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0篇优质的自然人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从哪申报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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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扣缴端怎么更新专项扣除?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便纳税人线上办税。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推出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之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更新确认功能指引,支持下载更新全员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效减少纳税准备时间。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后,在左侧的功能模块或者主页的常用功能中找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功能;
2、点击后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接下来点击左上角的【下载更新】,在下拉菜单中点击【全部人员】后,等待系统发送请求;
3、弹框反馈【下载结果】,即可完成【下载更新全员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操作。另外,点击左上角的【迁入上年数据】,系统将自动搜索可迁入的上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税零申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教程
自然人扣缴客户端怎么下载?
自然人扣缴客户端下载途径如下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适用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双击安装包程序,点击【立即安装】,即可安装扣缴客户端到本地电脑。
自然人扣缴端怎么切换公司?
方法/步骤如下:
1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软件,选择登录公司,输入登录密码。
2点击右上角的单位管理。
3接着在所有的公司清单中,选择一个单位点击进入就切换完成啦。
自然人扣缴系统怎么下载人员信息?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授予办税权限的办税人员前往办税服务厅申请开通【扣缴端数据下载】功能,或者经授权的办税人员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依次点击【我要办】-【远程办】选择企业业务,点击【扣缴客户端数据下载权限设置】业务进行办理(功能开通之后,使用时限只有72小时,请在时限内完成后续操作);
2.办税人员实名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人员信息采集】功能,点击“下载”,从税务局端获取之前报送过的人员信息(只能获取人员信息状态为“正常”的人员);
3.获取短信验证码,使用实名账号绑定的手机进行短信验证;
4.完成实名登录和短信验证后,就可以通过【人员信息采集】功能下载人员信息,通过【查询统计】—【单位申报记录查询】功能下载
初次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初次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缴费需要:
1.web端扣缴功能可通过浏览器搜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进入登录页面。
2.用户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或手机号码/证件号+密码登录(web端或app端的账户名和密码)两种方式登录。
3.已实名注册的单位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可直接登录使用。对于单位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以外的办税人员需要完成实名注册且被授予办税权限(扣缴管理权限或者扣缴办税权限)后才能登录使用。办税授权可由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有扣缴管理权限的人员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行授权,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对相关业务申请授权(扣缴管理权限或者扣缴办税权限)。
4.安全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后,点击首页上方【单位办税】进入web端扣缴功能页面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怎么申报?
1、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下载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安装好,打开登陆【注意要在当地的国家税务局官网下载,不同地区扣缴端只对应本地企业信息】
2、选左边人员信息采集,然后点击添加。输入员工信息,如果没有员工输入法人的就行,任职受雇日期选上个月1号。
3、输入完信息后保存,点报送,检查下状态验证通过。
4、点左边菜单综合所得申报,右边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后面点填写。
5、点左侧综合所得申报,再点右边税款计算,系统自动计算
6、点申报表报送,发送申报,点击获取反馈,看下申报状态,申报成功,无需缴款,就完成了。有税的同学点左边税控缴纳-三方协议交税-立即缴款-确认扣款就行。
个税零申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教程?
1、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下载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安装好,打开登陆。【注意要在当地的国家税务局官网下载,不同地区扣缴端只对应本地企业信息】。
2、选左边人员信息采集,然后点击添加。输入员工信息,如果没有员工输入法人的就行,任职受雇日期选上个月1号(如果以前添加过,忽略这步)。
3、输入完信息后保存,点报送,检查下状态验证通过。
4、点左边菜单综合所得申报,右边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后面点填写。
5、弹出数据向导,点确定。
6、0申报的同学选生成零工资记录,如果上个月报过,可以选复制上月当期数据。
7、点左侧综合所得申报,再点右边2税款计算,系统自动计算
8、点申报表报送,发送申报,点击获取反馈,看下申报状态,申报成功,无需缴款,就完成了。有税的同学点左边税控缴纳-三方协议交税-立即缴款-确认扣款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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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系统获取
二、系统登录
三、功能简介
四、申报流程
五、操作简介
1.人员信息登记
2.人员信息报送验证
3.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4.综合所得申报
5.分类所得申报
6.税款缴纳
7.银行端查询缴税
8.完税证明
9.系统设置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用于扣缴义务人为在本单位取得所得的人员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和代理经营所得纳税申报。
一、系统获取
登录江苏省税务局官方网站,依次点击“首页>下载中心”,获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江苏省)(完整安装包)”,并及时联网更新到最新版。
二、系统登录
【实名登录】:使用在个人所得税app/web实名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或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
【申报密码登录】:使用本单位申报密码登录。
三、功能简介
【税款所属月份】:默认为系统当前时间的上月。例如:当前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则[税款所属月份]为2023年8月。可点击下拉键,切换[税款所属月份]。
【左边菜单树】:逐项列出各个功能,如人员信息采集等。
【常用功能区】:系统常用功能统一放在该处,点击快捷按钮即可进入功能页面。
【待处理事项区】:显示待处理的消息。
四、申报流程
1.扣缴申报的主体流程
2.代理经营所得申报主体流程:
首先根据填写要求,采集本单位人员信息,然后报送到税务机关进行验证,获取反馈结果后,填写相应的所得申报表,再次报送到税务机关后,根据提示缴纳税款。
五、操作简介
01人员信息登记
人员信息采集到客户端中有两种方式:单个添加、批量导入。人员信息采集分为境内人员和境外人员,下面以境内人员信息采集操作为例:
(1)单个添加
点击【添加】,进入“境内人员信息”界面,录入人员基本信息,点击【保存】即可添加成功。
(2)批量导入
点击【导入】→【模板下载】,下载客户端中提供的标准excel模板。将人员各项信息填写到模板对应列,然后点击【导入】→【导入文件】,选择excel文件,导入到客户端即可。
02人员信息报送验证
点击【报送】,客户端会将报送状态为“待报送”的人员信息报送至税务机关并进行身份验证,只有报送状态为【报送成功】的人员才允许进行申报表报送等业务操作。
03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支出信息的采集。在纳税人未自行采集某个支出项目时,可以由扣缴单位代为采集和报送。
04综合所得申报
点击【综合所得申报】,进入“综合所得预扣预缴表”页面,页面上方为申报主流程导航栏,按照【1收入及减除填写】、【2税款计算】、【3附表填写】和【4申报表报送】四步流程,依次完成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
点击【税款计算】,系统会自动对“收入及减除填写”模块中填写的数据进行计税。
在收入及减除中填写了减免税额、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的情况下,需要完善相应附表信息。
申报表填写、税款计算完成后,点击【申报表报送】进入报表申报界面。该界面可完成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的正常申报、更正申报以及作废申报操作。
05分类所得申报
首页功能菜单点击【分类所得申报】,进入“一般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页面,页面上方为申报主流程导航栏,根据【1收入及减除填写】、【2附表填写】和【3申报表报送】三步流程完成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
06税款缴纳
申报表申报成功后,若采用三方协议缴款方式,则点击【税款缴纳】→【三方协议缴款】,界面下方显示应缴未缴税款相关内容,包括:所得月份、申报表、征收品目、税率、税款所属期起止、应补(退)税额以及缴款期限。
07银行端查询缴税
申报表申报成功后,点击【税款缴纳】→【银行端查询缴税】,界面下方显示欠税相关内容,包括:申报种类、申报类别、纳税人数、收入总额、应扣缴税额、打印状态、首次打印时间、缴款凭证税额(含滞纳金)等。
08完税证明
缴款成功后,点击【税款缴纳】→【完税证明】,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时间后点击【查询】按钮查询申报记录。选择需要开具完税证明的申报表后点击【完税证明开具】按钮开具完税证明。
09系统设置
本功能可以查看备份数据存放位置。
注:系统会不断升级优化,实际操作请以系统为准。
来源:广东税务
上次讲了怎么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附加扣除信息,各单位同事填报后,我们是需要读入后才能看到的,这里给大伙讲下怎么读入各位单位同事填入的附加扣除信息哈。
第一步:点击进入自然人税务局(扣缴端),输入实名认证的账号和密码后进入登录:
第二步:点击红色箭头指的地方,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页面。
第三步:我们点击下图红色箭头指示的地方,进入专项附加扣除采集页面:
第四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采集页面后,点下载更新,就是红色箭头指的地方,那里有全部人员和指定人员,如果是第一次采集扣除信息,我们就点全部人员,如果只是个别有更新,我们点指点人员就行了,我们现在以指定人员更新示例。
第五步,我们在下载更新里选择指定人员更新,会出现如下界面,我们在放大界内输入需查找人员的姓名,如旺旺队,就出现了旺旺队的信息及身份证号码,我们点确定
第六步:我们确定后就会看到下载成功的提示框了,你们看,就是红色箭头指的地方,有子女教育2个,说明有两个子女可以扣除,一个子女可以扣1000元,那就是可以扣2000元了。
看了小编的介绍后,是不是觉得很简单呢?觉得有收获的小伙伴们记得点赞关注喔!你们每一个点赞关注对小编来说都非常重要喔!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的申报可以通过网上申报也可以线下申报。
一、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怎么申报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申报经营所得税,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线上申报,也可以直接去办税大厅办理。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按照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二、线上申报
1、登录电子税务局的自然人登录界面
2、登陆后选择生产经营个税纳税申报表,确定查询时间,勾选生产经营所得,录入被投资单位的纳税识别号,勾选投资单位,选择据实预缴。
3、录入项目信息,计算应纳税款,核实正确后点击正式申报即可。
三、线下申报
去办税大厅要个税生产经营所得的申报表,表格背面有填写项目说明,按要求填写后到窗口申报即可。账册健全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人在次月7日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以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实行查账征税的个体工商户,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账册不健全的个体工商户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征收方式。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解答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怎么申报的问题。申报可以线上进行也可以线下进行,线上申报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线下可以去办事大厅窗口申报。纳税人平时也应当争取账务健全记账准确清晰,可以节省申报时间。税收申报应及时准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来源:大律师网
企业会代缴员工的个税和五险一金,只有被授予管理权限的人员才可以赋予他人办税权限,只有被赋予办税权限的办税人员才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为企业办税,当登录平台后,个人中心页面显示“企业办税权限”,这里会展示当前任职受雇单位列表,可以进行授权管理。
企业办税权限管理
实名注册
税费综合申报
税款缴纳
申报查询
一、企业办税授权管理
(一)企业办税授权管理(app端)
(二)企业办税授权管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三)企业办税授权管理(its局端)
(四)企业办税授权解除(its局端)
二、实名注册
(一)人脸识别认证注册(app端)
(二)大厅注册码注册(its局端)
三、税费综合申报
四、税款缴纳
五、申报查询
以上就是个税和五险申报流程,从一开始企业办税权限到最后的申报查询,各位代缴税款的小伙伴可以仔细看看申报流程~
股权转让作为一种常见的投资行为,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多种税种。其中,个人所得税是股权转让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税种之一。本文将详细介绍股权转让个税如何申报的相关知识。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和征收方式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个人所得税是不可避免的。根据国家税法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属于个人所得范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个人所得额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表进行计算,税率分为7档,目前最高税率为45%。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为年度汇算清缴。
二、股权转让个税的申报方式1.个人自行申报在进行股权转让后,个人可以通过国家税务局网站或者相关税务部门直接申报个人所得税。个人需要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身份证明、股权转让协议、银行流水等。2.委托代理申报个人也可以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股权转让个税的申报。一般来说,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申报的优点在于能够减少个人的工作量,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的申报错误。
三、股权转让个税的申报时间根据国家税务局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也就是说,如果个人在上一年度进行了股权转让,需要在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
四、申报股权转让个税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在申报股权转让个税的过程中,个人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股权转让协议或其他合法文件。2.支付凭证或者银行流水等证明股权转让款项来源的材料。3.股权转让的税务登记证明。4.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
五、股权转让个税需要注意的问题1.合法合规在进行股权转让的过程中,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会面临法律风险。因此,在进行股权转让前,个人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操作合法合规。
2.财务记录完备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个人需要保证财务记录完备、准确,以便于税务机关的查验。如果财务记录不完备或者存在虚假记录,会面临税务处罚等风险。3.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股权转让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的税率缴纳。如果逾期未缴纳或者少缴纳,也会面临税务处罚等风险。4.建立健全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个人需要建立健全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以规避潜在的税务风险。例如,可以通过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税务风险评估、及时调整税务筹划等方式来降低税务风险。六、总结股权转让个税的申报是股权转让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个人需要了解个人所得税税率和征收方式,选择合适的申报方式,及时进行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进行股权转让前,个人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操作合法合规,并建立健全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以规避潜在的税务风险。
睿当家险易梳针对如今企业面对税收时“商业模式不合理税负偏高”、“税收政策不了解多缴冤枉税”、“金四大数据监管时代违规风险高”、“发票开具或接受不规范,承担违规风险”,以及税收干部工作时面对的“多维立体的征管信息”、“多样化的会计核算”、“海量数据”、“疑点成因不清晰”等问题,睿当家“险易梳”能够一键检测、快速出具报告、可视化呈现、风险提示、数据安全保护、权威设计。
公司股权转让是资本营运过程中较经常发生的交易行为,转让环节一般都会涉及到所得税。若转让方所投资单位存在留存收益的情况下,是将留存收益中的未分配利润分配后再转让股权,还是直接转让股权?由于转让方、受让方身份的不同也在纳税上存在差异。下面就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给大家解读如下:
m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有限责任公司a出资700万元,占比70%股权,自然人b出资300万元,占比30%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盈余公积500万,未分配利润800万元,净资产2,300万元。假设m公司两个股东分别拟转让股权,是先分红后再转让,还是直接转让使交易双方纳税最少呢?(本文不考虑交易过程中的费用,只对涉及的所得税予以分析,其他税种如印花税等暂省略)
一、 税务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即境内法人单位从投资单位收到的股息、红利不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2023年第7次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4.《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第四条规定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二、不同的转让方式纳税结果分析:
1.法人股东直接转让:接前例有限责任公司a拟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确定以1,800万元直接转让股权给法人c,那根据《国税函〔2010〕79号》文,有限责任公司a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75万元【(1800-700)*25%】,法人c受让后,再从m公司获得分红款560万元(800*7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此分红款免交企业所得税。直接转让后,交易双方共计缴纳企业所得税275万元。
若有限责任公司a按1,800万元直接转让给自然人d, 有限责任公司a缴纳企业所得税275万元,自然人d受让后,再从公司m中获得分红款560万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12万元(560*20%),转让后,交易双方共计缴纳所得税387万元。(企业所得税275万元,个人所得税112万元)
2.法人股东先分红后再转让:接前例有限责任公司a拟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先分红后560万元(800*70%),再确定以1,240万元(1,800万元-分红款560万)转让股权给法人c。
有限责任公司a的分红款免交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交纳企业所得税135万元【(1,240-700)*25%】。法人c受让后m公司没有可供分配利润,也就无企业所得税。交易双方共计缴纳企业所得税135万元。
若有限责任公司a先分红后转让给自然人d,纳税额与转让给法人c一样,交易双方共计缴纳企业所得税135万元。(有限责任公司a企业所得税135万元,自然人d个人所得税为0)
通过以上2点纳税分析可以看出,法人股东股权转让时,无论受让方是自然人,还是企业法人,只要留存收益中有未分配利润,都要先分红后再转让,可以使交易方双纳税最少。
3.自然人股东直接转让:接前例自然人b拟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确定以770万元直接转让股权给法人e,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第4条规定,自然人b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94万元【(770-300)*20%】。法人e受让后,再从公司m中获得分红款240万元(800*3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此分红款免交企业所得税。直接转让后,交易双方共计缴纳所得税94万元(自然人b缴个人所得税)。
若自然人b按770万元直接转让给自然人f, 自然人b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94万元,自然人f受让后,再从公司m中获得分红款240万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8万元(240*20%),转让后,交易双方共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42万元。(自然人b缴94万元,自然人f缴48万元)。
4.自然人先分红后再转让:接前例自然人b拟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先分红后240万元(800*30%),再确定以530万元(770万元-分红款240万)转让股权给法人e。
自然人b的分红款交个人所得税48万元(240*20%),股权转让交个人所得税46万元【(530-300)*20%】。法人e受让后m公司没有可供分配利润,也就无企业所得税。交易过程中只有自然人b交纳个人所得税,双方也共计缴纳个人所得税94万元。
自然人b先分红后转让给自然人f,纳税额与转让给法人e一样,自然人f受让后m公司没有可供分配利润,也就无个人所得税;交易双方共计缴纳个人所得税94万元。
通过以上3-4点纳税分析可以看出,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时,无论受让方是自然人,还是企业法人,只要留存收益中有未分配利润,也是都要先分红后再转让(除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67号》第13条规定的直系亲属之间转让等可以平价、低价转让的外),可以使交易方双纳税最少。虽然受让人是企业法人时,自然人直接转让交纳所得税与先分红再转让相等。实务工作中还是建议先分红再转让。
从所得税法立法精神来看,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股权转让净收益可扣除的投资成本确认原则是一致的,都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规定以实际发生的投资成本作为扣除成本。而与股权相对应的红利、股息收入是否交所得税却出现了差异,法人单位收到的红利、股息免所得税,自然人收到的红利、股息要正常交所得税(免税的情形除外)。以上因素的存在也是股权转让中面临的一个“大坑”,我们要奋力跳过去---只要被投资企业留存收益中未分配利润有余额,就要考虑先分红再转让,而不是直接就转让。
来源:昌尧讲税 作者:佟启义
新个人所得税法自2023年实施以来,已进入第五个年头,财务小伙伴们对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也应该得心应手,但就是这种没技术含量的活,还是有小伙伴填报不正确,而预缴申报不正确不但会给来年的年度汇算清缴带来填报麻烦,甚至有可能导致退税申请通不过,还有可能出现在税局的检查名单中。阳羡税苑为大家梳理了常见错误,供小伙伴们参考。
一、减除费用和免税傻傻分不清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使用累计预扣法扣缴工资薪金所得时,每月减除费用为5000元,有的小伙伴明明有规定的栏次可填写(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第11列),却偏偏不填,而是在免税栏内(第10列)填写。减除费用绝不是免税,前者是扣除项目,后者是收入项目。
小贴士
第10列免税收入填写纳税人各所得项目收入总额中,包含的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金额。其中,税法规定“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对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计的30%部分,填入该列。
二、滥用其他扣除-其他栏目
其他扣除栏下共有六个栏次,分别是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财产原值、允许扣除的税费和其他,对21栏次的其他,有的小伙伴随意把他当成万能栏使用,如员工的各类扣款。申报表的各栏次都有填报的规定,万不能随意填写。工资薪金所得方面还真想不出其他能有什么扣除。
公司个人股东发生了股权转让,产生的股权转让收益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老板让财务帮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样公司年度预缴税款会增加,政府补贴会多一些,而且代扣代缴手续费也会发放给企业,但是作为被投资企业,这样做合适吗?
答案肯定:不可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67号文第五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所以个人股东发生股权转让,该个人股东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作为被投资方的企业既不是纳税人,也不是法定扣缴义务人,所以无需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但是,作为税务直接联系方,一旦发生股权变更,税务核查时首先会与被投资企业联系,核实税款缴纳情况,在发生股权转让时督促股东做好个税缴纳,确保整个股权转让环节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而且,新股东的股权原值确认与本次股权转让息息相关,特别是遇到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价值的时候,需要保存好原始的缴税单据,确保再次转让时股权原值合理的确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67号文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股权转让人已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该股权受让人的股权原值以取得股权时发生合理税费与股权转让人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认。
近期电子税务局涉税人员信息变更线上办理流程有了新变化,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提交涉税人员信息维护后,涉及变更的人员需登录“江苏税务”app自然人端进行确认。具体怎么操作跟着苏小税一起看看吧。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进入该功能模块后,点击“登记信息变更”,进入申请界面。
点击“财务负责人姓名”行“是否修改”选项框,选择“是”。
选择完毕后,系统自动跳出提示,在“确认信息”栏次中填入需要变更的财务负责人信息,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正确的验证码后点击确认。
确认后点击左上角“保存”按钮,保存完毕后点击“提交”。
提交完成后,系统提示“您已成功提交申请,请等待新增人员在‘江苏税务’app自然人端确认”,点击“确定”后电子税务局端流程结束,等待新增人员在“江苏税务”app中确认。
新增人员登录“江苏税务”app端,在首页“消息中心”中,点击“基础信息维护”。
新增人员同意变更为企业财务负责人则点击“同意”按钮,电子税务局端将同步接收到相关消息提醒;如果不同意则点击“不同意”按钮,终结本次流程。
新增人员点击同意后,电子税务局端在“服务提醒”中会收到一条“基础信息维护”消息提醒。
点击“查看”,提示“该人员已同意被变更为您单位的财务负责人,信息将同步更新至税务系统,流程已办结”。
1.变更后的涉税人员需在“江苏税务”app进行实名认证,否则无法接收到推送的确认信息。
2.变更后的涉税人员身份信息与手机实名信息需匹配,否则无法接收到推送的确认信息。
3.如涉税人员身份信息不变更,仅变更手机号码,要准确接收信息需用新号码绑定“江苏税务”app。涉税人员姓名与涉税人员身份证号码同步变更时,必须同步修改手机号码。
4.无论是新增或变更三类(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涉税人员,需变更后人员通过“江苏税务”app确认信息,如通过'纳税人(附)办事人员信息核对明细表”删除三类人员外的涉税人员,需被删除人员确认信息。
5.如以企业的身份发起的基础信息维护,则需要新的涉税人员以个人的身份登录app确认变更信息:如以个人的身份发起的绑定申请,则需要以企业的身份登录app,由该涉税人员的上一级(如财务负责人)确认变更信息。
6.如进入“江苏税务”app,点击'同意'或者'不同意'均无反应,可能是程序或网络不稳定,请稍后再试。如果还不行,建议(1)更新至最新app版本;(2)卸载重新安装;(3)如以上操作均不行,请使用其他手机进行尝试。
来源:江苏税务
编发: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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