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企业营业执照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企业营业执照费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还没有经历营业执照年审的企业,一定要对这件事情非常重视,因为营业执照对公司的作用非常大,大家最关注的工商营业执照年检收费多少?本文西格小编为您介绍一下营业执照年检的相关事项和费用,希望对您有帮助。
1、年检时间
每年年检时间:3月1日至6月30日
2、领取年检报告书
参加年检的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携带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年检主管部门领取《年检报告书》。目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年检报告书》有四种,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企业。
(1)《公司年检报告书》;(2)《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3)《年检报告书》;(4)《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年检报告书》
3、提交资料
(1)《公司年检报告书》或《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
(2)年度汇总资产负债表;
(3)年度汇总损益表;
(4)营业执照副本(一份);
(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审计报告书(或称查帐报告);
(7)验资报告(资金已到位且已提交过验资报告的除外);
4、办事流程
企业提交年检材料→受理审查年检材料→企业缴纳年检费→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
5、工商营业执照年检收费
企业通过年检后,应当依法向登记主管机关缴纳年度检验费。年检费为50元人民币。通过年检的企业交纳年度检验费后,登记主管机关将加贴年检标识或加盖年检戳记的企业营业执照发还给企业。
营业执照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年检费为50元人民币。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所以企业一定要重视起来,不想跑的话都可以交给靠谱的代理公司代办。
3月1日上午,北京麦当劳有限公司石家庄京广西街餐厅负责人从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外资企业开办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全市首张2019横版营业执照,标志着在石外资企业新版营业执照换发工作全面展开。
据了解,2023年3月1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均颁发新版营业执照(含新版《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领取新版纸质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登记系统同步生成新版电子营业执照,供市场主体下载使用。
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版营业执照相比旧版营业执照,除了版式上更加优化、由竖版改为横版外,最大的调整是对即时生成的二维码功能进行了统一,实现二维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企业信息精准联接,并在营业执照上增加“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提示语,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扫描二维码直接查询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进一步扩大了营业执照在社会管理领域的重要作用,为市场主体自律、部门联合监管和社会共治奠定了坚实基础。当然,之前存续的在石外资企业,可以选择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或者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需特别提醒广大在石外资企业,为进一步推进注册登记规范化、便利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原有的《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企业登记递交材料规范》也一并进行了修订,文书表格更加精简,填报事项减少,原表格中的部分“填写项”修改为标准化表述的“勾选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国务院已经明确取消的登记事项涉及的文书、材料规范不再保留。申请人可以进入“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下载使用,或到登记窗口领取使用。自3月1日起,申请人仍使用旧版《文书规范》《材料规范》提交登记申请的,企业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
正意全程委托,18一站式服务。92我们的89宗旨是提供39一整套较096佳的解决方案,让您的公司得到较快捷、无忧的服务。我们拥有综合能力和正意专业水平过硬的财团队,税能用较经济的花费为您提供较有效、可行、优质的企业服务。
【公司服务内容:】1、公司注册:内资公司注册、集团公司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公司、分支机构办理。2、公司变更: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类型、营业期限、公司股权转让、企业改制、公司跨区迁入迁出办理。3、公司注销:工商营业执照清算组备案、注销、银行基本户销户、税务清算审计等注销的办理。4、专业代理记账: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企业每月纳税申报及账务处理、税控审批、税控托管及日常维护。5、验资审计:出具验资报告、各项审计报告、公司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6、商标注册:商标注册、变更、商标注销、商标转让、专利申请(外观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7、各类专项许可证照办理:icp、文网文、房地产中介经营许可、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8、补贴申请:创业补贴、租金补贴、社保补贴;9、企业疑难问题的解决及策划办理:工商以及和企业经营过程中涉及财税相关的疑难问题的解决,由多年经验丰富的专业税筹人员为您策划解决方案。
在深圳公司注册流程完成后就会拿到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本质上是国家颁给组织经营者的合法凭证,但营业执照的种类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类别,一般营业执照有哪些种类呢?
1、个体户营业执照:零注册资本,是不能设立分支机构及再投资行为,可转让无需公证,需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税务方面为定额征税,无须建账;按租金和成本等来估算收入。核定征收后有无收入均需按核定税金缴纳,超出定税部分则另行征收。
2、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无需注册资本,可从事转让和设立分支机构,需做公证,但不可再投资。税务实行查账征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或有限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零注册资本,可从事转让和设立分支机构,需要做公证。但不能再投资。税务可定税无须再建账;也可查账征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需投入注册资金,最少一元同时无上限。查账征收,按照企业的经营性质及经营业务来确定企业应缴纳的税种及税率。股东承担以注册资本为限度的有限责任。
5、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需投入注册资金,最少五百万元,无上限。查账征收,依据企业的经营业务及经营性质来确定企业应缴纳的税种及税率。股东承担以注册资本为限度的有限责任。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二至二百人,上市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不限。
当一个团队形成之时,创业人就会选择注册一家公司。但是注册公司不是说注册就能办下来的,需要符合一些条件才能注册公司,但是这些注册公司的条件是指那些呢?如何注册一家公司?一起来看看,小编为你带来的“注册公司的条件”,欢迎阅读!
注册公司的条件
注册公司的条件有很多,主要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1、公司股东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时必须有一位股东(投资者),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
公司注册时,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原件。
2、公司法人代表
公司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照片。
3、董事
公司成立时,可以设董事会,(设董事会至少要有三名以上董事会成员)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董事。股东可以担任执行董事。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原件。
4、财务人员
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与照片。
5、监事
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时,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
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原件.
6、公司注册资本
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新<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人民币,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
股东将注册资本打入公司验资帐户,由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来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7、公司名称
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泉州注册公司查名的规则是,同行业中,公司名称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多个字号的,需拆开来查名。
8、公司经营范围
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可以将现在要做的或以后可能要做的业务写进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
9、公司注册地址
在泉州注册公司时,只要办公地址真实的,就可以是商用地址也可以是家里的地址,如果是办厂的话必须是商用地址,商用地址需提供租赁合同,家庭地址需提供房产复印件。
10、公司章程
公司成立时,需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确定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注册公司流程
流程一、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流程二、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流程三、刻公私章(财务章不要求)
流程四、提交国地税
流程五、办理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注册公司注意这五点
创业走出的第一步就是公司注册。有的人可能觉得公司注册非常简单,花点钱找个中介机构就可以搞定。这有一定道理,与布满荆棘的创业之路比起来,公司注册确实要简单很多。但是很多人出师不利,并没有走好第一步,甚至为以后的发展埋下大隐患。公司注册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创业者关注!
公司命名绝非起个好听的名字这么简单
当公司确定好名字后,可以先在工商企业信用网上查询检索,看是否已被他人注册,提高通过率。有创业者公司取名:中国xxxxxx,这个核名国家会特别严,基本不可能过。
还有重要的一点,公司字号和品牌名称是否要一致。这个可以具体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来决定。如果字号和品牌名称一致,一定记得检索域名及商标注册情况,查看是否已被他人注册。如果已被他人注册,建议换名字,土豪除外;如未注册,一定记得公司成立后要及时申请注册商标和域名。公司字号一旦确定,不要轻易变更。因为变更公司名称会涉及到注册商标、域名、著作权、营业执照等各类事项的变更,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选择公司类型,躲避一人有限公司这个坑
常见公司类型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公司、合伙公司(分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等类型。,组织形式大家基本上选择的是有限公司,但是建议除非万不得已,千万别注册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虽然股东比较简单、省事,但是一旦注册了一人有限公司,但面对公司债务,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便是公司转让后,原股东如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然如果公司要全资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是很好的组织形式。
公司注册资本,并不是越大越好
2023年新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认缴登记制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此时,可能很多人觉得注册资金就多写一些,反正不用真缴,动不动5000万、1亿,还可以显示公司实力雄厚,有面子。请注意,认缴并不等于不缴!公司清算的时候一定要见到钱。而且公司遇到债务纠纷,引起了官司赔偿,法院是会追缴认缴资本进行赔偿的。注册资金数额太小也不行。注册资金太小,在银行开户,银行都不太待见你,客户也会怀疑你的能力。
公司注册时间越早越好
很多人觉得,什么时候注册公司问题都不大,公司可以先运行,慢慢注册,其实一旦团队稳定后,公司越早注册越好。因为做新三板或者ipo,对于公司成立的年限有硬性要求,新三板一定要公司成立2年后才能上。而且注册公司后,像商标、专利的申请,微信公众号认证都可以尽早展开。如果你是个比较保守的人,不喜欢自己公司的营业执照出现4、14或者24的字眼,可以提前做好准备,选个合适的日子提交资料。
所以,公司注册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创业者还是要多了解当地政策要求,依法办事,以免招致不必要的烦恼。小编在这里建议大家注册公司还是最好找专业机构,和他们沟通好自己的需求,由他们协助办理,速度快还省心,费用也不高。花一样的钱,不用自己亲自跑腿,还有专业团队帮你办理各项业务,何乐而不为!
近日,东平一市民张先生拨打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告知其营业执照需要从某网络平台进行申报,但需要缴纳180元,因其之前申报不需要缴费,其对接到的电话真实性感到疑惑,希望部门核实是否属实。 在了解到市民的电话后,东平县民生服务中心第一时间将诉求转至东平县市场监管局办理。东平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与张先生电话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明确告知张先生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年检申报没有收费项目,如接到陌生人电话让其打开链接网址,以及让其交费,一概不予相信,如有损失,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感谢东平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及时与我联系,并告诉我真实情况,让我没有上当受骗,非常感谢工作人员。”张先生告诉记者。 工作人员提醒,网络在给市民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滋生了很多来历不明的信息,比如不明链接、不明电话、诈骗信息等。如接到陌生信息,尤其是涉及人财物,一定要第一时间向官方部门进行考察、求证,避免上当受骗。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毛洁
国际司法协助和区际司法协助案件包括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申请认可和执行港澳台地区仲裁裁决、申请认可和执行港澳台民事判决等案件,北京法院依托北京法院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和北京国际商事法庭,依照法律规定,高效、公正办理司法协助案件,为“一带一路”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在涉外案件中,司法协助案件具有特殊性,当事人经常遇到如何准备申请材料的问题。上期“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解答”中,我们对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立案审查的问题进行了详解,本期继续为大家解答国际司法协助和区际司法协助案件常见问题,以指引当事人了解司法协助程序,提高司法协助效率。
1
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发生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解答: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应当提交:
(1)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请求和理由,当事人受传唤和应诉的情况;
(2)经公证、认证的法院判决、裁定正本或经证明无误的副本,以及中文译本;
(3)法院判决、裁定为缺席判决、裁定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受合法传唤和应诉情况的证明文件,但判决、裁定已经对此予以明确说明的除外。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提交文件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办理。
2
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解答: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及裁决书正本或者经证明无误的副本。
申请书的内容,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载明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及住所;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载明其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2)裁决书的主要内容及生效日期;
(3)具体的请求和理由。
当事人提交的外文申请书、裁决书及其他文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3
申请认可与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解答:申请人申请认可与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应当符合现行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的规定。
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1)请求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书;
(2)经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盖章的判决书副本;
(3)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出具的证明书,证明该判决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第二条所指的终审判决,在判决作出地可以执行,该证明书需要另行公证;
(4)身份证明材料:1.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或者经公证的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3.申请人是外国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相应的公证和认证材料。
同时需要注意,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应当附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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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解答: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应当符合现行有效的《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附生效判决书副本,或者经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盖章的证明书,同时应当附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或者有权限机构出具的证明下列事项的相关文件:
(1)传唤属依法作出,但判决书已经证明的除外;
(2)无诉讼行为能力人依法得到代理,但判决书已经证明的除外;
(3)根据判决作出地的法律,判决已经送达当事人,并已生效;
(4)申请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明书;
(5)判决作出地法院发出的执行情况证明。
5
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民事判决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解答: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应当符合现行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并附有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文书和民事判决确定证明书的正本或者经证明无误的副本。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为缺席判决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台湾地区法院已经合法传唤当事人的证明文件,但判决已经对此予以明确说明的除外。
申请书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记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和通讯方式;
(2)请求和理由;
(3)申请认可的判决的执行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6
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婚姻家庭民事案件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已于2023年2月15日施行。
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婚姻家庭民事案件作出的生效判决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经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盖章的判决副本;
(3)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出具的证明书,证明该判决属于本安排规定的婚姻家庭民事案件生效判决;
(4)判决为缺席判决的,应当提交法院已经合法传唤当事人的证明文件,但判决已经对此予以明确说明或者缺席方提出申请的除外;
(5)经公证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认可依据《婚姻制度改革条例》(香港法例第178章)第v部、第va部规定解除婚姻的协议书、备忘录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经公证的离婚证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协议书、备忘录复印件;
(3)经公证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7
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解答: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属于特殊的司法协助案件,申请人应当提交:
(1)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判决由何国法院作出,判结结果、时间,当事人受传唤和应诉情况,申请理由及请求,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经公证、认证的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外国法院判决为缺席判决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受合法传唤和应诉情况的证明文件,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但判决已经对此予以说明的除外。若判决书中未指明判决已经生效的时间,应提交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出具的判决已经生效的证明文件,及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3)“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可经如下途经证明:1.外国公证机构公证、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认证及我驻外使、领馆认证;2.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3.国内公证机关公证。
以上是我们对司法协助案件常见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一步北京法院将进一步坚持首善标准,提高司法协助案件的审理质效,为中外当事人提供公开参与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为“五子”联动发展新格局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供稿:北京四中院
作者:杨宗腾
编辑:袁天鹤 姚日辉
基本案情
近日,博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被告人王某某、韩某甲等五人通过办理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后再出售,从中谋取利益,最终均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并处罚金,适用缓刑,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23年5月份以来,经刘某某(已判决)介绍,被告人王某某、韩某甲等5人以每套1000元的价格将办理营业执照(包括公司对公账户)贩卖给邵某某(已另案处理),王允某、韩某甲等五人分别获利4000元至2000元不等。其中,王某某买卖公司营业执照7套;韩某甲买卖公司营业执照5套;张某某买卖公司营业执照4套;郑某某买卖公司营业执照4套;韩某乙买卖公司营业执照4套。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韩某甲、张某某、郑某某、韩某乙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五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各被告人有视为自首情节或自愿认罪认罚情节,已上交全部违法所得,依法从轻处罚。根据全案的事实及量刑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家机关证件是国家对社会及公务活动管理的重要载体和依据,制作、使用的合法性直接关系到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和社会诚信。任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均是违法犯罪行为。因对公账户转款数额大、限制少,成为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分子转移转移资金、洗钱的重要工具。
公司营业执照属于国家机关证件,犯罪分子为了使用对公账户,需要连同公司营业执照一起买卖。本案被告人王某某、韩某甲等五人注册空壳公司,卖掉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给不法分子从事网络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国家机关的证件管理秩序,且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已触犯刑法,最终受到法律制裁。实施上述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会受到法律惩处,而且其信用支付权限会因此受到严重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人民银行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切莫因贪图小利而触碰法律红线!
来源: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在建筑工程承包的过程中,通常都会走招标投标的流程,而对于想要拿到工程承包权的企业,取得建筑承包资质是最低门槛,建筑工程承包资质就是建筑企业的敲门砖,由此可见一家建筑企业取得相关资质是多么重要,接下来薯片企服小编为大家介绍下办理建筑工程承包资质需要多少钱?
办理工程承包资质多少钱
办理工程承包资质多少钱?
首先,各个地方资质代理费用是不同的,同样办理不同资质所收取的费用也是不同的。
企业自己办理和中介机构办理之间所差的也就是个代理费用。
其次,资质代理费用大多是比较固定的,如果资质代理公司开始报价比较低,建议企业不要被低价诱惑,很可能在后续办理资质的过程中会盲目收费。
然后,建筑施工资质分为很多种,比如施工总承包资质、专门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代理不同资质,收取的费用不同,而且需要根据企业的情况来收取费用。
比如,办理市政工程资质需要市政公用工程专门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市政工程相关专门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等。
这些人员可以由公司自己配备,也可以由资质代理公司帮忙配备,还要为这些人员上社保,这个社保费用是不包括在内的。
建筑工程资质办理要什么流程?
1、办建筑资质,首先要准备资质标准里要求的人员,包括二级建造师5人。中级工程师6人。八大员15人。中级技工30人。其中,二级建造师要求建筑工程专门4 人、机电工程专门1人。中级工程师必须有结构、给排水、电气专门。
2、人员准备完后,需要以公司名义给所有人员买社保保险,也就是社保。买三个月的就可以。提示:交资料的时候,他们看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
3、准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建设部网站上有);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企业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主要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等材料,装订成册。
4、资料做好后,带上所有原件及资料,去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提交资料。需要说明的是,市级以下的,需要县验过后,再报市里审核。
5、资料验收通过后,等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建筑三级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资质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6、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或初始注册表;
7、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8、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9、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想要办理建筑工程资质,在完全没有接触过的情况下,找一个靠谱的机构非常重要,办理靠谱不靠谱可以下载薯片企服app进行咨询,提供免费的咨询办理咨询服务,费用透明,提供七天不满意退全款,服务有保障!
薯片企服app功能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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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一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上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李*富
住所:上海静安****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表:孙**住所:上海市**园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1、 双方的确认与保证
甲乙双方除本合同已有规定外,各自确认并保证以下事项:
(1)拥有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法律资格、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2)已完成签订本合同所必需的内部认可手续;
2.出租房屋情况
2.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在上海静安**大厦, 共计8*平方米。
3.租赁用途
3.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办公仓库使用,在从事工商营业执照规定范围内的经济活动时,应遵守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
3.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4.租赁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租赁期自202*年04月05日至202*+1年04月04日止,租赁费等从202*年04月05起计算。
4.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要求之日起半个月内答复乙方是否同意续租。同意乙方续租的,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5.1租金共计:1***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先付后用。
5.2甲方需开具租金发票给乙方,税费由乙方承担,税费共计:6*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元整。
6.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6.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提前终止本合同,但提出变更或提前终止的一方应提前90日书面向另一方提出。
7.其他条款
7.1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上海市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均不适用。
7.2本合同的表述采用中文文字。
7.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7.4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7.5因本合同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上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
202*年 * 月*日
乙方(盖章):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表:
202*年 * 月 *日
模板二
商户编号:合同编号:
租赁
合
同lian*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合同
出租方: 上海***纪lian*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经营地址:法人代表:
承租方: 上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经营地址/住址:法人代表:李*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借甲方场地开展经营活动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商铺及其装修、设施现状
(一)本合同所指租货商铺仅指座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路弄
号甲方门店内的出租商铺/店铺/专柜(以下简称“租货商铺”)。
租赁商铺编号为(租赁商铺位置及平面图详见附件二)。
(二)该租赁商铺使用面积共计平方米,分摊系数为,计租面积=使用面积*(1+分摊系数),计租面积合计平方米。
(三)该租赁商铺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本合同在附变三(租赁商铺设施现状及工程交付条件)中列明,该附件作为甲方接照本合同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租赁商铺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一)乙方向甲方承诺,该租赁商铺用途(经营范围)仅为品牌为,店招为。除此以外,乙方不得将该租赁商铺的整体或其任何部分用于或者允许或放任他人用于本条确认的范围和内容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二)该租赁商铺只能用作本合同中甲乙双方约定之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用途,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否则甲方有权制止或提前终止合同,并无须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及补偿,且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三)乙方确认该租赁商铺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性质、结构、建筑面积、用电、用水
等。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对房屋现状作了充分了解,认为符合使用要求,同意按该租赁商铺现状承租。承担租赁的全部责任。
(四)乙方为使用租赁商铺所需的全部证照(包括但不限于报建审批、营业执照、二次装修
消防许可、卫生许可等)手续均由乙方负责自行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对于因行政管理要求而必须报审或以甲方名义报审的项目,不论是否得到批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因此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三条 租赁期限与续租
《一)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如乙方装修完成提前开业,则以乙方对外营业日为租金的起算日。
《三)乙方超过装修宽免期限仍未装修完毕的,应视为已经装修完毕,乙方需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租赁费用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等。
(四)租货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租赁商桶,乙方应按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期满90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如经甲方相关部门共同评估后认为乙方不适合在本租赁商铺继续经营的。则甲方有权不予续租。乙方的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就续签租赁合同条件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在租赁期满前60天内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或《续租补充协议》。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续租请求,即视为乙方放弃续租的权利。
第四条 租赁商铺交付
(一)交付日期:年月日。
(二)装修宽免期:自甲方交付租赁商铺之日起天为乙方的装修宽免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此期间甲方不另行收取租金。若甲方因故延期交付租赁商铺,则根据延期天数相应推延乙方租赁起始日,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名义及任何方式据此要求甲方补偿。履行本合同约定期限未满6个月或未达到约定租赁期限一半而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装修宽免期免租取消,乙方在撒场前必须支付宽免期的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租金和其他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一)租赁费用的组成:
1、租金:首年租金按计租面积¥元/平方米/天的标准计算,月租金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元)。如以后递增的,则按递增比例相应调整租金,递增情况及租赁费用明细详见附件四。
2、以上租金标准未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等能源费及乙方依法应缴纳的税费等费用。
3、物业管理费:共计¥元/月(大写:人民币元/月)。
(二)租金支付方式
1、按先付租后使用原则,租金每个自然月为壹期,首期计¥元(大写:人民
币元),包括起租日至当月末的期间租金(若有)。
2、乙方须于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之内支付首期租金。以后每期的当期租金,乙方应在当期首日的15天之前支付。
(三)履约保证金及商品质量保证金
1、为确保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及保证其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企¥元(大写:人民币元)商品质量保证金¥元(大写:人民币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和商品质量保证金。乙方对外预售消费结算类卡券的,履约保证金不得低于预售结存金额的1/3,乙方应于当月补足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及商品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并于合同期满三个月后由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结算后,且乙方注销原租赁商铺证照后由甲方退还予乙方。
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冲抵下列费用:
(1)乙方逾期未支付的租金或其它费用。
(2)乙方逾期未支付的水、电、燃气、电讯等公用事业费用。
(3)任何其它乙方到期应付而未付的费用。
4、商品质量保证金可以作为:
(1)在租赁期内以及合同终止且乙方撤铺后,按产品服务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三包或质保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乙方应保证全责解决顾客因质量等问题而提出的索赔要求,并承担商品三包规定和产品质量法规定的销售者的其他责任。若乙方未能在 15 天内全面妥善解决顾客因质量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及/或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导致甲方受到任何损失的,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可自行将乙方交付的商品质量保证金用于及时处理顾客纠纷或对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如商品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处理顾客纠纷或弥补甲方的损失的,甲方可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虽然本条约定甲方有权处理顾客纠纷事宜,但并不代表甲方明示或暗示承担乙方与顾客纠纷中乙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2)因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扣款。
5、履约保证金或商品质量保证金被全部或部分扣除后,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或明知履约保证金或商品质量保证金被全部或部分扣除之日起五日内,补足被扣除部分。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履约保证金冲抵应交租金及其他各种费用。
(四)公用事业费保证金乙方必须在进场前向甲方交付¥元(大写:人民币元)作为电费、水费、燃气、电讯费等公用事业费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利息,并于合同期满三个月后由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结算后由甲方退还予乙方。
(五)装修保证金
乙方必须在进场前向甲方交付¥元(大写:人民币元)作为装修保证金,待乙方装修完毕并经甲方验收且合格后退还乙方。
(六)公用事业费
1、乙方承租期间,水、电、燃气、电讯等公用事业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即乙方按照甲方出具的发票或收据,在收到付款通知的七天内,向甲方指定银行帐户(或直接向公用事业部门)支付该租赁商铺的电费、水费、燃气费、电讯费等费用。
2、甲方代收电费(包括:线损,当时收费标准,供电设备控测费用,供电设备维护费用等)计人民币元/千瓦时:甲方代收水费《包括:给、排水,供水设备运行维护费等)计人民币元/吨。若有关部门对公用事业费收费标推进行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进行同比例调整。
(七)乙方承稚期间须向甲方按期交付清污费(若有),交费标准为¥元/月(大写:人民币元/月),交付日期与租金交付日一致。
(八)因租赁本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登记费等,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九)本合同未明确之费用,如因乙方承粗该租赁高輔所增加的,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若有需要可与相关方另行签订收费协议。
第六条 财务结算方式
(一)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甲方帐户名称:中方银行帐号:甲方开户行:(二)乙方租金及费用的付款为式:汇付/委托代扣
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指定帐户汇付或将应扣款项存入乙方授权帐户。
(三)乙方发票类型;专用增值税发票/普通增值税发票
乙方应提供开票信息,甲方收款后提供相应名目和法发票至乙方。
(四)当合同无论任何原因终止的,在乙方不违约和不欠交甲方各类费用的前提下。凭乙方原交付各项保证金费用时甲方开具的收款单据,经甲方确认,可退回各类保证金;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收款单据灭失的,则不能办理退款,乙方必须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遗失说明,并另行开具乙方收据抵充原收款单据,再由甲方办理保证金返还手续,如因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第七条 租赁商铺装修、维护
(一)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且乙方按约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商品质量保证金之后,向乙方提供相关装修所需的图纸。
(二)乙方必须履行进场手续,与甲方签订《进场装修协议》并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入租赁商铺进行装修工作。
(三)乙方进场装修必须遵循甲方《管理手册》和有关规定。
(四)如甲方同意后乙方对租赁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租赁商铺的上下水进出口、排烟、空调外机等安装,必须按照甲方指定位置实施。(六)乙方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图、效果图、工程用料清单、工程进度及工程预算表等)均须报甲方备案,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但甲方对乙方装修设计方案的同意并不代表甲方应对乙方的装修设计方案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保证所使用的装修设计方案不侵犯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因乙方的装修设计方案引起的任何纠纷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租赁期内在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及不影响房屋结构及安全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租赁商铺内设置经营所需的家具、机器及设备。在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第九条第六款的约定搬离上述物件、交还该租赁商铺,并负责清除剩余垃圾。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按照租赁商铺出租时的原始状态,由乙方恢复原状后交由甲方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如建筑物结构部分非乙方原因发生损坏由甲方负责进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余如建筑物结构部分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及由甲方提供乙方的所有附属在建筑物内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该租赁商铺的面积以甲方提供之数据为准。乙方如有疑义,可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要求政府认可之测绘部门测量,并向甲方提供该部门所测量之数据,逾期则视为乙方无异议。无论测量结果如何,测绘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租赁商铺应符合合同约定。
2、甲方提供现有条件的自来水、电力、中央空调。如乙方需增加公用事业供应,甲方可提供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房屋主体结构部分承担维修责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如果房屋主体结构部分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及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附属在建筑物内的设施,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及日常维护和保养责任,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协助提供乙方在办理营业执照时所需的甲方相关文件。
5、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之约定收取租金、履约保证金、商品质量保证金、公用事业保证金等费用,有权监管租赁财产不受任何侵害。
6、甲方作为该租赁商铺的经营管理方,有权制定安全、消防、卫生等与经营管理秩序有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7、甲方作为租赁商铺的经营管理方,有权全部或部分的调整经营范围或经营布局,并据此对乙方的租赁商铺、经营范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甲方须事先将调整方案通知乙方。
8、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甲方因经营过程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变更、股东变更:因经营需要进行分立,合并:将房屋出售或因任何原因丧失整体房屋使用权及/或租赁商铺出租权利等)变动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如因甲方的上述变动导致甲方与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关闭店铺、结清终止日前各项费用以及处理撤场事宜;但甲方须事先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标准的赔偿金,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就提前解除合同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商铺装修费用、库存折损、人员薪酬结算等)。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如有虚假伪造证照或登记信息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造成的社会影响及经济损失的,乙方同意承担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乙方经营所需的资质证明文件并盖章(详见附件一)。
2、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产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除外)。因乙方使用不当,房产或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在24小时内进行维修或赔偿。z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在该租赁商铺内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纳税义务,并以经营者的身份接受有关政府部门的监格。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照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该租赁商铺属地经营所需的公司(包括公司分支机构)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等,并保证各类证照始终处于有效状态。乙方申办证照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上述证照经年检更新的、更换的或变更的,乙方应该及时知会甲方调整登记备案。乙方不得无证经营,如因乙方在起租日后30天仍未取得或未及时取得相关证照造成乙方无法开业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商铺,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全责赔偿。
5、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必须在租赁商铺内亮证经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不得擅自改变经营方式。
6、乙方保证租赁期间租赁商铺365天全年无休,且与甲方营业时间一致,或依照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营业时间正常营业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甲方门店营业时间并要求乙方同步调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停业的,乙方同意自停业日至恢复正常营业日或合同终止日按双倍租金支付甲方。
7、为切实维护甲乙双方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乙方承租期间应遵循甲方关于商品、服务、人员及商场规章制度等内容的管理,不得违反《管理手册》之规定。
8、乙方经营的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质量,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乙方在经营中应严格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完善的进销台账,保证每件产品都有合法的进货渠道和有效的进货凭证:
(2)保持商品原有质量:保证销售的商品标识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3)不得销售无标准的产品;不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产品;(4)遵守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赔偿金,甲方并有权单方就乙方违反本条上述约定行为可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终止合同;由于乙方经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侵害消费者权益,而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所有经济损失及甲方为此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9、未经甲方审核和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纪lian华”“lian*”“*lian”及与“世**lian*”“lian*”“*lian”相近或相似的名称和标识,或以上述名称标识或其各种组合或与上述名称和标识相类似的名称标识作任何形式的广告性宣传,一经发现则乙方须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甲方人民币壹拾万元同时甲方有权选择立即终止本租赁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员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业务,持证上岗。任何情况下,乙方须服从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容许与顾客发生口角、斗殴等情形。如乙方发生该类情况的,甲方有权按照事件影响程度要求乙方按每次500元至10000元支付商誉赔偿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或其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该租赁店铺内的管理、清洁和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承租房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教育本租赁商铺内的全体员工提高安全意识,加强防火意识,掌握一般消防知识。乙方执行安全保卫、防火等有关规定,确保接受主管部门及甲方的指导监督,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止使用已知的不安全设备。如在乙方租赁商铺内发生事故应由乙方先行处理,查明责任后由责任方承担相应损失;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其它商户及其雇员、顾客等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予以承担。
12、乙方须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经营所需的各类保险,乙方经营场地内或由于乙方经营行为造成的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或乙方未投保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13、如因非人为原因引起的店铺漏雨、漏水(包括但不限于管道破裂、水淹)等意外损害,造成乙方财产及经营损失的甲方无需赔偿,只需免除据此停业期间的租金并负责及时修复租赁商铺。乙方应根据其经营需要全额投保相应险种,对于发生此类情况发生后乙方可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乙方不得据此要求甲方赔偿或拒付租金等。
14、乙方在此同意,未来甲方可以其相关公司或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甲方的管理公司或分支机构)取代其于本合同中的法律地位,前提是不得因此影响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本合同中甲方的权利义务转移给该相关公司或关联公司后,甲方的相关公司或关联公司须完全履行本合项下甲方的义务。乙方保证不得以此变更为由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
15、乙方对外预售消费结算类卡券的,须主动向甲方书面报备,并按月向甲方提供销售、消费和结存数据报表,该报表不得漏报、瞒报、虚报或延迟报备;如有该等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6、方按月向甲方提供销售报表,该报表不得漏报、瞒报、虚报或延迟报备;如有该等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第九条 合同终止
(一)乙方未在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续租请求,或虽提出续租请求但未获甲方同意的,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
(二)甲方因任何原因而关闭门店的,本合自动终止,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关闭店铺、结清终止日前各项费用以及处理撤场事宜;但甲方须事先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标准的赔偿金,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就提前解除合同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商铺装修费用库存折损、人员薪酬结算等)。
(三)甲方由于门店改建或经营需要而调整租赁商铺面积或位置的,本合同终止;甲方可向乙方重新提供租赁店铺,双方针对新的租赁商铺进行协商,如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的则变更本合同或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于甲方发出要求终止本合同的通知期满之日本合同终止,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关闭商铺、结清终止日前各项费用以及处理撤场事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标准的赔偿金,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就提前解除合同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商铺装修费用、库存折损、人员薪酬结算等)。(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收回该租赁商铺并要求乙方赔偿按合同终止时租金标准计算的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其遭受的实际损失的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擅自超越合同约定的经营项目、品牌种类和服务范围的;
2、乙方擅自将该租赁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或以其他方式转由他人经营的;3、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的;
4、乙方未能按时交付或补足履约保证金、商品质量保证金、公用事业费保证金等各项保证金的;
5、乙方拖欠租金达【15】天的;
6、乙方在承租期间违反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利用承租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连续歇业或不遵守统一的营业时间达三次以上的;
8、乙方利用该租赁商铺进行非法经营或活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公共利益,经有关部门查处确认的:
9、乙方已经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10、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保证及责任的:
(五)发生以上合同提前终止情形的,经甲方通知乙方合同终止,甲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即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断该租赁商铺的用水、用电、空调和其他服务设施的供应,并可强制关闭该租赁商铺防盗卷闸等应急措施。如甲方的上述应急措施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无需承担赔偿。
(六)租赁合同如因期满或发生上款所列情形而终止的,乙方须在租赁合同终止后【3】日内将租赁店铺内可移动财物全部搬离,交付甲方验收:逾期不搬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并确认对于未能按时搬离的财物和物品放弃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乙方对此不会提出任何异议或主张任何权利,且乙方应承担甲方因处理乙方的物品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七)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租赁商铺交还甲方验收。甲方应于验收日三个月后扣除乙方应付而未付的各项费用及毁损赔偿费(若有)后,与乙方结清履约保证金。乙方逾期交付商铺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履行期间日租金的双倍支付占用费。
(八)无论因何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经甲方通知乙方搬离租赁商铺,乙方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的【3】日内将租赁店铺内可移动财物全部搬离,交付甲方验收:逾期不搬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延期交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若甲乙双方就租赁合同终止产生的未决债权债务或其他法律纠纷的,可通过双方协商或法律诉讼解决,乙方不得以此为由,逾期不搬离租赁商铺。
(九)无论因何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在合同终止后十四个工作日内注销以该租赁商铺登记的营业执照等各类证照,并将注销回执复印件交于甲方;若乙方未按上述约定办理注销手续,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十)甲方应于合同终止三个月后,经扣除因解决顾客投诉而支出的费用(若有)后,将商品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但尚未履行之前,如乙方未能按期交付各项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如未能在对方给予的纠正期内及时纠正违约行为的,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发生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后终止合同。
(三)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及本合同中约定的各项其他费用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部分金额的千分之五偿付甲方滞纳金。第十一条 责任的免除
(一)发生下列情形的,乙方同意甲方在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情况下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因该租赁商铺或甲方门店内发生任何自然灾害、盗窃、抢劫、其他刑事犯罪或不可抗力等事件,使乙方遭受损失或损害;
2、发生灾祸,致使该租赁商铺不能使用,或者其中任何设施出现故障或不能正常运行,或者空调、用水、用电、燃气等供应非因甲方人为原因的中断:
3、因进行日常保养或故障抢修而引起用水、用电、燃气或其他公共设施等供应的中断
4、其他租赁方造成的乙方任何损失或损害,甲方仅负责协助乙方向侵权方协商解决赔偿:
5、土地批租、市政动迁等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二)若因上述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实际使用天数结清租金,同时按合同约定处理各项保证金。第十二条 通知
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何声明、通知以及一方认为有必要通知对方的任何事项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上述书面文件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日为送达日;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信件发出后七日为送达日;以专递方式送达的,信件发出后三日为送达日;以手递方式送达的,手递日为送达日:以e-mail方式送达的,e-mail发送日为送达日。双方确认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地址: e-mail地址:
收件人: 收件人: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双方均确认上述地址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及时通知而导致对方信件未能及时送达的,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生效条款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于同时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后方可生效:
(一)经甲方公章并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二)经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乙方(个体)签字并加盖手印。
特别提醒: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协议各条款仔细阅读和全面准确理解,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仔细阅读并理解了本协议的各条款,而且甲方已经应乙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修改及变更,双方对各条款均无异议。
甲方: 甲方: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合同附件:
附件一:乙方经营所需的资质证明文件
附件二:租赁商铺位置及面积平面图
附件三:租赁商铺设施现状及工程交付条件
附件四:租金递增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装修图纸及效果图
附件六:《招南租赁户安全责任协议书》和《安全用电协议》
附件七:管理手册
附件一:乙方经营所需的资质证明文件:
1、身份证(个体签约必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签约必要)
3、法律、法规等规定所经营项目的必备证照
4、乙方法定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其他必要文件
公司企业每一年都要年检,一到要年检的时候都很头疼,这公司年检很麻烦,还要跑这跑哪,有时候都搞得很头大!以下是公司企业的年审流程。
网上年检申报流程:
(一)登录 企业通过工商网站进入网上年检平台,选择登录方式。
方式一:企业无营业执照电子副本的,输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企业标识和企业名称,网上年检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显示企业名称和注册号,企业确认后登录用户界面。
方式二:企业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电子副本的,将其插入电脑usb接口并输入密码。系统自动匹配,确认企业身份,企业登录用户界面。
(二)填写年检报告书 企业登录用户界面后点击“填写年检报告书”按钮。系统将根据登录企业的类型自动匹配相应的年检报告书。企业在网上填写年检报告书的过程中,可点击“暂存”按钮暂时保存所填写的内容,并可重复登录,对错漏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直至确认所有填写内容准确完整。
(三)申报 企业确认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根据网上年检报告书中设置的必输项和表间平衡进行判断和计算,不符合要求的,自动提示企业进行补充修改;符合要求的,将提示企业申报结果。
(四)预审 工商部门在企业申报网上年检后5个工作日内对其申报内容进行预审。 工商部门认为企业申报内容不完整或者有错误的,网上告知预审结果,并退回企业修改;认为企业申报内容完整且符合年检规定的,网上告知其预审结果;认为企业涉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网上告知预审结果,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工商年检窗口办‘理年检相关事宜;
(五)预审结果查询 企业登录网上年检用户界面,查询预审信息。 查询结果为“退回修改”的,点击“修改年检报告书”按钮,根据工商部门退回修改的意见对网上年检报告书内容作补充修改。 查询结果为“查看预审结果”的,根据告知书要求下载打印经预审的年检报告书,携带告知书所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年检相关事宜。
(六)复核 企业携带经预审的年检报告书和相关年检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年检复核。工商
(七)年检付费和年检戳记加盖 企业缴纳工商年检费后,工商部门在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上加盖年检戳记。 部门依法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办理执照流程
一般办理执照流程
1网上核名:一般半小时内出结果。
2企业网上登记:包含公司股东,法人,监事等人的信息和人员职务和股份分配还有公司注册地的信息。
3刻章取照:拿回新办的营业执照,还有包含的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
4税务报道和银行开户:之后有法人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开通税务报道,约银行开户
有营业执照的一定要看完!你年报了吗?
说到年报,我们先看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已经2023年4月14日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2023年7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公布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制定出台的首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3年3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公布同步于3月1号实施,看完这两个规则我们再看下市场主体都包含哪些:
市场主体管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市场主体包括以下六类:(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四)个体工商户;(五)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规定第六十三条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2月30号发布公告,发布全省市场主体2023年度报告报送公示公告.
鸡泽市场监督管理局在3月4号在某音发布催告视频,4月2号在我县党政平台再次发布喊你回来年报了,4月27日直接公布了末申报的相关名单,年报是市场主体的一项法定义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既然是法定义务,就要及时履行,不要错过了申报日期,即使被罚款还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列入异常会影响到自己的方方面面,处理起来会很麻烦哦!~~
如果不知道自己是哪类市场主体,用不用申报,看下你有没有执照,有执照就需要申报,具体可以找自己身边的专业朋友咨询。
想要了解更多信息,可以自己搜索《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关键词~~
阅读提示
经常听到对法律一知半解的人说“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出事后要法办的人”。实践中,我们很多客户经营着一家或多家正经的公司,却不愿意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而是让自己的司机或者公司办公室主任担任法定代表人,这是为什么?本文作者作为战斗在第一线的律师,经常有客户咨询:到底我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还是派我的司机担任法定代表人更安全?是什么原因让他们觉得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安全”的?
据媒体报道,2023年以来刘强东已卸任名下多家公司职务,目前刘强东仍担任京东集团的法定代表人。拼多多董事长黄峥2023年辞任董事长。正值职业黄金期的董事长为什么卸任,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七条和第十四条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营业执照必须登记事项,设立或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又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九条之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与签字人。
这些规定赋予了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中独特的地位和权利,权责一致,伴随权利而来的是责任。《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均赋予了法定代表人相应义务。权责不一之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风险重重。那么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到底有哪些义务,因这些义务会产生哪些风险?
本文全面分析研究了相关法定代表人被判决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规定与裁判规则,总结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之潜在风险。同时也想告诉读者,只要好好经营公司,其实担任法定代表人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法律风险。
01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六种法律风险
经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全面研究,以及对相关司法案例的梳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存在刑事、民事、行政上的风险,以及存在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风险,四类风险又可划分为以下六种风险:
(一)履职不当的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需就自己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存在侵权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协助抽逃出资时的连带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协助公司的股东完成抽逃出资的,需对公司以及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破产程序中,未履行法定义务时的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在破产程序中有如通过财务账簿等协助破产程序正常进行的义务,未能履行义务的,需就此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同时,破产程序中,公司有转移财产等行为,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四)因公司行为承担行政责任。在申请登记的过程中,公司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况的,或者公司有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公司会受到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也需因此承担行政责任。
(五)因公司事务被采取强制措施。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因公司诉讼、公司欠缴税款等原因,被采取限制出境以及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的风险;此外,进入破产程序后,法定代表人的人身自由会受到限制,不经法院许可,不得随意离开住所地。
(六)因公司经营行为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除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上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具体范围,法律未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法定代表人有被认定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02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需承担民事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需就自己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就董事、监事、高管等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参与了相关交易的决策或签署了相关文件,则会被认定与相关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亦须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仅明文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管的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严格来说,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属上述范畴,但一般认为,法定代表人也对公司有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法定代表人如果违反法律或者章程规定,造成公司利益受损,需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参与股东对公司的侵权行为,被公司追究赔偿责任:
王彦涛、烟台路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鲁06民终6557号】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王彦涛被变更为被上诉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当时公司的股东赵祖言同意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彦涛时是打算让其挂名的。但是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后,多处文件有他的签字,尤其是直接造成公司利益受损的相关交易文件中,有王彦涛的签字,王彦涛本人辩称对这些文件内容不知情,其仅为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他的签字导致股东利益受损,公司利益受损。因此公司起诉其承担赔偿责任。王彦涛则主张其仅为挂名法定代表人,不参与公司的实际运营,没有勤勉义务,不应承担案涉赔偿责任。
裁判要旨▼
(1)王彦涛在此前股东朱风雷损害股东赵祖言利益,伪造签名以变更公司股东登记时,予以协助。此外王彦涛在公司多笔贷款、转账等业务中有作为法定代表人签字。这些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代表人”的范畴,实际参与了公司经营。
(2)王彦涛作为一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应有足够的认知能力,在其未提交证据证实自己主张的情况下应认定其对自己签字的材料内容均是明知的,并应承担自身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
(3)王彦涛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没有对公司尽到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现公司要求王彦涛赔偿公司损失及利息,理由正当。予以支持。
(二)法定代表人协助公司股东完成抽逃出资等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在抽逃出资等行为的相关文件上签字的情况下,可以认定法定代表人对侵权行为知情且有协助,构成对公司的共同侵权,应对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股东抽逃出资的单据上签字,协助股东完成抽逃出资,应对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袁玉岷与光彩宝龙兰州新区建设有限公司、宝纳资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龙湾港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二终字第00092号】
案件事实▼
2007年9月20日,龙湾港公司和宝纳资源公司共同成立光彩宝龙公司。其中,龙湾港公司应出资2719.2万元。疏浚公司系龙湾港公司的子公司。袁玉岷同时担任光彩宝龙公司、龙湾港公司、疏浚公司法定代表人。
9月29日,龙湾港公司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其中1439万元系从瑞福星公司借款。
12月4日,光彩宝龙公司以支付工程款名义向疏浚公司汇款1439万元,后袁玉岷在光彩宝龙公司该笔款项的资金使用申请单上签字。事实上,光彩宝龙公司与疏浚公司没有工程合同关系。
12月15日,疏浚公司将该笔1439万元款项又以工程款名义转付给瑞福星公司。
裁判要旨▼
(1)龙湾港公司、光彩宝龙公司、疏浚公司之间通过虚构债务、间接转款用以抽逃出资,三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袁玉岷,袁玉岷对三个公司之间抽逃出资的行为应为明知。此外,袁玉岷在虚构工程款以抽逃出资的资金使用申请单上签字同意,证明他对此已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管人员等,只要实施了协助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即应承担连带责任,而与协助行为对抽逃出资所起作用的大小、是否为抽逃出资的必要条件等无关。故原审法院认定袁玉岷实施了协助抽逃出资的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无不妥。
(三)在企业破产程序中,法定代表人没有履行法律规定义务,造成公司或者公司债权人利益受损,法定代表人需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同时,破产程序中,公司如有损害债权人利益,如恶意减少自己财产的行为,法定代表人也需就此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负责或者协助公司清算的义务,具体包括妥善保存公司相关资料,配合法院及破产管理人的询问等。如果法定代表人怠于履行上述义务,妨碍了破产程序的正常进行,造成公司或者公司债权人利益受损,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可能需就破产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在公司破产过程中,如果公司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如低价转让转让等,法定代表人也需承担赔偿责任。此时法定代表人可以抗辩其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但其证明责任很大,而一旦无法证明,就要承担不利后果,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破产程序中,法定代表人未能提供清算所需的财务账簿等资料,导致公司清算受阻,法定代表人需因此对公司债权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229任建洪与江阴泰炜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卫继军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苏02民终1229号】
案件事实▼
2023年12月30日,法院受理张玉清申请泰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一审法院依法指定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为泰炜公司管理人。后经法院裁定确认:张玉清享有普通债权646786元、江阴市兴达染设备制造公司(以下简称兴达公司)享有普通债权2万元。
2023年8月26日,法院作出(2019)苏0281破23号之四民事裁定书,查明:泰炜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卫继军,股东为卫继军、任建洪;管理人未接管到财务账册等资料,不能对泰炜公司进行全面清算。
裁判要旨▼
(1)卫继军作为泰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对泰炜公司的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负有保管义务。
(2)管理人在泰炜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中未能接管到财务账册等资料,不能对泰炜公司进行全面清算,由此可见卫继军、任建洪未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相关义务,导致泰炜公司财产状况不明,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清算职责,给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失,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03
公司登记的过程中隐瞒、弄虚作假的,公司有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有需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风险
公司在申请登记的过程中,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况的,或者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公司会受到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也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因承担行政责任的情形,除非当事人认为行政处罚不妥而起诉作出处罚的机关,否则处罚信息一般不公开,因此暂无相关案例。
04
公司法定代表人存在因不履行判决、欠缴税款、进入破产程序等公司事务,被法院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的风险
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有被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或者不得离开住所地的限制和约束:(1)公司有未了结的民事诉讼或者公司不履行生效判决时,司法机关有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2)公司有公司欠缴税款的情况时,税务机关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3)如果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不经法院许可,法定代表人不得离开住所地。
公司未执行生效判决,法院对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并作出限制消费令,限制高消费行为;
王荣法、广西北部湾邮轮码头有限公司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9)桂执复20号】
案件事实▼
王荣法为金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3年11月21日,北海海事法院作出(2017)桂72执恢8号限制消费令,责令被执行人金程公司及其当时的法定代表人王荣法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2023年1月8日,被执行人金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陆金元。王荣法以其为挂名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已经变更法定代表人为由,对法院的限高措施提起复议。
裁判要旨▼
北海海事法院的限制消费令作出时,王荣法仍为被执行人金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金程公司未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王荣法作为法定代表人负有直接责任,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现王荣法以不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之前也只是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并没有参加公司的实际经营,没有参与和邮轮公司之间的纠纷等为由,请求撤销北海海事法院(2018)桂72执异15号执行裁定,解除对其的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并不符合《限高规定》第九条规定的解除限制消费令法定条件。因此,王荣法的复议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05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存在因公司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通常而言,对于公司从事的犯罪行为,应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并不直接因此承担刑事责任。
但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对于上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具体范围,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法定代表人有被认定属于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而被判定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此外,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中的过程中,有法定职责,如有需保证员工安全规范作业的职责,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时,法定代表人会直接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因单位行贿被追究刑事责任
南通亿仕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张卫华单位行贿罪二审刑事裁定书【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6刑终369号】
被告人张卫华系南通亿仕得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2023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单位南通亿仕得公司为在医疗器械推广使用、违法经营检查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即被告人张卫华经手,先后多次分别向原通州卫生局局长、原通州卫计委主任吴抑非和原通州食药局局长张新民行贿,共计人民币155万元。
裁判要旨▼
南通亿仕得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法定代表人张卫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其行为均已构成单位行贿罪。法定代表人张卫华因单位行贿罪被判刑。
(二)法定代表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未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范,造成作业工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被控重大责任事故罪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与王某1重大责任事故罪二审刑事裁定书【(2020)内29刑终22号】
案件事实▼
王某1为阿拉善盟瑞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23年10月19日,被告人王某1雇佣五人装运电线杆。当日18时许,五人在装载电线杆过程中,由于超限超载,导致货车内固定电线杆的钢丝缆绳断裂,电线杆滑落后将站在货车旁的三人压倒,致使两人当场死亡,另外一人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裁判要旨▼
王某1作为阿拉善盟瑞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未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对临时聘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未对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吊装作业现场未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三)因公司发生重大火灾,法定代表人未履行管理职责,被追究重大责任事故罪以及失火罪
任碧昌、罗光华重大责任事故、失火二审刑事判决书【(2021)赣09刑终13号】
案件事实▼
任碧昌为宜春昱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3年12月,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任碧昌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控重大责任事故罪及失火罪。
裁判要旨▼
任碧昌身为对公司具有管理职责的法定代表人,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和消防管理的规定,将“三无”产品用于生产,且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力,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和应急救援管理不到位,造成了公司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救知识和能力,因而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余万元,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上诉人罗光华在生产中应当预见到泡沫机在加热过程中可能引发火灾而没有预见,导致重大火灾的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失火罪。
(四)因单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法定代表人被认为属从犯,被追究刑事责任
龚建平、陈坚、裘明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浙刑终408号之一】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陈坚注册成立中鼎国服(宁波)信息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鼎国服),并由被告人龚建平担任法定代表人,由陈坚实际经营管理。
被告人龚建平担任中鼎国服法定代表人,参与企业工商注册、签定相关备案材料、相关合作协议等,并将其名下多张银行卡提供给陈坚,用于企业日常资金往来。
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中鼎国服以国有企业的身份对外宣传,通过发传单、刊登媒体广告以及设立互联网平台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大肆非法集资,截止案发时仍有大量资金去向不明。
裁判要旨▼
(1)被告人龚建平主观上明知中鼎国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仍然按照陈坚的要求,担任了中鼎国服的法定代表人,参与了中鼎国服公司成立、业务开展、金融备案等相关活动,提供了个人银行卡供中鼎国服使用,应当对中鼎国服非法吸收资金承当相应的责任,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被告龚建平辩称,被告人龚建平除了按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办理公司开业和经营所需手续外,没有参与中鼎公司的组织、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也不从中鼎国服公司领取工资和提成,但其担任法定代表人和提供银行卡给中鼎国服公司使用,起到了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的作用,应承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从犯的法律责任。
06
担任法定代表人,到底有没有风险
关于担任法定代表人到底有没有风险,本书作者给出如下几点初步意见:
(一)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最常见的风险是公司发生诉讼、出现未履行的判决裁定,作为法定代表人被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这类措施,法院一般不会审查法定代表人是否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只要公司有未执行生效文书的情况,法定代表人就可能一并被采取限高和限制出境这类措施。且法定代表人要解除这些强制措施,难度不小。
(二)不考虑法定代表人是否参与侵权事项,直接认定法定代表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例不多。如果法定代表人确实参与了公司经营,那么要对自己或者董监高等,侵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承担责任
实务中,认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会结合具体案情,考虑法定代表人在侵权事项中参与的程度。民事层面,法院认定法定代表人参与相关事项的标准略低,一般只要相关文件上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就能认定法定代表人有参与,除非法定代表人有相反的证据能够证明对相关事项不知情以及确实没有参与。
反之,对于如抽逃出资这类侵权行为,法定代表人不知情(注意,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有忠实义务,如果对侵权行为知情也应该采取相应行动以阻止,否则可能会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也没有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或者出席相关会议,一般也不会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
另外,在公司破产时,法定代表人有保存公司账册等责任,如果这类义务没有完成,并且导致了债权人损失,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责任。
(三)法院判决法定代表人承担行政责任的案例亦较少
一般情况下,行政处罚针对公司较多,只有在法定代表人知情且参与被处罚事项,才会作出对法定代表人一并处罚的决定。
(四)刑事层面,单位犯罪时,公安机关一般会一并追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法定代表人未履行职责导致发生事故,法定代表人亦会被追责
在法定代表人确知情或者对相关犯罪起到作用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会被一并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法定代表人在经营公司过程中有某些法定职责,例如法定代表人有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的职责,这些职责并不会因法定代表人不参与公司经营而不存在,一旦公司出现如失火这一类的重大安全事故,法定代表人很可能会首当其冲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存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07
关于到底是否担任法定代表人,本文作者提出以下四点专业建议
我们很多客户会咨询:是我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还是让自己的司机或者公司办公室主任担任法定代表人?我们给出如下四点建议,供读者参考:
(一)在自己并不真正参与公司运营的情况下,建议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及《民法典》都规定,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这是因为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等都参与公司经营,在公司经营决策过程中有一定权利,而担任法定代表人意味着一定的责任,公司董事等在享有权利的情况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即承担一定责任,这做到了权责一致。
但是在名义上担任法定代表人,实际上却不参与经营决策的情况下,权责不一致,可能出现法定代表人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却可能要为实际决策者的错误决策背锅的情形。因此我们认为,在自己并不真正参与公司运营的情况下,建议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如果担任法定代表人,但确不参与公司经营,建议与指派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控制人或者大股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
大部分情况下,法院在认定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时,会考虑法定代表人是否实际参与公司经营。如果在担任法定代表人之外,同时还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如董事、财务经理等),很可能直接被认定为参与了公司经营。
如果被要求担任法定代表人却不真正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为避免风险,我们建议与指派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一方(一般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大股东)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法定代表人不参与公司经营,对公司经营事务及债务等不承担责任,如果因公司事务带来损失,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等条款。
在发生相关案件或者诉讼的情况下,类似的协议条款虽然不能对抗外部权利主体的诉求,但至少能保证其承担法律责任后,能找到最终责任方。
此外,这类协议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如在要求法院解除限高措施时,可以起到辅助证明作用。
(三)不参与公司经营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建议法定代表人与公司隔离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可以直接代表公司。如果法定代表人实际上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那么我们建议这种挂名法定代表人不要亲自在公司文件上签字。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最后很容易变成他方用以证明参与公司经营的证据。同时,如果不参与决策,那么我们建议也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不在会议文件上签字。如果出席或列席会议,尽管没有决策权、没有参与决策,也有被用以证明参与公司经营风险。总之,应时刻注意保存自己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证据。
作为法定代表人,应对签字的文件负责,保证切实知道文件内容,避免因随意在文件上签字给自己带来麻烦,更不应把自己的法人名章交给他人保管。
如果确需作为法定代表人签字,至少应保证自己不在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债权人等的侵权事项的决策文件上面签字(例如在公司内部协助办理抽逃出资之类事项的文件中签字,不能有任何参与的证据)。
(四)保证自己参与的公司决策实现合法合规,最大程度避免个人责任
如果确实参与了公司经营,比如作为控股股东委派的法定代表人,确需参与某些会议,监督某些情况,那么应保证自己参与的事务经过了正规程序。正规程序是合规的保证,以此可以最大程度避免个人责任。
最后,提醒大家,无论是否参与实际经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都应确保自己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应履行《公司法》及《破产法》等法律规定的所有义务。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材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八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条主要规定的是企业在破产过程中如有恶意减少自身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修正)》(法释〔2020〕21号)
第二十四条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2015修正)》(法释〔2015〕17号)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作者:唐青林 李舒 王婷婷(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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