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忧网 > 公司运营 > 营业执照
栏目

个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1-31 12:36:02 热度:9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个人营业执照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个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

【第1篇】个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办理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注册资本,年满18周岁,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

一、办个体工商户需要注册资本吗?

个体户不是公司法人是个人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不需要注册资本,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准备以下相关资料即可。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个体户名称登记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经营场所证明;

5、经营范围

二、哪些人不能办理个体工商户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企业破产清算完结后未逾三年。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逾三年。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

8、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三、哪些行业不能办理个体工商户

1.所有的生产、经营、进出口类

2.种子质量检验、进出口;

3.农药生产、经营;

4.烟叶收购、烟草制品生产、批发;

5.房地产开发;

6.药品生产;

7.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除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

8.化妆品生产;

9.烟花爆竹生产、批发;

10.所有金融相关业务;

11.驾驶培训学校;

12.建筑施工;

1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14.旅行社导游;

15.二手机动车交易。

16.驾驶培训学校;

需要注意的是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营业范围为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但不包括特许经营。其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第2篇】个人废品回收营业执照

我现在想开个废品回收站,谁知道收来的废品卖到哪里去啊?希望知道的指点下商业经验

我想开个废品回收站,可是听熟人说,很难?

只要把工商税务办好就行,另外还得到当地派出所备个案,也就是登记一下,启动资金吗有大有小,大的大做,小的小做,也没有他们说的那样悬忽。收废品也有很多渠道和方法。比如。走街串巷收废品也是可以的。另外,你可以。开个铺子。上面挂个牌子。写上收费品站也是可以的。

我很看好你的这一行业,入门门槛低(不需要太多的技术),投资少(少则1万多,多点5万左右)。市场广阔,但是能做和做好是两码事情,我也不分开讲多少,证件主要涉及到个体营业执照,还有就是税务登记,主要到当地工商管理局和地税局咨询办理。做废品收购站是要有个门面房的,这个好找,要求不用像其他店铺那样高,建议跟房主签个租赁协议

开废品回收要主动一点,经常看见街上有废品回收的小贩挟着一杆儿秤蹬着个三轮车,喊收废品的号子,要能吃苦耐劳,主动去联系业务,最好把一些学校、居民社区的废品收购业务包揽下来,建立长期的关系,这个要看你怎么做了,还有你回收的目的就是为了卖出去,赚取差价,要联系好加工厂以及其他区需要这些废品的点,注意千万搞好关系,要让顾客信任你。如果真想有做的朋友,可以来我这里学习一下,本人干废品回收十几年,分货销路三天基本的货可以分清!

【第3篇】营业执照能写两个人的名吗

(图源网络,侵删)

一、最高院关于公司解散纠纷

有关程序性的裁判规则

1、现行法律并未赋予仲裁机构解散公司的裁决权,因仲裁机构裁决解散公司没有法律依据,即便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解散事宜,且约定因执行本章程所发生的或与本章程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可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其有关公司解散的仲裁协议亦不能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 2016 )最高法民再 202 号

2、解散公司诉讼系非财产案件,不应按照财产标的额计收案件受理费。

( 2013 )民提字第 110 号

3、人民法院应根据公司的登记机关确定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问题。

( 2013 )民申字第 1297 号

4、虽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了应由合营企业董事会或者合营一方申请审批机构批准合营企业解散的几种情形,但并未否定相关方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权利。

( 2019 )最高法民申 6231 号

二、最高院关于公司解散纠纷

受理条件的裁判规则

5、《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既是公司解散诉讼的立案受理条件,同时也是判决公司解散的实质审查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 2011 )民四终字第 29 号、( 2017 )最高法民申 2148 号(公报案例)、( 2020 )最高法民申 7067 号、( 2021 )最高法民申 2437 号

6、公司能否解散取决于公司是否存在僵局以及是否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实质条件,而不取决于公司僵局产生的原因和责任。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没有限制过错方股东解散公司,因此即使一方股东对公司僵局的产生具有过错,其仍然有权依据该条规定,请求解散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 2011 )民四终字第 29 号(公报案例)

7、在公司解散案件中,法律并未设置主张解散公司的股东需要行使某项权利作为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前置程序。

( 2017 )最高法民申 2148 号(公报案例)

8、股权转让款未能支付到位的结果不影响其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主体资格。

( 2019 )最高法民终 1504 号、( 2020 )最高法民申 3910 号

9、在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等瑕疵出资的情况下,对股东权利的限制并不及于请求公司解散的权利。

( 2021 )最高法民申 2928 号

10、股东将其全部股权对内转让之后,丧失公司股东身份,不具备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主体资格。

( 2020 )最高法民申 2748 号

11、在公司的营业执照的年限届满后,且公司股东未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公司的营业期限届满,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规定。

( 2017 )最高法民申 1010 号

12、出资不实、大股东损害公司和小股东利益、公司高管涉嫌违法犯罪等问题,亦不属于公司解散的理由,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 2019 )最高法民申 5096 号

13、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2019 )最高法民申 4411 号、( 2019 )最高法民申 1787 号、( 2020 )最高法民申 2318 号

14、公司存在小股东知情权被侵犯或大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非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可另循途径解决。

( 2021 )最高法民申 304 号

三、最高院关于公司解散纠纷

实质审查条件的裁判规则

(一)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裁判规则

15、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公司权力运行发生严重困难,股东会、董事会等权力机构和管理机构无法正常运行,无法对公司的任何事项作出任何决议,即公司僵局情形。二是公司的业务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公司解散需同时满足业务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和权力运行严重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 2011 )民四终字第 29 号(公报案例)

16、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可从公司经营方面和公司管理机制运行方面进行审查。股东单方改变公司的经营资金作为贷款出借且长期无法收回,导致公司正常业务无法开展,也使公司设立的目的落空,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股东双方已经对簿公堂,证明股东之间、董事之间的矛盾已经激化且无法自行调和,股东会、董事会机制已经不能正常运行和发挥作用。

( 2019 )最高法民申 1474 号(公报案例)

17、判断公司的经营管理是否出现严重困难,应当从公司组织机构的运行状态进行综合分析,公司是否处于盈利状态并非判断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必要条件。其侧重点在于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存在严重的内部障碍,股东会或董事会是否因矛盾激化而处于僵持状态,一方股东无法有效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 2017 )最高法民申 2148 号(公报案例)、( 2018 )最高法民申 5411 号

18、公司本身处于盈利状态并非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充分阻却事由。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侧重于对公司股东会等内部治理机构运行状态的考察,是否处于亏损状况并非判断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必要条件。

( 2017 )最高法民申 4437 号

19、判断公司的经营管理是否发生严重困难,应当从公司组织机构的运行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着重考察公司管理方面是否存有严重内部障碍,如股东会机制失灵、无法就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决策等。

( 2018 )最高法民申 280 号

20、判断“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发生严重困难”,应从公司组织机构的运行状态进行综合分析,如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等公司权力机构和管理机构是否无法正常运行,是否对公司事项无法作出有效决议,公司的一切事务是否处于瘫痪状态等。

( 2017 )最高法民再 373 号、( 2019 )最高法民申 2477 号

21、公司的 49% 持股方与 51% 持股方矛盾对立,各自推选的董事长期冲突,存在无法按章程规定的比例正常召集会议、议事表决等情形,故公司的权力机构运行机制已失灵,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

( 2019 )最高法民终 1504 号

22、股东请求解散公司的必要条件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从而导致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如何理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是判断一个公司是否应予解散的关键。《公司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前三项列举了三种情形,总结而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主要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权力机构和管理机构运行失灵,无法对公司的任何事项作出决议,公司的一切事务处于瘫痪状态,即已经形成公司僵局,而这种持续的公司僵局使得股东的利益在僵持中逐渐耗竭。

( 2016 )最高法民申 379 号

23、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是公司解散的结果性条件,其表象特征是股东会或董事会矛盾激化而处于僵持状况,公司出现僵局。

( 2016 )最高法民申 829 号

24、判断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的关键是公司存有严重的内部管理障碍,如股东会机制失灵、无法就公司经营管理达成有效决策、公司经营管理者矛盾无法调和等。

( 2019 )最高法民申 4411 号

25、股东申请公司强制解散的前提,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其他途径无法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应当从公司组织机构的运行状态进行综合分析,主要体现在股东会或董事会因股东矛盾激化而处于僵持状态,长期无法有效召集和表决,导致公司治理结构无法正常运转。

( 2020 )最高法民申 790 号

26、公司两股东丧失人合基础、矛盾对立的情况下,依据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公司即使召开董事会,也不可能形成有效决议,所以公司的权力决策机制已长期失灵,公司管理方面存有严重内部障碍。

( 2019 )最高法民申 6231 号

27、《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进一步明确了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原告的持股比例要求和如何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对于该条第四项规定“其他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理解,仍须同时满足“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和“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两项条件。

( 2021 )最高法民申 1650 号

28、公司出现被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还因拖欠租金,被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生产经营场所已经丧失等情形,均可认定公司业务无法正常开展,公司设立的目的落空,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 2020 )最高法民申 6198 号

29、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8 号“林方清诉常熟市凯莱实业有限公司、戴小明公司解散纠纷案”的裁判要点为,判断“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发生严重困难”,应从公司组织机构的运行状态进行综合分析,公司虽处于盈利状态,但其股东会机制长期失灵,内部管理有严重障碍,已陷入僵局状态,可以认定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本案与该指导案例基本案情相类似,其裁判要点应作为本案参照。

( 2017 )最高法民申 4394 号

30、根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公司应否解散的审查重点为是否已形成“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局面,其侧重点应是对公司现实经营管理状态的评判,而无需去探寻导致此种状态发生的原因,只要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局面已经形成即应视为公司解散条件之一已成就。

( 2021 )最高法民申 1689 号

3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侧重点在于公司管理方面存有严重内部障碍,如股东会机制失灵、无法就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决策等,不应片面理解为公司资金缺乏、严重亏损等经营性困难。

( 2012 )民申字第 336 号

(二)认定“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裁判规则

32、公司僵局形成后,公司经营即陷入非常态模式,在股东单方经营管理期间,公司业务虽然没有停顿,但持续亏损,没有盈利年度,公司经营能力和偿债责任能力显著减弱,股东权益已大幅减损至不足实收资本的二分之一。在双方股东不愿意共同经营公司、冲突对立无法调和的情况下,公司注册资本难以充实,无法实现预期的经营目的。可以认定公司不仅丧失了人合基础,权力运行严重困难,同时业务经营也处于严重困难状态,继续存续将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 2011 )民四终字第 29 号(公报案例)

33、作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早已不能正常行使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管理和监督以及选择管理者的股东权利,其投资公司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股东权益受到重大损失。

( 2017 )最高法民申 2148 号(公报案例)

34、在公司处于盈利状态但就长期不向股东分配红利没有作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股东主张公司权力机构运行机制失灵导致股东对公司在管理、收益等方面的股东权益难以保障,并将因公司继续存续遭受重大损失的主张具有合理性。

( 2019 )最高法民终 1504 号

35、在股东尚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权利的情况下,不能轻易认定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 2017 )最高法民再 373 号

36、公司当前是否处于亏损状态固然是判断公司继续存在会否导致股东重大损失的重要依据,但就立法用语的文义来看,“继续存续”是对未来的预期,而“会使”也属于对未来的预测,“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主要是指一种预期的利益损失,公司当前的盈利状态对此并不构成充分的阻却事由。

( 2017 )最高法民申 4437 号

37、公司经营方式已经完全背离了设立目的,并且合作各方对于公司发展方向意见亦完全冲突,该种情形亦实质损害了公司股东利益。

( 2016 )最高法民申 829 号

38、公司的经营管理如果出现严重困难,则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以及股东权利实现通道的畅通,进而对股东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由于公司的资产主要是股东出资形成,如继续存续,只会继续损耗现有资产,对股东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 2019 )最高法民申 6231 号

39、公司《利润表》显示公司利润为 -1066027.60 元,且因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清偿银行贷款等债务,相关银行及债权人提起诉讼请求对公司抵押的土地优先受偿。公司债务结构复杂,经营亏损严重,业绩萎靡,财务混乱。在此情况下,继续勉强维持公司存续,将会加重耗损,危害股东利益。

( 2018 )最高法民申 248 号

40、股东未参加过股东会,由于股东之间矛盾不断,就股权转让、股东资格问题多次产生诉讼,无法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决策。表明公司的经营管理已经发生严重困难,如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进一步遭受损失。

( 2018 )最高法民申 3498 号

(三)认定“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裁判规则

41、股东之间始终不能就转让股权、公司回购或减资等维系公司存续的解决方案达成合意,公司法没有确立解决公司僵局的其他替代性救济措施,现公司的持续性僵局已经穷尽其他途径仍未能化解,如维系公司,股东权益只会在僵持中逐渐耗竭。相较而言,解散公司能为双方股东提供退出机制,避免股东利益受到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 2011 )民四终字第 29 号(公报案例)

42、本案经法院多次调解,但由于公司不愿意公开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两名股东也不同意委托第三方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股权转让价格无法确定。公司虽提出调解方案,但仅是其单方提出,各方始终未能就股权转让、公司回购或减资等维系永日公司存续的解决方案达成合意,可以认定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的严重困难。

( 2017 )最高法民申 3364 号

43、在本案诉讼期间,一审法院于近十个月的期间内,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试图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增资、公司控制权转移等多种途径解决纠纷,但股东双方均对对方提出的调解方案不予认可,最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可以视为在司法解散之外的其他途径已经穷尽仍无法解决问题。

( 2019 )最高法民申 1474 号(公报案例)

44、本案经过一、二审法院多轮调解,公司股东未能就通过转让股权、公司回购或减资等维系公司存续的解决方案达成合意。此情况下,可以认定公司的持续性僵局已经穷尽其他途径仍未能化解。

( 2019 )最高法民申 6231 号

45、股东在受让公司股权后长期处于矛盾冲突状态,并历经多次诉讼、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后仍然不可调和,且在本案诉讼中亦组织多次调解未果。可见,无法找到替代司法强制解散公司的其他途径,来有效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存在的严重困难。

( 2019 )最高法民终 1504 号

四、最高院关于公司解散纠纷其他问题

及有关公司解散制度立法价值的裁判规则

46、在股东根据持股比例有权单方召开股东会并形成有效决议的情况下,公司超过两年未召开股东会,并不等于无法召开股东会,更不等于股东会议机制失灵。

( 2019 )最高法民申 2477 号

47、公司解散属于公司的生死存亡问题,关涉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等多方利益主体,关涉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安宁。因此,人民法院对公司解散应慎重处理,应综合考虑公司的设立目的能否实现、公司运行障碍能否消除等因素。只有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严重损害股东利益,且穷尽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才能判决解散公司。

( 2017 )最高法民再 373 号

48、公司的法人性质及多数决的权力行使模式决定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方向必然不能遵循所有投资人的意志,会议制度的存在为所有参与者提供表达意见的机会,但是最终的结果仍应由多数决作出,除非有例外约定。

( 2017 )最高法民再 373 号

49、股东之间的矛盾并非解散公司的法定事由,股东纠纷可采取内部解决方式(如知情权、分红请求权、股权退出机制)来解决。公司解散对于公司而言,是最严厉、最具破坏性的结果,若非万不得已,就不宜选择解散公司的办法来解决股东之间的矛盾,以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 2014 )民申字第 1023 号、( 2014 )民申字第 836 号、( 2017 )最高法民再 373 号、( 2018 )最高法民申 4670 号、( 2019 )最高法民申 2463 号、( 2021 )最高法民申 1438 号

50、公司解散,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 2017 )最高法民申 2342 号、( 2019 )最高法民申 6117 号、( 2017 )最高法民申 4394 号

51、由于股东个人的表决权已超过三分之二,即便持股 25% 的其他股东不参加股东会,或与另一股东意见不一致,公司仍可以召开股东会并形成有效决议。公司超过两年未召开股东会,并不等于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会议机制失灵。

( 2019 )最高法民申 5183 号

52、股东矛盾激化并非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公司未召开股东会的原因存在多种情形,未召开股东会并不意味着无法召开股东会。

( 2021 )最高法民申 1650 号

53、公司解散的目的是维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小股东不能参与公司决策、管理、分享利润,公司存续对于小股东已经失去意义,在此情形下,解散公司是唯一选择。

( 2021 )最高法民申 2928 号

54、股东之间的矛盾首先是公司内部的管理问题,为维护商业经营的稳定和安全,不能仅因公司股东之间存在矛盾就将公司解散,更不能因为一个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存在矛盾而解散公司,只有达到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符合公司解散的法定条件方可解散,否则会对社会经济尤其是公司经营所涉及的其他社会关系造成损害和不稳定。

( 2017 )最高法民申 987 号

55、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和“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两个实质要件。

( 2015 )民申字第 289 号

56、解散公司必须具备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等先决条件。侧重点在于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已发生足以导致公司解散的严重困难。此既是人民法院受理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时形式审查的法律依据,也是审查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时实体审查的法律依据。

( 2018 )最高法民申 4670 号

57、公司两位股东的持股比例( 50% )和议事规则决定了只要两位股东意见分歧、互不配合,就无法形成有效表决,导致公司无法通过有效的股东会决议管理公司。但是,公司出现上述僵局并非公司解散的唯一条件。

( 2021 )最高法民申 3042 号

58、判断公司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可以解散,应当进行综合分析,除考察其经营管理情况、公司组织机构运行状况等方面外,还要结合实际,从各股东是否还有合作基础、公司是否可能恢复经营等长远发展角度予以考虑。

( 2019 )最高法民申 284 号

来源:icourt法秀

转自:法商之家

【第4篇】个人营业执照需要交税吗

个体户可以不交税吗?个体工商户几大误区,帮你“避雷”!节税?

个体户疑问

“个体户可以不记账吗?”

“个体户可以不交税吗?”

“个体户是不是不用被抽查?”

大家对于个体工商户有着不少误解,下面整理了几大常见误区,帮你避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记账” ×

大多数个体工商户都没有建账的习惯,而且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管相对比较松,但是《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税务机关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建账成果,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正确进行核算,如实申报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也必须建账,和企业一样建账纳税,接受税务部门监督管理。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交税”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1号),只要是小规模纳税人,不管是个体工商户还是公司,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有以上政策,有的人认为个体户可以不交税?个体户可以不记账?不少人对个体户存在一定的误解。很多人觉得成立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来进行税收筹划。

说个体户可以不交税的,这个说法不靠谱,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和个人应尽的义务,但企业常常会面临税负重问题。企业营收上去了,原本是一件好事,但是也意味着要面临缴纳更多的税收。那企业怎么办呢?有没有方法合理降低企业税负呢?企业可以尽早制定一个税筹方案,通过一些地方政府的税收洼地来大幅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税收洼地就是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地方为了提升地方财政收入,规划的园区,采用总部经济招商模式,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让去全国各地企业足不出户就能够享受到当地的税收扶持政策。

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入住园区,享受个税核定征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

服务行业:个税核定征收之后税率在0.5%—2.1%

商贸销售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税核定征收(0.25%—1.75%)。

工程、施工、建筑安装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税核定征收(0.35%—2.45%)

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比如设立xx经营部, 总部税负2.06%

例:河北石家庄企业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生产的等,2023年企业利润为920万元。

原企业纳税

企业所得税:920*25%=230万

税收筹划:个人独资核定征收,成立两个个人独资企业

增值税:460*1%=4.6万

4.6*2=9.2万

附加税:9.2*6%=0.55万

个人所得税:420*10%*30%-4.05=8.55万

8.55*2=17.1万

税收合计:9.2+0.55+17.1=26.85万

综合税率:26.85/920=2.9%

节税高达200余万

纳税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年检” ×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第十四条“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审批” ×

凡是经营范围涉及前置或后置审批的,个体工商户和公司一样都需要办理审批,而且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若有变更事项也和公司一样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

个体工商户不会“被抽查” ×

很多个体工商户是自给自足的自由职业者,那么就意味着工商部门不会抽查吗?当然不是!不仅会被查,而且还会被严查!不少个体工商户办了营业执照后,在两证整合之前,不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也没有办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或是发生变更后没有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备案;或是因为经营期间的卫生、环境、消防等问题没有做好维护,存在风险或被周边住户举报。

不少企业主以为个体工商户不用记账、不用交税、不被抽查,实则不然。对于企业主来说,好的组织形式不仅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效率,还影响着以后的发展和财税管理。因此在创业时,选择个体工商户还是企业制,应慎重思考!

税筹

总结:合理节税的前提是合理合法的基础上税收筹划,对于现在的企业利润高,面临着的税务问题就越多,实时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节税,对于企业及个人来说是有必要的。

【第5篇】注册个人营业执照

个体户办营业执照相关内容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营业执照是做生意人一定要有的证件,营业执照是正规合法经营的证件,现在我们就来讲解一下,个体户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个体工商户的申请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来杭人员还须持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赁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以上就是“个体户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们了解个体户办营业执照所需材料有帮助,有任何关于营业执照的问题,欢迎咨询我们。

【第6篇】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户区别是:

1、经营规模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必须有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名称,而个体户可以没有企业名称;

2、投资主体不同:独资企业是个人出资经营的企业,个体户基本上自己是老板自己也是员工;

3、分支机构的设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而个体户不可以设立等;

4、概念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一般指独资企业。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个体户是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的一种俗称,是在我国法律允许范围内,不剥削他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第八条 所列登记的主要项目中:

字号名称,是指个体工商户为基营业厂、店等所起的名称。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在申请登记的市、县范围内,同一行业中不得相同。

从业人数,是指参加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经营者、参加经营活动的家庭成员、帮手和学徒雇工;

资金数额,是指申请开业时的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是指经核准经营的行业和商品的类别。个体工商户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与主业相反的其他业务;

经营场所,是指厂址、店铺、门市部的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等地址;

工商行政管理所,在受理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申请,查验有关证明,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后,应将有关文件报送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受理申请登记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参考

^个人独资 https://www.91kaiye.cn/grdz/

^个体户 https://www.91kaiye.cn/getihu/

【第7篇】个人办理营业执照

分享武汉市的个人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江岸区行政服务中心(后湖东方广场)

材料准备:1、身份证原件(复印一份)2、近期登记照一张(一寸两寸都可以,照片底色无要求)3、房东房产证原件(复印一份)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一份)。如果是自己的房子就不需要租赁合同 ,楼主家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字就写了个房屋无偿使用的证明就可以了,复印都是 免费的,办理在二楼,办理很快,办完流程后2个工作日可以拿证 。 (万能前台小姐姐,不明白直接问前台,态度好,服务好,我上面说的东西都带了基本10分钟搞定,不算排队时间的话,今天去得早,拿的一号,很速度就办好了,坐等拿证)

是不是很简单,武汉的流程就是这样的了,想开联兴财税小店的亲们,希望可以帮到你们.

【第8篇】个人注销营业执照流程

2023年2月12日起,

我市开始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

有人问小编,

到底简易注销登记该怎么办理?

快看!

小编已经把操作指南给你备好了。

用户注册

1)登录网址:

https://www.yizhuce.gov.cn/webmain/tomainindex,点击个人中心选用户注册;(建议用360浏览器或chrome浏览器)

2)选择注册账号类型分为:个人注册和法人注册(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即可)

(3)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以个人账号为例)

系统登录

01

办理渠道一

(1)登录网址:

https://www.yizhuce.gov.cn/webmain/tomainindex,用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微信扫码粤省事登录易注册即可;(建议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2)登录后点击主页的“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

02

办理渠道二

(1)登录网址:https://qyzx.gdzwfw.gov.cn/ ,用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微信扫码粤省事登录易注册即可;(建议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2)进入后点击【简易注销】,勾选“我已知晓上述内容”,再点击【下一步】;

(3)输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证件号码后点击【确认信息】;

(4)在办理事项处找到企业主体注销登记事项,点击右边【立即办理】,即跳转到申报页面;

个体户申报简易注销

(1)登录易注册后点击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

(2)填写个体工商户的统一社会代码、名称、经营者证件号码等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3)浏览查看办理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流程图和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所需的材料后点击【继续】;

(4)进入基本信息页面后核对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和统一代码是否正确,再选择具体材料的提交方式;

全电无纸化:线上申请通过后电子签名,无需窗口递交申请材料、但需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全电有纸化:线上申请通过后打印纸质材料递交窗口办理;

选择后根据个体工商户情况填写相对应的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5)经办人信息页面根据账号信息带出数据,如需更换直接修改信息即可,然后选择经办人的代理期限后点击【下一步】;

(6)经办人在信息页面点击下一步后需查验经营者是否实名验证,如未实名的需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去扫脸进行4级验证后方可点击【下一步】;

(7)材料附件页面需将标“是”的材料都上传完毕,然后勾选下方的“本人承诺”后方可点击【下一步】;

(8)点下一步后,需先预览申请表,再勾选“同意承诺”点击【确定提交】按钮进行业务的提交;

(9)办件预核对通过后经办人会收到电子签名短信,点击短信的链接发起签字流程即可;

(10)经办人发起签名流程后会额外收到签字短信,点击短信的链接然后选跳转支付宝签字/网页签字即可;

(11)签字完成后会收到签署完成的短信即代表签字流程完成;

(12)签署完成后用户需将营业执照提交至所属区市场监管部门办事窗口,窗口收取资料后,市场监管部门将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将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信息推送至税务等部门,税务等部门接到信息后于10天内反馈是否同意简易注销,对于税务等部门无异议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你明白了吗?

来源: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注册科

编辑:珠海市场监管团队

【第9篇】个人养殖营业执照办理

这段时间小金总是会看到不少人都回到自己家乡创业的新闻,其中不少人都会选择开养殖场,那么在南宁,小型养殖场营业执照该怎么办理呢?

南宁办理小型养殖场营业执照所需资料

1. 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2. 养殖场的名称以及核名通知书;

3. 养殖场的经营场所,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

4. 养殖场的经营范围;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其实在南宁,小型养殖场的营业执照比较容易办理,但开养殖场并不是说需要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了的,开养殖场还需要具备这些:

1. 养殖场备案登记

养殖户需要向当地的农业行政部门申请备案,备案条件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也有具体的规模标准,实际标准要看当地政府的要求。

2. 养殖档案

养殖档案包括:畜禽品种、数量、种苗来源和进出栏记录、饲料药物名称、类型等一系列问题,要依法建立养殖档案。

3.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就是检验养殖场周围环境是否达到国家要求,周边有没有建立合格的污水处理厂、污物处理厂、消毒处理厂等相应设施,若达到了就可获得证书。

4. 环评手续

环评手续很重要,要通过环保局的审批拿到环境影响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环评通不过以后会很麻烦,可能会被禁养,养殖场被拆除的情况都会发生。

以上就是在南宁小型养殖场营业执照怎么办理的内容,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第10篇】个人申请营业执照网上流程

全面推开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从传统的“面对面”服务转变为“键对键”服务,企业登记注册的“无纸化”时代到来。

市场监管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登记注册便利化的又一项新惠民举措。

工商注册电子化流程:

1、网上预核名(可以先查询核查通过率)

2、设立预审核(需提交股东身份证照片、银行卡号、银行预留手机号)

3、审核通过、打印营业执照。

4、刻章(公章、财章)

新设立的企业包括个体户一定要在一个月内完成税务认证,及时报税且建立做帐凭证。

【第11篇】个人汽车租赁营业执照

汽车租赁合同

租赁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车辆情况

1、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车牌号为,必须使用汽油。

二、租期及租金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甲方按月租金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保险和万元第三者责任险。

3、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则由乙方负责。

4、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通知或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5、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6、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

7、乙方在用车期满后,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

8、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额以外的所有费用。

9、全车丢失后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0、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1、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内,保养、维护等相关费用自行负责。

五、其他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租赁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第12篇】个体营业执照写两个人

“公转私”一直是很多老板非常关注的问题,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稍微不慎就会踩雷,给自己和企业带来麻烦。

很多老板认为:公司是我开的,钱是公司的,所以公司的钱就是我的钱,那我拿自己的钱就不用交税啊。如果现在您还有这种想法,这是很危险的!要知道,公司除了老板、老板娘,国家还作为公司不记名的股东占股40%!

举个例子:某家传媒公司,在交完增值税和去掉成本之后,还剩下1000万的利润。股东想要拿走,就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分红个税,合计400万,最后到手600万。可以这样理解:公司虽然是你的,但不是你个人的小金库。

那么在真实业务背景下,企业以对公账户给个人账户转账是可以的,但是金额不能过大,且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符合相关法规的可以转账,否则公账转私账就存在一定的涉税相关风险。

比如从公司账户往个人账户打款作为提取,这样做账,从公司和现金账上貌似没有什么问题,但还是存在两个问题:

1、银行对账单上体现的不算取现,而是转账;

2、身为出纳人员,如果把公司账户上的资金转到自己的账户上,这本身就是违规的,一旦有检查等事情的话就更说不清楚了;

那么公司打款给个人,做账的方法是: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

公转私以下几种情况是被允许的

1、员工的工资、奖金,超过个税的起征点要交税!

2、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要代扣代缴个税,还有一个借款,也可以对公直接支付还款。

3、向个人购买商品,个人包括自然人和个体,自然人可以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凭发票金额转给个人。个体没有对公账户,可以直接转入经营者个人卡,并付营业执照身份证作为附件即可。

4、报销差旅费、办公费、餐饮费等真实业务发生后取得的发票收据可以转。

5、然后就是企业分红,交税过后直接转入私人账户即可。

6、在税收优惠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通过核定征收,开票提现。

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交企业所得税,就交个税,对于高收入个人或者高利润企业来说无疑都是一种很好的节税途径!而且根据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完税后将企业利润公转私到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的个人卡上是允许的。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地方政府优惠政策及税务筹划方面的相关需求,欢迎评论、关注小编!小编也会不定时分享节税、避税干货!

【第13篇】个人营业执照

借助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不出家门,就可以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了,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打开电脑,百度“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点击进入“一网办 不见面”桌面,点击“更多服务”,点击“掌上登记app”,用手机浏览器扫描电脑桌面上弹出的“掌上工商”二维码,手机开始下载“河南掌上工商”app,下载安装好后,点击“掌上工商”桌面上的“我的”,点击“注册”,按提示完成个人认证注册后,手机上提示“注册成功”。 注册成功后,按提示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提示登录成功,点击电脑“一网办 不见面”桌面上的“个人登录”,点击“掌上工商登录”,用手机上下载的“掌上工商”下边的蓝色方框手指按一下,对着电脑上弹出的二维码扫描,电脑就进入了办理营业执照申请桌面,点“企业自主核名”,按提示申请自己的店铺名称,并输入自己的经营范围和详细经营地址,完成后点击“设立登记”,按提示一步完成后点击进入下一步,最后点击“签名”,点击“手写签名”,用手机上的“掌上工商”扫描电脑上弹出的签名二维码,手机上按提示获取并输入验证码,手机上出现签名提示后,在签名区域内用手指写上自己的名字,点击提交签名,提示“签名成功”后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一般几个工作日后工作人员就会对自己的申请做出审核,自己可以登录“掌上工商”查看办理进度,也可以去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咨询,审核通过后,可以在工作人员指导下下载电子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办好后,就可以申请办理食品经营、烟草零售等许可证件了。

【第14篇】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

如果企业在注册申请开业的时候选择的是分批到位的注册性质,那营业执照上会显示公司经营期限为2年,只有等到资本金全资到位后,才能换取新的有效期为10年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的有效期跟税务登记证和代码证等相关证件是一致的,如果没有续期的话是不可以买发票的,但可以交税申报。税务登记证没有期限,执照到期了换新,到税务局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15篇】无锡个人营业执照办理

一、必备条件

1.在无锡市区注册一年以上(2023年5月1日前注册),属于受疫情影响较重行业(餐饮、零售、住宿、旅游、公路水路运输)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下称市场主体)。

2.市场主体经营规范、信誉良好。没有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疫情期间停业,疫情前经营正常,税费缴纳状态正常。

二、补助标准

停业补助为一次性发放。

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具体补贴标准为:规上(限上)企业20000元/家,其他企业5000元/家,个体工商户补助2000元/家。

三、申请办法

5月6日前,市场主体通过“灵锡”app进入“惠企通”模式,点击“停业补助”程序进行申报,按照规定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可靠性负责。

申报信息通过审核后发放补助资金。

申报操作细则↓↓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

为什么我申请不了?

您是不是没有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如果没有,申报不了。

q2

我为什么下载不了电子营业执照?

您是否还有使用15位注册号的营业执照,您可以到属地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换照手续后,就可以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了。

q3

为什么下载了电子营业执照还是申请不了?

您的营业范围是否属于餐饮、住宿、零售、旅游、水路公路运输?不属于的话就申报不了。

q4

我是属于餐饮、住宿、零售、旅游、水路公路运输行业的,为什么还是申报不了?

您的注册时间是否是2023年5月1日前?如果是之后注册的,您不符合条件,不能申报。

q5

为什么有的信息选项是灰的,改不了?

因为后台按照有关部门登记注册的信息帮您自动匹配了相关信息,不能改动。

q6

我怎么知道审核通过了?

提交信息后再次进入申报页面,可以看到审核进度。

q7

什么时候可以拿到补助资金?

政府部门会尽快审核所有申请人的信息,全部审核完毕后,会尽快将补助打到您申请的帐户上。

q8

我明明属于五大行业,却显示我不属于,我要申诉,要找谁?

可以按照您所在的区,拨打申报指南中所在区的咨询电话。也可以直接找到街道办事处,会有专人接待您的申诉。

q9

为什么我什么都有了,还是申报不了?

请详细阅读申请指南,严格按步骤进行。如果还是不行,请打技术支撑电话。

q10

我不知道我是规上企业还是规下企业,怎么填?

规上旅行社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规上公路、水路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限上零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限上住宿、餐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q11

我的银行帐号是我配偶的可以吗?

填写的银行帐号必须是法人代表的银行帐号,就是申请人的银行帐号。

q12

我注册在x地,经营在y地,应该在哪里申请补贴?

您应当在注册地申请补贴。

q13

到哪里去申报停业补助?

通过“灵锡”app进入“惠企通”模式,可以看到“停业补助”程序的按钮。

q14

什么时候截止申报?

5月6日。

来源:无锡发改

《个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5个范本).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最新加入范本

分类查询入口

相关范文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