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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营业执照怎么办(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3-03 19:08:04 热度:4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5篇优质的农家乐营业执照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农家乐营业执照怎么办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农家乐营业执照怎么办

【第1篇】农家乐营业执照怎么办

近期有个南宁小伙伴问小金:我想经营农家乐,那么我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该怎么办理呢?

在南宁开一家农家乐,肯定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办理农家乐营业执照材料如下:

1. 公司营业执照

(1) 公司的名称以及核名通知书;

(2)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及公司章程;

(3) 公司的注册地址以及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4) 公司的注册资金以及股东占股比例;

(5)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联系方式;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 个体户营业执照

(1) 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联系方式;

(2) 个体户的名称以及核名通知书;

(3) 个体户的经营地址和经营范围;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最后小金提醒:不论你办理的是公司的营业执照还是个体户的营业执照,在办理完农家乐的营业执照之后,还需要去办理相关的许可证和其他的手续,需要办理的许可证大致为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公共卫生许可证,具体的一定要以实际为准。

以上就是南宁农家乐营业执照怎么办理的内容,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第2篇】农家乐营业执照好办吗

常年生活在快节奏的大都市人们,渴望大自然的悠闲和美好,希望体验不一样的农村生活,这就催生了许多城市郊外的农家小院的诞生,为当地的农民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收入。农家乐不管规模大小,主打的主要产业还是餐饮方面。所以在最初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着重应该考虑这方面相关的问题。

在办理执照前的准备工作,当然是取名,地址一般是自家房子改造的。如果是投资者,则需要自己先找准农家院的的具体位置和房子。其他的资金,人员配置等则根据规模和具体情况设定。

其实农家乐就是相当于酒楼和饭庄,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需要先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然后准备基本资料: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验资证明,农家乐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包括任职文件和附照片的个人简历,

组织章程,经营场所证明,包括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期限和办理好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资料。

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办理流程:

1、到所在地工商局填写申请表;将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连同其他文件再上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文件上交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进行受理、审查、核准。

3、在审阶段,农家乐会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调查核实。

4、登记机关审核批准后给符合条件的独资农家乐、合伙农家乐发《营业执照》,给有限责任公司发《农家乐法人营业执照》。

5、通知法定代表人或农家乐负责人领取营业执照。领营业执照时要办理签字手续,缴纳一定数额的登记费。

6、当领到营业执照后,务必在3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7、税务登记表的备注文件 填写税务登记表后,要连同以下文件一起交给税务机关。

8、刻章 领取了营业执照后,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刻印章。印章要有专人管理。

9、接受当地管片派出所的管理 要了解治安工作有关规定, 按规定安排好农家乐的治安保卫工作,按时缴付治安费。

10、办理代码证书和代码章 为使农家乐接受国家计算机管理,要办理代码证书和代码章,办理地点是技术监督部门。

环保批文由当地环保局审查,消防审批在当地派出所申请,或者在消防办理。农家乐营业执照这样办理。

如果是个人开设农家院,办理流程也同上。具体办理细节,可提前咨询当地工商局。如果您还有关于营业执照办理的问题,请随时咨询西格集团!

【第3篇】农家乐营业执照办理

律师简介

姓名:蔡如堂

职务: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律师

个人履历: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现任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讲座教授,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省律师协会项目投资与项目建设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蔡律师精通英语,法学功底深厚,对民商法、经济法颇有研究,尤其擅长于金融法、保险法、公司法,先后发表论文多篇。成功办理了数百起疑难复杂的诉讼类及非诉讼类民商事案件,涉及金融、保险、公司收购兼并、企业破产、企业改制、工程、房地产、环境污染、拆迁与征地及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农家乐被判定为违规建筑如何合法化?

观众提问

我是马鞍山人,前几年盖了农家乐,2023年被土地部门判定为违规建筑。我现在还在经营,但担心随时被拆除,请问律师,通过补办什么程序能让我的房屋合法化?

律师解答

他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房子不是说你随便想盖就盖的,也不是说你盖好了以后就能随便合法化的。

如果这是一个违章建筑,基本上是不能合法化的,因为你按照正常的程序盖房子首先你的用地,你的规划是不是合法,你的地是不是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用地。

如果是耕地或者其他的,不是建设用地,压根是不可以的,所以就是说你做事做完了后再去想办法弥补,不是这么一个程序,你在做之前就要搞清楚这个东西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

一栋合法的建筑,首先你的用地要合法,要取得土地的许可,然后土地本身再去规划,规划好了以后,你在去办相应的施工许可。在根据施工许可证以及最后一整套手续,你这个房子盖好了才能给你发房产证,在盖房子前手续都无,拍脑袋就盖了,基本上是不能合法的,依法要进行拆除。

从违章程度的不同来看,违章建筑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也就是在自己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建设,另一种是无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因为没有土地使用权,也谈不上后续的审批手续,这种类型的违章建筑,往往会面临被无偿拆除的法律后果。

法律科普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补办条件

有土地使用权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怎么办?

房屋证件不全,手续不完整的,不一定就是违法建筑。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补办手续:

(1)1984年1月5日至1990年4月1日期间建成,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并按照许可内容明确的层次、面积及房屋用途进行建设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但因历史原因审批手续不完整而未登记的房屋;

(2)1990年4月1日后建成,因历史原因审批手续不完整而未登记的建筑,包括: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按照许可内容明确的层次、面积及房屋用途建设但未经相关部门验收的房屋;

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或土地使用权证,且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房屋;

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且已经相关部门罚款处罚的房屋。

(3)经县政府批准,因历史原因遗留的可视为合法建筑的其他类型未登记房屋。

解决方法

办理建造房屋房产证,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所以,想要办理农村房产证的,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上的材料。对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简单咨询一下。

相关法律

一起来看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

“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4篇】办理农家乐营业执照

创办一家农家乐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农家乐必须在办理好营业执照,进行税务登记以及其他一些相关手续后方可经营。(一)办理营业执照

1.一般情况 开办农家乐首先要先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开业申请,领取登记表;然后到卫生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办好后,连同其他文件再上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农家乐法人登记需要的材料 申请农家乐法人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②组织章程;

③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

④农家乐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包括任职文件和附照片的个人简历;

⑤住所和农家乐经营场所证明,包括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期限;

⑥卫生许可证;

⑦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2)农家乐营业登记需要的材料申请营业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登记申请书;

②资金证明;

③负责人任职文件(贴身份证复印件); ④场所使用证明;

⑤卫生许可证;

⑥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3)取得营业执照的过程 以上文件上交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进行受理、审查、核准。在此阶段,农家乐应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调查核实。登记机关审核批准后给符合条件的独资农家乐、合伙农家乐发《营业执照》,给有限责任公司发《农家乐法人营业执照》,并通知法定代表人或农家乐负责人领取营业执照。领营业执照时要办理签字手续,缴纳一定数额的登记费。

2.特殊情况 如果所开的农家乐属于农户经营的或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经营的,就要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办照的程序是:由申请人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递交申请,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表》,填好后连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外来人口要有暂住证复印件)、照片及卫生许可证一起交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

①单位名称,名称要符合登记管理的规定;

②经营者姓名及住所(填写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和目前住址);

③经营场所(要有产权单位或私人盖章的租赁证明);

④从业人员(从业人员要有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外来人口要有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等);

⑤资金数额(指申请开业的注册资金);

⑥经营范围;

⑦经营方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全部文件并核准登记后,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办理《营业执照》要缴纳手续费。领取了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合法经营。

(二)进行税务登记

当领到营业执照后,务必在3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1.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

①单位名称;

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住所、经营地点;

④农家乐类型、核算方式;

⑤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⑥注册资金、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账号;

⑦经营期限、从业人数、营业执照号码;

⑧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

⑨其他有关事项。

2.税务登记表的备注文件 填写税务登记表后,要连同以下文件一起交给税务机关。

①营业执照;

②有关章程、财务制度;

③银行账号证明;

④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其他文件、资料。

3.取得税务登记的过程 以上材料填写之后交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应交的全部文件资料后,应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税务机关还要明确农家乐应缴税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的规定,农家乐属于服务业,应缴纳的税种有营业税、农家乐所得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印花税等。投资者及全体员工领取工资、分红时,还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几种税都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三)办理其他手续

1.刻章 领取了营业执照后,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刻印章。印章要有专人管理。

2.接受当地管片派出所的管理 要了解治安工作有关规定, 按规定安排好农家乐的治安保卫工作,按时缴付治安费。

3.接受当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管理 根据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要求,安排好门前“三包”(包治安、包秩序、包卫生)责任区工作。

4.外来人口要办“三证” 如果雇佣外来人口,要帮他们办理“三证”,即暂住证、培训证、就业证。农家乐的全体员工都要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

5.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 外来人口要进行计划生育的管理,女工要办理婚育证明。

6.办理代码证书和代码章 为使农家乐接受国家计算机管理,要办理代码证书和代码章,办理地点是技术监督部门。

7.申请账号、买支票 去银行办理申请账号手续,并购买支票。

8.环保工作 与环保、市容部门联系,了解有关政策,领取办理污水废气排放许可证。

9.消防工作 安排好防火的各项事宜,接受地区防火部门的检查,取得消防合格证书。

10.其他 捕杀野生动物,需林业部门批准;扩大建筑面积, 占用土地,需国土部门批准;体育设施、游乐设施运行,需体育主管部门许可;在景区开办农家乐,还要通过当地景区管理会批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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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农家乐营业执照

编者按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旅游已经成为了人们舒缓压力、提高生活品的一种重要休闲消费方式。在短途旅行中,郊区的农家院成为了城市居民的首选,依山傍水的郊区人为了增加收入,纷纷加入到了经营“特色农家院”的大军当中,由此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也与日俱增。经营农家院,经营出特色收入必然可观,殊不知,收益背后也有风险,一些法律问题也需了解清楚。下面,笔者就为大家解析一些典型案例,以期提醒大家树立维权意识,尽可能地避免法律风险。

案例一:

家人经营齐上阵 法律责任要连带

基本案情

小宋的家就在密云水库周边,空气清新景色秀美。2023年底,小宋的父母将家中的东西厢房各三间改造成了客房,经营起了农家院。因为平时农忙客人少,小宋家仅在“五一”、“十一”这些黄金节点招揽客人,服务经营。

2023年6月,小宋大专毕业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便在家与父母一同经营农家院。2023年国庆节期间,在小宋家居住的客人小李不慎在客房卫生间内摔倒,致其右腿骨折,花费医疗费两万余元。后小李将小宋及其父母诉至法院,索要各项经济赔偿共计四万元。经查,小宋父母经营农家院并未办理营业执照,且小宋并未与其父母分家。庭审中,小宋称其是为父母帮忙的,但未提交相应证据,且小宋一家承认经营农家院的收入用于家庭生活的共同支出。综上,法院认定小宋与其父母均为经营者,判决小宋与其父母连带赔偿小李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5万元。

法官释法

开办经营农家院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的,如果已经办理了相关的营业执照,在经营者与客户之间发生纠纷的时候,营业执照上标明的主体一般来说就是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但在本案中,小宋一家并没有办理相关的登记,而是一家人“齐上阵”,共同经营。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得赔偿,往往会将经营者的全家人一同诉至法院。如果不能自证其并非经营者,共同经营的家人是要按照个人合伙的相关规定连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小宋与其父母是以家庭财产投资经营农家院,收益也是用于全家的共同支出,因此,在无其他证明的情况下,小宋是需要与其父母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的。

法官提醒

开办农家院是要依法办理相关执照的,否则可能会面临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在以家庭资产作为投资,家人共同经营的情况下,没有执照将被认定为家人共同经营,具有个人合伙的性质,家人之间是要就需要就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二:

擅自改造院内房屋 违章建设面临强拆

基本案情

老李家在2005年起就开始经营农家院,生意一直很红火。老李家院内建有四间北正房、二间东厢房、二间西厢房、三间南倒座。几年下来,为了照顾生意,老李一家三口都搬到了西厢房居住,把其余的房子都改成了客房。可是即便这样,到了黄金周,依然房源紧俏。

2023年底,老李在经申请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东西厢房上各加盖了一层,建设成客房招揽生意,因影响了邻居的采光,引发两家矛盾。后镇政府认定老李加盖的二层房间为违章建筑,向老李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因老李未在通知书上指定的日期内拆除违章建筑,镇政府将老李诉至法院,要求对老李加盖的二层厢房进行强制拆除,最终,法院支持了镇政府的诉讼请求,判决对老李加盖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法官释法

在农村,无论是占用土地还是建设房屋,都是需要经过法定程序获得批准的,未经批准,占用集体土地或是在自家宅基地上建设房屋,均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中,老李在申请加盖房屋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加盖厢房,其加盖的厢房性质上属于违章建筑,乡镇一级政府或是土地管理部门等有权限的行政机关是有权要求其强制拆除的。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法官提醒

农家院经营者希望扩大经营逐利的想法并无不当,但其行为要遵守法律的规定,求财“取之有道”。实践中,为了避免纠纷,村民在翻盖房屋之前原则上应当征得邻居的同意,并获得政府的批准方能翻建,老李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加盖厢房,并被依法强拆,系因其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失,“赔了夫人又折兵”,并不可取。

案例三:

租证经营农家院 法律责任要共担

基本案情

多年来老张一直以个体工商户的资质依法依规经营农家院,收入颇丰。2023年,老张因患病行动不便,老张妻子忙不过来,孩子又都有正式工作不愿回家接手经营,因此,2023年底,老张将自家院落及房屋租给了同村村民的李某,李某每年给付老张10万元租赁费。老张与李某在协议中约定:李某租赁老张家院落及房屋,并使用老张的个体工商户执照用于农家院经营,同时,双方约定如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纠纷,责任由李某自担。后老张与李某依约履行。2023年10月,孙某在李某经营的农家院内烧烤时被倒塌的砖墙砸伤。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孙某将李某及老张诉至法院索赔5000元。老张认为纠纷与自己无关,不同意赔偿,最终,法庭认为老张与李某均为侵权人,判令二人连带赔偿孙某各项经济损失3400元。

法官释法

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人称为第三人,不能对抗第三人是指不能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对善意第三人不能产生对抗效力。本案中,老张虽然与李某签订了责任自担的协议,但该协议仅在老张与李某之间有效。对外,李某依然是以老张的个体工商户的名义经营农家院。孙某作为客人,不可能知道老张与李某之前的协议,孙某系法律上规定的善意第三人。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李某与老张之间的协议并不能对抗作为善意第三人的孙某,因此对孙某的损失,老张和孙某是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法官提醒

实践中,借证或是挂靠经营农家院的情况并不鲜见,因法律意识淡薄,很多将自己的经营资质借由他人经营的农民并没有意识到,虽然经营者变成了别人,相关证件上的法律责任人依旧是自己。当然,本案中,老张在承担了赔偿责任之后,是有权向孙某进行追偿的,但即便是这样,老张依然要承担孙某无力赔偿等法律风险。因此,笔者建议,从法律风险上考量,尽量不要出借经营许可证。

案例四:

非法途径牟利 农家院老板获刑

基本案情

孙某自2004年起一直在自家经营农家院,起初生意不错,但随着竞争的日益激烈,孙某的农家院仅能维持在收支平衡的红线上。为了招揽客人,孙某在自家的农家院里搞起了“特色服务”,以每人300元的价格介绍并容留4名卖淫女与在自家农家院租住的客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后孙某被警方抓获。

法庭上,孙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最终,法院认定孙某介绍、容留多人卖淫的行为情节严重,已构成介绍、容留卖淫罪,并依法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释法

依照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上述行为侵犯的是社会的治安管理秩序,属于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危害性,行为人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本案中,孙某为了牟利,介绍、容留他人卖淫,情节严重,已经构成了犯罪。即使本案中,孙某没有牟利行为,但如果其明知卖淫女在其经营的农家院内从事卖淫行为,却默示不予制止或报警的话,其行为依然构成容留他人卖淫罪,也是要承担刑事处罚的。

法官提醒

在经营农家院时,经营者要确保自家农家院的秩序,如果发现客人在其农家院内有违法行为,要积极制止,确实无法制止的,要及时报警处理。实践中,常见的是明知他人有卖淫嫖娼行为或是吸毒行为,以为事不关己加以纵容,如果情节严重,构成容留他人卖淫罪或是容留他人吸毒罪,是要被追究刑责的。

作者:王雪 编辑:谢伟辉

注: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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