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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营业执照代办(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8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东莞营业执照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东莞营业执照代办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东莞营业执照代办

【第1篇】东莞营业执照代办

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选择在东莞创业,东莞制造业实力雄厚,产业体系齐全,是全球最大的制造业基地之一,制造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90%以上,形成以电子信息、电气机械、纺织服装、家具、玩具、造纸及纸制品业、食品饮料、化工等八大产业为支柱的现代化工业体系。创业需要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办理注册办理公司资质。互联网时代,我们当然要了解互联网资质了。icp许可证大家都不陌生了吧,这就应该是互联网中的营业执照了,所有经营性网站都需要办理icp许可证。下面天磊小编要给大家说的是代办icp许可证流程、费用以及条件,赶紧来看看吧!

一、icp许可证业务范围:

经营性icp,经营的内容主要是在线支付、充值平台、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他网上应用服务。

二、icp许可证申请条件:

1、独立法人公司,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以上(不需要实缴)

2、公司属于内资企业(外资占股比例不能超过49%)

3、公司股东及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股东及法人不能是外籍身份)

4、公司有独立的域名和网站名称,且网站已备案

5、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相关人员

6、涉及前置审批的业务平台,须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后,才可以申请icp证。(如:经营网络游戏业务,须先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才可以申请icp证)

三、icp许可证申请的流程:

客户提供基础材料和网站给到我们——》编辑审核基础材料和网站——》网站搭建和修改——》网站系统测评——》网站系统测评——》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审核——》等待审核——》现场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等待审核——》 领取许可证

四、办理icp许可证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公司章程复印件及一级股东证明材料(如一级股东为自然人股东,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一级股东为企业法人股东,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及工商查档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

3、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4、三名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及近期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

5、网站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要求注册所有人必须为申请公司);

6、网站接入协议彩色扫描件及托管商资质彩色扫描件

证书案例

【第2篇】东莞营业执照查询

生活中,总会遇到许多事情需要电话咨询。

为了帮大家排忧解难、省去麻烦,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份东莞最全的常用电话好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首先,隆重介绍的是12345

12345是一个万能的电话

它提供网上咨询、在线客服、社保服务、

公积金服务、投诉建议、举报、求助等等

基本上你在广州生活遇到的大事小事

而且12345也是全国通用的

查社保、公积金

东莞市民查询公积金和社保的基本信息,诸如社保的缴交情况、社保补缴(例如一次性买断社保等问题)、社保转移、医保的报销比例;提取公积金或公积金贷款等问题,可以拨打以下电话。

东莞社保局电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客服:12333

南城分局22418991洪梅分局88846123石龙分局86116511厚街分局85966611望牛墩分局88853758寮步分局83325459中堂分局88815946大岭山分局83354088石碣分局86639393大朗分局退保:83110220

医疗报销:83018486

工伤:83112182

保险关系:83318989

麻涌分局88824417黄江分局83368477长安分局85311396樟木头分局87712241沙田分局88682626清溪分局87730336道滘分局88837860塘厦分局87943681石排分局86653634谢岗分局87685228茶山分局86649183常平分局83333184松山湖分局22891110桥头分局83344191东坑分局83385001横沥分局83732043企石分局86663161

东莞市住房公资金:

公积金缴存咨询电话: 0769-22337172

公积金提取咨询电话: 0769-22337072

公积金贷款咨询电话: 0769-22337076

公资金效能投诉电话: 0769-22337073

落户、居住证

关于户籍、落户、居住证、出入境、身份证、驾驶证等等常见的人口管理和交通管理问题,都可以找公安局哦!

公安局电话:

莞城分局22118200

洪梅分局88841737

东城分局22389110

厚街分局85822110

南城分局22404110

寮步分局23085815

万江分局22274110

大岭山分局83352500

石龙分局86119100

大朗分局83310001

虎门分局85108110

黄江分局83361293

望牛墩分局88851080

樟木头分局87710111

中堂分局88811131

清溪分局87730110

石碣分局86315110

塘厦分局87721999

高埗分局88870110

谢岗分局87761290

麻涌分局88822145

凤岗分局87751699

长安分局85532794

常平分局83336677

沙田分局88861099

桥头分局83341103

道滘分局88831057

横沥分局83738666

石排分局86651439

东坑分局83387999

茶山分局86646640

企石分局86665478

松山湖分局22891110

交通出行

东莞高铁站、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市民卡咨询等服务热线。

东莞市民卡服务热线:96225

东莞地铁服务热线:0769-88176666

结婚证、护照、签证

东莞市民政局电话:

投诉地址: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5楼)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 22832519

婚姻登记:96993

收养登记:22832533

民间组织登记管理:22211421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22832537

地名业务审批:22832539

老龄工作:22832513 22832523

救助管理:22678923

东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020-83119147、83111000

医院预约、挂号、查询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附楼

服务热线:0769-23281111

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车站路33号

联系电话:0769-22625775

快递公司

申通客服电话:95543、400-889-5543

圆通客服电话:95554、021-69777888

顺丰客服电话:95338、400-8111111

韵达客服电话:95546、400-821-6789

ems客服电话:11183

邮政包裹:11185

德邦:95353

中通客服电话:95311

天天快递客服电话:4001-888-888

百世汇通客服电话:400-956-5656

宅急送电话:400-6789-000

全峰快递电话:400-100-0001

银行、保险公司客服

东莞银行:400-119-6228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信用卡24小时热线:4006695566

中国工商银行客服电话:95588

中国建设银行客服电话:95533 信用卡:8008200588

招商银行客服电话:95555金葵花:40088-95555 信用卡:4008205555

中国交通银行客服电话:95559 信用卡:400-800-9888

中国农业银行客服电话:95599 信用卡:8008195599

中信银行客服电话:95558 信用卡:4008895558

中国民生银行客服电话:95568 信用卡:400-66-95568

华夏银行客服电话:95577 信用卡:4006695577

中国光大银行客服电话:95595 信用卡:4008-1-95595

上海浦发银行客服电话:95528 信用卡:8008208788/021-38784988

兴业银行客服电话:95561 信用卡:95561

广东发展银行客服电话:95508 网上银行:800-830-800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服电话:95580

平安银行客服电话:95511

个人寿险:95511转1 信用卡:95511转2 银行:95511转3

财产险:95511转5

平安直通贷款服务:1010 0000

花旗银行客服电话:(仅限座机拨打)800-830-1880信用卡:400-821-1880

维权投诉

职工维权热线:12351

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12315

人消费投诉:12315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96309

法律咨询:12348

质量投诉:12365

纳税咨询:12366

环境监察:12369

旅游投诉:12301

公交投诉:96035

消防火灾隐患举报:96119

机关效能投诉:96178

全国监察机关举报电话:12388

国税偷税漏税举报:96196

地税偷税漏税举报:12366

城管执法热线:96310

运管投诉:96520

水电、网络查询、缴费

供电服务热线:95598(报修、查询举报)

供水服务热线:96332

城建服务热线:12319(涵盖公交、供水、燃气、供热、建筑市场方面)

电信客服电话:10000

移动客服电话:10086

联通客服电话:10010

广东广电网络客服电话:96956

违章查询

万江大队0769-22717799

东坑大队0769-83385933

东城大队0769-22330570

东莞高速公路大队0769-83226812

中堂大队0769-88819918

企石大队0769-86788555

凤岗大队0769-87776999

南城大队0769-22407004

厚街大队0769-85586009

塘厦大队0769-87289863

大岭山大队0769-81602366

大朗大队0769-83310787

太平高速公路大队0769-85151368

寮步大队0769-83283972

寮步大队0769-81081223

望牛墩大队0769-88518762

松山湖大队0769-22891027

桥头大队0769-83457883

樟木头大队0769-87703631

横沥大队0769-83373801

沙田大队0769-81690033

洪梅大队0769-88846818

清溪大队0769-87316875

石排大队0769-22891027

石碣大队0769-86388854

石龙大队0769-86181300

茶山大队0769-66404666

莞城大队0769-22492231

虎门大队0769-85104773

谢岗大队0769-87136122

道滘大队0769-88338177

长安大队0769-81661611

高埗大队0769-88786993

麻涌大队0769-88232160

黄江大队0769-83622616

东莞高速公路违章处理中心

名 称: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莞龙大道下桥路段268号

电 话:0769-22980660,0769-22980661

投诉电话:0769-22205930

车 管 所:0769-22265900

违章查询:0769-22980660,0769-22980661

政务服务咨询

环保局:23391002

住建局:22207178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商务局):0769-2817612

人社局:0769-12333

规划局:0769-22388010

气象局:22457107

城建委:22207178

卫生局:0769-23281111

城管局投诉电话:23108000

地震局:0769-22653201

林业局投诉电话:0769-22222841

国税局:0769-22630666

统计局:22831227

水利局:22830799

地税局:12366-2

药监局:22100266

国土局办:0769-22489188

林业局投诉电话:0769-22222841

工商局办事窗口:0769—26986182

文化局举报电话:0769-22837187

物价局:0769-22222699

教育局:(0769)23126198

赶紧收着以备不时之需。

因号码众多,难免疏漏,请以最新实际情况为准!我们会保持更新。

我们也会在近期,陆续更新广东省内其他各县市的常用号码,敬请期待!

【第3篇】东莞工商营业执照查询

东莞注册公司查询,拿到执照多久才能核税呢

政策上的相关规定,是每个人每一家公司都应该有义务遵守的,而公司在注册的时候,也就是一样了,东莞注册公司查询的话,拿到了营业执照需要在多久内就核税呢?这是很多创业者们所不了解的,下面东莞公司注册代理就来为大家介绍。

东莞注册公司查询,拿到营业执照核税时间:

1.现在的政策是三证合一,就是以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这三个证何为一个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用再去办理其他两个证件了。

2.在拿到了营业执照后,在六个月的时间内,就需要去注册所在地核税,东莞注册公司查询这方面要注意,这谁税务部门的政策规定,在六个月内,开好银行基本户,再到税务局核税,选择一个税种,一个适合于公司发展的税种,税种就影响到公司的开票类型,所申报的税项,都是有区别的。

小编今天的介绍就结束了,小编告诉创业者们,一家企业有着义务来正确的经营自己的公司,按照相关的规定,东莞注册公司查询拿到了营业执照,就要在六个月内核税,这是必须的,否则被抽查,就会被吊销营业执照,这是很严重的后果,创业者们十分注意这个问题。

【第4篇】东莞营业执照注销流程

东莞公司注销手续办理方式一般有哪些?

在进行公司注销的时候,办理起来还是比较复杂的,因为准备资料需要耗费的时间比较多,也比较费神,而且相应的流程步骤也是需要花费时间的,忒别是手续的办理,涉及到的内容就更多了,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更好的办理注销公司的手续,给大家讲解一下东莞公司注销的手续方式办理方式有些什么,让大家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手续的办理。

东莞公司注销手续办理方式一般有哪些?

在东莞公司注销手续办理的过程中一般是有两种。第一种方式就是自己进行办理,但是这种方式在进行注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过程中相对来说会比较浪费时间,因为在进行办理的过程中其中会涉及到很多的资料,而且这些资料在准备的过程中相对来说会比较的麻烦。但是这种方式也是比较省钱。第二种就是找专业的代办来进行办理,使用这种方式对东莞公司注销手续进行办理的过程中会比较的简单,而且使用这种方式在进行办理的过程中基本是不需要自己去整理和准备资料,在进行办理的过程中这种方式也是最简单方。但是这种方式在进行办理的过程中都是会收取一定费用,而且这种方式对于注销的时间也能够有效的保证。如果自己的时间比较紧,那么在进行使用的过程中可以使用这种方式。

东莞公司注销手续进行步骤是怎样的?

东莞公司注销手续有哪些呢?第1个步骤是要进行登报声明,相信这也是大家都清楚的,只要能够像有债务和债权信息的朋友说清楚自己公司已经注销的相关信息,或者是有过相关要求的购买的群体,也会想要了解到后续的售后步骤应该由哪些公司来继续进行,所以东莞公司注销手续的第1个步骤在于这里。东莞公司注销手续的第2个步骤是进行法律步骤上的办理,肯定最重要的就是税务信息的清算了,这一张清算材料是否能够尽快的完成,也决定了我们后续的工商办理步骤是否能够加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这些公司之前没有整理账本的习惯,一定要提前进行梳理之后与之前的缴税纳税情况全部对得上,才进行后续的办理。除此之外就是工商信息的注销。工商信息的注销,然后将之前的证件一一注销掉就可以了。

东莞公司注销手续费用究竟是多少?

费用问题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而在日常生活当中就能够得以体现,所以在实际的办理一些正规流程和手续时,收费问题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人们的必要关注对象之一,东莞公司注销手续费用究竟是多少引起了非常多人的在意。首先从正常的手续以及流程来看,一些必要的资料准备以及手续费用总体而言大约在几千元左右,而由于实际的流程比较复杂,所以人们会通过寻找他人来帮忙代办理。东莞公司注销手续费用主要就是受到了这两个方面的费用影响,所以在实际收取的费用方面会存在一定的上下浮动,这也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当人们有了一定的注销需求,并且想要寻找待办理的方式,是需要提前做好一些准备工作以及了解以确定市场价格究竟在多少以及哪些机构比较值得人们进行选择。

【第5篇】东莞办理营业执照

多个证照“一次申办”,多张表格“一表申请”,多头审批“一键分办”,多种结果“一码展示”。

12月31日,东莞市“一照通行”系统上线试运行,首期上线28项市级改革事项,标志着我市“一照通行”改革试点工作正式铺开。

广大企业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区”,进入“特色服务”栏目,选择“一照通行”服务,即可享受多业态经营涉及的多项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同时申请,快速办理“证”与“照”。

东莞试点“一照通行”改革

早在今年5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决定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地开展“一照通行”改革试点。

为落实改革试点任务,东莞充分利用既有改革成果和电子政务资源,融合东莞商改以来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证照分离”等改革举措,积极推动市“一照通行”系统建设,联通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打通了企业“准入”“准营”服务链条,实现证照联动改革,破解企业“准入容易准营难”问题,可以实现多个证照“一次申办”,多张表格“一表申请”,多头审批“一键分办”,多种结果“一码展示”。

多个证照“一次申办”多张表格“一表申请”

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可以同时申请多项许可,由营业执照申请人直接刷脸签名线上提交或者前往市民服务中心线下提交,解决办事指引分散、流程复杂,企业多头跑、办事成本高等问题,为企业跨行业发展提供高频事项集成服务。

不仅如此,在办理业务时,系统将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等信息智能识别,进行简单问答,判断企业需要办理哪些许可证,由企业自主选择,最后自动整合成一张表单,指引企业填报申请信息。

多头审批“一键分办”多种结果“一码展示”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一照通行”系统运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归集、传输、分发功能,联通了各业务审批系统,在企业提交申请后,将申请材料同步分发至相应部门,由各个审批部门并联审批,大大提升业务办理效率和审批速度。

改革后,企业的营业执照上会增加一个二维码,链接市电子证照查验系统,归集展示企业相关经营许可证,有关单位和人员扫描二维码就可以查询企业全部许可证信息,实现“一照通行”。

将实现企业全生命周期证照“一网通办”

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一照通行”系统,及时获悉用户体验,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政务服务,试运行期间,系统页面特别开通了问题反馈端口,企业在办事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使用上的不便利或者有改进系统功能建议的,都可以通过“我要反馈问题”窗口进行反映,共同将这便民利民的工具打磨好。

接下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将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审批服务,依托“一照通行”系统,推进企业退出“一网通办”,并将营业执照与经营许可证的变更、备案环节一并纳入改革,进一步压减材料、简化审批、优化流程,致力打造企业从准入到退出的全流程便捷办理平台,实现企业全生命周期证照“一网通办”,为东莞营商环境建设添砖加瓦。

记者 冯欢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第6篇】东莞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首先,我们先对个体工商户的具体概念进行明确。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通常情况下,个体工商户也可以起字号,并以其字号从事经营活动。

一般而言,进行个体工商户注册,需遵循以下操作流程:

一、需要注册名称的个体工商户,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其操作为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操作可按如下步骤:

(1)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审核结果。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经营者也可以将自己的姓名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同时,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其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2)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需提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递交申请材料。若申请材料准备齐全,且填写正确无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注册者便可以等候《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三、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注册者需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那么,注册个体工商户,具体需要准备哪些注册材料呢?

通常,在我国进行个体工商户注册,所需准备材料大致如下: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包含《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另外,外来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还应提交《暂住证》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3、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以上的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注册个体工商户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7篇】东莞工商营业执照代办

2023年东莞创业补贴

一、事项名称:申领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二、申请条件:符合以下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

(一)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办理材料

(一)《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

(二)《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人员花名册》;

(三)享受补贴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享受补贴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不提供纸质件,由系统校验);

(五)属高校毕业生的,应提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六)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只需首次申报提供);

(七)属小型微型企业的,应提供本单位上年度从业人数、营业收入情况和所属行业等依据(具体由各地级以上市明确);

(八)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或半年)用人单位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九)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

以上材料在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第(一)、(二)、(八)项材料。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补贴项目按季度或半年申请,申请单位应在每季度或半年后首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填写《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和《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人员花名册》。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在申请资料上加具受理意见,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进行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在申请资料上加具审核意见,并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

(四)公示。审核机构完成汇总后,应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五)审批。

(六)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账户,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如打款不成功,则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人员花名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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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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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申领岗位补贴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

(一)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三、办理材料

(一)《岗位补贴申请表》;

(二)《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需享受补贴人员签名);

(三)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岗位补贴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岗位补贴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不提供纸质件,由系统校验);

(六)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的,需提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就业证明材料;

(七)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或半年)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八)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第(一)、(二)、(七)项材料。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补贴项目按季度或半年申请,申请单位应在每季度或半年后首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填写《岗位补贴申请表》和《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公示。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五)审批。

(六)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账户。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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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补贴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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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申领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职业介绍补贴)。

二、申请条件:

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职业中介机构、未纳入财政补助范围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及街道(乡镇)、社区(村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平台,为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全日制在校生除外)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按其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三、办理材料

(一)《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二)《职业介绍补贴人员花名册》;

(三)求职者亲笔签名的职业介绍推荐信;

(四)成功推荐就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属城乡新成长劳动力的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五)成功推荐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不提供纸质件,由系统校验);

(六)成功推荐就业人员3个月以上(含3个月)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凭证或缴纳社保费明细账单、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职业中介机构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首次申报时提供);

(八)申请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十、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项目按月受理,申请人每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应在网上填写《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和《职业介绍补贴人员花名册》。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公示。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五)审批。

(六)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账户。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职业介绍)花名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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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职业介绍)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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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申领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

二、申请条件

(一)普通高等学校组织毕业学年学生(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含非广东生源)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应事先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开班申请。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由高校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二)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学年学生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由高校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三、办理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

(二)《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人员花名册》(需学生签名);

(三)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学生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高校的银行基本账户;

(六)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开班的批复复印件。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项目按月受理,申请高校每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组织培训学生填写《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和《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人员花名册》。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公示。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五)审批。

(六)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账户。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人员花名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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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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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申请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办理材料

(一)《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

(二)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名、雇主签名确认或灵活就业人员所在社区盖章确认的灵活就业岗位和地址等证明材料;

(三)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不提供纸质件,由系统校验);

(五)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应提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六)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或半年)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七)灵活就业人员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卡)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灵活就业人员首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只需提供第(一)、(二)、(六)项材料。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补贴项目按季度或半年申请,申请单位应在每季度或半年后首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填写《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公示。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五)审批。

(六)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账户。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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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申领一次性创业资助。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补贴对象成功创业的(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一)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

(二)领取毕业证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三)军转干部;

(四)复退军人;

(五)登记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人员。

三、办理材料

(一)《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属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应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其他身份认定证明复印件,属在校生或毕业生的应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属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四)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六)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地区,申请人按规定提交前4项材料,并承诺6个月内提供第(五)项材料的,还应提交承诺书。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项目按月受理,申请人应于每月15日前在网上申报系统填写《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审批。

(五)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申请人账户,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如打款不成功,则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六)公示。资金划拨完成后,人社部门应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批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邮箱,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

(七)出现未提交承诺材料情况的处理。申请人按照“告知承诺制”领取补贴资金,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的,最迟应在承诺期限到期之日起15日内将补贴资金退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帐户。

(八)出现公示不通过情况的处理。如公示期间发现申请人存在造假行为的,通知申请人在15日内将补贴资金退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帐户。

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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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申领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二、申请条件: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可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或本人自行申请。

三、办理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

(二)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三)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不提供纸质件,由系统校验);

(五)6个月以上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六)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七)用人单位出具的上年度从业人数、营业收入情况和所属行业的证明;

(八)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办时提供)。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补贴项目按月申请,申请人或代办单位应在每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填写《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公示。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五)审批。

(六)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高校毕业生账户。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一、事项名称:申领创业租金补贴。

二、申请条件:符合以下条件补贴对象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可以申请租金补贴:

(一)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

(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三)军转干部;

(四)复退军人;

(五)登记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人员。

三、办理材料

(一)《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属就业困难人员的应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复印件,属在校生的应提供学生证,属毕业生的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属复退军人、军转干部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四)初创企业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五)场地租用合同(租用地址应与注册登记地一致);

(六)缴纳租金的凭证复印件(发票、收据或银行流水);

(七)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地区,申请人按规定提交前4项材料,并承诺6个月内提供第(五)-(七)项材料的,还应提交承诺书。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八、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项目按月受理,申请人每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应在网上填写《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审批。

(五)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所创办的企业,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如打款不成功,则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六)公示。资金划拨完成后,人社部门应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批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邮箱,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

(七)出现未提交承诺材料情况的处理。申请人按照“告知承诺制”领取补贴资金,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的,最迟应在承诺期限到期之日起15日内将补贴资金退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帐户。

(八)出现公示不通过情况的处理。如公示期间发现申请人存在造假行为的,通知申请人在15日内将补贴资金退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帐户。

一、事项名称: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二、申请条件

初创企业(指在我省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三、办理材料

(一)《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四)招用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初创企业的银行账户的复印件;

(六)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七)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最近3个月用人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八)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地区,申请人按规定提交前5项材料,并承诺6个月内提供第(六)、(七)项材料的,还应提交承诺书。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项目按月受理,申请单位每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应在网上填写《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审批。

(五)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创业单位账户,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如打款不成功,则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六)公示。资金划拨完成后,人社部门应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批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邮箱,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

(七)出现未提交承诺材料情况的处理。申请人按照“告知承诺制”领取补贴资金,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的,最迟应在承诺期限到期之日起15日内将补贴资金退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帐户。

(八)出现公示不通过情况的处理。如公示期间发现申请人存在造假行为的,通知申请人在15日内将补贴资金退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帐户。

一、事项名称:申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

二、申请条件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安排的见习活动,见习单位在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持办理资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三、办理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人员花名册》(需见习人员签名);

(三)见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只需首次申领提供);

(四)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五)见习协议书复印件;

(六)见习单位向见习人员发放见习补贴明细账(单)

(七)见习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复印件。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补贴项目按月申请,申请单位应在每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人员花名册》。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公示。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五)审批。

(六)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账户。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一、事项名称:申领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毕业所在自然年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

(一)城乡困难家庭(“家庭困难”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残疾高校毕业生;

(三)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度毕业生。

三、办理材料

(一)《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三)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四)城乡困难家庭的相关证件(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高校毕业生的残疾人认定证件复印件;

(六)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七)高校毕业生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卡)/高校的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学校公示。高校于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组织符合条件学生自愿申请该补贴,申请材料包括:《广东省城乡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所持家庭困难的相关证件(证明)、身份证等原件(查验)及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所在高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二)窗口或网上申请。在每年4月20日前,由高校在组织公示通过的补贴对象在网上填写《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三)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四)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五)公示。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六)审批。

(七)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一、事项名称:申领创业孵化补贴。

二、申请条件:

签订协议的创业孵化基地按规定为创业者提供1年以上期限创业孵化服务的,按实际孵化成功户数给予补贴。

三、办理材料

(一)《创业孵化补贴申请表》、《创业孵化补贴花名册》;

(二)入驻创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复印件;

(三)入驻创业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与入驻创业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书面服务协议及提供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

(五)创业孵化基地的银行账户的复印件。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项目按月受理,申请单位可于每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填写《创业孵化补贴申请表》、《创业孵化补贴花名册》。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单位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审批。

(五)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创业孵化基地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如打款不成功,则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六)公示。资金划拨完成后,人社部门应将申请单位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批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邮箱,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

(七)出现公示不通过情况的处理。如公示期间发现申请单位存在造假行为的,通知申请单位在15日内将补贴资金退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帐户。

【第8篇】东莞注销营业执照

由于某些原因,东莞公司不想运营了,可以选择注销。注销需要用到的资料很简单,但是流程是比较复杂的。在注销之前,公司的年审以及税务都要处理完成,公司不能有任何的债务。如果没有处理好,提交的资料会被打回来,无法注销。要想很顺利的把注册的东莞公司注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注销公司?

1.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

2.公司被责令关闭或者是被撤销;

3.公司被强制解散;

4.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5.公司已破产;

6.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7.公司营业期限满了不续

8.其他情况。

二、公司不经营了,未注销公司有什么后果?

1.企业法人会被列入黑名单,无法再担任任何公司法人,信用、贷款、出行等均会受到影响;

2.长期税务零申报,会被列入税务黑名单;

3.营业执照被吊销,还需补交税费;

4.公司依然会被强制性注销,且法定代表人、股东将受牵连;

三、那么东莞公司注销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企业注销流程:具体细致到每一个小小的节点怎么注销一个公司,要具体每个流程的操作:

1、先去所属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2、预约国税注销号办理公司注销,要看是否有核定税种,发票是否缴销,有无欠税行为;

3、预约地税注销,要提供租赁合同或备案证明,是否申报个税,缴纳印花税,等通知。

4、国地税注销完毕,再回到工商局办理工商注销;

5、带上国地税、工商注销材料到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

6、销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

【第9篇】东莞注册营业执照

在东莞创业如何注册公司营业执照?

提到创业,那么离不开营业执照,无论从事什么行业,创业者开始创立自己的公司、工作室、店铺都需要有一个营业执照,才能正常营业。那么,营业执照怎么办理呢?如果个人想要申请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步骤?

在东莞创业如何注册公司营业执照?

1、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 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2、提交资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东莞注册公司,领取营业执照之后,还需要进行刻章备案、纳税申报,如果公司需要正常经营,还需要开设银行账户、办理社保。

在东莞创业如何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现在办理营业执照可以在东莞一窗通注册,只要材料齐全,办理起来还是比较便捷的,如果您在注册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向小编提问哦,小编会帮您排忧解难,帮助您顺利拿到营业执照!

【第10篇】东莞代办注册营业执照

2023年东莞创业补贴

一、事项名称:申领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二、申请条件:符合以下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

(一)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办理材料

(一)《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

(二)《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人员花名册》;

(三)享受补贴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享受补贴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不提供纸质件,由系统校验);

(五)属高校毕业生的,应提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六)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只需首次申报提供);

(七)属小型微型企业的,应提供本单位上年度从业人数、营业收入情况和所属行业等依据(具体由各地级以上市明确);

(八)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或半年)用人单位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九)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

以上材料在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第(一)、(二)、(八)项材料。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补贴项目按季度或半年申请,申请单位应在每季度或半年后首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填写《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和《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人员花名册》。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在申请资料上加具受理意见,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进行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在申请资料上加具审核意见,并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

(四)公示。审核机构完成汇总后,应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五)审批。

(六)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账户,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如打款不成功,则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人员花名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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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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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申领岗位补贴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

(一)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三、办理材料

(一)《岗位补贴申请表》;

(二)《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需享受补贴人员签名);

(三)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岗位补贴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岗位补贴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不提供纸质件,由系统校验);

(六)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的,需提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就业证明材料;

(七)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或半年)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八)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第(一)、(二)、(七)项材料。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补贴项目按季度或半年申请,申请单位应在每季度或半年后首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填写《岗位补贴申请表》和《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公示。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五)审批。

(六)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账户。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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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补贴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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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申领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职业介绍补贴)。

二、申请条件:

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职业中介机构、未纳入财政补助范围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及街道(乡镇)、社区(村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平台,为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全日制在校生除外)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按其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三、办理材料

(一)《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二)《职业介绍补贴人员花名册》;

(三)求职者亲笔签名的职业介绍推荐信;

(四)成功推荐就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属城乡新成长劳动力的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五)成功推荐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不提供纸质件,由系统校验);

(六)成功推荐就业人员3个月以上(含3个月)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凭证或缴纳社保费明细账单、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职业中介机构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首次申报时提供);

(八)申请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十、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项目按月受理,申请人每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应在网上填写《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和《职业介绍补贴人员花名册》。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公示。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五)审批。

(六)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账户。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职业介绍)花名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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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职业介绍)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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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申领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

二、申请条件

(一)普通高等学校组织毕业学年学生(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含非广东生源)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应事先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开班申请。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由高校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二)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学年学生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由高校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三、办理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

(二)《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人员花名册》(需学生签名);

(三)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学生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高校的银行基本账户;

(六)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开班的批复复印件。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项目按月受理,申请高校每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组织培训学生填写《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和《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人员花名册》。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公示。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五)审批。

(六)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账户。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人员花名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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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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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申请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办理材料

(一)《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

(二)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名、雇主签名确认或灵活就业人员所在社区盖章确认的灵活就业岗位和地址等证明材料;

(三)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不提供纸质件,由系统校验);

(五)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应提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六)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或半年)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七)灵活就业人员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卡)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灵活就业人员首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只需提供第(一)、(二)、(六)项材料。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补贴项目按季度或半年申请,申请单位应在每季度或半年后首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填写《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公示。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五)审批。

(六)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账户。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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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申领一次性创业资助。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补贴对象成功创业的(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一)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

(二)领取毕业证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三)军转干部;

(四)复退军人;

(五)登记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人员。

三、办理材料

(一)《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属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应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其他身份认定证明复印件,属在校生或毕业生的应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属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四)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六)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地区,申请人按规定提交前4项材料,并承诺6个月内提供第(五)项材料的,还应提交承诺书。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项目按月受理,申请人应于每月15日前在网上申报系统填写《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审批。

(五)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申请人账户,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如打款不成功,则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六)公示。资金划拨完成后,人社部门应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批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邮箱,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

(七)出现未提交承诺材料情况的处理。申请人按照“告知承诺制”领取补贴资金,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的,最迟应在承诺期限到期之日起15日内将补贴资金退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帐户。

(八)出现公示不通过情况的处理。如公示期间发现申请人存在造假行为的,通知申请人在15日内将补贴资金退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帐户。

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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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申领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二、申请条件: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可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或本人自行申请。

三、办理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

(二)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三)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不提供纸质件,由系统校验);

(五)6个月以上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六)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七)用人单位出具的上年度从业人数、营业收入情况和所属行业的证明;

(八)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办时提供)。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补贴项目按月申请,申请人或代办单位应在每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填写《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公示。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五)审批。

(六)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高校毕业生账户。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一、事项名称:申领创业租金补贴。

二、申请条件:符合以下条件补贴对象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可以申请租金补贴:

(一)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

(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三)军转干部;

(四)复退军人;

(五)登记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人员。

三、办理材料

(一)《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属就业困难人员的应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复印件,属在校生的应提供学生证,属毕业生的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属复退军人、军转干部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四)初创企业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五)场地租用合同(租用地址应与注册登记地一致);

(六)缴纳租金的凭证复印件(发票、收据或银行流水);

(七)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地区,申请人按规定提交前4项材料,并承诺6个月内提供第(五)-(七)项材料的,还应提交承诺书。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八、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项目按月受理,申请人每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应在网上填写《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审批。

(五)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所创办的企业,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如打款不成功,则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六)公示。资金划拨完成后,人社部门应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批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邮箱,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

(七)出现未提交承诺材料情况的处理。申请人按照“告知承诺制”领取补贴资金,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的,最迟应在承诺期限到期之日起15日内将补贴资金退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帐户。

(八)出现公示不通过情况的处理。如公示期间发现申请人存在造假行为的,通知申请人在15日内将补贴资金退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帐户。

一、事项名称: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二、申请条件

初创企业(指在我省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三、办理材料

(一)《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四)招用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初创企业的银行账户的复印件;

(六)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七)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最近3个月用人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八)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地区,申请人按规定提交前5项材料,并承诺6个月内提供第(六)、(七)项材料的,还应提交承诺书。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项目按月受理,申请单位每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应在网上填写《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审批。

(五)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创业单位账户,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如打款不成功,则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六)公示。资金划拨完成后,人社部门应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批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邮箱,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

(七)出现未提交承诺材料情况的处理。申请人按照“告知承诺制”领取补贴资金,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的,最迟应在承诺期限到期之日起15日内将补贴资金退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帐户。

(八)出现公示不通过情况的处理。如公示期间发现申请人存在造假行为的,通知申请人在15日内将补贴资金退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帐户。

一、事项名称:申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

二、申请条件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安排的见习活动,见习单位在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持办理资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三、办理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人员花名册》(需见习人员签名);

(三)见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只需首次申领提供);

(四)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五)见习协议书复印件;

(六)见习单位向见习人员发放见习补贴明细账(单)

(七)见习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复印件。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补贴项目按月申请,申请单位应在每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人员花名册》。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公示。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五)审批。

(六)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账户。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一、事项名称:申领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毕业所在自然年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

(一)城乡困难家庭(“家庭困难”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残疾高校毕业生;

(三)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度毕业生。

三、办理材料

(一)《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三)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四)城乡困难家庭的相关证件(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高校毕业生的残疾人认定证件复印件;

(六)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七)高校毕业生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卡)/高校的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学校公示。高校于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组织符合条件学生自愿申请该补贴,申请材料包括:《广东省城乡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所持家庭困难的相关证件(证明)、身份证等原件(查验)及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所在高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二)窗口或网上申请。在每年4月20日前,由高校在组织公示通过的补贴对象在网上填写《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三)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四)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五)公示。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六)审批。

(七)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一、事项名称:申领创业孵化补贴。

二、申请条件:

签订协议的创业孵化基地按规定为创业者提供1年以上期限创业孵化服务的,按实际孵化成功户数给予补贴。

三、办理材料

(一)《创业孵化补贴申请表》、《创业孵化补贴花名册》;

(二)入驻创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复印件;

(三)入驻创业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与入驻创业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书面服务协议及提供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

(五)创业孵化基地的银行账户的复印件。

四、办理地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

五、办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材料齐全的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12333。

九、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项目按月受理,申请单位可于每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填写《创业孵化补贴申请表》、《创业孵化补贴花名册》。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单位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审批。

(五)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创业孵化基地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如打款不成功,则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六)公示。资金划拨完成后,人社部门应将申请单位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批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邮箱,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

(七)出现公示不通过情况的处理。如公示期间发现申请单位存在造假行为的,通知申请单位在15日内将补贴资金退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帐户。

【第11篇】东莞个体营业执照年检

审验教育分为

网络教育和现场教育

请看下面详情

网络学习 适用于a、b类驾驶证累计记分1-8分的非校车驾驶人,异地驾驶证参加网络学习系统自动锁定核发地。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可自行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申请审验教育网络学习。

通过手机登录“交管12123”app,在个人登录界面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进行注册登录。注:异地网络审验学习注册交管12123帐号注册地必需为驾驶证核发地。持港、澳、台及境外人员的驾驶人在网络学习时系统提示实人认证不通过无法进入视频学习界面的,需到满分学习室窗口现场采集相片。

登录“交管12123”app后,点击【更多】【驾驶人审验】选择【网络教育】点击【提交申请】【前往学习】【开始学习】选择视频按要求学习。

在网络学习当天24时前累计学习满3小时或连续3天每天学习1个小时以上,通过审核后,视为完成学习。

现场学习适用于a、b驾驶证累计记分9-11分、东莞校车驾驶证以及a、b类以外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参加审验教育,可通过手机“交管12123”app预约现场学习。异地a、b驾驶证当年有记分且需要在东莞办理换证的需由公安交警窗口代为预约“转入审验”参加现场学习,自行预约的现场学习无法办理转入换证业务。已参加了发证地网络学习的须回到核发地车管所窗口办理换证。(注:若异地驾驶证是逾期未审验且逾期未换证状态,必需回驾驶证核发地办理审验、换证业务。)

通过手机登录“交管12123”app,点击【更多】点击【驾驶人审验】选择【现场教育】选择【教育城市:东莞】阅读【身体情况申报】点击【下一步】选择【活动地点:满分审验教育学习一室】选择【教育计划场次】【提交申请】;预约成功后携带身份证原件按申请场次的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东莞市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学习室现场,经闸机签到、签退完成三小时学习教育。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如有异常,可咨询满分学习室窗口工作人员或就近交警窗口工作人员。

学习导航地址:东莞市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审验教育学习室(东莞市环城东路与莞龙立交桥交叉口南100米)

学习时间: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6:30

放号时间:每个工作日早上8:45左右,约满即止,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12篇】东莞工商营业执照

受疫情和社保的影响,最近很多企业进入了注销的高峰期,很多人从早到晚排队,却依然没有搞定,那么如何进行营业执照的注销呢?办理营业执照注销除了需要注销其他税务外,工商注销以及营业执照的注销也是必不可少的。

东莞办理营业执照注销需要哪些资料?

1、完好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假使商家的营业丢失或失效,就需要登报公告遗失以及重新申请办理)

2、注册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代理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个体商家决定注销营业执照的原因、注销决定等会议材料;

4、被法院强行责令注销的公司,还应当同时提交裁定文件或其他政府机构强行责令关闭的决定;

营业执照是每个商户必须要办理的资格证,是为了工商局更好的管理,以及规范市场监督市场运营的重要资质,因此在注销的时候也比较繁琐,需要按照相关的步骤全部注销,才能彻底注销营业执照。

【第13篇】代办东莞营业执照

广东创业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东莞代办营业执照公司机构中知名度较高、专业性强、服务优质的公司,广东创业范致力于为各类企业提供高效、优质、专注、面面俱到的全包服务。

企业客户在代办营业执照时,登记项目中的经营范围,是由申请者根据经营方向申请的,经过工商机关审核后确定。公司的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必须是经过工商机关审核才能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在公司领导人的带领之下,公司不断发展,提供以工商注册、代理记账等财税服务为中心,延伸到金融、法律、商标、知识产权等等服务,致力于打造全国最专业的企业一站式本地化服务生态链,立志成为中国最值得信赖的众包服务平台,为广大创业者带来更为全面的创业解决方案。

24小时客服在线,如果您对以上代办营业执照服务感兴趣或有疑问,请点击联系我们网页右侧的在线客服,创业范——您全程贴心的财税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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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东莞营业执照

东莞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及工商注册登记新政策规定

2023年东莞注册公司新政策有哪些?东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也名列全国前列,东莞工商注册登记从无纸化网上注册流程到四证合一再到多证合一,为创业者创造了大大的便利。

一、营业执照新规定

1、统一实行“五证合一”,三证合一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各位老板们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即将到期,面临着失效作废的风险,各位老板们请及时更换为五证合一。

2、注册资金还是实行认缴制,对部分行业实行。认缴制为资金不是很充足的初创企业提供了便利,不需要实际出资验资。

3、注册址址要提供租赁凭证、场地使用证明,挂靠在前海商务秘书的公司同样也要提供红本租赁凭证,对地址的审核越来越严格了。

4、新版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不再显示公司的注册资金和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社保登记证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实现多证合一,不需要再跑断腿啦!我们那么接下来‘报关企业阐述东莞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及工商注册登记新政策规定’不会的来看看吧

【如何注册个体户】阐述东莞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及工商注册登记新政策规定

东莞公司注册哪些方面需要注意?公司注册注意的问题都是比较多的,但是里面总是会有一些相对来说比较难一些的,这些问题在自己注册公司的时候也是要特别注意到的,那么我们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到底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呢?很多的一些问题在注册企业的时候都是比较容易解决的,但是如果在注册的时候遇见注册资本以及注册股东等问题的时候就会让很多的人比较的烦躁。

东莞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及工商注册登记新政策规定不明白的一起跟小编看看吧!

二、2023年东莞工商注册登记的新规定

1、法人和经办人必须完成实名认证才能提交注册。

2、东莞以外办理的银行u盾不能使用。

3、农业银行u盾暂缓使用。

三、2023年东莞工商注册登记有关银行u盾使用的相关规定

1、为提升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业务质量,防范虚假注册风险,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决定自2023年5月30日起更新银行网银数字证书(以下简称'银行u盾')系统,并对部分商事登记业务的关键人员实行实名认证。

2、调整现有银行u盾在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中的电子身份认证验证规则,对商事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业务经办人要求其签名的银行u盾必须为东莞本地银行颁发。

因为很多人对于注册资本其实并不是特别的了解,所以在注册的时候会将注册资本写的很多。在进行运作的时候,起初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在后期就会有很多的问题出现,而且在解决的时候也会比较的麻烦,所以在公司注册注意的问题中一定要了解清楚自己的行业一般平均的注册资本都是在多少万之间。另外还有在整理注册地址的时候一定要签订合同,这些都是后面注册企业要用到的。

【第15篇】东莞营业执照年检

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推出深化车检改革优化车检服务新举措

机动车检验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解决好公共服务领域群众关注的“关键小事”,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深化车检制度改革。

近年来,相关部门持续推进新车6年内免检、跨省异地检验、检验标志电子化、货车“三检合一”等多轮车检制度改革,在保障车辆安全环保性能的同时,不断提升车检服务水平。此次四部门部署深化车检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扎实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进一步简程序、降成本、提服务,推出优化检验市场准入、放宽私家车检验周期、网上预约检验、“交钥匙”便捷办等系列新措施,优化车检服务,规范检验行为,推进检验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更加便利群众企业办事,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提升检验能力

此次改革将进一步优化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推行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压缩许可和技术评审时限,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和证书电子化,实现资质认定全流程网上办理。全面整合安检和环检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实现检验机构同时具备安全技术检验和排放检验能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在推进加快检验机构建设同时,综合评估检验机构数量、分布和检测能力,探索试点汽车4s店开展检验,提供维修、保养、车检一体化服务。

创新服务举措,改进优化车检服务

此次改革围绕推进车检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提出了系列优化车检服务新举措,减少排队等候时间,优化群众办事体验。

调整优化检验周期,进一步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摩托车检验周期。

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

推进网上预约车检,积极推行互联网、手机app等“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群众可以在交管“12123”app网上预约车检地点和时间,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全面推进货车年审跨省通办,货车车主可通过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服务系统、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在全国范围内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审。

优化车检服务流程,推行车检“交钥匙”便捷办服务,优化服务流程,由检验机构工作人员一次性负责办结,提供高效快捷服务。

规范窗口服务标准,推进车检服务大厅、服务窗口、检测流程标准化,以标准促规范,以服务提品质,全面提升车检服务水平。

坚持放管结合,强化检验监督管理

此次改革,围绕完善监管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检验机构监督检查,提升检验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加强资质认定监督管理,采用现场观察、案卷审查等方式,加强对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规范检验机构收费行为,加强检验机构收费行为监管,实行一次收费,严禁违规收费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行为。

提升环检服务水平,监督检验机构准确执行排放检验标准和技术规范,提升检验质量。

严格违规检验责任追究,加强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依法严厉查处替检代检、只收费不检车、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检验机构与非法中介人员内外勾结招揽客源、违规检验,对检验机构有关人员与非法中介内外勾结违规检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落实,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四部门将密切协作配合,强化组织部署,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加强对地方相关部门指导,切实抓好改革措施落地落实,推动改革取得惠民利企实效,更好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助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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