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4篇优质的电动车营业执照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电动车营业执照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重磅消息:明天起,请各位电动车经营者务必把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部分提前做好变更!否则一旦被查最高可罚款3万元,甚至会被吊销营业执照!请提前做好变更,避免经营风险!近日,已经在全国各地发生了多家店铺被罚事件,请一定引起重视!
01
一定要变更营业执照,越早越好!
新国标正式执行后,相关产品将会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若有经营电摩等机动车产品的经销商或企业,请提前做好变更工作!否则一旦被查将面临经营风险!变更字样可以含“电动摩托车”、“机动车”等字样。
02
超范围经营属于违法经营
法律规定,超范围经营属于违法经营,工商部门可进行处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下为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63条第(四)款规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1条规定: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03
尽快办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请大家一定要引起重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一旦被查,被罚款可就晚了。
电动车是机动车产业新贵,也是未来汽车行业发展的趋势,每年回收拆解的电动车都在不断增加,很多人也看到了行业的潜力,想做电动车的回收拆解。那么拆解电动车需要办什么证呢?难办吗?
拆解电动车需要办什么证
1、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
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认定书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不管是电动摩托车还是电动汽车,都属于机动车。根据国家规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需要申请《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认定书》。由于动力电池是危险固体废物,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还需要办一个《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下面就来看看这三个证怎么办理?难不难办?
《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
办理单位: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
申办材料:
(1)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副本),必须如实填写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其记载的各种信息应当与工商营业执照一致。
(2)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申请人盖章,经办和负责人签字、署日期)。
(3)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分支机构名单表
(6)各市、县、区国家标准地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7)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情况汇总表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认定书》
申请资质认定的企业应当书面向拆解经营场地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通过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申请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拆解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
(二)申请企业《营业执照》;
(三)申请企业章程;
(四)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五)拆解经营场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期10年以上的土地租赁合同或者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及房屋租赁证明材料;
(六)申请企业购置或者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取的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和污染防治的设施、设备清单,以及发票或者融资租赁合同等所有权证明文件;
(七)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文件;
(八)申请企业高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九)申请企业拆解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案。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办理单位:环保管理部门
(1)申请单位情况简介;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已建单位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材料;
(5)危险废物经营计划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排污申报登记报表、有关的环境测试报告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报告、排污许可证;
(7)《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评估报告表(书)》;
(8)申请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安全管理制度、卫生保障制度、上岗操作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台帐登记式样;
(9)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置专项技术人员名单及其它相关资料。
拆解电动车要办的这几个证,难办吗
有一定难度。
办拆解电动车的证,要求场地、设备、消防、安全、环保、技术人员全部达到要求才有资格申请,相对来说投资成本比较大,一般都是几个合伙人一起创业做。再一个,为了促进行业良性发展,保证企业的利益,每个地方拆解电动车企业的数量也是受管控的,如果当地名额满了,那么你就算条件达标了,可能也办不下来。所以,如果当地还有名额的话,建议尽早先抢占一个名额,因为这个行业是默认的“稳赚不赔”。
大家都知道,电摩能上市销售的前提条件必须经过目录公告和3c认证,但是在河南某地,经销商在门店经销已经通过工信部目录公告,并且获得3c强制认证的电摩,也被工商局处罚了!这是为什么?
每一个商家都必须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果你是经营电动车整车专卖店,如果经营范围里只有电动车销售,而没有摩托车销售和维修,就属于超范围经营。《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对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当然除了营业执照之外,电动车经销商必须注意以下八类材料必须具备,否则被工商局抽查到也是会被罚款的——
电动车观察员提醒大家,营业执照经销商自己办理,而进货凭证、3c认证、生产资质、质保卡、合格证、目录公告、说明书需要厂家提供,商家在经营时要注意检查,否则就会被市场监管人员抓住小辫子。
超标电动车上牌的问题,
群众热议,非常关心!
赣州公安交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从5月开始,只要拥有赣州户籍,无须办理居住证,符合条件就可在全市任何一个县(市、区)办理超标电动车上牌业务。
还有这些知识
去上牌前您必须掌握,
不走回头路,不花冤枉钱!
1
问:申领临时通行标志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提供以下资料:
1、赣州市辖区车主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外地市还需同时提供居住证;
2、购车凭证。如购车发票遗失的,应当提交知情单位出具的车辆来历说明(样本附后),已取得防盗号的车主,提供防盗号备案手续证明即可办理;
3、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如车辆合格证遗失的,应当提交能够说明车辆品牌型号的相关资料。
2
问:办理临时通行标志(以下简称小蓝牌)需要收费吗?
答:是免费的。
3
问:防盗黄牌(以下简称小黄牌)与临时通行标志(小蓝牌)的区别?
答:小黄牌,是治安部门发放的防盗号,自愿办理。小蓝牌是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号牌,具有道路通行的法律效力。上了小黄牌的'超标电动车'必须再办理小蓝牌才能上路行驶。
4
问:非机动车号牌(以下简称小红牌)与临时通行标志(小蓝牌)的区别?
答:白底红字的小牌是非机动车号牌,是对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的号牌,长期有效。同一辆电动车无需同时申请小红牌和小蓝牌,已办理小红牌的电动车,不需要再办理小蓝牌。
5
问:电动自行车国家新标准是什么?
答:电动车自行车国家新标准如下:
1、最高车速≤25km/h,车速达到15km/h发提示音;
2、整车质量≤55kg;
3、车宽≤0.45m,轮距≤1.25m,鞍座长≤0.35m;
4、电池电压≤48v,电机功率≤400w;
5、具有脚踏功能。
6
问:其他县市挂的'超标电动车'牌照(小蓝牌)和非机动车号牌(小红牌)是否可以在赣州市中心城区行驶?
答:可以,'超标电动车'主需携带好相关证件便可在赣州中心城区行驶。
7
问:'超标电动车'上牌可以找人代办吗?
答:可以,如果车主没有时间,委托亲戚朋友代为办理的,必须携带车主身份证(及居住证)、代办人身份证、购车凭证、合格证(或说明资料)。
8
问:如何进行网上申请牌照?
答:目前,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赣县区)已启用手机app网上登记。并开发了“智慧交管”手机app,群众只需在手机app上录入信息后,到赣州中心城区各大队公布的上牌点查验车辆,审核信息后即可领牌。
“智慧交管”app链接请点击:“智慧交管”。
9
问:周末提供上牌服务吗?
答:提供,各大队已开通延时错时服务,周末、节假日可以照常到各大队车管部门或已开通警保、警邮合作网点办理超标车登记挂牌业务。
10
问:4月15日之后还能再购买超标电动车吗?
答:根据国家工信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联合下发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2023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将停止生产和销售“超标电动车”。交警部门建议广大车主2023年4月15日后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免受登记时间(2023年6月30日)和号牌使用期限(2023年12月31日)的限制。
新国标实施后,“超标电动车”不得生产、销售,工信、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将对我市拼装、销售“超标电动车”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加强对电动车自行车经销商销售充电器、锂电池行为的监管,严格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电池的行为。对销售“超标电动车”的,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
问:'超标电动车'截止上牌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根据《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超标电动车'需在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前登记上牌,2023年7月1日超标电动车将停办上牌登记等业务。
12
问:2023年7月1日以后未办理临时通行标志能否上道路行驶?
答:不能,根据《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超标电动车'未办理临时通行标志的不得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13
问:'超标电动车'临时标志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答:'超标电动车'临时标志使用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期满后,'超标电动车'一律不能上路,违反规定的,根据《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
14
问:领取二轮车临时通行证地点有哪些?
答:为方便群众注册登记'超标电动车',领取临时通行标志,交警支队车管部门延伸服务触角,借助保险、邮政等“放管服”社会机构力量,加快推进注册登记工作,具体地址请往下看。
关于超标电动车
三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一、《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2023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将停止生产和销售'超标电动车'。交警部门建议广大车主2023年4月15日后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免受登记时间和号牌使用期限的限制。
二、根据《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赣州市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标志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条的规定,上道路行驶且尚未办理临时通行标志的“超标电动车”应当在2023年6月30日前申请办理。2023年7月1日之后,不再办理申领临时通行标志、所有权转移等相关业务。不延期办理临时通行标志。
'超标电动车'未办理临时通行标志的不得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根据《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
三、根据《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临时通行标志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期届满后,“超标电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根据《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
警方提醒
原牌有效:原来上了“赣州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车'以及申领了非机动车号牌的电动车,号牌继续有效,无须再重复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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