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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营业执照办理流程(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2-18 12:37:02 热度:4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个人营业执照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人营业执照办理流程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个人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第1篇】个人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很多时候,我们沉迷在一些事物上的时间过长,不能将这些事情转化为有用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并不一定是无用的,只是看对个人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关注后我们从中学到了什么。很多项目只有解决了个人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的问题后才能顺利展开,因此大家都在问个人申请工商营业执照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本文就对此做了个详细的介绍。

一、注册营业执照有什么风险吗

帮助他人申请营业执照的风险主要是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可以办理营业执照,但最好有书面委托协议作为未来权利保护的法律凭证。此外,在帮助他人申请营业执照时,最好不要以个人名义登记,你可以用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申请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撤回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二、工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有何风险

工商营业执照在银行开户无风险。除银行需要的个人信息外,还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随意披露他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如涉及与公司的贸易,需要公司账户时,需持营业执照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但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没有风险,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银行提交相关证件和信息。除银行需要的个人信息外,还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随意披露。银行开户通常需要以下信息: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伙人或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当地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自己的身份证借给别人办理营业执照会有风险吗

会有风险。如果其他人完成营业执照,他们可以使用营业执照贷款。如果你不能改变它,你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你也可以用营业执照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如果你只追究法人的责任,你就是营业执照上的法人。因此,这与你无关。建议不要把你的身份证借给别人。

四、别人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什么危害

这一般没有伤害哦,但为了安全起见,或者不要让别人用你的身份证做职业照片哦,因为如果用于非法用途不好哦。

个人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对于现在的大城市和职场真的是这样吗?在成功的道路上总不是一帆风顺的,拥有一个好的学历会为我们创造更多的可能。机会是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不要平时觉得不重要,关键时刻却没有,千万不要让学历成为了你人生上的“绊脚石”。虽然以上大部分内容为概括,但是相信如果您仔细阅读了本篇文章,就能对个人申请工商营业执照有所了解,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个人申请工商营业执照(个人申请工商营业执照有风险吗)的详细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如需了解更多服务,请把您的联系方式私信告知我们

【第2篇】个人养殖营业执照办理

这段时间小金总是会看到不少人都回到自己家乡创业的新闻,其中不少人都会选择开养殖场,那么在南宁,小型养殖场营业执照该怎么办理呢?

南宁办理小型养殖场营业执照所需资料

1. 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2. 养殖场的名称以及核名通知书;

3. 养殖场的经营场所,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

4. 养殖场的经营范围;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其实在南宁,小型养殖场的营业执照比较容易办理,但开养殖场并不是说需要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了的,开养殖场还需要具备这些:

1. 养殖场备案登记

养殖户需要向当地的农业行政部门申请备案,备案条件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也有具体的规模标准,实际标准要看当地政府的要求。

2. 养殖档案

养殖档案包括:畜禽品种、数量、种苗来源和进出栏记录、饲料药物名称、类型等一系列问题,要依法建立养殖档案。

3.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就是检验养殖场周围环境是否达到国家要求,周边有没有建立合格的污水处理厂、污物处理厂、消毒处理厂等相应设施,若达到了就可获得证书。

4. 环评手续

环评手续很重要,要通过环保局的审批拿到环境影响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环评通不过以后会很麻烦,可能会被禁养,养殖场被拆除的情况都会发生。

以上就是在南宁小型养殖场营业执照怎么办理的内容,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第3篇】广州个人营业执照办理

当今社会,有许多人都厌倦上班打工的麻木生活,于是乎萌生了自己创业开店的想法,假如创业大家最先要怎么做呢?结果肯定是先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那麼,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以及步骤流程呢?接下来广州聚恩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的小编就来给各位细致讲解。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在哪申办?

到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申办(工商局)。

假如您没有时间去申办,假如能够叫代理公司去替你申办,要手写或打印一份委托书,就是授权委托某个代理人去申办'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办理',附加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就可。

二、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步骤流程有哪些?

1、申请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前,先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也就是先为你的店面取名,而这个名称要先进行登记核准后才可以进行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2、店铺名称能够先想好3-5个,随后再到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所)申请办理。

3、递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后,当即告知可否核准登记,核准登记的当即予以核发《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此通知书留到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使用。

4、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能够保存6个月,假如6个月内未申请办理登记营业执照的话便会自动失效,假如您忙的话还可以在到期的前一个月去工商所申请办理推迟也是能够的。

三、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房产证或房产租赁协议书复印件

3、1寸或2寸照片

其它证件,例如食品经营许可证,三小办理备案证全是后面办了。换句话说依然先办营业执照。办好营业执照,再去税务局办理备案。

四、注册个体户营业执照要多少钱?

这个花不了多少钱,大概只要缴纳20块钱的登记费。其它项目全是免费的,这是国家政策明文规定的喔。

五、注意事项:

1、每年1月到6月需要自行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网址在营业执照左下角)如果不公示,会被拉进黑名单,特别不便的。

2、例如开饭店的,那麼便要出示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者健康证等等。

3、先到当地工商所进行咨询,能够少走许多歪路。

4、申请办理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文规定务必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理应递交相关许可证书或是批准文件复印件。

【第4篇】个人营业执照能贷款吗

很多人都说贷款难做,是因为不知道个人能做的贷款到底有哪几种,分别需要什么条件,今天就给大家好好讲一讲。

一,借款类型

1.信用贷款无担保;

2.信用贷款有担保(偏向于一些农商行或者村镇银行的要求)

3.抵押贷款

二,借款用途

1.信用消费类;

2.信用经营类(名下有公司);

3.抵押消费类(名下无公司)

4.抵押经营类

三,贷款所需要的条件

信用消费类:

①个税(打卡),社保,公积金授信的信用消费贷

②房产授信的信用消费贷,包含全款,抵押,按揭等各类房

③车辆授信的信用消费贷款,包含全款,按揭的车辆

④其他一些授信条件或加分项目,例如:寿险,学历,好单位,流水结息等等

信用经营类:

①营业执照,企业开票,纳税

②房产授信的信用经营贷,包含全款,抵押,按揭等各类房产

③车辆授信的信用经营贷款,包含全款,按揭的车辆

④其他一些授信条件或加分项目,例如:企业经营内容符合政策支持,专精特新或者科技型企业,有特定的经营执照,如烟草证,寿险等

抵押类:

1,房产抵押贷款

2,车辆抵押贷款

3,设备抵押贷款

4,其他有价值的物品抵押贷款

当需要进行贷款时,看一看自己是否具备以上的条件,不要被人轻易蒙骗。

【第5篇】一个人能办理几个营业执照

一个自然人可以办理几个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在已经取得一个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情况下,能否再申请登记名称与之前不同的、另外一个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果可以的话,一个人可以办理几个不同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分级登记注册,具体问题请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详细咨询。

延伸阅读: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管理工作的意见》(鲁工商个规字〔2016〕1号)规定:“五、加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的行政指导。对于申请人持一个身份证在一个县级行政区域内办理多个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在申请开业登记或变更登记时,根据工商综合业务系统的提示,由工作人员提醒并指导其保留正常经营使用的营业执照,依申请当场办理其他营业执照的注销登记。对一个申请人需办理五个以上(不含五个)营业执照的开业登记,须由县级局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

但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鲁市监发〔2021〕30号)文件,鲁工商个规字〔2016〕1号文件已被废止。

因此,在山东省对于一个自然人可以办理几个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已无明确限制。

但是故意浪费行政资源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6篇】个人营业执照丢失不用登报

个体工商户登报遗失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走向自主创业的道路,作为当下自主创业最受欢迎的企业类型——个体户注册,如今也是收到万千年轻人的追捧,一来,赚钱也确实快,二来,也是喜欢这种当老板自己做决策的快感,而且目前国家的扶持力度也较大,虽然各地的政策略有不同,但大体上还是一致的,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的门槛较低,需要当事人携带有关资料前往当地的工商管理局办理即可,工作人员在审核完毕后就会颁发营业执照。但是如果遗失了证件,一定要选择及时遗失登报,那么问题来了,个体工商户登报遗失具体怎么办呢?

遗失声明的要求是: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进行刊登。如果有省级报纸,国家级报纸能刊登肯定能用,也更好,好在哪里呢?因为这些报纸发行量大,刊登价格可能会比市级报纸便宜很多。

现在登报无需出门,线上处理,省时省心,今天在这里我推荐给大家一个线上登报的方便方法:

今日联兴财税登报操作步骤

1.打开今日联兴财税,首页搜索:登报点点

2.进入登报点点,点击极速登报办理开始登报

3.选择证件类型根据模板填写内容,就可以询价登报啦

说起个体工商户登报遗失,今天突然收到一个很久不联系的小学朋友的微信弹窗,说自己拿到了一个自己作为个体户的营业执照,感觉自己到了建功立业的时候,好好做一番事业,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不小心将自己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了,问我该怎么处理,我也是告诉了她,一定要好好处理,谨慎操作,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登报就能免除后续烦恼,那么个体工商户登报遗失具体该怎么操作,其实也没有这么负责,我也是一步一步地为他指点了迷津,他也是十分感谢我。

【第7篇】个人办理营业执照

分享武汉市的个人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江岸区行政服务中心(后湖东方广场)

材料准备:1、身份证原件(复印一份)2、近期登记照一张(一寸两寸都可以,照片底色无要求)3、房东房产证原件(复印一份)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一份)。如果是自己的房子就不需要租赁合同 ,楼主家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字就写了个房屋无偿使用的证明就可以了,复印都是 免费的,办理在二楼,办理很快,办完流程后2个工作日可以拿证 。 (万能前台小姐姐,不明白直接问前台,态度好,服务好,我上面说的东西都带了基本10分钟搞定,不算排队时间的话,今天去得早,拿的一号,很速度就办好了,坐等拿证)

是不是很简单,武汉的流程就是这样的了,想开联兴财税小店的亲们,希望可以帮到你们.

【第8篇】个人营业执照如何贷款

随着人们对贷款的观念发生改变,如今越来越多人能够接受用贷款解决资金周转问题了,银行贷款产品也随之多样化。其中,个人经营性贷款主要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流动资金周转、购置或更新经营设备、支付租赁经营场所租金、商用房装修等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办理贷款前,了解其条件和流程等非常重要。那银行个人经营贷款的条件和流程分别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相关介绍吧!

一、银行个人经营贷款的条件:

1、借款人年龄为18周岁—60周岁(小部分银行可接受65周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当前无逾期;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可以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在贷款经办地区有房产(用他人房产也可,但需经对方同意);

5、房产类型可以是住宅、别墅、商铺、办公楼、工业厂房;

6、借款人具有合法点经营资格,能够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能够提供合法的经营场所和具体的用途;

8、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银行个人经营贷款的办理流程

1、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向银行提交个人经营性贷款申请;

2、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对抵押的房产进行价值评估;

3、银行审核贷款材料,确定借款人是否具备贷款资质,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贷款合同;

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5、银行拿到抵押登记的他项权证后放款;

6、借款人按时还款。

以上就是关于银行个人经营贷款的内容介绍了,个人经营贷款能有效解决人们在生产中遇到的资金周转难题,但要注意提前做好用款计划,并理性评估还款能力,以免后续出现无力还款的风险。此外,各银行的政策不同,贷款方案和成本也存在差异,建议大家“货比三家”。

【第9篇】个人营业执照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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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点来抢额度啦!

只需要个体工商户有营业执照,有银联收款二维码,拉卡拉,额度最高300万,先息后本年化4%

【第10篇】个人营业执照注销需要多久

许多老板在注册公司以后由于一些小疏忽通常会被就会被纳入工商系统的经营异常。企业一旦由于某个方面的疏忽导致企业进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也就是“黑名单”。

列入“黑名单”后想注销公司就没那么容易。如果税务正常,只是工商经营异常,那么公司注销最快也需要45天,因为工商注销需要公告公示至少45天,如果税务也异常了,就要看税务具体因为什么异常的,难易程度不一样,对应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不一样。若是符合简易注销流程的公司,整个注销流程一般20多天就可以了。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如果被列入“经营异常”,营业执照虽然暂时不会被吊销,但是会导致公司的经营受到限制以及受到诸多相关的处罚,最重要的是企业的信誉受损。

【第11篇】个人废品回收营业执照

我现在想开个废品回收站,谁知道收来的废品卖到哪里去啊?希望知道的指点下商业经验

我想开个废品回收站,可是听熟人说,很难?

只要把工商税务办好就行,另外还得到当地派出所备个案,也就是登记一下,启动资金吗有大有小,大的大做,小的小做,也没有他们说的那样悬忽。收废品也有很多渠道和方法。比如。走街串巷收废品也是可以的。另外,你可以。开个铺子。上面挂个牌子。写上收费品站也是可以的。

我很看好你的这一行业,入门门槛低(不需要太多的技术),投资少(少则1万多,多点5万左右)。市场广阔,但是能做和做好是两码事情,我也不分开讲多少,证件主要涉及到个体营业执照,还有就是税务登记,主要到当地工商管理局和地税局咨询办理。做废品收购站是要有个门面房的,这个好找,要求不用像其他店铺那样高,建议跟房主签个租赁协议

开废品回收要主动一点,经常看见街上有废品回收的小贩挟着一杆儿秤蹬着个三轮车,喊收废品的号子,要能吃苦耐劳,主动去联系业务,最好把一些学校、居民社区的废品收购业务包揽下来,建立长期的关系,这个要看你怎么做了,还有你回收的目的就是为了卖出去,赚取差价,要联系好加工厂以及其他区需要这些废品的点,注意千万搞好关系,要让顾客信任你。如果真想有做的朋友,可以来我这里学习一下,本人干废品回收十几年,分货销路三天基本的货可以分清!

【第12篇】个人汽车租赁营业执照

汽车租赁合同

租赁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车辆情况

1、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车牌号为,必须使用汽油。

二、租期及租金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甲方按月租金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保险和万元第三者责任险。

3、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则由乙方负责。

4、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通知或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5、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6、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

7、乙方在用车期满后,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

8、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额以外的所有费用。

9、全车丢失后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0、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1、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内,保养、维护等相关费用自行负责。

五、其他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租赁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第13篇】个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办理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注册资本,年满18周岁,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

一、办个体工商户需要注册资本吗?

个体户不是公司法人是个人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不需要注册资本,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准备以下相关资料即可。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个体户名称登记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经营场所证明;

5、经营范围

二、哪些人不能办理个体工商户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企业破产清算完结后未逾三年。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逾三年。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

8、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三、哪些行业不能办理个体工商户

1.所有的生产、经营、进出口类

2.种子质量检验、进出口;

3.农药生产、经营;

4.烟叶收购、烟草制品生产、批发;

5.房地产开发;

6.药品生产;

7.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除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

8.化妆品生产;

9.烟花爆竹生产、批发;

10.所有金融相关业务;

11.驾驶培训学校;

12.建筑施工;

1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14.旅行社导游;

15.二手机动车交易。

16.驾驶培训学校;

需要注意的是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营业范围为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但不包括特许经营。其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第14篇】营业执照能写两个人的名吗

(图源网络,侵删)

一、最高院关于公司解散纠纷

有关程序性的裁判规则

1、现行法律并未赋予仲裁机构解散公司的裁决权,因仲裁机构裁决解散公司没有法律依据,即便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解散事宜,且约定因执行本章程所发生的或与本章程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可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其有关公司解散的仲裁协议亦不能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 2016 )最高法民再 202 号

2、解散公司诉讼系非财产案件,不应按照财产标的额计收案件受理费。

( 2013 )民提字第 110 号

3、人民法院应根据公司的登记机关确定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问题。

( 2013 )民申字第 1297 号

4、虽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了应由合营企业董事会或者合营一方申请审批机构批准合营企业解散的几种情形,但并未否定相关方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权利。

( 2019 )最高法民申 6231 号

二、最高院关于公司解散纠纷

受理条件的裁判规则

5、《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既是公司解散诉讼的立案受理条件,同时也是判决公司解散的实质审查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 2011 )民四终字第 29 号、( 2017 )最高法民申 2148 号(公报案例)、( 2020 )最高法民申 7067 号、( 2021 )最高法民申 2437 号

6、公司能否解散取决于公司是否存在僵局以及是否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实质条件,而不取决于公司僵局产生的原因和责任。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没有限制过错方股东解散公司,因此即使一方股东对公司僵局的产生具有过错,其仍然有权依据该条规定,请求解散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 2011 )民四终字第 29 号(公报案例)

7、在公司解散案件中,法律并未设置主张解散公司的股东需要行使某项权利作为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前置程序。

( 2017 )最高法民申 2148 号(公报案例)

8、股权转让款未能支付到位的结果不影响其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主体资格。

( 2019 )最高法民终 1504 号、( 2020 )最高法民申 3910 号

9、在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等瑕疵出资的情况下,对股东权利的限制并不及于请求公司解散的权利。

( 2021 )最高法民申 2928 号

10、股东将其全部股权对内转让之后,丧失公司股东身份,不具备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主体资格。

( 2020 )最高法民申 2748 号

11、在公司的营业执照的年限届满后,且公司股东未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公司的营业期限届满,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规定。

( 2017 )最高法民申 1010 号

12、出资不实、大股东损害公司和小股东利益、公司高管涉嫌违法犯罪等问题,亦不属于公司解散的理由,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 2019 )最高法民申 5096 号

13、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2019 )最高法民申 4411 号、( 2019 )最高法民申 1787 号、( 2020 )最高法民申 2318 号

14、公司存在小股东知情权被侵犯或大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非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可另循途径解决。

( 2021 )最高法民申 304 号

三、最高院关于公司解散纠纷

实质审查条件的裁判规则

(一)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裁判规则

15、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公司权力运行发生严重困难,股东会、董事会等权力机构和管理机构无法正常运行,无法对公司的任何事项作出任何决议,即公司僵局情形。二是公司的业务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公司解散需同时满足业务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和权力运行严重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 2011 )民四终字第 29 号(公报案例)

16、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可从公司经营方面和公司管理机制运行方面进行审查。股东单方改变公司的经营资金作为贷款出借且长期无法收回,导致公司正常业务无法开展,也使公司设立的目的落空,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股东双方已经对簿公堂,证明股东之间、董事之间的矛盾已经激化且无法自行调和,股东会、董事会机制已经不能正常运行和发挥作用。

( 2019 )最高法民申 1474 号(公报案例)

17、判断公司的经营管理是否出现严重困难,应当从公司组织机构的运行状态进行综合分析,公司是否处于盈利状态并非判断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必要条件。其侧重点在于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存在严重的内部障碍,股东会或董事会是否因矛盾激化而处于僵持状态,一方股东无法有效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 2017 )最高法民申 2148 号(公报案例)、( 2018 )最高法民申 5411 号

18、公司本身处于盈利状态并非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充分阻却事由。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侧重于对公司股东会等内部治理机构运行状态的考察,是否处于亏损状况并非判断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必要条件。

( 2017 )最高法民申 4437 号

19、判断公司的经营管理是否发生严重困难,应当从公司组织机构的运行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着重考察公司管理方面是否存有严重内部障碍,如股东会机制失灵、无法就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决策等。

( 2018 )最高法民申 280 号

20、判断“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发生严重困难”,应从公司组织机构的运行状态进行综合分析,如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等公司权力机构和管理机构是否无法正常运行,是否对公司事项无法作出有效决议,公司的一切事务是否处于瘫痪状态等。

( 2017 )最高法民再 373 号、( 2019 )最高法民申 2477 号

21、公司的 49% 持股方与 51% 持股方矛盾对立,各自推选的董事长期冲突,存在无法按章程规定的比例正常召集会议、议事表决等情形,故公司的权力机构运行机制已失灵,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

( 2019 )最高法民终 1504 号

22、股东请求解散公司的必要条件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从而导致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如何理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是判断一个公司是否应予解散的关键。《公司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前三项列举了三种情形,总结而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主要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权力机构和管理机构运行失灵,无法对公司的任何事项作出决议,公司的一切事务处于瘫痪状态,即已经形成公司僵局,而这种持续的公司僵局使得股东的利益在僵持中逐渐耗竭。

( 2016 )最高法民申 379 号

23、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是公司解散的结果性条件,其表象特征是股东会或董事会矛盾激化而处于僵持状况,公司出现僵局。

( 2016 )最高法民申 829 号

24、判断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的关键是公司存有严重的内部管理障碍,如股东会机制失灵、无法就公司经营管理达成有效决策、公司经营管理者矛盾无法调和等。

( 2019 )最高法民申 4411 号

25、股东申请公司强制解散的前提,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其他途径无法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应当从公司组织机构的运行状态进行综合分析,主要体现在股东会或董事会因股东矛盾激化而处于僵持状态,长期无法有效召集和表决,导致公司治理结构无法正常运转。

( 2020 )最高法民申 790 号

26、公司两股东丧失人合基础、矛盾对立的情况下,依据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公司即使召开董事会,也不可能形成有效决议,所以公司的权力决策机制已长期失灵,公司管理方面存有严重内部障碍。

( 2019 )最高法民申 6231 号

27、《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进一步明确了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原告的持股比例要求和如何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对于该条第四项规定“其他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理解,仍须同时满足“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和“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两项条件。

( 2021 )最高法民申 1650 号

28、公司出现被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还因拖欠租金,被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生产经营场所已经丧失等情形,均可认定公司业务无法正常开展,公司设立的目的落空,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 2020 )最高法民申 6198 号

29、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8 号“林方清诉常熟市凯莱实业有限公司、戴小明公司解散纠纷案”的裁判要点为,判断“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发生严重困难”,应从公司组织机构的运行状态进行综合分析,公司虽处于盈利状态,但其股东会机制长期失灵,内部管理有严重障碍,已陷入僵局状态,可以认定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本案与该指导案例基本案情相类似,其裁判要点应作为本案参照。

( 2017 )最高法民申 4394 号

30、根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公司应否解散的审查重点为是否已形成“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局面,其侧重点应是对公司现实经营管理状态的评判,而无需去探寻导致此种状态发生的原因,只要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局面已经形成即应视为公司解散条件之一已成就。

( 2021 )最高法民申 1689 号

3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侧重点在于公司管理方面存有严重内部障碍,如股东会机制失灵、无法就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决策等,不应片面理解为公司资金缺乏、严重亏损等经营性困难。

( 2012 )民申字第 336 号

(二)认定“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裁判规则

32、公司僵局形成后,公司经营即陷入非常态模式,在股东单方经营管理期间,公司业务虽然没有停顿,但持续亏损,没有盈利年度,公司经营能力和偿债责任能力显著减弱,股东权益已大幅减损至不足实收资本的二分之一。在双方股东不愿意共同经营公司、冲突对立无法调和的情况下,公司注册资本难以充实,无法实现预期的经营目的。可以认定公司不仅丧失了人合基础,权力运行严重困难,同时业务经营也处于严重困难状态,继续存续将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 2011 )民四终字第 29 号(公报案例)

33、作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早已不能正常行使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管理和监督以及选择管理者的股东权利,其投资公司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股东权益受到重大损失。

( 2017 )最高法民申 2148 号(公报案例)

34、在公司处于盈利状态但就长期不向股东分配红利没有作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股东主张公司权力机构运行机制失灵导致股东对公司在管理、收益等方面的股东权益难以保障,并将因公司继续存续遭受重大损失的主张具有合理性。

( 2019 )最高法民终 1504 号

35、在股东尚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权利的情况下,不能轻易认定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 2017 )最高法民再 373 号

36、公司当前是否处于亏损状态固然是判断公司继续存在会否导致股东重大损失的重要依据,但就立法用语的文义来看,“继续存续”是对未来的预期,而“会使”也属于对未来的预测,“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主要是指一种预期的利益损失,公司当前的盈利状态对此并不构成充分的阻却事由。

( 2017 )最高法民申 4437 号

37、公司经营方式已经完全背离了设立目的,并且合作各方对于公司发展方向意见亦完全冲突,该种情形亦实质损害了公司股东利益。

( 2016 )最高法民申 829 号

38、公司的经营管理如果出现严重困难,则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以及股东权利实现通道的畅通,进而对股东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由于公司的资产主要是股东出资形成,如继续存续,只会继续损耗现有资产,对股东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 2019 )最高法民申 6231 号

39、公司《利润表》显示公司利润为 -1066027.60 元,且因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清偿银行贷款等债务,相关银行及债权人提起诉讼请求对公司抵押的土地优先受偿。公司债务结构复杂,经营亏损严重,业绩萎靡,财务混乱。在此情况下,继续勉强维持公司存续,将会加重耗损,危害股东利益。

( 2018 )最高法民申 248 号

40、股东未参加过股东会,由于股东之间矛盾不断,就股权转让、股东资格问题多次产生诉讼,无法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决策。表明公司的经营管理已经发生严重困难,如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进一步遭受损失。

( 2018 )最高法民申 3498 号

(三)认定“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裁判规则

41、股东之间始终不能就转让股权、公司回购或减资等维系公司存续的解决方案达成合意,公司法没有确立解决公司僵局的其他替代性救济措施,现公司的持续性僵局已经穷尽其他途径仍未能化解,如维系公司,股东权益只会在僵持中逐渐耗竭。相较而言,解散公司能为双方股东提供退出机制,避免股东利益受到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 2011 )民四终字第 29 号(公报案例)

42、本案经法院多次调解,但由于公司不愿意公开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两名股东也不同意委托第三方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股权转让价格无法确定。公司虽提出调解方案,但仅是其单方提出,各方始终未能就股权转让、公司回购或减资等维系永日公司存续的解决方案达成合意,可以认定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的严重困难。

( 2017 )最高法民申 3364 号

43、在本案诉讼期间,一审法院于近十个月的期间内,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试图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增资、公司控制权转移等多种途径解决纠纷,但股东双方均对对方提出的调解方案不予认可,最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可以视为在司法解散之外的其他途径已经穷尽仍无法解决问题。

( 2019 )最高法民申 1474 号(公报案例)

44、本案经过一、二审法院多轮调解,公司股东未能就通过转让股权、公司回购或减资等维系公司存续的解决方案达成合意。此情况下,可以认定公司的持续性僵局已经穷尽其他途径仍未能化解。

( 2019 )最高法民申 6231 号

45、股东在受让公司股权后长期处于矛盾冲突状态,并历经多次诉讼、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后仍然不可调和,且在本案诉讼中亦组织多次调解未果。可见,无法找到替代司法强制解散公司的其他途径,来有效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存在的严重困难。

( 2019 )最高法民终 1504 号

四、最高院关于公司解散纠纷其他问题

及有关公司解散制度立法价值的裁判规则

46、在股东根据持股比例有权单方召开股东会并形成有效决议的情况下,公司超过两年未召开股东会,并不等于无法召开股东会,更不等于股东会议机制失灵。

( 2019 )最高法民申 2477 号

47、公司解散属于公司的生死存亡问题,关涉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等多方利益主体,关涉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安宁。因此,人民法院对公司解散应慎重处理,应综合考虑公司的设立目的能否实现、公司运行障碍能否消除等因素。只有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严重损害股东利益,且穷尽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才能判决解散公司。

( 2017 )最高法民再 373 号

48、公司的法人性质及多数决的权力行使模式决定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方向必然不能遵循所有投资人的意志,会议制度的存在为所有参与者提供表达意见的机会,但是最终的结果仍应由多数决作出,除非有例外约定。

( 2017 )最高法民再 373 号

49、股东之间的矛盾并非解散公司的法定事由,股东纠纷可采取内部解决方式(如知情权、分红请求权、股权退出机制)来解决。公司解散对于公司而言,是最严厉、最具破坏性的结果,若非万不得已,就不宜选择解散公司的办法来解决股东之间的矛盾,以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 2014 )民申字第 1023 号、( 2014 )民申字第 836 号、( 2017 )最高法民再 373 号、( 2018 )最高法民申 4670 号、( 2019 )最高法民申 2463 号、( 2021 )最高法民申 1438 号

50、公司解散,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 2017 )最高法民申 2342 号、( 2019 )最高法民申 6117 号、( 2017 )最高法民申 4394 号

51、由于股东个人的表决权已超过三分之二,即便持股 25% 的其他股东不参加股东会,或与另一股东意见不一致,公司仍可以召开股东会并形成有效决议。公司超过两年未召开股东会,并不等于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会议机制失灵。

( 2019 )最高法民申 5183 号

52、股东矛盾激化并非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公司未召开股东会的原因存在多种情形,未召开股东会并不意味着无法召开股东会。

( 2021 )最高法民申 1650 号

53、公司解散的目的是维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小股东不能参与公司决策、管理、分享利润,公司存续对于小股东已经失去意义,在此情形下,解散公司是唯一选择。

( 2021 )最高法民申 2928 号

54、股东之间的矛盾首先是公司内部的管理问题,为维护商业经营的稳定和安全,不能仅因公司股东之间存在矛盾就将公司解散,更不能因为一个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存在矛盾而解散公司,只有达到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符合公司解散的法定条件方可解散,否则会对社会经济尤其是公司经营所涉及的其他社会关系造成损害和不稳定。

( 2017 )最高法民申 987 号

55、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和“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两个实质要件。

( 2015 )民申字第 289 号

56、解散公司必须具备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等先决条件。侧重点在于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已发生足以导致公司解散的严重困难。此既是人民法院受理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时形式审查的法律依据,也是审查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时实体审查的法律依据。

( 2018 )最高法民申 4670 号

57、公司两位股东的持股比例( 50% )和议事规则决定了只要两位股东意见分歧、互不配合,就无法形成有效表决,导致公司无法通过有效的股东会决议管理公司。但是,公司出现上述僵局并非公司解散的唯一条件。

( 2021 )最高法民申 3042 号

58、判断公司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可以解散,应当进行综合分析,除考察其经营管理情况、公司组织机构运行状况等方面外,还要结合实际,从各股东是否还有合作基础、公司是否可能恢复经营等长远发展角度予以考虑。

( 2019 )最高法民申 284 号

来源:icourt法秀

转自:法商之家

【第15篇】个人申请营业执照

在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不仅仅是公司注册数量在不断增加,个体户的数量也是在不断增加之中。而在注册相应公司和个体户的时候,都是需要准备好相应营业执照的。而公司营业执照我们知道如何办理,那么个体户营业执照该怎么办理呢?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怎么做?下面淘丁企服就和大家分享!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在我们进行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的时候,首先我们需要确定好办理营业执照的地点,一般来说都辖区的工商部门就可以进行办理了的;

之后我们就需要对店铺进行取名了,相对于公司来说,个体户取名更加随意一些,完成取名之后,我们就需要对相应名称提交进行核准;在通过名称核准之后,就可以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了;

当然,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我们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帮助进行办理,但如果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则需要准备好相应的代理委托人证明;

在我们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的时候,一般来说只需要三个工作日就可以获得相应营业执照。而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如果是不需要审核名称行业和经营范围的,我们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营业执照办理申请,待预审通过之后,我们就可以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工商局即可。

不过在我们进行相应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的时候,虽然办理的时间及难度相对于公司营业执照来说要低很多,但是在办理的过程中,依然存在着失败的可能,虽然在我们进行营业执照办理的时候,欢迎关注咨询淘丁企服了解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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