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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地址变更流程(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2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企业营业执照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企业营业执照地址变更流程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企业营业执照地址变更流程

【第1篇】企业营业执照地址变更流程

企业变更地址要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变更登记申请表进行填写并准备相关文件,主要有:1、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3、指定(委托)书;4、新的办公场所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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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

2023年已经过去一半了,相信又到大多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要年检审核的日子了。现在可以在网上年审营业执照了,公司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下面就分享一下如何年检营业执照吧。

首先你需要准备:营业执照,还有工商联络员身份证和手机号码。这个号码没有硬性要求,你自己的也可以。

先在网页上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第一个就是。

如果还不清楚下面地址栏里有具体信息,​然后再点击“企业信息填报”。个体户和企业用户都是这个入口。

然后选择你所在的省市,再进行信息填报。

到这一步了有很多人都不会了,​若你首次填报信息,则需要注册“企业联络员”,在这个页面的底部那一行小字就是。若变更了联络员或者你密码忘记了也不要紧,直接点击那个“重置按钮”。

下面是重置页面,需要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也就是营业执照上面的编号,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等。在接下来就是联络员手机号码,姓名等,再输入密码点击保存就可以了。

若你有几家公司,则需要申报完一家后再进行重置另外一个,也可以用公司其他负责人的号码进行重置,自己设置的密码一定要记得哦,每天一个公司只可以注册或重置密码一次。

然后就可以用刚刚的密码登录了,点开“年度报告填写”​就可以进行年审了。

一般是选择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填写,因为过完了才可以填写,今年是2023年就填写2023年的年度报告,如果还有2023年以前的也要逐一填写完整。

阅读并同意填写须知。

然后这个是企业年审需要填写的一些信息,有些信息可以选择不公示,有些则是必须公示的信息。

填写​好信息后,选择预览,确定信息无误后选择“提交公示”

若是有没有填写完整的信息会提示你要填写相关的信息。

这里就没有填写“特种设备信息”,如果公司没有就要填写0,其他就业人员没有的也要填写0,不能空着。

个体工商户则不需要填写那么多信息,只要填写以下列表里的信息。

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并公示”,若填写信息都完成了就会显示“公示成功”。

提交后在一定的时间内信息还是修改的,一般是一周吧。所以要仔细核对信息。

好了,今天的分析就到这里了,若有疑问可以留言哦。

【第3篇】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

常常听到吊销营业执照,请问为什么会被吊销营业执照?请问吊销的营业执照怎么处理?

市场主体都有相对应的监管部门,关于营业执照吊销也是有原因的具体网络总结了6个。

营业执照被吊销的6个理由:

1、虚假注册。即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骗取注册的情形。这几乎是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类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以及其它各类企业,凡以虚假注册或者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并情节严重时,皆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公司法》第225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2条皆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将此纳入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皆将此明文规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由。

3、不申请注销。即已经破产或者解散清算结束后却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对此名存实亡的企业,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除《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就此规定外,其它企业登记规定皆允许以此作为吊销营业执照之由。

4、逃避年检。企业年检制度,意在年度审视企业经营状况并就此备案公示,这是国家管理企业并维持企业经营秩序的必要手段,多数国家的企业法律皆有类似的制度。企业若是以虚假手段通过年检或者干脆不参加年检,将有可能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除《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其它企业登记规定皆以此作为吊销营业执照之由。实践掌握的标准是,当一企业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时,即可以被吊销其营业执照。

5、滥用执照。执照颁发的对象是特定的,执照上面的内容亦是经过特定审视而特别加以记载的,且执照本身原则上不得作为谋利的手段,任何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皆实质破坏执照颁发的秩序,皆有可能引发营业执照之吊销。这一点,几乎所有的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皆作了规定。

6、非法经营。具体又可分为两类情形:一为超越经营范围的越权经营,这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均有规定;二为违反各类法律法规的经营,以此作为吊销营业执照的理由,在多部法律法规中皆有各不相同的规定,因为具体非法经营的情形显然是各不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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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营业执照吊销的方法:

企业不幸被吊销营业执照了,也要走正常的公司注销流程。因为注销登记是以企业申请为前提,是企业的主动行为,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途径。如果不正常走注销流程,公司税务、法人及股东高管都会被拉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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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企业营业执照到期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意味着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可以有以下三种选择:

一、续签劳动合同,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

劳动者如果能力较强、工作出色、业绩优秀,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谈判,要求改善劳动条件,提高薪酬待遇,用人单位为了留住人才,往往会答应。

二、不续签劳动合同,另谋他就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n经济补偿。

三、不续签劳动合同,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

如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原条件指原劳动合同中除劳动合同期限以外的其他权利义务内容,包括劳动时间、工资报酬、奖金、福利待遇等。

劳动合同期满后,原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劳动合同期满1年内不与劳动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当然,不续签劳动合同也有好处,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1年内,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支付n经济补偿,而非2n赔偿金。

第三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5篇】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于涵

来源:江苏法治报

设立公司后,因种种原因,部分股东想解散公司,但发现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那么股东是否还有必要起诉要求公司解散?

针对这种情况实践中往往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强制解散是因公司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而被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解散,吊销营业执照是行政机关对企业法人做出的行政处罚,一旦公司被行政机关吊销了营业执照,该公司就已被行政强制解散。既然公司已处于解散状态,股东再以此为理由诉请法院判令解散公司的,属于对公司的重复解散,缺乏相应的诉权。

第二种观点认为,若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此种情形符合法定的解散事由。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但公司若未能及时做出决议成立清算组,而股东又起诉请求解散公司的,于法有据,应予以支持。

笔者支持第一种观点。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解散分为合意解散、行政强制解散和法院判决解散三种类型,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属于行政强制解散的情形,而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是判决解散的情形,是对判决解散情形的诉权规定,因此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散公司的情形仅限于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公司陷入僵局的情形,除此之外,公司法对其他两种情形的公司解散并未规定诉权。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吊销营业执照是行政机关强制解散公司的一种主要方式,一旦公司被行政机关吊销了营业执照,则意味公司已被强制解散,公司只存在解散后的组织清算问题,当事人再诉请法院判令解散公司的,属于对公司的重复解散,同时此种情形也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所规定当事人可以诉请解散公司的情形,故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第6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查询

各位小伙伴们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

上线新功能啦

快快上车

随我们一探究竟

想了解本人身份信息有没有在全国被用于办理营业执照,免除“被股东”“被法人”的担忧,现在有了便捷通道。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上线“投资任职情况查询”新功能,居民可轻松获取本人在全国市场主体中作为股东(出资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高管人员三类登记信息。操作步骤如下:

1.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并打开,点击“其他应用”。

2.点击“投资任职情况查询”。

3.了解查询须知(查询时间为早上6点到晚上8点,须微信支付已绑定银行卡)。

4.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并确认。

5.实名信息验证授权。

6.刷脸、眨眼进行活体验证。

7.确认人脸识别为本人操作。

8.获取查询结果。

【第7篇】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

说说创业的那些事情,一箩筐也说不完,各种心酸,各种喜悦,只有真正创业过的人才懂。少走弯路,指南不可少,不想自己开个人独资企业的就创业合伙。找到合伙人一起来看合伙企业登记指南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个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并且应当在其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辖区域内)。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9.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场所跨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法人、其他组织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代表发生变化的,提交其继任代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继任委派书。

6.合伙企业变更企业类型的,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

7.合伙企业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或者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的约定作出的修改合伙协议的决议。

8.新合伙人入伙的,提交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入伙协议以及全体合伙人对新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9.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对该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10.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1.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

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5.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6.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8篇】企业营业执照过期罚款

企业标准过期了怎么办?首先我们企业在制定标准了之后,过了有效期都还没有进行复审,因为有的时候可能会忘记标准已经过期了,这时候又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又害怕会不会重新制定一个标准出来,毕竟重新制定一个标准还是很麻烦的,那过期了还需不需要再做一个标准呢?就让小编来告诉您!

企业标准过期了怎么办

企业标准过期了怎么办

企业标准备案成功之后需要在3年之内进行一次复审,企业标准到期之后需要进行复审,还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旗下产品,以及产品信息,然后再重新申请备案就可以了。

企业标准更改原因: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产业发展方针、政策做出调整或者重新规定的;

2、新发布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做了修订的;

4、企业生产工艺或者原材料配方发生重大改变的;

5、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的;

6、其他应该进行复审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企业产品标准这时就需要进行复审并重新修改。

企业标准不复审会怎样:

企业产品标准应在批准发布后三十日内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备案。因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有效期是三年,到期还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备案部门就会把你做的标准给注销掉,并予以公告。

企业标准过期了怎么办?现在制定企业标准的人也越来越多了,所以咱们在制定之后一定要记得定期审查,不审查的话原来的标准就要作废了,这样也得不偿失,如果想要今后在这个行业提高自己地位的企业,就千万不要忘记了到期前进行审查,以上就是维诺斯的讲解,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第9篇】办理企业营业执照

一、网上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1)账号注册。首次进行网上时需先注册浙江政务网账号,填写真实、正确的申请人身份信息,并完高级实名认证。

(2)提交申请。申请人完成浙江政务网(简称浙里办)账号登录后,需选择拟办理的营业执照类型,个体户或者企业,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名称,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

(3)受理审核。工商部门接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材料无误,审核通过。

(4)法人,股东签字,监事实名核验,以及确认注册信息。

(5)领取电子营业执照以及纸质执照。电子营业执照可以网上手机下载,纸质执照可以窗口领取或者邮寄到家。

(6)存储电子档案。将营业执照存案,方便以后使用。

二、现场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1、公司核名。由申请人携带公司所需材料,义乌市365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核准通过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提交工商材料。将工商注册需要的所以材料提交,设立登录申请书,章程,地址承诺书,出资表,法人,股东,监事信息等。

3、领取执照。

【第10篇】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2.企业法人组织章程(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3.出资人(主管部门)的主体资格文件。

◆出资人(主管部门)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出资人(主管部门)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出资人(主管部门)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出资人(主管部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出资人(主管部门)为其他类型法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5.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批准的或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注:依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设立的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企业章程的决定及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出资人(主管部门)签署)。

3.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企业名称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相关文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自然人更改姓名后,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需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 变更经营范围的,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 变更出资额的,提交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变更出资人(主管部门)的,提交(1)企业原出资人(主管部门)的上级机关同意其转让的批准文件、变动后出资人(主管部门)的上级机关同意其受让的批准文件复印件。(2)企业原出资人(主管部门)与变动后出资人(主管部门)签署的转让协议(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划转的可不提交)。(3)变动后出资人(主管部门)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

◆变更出资人(主管部门)名称的,提交出资人(主管部门)名称变更证明;出资人(主管部门)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

◆以上各项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1.依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主体资格文件参照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中的规定。

【3】 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2.备案事项涉及企业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企业章程的决定。

3.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章程备案,提交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企业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由出资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经营期限备案,提交出资人(主管部门)出具的更改经营期限的文件。

◆更换登记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注:1.依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备案适用本规范。

2.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与非公司企业法人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

【4】 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出资人(主管部门)批准该企业法人注销的文件,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该企业法人关闭、该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文件。

3.出资人(主管部门)、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清算组织、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4.清税证明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非公司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复印件。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1.依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提交此规范第1、6项材料。

3.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提交此规范第1、6以及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书和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原件、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书原件(包括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作出的裁定)。

【5】 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3.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信息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信息由分支机构隶属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申请书中签署确认)。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或非法人分支机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1.依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免于提交企业章程。

【6】 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事项相关证明。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分支机构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支机构名称的,提交隶属企业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变更后经营场所的使用相关文件。

◆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原任负责人的免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信息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分支机构隶属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申请书中签署确认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信息)。

负责人更改姓名的,同时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自然人更改姓名后,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需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变更经营范围的,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4.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更换登记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直接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变更登记的,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依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备案适用本规范。

【7】 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清税证明材料。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注销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4.被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该分支机构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提交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文件。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1.依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提交此规范第1、5项材料。

3.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免于提交依法作出注销的决议、决定。免于提交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4.企业法人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强制清算程序终结,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提交此规范第1、5以及企业法人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书和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原件、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书原件(包括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作出的裁定)。

【第11篇】企业获得营业执照的步骤

公司注册有着一定的要求,在公司注册时需要做好充足准备,以确保公司注册可以顺利完成,当然公司注册也是遵循一定流程的,那么到底公司注册流程步骤是怎样的?

注册公司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注册公司的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

2、申请注册公司的名称(取3—5个名字备用)

3、申请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

4、申请注册公司的法人,股东投资比例

5、申请注册公司的法人联系电话,邮箱

公司注册最基本的流程

1.公司核名(1—3个工作日);

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信息提交(5—15个工作日);

等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3.营业执照下发(预约当天);

如果第二步通过的话,会给你一个准予设立的登记通知书。预约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有时候工商局也会直接邮寄到家里。

4.刻章办理(1—2个工作日);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

5.到这里,就企业注册就完事了。

【第12篇】公司注销、营业执照吊销和企业破产有什么区别?

我们经常听说,企业无法经营下去,会常常用公司注销,公司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公司破产来形容。那么看似不同的词汇,表达的意思貌似又相同,我们该如何区分呢?这是三种形式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文欣财务小编给您做整理。

首先,注销、吊销和破产这三者的产生前提是不一样的。

公司注销一般是法人再和股东确认了不在经营企业后,主动向工商税务机构提交注销登记申请。而吊销则是工商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实际问题依法给出的结论,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被动行为。而破产,则是由公司的债务人、债权人和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的破产申请。

其次,注销、吊销和破产这三者之间的法律性质不同。

注销登记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而终止公司的法律行为,与当事人是否有违法行为无关。注销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方式。

吊销: 企业吊销是指企业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被工商部门采取强制手段剥夺其经营资格的一种行政处罚,其前提是有违法行为的存在。

破产: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债权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的破产申请,经审查认定后书面裁定债务人破产的法律行为。

最后,注销、吊销和破产这三者造成的法律后果不同

注销: 注销登记后,公司终止,一般情况下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重大影响。

吊销: 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但依然存续此外,吊销营业执照可能给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带来一些限制,甚至严重的法律责任。

破产: 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由清算组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企业破产分配完之后,清算组会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13篇】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一、合伙企业是法人企业还是非法人企业

非法人组织包括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根据《民法典》

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的定义及类型】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一百零三条 【非法人组织的设立程序】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主要区别:

(一)概念区别。法人企业是指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非法人企业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二)责任区别。法人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人企业不能。

三、非法人组织什么意思

非法人组织是指没有法人资格但是能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作为一种组织形式,在世界各国广泛存在。其基本含义是指介于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未经法人登记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是为实现某种合法目的或以一定财产为基础并供某种目的之用而联合为一体的非按法人设立规则而设立的人的群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参考

^合伙企业 https://www.91kaiye.cn/hhqy/

^个人独资企业 https://www.91kaiye.cn/grdz/

【第14篇】企业电子营业执照

1、打开微信,点击发现,拉到最下面,点击小程序,进入后电子营业执照,点击下载执照

填写相应信息认证后就可以下载执照,下载后可以修改执照密码保护执照信息安全电子营业执照可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

2、确认同意相关平台提供的身份核验协议,进入下一步开始人脸识别环节。

3、通过人脸识别后,选择公司所在的登记地,显示当前可下载的电子营业执照。

4、选择要下载的执照,点击进入,输入联系电话并勾选同意《执照下载声明》即可成 功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初始密码为:123456。

5、点击查看已下载执照,可查询出本人名下已下载的所有执照记录。点击其中一个执照,输入 执照密码进行验证,可查看执照页面详情、执照变动及执照领用情况。

线下办理时,有时不必携带纸质执照,直接出示电子执照,工作人员通过扫描条形码或二维码后,就能收到电子营业执照的信息。

根据以上操作,就可以申领电子营业执照了。

【第15篇】企业营业执照照片

7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营业执照照面事项的通知,明确自9月1日起,将正式颁发调整版式后的营业执照!那么营业执照的照面内容和调整前有哪些变化呢?今天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营业执照照面内容的调整事项

二、营业执照记载内容调整说明

(一)公司营业执照的调整事项

调整内容说明: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调整事项

调整内容说明:

(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调整事项

调整内容说明: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的调整事项

调整内容说明:

(五)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调整事项

调整内容说明:

(六)内资非法人企业、内资非公司企业分支机构、内资分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营业执照副本的调整事项

调整内容说明:

以上就是本次营业执照照面内容的调整事项了,还想了解什么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哦!

来源:市场监督总局办公厅、滨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企业营业执照地址变更流程(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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