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30日前,将有关资料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8、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轻的为一级,最重的为十级
b、 劳动能力鉴定必须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向县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c、 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
d、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复査鉴定
49、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符合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负责符合性审査的单位是( )。
a、 建设单位
b、 设计单位
c、 监理单位
d、 施工单位
50、 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下列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注册有效期为3年,自申请注册之日起计算
b、 注册有效期满需要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申请
c、 注册审批机关逾期未作出准予延续注册决定的,视为不准延续
d、 如需办理变更注册,有效期自变更之日起重新计算
51、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监督检査的做法,正确的是()
a、 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停产整顿
b、 发现器材不符合规定要求,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c、 发现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工具,立即予以没收
d、 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罚款
52、 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说法正确的是()。
a、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ft、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相应专业类别的初级及以上
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b、 矿ft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2年内达到15%左右
c、 金属冶炼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2年内达到15%左 右
d、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2年 内达到30%左右
53、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安全规定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査。
b、 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
c、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d、 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4、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下列属于其他从业人员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的是()
a、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b、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c、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d、煤矿、非煤矿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对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 范措施的培训
55、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不包含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b、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
c、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无需获得许可
d、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公共安全管理
56、 依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申请变更职业 病危害项目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申报,申报的期限是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
a、 30日内
b、 45 0 内
c、 60日内
d、 90日内
57、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企业从事搬运工序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并经企业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b、 企业生产烟花爆竹所使用的引火线丢失,应当立即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c、 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超过规定的用量,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
d、 生产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烟花爆竹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品警示标志
58、 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的是()。
a、 建筑总面积为一千五百平方米的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
b、 建筑总面积600平方米的歌舞厅
c、 建筑总面积800平方米的托儿所
d、 建筑总面积为一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
59、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民用爆炸物品的销售和购买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自己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b、 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自买卖成交3日内,将销售品种、数量和购买单位向省级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 门和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c、 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自买卖成交3日内,将购买品种、数量向省级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d、 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交易方式购买或销售民用爆炸物品
60、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
发生的事故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下列关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说法,错误的是( )。
a、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b、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不
得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c、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d、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 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
61、 下列设备中,不属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监察对象的是()。
a、 化工厂的压力容器
b、 商场的电梯
c、 海上平台的起重机
d、 电厂的锅炉
62、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的规定,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的说 法,错误的是()
a、 一般事故,上报至煤监分局
b、 较大事故,上报至省级煤监机构
c、 一般事故,煤监分局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d、较大事故,省级煤监局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63、 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使用高毒物品的用人单位,应定期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职业中毒危害检测,检测频率至少( )一次。
a、 每月
b、 每季度
c、 每半年
d、 每年
64、 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 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
()签字后实施。
a、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b、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现场监理工程师
c、 建设单位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d、 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建设单位负责人
65、 一辆油罐车在a省境内的高速公路上与一辆大客车追尾,引发油罐车爆燃,造成20人死亡•该油罐车中所载 溶剂油是自b省发往c省某企业的货物。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査处理条例》的规定,负责该起事故调査的 主体是()。
a、 a省人民政府
b、 b省人民政府
c、 c省人民政府
d、 国务院安全监管部门
66、 2016年1月14 h 21时20分,某省a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制炼车间副主任安排5名工人到五楼清洗7、8号糖 浆箱。21时46分,5名工人进入7号糖浆箱,在弯下腰准备作业时晕倒,现场人员发现后用对讲机呼叫,附近11 名工人相继进行施救,最终导致4人死亡、2人中度中毒、6人轻度中毒。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与监督暂行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检测人员应当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进行检测,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b、 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严禁任何人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c、 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d、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67、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下列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时间的 说法,正确的是()。
a、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b、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后,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c、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d、 煤矿、非煤矿ft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安全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68、 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正确的有 ()。
a、 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査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施
b、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法组织实施
c、 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安全审査
d、 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査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査工作, 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跨设区的市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实施市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安全审査
69、 余某于2009年4月在甲市经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次年9月,余某来到乙市打工, 工作期间余某有违章作业;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下列关于余某 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余某应在2012年9月前提出复审申请
b、 余某可以向乙市考核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
c、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余某复审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
d、 考核发证机关对余某的复审不予通过
70、 某生产多种剧毒磷化物的化工集团企业,生产原材料有苯、液氨、丙酮氤醇、丙烯等多种毒性较强、易燃易爆 的化学品,均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生产运行区向外扩展500米范围内常住人口大于100人。该企业对生 产原材料及成品进行辨识,均构成重大危险源。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四级为最高级别
b、 该化工集团组织本单位的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甲某,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 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c、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d、 该企业发生一起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造成9人急性中毒,事后该企业应当及时地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 安全评估及分级
二、多项选择题(共1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 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71、 依据《消防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的说法,正确的有()。
a、 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 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c、 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d、 实行每周防火巡査,并建立巡査记录
e、 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72、 根据《安全生产法》,下列生产经营单位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包括()
a、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b、 矿
c、 机械加工单位
d、 建筑施工单位、道路运输单位
73、 某公司从事机械制造需使用起重机械。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起重机械使用的说法,正确 的有()»
a、 该公司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经检验合格
b、 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该公司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査,消除事故隐患
c、 该公司使用起重机械,应当在投入使用后6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
d、 该公司使用起重机械,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该公司应当按要求在 检验合格有效期届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
验要求
74、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的表述中,不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是()。
a、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b、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c、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d、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e、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75、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处罚设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b、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c、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d、 地方性法规必须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作出规定
e、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 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76、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下列伤亡情形中,视同工伤的包括()o
a、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
b、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c、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导致伤亡的
d、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e、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72小时 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7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 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a、 毒害
b、 腐蚀
c、 爆炸
d、 燃烧
e、 放射性
78、 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下列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说法, 正确的是()
a、 某煤矿企业有500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人,应配备不少于3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b、 某建筑企业从业人员200人,有7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c、 某金矿从业人员350人,没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以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
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d、 某机械制造企业可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e、 某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有20名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应当配备不少于6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79、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单位中,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是 ()»
a、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
b、 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
c、 剧毒化学品生产单位
d、 易制爆化学品生产单位e、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单位
80、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有()情形,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 通过。
a、 健康体检不合格的
b、 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免于行政处罚的
c、 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査的
d、 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的
e、 违章操作且有1次违章行为,并经査证确实的
81、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有()。
a、 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b、 员工在上班途中,受到因他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
c、 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心脏病死亡
d、 员工因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e、 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饮酒导致操作不当而受伤
82、 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建设项目中,()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 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
a、非煤矿矿ft建设项目
b、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c、 销修烟花爆竹的商店
d、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
e、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但不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83、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 管理办法》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包括()
a、 煤矿安全
b、 金属非金属矿ft安全
c、 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
d、 建筑施工安全e、消防安全
84、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事故 中,相关责任人可能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形有()
a、 利用组织、指挥、管理职权,强制他人违章作业,导致死亡2人
b、 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作业,导致直接经济损失600万元以上
c、 毁灭、仿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计算机数据,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增加
直接经济损失600万元以上
d、 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反劳动纪律,导致直接经济损失600万元以上
e、 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1人
85、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的规定,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应及 时续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
b、 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
c、 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3次
d、 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两日内续报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答案解析
一、单选题
1、 【答案】d
【解析】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系的最高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 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下位法。安全生产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法规和 民族自治地方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相同。
2、 【答案】a
【解析】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3、 【答案】c
【解析】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4、 【答案】a
【解析】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生产 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生产经营单位 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危险物品的生产、 储存单位以及矿ft、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5、 【答案】d
【解析】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 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 检査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 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 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査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6、 【答案】d
【解析】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第二十九条矿代、金属冶炼建 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ft、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 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査,审査部门及其负责审査的人员对审査结果负 责。第三十一条矿代、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 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矿代、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 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査。
7、 【答案】c
【解析】第二十一条矿ft、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 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8、 【答案】c
【解析】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 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 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9、 【答案】a
【解析】第二十九条矿ft、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进行安全评价。
10、 【答案】d
【解析】第七十九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ft、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 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危险物 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ft、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 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 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 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
场、毁灭有关证据。第八十一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 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第 八十二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11、 【答案】b
【解析】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査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査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安全 生产事故隐患排査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 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 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 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 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査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 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第二十三条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 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査。审査合格的, 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査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 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 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12、 【答案】b
【解析】第八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 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 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前款 违法行为的机构,吊销其相应资质。
13、 【答案】d
【解析】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 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4、 【答案】d
【解析】第二十一条矿ft、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 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5、 【答案】b
【解析】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 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 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 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査,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16、 【答案】a
【解析】第三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 任:(一)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或者安全评价的;(二)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 行登记建档的;(三)未按照本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监测监控的;(四)未制定重大危险源事 故应急预案的。
17、 【答案】d
【解析】第十四条矿ft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毁坏。第十五 条矿ft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 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第十六条矿ft企业必须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 仪器,定期检査、维修,保证使用安全。第十七条矿ft企业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 行检测,保证符合安全要求。
18、 【答案】a
【解析】第二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 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 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 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第三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第十六 条特种设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一致,或者安全技术规范未作要求、可能对安 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向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申报,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的部门及时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构或者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的部门批准,方可投入生产、使用。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将允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 新工艺的有关技术要求,及时纳入安全技术规范。
19、 【答案】d
【解析】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 的车辆先行。
20、 【答案】d
【解析】第二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 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21、 【答案】c
【解析】第五十一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考核,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资格,方可从 事检验、检测工作。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依 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五十三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 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在检验、检测中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相 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组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进行监督抽査, 但应当防止重复抽査。监督抽査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22、 【答案】b
【解析】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 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 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四十八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 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3、 【答案】c
【解析】第四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 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24、 【答案】b
【解析】第十四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第十五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 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 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 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 定企业或者其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第十 六条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 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 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 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第十七条除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 定的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25、 【答案】a
【解析】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 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6、 【答案】b
【解析】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 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7、 【答案】c
【解析】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 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 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 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 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査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 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査人员提出当事人违 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 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28、 【答案】b
【解析】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 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 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
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 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 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9、 【答案】b
【解析】第十四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第十五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 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 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 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 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
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第十六条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 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 具体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 具体规定,不得増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第十七条除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 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30、 【答案】b
【解析】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 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 实。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釆取相应治理措施, 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 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31、 【答案】b
【解析】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ft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 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32、 【答案】c
【解析】第十条煤矿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然进行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提出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处50万元以上 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3万 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 并由颁发证照的部门立即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该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和矿长5年内不得再担任任何煤 矿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矿长。
33、 【答案】c
【解析】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 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 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 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 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达成协议的。
34、 【答案】c
【解析】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 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 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 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35、 【答案】b
【解析】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 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 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 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 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 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 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二)拟拆除建筑 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实施爆破作业的, 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36、 【答案】c
【解析】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査。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 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将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情况报告报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査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 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査
。第十三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 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査、检测。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 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釆 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第二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应 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 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危险化学 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37、 【答案】c
【解析】第二十四条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自民用爆炸物品买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销售的品种、数量 和购买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自民用爆炸物品买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备案。
38、 【答案】d
【解析】第四十五条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 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应当封口严密,能够防止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 中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发生渗漏、洒漏;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溢流和泄压装置应当设置准确、起闭灵活。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査员,应当了解所运 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第四十六条通过道路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第四十七条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 学品的,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 准要求的警示标志。
第四十八条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押运人员,并保证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处于 押运人员的监控之下。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 押运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十条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 道路运输通行证。
39、 【答案】d
【解析】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査治理情况进行统
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 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 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 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隐患的治理方案。第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 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 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 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 预案。
40、 【答案】b
【解析】第九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投入生产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 全审査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 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安全审査初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査。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进行安全审査,对符合条件的, 核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 进行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持《烟花 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第十二条生产烟花爆竹 的企业,应当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对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 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从事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第十三条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 原料,国家标准有用量限制的,不得超过规定的用量。不得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 花爆竹。
41、 【答案】a
【解析】第三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ft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ft 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 和监督。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 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 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 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
43、 【答案】b
【解析】第七条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査完 毕,经审査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 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 产许可证。
44、 【答案】b
【解析】第六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 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二)600兆 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 人以下转移的;(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45、 【答案】d
【解析】第十条煤矿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然进行生产的,由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提出整顿的内容、时间等 具体要求,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3
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 并由颁发证照的部门立即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该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和矿长5年内不得再担任任何煤 矿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矿长。
46、 【答案】a
【解析】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当确保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处于正常适用状态,不 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运行。用人单位应当对前款所列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 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通讯报警装置处于不正常状态时,用人单位应当立 即停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恢复正常状态后,方可重新作业。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 规定,定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 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一个月对高毒 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高毒作业场所职业中 毒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必须立即停止高毒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经 治理,职业中毒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第二十七条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淋浴间和更衣室,并设置清洗、存放或者处理从事使用高毒 物品作业劳动者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的专用间。劳动者结束作业时,其使用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必须 存放在高毒作业区域内,不得穿戴到非高毒作业区域。
47、 【答案】c
【解析】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 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 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 毗邻建筑的说明;(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 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48、 【答案】d
【解析】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 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 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 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 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 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 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 能力复査鉴定。
49、 【答案】c
【解析】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査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 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 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50、 【答案】b
【解析】第十三条注册有效期为3年,自准予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有效期满需要延续注
册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注册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满前 作出是否准予延续注册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51、 【答案】b
【解析】第七条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査,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危险 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现场检査,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査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二)发现危险化学品 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三)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 的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査封违法生产、储 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 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五)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 责令限期改正。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査,监督检査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 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査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52、 【答案】b
【解析】第十二条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代、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相应专业类别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 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ft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 全工程师比例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2年内,金属冶炼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 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5年内达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
53、 【答案】a
【解析】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 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将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情况报告报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 全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査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 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査。
第十三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 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査、检测。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 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并 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生产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列入国家实行 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负责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部门,应当将其 颁发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54、 【答案】c
【解析】第十四条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二)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四)有关事故案例等。煤矿、非煤矿 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増加事故应急 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第十五条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 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 用和维护;(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 安全事项;(八)有关事故案例;(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十六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三)有关事故案例;(四)其他 需要培训的内容。
55、 【答案】b
【解析】第二条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 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 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56、 【答案】a
【解析】第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病危害项目内容:(一) 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二) 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 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三)用人单位工 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四)经过职业病危 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57、 【答案】b
【解析】第十二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对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 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从事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经设区的 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第十三条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标 准的规定。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国家标准有用量限制的,不得超过规定的用量。不得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禁止 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
第十四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 品上标注燃放说明,并在烟花爆竹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第十五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 对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保管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建立购买、领用、销隽登记制度,防止黑火药、烟火 药、引火线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丢失的,企业应当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58、 【答案】b
【解析】第十三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 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 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 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四)建筑总面积 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 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 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 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 务院批准后执行。第三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 检査,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 以及矿ft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本条例。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 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 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录像厅、放映厅、卡拉0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
59、 【答案】b
【解析】第二十条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可以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 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得超出核定的品种、产量。第二十三条销传、购买 民用爆炸物品,应当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销佔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将 购买单位的许可证、银行账户转账凭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保存2年备査。第二十四条 销售民用爆炸物 品的企业,应当自民用爆炸物品买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销售的品种、数量和购买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当自 民用爆炸物品买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60、 【答案】b
【解析】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 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 预案管理等内容。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 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第十五 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 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 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 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61、 【答案】c
【解析】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
(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
62、 【答案】a
【解析】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按照下列规 定上报事故情况,同时书面通知同级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一)一般事故和 较大涉险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三)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前款规定的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派员立即赶 赴事故现场:
(一) 发生一般事故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二) 发生较大事故的,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三) 发生重大事故的,省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四)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为必要的,可以派员赶赴事故现场。
63、 【答案】a
【解析】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 素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一个月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至少每半年 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高毒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 人单位必须立即停止高毒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经治理,职业中毒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 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64、 【答案】a
【解析】第十七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 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65、 【答案】a
【解析】第十九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査组进行调査。重大事故、较大事故、 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査。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 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査组进行调査,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査组进 行调査。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査组进行调査。
66、 【答案】d
【解析】第十五条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67、 【答案】b
【解析】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ft、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 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ft、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 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68、 【答案】a
【解析】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査,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査、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査。建设项目的安 全审査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 负责依法组织实施。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査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审査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 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査:
(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 安全审査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第五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第六条负责实施建设项目 安全审査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査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委托实施安全审査的,审査结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 市的建设项目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实施安全审査。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委托县级 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审査:
(一) 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
(二) 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 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其受托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査工作再委托其他单位实施。
69、 【答案】b
【解析】第二十二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 □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 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 康证明;(二)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 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第二十四条申请复审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复审合格的,由考核 发证机关签章、登记,予以确认;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第二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 健康体检不合格的;
(二) 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査证确实的;
(三) 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
(四) 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査的;
(五) 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
(六) 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第二十六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或者延期复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 项情形的,按照本规定经重新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再办理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手续。
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70、 【答案】c
【解析】第八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 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 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 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 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第九条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 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一)构成一 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 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二)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 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 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己满三年的;(二)构成重大危险源 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三)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 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四)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 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五)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
的;(六)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二、多选题
71、 【答案】abce
【解析】 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査;
(四)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 组织防火检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 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 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 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 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 实行每日防火巡査,并建立巡査记录;
(四) 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72、 【答案】abde
【解析】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 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代、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 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73、 【答案】abde
【解析】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 己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第三 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 安全运行。
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 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四十二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査,消除事故隐患,方可 继续使用。
74、 【答案】de
【解析】第五十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 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第五十三条除依法应 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 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 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 财物的拍卖款项。
75、 【答案】ace
【解析】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己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己 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 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二条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 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 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76、 【答案】abd
【解析】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己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 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 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77、 【答案】abcd
【解析】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 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78、 【答案】ade
【解析】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代、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 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前款规 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 产服务。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生产经营单位 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以下统称聘用单位)应当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以及注册 安全工程师注册、继续教育提供便利。
79、 【答案】cde
【解析】第二十三条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以下简 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其生产、储存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釆 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丢失或者被盗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 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80、 【答案】acd
【解析】第二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健康体检不合格的;(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査证确实的;(三)有安全 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四)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査的;(五)未按规定参加安全 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六)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81、 【答案】abcd
【解析】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 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 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 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 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己取得 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 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 自残或者自杀的。
82、 【答案】abd
【解析】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一)非 煤矿矿ft建设项目;(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三)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 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下同);(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83、 【答案】abcd
【解析】第三条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ft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 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如需另行增设专业类别,由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提出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共同确定。
84、 【答案】bcde
【解析】第五条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 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一)利用组织、指挥、管理职权,强制他 人违章作业的;(二)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三)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 章作业的;(四)其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行为。
第八条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 伤三人以上,或者増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 的:
1、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2、在事故抢救期 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 员的;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 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导致事故后果扩 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増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的;(二)采用暴力、胁迫、 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85、 【答案]bcd
【解析】第十一条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可以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 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六条、 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 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于当 日续报。
来源:法治日报
转自: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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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天津市河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消息,该区市场监管、公安机关两部门对疫情期间擅自违规营业的一家按摩店及其经营者,进行严厉处罚。
经查,天津市河东区激励康保健按摩店未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未经批准私自开展经营活动,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风险隐患。对此,河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注销该按摩店的营业执照,对其经营者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公安分局对该按摩店经营者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目前,河东区域内的棋牌室、麻将馆、桌游室、剧本杀、密室逃脱、网吧、ktv等密闭娱乐场所,以及洗浴中心、按摩、足疗(含采耳、修脚)等经营场所,继续保持关停状态,恢复开放时间将另行通知。请相关经营场所及其经营者,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切勿私自开展经营活动,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经营场所及其经营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山西晋煤集团松峪煤矿瓦斯假检被罚近70万元
“自己的安全要自己管,自己的饭碗要自己端,让别人替你管、替你端,那就要付出失面子、交票子、丢帽子的沉重代价!”近日,在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松峪煤业有限公司的会议室里,山西煤监局晋城监察分局党总支书记王江虹点评问题丝毫不留情面。矿方参会人员听后面红耳赤、额头冒汗。
台账记录两次检查
位置监测却无痕迹
此前,晋城监察分局监察员赶往松峪煤矿,对该矿开展为期两天的“一通三防”全覆盖专项监察。
监察员在检查中发现,该矿1月8日夜班瓦斯台账、瓦斯检查手册记录,瓦斯检查员许某对2号煤仓下口的瓦斯检查时间为23时50分,对采区水仓的瓦斯检查时间为4时45分。但井下人员位置监测记录显示,许某当班从未到过2号煤仓下口,4时45分前后也并未去过采区水仓。
“人都没到地方,检查数据从哪儿来的?”监察员敏锐地察觉,该矿存在瓦斯假检嫌疑。
随即,监察员根据井下检查情况,对照验证矿井资料,利用矿井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对矿井瓦斯检查、安全监控进行仔细核查。最终,监察员确认该矿存在瓦斯假检行为,属于煤矿重大安全隐患。
监察员还查出该矿瓦斯管理、辅助运输方面的问题和隐患40余项。
矿方表示照单全收
在随后召开的反馈会上,王江虹在剖析问题时语气异常严厉:“瓦斯假检是对矿井安全极端不负责任的表现,性质十分恶劣!人人皆知瓦斯是威胁矿井安全的第一杀手,瓦斯检查员是防范这第一杀手的哨兵。如果哨兵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落而不实,那瓦斯事故还会远吗?”
一个个问题、一句句质问,让矿方参会人员羞愧难当。该矿矿长现场表态:“所有问题照单全收,马上整改。”
监察员对该矿涉嫌违法违规的瓦斯假检行为予以立案。经晋城监察分局“三重一大”会议讨论和法制审核,决定对该矿处以责令停产整顿10日、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罚款该矿66万元、罚款该矿主要负责人3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目前注册公司对于营业年限默认是无限的,而且认缴年限是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但是老一代的营业执照有20年或者其他时间的限制,到了时间需要延期更换,很多朋友都不清楚怎么处理,那么今天顶呱呱的小编就带您详细了解一下营业执照延期的问题!
按照相关企业管理法规,不同类型营业执照的有效期有以下几种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有效期一般为10年,有效期届满后可以延长。换领新的营业执照,可以在营业执照期满后六个月内,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营业期限,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2、个人营业执照:有效期为永久有效期,个人营业执照有效期改为永久有效期,几年内无有效期。本次有效期的终止主要包括以下两种类型:(1)不想经营的,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注销非法经营。
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一年,期满后签署。延期申请,投资者应当在变更登记申请书和营业执照原件上签字。
4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可以设定为20年,最长30年。
5提交资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营业执照》原件、ic卡股东大会决议(电子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修正案;
6代表机构登记证:有效期1年,每年延期一次。
营业执照过期不改有何影响
营业执照期满未换发营业执照的,为无参照经营。未经依法许可经营是违法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查处
未经许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禁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
7、触犯刑法的,以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品事故罪或者其他罪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就是营业执照过期的影响,各位老一代企业能够发展至今也想必都运营的非常不错,希望不要因为营业执照过期影响经营,您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顶呱呱!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法律明文规定只在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5种情形下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未规定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为何?
首先,我们应当认识到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形的本质是用人单位不再具备履行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双方劳动关系只能依法终止,属于因用人单位原因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经营期限届满”并不一定导致用人单位用工主体资格丧失。用人单位可以在“经营期限届满”前召开股东会议表决是否延长经营期限,如同意延长经营期限的,用人单位只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即可。因此,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并不会必然导致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除非在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时表示不再继续经营了,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只能提前终止。
最后,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综上,用人单位以经营期限届满为由不再履行劳动合同的,可视为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而导致劳动合同提前终止,劳动者无过错,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注: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未经清算、注销的,其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用人单位表示不再继续履行劳动的,实质上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其理由可以是不能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
作者:邹飞律师,《劳动法学习》微信公众号是邹律师个人分享学习法律心得,讲解、传递法律知识的平台,著作观点仅供大家参考。写作时也引用或参考过他人或平台的文章,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修改或删除。
“双减”虽然下发已有一阵子,但校外培训还是没能完全根除。一方面是家长补课的需求太大,另一方面,很多老师也想趁此机会赚点外快。
一拍即合之下,处理校外培训这件事的阻力变得非常大,可以说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让补大班,就有兴趣中心,不让有一对一家教,就有住家教师。
有网友表示,一直无法根除,可能就是因为处罚力度不够。但这回相关部门可能也是终于决心下狠手,让我们看看,到底狠到了什么地步吧。
校外培训处罚不整虚的:又要罚款,又丢饭碗
谈到校外培训处罚这个事,除了一些大型机构外,很多小机构其实没啥大影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更是民间常见的选择,只要老师能够勾得住,基本就会有生源。
因此想要真的整治校外培训,抓老师是必要的。不过之前对于老师违规补课的惩罚都不算太高,毕竟铁饭碗还是有优势的,无论怎么作,至少不至于真的丢了饭碗。
但这次不同了,校外违规培训如今已经摇身一变,和行政处罚层面几乎平齐,老师们也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安心了,从前顶多是罚款记过,而如今则是饭碗堪忧。
像之前最严重的就是广西两位教师,还是因为在当地口罩形式比较严峻的情况下集中补课,但尽管如此,最后也没有丢掉饭碗,但如今的老师可能不敢补课了。
补课可能是会赚一点收入,可一旦被发现,不仅这些违规收入全部没收,还要交付罚款,情节严重,最高能罚10万元,而且会取消教师资格,吊销执照。
这样一来就真的不合适了,毕竟教师岗位现在这么火热,就是冲着他的稳定去的,哪怕不补课,至少也有稳定的薪资,稳定的前途,不用担心下半辈子失业之类的问题。
那如果选择违规补课的话,在现在这么大力度的打压下,被发现的风险很大,况且现在家长也不是吃素的,补课、送礼,等学生升学之后反手举报的也不在少数。
别说是出去补课了,就是很多师范生,给亲戚家的孩子补个习,被发现了都要被举报一波。冒着这么大风险补课,还有可能被发现,直接失去好好的前途,何必呢?
可想而知,这一措施一旦实行,只要是理智的老师都不会选择去补课了。不过这却让家长们十分着急,在1对1一对多补课全部消失后,我家孩子怎么办呢?
深度解读
其实家长们的担忧也是非常统一的,大多数学生其实都不是好学生,所以家长都盼望自家学生能够依靠补课往上窜一窜,进入好学生的队列。
如今这条途径被直接掐死后,是不是意味着已经没有什么办法让普通家庭的学生改变命运了呢?但其实,我们想要通过补课改变命运,本来就是很不切实际的事情。
如果是资质比较普通的孩子,自己又没有什么学习欲望的话,补课很难给学生带来很大程度的提高,更何况是很多家长所期待的名次上的提高,但却会反噬给学生很多痛苦。
像之前有一个小学生在家里交网课作业的视频,让家长们纷纷破防了。小学生好不容易完成了繁忙的课程任务时,已经是深夜了,很难想象,一个小学生到了深夜才上完课。
而这时小学生还要录视频作业发给老师,可能是因为作业录制比较困难,也可能是因为被学习压力折磨太久了,小学生无助地哭了出来,难过的喊着:我不要上小学。
试想,我们还是个小学生的时候,虽然也要学习,也不愿意学习,但有被逼到这么痛苦的时候吗?有每天作业写到深夜的时候吗?有哪怕周六周日还要奔波于各个补课班的时候吗?
我们有过这么痛苦的小学生活吗?如果从小学开始我们就知道学习生活是这么痛苦的,我们还能坚持到初中高中,还能坚持向往着以后人生美好的生活吗?
反正笔者是不敢想,如果把我们这些家长放到如今小学生的壳子里,我们根本无法承受他们所承受的痛苦。
因此我们其实没有资格,为了我们自己想要改变命运的期待,为了我们自己的好胜心,去用我为你们好的名义,让痛苦阉割他们的童年。
因此无论双减也好,对课外培训机构的处罚也好,只要流程是合理的,统一遵循的,我们都应该给予支持。因为我们心中也知道这其实是一个有机会让下一代的孩子们,从这种痛苦中稍微解脱的契机。
今日话题:你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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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许可证一般指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简称卫生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那么卫生许可证需要进行年检吗?
一、卫生许可证未年检罚款多少钱
卫生许可证是不需要年审的,只要是在有效期内都没问题的.如果超出有效期,会按'无照经营'处理.罚款是肯定的,暂时的停业也是不免不了的.卫生许可证应该在到期前的30天向属地卫生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二、卫生许可证未年检罚款多少钱一年
卫生许可证每年须经年检有效,卫生行政部门对持有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卫生审查和验证。审查后按卫生部统一要求的执法文书填写审查记录,在卫生许可证上贴(盖)有效凭证。有效凭证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监制。
审核标准 (一)是否改动设计,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二)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健康检查后持健康证上岗。
(三)在经营过程中,经营项目是否超出卫生许可证上标示的许可项目范围。
(四)集中式供水厂是否进行水质监测,是否符合标准
三、卫生许可证未年检罚款多少钱一个月
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卫生许可证过期但仍从事所许可项目经营的,视为无证经营,应该罚款。如果许可过期,新的许可还没有下来,这期间属于无证经营,被卫生监督部门公共场所科检查到可能要被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如果许可证到期,应提前30天到你单位所在区的行政审批大厅“卫生窗口”申请换领,换领时应该携带有效的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检测报告及要求的其他相关手续,待审批人员现场验点,确认有消毒间、储藏间等基本卫生设施后,即发放新的许可。
四、卫生许可证未年检罚款多少钱呢
卫生许可证是不需要年审的,只要是在有效期内都没问题的.如果超出有效期,会按'无照经营'处理.罚款是肯定的,暂时的停业也是不免不了的.卫生许可证应该在到期前的30天向属地卫生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五、卫生许可证没年检要罚款吗
这个都是有复核的,逾期不复核,卫生许可证视为无效,按无卫生许可证处理。公共场所:违反《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者,处以二百元至八百元罚款。
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根据食品卫生法,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 经营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的,收 缴卫生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 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卫生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及餐饮店的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有注册备案的许可证号。
工商部门这几年一直都在改革,年检改年报,前置改后置,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住所登记便利化等等。但是,有一点基本各地都没有大改,那就是企业的住所登记。即便是集群注册,也一样得有个对应的地址。
企业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不一致,将面临一至十万的罚款,并且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
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是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合法住所「或经营场所」,公司得在登记的地方办公。如果擅自变更了住所,将面临一到十万元的罚款,就是不低于一万元,不高于十万元的罚款!
当然,同时还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留下永远的企业信用污点「即使企业后来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该记录也是永久存在的」。
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第六十九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必须有办公场所
不管注册公司、分公司还是个体户,都必须有个住所「或经营场所」。当然个别有特殊政策的地区除外。
企业住所登记的功能主要是公示企业法定的送达地和确定企业司法和行政管辖地,而经营场所是企业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所在地。
经营场所不能任性
一方面,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已经放宽,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自主选择住所;
另一方面,并非任何场所都可以注册为住所。例如,违章建筑或建筑不能登记为企业住所,军队房产需要相关的租赁许可证等等。
民宅可以登记为住所
一般来说,企业可以以自己或者其他人「不要求必须是投资人」的住宅登记为住所。大部分地区住改商已经放开,特殊行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提醒:以上情况仅针对普遍情况而言。各地具体政策应以各地工商等市场监管部门答复为准。
来源:市场登记小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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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业现在对自身信用问题非常关注,因为网上公示的不良记录,的确会给企业带来影响,企业受到了行政处罚后,不仅在项目合作上会受阻,有一些比较严重的可能会涉及到名下其他的公司,所以当下可以通过信用修复的方式消除。
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下针对信用修复的相关政策与流程。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有关规定,按照过罚相当、分级分类的原则,针对不同领域行政处罚,综合考量行政处罚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设置与违法程度相对应的修复时限、条件,确保惩戒与教育相统一。提供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经办人及事件说明;行政处罚单位开具的证明,处罚执行证明等相应的材料后可以申请撤销已过公示期的行政处罚记录。
企业有行政处罚记录或者经营异常记录,都是会被公示出来的,企业的信誉会受到影响,因为不管是去银行做业务还是招投标都会要求企业打征信报告的,所以企业的不良记录就会成为项目合作上的绊脚石;我们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修复来删除这些不良记录。
行政处罚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届满1年,5年的,记录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申请修复。只有在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规定的年限到期后。记录的企业行政处罚记录才不会显示。所以,企业在运营时,为了建立良好的诚信制度,还是要做好行政规范。
总的来说,企业不按照行政规范去妥善经营的话,这种行为会依法进行行政上的处罚。这些处罚也会记录在企业信息的档案中,像一些网站,天眼查,企查查等都会公示出来的,所以很多企业选择商业合作伙伴时,首先看的就是公司的信誉度。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移除了,这个不良记录也会对企业有很大影响的。例如企业的招投标、政府采购受限、国有土地出让受限等等。通过修复的方式可以把以往的异常记录删除,恢复企业信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23年3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管理工作,制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登记全程电子化,规范登记行为,指导地方登记机关依法有序开展登记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提升登记管理水平。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可以依法承担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管理职责。
各级登记机关依法履行登记管理职责,执行全国统一的登记管理政策文件和规范要求,使用统一的登记材料、文书格式,以及省级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系统,优化登记办理流程,推行网上办理等便捷方式,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登记管理服务。
第四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权或者股份的公司的登记管理由省级登记机关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管理由地市级以上地方登记机关负责。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辖区登记管辖作出统一规定;上级登记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依法将部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交由下级登记机关承担,或者承担下级登记机关的部分登记管理工作。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统一登记管理业务规范、数据标准和平台服务接口,归集全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系统,归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便利化程度。
第二章 登记事项
第六条 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类型依法登记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类型、经营范围、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姓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名称、类型、经营范围、住所、出资额、法定代表人姓名、出资人(主管部门)名称。
(三)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类型、经营范围、住所、出资额、投资人姓名及居所。
(四)合伙企业:名称、类型、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出资额、执行事务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承担责任方式。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其委派的代表姓名。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名称、类型、经营范围、住所、出资额、法定代表人姓名。
(六)分支机构:名称、类型、经营范围、经营场所、负责人姓名。
(七)个体工商户: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经营者姓名、住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名称。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类型依法备案下列事项:
(一)公司:章程、经营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公司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经营期限、登记联络员。
(三)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联络员。
(四)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合伙期限、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成员、登记联络员。
(六)分支机构:登记联络员。
(七)个体工商户:家庭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登记联络员。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备案事项由登记机关在设立登记时一并进行信息采集。
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制度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另行制定。
第八条 市场主体名称由申请人依法自主申报。
第九条 申请人应当依法申请登记下列市场主体类型: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二)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
(三)个人独资企业;
(四)普通合伙(含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六)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分支机构应当按所属市场主体类型注明分公司或者相应的分支机构。
第十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依法向其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具有登记管辖权的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登记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应当符合章程或者协议约定。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未决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有限合伙人外,申请人应当将其他合伙人均登记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第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经营范围规范目录,根据市场主体主要行业或者经营特征自主选择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申请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第十三条 申请人申请登记的市场主体注册资本(出资额)应当符合章程或者协议约定。
市场主体注册资本(出资额)以人民币表示。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额)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货币表示。
依法以境内公司股权或者债权出资的,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评估、转让,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第三章 登记规范
第十四条 申请人可以自行或者指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事项。
第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人可以通过全国统一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等电子签名工具和途径进行电子签名或者电子签章。符合法律规定的可靠电子签名、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在办理登记、备案事项时,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对下列人员进行实名验证:
(一)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负责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四)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五)指定的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因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息的,可以提交经依法公证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到现场办理。
第十七条 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事项,申请人可以到登记机关现场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系统提出申请。
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事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利用市场主体登记,牟取非法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八条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出具登记通知书,及时制发营业执照。
不予当场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接收申请材料凭证,并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人补正后,应当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不属于市场主体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登记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登记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第十九条 市场主体登记申请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或者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
利害关系人就市场主体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或者其他有关实体权利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对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造成影响的,申请人应当在诉讼或者仲裁终结后,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第二十条 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依法受到任职资格限制的,在申请办理其他变更登记时,应当依法及时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因通过登记的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在申请办理其他变更登记时,应当依法及时申请办理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合并、分立的,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告期45日,应当于公告期届满后申请办理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人合并、分立的,应当经出资人(主管部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登记。
市场主体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第二十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市场主体申请登记、备案事项前需要审批的,在办理登记、备案时,应当在有效期内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未规定有效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超过90日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其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市场主体设立后,前款规定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内容有变化、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批准文件、许可证书重新批准之日或者被吊销、撤销、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二十三条 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名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者负责人)姓名、类型(组成形式)、注册资本(出资额)、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登记机关、成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市场主体可以凭电子营业执照开展经营活动。
市场主体在办理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注销登记时,需要在提交申请时一并缴回纸质营业执照正、副本。对于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的,登记机关在完成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第二十四条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其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中国与有关国家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对认证另有规定的除外。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者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无需提供公证文件的除外。
第四章 设立登记
第二十五条 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第二十六条 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还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自然人身份证明。
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或者注册文件。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的,还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七条 申请设立非公司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自然人身份证明。
第二十八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文件的,提交相应材料;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和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自然人身份证明。
第二十九条 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全体设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二)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成员名册和出资清单,以及成员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第三十条 申请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还应当提交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自然人身份证明。
第五章 变更登记
第三十一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支机构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第三十二条 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书,并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及具体变更事项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司变更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需要对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决定的,还应当提交相关决议决定;
(二)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变更事项涉及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署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修改或者补充的合伙协议;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当提交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变更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第三十三条 市场主体更换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负责人的变更登记申请由新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负责人签署。
第三十四条 市场主体变更名称,可以自主申报名称并在保留期届满前申请变更登记,也可以直接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五条 市场主体变更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应当在迁入新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前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的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第三十六条 市场主体变更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的,应当按照设立时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或者注册文件。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告期45日,应当于公告期届满后申请变更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有最低限额规定的,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最低限额。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出资额)币种发生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七条 公司变更类型,应当按照拟变更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材料。
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改制为公司,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设立条件,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材料。
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应当按照拟变更的企业类型设立条件申请登记。
第三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登记。双方经营者同时申请办理的,登记机关可以合并办理。
第三十九条 市场主体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当按照《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备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成员发生变更,农民成员低于法定比例的,应当自事由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采取吸收新的农民成员入社等方式使农民成员达到法定比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退社,成员数低于联合社设立法定条件的,应当自事由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采取吸收新的成员入社等方式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达到法定条件。
第六章 歇业
第四十条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 市场主体决定歇业,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
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市场主体延长歇业期限,应当于期限届满前30日内按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后,自主决定开展或者已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于3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终止歇业。
市场主体恢复营业时,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应当及时办理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备案的歇业期限届满,或者累计歇业满3年,视为自动恢复经营,决定不再经营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三条 歇业期间,市场主体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原登记的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不改变歇业市场主体的登记管辖。
第七章 注销登记
第四十四条 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依法需要清算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依法不需要清算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申请注销后,不得从事与注销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自登记机关予以注销登记之日起,市场主体终止。
第四十五条 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前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
第四十六条 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依法作出解散、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或者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文件;
(三)清算报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指定证明;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二项、第三项材料;因合并、分立而申请市场主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三项材料。
第四十七条 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书和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主体不得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一)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
(二)存在股权(财产份额)被冻结、出质或者动产抵押,或者对其他市场主体存在投资的;
(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正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的;
(四)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
(五)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六)不符合《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条 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市场主体应当将承诺书及注销登记申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示期为20日。
在公示期内无相关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市场主体可以于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八章 撤销登记
第五十条 对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主动进行调查。
第五十一条 受虚假登记影响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申请。涉嫌冒用自然人身份的虚假登记,被冒用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线上或者线下途径核验身份信息。
涉嫌虚假登记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发生变更的,由现登记机关负责处理撤销登记,原登记机关应当协助进行调查。
第五十二条 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不予受理:
(一)涉嫌冒用自然人身份的虚假登记,被冒用人未能通过身份信息核验的;
(二)涉嫌虚假登记的市场主体已注销的,申请撤销注销登记的除外;
(三)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第五十三条 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于3个月内完成调查,并及时作出撤销或者不予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决定。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在调查期间,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涉嫌虚假登记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以及登记机关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登记机关可以中止调查:
(一)有证据证明与涉嫌虚假登记相关的民事权利存在争议的;
(二)涉嫌虚假登记的市场主体正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的;
(三)登记机关收到有关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证明涉嫌虚假登记的市场主体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存在违法案件尚未结案,或者尚未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不予撤销市场主体登记:
(一)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二)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后无法恢复到登记前的状态;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条 登记机关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后,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五十七条 同一登记包含多个登记事项,其中部分登记事项被认定为虚假,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不影响市场主体存续的,登记机关可以仅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
第五十八条 撤销市场主体备案事项的,参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九章 档案管理
第五十九条 登记机关应当负责建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对在登记、备案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依法分类,有序收集管理,推动档案电子化、影像化,提供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服务。
第六十条 申请查询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交材料:
(一)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进行查询,应当出具本部门公函及查询人员的有效证件;
(二)市场主体查询自身登记管理档案,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查询人员的有效证件;
(三)律师查询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应当出具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相关承诺书。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对档案查询范围以及提交材料作出规定。
第六十一条 登记管理档案查询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六十二条 市场主体发生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迁移的,登记机关应当于3个月内将所有登记管理档案移交迁入地登记机关管理。档案迁出、迁入应当记录备案。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三条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
歇业的市场主体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
第六十四条 市场主体应当将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置于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市场主体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者其链接标识。
营业执照记载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市场主体应当于15日内完成对应信息的更新公示。市场主体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应当将吊销情况标注于电子营业执照中。
第六十五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登记注册、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行政执法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归集,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风险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并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应用。
第六十六条 登记机关应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事项、公示信息情况等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必要时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审计、验资、咨询等相关工作,依法使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第六十七条 市场主体被撤销设立登记、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6个月内未办理清算组公告或者未申请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对其作出特别标注并予以公示。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未经设立登记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 未经设立登记从事许可经营活动或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第七十条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进行市场主体登记,仍接受委托代为办理,或者协助其进行虚假登记的,由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假市场主体登记的直接责任人自市场主体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市场主体登记。登记机关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第七十二条 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十三条 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法应当办理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的市场主体,未办理备案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四条 市场主体未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示终止歇业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 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者相关链接标识的,由登记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处罚。
市场主体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十六条 利用市场主体登记,牟取非法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登记机关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登记机关确定罚款幅度时,应当综合考虑市场主体的类型、规模、违法情节等因素。
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申请人,包括设立登记时的申请人、依法设立后的市场主体。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办理案件需要登记机关协助执行的,登记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办理协助执行事项。
第八十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及本实施细则,制定登记注册前置审批目录、登记材料和文书格式。
第八十一条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对登记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11月3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00年1月13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4号公布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23年9月30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6号公布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23年2月20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4号公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23年8月27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6号公布的《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内容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综合编辑: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标准过期了怎么办?首先我们企业在制定标准了之后,过了有效期都还没有进行复审,因为有的时候可能会忘记标准已经过期了,这时候又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又害怕会不会重新制定一个标准出来,毕竟重新制定一个标准还是很麻烦的,那过期了还需不需要再做一个标准呢?就让小编来告诉您!
企业标准过期了怎么办
企业标准过期了怎么办?
企业标准备案成功之后需要在3年之内进行一次复审,企业标准到期之后需要进行复审,还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旗下产品,以及产品信息,然后再重新申请备案就可以了。
企业标准更改原因: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产业发展方针、政策做出调整或者重新规定的;
2、新发布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做了修订的;
4、企业生产工艺或者原材料配方发生重大改变的;
5、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的;
6、其他应该进行复审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企业产品标准这时就需要进行复审并重新修改。
企业标准不复审会怎样:
企业产品标准应在批准发布后三十日内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备案。因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有效期是三年,到期还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备案部门就会把你做的标准给注销掉,并予以公告。
企业标准过期了怎么办?现在制定企业标准的人也越来越多了,所以咱们在制定之后一定要记得定期审查,不审查的话原来的标准就要作废了,这样也得不偿失,如果想要今后在这个行业提高自己地位的企业,就千万不要忘记了到期前进行审查,以上就是维诺斯的讲解,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注意!6月30日截止,企业一定要填写工商年报!逾期不填或者乱填,会被列为经营异常企业,严重的甚至会被列入黑名单。很多企业对于工商年报的申报和公示并没有足够的重视,甚至丝毫不在意,这是非常错误的认知!
一、信用污点将永久存在
对于没有工商年报的企业,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就算之后补交了工商年报,也会被记录在档案上,让公司永远背上污点,只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就可以查到,会对于招聘和合作都会有影响。
二、营业执照可能被吊销
虽说一次两次不按时提交年报,对于企业不会有太大影响,但是经常这样操作,可是会有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哦。
工商税务部门每年都会查处一批僵尸企业,一旦你的公司因为没有工商年报被认定为长期停业的僵尸企业,神仙也救不了你了。
三、企业将面临大额罚款
企业不按时提交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可不是补报就可以轻易解决的,国家明文规定:
(一)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登记机关限期改正,并可以对违法企业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体工商户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四、企业会被列入黑名单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这时候你的公司将面临一系列的严重后果,政府财政补贴、招标或采购等等各方面,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受限或禁止进行。
企业法人也不能再次注册公司,甚至不能坐高铁不能坐火车,还不能买房!而且有合作企业看到公司进入了黑名单就会对公司信用产生质疑,选择不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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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近日,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宾馆违规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中发现,某理发店内陈列过期色彩护发胶1瓶。
据当事人陈述,该色彩护发胶用于顾客染发或洗发后,将其涂抹于头发以保持头发色泽,且不另外收取产品使用费用。顾客染发护发一次80元,洗发护发一次15元。
分歧
对本案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在案件处理讨论时持有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当事人在营业场所陈列过期化妆品,应当认定为销售过期化妆品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根据该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罚,即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当事人在使用过程中不另外收费且该产品尚未使用,因此本案应按其进价计算货值金额并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种意见认为,当事人在其营业场所陈列过期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应当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进行处理,即处以停产或停止经营化妆品30天以内的处罚,对经营者并可以处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所得二到三倍的罚款的处罚。但由于本案尚未查获当事人具有销售上述过期化妆品的违法所得,因此应当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化妆品一定天数并将过期化妆品予以监督销毁。
第三种意见认为,《产品质量法》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未规定美容美发机构等单位使用过期、变质化妆品如何处理,执法部门不应将没有单独收费的使用化妆品行为认定为销售行为。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理精神,不得作出相关处罚决定,但可以责令当事人将过期化妆品予以无害化销毁。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但想要准确判断美容美发机构、宾馆使用过期化妆品能否处罚,以及如何处罚,应当正确理解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行政执法机关查获美容美发机构、宾馆陈列、库存过期、变质化妆品,在没有查获当事人直接使用化妆品证据的情况下,能否认定当事人使用过期、变质化妆品?要理解这个问题,我们应当了解行政处罚之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证明应达到何种标准。在证据法学及现行的三大诉讼法中,案件事实的证明标准通常有三种。一是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即针对证明对象或违法事实而言,已排除常理或有根据的怀疑或者说从证据推导出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已经达到确信无疑的程度。二是明显优势证明标准,亦称为清楚而具有说服力或明确而令人信服标准。通常可理解为现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存在违法事实的可能性或相关性远远大于不存在的可能性,即当事人存在相应的由证据证明的违法事实。此标准通常用于行政机关证明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或违法事实。之所以采用该证明标准,主要考虑到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效率及行政执法手段的有限性,其目的是迅速恢复被当事人破坏的行政管理秩序。具体到本案,当事人在营业场所陈列过期化妆品,结合其从事美容美发服务且该产品用途为保持头发色泽等事实情况,可以认定当事人在为顾客提供美发洗发护发服务时,使用该过期化妆品的可能性远远大于未使用的可能性。按照明显优势证明标准,行政机关可认定当事人存在使用过期、变质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三是优势证明标准,亦称为高度盖然性、高度可能性标准。该标准主要适用于民事诉讼,即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对待证事实的证明,所提供的证据能够达到证明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大于不存在的可能性时,即完成了举证证明,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当判决当事人胜诉。本案采取优势证明标准,结合行政机关查获的相关事实,在没有相反证据的前提下,亦可以认定当事人存在使用过期产品的违法行为。
第二,如前所述,美容美发机构、宾馆在营业场所陈列过期化妆品,可以认定为使用过期化妆品行为,但其使用化妆品时没有另外收费,是否可以进一步将其使用行为认定为经营或销售行为?笔者认为,将使用化妆品行为认定为经营或销售行为不存在法律障碍且具有法律上的根据。一是美容美发机构、宾馆作为市场主体,追求利润是其本质,其使用化妆品为顾客提供相应服务,必然将化妆品成本加入了其所提供的服务中并核算为相应价格或价值。二是依据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即使药品使用单位在提供医疗等服务时,没有对药品进行另外收费,仍可“按照销售”进行处罚,化妆品领域可参照此规定进行法律推定。三是原卫生部在《关于宾馆、旅店使用化妆品有关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批复,宾馆、旅店中使用化妆品应认定为经营行为,此类化妆品的违法所得应根据其购进价及同类化妆品市场销售价认定。四是新发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在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应当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经营者义务。因此,按照有义务必有责任之法理,本案当事人理应承担化妆品经营者有关法律责任。
第三,美容美发机构、宾馆使用化妆品在没有另外收费的情况下,其产品的货值金额如何计算?如上所述,美容美发机构、宾馆作为市场主体,其提供服务时必然将其所使用的化妆品计入相应服务成本,因此可以将其使用化妆品按照有收费进行认定。在其使用化妆品没有标价的情况下,按照《批复》所述,可根据其购进价及同类化妆品市场销售价认定其货值或违法所得。在执法实践中,认定市场销售价时,行政执法部门可根据同类产品三家以上经营者的销售价进行平均计算。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美容美发机构、宾馆使用过期、变质化妆品,应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定性处罚。《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该类案件则可根据该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定性,依据条例第六十条规定依法处理。(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林振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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