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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1-13 09:49:01 热度:3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

【第1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

在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过程中有一项内容千万不要忘记,那就是营业执照网上年检,尤其是在注册资金实行认缴制之后,即使一元钱也可以创立公司,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鼓励创业,激发市场经济,增加市场活力。创立公司有经营利润后,无论是个体户还是企业单位都要每年定期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年检,今年,工商部门逐步实行网上申报,方便公司企业。那么作为个体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怎么走呢?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国家都对网上年检都有哪些规定: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2、《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注: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所以具体规定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其次是看需要哪些资料:

1、登录企业信用公示平台在线填写《2023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申请表》并打印1份;

2、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个体工商户本人办理网上申报验照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验照需在验照申请表中填写委托事项并签字,且在指定位置即复印件上粘贴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在办理验照符合手续时须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

4、若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在办理验照复核时还须提交前置许可证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最后我们来了解一下流程:

1、个体工商户需先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专属的注册号及经营者姓名登录用户界面;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委托人登录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后自行填写年度报告书;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委托人填写完毕相关申请书后须将其打印并提交书面材料,其中包括《申报意见书》、《验照申请表》;

4、携带《申报意见书》及其上所列材料前往营业执照的工商管理机关或者委托工商所进行验照复核手续。

经营公司除了跟客户打交道,还要和相关的行政部门打交道,所以涉及的范围较广,有时还会比较繁琐,如果公司在申报等流程步骤不暇顾及,可以寻找专业且有资质公司代办,现在有很多类似的代办公司,这样省时又方便。

要记住企业三年不进行年报将被永久列入黑名单!所以这是一项很重要的事情,一定要严肃对待。

【第2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网上办理

1、申请人注册:申请人首次办理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业务时,应当通过互联网在商事登记机关的门户网站进行用户注册,填写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之后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身份确认,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与数字证书发证机构联网验证个人身份的真实性,并完成用户身份确认。2、申请人网上申请:选择拟办理的业务类型,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章程、股东决议、任免文件等电子资料,之后,申请人及相关签字人使用.数字证书,对电子申请材料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有时候需要签很多次才能成功,需耐心哦)。

3、受理、审核、决定:商事登记机关签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如果材料齐全,应当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4、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登记通知书:商事登记机关完成核准登记工作后,会通过网上或以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在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中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复制件或电子登记通知书,申请人也可免费向商事登记机关申领纸质营业执照或纸质登记通知书。

5、存储电子档案:完成所有工作后,商事登记机关将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保存商事登记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报

个体工商户年报流程】

第一步: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sc.gsxt.gov.cn/notice,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首页面。

第二步: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年报填报登录页面,请选择【个体户登录】。

第三步:进入登录年报系统后首页面。

第四步:点击【年度报告填写】。填报之前请仔细阅读填写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确认。

第五步:进入基本信息页面,填写个体户基本信息,点击保存。基本信息页面中,报告年度、名称、执照号码、经营者姓名四项为系统自动获取,其他项目由个体户填写。

第六步:进入行政许可情况信息页面。可添加多条行政许可情况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

第七步:点击添加,填写行政许可情况信息。点击保存,进入行政许可情况信息基本页面,再点击保存。

第八步:进入网站或网店信息页面。可添加多条网站或网店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若企业基本信息里面“是否有网站或网店”一项选择为否,则无需填报此项。

第九步:点击添加,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点击保存进入网站或网店基本页面,再点击保存。

第十步:进入资产状况信息页面。填写信息,点击保存。

第十一步:进入党建信息页面。填写党建信息,点击保存。

第十二步:进入预览页面。说明:用户需审查填报内容,可点击“预览打印”;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如未点击“提交并公示”,则本年度年度报告公示未完成。

第十三步:点击预览打印,注意:请仔细核对填报信息,需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无需打印点击关闭。

第十四步:点击提交并公示,点击确认,进入提示成功页面,再点击确定。

【第4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取名

很多人想取个好名字,可是头都挠破,想来想去,就是想不出一个好名字。

盟主我也遇到过这个问题,记得在昆明开店的那会,店是我跟另外两个人合伙人一起开的,店刚租下来,在装修了,准备去办营业执照,要赶紧取个名字。

我们3个人就跑到店后面的小花园里冥思苦想,小伟说潮流一族,阿明说动感造型,我说了一个秀丝造型,说了很多,

我们说出来的大多是都有过的,就是市面上有很多店叫这些名字,我当时对这些也没啥研究,凭着感觉凭着印象在想,想出来的都是曾经在哪些地方看到过的名字。

讨论来讨论去,一一否定了,可是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好名字。

反正是磨了一个下午,

最后我说了一个天猫造型,那时候阿里巴巴刚搞了个天猫店,我经常看新闻就看到了这个信息,就想不如蹭蹭名气吧。

小伟拿了两个名字,一个时尚造型,一个天猫造型,说去工商局看看吧,哪个能用就用哪个。

后来用了天猫,时尚造型有人用了,过不了。

完全没啥依据,靠模仿,

还有很多就是模仿一些有名的店,以前在大城市上班的,回到家乡开店也用以前那个店的名字。

省城里的一些品牌店,在小地方也到处都是,都是模仿的,实在是想不出好名,干脆就模仿了。

取名的确是个很头疼的事情,

昨天盟主会的张鹏还在跟我说,要开店了,有没有什么好名字推荐一下,最近想名字头都大了。

我说,明天给你几个名字参考一下吧。

因为最近几年我在研究品牌打造这个事情,对取名这个事有一点小小的研究,所以今天我就以我个人学到的一些知识聊一聊我的看法。

一个好的名字要注意3个点,

好记,

好写,

好传播。

就是第一印象特别重要,让人第一次知道就容易记住,再加上有特点有趣就容易传播了。

取名有一个核心的方法就是,

熟悉的元素:

1.熟悉的事物

例如,

植物类:

向日葵,菊花,桃花,杏花,梨花, 腊梅 ,牡丹,等等。

动物类:

兔、鲸、海豹、蝙蝠

老鹰、猫头鹰

壁虎、龟、鳄鱼,等等。

食物类:

豆子,白菜,苹果,桃子,橘子,石榴,等等。

事物类:

月亮,星星,石头,雪花,大海,等等。

2.熟悉的人物名.称谓

经典作品人物名:

悟空,红孩儿,樱桃小丸子,蜡笔小新,等等。

人物常用称谓:

先生,公子,王子,公主,皇后,格格,娘娘,等等。

亲属类称谓:

哥哥,姐姐,大叔,婶子,婆婆,等等。

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所熟悉的元素,看起来没啥独特之处,但是把它们组合起来后,就会发生化学反应,相当辣眼睛。

比如,

乌龟先生,石榴公主,鳄鱼大叔,牡丹姐姐,豆子哥,

是不是很有趣很好玩,很容易记住,这样的品牌是不是很好传播,你看那些互联网的品牌,大多是用的动物植物之类的元素,天猫,河马先生,雅虎,搜狗,还有叫什么流氓兔的,很多品牌都是这样,大概动物被他们用完了。

对于沙龙取名,我比较推崇拟人化,就是用创始人自己的名字来做文章,

比如张鹏,

我们可以叫,

张先生,

鹏公子,

带字母的也行,

z先生,

y公子,

也可以用自己喜欢的一些元素来,后面带上称谓,人物属性就活灵活现。

自己拿纸出来罗列一下,试着把这些元素组合看看,挑几个出来给身边的人看看,差不多就能找适合的了。

好了,就说到这里吧,你应该已经找到方法了吧。

...................................................

我是修行的美发盟主

盟主会美发联盟创始人

美发自媒体人

一个干了15年美发的钝感男人,每天一篇原创美发经营文章,

中国唯一一个连续写了200多篇美发店赚钱文章的人。

【第5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名称

日前,我市个体经营者曹千一在政务服务大厅内,从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手中领取到了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这也是《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后,我市首张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营业执照。

根据以前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执照不能直接转让,只能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而新实施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自由转让登记,原有营业执照的名称、经营场所、商标以及许可证件等可以延续使用,新规定解决了目前“个转企”和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存在的手续复杂问题。

个体经营者曹千一激动地说:“以前办理转手经营手续很复杂,要先注销再新办,现在赶上好政策,直接就能变更了,而且原经营者营业执照的店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证都可以继续使用,手续也很便捷,真是太好了!”

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办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变更需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措施,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助力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更好发展。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办主任布和介绍,新《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实施,允许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为群众办理业务省去很多麻烦,保留了经营形式上的无形资产,利于更多“老字号”的打造。

接下来,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紧紧围绕市场主体的“急难愁盼”和发展需求,精准施策、发挥服务市场主体职能,打造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记者:李宛霏 王成宇

编辑:胡梦莹 吴忠艳

编审:赵宗杰 张革

终审:李恩广 雷建军

总监制:肇慧茹

【第6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多久

莱芜融媒讯11月19日上午,莱芜区政务服务大厅迎来了第一位前来办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业务的办事人杨先生,变更双方完成电子签名后,工作人员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交到了新经营者张女士手中,“在得知新政策后,我第一时间拨打政务大厅电话进行预约办理,这个新政策终于被我等到了,许可证也不用重新办了,可省了不少事呢。”

张女士口中所说的这个“新政策”就是在11月1日开始实施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关于“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新规定。为解决目前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存在的手续复杂问题,《条例》规定变更经营者可以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不再需要“先注销、再设立”。这一规定方便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后在成立时间、字号和相关行政许可方面的延续,大大简化了手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挥集成办优势,采取“开食品厂”一件事工作流程,将该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业务一并办理完成,大大节约了申请者的办理时间和精力。

此外,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护消费者和第三方利益,《条例》对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的,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即: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已售出的预付费卡券,只要是在约定的有效期内,无论是店铺“出兑”给别人还是转变为企业,都应当对卡券作出妥善安排,与后续经营者作出明确约定,禁止“新店不理旧账”。

据悉,为了让新政策在最短的时间内落地见效,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及时更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文书材料规范,并指导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做好登记注册服务。

个体工商户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高度重视个体经济发展,以省时、省心的登记注册服务为个体工商户发展保驾护航。

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网办。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无需携带纸质材料往返于办事窗口,可通过山东省人民政府网或爱山东app, 实现从材料申报到电子签名全程“掌上办、随时办、全程网办”,十几分钟便可按照提示完成申请。莱芜区政务服务大厅还提供证照免费邮寄服务,实现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登记全区通办。自2023年7月至今,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致力于建立“15分钟政务服务圈”。目前,莱芜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选择辖区内任一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设立、变更、注销业务,形成了办理地点任意选、优质服务随意挑的全区通办新局面。

个体工商户登记免费帮办代办。辖区内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均设有免费“帮办代办”窗口,专门为办事群众提供业务系统操作指导、登记材料准备、电子签名软件使用指引的全程帮办代办服务。

【第7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网上申请

第一步:进入贵阳市场监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公众服务”,选择“年报-个体工商户”。

第二步:注册联络员。

第三步: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络员身份证号码,系统会自动显示企业(个体、农专)名称、工商联络员姓名以及工商联络员手机号码。没有注册联络员的需要注册联络员。

第四步:点击“+”按钮。

第五步:选择年份,点击确定。

第六步:将“填写须知”页面滑到最下方,勾选“已阅”,点击确定。

第七步:在“导航信息”页面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股东出资信息”等采集项。需要注意的是,年报填写所有采集项均为必填项。

【第8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多少钱

除了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大家最关心的莫过于注册个体工商户的费用,也好准备预算。那么成都个体工商户注册需要多少钱呢?小编今天就来解答一下,准备注册个体工商户的创业者可以看看。

如果是自己注册的话,注册营业执照是不需要费用的,刻章根据自己的需求决定费用,主要花销在交通费和人力上。

如果是找到专业公司代办的话,只需要提供个人信息和公司基本信息,无需本人亲自到场,600元解决一证四章,免费提供注册地址,办理好后包邮到家,对于没时间办理的创业者是很友好的,需要办理的老板欢迎留言或直接点击头像进入主页联系。

【第9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网上年检流程

2023年上半年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正式启动,而早在202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废除废除了过去的每年验照制度,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

所以网上年检很重要啦!赶紧来学习哈 ,个体们(以安徽为例哈)。

个体(企业)联络员备案

1

个体填写年报之前必须先注册企业联络员,搜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进入,点击首页的搜索栏下方的【企业联络员注册】。如下图:

2

【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均为企业基本信息,需填写正确,否则无法通过注册;【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身份证号】、【联系人手机号码】为个体或者企业联系人信息,其中【联系人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为后面的年报申报通过该手机的验证码才可以进入系统。年报系统登录

1

http://gsxt.saic.gov.cn/ 点击该网址 进入全国公示系统 选择自己所在地区,然后进入所在地区的年报系统

2

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系统弹出登陆口,填写相关信息后登陆。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络员身份证号】。点击【获取验证码】,将短信中的验证码输入;【备案手机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如下图:

年度报告在线填录

1

登录之后选择填录内容,【年度报告在线填录】填写年度报告内容。如下图:

2

然后填写内容 每次填写注意保存就好 ,个体的填写内容较少,企业较复杂,但是都很方便哒

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

1

若有其他信息需要填录可在登陆后点击【其他信息填录】。如下图:

2

进入后根据上面的不同页签填写对应的公示内容,如图

年度报告书下载

1

注意事项

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如果手机验证码一时不能使用 可以隔段时间再来进行网上年检 因为一个省份的个体都在提交 系统会比较忙碌哈

大家就可以按照这个程序走哈 我按照这个程序都完成好几个啦 果然方便很多啦 以后就不用再跑啦~~~

【第10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特别简单,比注册公司还简单,只需带齐2样材料,到辖区工商所办理,现场仅仅5分钟就办理完毕。可以说神速。到了就办,一趟就注销完毕。我的办理过程分享给大家。

我在2023年注册了一个个体户,前两年有用,这几年没用过,营业执照早就丢了,一直没注销。这个星期还不太忙,决定到工商所去,关掉我这个个体户。

个体工商户注销要去登记地址辖区工商所办理,因为我这一家在北京房山比较偏僻的工商所,开车一个多小时才到达,到办事大厅时,就是一个多小时,我这位个体户就是在北京房山工商所。另有一份文件签上名,不到5分钟,办事老师就说办好了,递给我核销核销通知书。

这感觉太快了。真的还没反应过来呢,觉得刚刚坐下。按照以往是不敢想象的这么快,超赞一下。

办理需要带什么材料那?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如果营业执照丢失那就带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即可

不过营业执照要提前在企业信用网上做挂失作废申明。

按照以上说明材料,去辖区工商所办理就好了,如果没人,再慢10分钟也就办理完成了。

我是北京信诚财税公司花姐,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评论区留言。也欢迎大家转发,可以帮助到更多的朋友。

感谢大家的支持,点个赞吧。

【第11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年检吗

企业年报,每年都是当年申报上一年的,因此2023年工商年报报的是2023年的,无论是个体户还是企业,都应当做工商年检(年报)。

不填报的企业或个体户将会被罚,会吊销你的营业执照,将你的公司列为失信企业,以后生产经营将会寸步难行。2023年企业年报什么时候结束呢?哪些企业需要年报呢?未按时年报将会有什么后果?企业年报的内容是什么?下面将会详细给大家介绍一下工商年报相关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你了解更多,并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年报,不要逾期!

一、2023年企业年报的起止日期

企业年报申报时间是在每年的上半年。每年上半年具体的时间是从1月1日至6月30日,都可以对年报进行修改和申报。

二、2021企业所得税年报时间

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在2023年5月31日前申报,具体请以各省市税务局要求为准,可以咨询当地税务局,一般申报时间为3月-5月。

三、哪些企业需要年报?

凡在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2023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都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每年的6月30日以前)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3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四、企业年报内容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五、完成年报后,发现年报信息填错了,是否可以修改?

发现已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需要修改的,须在当年6月30日之前,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修改,修改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6月30日之后,除特殊情况外,年报信息不得修改。因此请企业务必谨慎核对各项数据,认真填写。

六、年报信息可以不公示的吗?

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社保事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残疾人、失业人员人数、党建信息、商务和外汇年报事项为不公示信息,其余年报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

七、未按时年报会有什么后果?

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经营活动还会受限制,企业信用也会受质疑,并且相关法人还将任职资格受限,长期处于失信状态。

工商年检每年从1月1日起截止6月30日结束,所有个体工商户及企业应在工商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年检,逾期未年检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会进入工商异常名录,且处罚后还是要同样的去年检,所以为了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请各企业尽快办理工商年检。

【第12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

随着互联发展的普及,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以前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年检需要亲自去当地工商局进行相关审核,而现在就完全不同了,可以通过网上直接进行申报。这也是国家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所做的一项重大改革。今天就为大家介绍2020个体户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步骤及最新时间规定介绍如下:

一、2020个体户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步骤详解!

1.申报入口

打开任意搜索软件,比如百度、360、搜狗等,在搜索框架打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官网进入。如果没有显示官网的就表示不是国家网址,这个千万要注意。具体网址为: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操作步骤

步骤一:进入官网后,选择“企业信息填报”。

步骤二:选择要年报的营业执照地址所在地,如果是湖南,就选择湖南。

步骤三:进入所在地页面,首次登陆要选择“工商联络员注册”。

步骤四:填入要年报的企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件号码、联络员姓名、联络员证件类型、联络员证件号码、联络员手机号码。输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步骤五:弹出界面提示验证成功后,分别填入你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

步骤六:选择“获取验证码”。

步骤七:30秒之内,查看手机短信,输入你收到的验证码完成注册。

步骤八:注册成功后返回登陆页面,分别填入营业执照注册号,你的身份证号码,你的手机号码,再次选择“获取验证码”。

步骤九:填入收到的验证码,选择“登陆”。

步骤十:登陆后选择“年报报告填写”。

步骤十一:选择要年报的年度。

步骤十二:依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填写报表,选择“保存并下一步”。

步骤十三:一直保存到最后一页,核实好信息是否有误,修改错误的选项选择“保存并公示”。

步骤十四:弹出对话框点击确认。

步骤十四:确认后本次的年度报告基本已经公示完成。

二、如何在手机app上操作年检营业执照?附详细流程

以浙江省为例:

1.打开浙江政务服务app,点击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自

2.然后选择立即注册百,如下图所示;

3.注册成功以后再选择身份认证,如下图所示;

4.完成身份认证以后选择上角放大镜图标,进入搜索界面;

5.在问搜索栏输入个体,然后再点击个体年答报的订阅;

6.如果没有注册联络员注册,则选择联络员注册;

7.在出来的界面根据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注册;

8.注册好以后选择2019未年报,如下图所示;

9.在出来的界面根据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如下图所示;

10.填写完相关信息以后点击保存;

11.然后在出来的界面填写相关信息,再选择预览并提交和提交即可。

三、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最新时间规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限期是10年,到期是需要更换的,以前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时间是在每年3月31日前,现在新规定是每年6月30日前要进行年检。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四条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

以上就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报(年审)网上填报流程,希望能帮到您。个体户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时间马上就要结束了,还未来得及申报的赶紧申报。

【第13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代办

许多人想成為个体工商户,自己创业做老总,不受他人的管束。但自个要忙店铺选址、店面装修等事,分不开身去申请营业执照,就想要找自个的朋友或家属帮自己代办。那麼,个体工商注册能够代办吗?下边找邦企为大伙儿作答。

个体工商注册能够代办吗?能。

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13条規定: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者或是其委派的代理人能够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派其下属工商所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同时,准时做好营业执照年检。

由此可见,能够委派别人申办。委派别人申办的须要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1、登记條件

(1)个体工商户名字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构成。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能够选择“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可应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2)个体工商户名字不可带有以下内容和文字:

①有损于国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②违背社會公序良俗,不重视民族、宗教风俗的;

③也许会对群众导致欺骗或是误会的;

④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⑤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部队番号;

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词;

⑦汉语拼音、字母、外国文字、标点符号;

⑧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语言文字;

⑨法律、法规規定严禁的别的文字和内容。

2、申请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写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经营者签名);

(3)经营人签订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工商总局規定应提交的别的文件。

附注:港澳居民、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的,应该递交与开业登记一样的身份证件和身份核证文件,表格内没地方粘贴的,可独自递交。

【第14篇】杭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养老保险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因为各种原因,有些参保人会遇到以下情况:

① 养老保险应缴未缴、缴费中断的情况,怎么一次性补缴?

② 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没有缴满15年不能办理退休,怎么缴费至满15年?

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养老保险补缴申请条件、材料、办理地址等信息,收藏起来可能有用哦!

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01、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申请一次性补缴应缴未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02、受理机构

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03、申请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

(2)与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3)符合规定的补缴期限;

(4)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条件的,当年度缴费中断,可在次年3月底前补缴。

符合上述条件的:

▲用人单位按社保隶属关系向市社保局业务大厅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其中:

① 部省、市属参保单位由市社保局业务大厅窗口受理。

② 区属参保单位由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受理。

尚未与该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当年补缴时段的缴费基数按本人当前缴费基数确定,以前年度的缴费基数按补缴时浙江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已与该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当年补缴时段的缴费基数按当前申报缴费基数确定,以前年度的缴费基数按补缴时浙江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单位及个人缴费比例按办理补缴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标准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可向市社保局业务大厅窗口或区社保经办机构就近申请。

04、禁止性要求

补缴起始时间不得早于此类人员按规定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时间。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予补缴。

05、申请材料目录

(一)劳动合同或原始工资发放凭证;

(二)《参保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核定表》原件一份;

(三)特殊情形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涉及个体工商户业主的,提供杭州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1份。

2、涉及补缴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早于1998年1月1日的人员提供:

(1)以下原始材料之一:①经审批的招工录用登记表;②调入单位的工作调动介绍信;③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内经鉴证的劳动合同;④军转干部或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学生分配等按国家规定分配、安置的有关原始材料1份。

(2)劳动合同期满离开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原劳动合同原件1份。

3、涉及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职工医保(机关事业)、列入编制部门编制管理的人员,提供编制部门批准的进编表或《民办教师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1份;

4、涉及仲裁或判决的,提供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或判决书(调解书)原件1份。

06、办公地址和时间

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怎么办?

01、分哪几类人员?

① 市区户籍人员;

② 在市区实际缴费满10年的非市区户籍人员,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确定杭州市区为待遇领取地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继续缴费至满15年。

02、怎么缴纳?

按规定办理继续缴费的,应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市区户籍人员经户籍所在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非市区户籍人员经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后,到市或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申请时应填写《杭州市参保人员延长缴纳、一次性补足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并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03、特别提醒

2023年7月1日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在延长缴费满5年的次月起申请一次性补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至满15年。

申请时应填写《杭州市参保人员延长缴纳、一次性补足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并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上述所提市区均不含临安区。

咨询电话:12345

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不用再缴?

一些参保的群众认为,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没必要再缴了,反正到退休年龄后一样可以领养老金。还有一些年轻人认为,眼下收入低,先不那么早参保缴费,等离退休年龄接近15年的时候再缴也不迟。

长缴多缴,退休后每月能领得更多

人社部回应,缴费年限满15年只是判断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是否具备养老金领取资格的一个条件。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遵循“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原则,退休时计算的养老金水平,与其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水平的高低直接相关,因此,参保人员尽可能地长缴、多缴,退休待遇才更有保障。

来源:杭州发布、浙江在线、杭州市民卡

【第15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

个体工商户条例

(2023年3月30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2023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6号公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23年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8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3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三条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四条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

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引导个体工商户诚信自律。

个体工商户自愿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 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

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和办理登记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

第十六条 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八条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个体工商户所需生产经营场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

个体工商户经批准使用的经营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二十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

金融机构应当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为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提供便利。

第二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需要招用从业人员。

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与招用的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四条 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登记机关,由登记机关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个体工商户管理工作的信息交流,逐步建立个体工商户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或者侵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第二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便利。

第二十九条 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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