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法人营业执照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营业执照法人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核心提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都是些什么“人”?
生活中,公众常常会接触到这几个概念,但其实很多人并不清楚它们各自的含义和相互之间的关系,甚至有人直接为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画上等号。殊不知在法律世界里,这几个词有着天壤之别,其背后的责任义务也大不相同。
典型案例
张某与王某是朋友,二人从服装设计学院毕业后,一拍即合做起服装贸易,每人出资50万元成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因二人眼光独到,大赚了一笔,于是二人通过贷款,扩大了经营规模。不料因疫情影响,生意惨淡,资金链断裂。年初,二人无力向供货商支付30余万元货款,供货商便将甲有限责任公司、张某、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还款。法院经审理,判令甲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欠供货商的货款,张某与王某不承担还款责任。
律师说法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
张叡婕
“通俗来讲,法人并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而是法律拟制的人。”张叡婕说,法人是组织,我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生活中常见的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和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等。法人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与自然人、非法人组织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独立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义务。民法典第六十条明确:“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案例中,张某与王某注册成立的甲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法人的一种类型,一旦登记设立,就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公司财产便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公司以全部财产为限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公司股东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甲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财产为限对公司的经营风险承担责任,供货商无权要求张某与王某以个人财产清偿甲有限责任公司所欠货款。
目前,民法典将法人分为3个类型: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张叡婕分析,民法典第七十六条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常见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就属于营利法人。民法典第八十七条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属于非营利法人,生活中常见的公立医院、公立学校、各民主党派、工会、妇联、共青团、消费者协会、红十字会等就是非营利法人。民法典第九十六条规定:“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生活中常见的机关法人包括中央到地方具备法人条件的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如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法院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要是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虽然也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但因村民小组不具备法人资格,故村民小组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是城市居民或农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主要指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张叡婕说,法定代表人,顾名思义就是法律规定的代表法人的人,即以法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且该活动的后果由法人承担的自然人。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据此可知,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来源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而且一般须经过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取得法律上的确认。另外,为了保证法人意志和行为的完整性、统一性,一个法人只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具体来讲,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担任,也可以由经理担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和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的负责人通常是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如医院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市长是市人民政府的法定代表人、村委会或居委会主任是村委会或居委会的法定代表人。
那法人代表又指什么呢?“严格意义上说,法人代表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可以理解为法人的授权代表人,通常是根据法人的授权,代表法人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张叡婕强调。与法定代表人不同,担任法人代表的自然人不是固定的,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具体取决于法人的授权。同时,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一揽子事项授权。生活中常见的法人代表有代表法人签订合同的人、代表法人参加商务谈判的人、代表法人从事业务活动的人和代表法人进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人等。
概括来说,法人不是人,是组织;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都是自然人,法人代表是法人委托的代表法人的人,法定代表人是法律规定的代表法人的人。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生活中,法人参与民事活动,比如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往往是通过法人代表从事委托代理事项或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的行为完成。因此,张叡婕提示,与法定代表人进行民事行为,需要核实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核实途径包括查验营业执照、向有关政府部门核实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等;与法人代表进行民事行为,则需要核实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了解其权限范围,确保交易安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来 源 :陕西日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灵魂的存在。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果法定代表人变更那么一定要做变更登记,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如何进行法人变更。
变更法人所需证件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简历一份、以及新法人签字;
(5)原公司章程;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7)代码证正副本;
(一)变更营业执照法人代表
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全体股东亲笔签署的相关法定文件。
过去工商局要求变更法人代表必须法人代表亲自到场,从今年6月开始,法人不必亲自到场,但是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的,也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想办法解决。
在变更法人代表前,先要召开股东大会,并取得所有股东的同意。全体股东在相关法定文件上签字。工商局只有收到有全体股东签字的材料才能受理变更事宜。
(二)变更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
准备材料
1、新的营业执照原件;
2、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租房协议原件;
4、股东签署的相关法定文件。
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继续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
租房协议原件也有许多讲究,有的税务局要求贴印花税,还要证明出租人就是产权人,具体要求要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而定,最好咨询专业代理公司。
(三)变更质量监督局公司登记信息
准备材料
1、新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股东签署的相关法定文件。
虽然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没有出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但是质量监督局登记的公司信息里面有法人代表的信息,所以也应该携带资料去变更登记信息。
(四)变更开户银行法人代表信息
准备材料
1、新的三证原件;
2、原银行开户许可证;
3、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当公司三证都变更好以后,最后去开户银行去办理法人代表变更事宜。
其实认真看完之后,觉得变更法定代表人也不是很难,如果不想自己办记得找西格集团。
对于小微企业来说,融资困难是他们非常大的一个问题。银行还不断开发新产品,以满足其融资需求。那么,小微企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
只要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注册的小企业,就可以向银行申请。小微企业贷款有哪些优势?
贷款额度较高。 小企业法人贷款信用额度较高,如邮政储蓄银行规定可达2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商业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适当浮动。贷款方式多样化。 小企业法人贷款可以采用房地产抵押、动产质押、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也可以结合多种担保方式。申请小微企业法人贷款需要哪些条件?1.客户群:22-70岁,成立6个月以上、三证俱全的有限公司或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2.收入要求:月收入3万以上,需提供个人或公司近半年流水;3.信用条件:无恶意拖欠不良记录;查询三个月低于10次。4.其他条件:当地有房地产。5.其他限制:不准入娱乐、钢贸等高危行业;
小微企业法人贷款申请材料:1.基础资料:如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正.复印件)等;2.企业主及相关人员资料:法定代表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明等;3.财务报表、银行账户流水等经营资料;4.抵押材料,如拟抵/质押物所有权证明等。5.贷款所需的其他材料。
企业贷款额度在30-500万,不仅仅有银行的信用贷款,还有国家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的税票贷,这类型的贷款,额度可以在2000万。
做企业税票贷款,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查询征信的顺序很重要。
更详细的咨询,可以联系作者,定制专属的融资方案。
阅读下图后请问:到底谁是法人?谁是法人代表?谁是法定代表人?
问答1:法人是组织,不是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通俗来讲呢,它就是一组织,在法律上,一个单位,就是一个“人”,所以就有了“法人”。最常见的公司,就是一个“法人”,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不是法人。
问答2:法人代表是代理人!
法人代表,是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办理某个或某些事项的代理人。
如果单位要办一件事,可以派单位里的任何人去办,只要出具书面证明文件(比如授权委托书等),那么任何一个被单位派出去办事的人都可以叫法人代表,单位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意随时更换。这个代理人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
问答3: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大家应该见过营业执照吧,营业执照里面,就有法定代表人一栏,法定代表人经工商局审批后就不能随意更换,比如公司的董事长,工厂的厂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一般是不承担责任,其行为行使的相关行为代表公司,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在从事民商活动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或者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涉及到违法违规,那么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有可能承担如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比如公司成为被执行人后,法定代表人会被限制高消费和限制出行。
2.行政责任:比如企业在存超范围经营、抽逃税款、抽逃注册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等情形的,法定代表人作为主要负责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
3.刑事责任:比如我国《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逃税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而对于上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具体范围,虽然我国法律法规等未明确规定,但是司法实践通常将法定代表人认定属于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总 结:
法人是组织不是人!法定代表人是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是代理人!
来源:我们都是财会人、中华会计网校、注册会计师网校、法豆在线法律咨询
在注册公司时候都需要法人登记,法人也是公司对外的代表。当原法人因个人意愿或其他原因不能担任企业法人时,可以到工商和税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那么,成都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今天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前往工商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三.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四.去税务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
五.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变更银行信息
以上就是办理法人变更的基本流程啦,还有什么不懂或者需要帮忙办理法人变更的可以评论区留言哦
在注册公司时候都需要法人登记,法人也是公司对外的代表。当原法人因个人意愿或其他原因不能担任企业法人时,可以到工商和税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那么,成都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今天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前往工商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三.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四.去税务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
五.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变更银行信息
以上就是办理法人变更的基本流程啦,还有什么不懂或者需要帮忙办理法人变更的可以评论区留言哦
法人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想要变更法人,但很多法人内外都很忙,很难进行下一步操作。我觉得这个很简单。近年来,法人不在场,可以进行法人变更的过程。以下小编将向您讲解。
法人不到场怎么变?只需准备好一下资料即可进行变更:
一、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新法人签字证明可以担任法人职务。
三,公章
四、营业执照原件。
五、原公司章程。
六、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七、代码证正副本。
所以法人变更过程可以通过获取以上信息来进行。法人到不到可以变。不要傻傻的等着。如果遇到类似问题不知道怎么处理,可以关注小编,免费帮你解答。或者在评论区地下留言哦。
到底有啥区别? 田芳昕作
核心提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都是些什么“人”?
生活中,公众常常会接触到这几个概念,但其实很多人并不清楚它们各自的含义和相互之间的关系,甚至有人直接为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画上等号。殊不知在法律世界里,这几个词有着天壤之别,其背后的责任义务也大不相同。
【典型案例】
张某与王某是朋友,二人从服装设计学院毕业后,一拍即合做起服装贸易,每人出资50万元成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因二人眼光独到,大赚了一笔,于是二人通过贷款,扩大了经营规模。不料因疫情影响,生意惨淡,资金链断裂。年初,二人无力向供货商支付30余万元货款,供货商便将甲有限责任公司、张某、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还款。法院经审理,判令甲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欠供货商的货款,张某与王某不承担还款责任。
【法官说法】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 张叡婕
“通俗来讲,法人并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而是法律拟制的人。”张叡婕说,法人是组织,我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生活中常见的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和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等。法人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与自然人、非法人组织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独立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义务。民法典第六十条明确:“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案例中,张某与王某注册成立的甲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法人的一种类型,一旦登记设立,就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公司财产便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公司以全部财产为限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公司股东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甲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财产为限对公司的经营风险承担责任,供货商无权要求张某与王某以个人财产清偿甲有限责任公司所欠货款。
目前,民法典将法人分为3个类型: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张叡婕分析,民法典第七十六条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常见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就属于营利法人。民法典第八十七条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属于非营利法人,生活中常见的公立医院、公立学校、各民主党派、工会、妇联、共青团、消费者协会、红十字会等就是非营利法人。民法典第九十六条规定:“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生活中常见的机关法人包括中央到地方具备法人条件的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如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法院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要是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虽然也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但因村民小组不具备法人资格,故村民小组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是城市居民或农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主要指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张叡婕说,法定代表人,顾名思义就是法律规定的代表法人的人,即以法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且该活动的后果由法人承担的自然人。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据此可知,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来源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而且一般须经过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取得法律上的确认。另外,为了保证法人意志和行为的完整性、统一性,一个法人只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具体来讲,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担任,也可以由经理担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和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的负责人通常是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如医院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市长是市人民政府的法定代表人、村委会或居委会主任是村委会或居委会的法定代表人。
那法人代表又指什么呢?“严格意义上说,法人代表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可以理解为法人的授权代表人,通常是根据法人的授权,代表法人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张叡婕强调。与法定代表人不同,担任法人代表的自然人不是固定的,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具体取决于法人的授权。同时,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一揽子事项授权。生活中常见的法人代表有代表法人签订合同的人、代表法人参加商务谈判的人、代表法人从事业务活动的人和代表法人进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人等。
概括来说,法人不是人,是组织;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都是自然人,法人代表是法人委托的代表法人的人,法定代表人是法律规定的代表法人的人。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生活中,法人参与民事活动,比如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往往是通过法人代表从事委托代理事项或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的行为完成。因此,张叡婕提示,与法定代表人进行民事行为,需要核实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核实途径包括查验营业执照、向有关政府部门核实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等;与法人代表进行民事行为,则需要核实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了解其权限范围,确保交易安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记者 陶玉琼 通讯员 刘纯博 实习生 张琳娜)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权利的自然人,其以公司名义做出的行为是需要公司承担法定责任的。那么公司变更法人是不是很麻烦呢?
一、法人变更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8、《承诺书》。
二、公司法人变更流程
(一)到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
到工商更换企业营业执照的需要带上以下资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
5、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6、章程修正案(盖上公司公章);
7、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8、新法人身份证明;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二)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变更
带上以下资料到税务局: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2、新法人身份证明;
3、税务变更申请表;
4、本年度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务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5、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去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变更、预留印鉴变更
带上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3、委托授权书;
4、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5、股东会决议。
前几天有件事被疯狂刷屏了,就是“支付宝法人变更”!一时引起热议!对此,蚂蚁金服方面回应称,支付宝运营主体是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并非支付宝(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以,支付宝(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人变更什么都不意味。哦~~原来是大家想多了!其实正常的法人变更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企业发展和战略调整也是必须的。
好啦,今天就聊到这里了!有什么悄悄话想跟小编说的,可以在下方留言哟!
最近有很多老板来问到有关成都公司营业执照法人变更所需要的具体流程是什么,需要哪些手续,今天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成都公司法人变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关流程如下:
1. 公司登记所在区域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的预约。
2. 在工商局网站上下载对应的资料,填写。
3. 去工商局预约取号,提交相关材料。
4. 材料完整无误会收到变更通知书,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所需材料:
1.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 股东会决议
3. 公司章程修正案
4. 原法人的免职文件、新法人的任职文件
5. 原法人和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 新法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
7. 指定委托书
8.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备齐以上资料,了解相关流程之后,成都公司法人变更很简单。
当然,成都公司法人变更可以由公司员工或委托代办人员办理,不需要本人亲自到场。成都公司注册、成都公司注销等事宜,可以点击主页咨询小快。
任何公司业务相关业务,欢迎大家留言,小编在线解答。
(一)工商黑名单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二)税务方面会限制终身,税务不仅仅限制法人和负责人,还包括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其名下其他公司不能正常报税,不能参与国有企业招投;
(三)企业法人不能上社保,不能贷款和移民;
(四)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和高铁,其子女不能出国留学;
(五)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会被传输到全国工商系统黑牌企业数据库,实现全国范围内监管,同步在全国金融征信系统中纳入不良记录;
(六)被吊销营业执照3年内,企业的名称不能再重新使用;
(七)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进入征信系统。
包含营业执照的全部问题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资料;时间:5-15个工作日;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时间:预约当天;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执照需要年检吗
要的,公司年度检验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公司进行检查,确认公司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凡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公司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公司法人和其他经营单位,均须参加年检。当年设立登记的公司,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根据《公司年度检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公司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应当于3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送报年检材料。
作者 | 唐青林 李舒 袁惠
转自:法客帝国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
夫妻有限公司应认定为一人公司,可能由夫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作者 | 唐青林 李舒 袁惠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
本文选自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新书:《公司保卫战:公司控制权案例点评与战术指导》(第2版),欢迎点击书名查看详情或立即购买。
阅读提示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之所以如此规定,原因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股东既是所有者,又是管理者,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极易混同,极易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而对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然从形式上而言,公司股东为两人,不符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但由于夫妻之间利益具有高度一致性,其从实质上而言,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类似。那么“夫妻店”式的有限公司是否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债权人以法人人格否定为由请求夫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时,是否适用《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本文分享一则案例,对该问题予以分析,供读者参考。
裁判要旨
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公司的全部股权实质来源于同一财产权,并为一个所有权共同享有和支配,该股权主体具有利益的一致性和实质的单一性,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主体构成和规范适用上具有高度相似性,应认定系实质意义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夫妻双方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双方其他共有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情简介
一、2023年8月3日,熊少平与沈小霞登记结婚。2023年11月,熊少平、沈小霞出资成立青曼瑞公司。熊少平、沈小霞各持股50%。
二、2023年6月24日,武汉中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青曼瑞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猫人公司货款2983704.65元。后猫人公司向武汉中院申请执行。
三、执行过程中,划扣青曼瑞公司存款后,武汉中院还依职权对被执行人其他银行存款、房地产登记、车辆登记信息进行了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2023年6月15日,武汉中院裁定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四、后猫人公司认为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青曼瑞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青曼瑞公司符合一人公司的实质要件,请求依据《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追加熊少平、沈小霞为被执行人,对青曼瑞公司所欠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未获支持。
五、猫人公司向武汉中院起诉,请求追加熊少平、沈小霞为被执行人,武汉中院未支持其诉讼请求。
六、猫人公司不服,上诉至湖北高院,湖北高院经审理,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追加熊少平、沈小霞为被执行人。
七、熊少平、沈小霞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维持湖北高院判决。
裁判要点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认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之所以如此规定,原因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缺乏社团性和相应的公司机关,没有分权制衡的内部治理结构,缺乏内部监督。股东既是所有者,又是管理者,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极易混同,极易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虽然法律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但对于“夫妻店”式的公司而言,如夫妻双方在设立公司时未进行相应的财产分割,则意味着以双方共同财产出资设立公司,公司全部股权是归双方共同共有。由于夫妻双方利益具有高度一致性,亦难以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故“夫妻店”式的公司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本质上的相似性,在举证责任上,可类推适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
本案中,熊少平与沈小霞系夫妻,共同出资设立青曼瑞公司,各持股50%。双方并未实行个人财产制,在设立公司时亦未进行财产分割证明,且熊少平、沈小霞均实际参与公司的管理经营,夫妻其他共同财产与青曼瑞公司财产亦容易混同,从而损害债权人利益。故湖北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均认为,在此情况下,应参照《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将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举证责任分配给股东熊少平、沈小霞。由于熊少平、沈小霞未举证证明其自身财产独立于青曼瑞公司财产,故应对青曼瑞公司对猫人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实务经验总结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唐青林律师、李舒律师的专业律师团队办理和分析过大量本文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大量办案同时还总结办案经验出版了《云亭法律实务书系》,本文摘自该书系。该书系的作者全部是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战斗在第一线的专业律师,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该书系的选题和写作体例,均以实际发生的案例分析为主,力图从实践需要出发,为实践中经常遇到的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寻求最直接的解决方案。
1.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之所以如此规定,原因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缺乏社团性和相应的公司机关,没有分权制衡的内部治理结构,缺乏内部监督。股东既是所有者,又是管理者,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极易混同,极易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2. 对于“夫妻店”式的公司,由于公司系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设立,由夫妻共同经营管理,而夫妻双方作为一个不可分离的权利主体,其利益具有高度一致性,相互之间缺乏内部有效监督,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本质上的相似性,故司法实践中,多数法院认为,“夫妻店”式的公司系实质意义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夫妻双方不能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 《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以各自拥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登记时需提交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者协议。”该规定虽已于2006年6月23日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废止。但根据目前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店”式公司的裁判观点,我们建议,为避免“夫妻店”式公司被认定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夫妻双方在出资设立公司时,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并将财产分割证明或协议加入工商登记备案资料中。
4. 此外,即使“夫妻店”式公司被认定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不必然导致夫妻双方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只有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即使“夫妻店”式公司被认定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要夫妻双方能够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也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 为避免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出现与公司财产混同的情形,《公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也即《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规定了严格的财务规范。因此,对于“夫妻店”式公司而言,应建独立的财务制度、明晰的财务支付,并根据法律规定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发生纠纷,夫妻双方可通过举证公司每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用于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从而避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我国并不是判例法国家,本文所引述分析的判例也不是指导性案例,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和裁判中并无约束力。同时,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每个案例的细节千差万别,切不可将本文裁判观点直接援引。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不同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和研究,旨在为更多读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观察的视角,并不意味着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文案例裁判观点的认同和支持,也不意味着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对该等裁判规则必然应当援引或参照。)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二十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院判决
以下为法院在裁定书中“本院认为”部分对该问题的论述:
湖北高院审理时认为: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熊少平、沈小霞出资设立的青曼瑞公司是否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熊少平、沈小霞应否对青曼瑞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首先,《公司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青曼瑞公司股东登记一直为熊少平、沈小霞,股东人数为复数。但熊少平、沈小霞为夫妻,且青曼瑞公司设立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除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财产及第十九条规定的约定财产制外,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熊少平、沈小霞经二审法院限期举证仍未提交证据证明双方对其婚前财产或婚后所得财产归属进行了约定,而青曼瑞公司设立于双方结婚后,故应认定青曼瑞司的注册资本来源于熊少平、沈小霞的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家庭成员发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需强制提交财产分割证明或协议的规定已被废止,但法律并不禁止夫妻发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自愿备案财产分割证明或协议。一审法院调取的青曼瑞公司工商登记备案资料中并无熊少平、沈小霞财产分割的协议或证明,熊少平、沈小霞二审中亦未补充提交,因此熊少平、沈小霞以共同财产出资将股权分别登记在各自名下,不构成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故应认定青曼瑞公司的全部股权是熊少平、沈小霞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其双方共同共有。猫人公司二审中所举证据虽不能证明熊少平、沈小霞的财产与青曼瑞公司财产混同,但从一定程度上印证了熊少平、沈小霞均实际参与了青曼瑞公司的管理经营,青曼瑞公司实际由夫妻双方共同控制。上述全部事实表明,青曼瑞公司的全部股权实质来源于同一财产权,并为一个所有权共同享有和支配,该股权具有利益的一致性和实质的单一性。据此应认定青曼瑞公司系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
其次,从公司财产混同角度分析,准许一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出发点在于节约创业成本,繁荣市场经济。但该种便利性亦会带来天然的风险性。《公司法》规定的“一人公司”财产独立性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就是对该种风险予以规制的措施之一。青曼瑞公司在为同一所有权实际控制的情况下,难以避免公司财产与夫妻其他共同财产的混同。在此情况下,有必要参照《公司法》“一人公司”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将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举证责任分配给熊少平、沈小霞。在二审法院就此事项要求熊少平、沈小霞限期举证的情况下,熊少平、沈小霞未举证证明其自身财产独立于青曼瑞公司财产,应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熊少平、沈小霞应对青曼瑞公司案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猫人公司申请追加熊少平、沈小霞为被执行人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后,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分析,“夫妻公司”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存在天然缺陷,导致债权人与“夫妻公司”发生纠纷时,得不到法律的有力保护,此情况尚待立法及法律适用的完善。但依照我国《婚姻法》确立的夫妻财产共同共有原则,夫妻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应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而公司实质充任了夫妻股东实施民事行为的代理人,若依法人有限责任制度认定夫妻股东设立的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同时,不对夫妻股东其他义务予以强化和规制,则有违民法的公平原则,也不利于对交易相对方利益的平等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时认为:
本案猫人公司依据《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规定》第二十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申请追加青曼瑞公司股东熊少平、沈小霞为被执行人。故本案焦点为青曼瑞公司是否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猫人公司申请追加熊少平、沈小霞为被执行人应否支持。
关于青曼瑞公司是否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问题。《公司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本案中,青曼瑞公司虽系熊少平、沈小霞两人出资成立,但熊少平、沈小霞为夫妻,青曼瑞公司设立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且青曼瑞公司工商登记备案资料中没有熊少平、沈小霞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协议,熊少平、沈小霞亦未补充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除该法第十八条规定的财产及第十九条规定的约定财产制外,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据此可以认定,青曼瑞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于熊少平、沈小霞的夫妻共同财产,青曼瑞公司的全部股权属于熊少平、沈小霞婚后取得的财产,应归双方共同共有。青曼瑞公司的全部股权实质来源于同一财产权,并为一个所有权共同享有和支配,该股权主体具有利益的一致性和实质的单一性。另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区别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在于《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该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认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之所以如此规定,原因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缺乏社团性和相应的公司机关,没有分权制衡的内部治理结构,缺乏内部监督。股东既是所有者,又是管理者,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极易混同,极易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故通过举证责任倒置,强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独立性,从而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本案青曼瑞公司由熊少平、沈小霞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设立,公司资产归熊少平、沈小霞共同共有,双方利益具有高度一致性,亦难以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熊少平、沈小霞均实际参与公司的管理经营,夫妻其他共同财产与青曼瑞公司财产亦容易混同,从而损害债权人利益。在此情况下,应参照《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将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举证责任分配给股东熊少平、沈小霞。综上,青曼瑞公司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主体构成和规范适用上具有高度相似性,二审法院认定青曼瑞公司系实质意义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无不当。
关于猫人公司申请追加熊少平、沈小霞为被执行人应否支持问题。如上分析,青曼瑞公司系实质意义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适用《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而《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规定》第二十条的实体法基础亦在《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据此,熊少平、沈小霞应对青曼瑞公司财产独立于双方其他共有财产承担举证责任,在二审法院就此事项要求熊少平、沈小霞限期举证的情况下,熊少平、沈小霞未举证证明其自身财产独立于青曼瑞公司财产,应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二审法院支持猫人公司追加熊少平、沈小霞为被执行人的申请,并无不当。
案件来源
熊少平、沈小霞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再审民事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再372号】
延伸阅读
值得注意的是,同为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存在与主文案例完全相反的观点,即认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夫妻店”式公司由两个股东出资设立,将其定性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缺乏法律依据。
案例:泰安市岱岳区新地龙打井服务中心、贾娟执行异议之诉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6688号】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时认为,本案是由新地龙打井中心依据《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申请追加鸿诺空调公司股东贾娟、梁若琳为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本案中,鸿诺空调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即使如新地龙打井中心所述是由股东贾娟、梁若琳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设立,将其定性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仍缺乏法律依据。对此,原审认定新地龙打井中心的主张不符合《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第二十条情形,并无不当。
公司法人代表人变更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指定(委托)书;
4、根据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
其中,1、3项可到就近工商局办事大厅领取,也可登陆登记注册工商网站下载,并按照表格注释进行填写。
大家知道吗,其实法人、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并非一个概念。我们可以通过一个例子来思考一下:甲和乙分别出自100万元共同成立了一家公司,这家公司由乙担任董事和法定代表人,不过当企业需要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时,是甲委托丙去办的。那么,在这家公司里,到底谁是法人,谁又是法人代表,谁是法定代表人呢?
法人
法人是一个组织,在法律上是一个单位。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经费的才属于法人。在成立法人的程序中,需要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我们常见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都属于一个“法人”;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户则不是法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是公司在需要办一件事情时,委派去办事的那个人,只要出具书面证明文件,就可以被称为法人代表。根据公司需求,法人代表是可以随时随意更换的。因此在上述例子中,丙是该公司变更手续时的法人代表,但是甲和乙也可以成为法人代表,只要法人授权了即可。
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就是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的营业执照里,会有法定代表人一栏,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经工商局审批后就不能随意更换了,所以一般由公司董事长或工厂厂长来担任。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存在以下问题: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被限制;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正在被通缉;
因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被判刑后执行期未满五年;
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没超过三年;
对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企业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没超过三年;
个人负大额债务且到期没有清偿;
其他在法律法规中明确的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现在你能分清法人、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了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很多公司或者个体户在经营的过程中,需要办理变更法人。最近有个小姐姐给小编留言,她开了一家美容店,之前的法人写的是妈妈,现在想变更成自己,该如何办理?这种情况很常见,很多公司由于经营或者人员问题需要变更法人,那么具体该怎么办呢?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流程还是比较多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做了一个整理,一起来看看吧!
变更法人流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去办理之前,还需要做以下准备:
1.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变更,首先需填写公司登记(备案)申请表;2.准备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要注意公司股东组成,如果就是自然人的话,就写名字,下面签名即可;如果是公司股东的话,要写股东公司全称,下面盖公司公章,不需要法人代表签名;3.填写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只需填写清楚,粘贴上代理人身份证,盖公司公章即可。另外为了给办理留充裕的时间,有效期限可以适当的写久一些,以免因超过期限导致重新准备。去办理时,代理人需带上身份证原件。
关于营业执照变更法人的办理方法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对于不熟悉流程的朋友来说,办理变更还是比较复杂的,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留言联系方式给小编哦!
17人
71位用户关注
39位用户关注
27位用户关注
75位用户关注
74位用户关注
70位用户关注
38位用户关注
32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