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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8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5篇优质的扣缴系统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

【第1篇】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

本文作者:杰哥110

最近大家应该都收到单位的通知,需要自己下载个税app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可能部分人还不知道怎么操作,这里我就废话不多说,手把手教大家如何操作个税软件。

2023年12月31日,“个人所得税”app软件正式上线使用。所以软件应该是正式确定了,后期变动应该不会太大,所以大家放心申报。

在申报之前,如果大家对个税申报的内容和政策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参考下面的两篇文章 (本着对大家认真负责的态度,网上的文章水平参差不齐,所以这里我就放两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解读文章,大家可以放心大胆的阅读,官方口径还是比较权威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解读文章传送门:

定了!1月1日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要这么扣

一图带你算明白!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帮你多拿多少钱:

一、软件下载

流程:上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纳税服务—→扫描右侧“个税”app二维码,下载app到手机。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二、注册

打开app—→“个人中心”—→“登录/注册”

这里分为两种:

1.大厅注册码注册

需要本人线下去各地的办税大厅去获取“注册码”,然后再填列相关个人信息(注意下,这里注册码的有效期只有7天,而且需要线下去。)

这种方式只推荐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同志去办理,毕竟比较麻烦。

2.人脸识别认证注册:

线上首选注册方式,有身份证注册即可,填完信息对着屏幕人脸识别即可

注意,这种方式只适合居民身份证注册,没有居民身份证的请移步大厅注册码注册

三、信息采集

这项操作也可以在后面“专项附加扣除”步骤中操作,不过为了后续操作方便,可以先行添加。

1.个人信息

基本信息:可以不全填,不过有些信息是根据个人身份证自动填上去的,大家可以核对下相关信息是否有误,如果有误的话,可以及时申诉反馈

可享税收优惠:如有残疾、烈属、孤老等可享受税收优惠情形,请添加税收优惠减免备案

其他身份证件:添加其他身份证件后,可以持其他身份证件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业务

2、任职受雇信息

一般来说,身份证注册完毕后,会自动填列你的任职受雇信息,这步可以省略。不过建议大家还是点开看一看相关信息是否与事实相符,如果不相符的话,或者存在个人信息被他人冒用的情形,请及时联系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相应的申诉。

如果没有自动填列的话,请点击右上角“添加

3.家庭成员信息

主要在后续专项附加扣除时会用到。

4、其他

有兴趣的可以自行添加,不是强制要求

四、专项附加扣除

主要分为如下六大类:

1、子女教育

1.点击【首页】-【子女教育】;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录入子女教育信息,如当前受教育阶段、教育时间起和止等,完善后点击【下一步】;

4.选择是否有配偶和分配方式,若之前未添加过配偶信息选择“有配偶”后可以在该页面先添加配偶信息,点击【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注意事项:

同一个子女、同一个“受教育阶段”只能保存一条明细,且所有明细记录的“受教育日期起、受教育日期止”不能有交叉。

注意,有扣缴义务人的话,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没有的话,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简单来说,就是有单位的,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个体户或者自己当老板的,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2、继续教育

1.点击【首页】-【继续教育】;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以及继续教育类型;

4.据实选择继续教育类型,点击【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3.大病医疗

1.点击【首页】-【大病医疗】;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与纳税人的关系,据实录入个人负担金额以及医疗支出总金额,点击【提交】即可。

注意,唯一一个不能单年预交扣除的,需要次年申报才能扣除的选项

4.住房贷款利息

1.点击 【首页】-【住房贷款利息】;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录入房屋信息,产权证明分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四种。选择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需填写证书号码;选择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需填写合同编号。信息完善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以及贷款方式。贷款方式分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三种,至少填写其中一项点击【下一步】;

4.选择贷款人是否为本人以及分配比例点击 【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注意,住房租金跟住房房贷利息不能同时由同一个人于同一年享受

5.住房租金

1.点击【首页】-【住房租金】;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以及录入住房租金支出相关信息;

4.出租方类型分为自然人和组织,需要录入对应类型的出租人身份证件信息或出租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点击【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注意,住房租金跟住房房贷利息不能同时由同一个人于同一年享受

6.赡养老人

1.点击【首页】-【赡养老人】;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以及被赡养人信息点击【下一步】;

4.选择是否独生子女。独生子女,分配比例为全部由本人扣除;非独生子女,需录入共同赡养人、本年度月扣除额并选择分摊方式(赡养人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点击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注意:赡养多位老人的话,不能获得多位额度抵扣(原则上独生子女2000上限每月,多位子女1000上限每月)

如果之前没添加家庭成员信息的,这里需要添加父母信息

五、其他注意点

1、本次专项附加扣除实行的信息填报完全由纳税人个人进行操作,单位不负责审核信息真实性,仅负责根据纳税人填报的信息并依据相关政策,在纳税人每月工资中进行税前扣除。

纳税人本人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同时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如在境外求学子女的入学通知书、签证等资料,与兄弟姐妹分摊赡养老人的分摊协议书等。)

2、纳税人如填报信息有误,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修改,并告知单位。如涉及到与亲属进行扣除比例分摊的,则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3、如在年度内涉及扣除信息变化或新增的,可自行在app上进行变更或新增,并告知单位

4、除大病项目扣除是在次年的汇算清缴阶段进行外,其他项目如有申报,即可在当年每月计算个税时扣除。

5、如纳税人在他处另有劳务、稿酬等收入,需在次年的汇算清缴阶段自行进行年度个税清算。

不管怎样,个税的改革算是迈出了一大步,从以前的一刀切到现在的专项扣除的出现,希望以后有更加便民和实际的税改出现。

最后,希望本文对您个人使用申报app的时候有用,还请记得收藏、点赞和打赏

【第2篇】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怎么填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2023年12月,《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需升级至2.1.312版本,升级内容如下,请您查看完毕后再进行申报:

功能优化:

1、人员登记:新增、修改、导入境外人员姓名支持英文状态下的单引号。如图所示:

2、人员登记:新增、导入、修改境内人员姓名中间存在空格的,保存以及申报表报送时会提示 '姓名[x] 证照类型[x] 证照号码[x] [姓名]中间不允许有空格,请修改';如图所示:

3、人员登记时,若新增、导入、修改境内人员姓名只有1个汉字的,不允许保存;申报表报送时,若姓名只有1个汉字,则不允许申报;如图所示:

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将协定税率作为单独的字段展现,减免税额根据协定税率系统自动计算得出。如图所示:

5、内退一次性补偿金填写表单增加三险一金填写,减除费用改成下拉选择;工薪收入改成手工填写;列表上方增加提示语'根据政策要求,内退一次性补偿金需与正常工薪所得合并计税,如已填正常工薪所得,请将数据改为0后再行填写本表单!';请根据提示信息重新下载导入模板进行填写此表单,如下图:

6、其他附表:商业健康保险附表增加数据有效性校验:①税优识别码真实性校验,请按照保单上真实数字填写;②保单生效日期、年度保费、月度保费不能为空,否则无法保存,如下图所示:

7、企业管理界面优化:【当月申报状态】列,更名为【个税当月申报状态】,右上角统计栏【企业总数】名称改为【个税企业总数】,如下图所示:

8、稿酬所得:减免税额的跟随式帮助修改为:税法第三条规定,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的30%计算减征额。如下图所示:

9、查询统计优化结果:

①修改'扣缴报告表查询'界面和首页中'收入总额'为'收入总额(本月)';

②修改'申报情况查询'中数据统计口径,收入额取汇总收入额,而不是本月或本次的收入额(主要涉及稿酬所得、个人股票期权行权收入、内退一次性补偿金)。

10、填写报表:通过'复制历史月份数据'方式生成本月正常工资薪金数据时,增加失败明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第3篇】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收入额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1号

金税三期工程是全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工程,为更好地完善信息化建设,及时为我省纳税人提供功能强大、安全稳定、统一规范的税务信息化服务,我省将于2023年9月全面推广应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为确保纳税人及时下载使用该系统,提高系统运行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系统切换对纳税人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甘肃省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申报功能将停用

甘肃省电子税务局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功能将停止使用,停用的功能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个人所得税扣缴完税证明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开具。电子税务局其他功能模块不受本次系统停用的影响。

上述功能停用后,原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可通过“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完成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义务及事项办理。

二、系统停用功能的时间安排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将于2023年7月至9月对我省扣缴义务人按照一定规则逐步停用电子税务局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功能,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自2023年8月1日零时起,停用扣缴义务人所在市州为嘉峪关、金昌、武威、白银、兰州新区的系统功能。

第二批:自2023年8月16日零时起,停用扣缴义务人所在市州为兰州、张掖、天水、庆阳、酒泉的系统功能。

第三批:自2023年9月1日零时起,停用扣缴义务人所在市州为定西、陇南、平凉、临夏、甘南的系统功能。

三、发布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业务及接口标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要求,为配合全面推广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确保纳税人的知情权,帮助纳税人尽快熟悉和使用扣缴客户端,最大限度地满足扣缴义务人的个性化需求,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业务标准、接口标准已在官网公布。本次公布的标准内容包括申报软件数据接口标准、扣缴申报技术标准、标准申报表规范、业务标准等内容。

四、注意事项

(一)系统切换初期受业务咨询量增加等影响,请纳税人根据系统停用功能内容、时间安排,提前切换、熟悉并使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以避免在纳税征期末尾集中切换,影响纳税申报义务的依法履行。

(二)纳税人首次使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个税软件栏目(http://www.gstax.gov.cn/nsfw/tjss_13824/),下载“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安装包”、操作手册及视频。

(三)税务机关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12366短信、报纸等发布通知、提示信息,并由各主管税务机关组织培训,请纳税人及时关注并做好系统升级准备工作。

(四)纳税人在系统下载、纳税申报等环节若遇到问题,或有意见建议,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3年7月23日

【第4篇】金三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

本月开始,“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升级至2.1.336版本,随新政发布后操作界面和软件校验有了较多的变化,本期小编带大家看下这些变化吧~

一、常见问题

1、发送申报时,提示“系统检测到当前登录企业已在税局办理分部门备案...”,如何操作?

答:如果企业未设置过分部门备案的,请直接勾选不再提醒,点击“否”进行申报即可。

2、个税申报时,提示“申报失败,请重新申报。必要校验失败:自然人xxx已经存在相同居民身份证号码但是姓名不同的登记信息,不能再次登记”?

答:先核实是否金三个税客户端里面的该个人的姓名录错了,如果是的请修改客户端人员登记后重新申报;

如果姓名录入准确,请核实是否之前有单位报错过该个人姓名,则需要先去大厅做自然人变更,将税务局自然人登记系统内的错误信息修改为准确的姓名后才可以进行申报。

二、基本界面调整

3、人员登记-境外人员中,原证件类型为【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改为【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4、原“外籍人年度申报(清算)管理”改为“外籍人申报”,并且将位置调整至页面的上方代扣代缴的右侧:

5、“企业管理”位置调整至页面的右上角:

6、根据《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和相关公告,涉及园区企业在“其他附表”增加“税延养老保险附表”:

7、根据《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和相关公告,涉及园区企业所得项目增加“其他所得-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金”:

8、金三个税口径系统更正申报中,允许历史月份数据(近1年)更正网络在线申报(p.s:目前只能更正3个月内的数据,6月1日后可以更正申报近1年的数据)

如果你感兴趣,可以百度苏州财猫云获得更多帮助!

【第5篇】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自2023年8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客户端将进行系统升级。本次系统升级变化较大,请予以关注:

一、8月1日上线的扣缴申报客户端有什么主要变化?

一是扣缴申报客户端的名称由“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更改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二是原扣缴申报客户端要求同时报送自然人登记信息和扣缴报告表;新扣缴申报客户端要求先行报送自然人登记信息,再报送扣缴报告表。

三是新增自然人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的验证功能。通过与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登记信息进行比对验证,提示扣缴单位对验证不通过的自然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修正。

二、自然人身份信息验证功能如何使用?

第一步,扣缴单位填写自然人登记信息,此时每一条自然人登记信息的“身份验证状态”均显示“待验证”;

第二步,点击扣缴申报客户端“人员信息采集”功能左上方的“报送”按钮;

第三步,报送成功后点击“获取反馈”按钮,此时自然人登记信息的“身份验证状态”将发生变化,根据不同验证结果分别显示“验证成功”“验证不通过”“验证中”或“暂不验证”。

1.验证状态为“验证成功”的,表示该自然人身份信息与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登记信息一致。

2.验证状态为“验证不通过”的,表示该自然人身份信息与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登记信息不一致。扣缴单位应对其进行核实,经核实确存在问题的,应予以修正。

3.验证状态为“验证中”的,表示尚未获取到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登记信息。扣缴单位可以忽略该结果,正常进行后续操作。

4.验证状态为“暂不验证”的,表示该自然人身份证件类型为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护照等),目前尚无法进行验证。扣缴单位可以忽略该结果,正常进行后续操作。

三、对于“验证不通过”且经核实确存在问题的,扣缴单位应该如何修正?

1.对于身份证号码正确但姓名错误的,在原登记信息上对该姓名进行修正。

2.对于身份证号码错误(包括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同时错误)的,先将该条登记信息的“人员状态”标记为“非正常”,再新增一条正确的自然人登记信息。

完成上述修正后,扣缴单位应再次点击“报送”按钮,进行自然人身份验证。

四、对于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但经核实确无问题的,扣缴单位应如何处理?

对于确实存在上述“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但经核实确无问题”情形的,为保证按期申报和缴款,扣缴单位可暂忽略该验证结果,按流程进行后续操作。

五、扣缴单位在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时,如何获取系统操作技术支持?

1.查看“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右上方的操作手册。

2.拨打全国统一技术支持/纳税咨询热线:4001007815(客户端操作),12366(税收政策)。

3.拨打北京市扣缴申报技术支持专线:4007112366(客户端操作)。

4.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右上方的“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3年8月1日

《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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