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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网上年检(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9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网上年检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网上年检

【第1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网上年检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网上年检怎么办理?创业团队逐年扩大,注册公司的流程和门槛逐步优化。个体工商户的办理和年检越来越方便。比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现在都可以在网上办理。今天,小编将简单介绍如何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网上年检。

如何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网上年检?

1.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检查您的省份和城市,然后点击输入。

3.点击【填写企业宣传信息】。

4.选择[新用户注册]。

5.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验证】进行验证。

然后在旁边设置一个密码,然后选择登录。为了防止忘记密码,最好使用注册号的后6位。用户名可以直接向上注册。

6.登录时需要填写手机号接受验证码。这太慢了。

7.登录后,选择【年终报表在线填报】——选择【年度】。

8.按要求填写,可以选择是否公示。

9.填写并保存它。接下来点击【添加】,填写各股东的出资时间。

10.[保存和下一步]资产状态。让你的会计师出具上一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按要求填写,可以选择是否公示。

11.【保存下一步】提供对外担保信息。如果没有担保信息,可以【保存并下一步】。

12.接下来,关于党建的信息。如果没有,就按图填写。

13.接下来是预演和宣传。如果没有错误,请选择[提交和公司]。

以上就是兴悦达助力财税小编对如何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网上年检?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的小知识,欢迎大家关注小编,小编会持续更新的。

【第2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副本吗

个体工商户的取消需要法人自己去吗?很多人不知道,其实这些都可以包租,更多的是关于个别工商户取消登记的内容,跟着洽通小编了解。

一、个别工商户注销登记,是否要求法人自行办理?

1.个体工商户不需要自己注销,也可以找人代理。此外,自营职业者不是法人,所以不需要携带税务登记证,更不用说发票和公章了,可以凭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注销。

2.注销个体工商户的办法是:先注销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书,再回工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领取纳税证明副本、法人身份证副本和全部证件正本,到所在地区工商局分局直接办理。注销营业执照,随身携带身份证正本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3.公章上刻有公章的,也要加盖公章(公章交给工商局)。当时申请营业执照的工商机关,填写申请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表格,将营业执照正本和公章交工商部门办理,并办理注销手续。

二、个别工商业住户的税务标准:

1.销售货物的,应当缴纳3%的增值税,提供服务的,应当缴纳5%的营业税。

2.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按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总和征收。

3.个人入息税约有2%已缴付。

4.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也免征。

经批准及征收的税务部门一般对个别工商业住户实施定期配额措施,即按地区、地点、面积、设备等情况,在一个月内由你缴交的税款额。'发票金额少于定额的,按照配额纳税;发票超过限额的,部分税款按照有关规定退还。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每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不等)的,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

以上是壹洽通小编对于个别工商户取消登记的解释,更多的是关于个别工商户取消登记的内容,欢迎咨询壹洽通小编。

【第3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

个体工商户条例

(2023年3月30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2023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6号公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23年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8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3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三条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四条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

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引导个体工商户诚信自律。

个体工商户自愿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 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

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和办理登记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

第十六条 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八条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个体工商户所需生产经营场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

个体工商户经批准使用的经营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二十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

金融机构应当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为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提供便利。

第二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需要招用从业人员。

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与招用的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四条 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登记机关,由登记机关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个体工商户管理工作的信息交流,逐步建立个体工商户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或者侵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第二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便利。

第二十九条 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第4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申请

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有以下几步:

第一步、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失败则需重新核名。需要1-3个工作日。

第二步、提交资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通过后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需要5-15个工作日第三步、领取执照。预约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第5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有名称

今天是6月17日

距离年报的截止时间

6月30日

越来越近

各位市场主体

您年报了吗?

3月1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条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6月30日前完成年报

千万别忘了!

为帮助大家顺利年报

我们整理了一些常见问题

在这里集中解答!

↓↓↓↓

一、我开的是卖菜的小门市,是不是不用年报了?

答: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凡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您开的小门市的营业执照,如果是在2023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应当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依法报送公示2023年度报告。

如果您是2023年1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的,2023年无需年报,应当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依法报送公示2023年度报告。

二、登录系统时,提示密码错误、无法登录怎么办?

答:今年首次填报年报的,登录初始密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号码”后六位。首次登录后,为保障市场主体登录密码安全,系统会强制要求修改密码,请修改密码后妥善保管。

如因工作人员调整等原因遗失或忘记登录密码的,可拨打年报咨询电话与登记机关同级市场监管部门联系,重置登录密码;重置后的登录密码为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三、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名称显示为***,我应该怎样登录系统填报年报?

答:录入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

四、从哪可以看出我年报是否成功了?

答:为确认年报信息为“已公示”状态,请重新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查询”窗口录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入“基本信息”页面中的“企业年报信息”栏目,页面如显示“2023年度报告”和“公示日期”,即可确认“2023年度报告”已报送公示成功。

五、分公司需要填报企业年报并公示吗?

答:需要。

六、新成立的企业“存续状态”如何填写?

答:选填“开业/正常经营”。即使未开展业务,也选填“开业/正常经营”。

七、“从业人员”如何填写?

答:上一年度12月31日当日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八、分公司“从业人员”如何填写?

答: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从业人员如果由总公司统一填报,分公司“从业人员”这一项选填“0”;如果是各自填报,按实际从业人员情况各自填写人数。

九、未报以往年度年报的企业应当如何补报?

答:企业在补报了以往年度年报后,方可报送上一年度年报。比如,企业未报送公示2023年度年报,在2023年度年报报送时限内(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应当在公示系统上补报2023年度年报后,才能报送2023年度年报。

十、还有其他问题怎么办?

答:如果您在年报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您可以拨打企业登记机关同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咨询服务电话咨询解决。

最完整的年报方法在这

↓↓↓↓

(一)登录官方网站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信息。

(二)下载阅读《年度报告信息填写说明》

《年度报告信息填写说明》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了市场主体年度报告书(电子版)和年度报告信息填写须知。

为确保公示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市场主体在填写报送年度报告信息前,应当认真阅读年度报告信息填写须知,并严格按要求填写公示年度报告信息。

(三)填写年度报告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如何正确登录

一是要在登录页面“左上方”正确选择主体类型:如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是建议在选择“登录方式”时,选择“方式一:普通登录”。

三是在录入主体名称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名称全称填写,个体工商户按照营业执照上记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录入时,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后及中间不得添加其他字符或空格,否则将无法正常登录。

四是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依法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今年为首次填报,登录初始密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号码”后六位;登录后系统为确保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安全,会强制要求重新录入新的密码,市场主体修改并录入新密码后,请退出系统重新登录。

五是已报送公示过历年年度报告信息的市场主体,如因工作人员调整等原因遗失或忘记登录密码的,可拨打年报咨询电话与登记机关同级市场监管部门联系,重置登录密码;重置后的登录密码为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2.如何正确填写年度报告信息

一是填报年报信息时,要严格按照年度报告信息填写须知的要求,规范填写。特别注意:市场主体填报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网站信息均为填报时的实时信息;其余信息为截至所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信息。

二是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中,继续实施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海关、统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多报合一”,各类市场主体要结合实际,全部填报后方可报送公示。

三是涉及报送海关管理企业年报信息、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信息、疫苗生产企业年报信息、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年报信息、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相关信息的各类市场主体,其报送授权是由各级海关、商务、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应报送名单”并导入系统的,如有问题,可及时向市场主体所在地的管辖机关反馈

四是所有应年报企业均需填报“特种设备情况”。

五是年度报告信息报送并公示后,在2023年6月30日前均可修改并重新提交、公示;修改前后的信息将同时向社会公示。

3.如何确认已报送公示

各类市场主体将年度报告信息填写完毕后,请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并公示”按键,然后点击“确定”按键即完成公示操作流程。

为确认年报信息为“已公示”状态,请重新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查询”窗口录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入“基本信息”页面中的“企业年报信息”栏目,页面如显示“2023年度报告信息”和“公示日期”,即可确认“2023年度报告信息”已报送公示。

【第6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报

个体工商户年报流程】

第一步: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sc.gsxt.gov.cn/notice,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首页面。

第二步: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年报填报登录页面,请选择【个体户登录】。

第三步:进入登录年报系统后首页面。

第四步:点击【年度报告填写】。填报之前请仔细阅读填写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确认。

第五步:进入基本信息页面,填写个体户基本信息,点击保存。基本信息页面中,报告年度、名称、执照号码、经营者姓名四项为系统自动获取,其他项目由个体户填写。

第六步:进入行政许可情况信息页面。可添加多条行政许可情况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

第七步:点击添加,填写行政许可情况信息。点击保存,进入行政许可情况信息基本页面,再点击保存。

第八步:进入网站或网店信息页面。可添加多条网站或网店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若企业基本信息里面“是否有网站或网店”一项选择为否,则无需填报此项。

第九步:点击添加,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点击保存进入网站或网店基本页面,再点击保存。

第十步:进入资产状况信息页面。填写信息,点击保存。

第十一步:进入党建信息页面。填写党建信息,点击保存。

第十二步:进入预览页面。说明:用户需审查填报内容,可点击“预览打印”;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如未点击“提交并公示”,则本年度年度报告公示未完成。

第十三步:点击预览打印,注意:请仔细核对填报信息,需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无需打印点击关闭。

第十四步:点击提交并公示,点击确认,进入提示成功页面,再点击确定。

【第7篇】甘肃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

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工作的公告

市属各劳务派遣单位(含子公司、分公司):

为依法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经营秩序,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州人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年审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我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劳务派遣单位和外省(市)、州外在我市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子公司。

二、年审时间

2023年3月5日至4月20日集中开展年审工作。

三、报送材料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书》(附件1)。

四、年审方式

年审采取谁许可谁审核、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线上审核。各劳务派遣单位通过甘肃省大就业信息管理网上业务经办系统上传年审材料,按照《互联网端劳务派遣机构年审系统操作说明》(附件2)进行注册和操作,并可在线上查询审核结果。(二)线下审核。采用线下现场年审的单位,请携带年审材料纸制版原件并提前向年审机关进行预约。

五、年审等次

年审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情形:(一)合格。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报告年度经营情况,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虚假承诺等问题。(二)不合格。逾期未参加年审,或有一年以上未年审记录的;劳务派遣单位被投诉或违法违规经营,经查实负有主体责任,拒不纠正和整改的;拒不接受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的;具有其他违规情形的。

六、结果运用

(一)合格等次的,优先推荐参加行业诚信等级评定和社会采购等活动,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选择合格劳务派遣单位。(二)不合格等次的,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或存在虚假承诺违法违规等问题的,符合吊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情形的,取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七、相关要求

(一)年审工作结束后,市人社局将对已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劳务派遣单位,面向社会公布年审结果。作为是否准予劳务派遣单位延续、变更、注销行政许可的依据。

(二)对于逾期未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情况报告的劳务派遣单位,责令限期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期满后,不予办理延续手续,相关违规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

(三)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审的单位,将依法注销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若企业不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手续。

联系人:马文忠

联系电话:0941-8211938

邮 箱:2843143749@qq.com

技术咨询电话:田工程师 0931-8435991

附件:

附件1 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书.doc

附件2 互联网劳务派遣机构年审系统操作说明.docx

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4日

【第8篇】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流程

个体工商户可以缴纳社保费吗?答案是当然可以!

个体工商户

分为有无雇工的不同情况

参保形式有很大区别

具体怎么界定的?分为以下两种

第一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具有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 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可以办理企业社会保险信息登记,其从业人员可按规定办理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第二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具有本市户籍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可以前往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灵活就业参保手续。

不同的参保方式,待遇是否一样?

如果选择以个人身份参保,则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如果按单位职工身份参保,其中就包括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两种参保方式不同,其参加的险种也不同,按照单位方式参加缴纳社会保险费会比个人参保多享受相应险种的待遇。

单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而言,无论是个人参保还是在单位参保,退休后的养老金都是按照统一的公式计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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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近日网友“海鹏a”问政:

问下。我是个体营业者因为特殊情况,现在不营业了。需要到什么地方注销营业执照呢?具体需要什么手续?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如下:

问政网友:

你好!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可登录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服务平台(网址http://222.171.236.77/index.action)进行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注销登记,也可以提交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到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窗口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清税证明文号。

原问政网址请点击进入:http://wz.dqdaily.com/wlwz/gsjs/2020-05-29/104987.html

问政热线:6666669

编辑:单单

【第10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名称

日前,我市个体经营者曹千一在政务服务大厅内,从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手中领取到了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这也是《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后,我市首张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营业执照。

根据以前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执照不能直接转让,只能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而新实施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自由转让登记,原有营业执照的名称、经营场所、商标以及许可证件等可以延续使用,新规定解决了目前“个转企”和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存在的手续复杂问题。

个体经营者曹千一激动地说:“以前办理转手经营手续很复杂,要先注销再新办,现在赶上好政策,直接就能变更了,而且原经营者营业执照的店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证都可以继续使用,手续也很便捷,真是太好了!”

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办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变更需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措施,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助力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更好发展。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办主任布和介绍,新《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实施,允许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为群众办理业务省去很多麻烦,保留了经营形式上的无形资产,利于更多“老字号”的打造。

接下来,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紧紧围绕市场主体的“急难愁盼”和发展需求,精准施策、发挥服务市场主体职能,打造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记者:李宛霏 王成宇

编辑:胡梦莹 吴忠艳

编审:赵宗杰 张革

终审:李恩广 雷建军

总监制:肇慧茹

【第11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多少钱

除了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大家最关心的莫过于注册个体工商户的费用,也好准备预算。那么成都个体工商户注册需要多少钱呢?小编今天就来解答一下,准备注册个体工商户的创业者可以看看。

如果是自己注册的话,注册营业执照是不需要费用的,刻章根据自己的需求决定费用,主要花销在交通费和人力上。

如果是找到专业公司代办的话,只需要提供个人信息和公司基本信息,无需本人亲自到场,600元解决一证四章,免费提供注册地址,办理好后包邮到家,对于没时间办理的创业者是很友好的,需要办理的老板欢迎留言或直接点击头像进入主页联系。

【第12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

在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过程中有一项内容千万不要忘记,那就是营业执照网上年检,尤其是在注册资金实行认缴制之后,即使一元钱也可以创立公司,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鼓励创业,激发市场经济,增加市场活力。创立公司有经营利润后,无论是个体户还是企业单位都要每年定期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年检,今年,工商部门逐步实行网上申报,方便公司企业。那么作为个体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怎么走呢?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国家都对网上年检都有哪些规定: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2、《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注: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所以具体规定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其次是看需要哪些资料:

1、登录企业信用公示平台在线填写《2023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申请表》并打印1份;

2、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个体工商户本人办理网上申报验照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验照需在验照申请表中填写委托事项并签字,且在指定位置即复印件上粘贴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在办理验照符合手续时须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

4、若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在办理验照复核时还须提交前置许可证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最后我们来了解一下流程:

1、个体工商户需先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专属的注册号及经营者姓名登录用户界面;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委托人登录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后自行填写年度报告书;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委托人填写完毕相关申请书后须将其打印并提交书面材料,其中包括《申报意见书》、《验照申请表》;

4、携带《申报意见书》及其上所列材料前往营业执照的工商管理机关或者委托工商所进行验照复核手续。

经营公司除了跟客户打交道,还要和相关的行政部门打交道,所以涉及的范围较广,有时还会比较繁琐,如果公司在申报等流程步骤不暇顾及,可以寻找专业且有资质公司代办,现在有很多类似的代办公司,这样省时又方便。

要记住企业三年不进行年报将被永久列入黑名单!所以这是一项很重要的事情,一定要严肃对待。

【第13篇】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

个体户必须要开立对公账户吗?能否用负责人个人卡作为经营账户?个体户有哪些注意事项?

今天统一回答......

请问:

这几天好几个会计咨询:个体户必须要开立对公账户吗?能否用负责人个人卡作为经营账户?

答复:

目前《个体工商户条例》上没有明确要求个体户必须开立对公账户,个人建议出于企业内部管控的需要,以及当前金融系统对资金监控的风险背景下,最好开立对公账户,实现资金往来的公对公收付,尽量避免大额资金在个人卡的交易流水。

参考:

1、《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

2、按照《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会员问题:

老师,我们属于大型机械设备销售公司,主要是批发零售机械设备,一般纳税人。

问一下假设销售设备收入1000万元,并提供安装收取收入200万元,这200万元的安装收入增值税是不是按照13%来计算?

答复:

不对。若是你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因此,销售外购设备过程中的安装收入增值税是9%,也可以选择简易征收3%。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第六条规定:2.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提醒:

税收筹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不多交税(利用好税筹政策,同时应该享受的政策如实享受),第二税务风险管控,第三才是税务筹划!

【第14篇】石家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宋营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启用营业执照自助一体机,开启个体工商户业务智能办理新模式!以智能办证代替传统人工收件,以自助打证代替传统窗口领证,用技术驱动审批效能再提升,实现了积极改革和稳步发展“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硬核目标。此举不仅加快推进了政务服务智能化,同时也充分发挥了基层组织的作用,带动了乡镇经济的发展。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关于推动城镇化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为了积极响应乡镇机构改革的号召,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及行政审批局,遵循因地制宜、有条件下放的原则,将市场主体业务下放到了各个街道、乡镇,致力于打造群众办事“小事不出镇,大事不出县”的政务服务模式!

营业执照自助一体机的启用,提高了审批效率,减少了行政纠纷,降低了社会交易风险,提高了申请人的真实性,可查性,降低群众办事成本。同时也做到丰富营业执照发放途径,拓展注册登记电子化办理的新模式,打破窗口受理时限,缩短办理时间,实现“申办不见面,领照全天候”的良性运转机制。

此举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创业者注册登记便利化、激发大众创新活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以实际行动落实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全力营造“最多跑一次”的更便捷、更优质的营商环境。

【第15篇】怎样查询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最近听到很多人谈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办理的事情,寻求突破口去发展,那我们就一起来吐槽一下,顺便可以看下那些问题有没有解决方案。如果选择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办理,要先做好目标计划,这样我们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办理才会更加明确地进行下去,一个详细的目标计划有助于我们分析市场,规划公司发展战略,一个明确的目标计划也可以鞭策我们进步前行。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怎么申请

确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的工商所,到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给自己的店铺取好名字,通过后,进行开业登记申请,填好表格,工商部门就可以进行设立登记的受理了。确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的工商所,到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

给自己的店铺取好名字。名称通过后,进行开业登记申请,填好表格,工商部门就可以进行设立登记的受理了。如果是代办,还需填委托书。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一般只需三个工作日,如果效率比较高的单位,当天就可以拿到营业执照了。进行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通过的,会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然后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办理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开始准备相关材料进行办理营业执照,对于符合情形的,一般来说一周内就会颁发营业执照了。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提交资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不使用名称的不用提交);

2、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到工商登记机关领取并按要求填写);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两面粘贴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位置);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查看);

5、申请人一寸半身近期相片一张(粘贴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位置)。

二、营业执照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向注册地工商局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一起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办理营业执照详细步骤如下:1、先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要到辖区工商所申请办理,需提交的材料有:经营者相片、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即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每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基本户。

三、个体户营业执照怎么年审

现在已经没有年检这说法,统称网上年报具体年报步骤为:

1、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2、查到所在省市点击进入

3、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4、选择【新用户注册】

5、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在旁边设置密码,然后选择登陆。密码为了防止遗忘最好的是用注册号的后6位。用户名直接注册后即可。

6、登陆需要填写手机号接受验证码,验证码来得比较慢。

7、登陆后选择【年底报告在线填报】--选择【2023年度】

8、按要求填写,可以选择是否对外公示

9、填写完毕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出资情况这块点击【添加】将各个股东的出资时间填上

10、【保存并下一步】资产状况这块让贵公司会计出具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按要求填写,可选择是否公示

11、【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对外提供保证担保信息,如果没有可以【保存并下一步】

12、下一步来到党建信息,没有的情况下照图填写

13、再下一步到了预览并公示,查看下如果没有错误就选择【提交并公司】。

解决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办理相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种,但是方法再多,也需要基于事实,任何的方法都是为最终结果服务的。所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办理其实并没有那么复杂,掌握好本文所说的内容,剩下的更应该从具体的实践中学习,总结出属于你个人的经验。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企的宝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办理年审)的详细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请关注我们企的宝财税公众号,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把您的联系方式私信告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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