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公司营业执照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公司营业执照查询网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互联网时代,从网络上获取自己所需要的一般信息已变得非常容易。对于准备打官司和正在打官司的人,以下几个网站将会对你非常有用,合理使用可能会事半功倍。
一、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中国法网)
网址:http://www.12348.gov.cn/#/homepage/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建设,2023年上线,该被喻为“法律淘宝网”、“群众贴心贴身的法律顾问”。这个网站最大的特色是能够给使用者提供智能法律咨询,使用者根据问卷提示填写相关信信息(选择类),网站实时出具法律意见书,以供使用者参考,对于大多数没有法律知识的使用者非常友好,一看就会。
二、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
网址:https://splcgk.court.gov.cn/gzfwww/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建设,2023年开通,主要内容就是向公众审判流程,使用者注册登录后就能查询自己参与或代理的所有案件审判。对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公开的信息包括立案信息、承办法官、审限变更情况等。于社会公众,公开的内容包括法院地址、开庭公告、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等法院公共信息。
三、中国庭审公开网
网址:http://tingshen.court.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建设,2023年开通。使用者可以通过该网站远程在线观看庭审直播,还可以回看庭审视频和收藏、用微博、微信进行分享。网站以地图的方式,显示全国四级法院是否接入庭审直播网,是否有正在直播的案件,在“今日直播”栏目更是要推送当天的热点案件。
四、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使用者除了可以查询自己参与的案件的法律文书外,还可以通过案由,关键词,法院,当事人,律师等相关信息进行裁判文书检索查看和下载。根据网站提供的高级检索功能,可以更精准地查询所需要的裁判文书。
五、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公布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2023年开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具有六种情形之一的,各级人民法院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用者可输入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来查询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
六、法信网
网址:https://www.faxin.cn/
法信网是一个功能非常强大,内容也非常全面的法律实用网站。丰富的法律资源库,包括各种法律法规,法律释义,.案例要旨,法律观点,法律图书,法学期刊,法律文书,企业信息等等。另外类案检索、同案智推、智能问答大数据引擎可以为使用者提供更为精准和个性化的服务。
除了上述网站外,还有很多法律相关的网站,如中国普法网,北大法宝,中国人大 网等等。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古人云,久病成良医,假设我们不幸成为了“病人”,这些网站很有可能就是提供帮助的“良医”。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创业者都选择注册香港公司,为什么香港公司会得到大家的青睐呢?因为香港是世界著名的金融贸易港,在香港成立公司,金融地位高,国际形象好,香港良好的国际形象,有利于提升公司企业的国际地位和加强产品的竞争力。另外,香港注册公司还有一大优势,就是不在香港经营,不用缴税的政策,便以最快的速度积累资本。那么,注册香港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呢?
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您就能拥有自己的香港公司:
1、需一位或一位以上股东;
2、所有股东必须超过18岁(无户籍、国籍、地区限制);
3、所有股东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
4、以企业法人作为股东的,企业法人必须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注册资本最低为10000元港币,无须验资;
6、在香港能提供注册地址;
7、委任香港人或香港公司担任公司法定秘书;
8、注册香港公司的运营业务必须合法;
二、香港公司注册名称的要求
香港公司名称很自由,不论注册资金大小,公司名称都允许含有国际、集团、控股、实业、投资等词语;还可以加上喜欢的地名,如:法国、美国、意大利、北京、上海等。不过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后期公司开离岸账户时,银行对有一些字眼会有限制,审核会更严格,可能最终导致开户失败,所以在注册时,一定要了解一下相关事宜。
三、香港公司经营范围的要求
香港公司经营范围没有太多限制,只要在合法的范围内均可以运作,并且证书上也不要求写经营范围。公司经营项目也涉及到银行开户的问题,如果需要开户的话,那么一些特殊行业需要另开证明而敏感行业尽量避免等。
以上就是注册香港公司需要了解的内容,如果还有其它疑问,欢迎咨询广州商脉的在线客服哦,广州商脉专业代办香港公司注册,是广州最早进入行业的公司注册服务代理机构之一:服务基础扎实,值得信赖!
本文目录
公司网上简易注销流程2023年?
网上注销营业执照流程?
公司经营异常怎么网上注销?
2022网上营业执照注销流程?
营业执照作废在网上怎么操作?
会计如何办理网上申报注销?
企业银行卡怎么网上注销?
公司网上简易注销流程2023年?
简易注销公司的流程:
1、需要特别注意,简易注销公司,还是有前提条件的,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的公司或者是合伙企业,像一些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投资的企业,和现在一照一码的企业不适用。
2、也就是说,想要申请简易注销,必须是简单的企业,比如说未开业或者是没有债务的企业,所以,其他的公司,还是要按照现在有的注销流程,走注销的程序才可以,目前不适应简易注销。
3、采用的是网上进行登记申请的模式,也就是说,不需要提交像“公司注销清算报告”等纸质材料,也不需要进行登报申请注销,通过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发布注销公告就可以了。
4、比如,这里举例子,用成都的企业来注销,操作步骤为,找到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选择企业信息填报,选择成都区域,然后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陆,按照要求进行填写就可以了。
5、申请发布成功之后,就需要进行为期45天的公示,如果公示期间无任何异议的话,之后公司就会宣布注销掉了,如果有异议,可以在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填写注销异议申请表,提出异议。
6、由于目前简易注销公司,只适用于一些没有经营或者是没有债务累计,有限责任公司等,还是比较有局限性,很多的企业还是需要按照一个正常的注销流程来注销公司才可以。
网上注销营业执照流程?
网上是不可以注销营业执照的。现在工商部门还没有开通通过互联网注销营业执照的服务,因为有些材料是要原件的,网上无法做到。如果不再继续从事经营活动了,要注销营业执照的话,有两种情况: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可以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直接到所辖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的工商所办理。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需要将各种相关债务处理后,再刊登企业注销公告,公告期结束后到所辖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公司经营异常怎么网上注销?
不知道别的地方,深圳这边公司异常是不能在网上注销的,要先去税务局处理税务,处理违章,缴纳罚款然后再申请注销,再去工商网公告清算或者登报,等到一定的时间再预约去现场注销,有银行的也要去所属银行注销对公账户,最后再去注销印章。
2021网上营业执照注销流程?
1. 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2. 电子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如属授权使用的,需在授权期内。
一、电子营业执照线上更新
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用户管理——证书管理——ca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更新
操作步骤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菜单栏中“我的信息”进入用户管理,选择证书管理并切换至ca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更新tab页。
2.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的记录,点击修改。
3.选择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扫码更新。
4.扫码完成后,方可进行电子营业执照的更新。
二、电子营业执照线上注销
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用户管理——证书管理——ca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注销
操作步骤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菜单栏中“我的信息”进入用户管理,选择证书管理并切换至ca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注销tab页。
2.点击注销按钮弹出确认对话框。
3.点击确认后选择电子营业执照进行签名注销。
4.当生成二维码之后,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者上海ca移证通app进行扫码,扫码成功后方可注销成功。
营业执照作废在网上怎么操作?
根据当前规定,申请者在网上提交申请注销营业执照,可这么操作:
1、登陆国家企业公司系统;
2、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3、选择公司或个体户所在省份;
4、根据企业账户信息登入登陆,然后点击 注销申请即可;
5、当申请者在网上提交了公司注销申请后,你还必须整理公司近3-5年的公司账簿、记账凭证等等材料,前往税务局提交材料,申请税务注销;
6、取得企业清税证明后,申请者就要向社会公众公示公司注销的申请,一般公示期为45天;
7、当公示期内无存在异议的时候,申请者便可以申请营业执照注销。
会计如何办理网上申报注销?
网上申报注销如下:
一、登录
1、电子税务局登录后首页最上方搜索框中输入“注销税务登记”,点击“搜索”,通过搜索找到注销税务登记套餐,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二、注销指标检验
1.点击下一步,系统将自动进行指标校验,需按照一般注销流程进行办理注销。
但仍可在电子税务局注销套餐中办理部分未结事项。
2.点击“确定”后,可以选择打印未结事项告知书,按照未结事项告知书要求准备材料至线下办理。
3.指标校验后,可在注销套餐中下载打印注销承诺书。
4.指标校验后,可以在注销套餐中直接将企业进行注销,并打印下载清税证明。
企业银行卡怎么网上注销?
1、网上是不能注销银卡的,要注销银卡的话,必须到银行柜台去办理注销手续。不过你可以在网上银行预约网点注销银卡业务。
2、有的人可能会听说登录网银就可注销银行卡,其实不是的,网银的确可以注销小额账户,但银行对小额账户是有要求的,一般能够注销的小额账户都是指卡里的钱低于一定数额的银卡,有的银行规定得低于3百,有的银行则规定得低于5百。
在公司的经营发展过程中,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可能需要公司变更,比如公司原法人由于意外或者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公司法人了,公司需要新的法人代表,这个时候就需要办理法人变更了,那么具体该怎么办呢?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办理起来是不是很麻 烦呢?今天,就跟随韧启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法人变更流程的相关内容吧!
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变更法人其实并不是很容易,主要做好以下几步: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3、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4、变更银行信息 (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从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变更法人需要涉及多个部门,所以,如果您对于变更法人的流程及材料都不是很熟悉的话,想要了解上海公司法人变更注意事项,可以交给代理公司来办理,我们韧启帮帮创业园有专业的变更服务团队,可以为您提供省心省力的工商变更服务,无需您到场,我们全程代办,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可以与小编交流互动哦!
为进一步助力木业产业发展,临沂市兰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落实《任刚书记在全市木业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同向未来·亲清领企办”一线服务企业活动,全力提升木业产业审批服务效能,以实际行动助推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实行“园内办、帮代办”。在兰陵低碳经济集成产业园成立了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委派了1名业务骨干在中心和园区帮扶企业手续办理,与园区管理方和建设方一起制定项目节点计划,协调解决问题困难,通过帮办代跑方式协助企业办理各类审批手续,保障项目建设进度。例如,兰陵低碳经济集成产业园浸渍纸项目,通过“代跑”的方式推进审批手续办理,审批提速60%。
实行“网上办、上门办”。针对新开办的木业产业企业,安排专人指导进行网上申报、优先审核,依托“一网通办”系统、爱山东app等平台,运用电子执照、电子印章等数字技术,赋能审批,实现企业营业执照“全程网办”,并落实“惠企大礼包”赠送政策,减少木业企业准入前的成本支出。同时,依托沂蒙红色“81”审批服务队及“企业秘书”,开展木业产业“上门”服务,负责协助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立项、环评等手续,变“开门办事”为“上门服务”,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实行“并联办、省心办”。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合并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完善编制新的木业产业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和申请材料,最大限度压缩项目审批时限,节约企业成本。对建设中的木业产业项目,前期评估评审推行联合评审、“多评合一”,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行“提前预审、联合验收、限时办结”,提高项目验收一次性通过率。积极协调住建、供电等部门,对木业产业入驻园区的水、电、气、网、暖、通信等基础设施实行集中报装,从源头上降低企业报装重复开挖、管线冲突等问题,减少了施工次数和持续时间,为企业减负,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鲁网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16届]第123号
《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已经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2月11日
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
(2023年8月29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3年9月27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根据2023年12月22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3年3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4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2023年10月28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
2023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章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
第四章 住宅装饰装修
第五章 建筑装饰装修材料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装饰装修行为,加强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管理,保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对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了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建设单位、房屋建筑使用者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者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以及空间进行处理的活动,包括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和住宅装饰装修。
第四条 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区县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管、应急、公安等有关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装饰装修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筑装饰装修活动遵循质量合格、安全实用、绿色低碳的原则,坚持文明施工,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应当保证建筑物、构筑物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
第七条 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的指导,推进行业自律。
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制定、实施行业自律规范,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从事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企业应当依法按照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装饰装修活动依法需要具备相应资质的,应当取得相应资质。
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施工企业、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九条 从事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依法需要具备相应资格的,应当取得相应资格,并在资格等级范围内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
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应当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十条 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应当符合城市风貌相关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需要变更已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的,应当向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筑装饰装修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实施工程监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十二条 非建筑物所有权人对建筑物实施装饰装修的,应当征得建筑物所有权人同意。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使用者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推广使用建筑装饰装修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使用者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配合执行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的监督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 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建筑装饰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十六条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他与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七条 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擅自拆除、破坏建筑物的承重墙体、梁、板、墩、柱等结构或者超标准加大建筑物荷载;
(二)不得擅自拆改室内供热、燃气管道;
(三)需要改动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进行施工,并做闭水试验;
(四)禁止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及高考日、中考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在居住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建筑装饰装修作业;
(五)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施工,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及相邻权利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六)采取环境保护措施,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等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分类堆放、清运建筑垃圾;
(八)按照国家规定购买意外伤害、安全生产责任等保险。
第十八条 建筑装饰装修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出具质量保修书。正常使用条件下,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五年。
在不低于前款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前提下,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建筑装饰装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未经主体结构验收合格的新建建筑物和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物,不得进行建筑装饰装修。
第三章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
第二十条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需要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的,建设单位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第二十一条 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施工许可申请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对于资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全的全部内容。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全面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第二十四条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
建设单位不得将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支解发包。
第二十五条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公示企业名称、施工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开工与竣工日期、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投诉电话。
第二十六条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二十七条 依法实行工程监理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并订立书面监理合同。
第二十八条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报告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七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依法需要经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还应当报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或者办理备案。
第二十九条 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关环境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受委托的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结果负责,保证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
第三十条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将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报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 住宅装饰装修
第三十一条 房屋建筑使用者应当保证住宅装饰装修质量和安全,依法承担相应质量安全责任。
第三十二条 装饰装修企业不得在装饰装修合同中以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自身责任,加重房屋建筑使用者责任或者限制、排除房屋建筑使用者主要权利。
第三十三条 住宅装饰装修应当遵守建筑装饰装修和房屋安全使用的规定、管理规约。住宅装饰装修开工前,房屋建筑使用者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告知,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房屋权属证明。不是所有权人的,还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住宅装饰装修方案。
第三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提供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建立和保存住宅装饰装修相关档案和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将有关住宅装饰装修、房屋安全、电梯使用、建筑垃圾处置等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房屋建筑使用者及其委托的施工作业人员,并对施工进行监督。
第三十五条 房屋建筑使用者进行住宅装饰装修,需要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提供住宅水、电及其他管线线路图的,相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六条 从事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
住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损坏或者相邻权利人的墙体损坏、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的,应当及时修复;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中实施下列行为:
(一)将下层住户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直接上层改为卫生间;
(二)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三)未经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发现住宅装饰装修活动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并依法处理。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指派装饰装修企业或者限制其他装饰装修企业及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本物业管理区域;
(二)强行推销装饰装修材料或者限制房屋建筑使用者购置的装饰装修材料进入本物业管理区域;
(三)违背房屋建筑使用者意愿直接或者间接提供有偿服务;
(四)违法收取费用。
第四十条 封闭阳台以及安装空调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防盗网、遮阳罩等设施的,应当遵守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第四十一条 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住宅装饰装修内容后,应当向房屋建筑使用者出具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书和各类管线竣工图。
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十二条 鼓励新建住宅推行全装修成品交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统一装饰装修的住宅时,应当向房屋买受人提供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图、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和包含住宅装饰装修内容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对新建住宅统一装饰装修的,适用公共建筑装饰装修的规定。
第五章 建筑装饰装修材料
第四十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使用的材料应当符合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
第四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四十六条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各责任主体应当履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材料质量主体责任。
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对施工中使用的材料进行抽样检测。检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七条 鼓励建筑装饰装修采用节能、节材、防火、环保的绿色材料。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建筑装饰装修发展规划和管理措施;监督指导区县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建筑装饰装修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和信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四十九条 区县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以及竣工验收和备案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三)受理建筑装饰装修举报和投诉;
(四)查处建筑装饰装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十条 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协调机制,与相关管理部门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 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资质情况和市场行为实施动态监管,相关信息记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五十二条 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接到投诉后,应当调查处理,十五日内答复投诉人;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由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或者报请发证机关吊销;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或者报请发证机关吊销,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由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建设单位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建筑装饰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由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由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对不合格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建设单位可处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
(一)对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未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擅自投入使用的;
(二)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三)对检测不合格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第五十九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对个人作出五千元以上罚款、对单位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法律责任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六十一条 建筑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人、其他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照市人民政府授权,比照区县人民政府职责,负责开发区范围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十四条 法律、法规对古建筑、重要近现代建筑、军事管理区建筑的装饰装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装饰装修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2005年12月29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6年4月2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来源:西安人大
无论对于个人或者公司来说,没有营业执照是不能进行正常的商业经营活动的,这很明显的可以看出,对于所有创业者来说,营业执照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必须要办理的。但现在很多人对于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和要求还不了解,针对这个情况,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办营业执照的地方叫什么以及办营业执照多少钱。
一、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大家都知道办营业执照是一个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很多材料,只有材料完整规范才能正常办理营业执照,那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呢?
1、办理一个公司的营业执照,那么需要经办人的身份证,如果经办人并不公司的法人,此时要将法人的身份证也准备好。另外将身份证的复印件准备两份,工商部门需要留取两份作为审核和入档的需要。
2、如果你的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作为法人你没有办法到场的话,那么你必须出示一份授权委托书,内容主要说明一下你委托权利给经办人,让经办人全权负责你的公司营业执照的办理。
3、办理公司的营业执照,还需要准备好一份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这份申请书一定要全面的说明才能够得到批准,内容不详细很难通过审核。
4、我们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还需要将自己公司的法人、监事、经理任职文件准备一份,要详细的说明公司的任职人员情况,以便工商部门审核的时候,进行具体的核对。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也需要我们准备好,你最好先去工商部门进行办理,名称下来以后,再办理营业执照!
6、你的公司要办理营业执照,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要准备好经营场所的房产证,以及房产证的复印件。如果是租赁的话,那么需要有房屋租赁合同!
二、办营业执照的地方叫什么
对于很多第一次创业的小伙伴来说,办理营业执照是第一步,只有有了营业执照才能进行正常的商业活动,但很多人都不知道办营业执照应该到哪里去办,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办营业执照的地方叫什么?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企业法人登记和营业登记的主管机关。登记主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行分级登记管理的原则。
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和授权登记管理的原则。
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决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工商局,这也是营业执照的发行政府机关单位,在全国每个地区都设有工商部门,想要办理营业执照可以到当地的工商部门具体咨询相关事宜。
三、办营业执照多少钱
营业执照是开办公司和个体经营必须要的证件,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但对于这个缴纳的金额很多人都不清楚,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办营业执照多少钱?
1、核名:免费
2、工商执照:免费
3、刻章:100-650元(公章150/财务章100/法人章100/合同章150/发票章150)
4、税务报到(国地税ca证书):120-400元
5、印花税: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我们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为例,则需要支付印花税500元)
总计:320元-1200元左右 (以上费用各地会有误差,请以当时情况为准。)
办理营业执照还需要到银行开户、社保开户、公积金开户。如果这些你都是通过中介代办的话,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如果不是则不需要花费费用。
以上就是关于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办营业执照的地方叫什么,办营业执照多少钱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武汉分公司营业执照怎么办理?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成立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3.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登记流程
1.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填写登记注册书;
3.提交登记文件、证件,受理后按约定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登记所需资料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2.指定(委托)书(表格)
3.股东会决议
4.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最后领取营业执照后办理开户税务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登记注册手续。相关工商注册税务问题欢迎留言交流加关注
这本《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工商企业临时营业证》(营业执照),是1968年由广西壮(僮)族自治区武鸣县人民政府颁发的。
这本营业执照从1968年颁发至今,已经有55年的历史了。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前的七年中。市场上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市场商品交易扩大。农村集贸市场在稳定的基础上有所发展。
特别是1959年以后,党中央,国务院总结了1958年以来经济工作的经验教训,重新肯定并恢复了以国营商业为主导,合作商业为助手,集贸市场为补充的三条流通渠道。
那个时期,武鸣县的国营企业有武鸣饭店、百货大楼、妇女商店,新华书店、医药公司、水厂、供电所等。
而县城里的合作企业(集体)如雨后春笋般地冒出来。大寨街出现了车缝社、南门旅社、工艺社,马车社(现在的运输公司),南门照相馆。解放街、和平街出现了明秀照相馆、豆腐社、综合商店、单车修理社等集体企业。
农具及五金修理组就是在这种环境下诞生的。营业执照是县长罗茂柑签发的,1968年3月2日领证开业。
几十年来,特别是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各种经济成分,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力量。
从这本营业执照,可以看出我们国家的经济体制的改革进程和经济的繁荣飞速发展。
1968年由县长罗茂柑签发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旧照说历史##老照片#
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流程,营业执照哪些可以变更哪些不能变更!
营业执照的变更办理比较多见的有: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
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等人员变更等等……
公司变更的流程小崔以有限公司为例给大家说一下,
1.根据自己要变更的项目申请书
2.公司内部决定变更事项出决议书
3.修改公司相应变更的章程
4.代理办事员信息表
5.预约工商时间交材料
6.领取便跟好的新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变更的项目变更相应的税务、银行等部门。这就是公司营业执照上或章程里面体现的内容变更的流程,对应不同的变更事项有不同的准备,比如变更地址就需要先找合适的地址,变更经营范围就需要看新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审批或是否可以变更等等。
一个公司的营业执照有哪些可以变更呢?这些年在我这变更过的公司营业执照项目给大家细致的列表一下:
1.公司名字
2.公司类型
3.公司行业
4.注册地址
5.法定代表人
6.股东
7.监事
8.财务
9.经营时间
10.经营范围
11.注册资金
12.税务税种
13.开户银行
公司其他的特殊资质,食品经营许可、酒类批发许可、保j食品许可、人力资源许可、劳务派遣许可、建筑施工资质等等资质变更。
以上是营业执照可以变更的项目,其实营业执照有一个是不能变更的那就是成立日期。这个也就是市场有收购年限公司的原因之一。
最近经常有朋友问小编,想注册一个新公司,提交工商申请时,发现无法注册驳回。最由原因是以前开个小店,注册的营业执照。后来店转让出去后,营业执照就一直没管他。就影响他现在的个人征信,无法再到工商局申请新的公司。想买房贷款时,发现银行征信出问题,无法审批。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影响。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聊聊,如果营业执照不注销会对个人有哪些严重的后果。
1、工商黑名单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会被传输到全国工商系统黑牌企业数据库,实现全国范围内监管同步在全国金融征信系统中纳入不良记录。
3、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和高铁,其子女不能出国留学。
4、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进入征信系统。
5、企业法人不能上社保不能贷款和移民,
7、被吊销营业执照3年内企业的名称不能再重新使用。
8、税务方面会限制终身,税务不仅仅限制法人和负责人,还包括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其名下其他公司不能正常报税,不能参与国有企业招投标。
另外:我们有时会看到营业执照被吊销,吊销不等于注销,没有通过正常流程注销的均会对法人股东带来严重的影响。
一、香港公司办理流程:
1、公司名称查询 2、签署法定文档(所有股东及董事签署全套文件)3、政府审批 4、制作绿盒(绿盒内含有章程、股票本、会议记录册、印章) 5、公司成立完毕
二、香港公司注册办理的条件:
1、懂事股东要求:至少提供一位股东、所有股东必须年满18周岁、香港公司相比国内公司、对公司董事股东都没有太大要求、董事和股东可以是同一人、可以是不限国籍的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代表
2、香港公司地址:注册地址必须在香港、但不限制公司办公室地址、香港公司可以在香港注册、但是在国内离岸运营。所以通常情况下、很多内地企业会选择挂靠秘书公司提供的香港公司地址、自己在国内无地址运营、这样可以大大节省公司成本
3、法定秘书要求:委任香港本地自然人或香港本地公司担任公司法定秘书
4、公司注册资金:注册资本至少为10000元港币、无须验资、注册资金无限制、后期可以根据公司的需求随时增加资本
5、法人:以企业法人作为股东的、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的法定代表人。《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那么到底符合怎样的条件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呢?法定代表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01有关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规定(2条)
01我国有专门就法定代表人问题作出规定的法规吗?
有。这方面的专门法规主要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号发布,根据2023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根据2023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23年2月6日国务院666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23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1988年11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公布,根据1996年12月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6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00年12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6号第二次修订,根据2023年12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8号第三次修订,根据2023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第四次修订,根据2023年4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五次修订,根据2023年10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2号第六次修订,根据2023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七次修订,根据2023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第八次修订。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外企字[2003]第75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3年6月6日公布。
02我国还有哪些法规的内容也涉及到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
以下法规的相关内容也与法定代表人有关,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02法定代表人的地位(6条)
01法定代表人是干什么的?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内处于公司管理核心的地位,对外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实施行为是公司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02法定代表人与法人、法人代表是一回事吗?
不一样。法定代表人是个人,而法人是组织,像公司、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都是法人。法人代表也是个人,是法人单独授权行使某项具体职责的人。法定代表人是经过工商登记的,行使职权不需要法人授权,而法人代表没有工商登记,需要法人另行授权,超出授权范围或期限就不再是法人代表。03法定代表人需要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法定代表人与企业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当然,如果法定代表人从公司领取工资,同时也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
04仅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公司没有盖章,合同有效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在职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即使没有加盖公章也是有效的。
05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仅有公司盖章,合同有效吗?
有效。《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可见,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公司盖章不需要同时具备,有其一即可。
06法定代表人超越职权擅自订立合同,对公司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第504条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据此,除合同相对方明知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外,合同有效。
03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8条)
01哪些人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依照《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据此,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具体是谁由公司章程规定。
02担任法定代表人有年龄与学历要求吗?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也就是说应当年满18周岁,且精神智力状况完全正常。至于在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方面则没有要求。
03外国人可以担任内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吗?
可以。我国法律对法定代表人无国籍要求,登记时只需提交公司的任职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即可。
04企业可以聘请员工担任法定代表人吗?普通员工不行,如果员工同时被任职为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05法定代表人一定是股东吗?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
06哪些人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 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 因犯有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07公务员可以兼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吗?
不能。《公司法》虽未明确作出规定,但《公务员法》第59条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第44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据此,公务员不能兼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08一人能否同时担任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一人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身并不违反《公司法》规定。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的董事或经理,应当遵守《公司法》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比如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在两个存在竞争性关系的公司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
04对法定代表人的管理及约束(2条)
01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是否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记载?
公司章程应当记载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还是经理担任,并没有强制性要求记载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因此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记载。
02对于公司而言,怎样约束并防止法定代表人滥用权利?
在公司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作出限制是防止其滥用权利的最主要方式。公司应当充分利用章程的自治权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的权限范围。另外,可以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进行约束。
05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2条)
01我只是个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若公司出事,需要我承担法律责任吗?
即使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从事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刑事责任方面,如果挂名法定代表人不是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不对其处以刑罚。02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可否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由于法定代表人一般由公司的董事或经理担任,根据《公司法》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公司及股东均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06法定代表人的变更(6条)
01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征得原法定代表人同意?原法定代表人不配合怎么办?
不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至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02公司哪一级机关有权决定变更法定代表人?
一般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形成决议决定变更法定代表人。究竟是股东会还是董事会有权决定,由公司章程决定。
03原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自行辞去法定代表人一职?
可以,原法定代表人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出,经其批准,再选举出新的法定代表人。
04法定代表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能不能继承法定代表人的资格?
法定代表人身份不能继承,原法定代表人死亡后,公司应当按照程序选举产生新的法定代表人。
05变更法定代表人是不是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有时间要求吗?
是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第68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06到哪个部门办理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手续?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07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2条)
0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原审批机关的批准?
一般不需要。外商投资企业的业务范围不涉及银行、保险、证券等特殊行业的,变更法定代表人可以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企业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还需向原审批机关(商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02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规定与内资企业有什么不同吗?
有。外商投资企业组织章程中明确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更换方式为股东委派或股东之间协商产生的,无须提交董事会决议。
常说术业专攻,时下各行业的分工愈加精细与明确,在第三产业中一类典型的分工就是物业,可以说现下人们的生活与其密不可分,从住房到工作场所。
然而物业公司的设立可不像我们想的那样简单,接下来西格小编就以物业公司设立的材料准备来为您分析。
成立物业公司需要两本证,一是《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它需要两个以上股东,出资额不能低于50万元,因为最低的三级资质需要注册资本金50万元。先到工商局办理“名称核准”然后按程序走,没有多大难度。二是物业企业《资质证》,这是接管项目、参加投标的资格证,有点难度。
1、申请相应等级的资质审批表一式两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企业章程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提供);
4、物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首次申请不提供);
5、验资证明材料(工商注册时提供的注资发票)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提供);
6、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提供);
7、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物业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每人一份;
8、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每人一份;
9、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每人一份;
10、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每人一份;
11、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证明;
12、机构设置框架图一张,每个级别框内需填写职务、姓名和电话(首次申请提供);
1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14、物业管理项目合同复印件,每个项目一份(申请三级(暂定)资质可以不提供),2003年12月以后承接的住宅物业项目,须提供招投标备案表一份;
15、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证明(申请二级资质提供);
16、除首次申请三级资质的企业外,其他企业还须在北京市建设网上填报《北京市物业管理基本情况调查系统》;
单单是从所需材料的数量上来看,也能明白物业公司的设立也是相对复杂的。如果您在办理相关流程的过程中遇到任何疑惑,欢迎到西格集团咨询。
纽约州是美国的神经中枢和经济心脏。金融、商业、工业、艺术、服装等方面在美国各州居于领导地位,农业和制造业为该州的主要产业。它拥有美国第一大城市纽约市及纽约港。更重要的是,该州的注册公司效率很高。
优势
1.纽约州公司名称选择自由;
2.公司成立手续简单,不需要经过繁杂的政府审查手续,节约公司注册时间成本;
3.公司成立后期的维护简单,每年只需要按时缴纳续牌费用以及报税即可;
4.在纽约州成立的公司可以在全球各大银行开立银行账户,方便企业资金周转;
5.纽约州有着良好的经济环境,以及稳定安全的经济政治制度,适合各个阶段的企业发展;
6.企业可以利用纽约州在国际上的声誉,给企业品牌进行宣传,提升企业形象,稳固好美国经济市场后期更有利于进驻国际周边发达的经济市场;
7.纽约州没有外汇管制,资金进出自由;
8.以美国公司拟发出的额邀请函,有助于中方人士办理护照和签证;
9.可以利用美国公司的名义入驻美国亚马逊;
10.注册纽约州公司有助于公司股东和董事获取各类的商务和l1工作签证;
11.可以实现返程投资,包括中外合资、外国独资、代表处等;
12.公司成立之后符合相关的要求可以申请移民美国,这已经成为最新的美国移民通道。
所需资料
1.董事股东所需资料:
董事:需要自然人担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护照扫描件;
股东:标明每个股东所占股份的百分比(%)。
如个人作为股东,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护照扫描件;
如公司作为股东:
a. 国内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b. 国内公司章程;
c. 最终自然人股东证件(超过10%以上股东)。
2.名称选择:公司名称没有任何限制,只要查册没有重名即可;一般名称后面冠以corporation(公司)包括inc、ltd、limited、corp等,sole proprietorship(独资),general partnership(合伙), limited partnership(有限责任合伙), llc等字样。
3.确定公司经营范围:英文字符 + 标点符号不超过60个字符。
4.注册资本:标准注册资本usd50,000元,超出100万美金有特许经营税,不需要验资及到位。在注册公司时,需要说明公司成立时发行的股票数额(标准为50,000股)。通常公司初始发行的股票数额为3,000-50,000股,不建议太高,如有增加需要后期可随时增资。
办理完成文件
1.州务卿签发的公司注册证书(ci);
2.公司首次会议记录(记录股东、董事资料);
3.公司章程 (bylaw);
4.以后变更用的政府表格;
5.公司股票(不记名股票);
6.公司钢印章;
7.一级代理证明;
8.公司条例;
9.精美文件盒。
成功注册后可在政府网站上查到您所注册的公司。
报税
1.无运作:报税费用(0申报)+州税(7.1% 最低25美金 )
2.有运作:做账+对应缴联邦税(利润的21% )+州税(7.1%最低25美金 )
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