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收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人所得税怎么收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在日常工作中作为财务人员的你有没有收到过这样的发票,发票备注栏会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代缴。
所谓的自然人,是没有税务登记的,所以自己当然是开不出发票的,所以就只能去税务局代开发票(没有发票支付方没法所得税税前扣除)。
去税务局代开发票,税务局会扣一些税款: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后面两个附加看情况是否需要扣缴)。
注1:个人提供应税(增值税)劳务,按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纳税,疫情期间优惠政策是1%,按次500,超过500需缴纳增值税。
注2:教育费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享受季度30万免征,城建税享受减半。
个人在代开发票时税款缴纳完,就会拿到发票和扣税凭证。
这时企业拿到发票时,需要看清楚发票后下角:支付方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的规定,作为扣缴人的企业在向自然人支付除经营所得以外的其他个人所得项目时,需要履行代扣代缴或者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这个扣缴义务是法定的,并不因自然人去代开发票而改变!
取得劳务报酬发票正确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服务费
贷: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注:劳务报酬不超过800元,就认为不用申报了,因为不超800个税为0,其实这是误区,就算没有个税,也需要全员全额申报,否则会影响纳税人的综合所得收入。
问题1、个人去税局代开,如果交的税有个人所得税,支付方是不是就不用代扣代缴了?
看完税凭证,交的个税如果按经营所得缴纳,不需要代扣了。
问题2、企业在个税系统代扣代缴了,个人没提供发票的话,企业的支出能税前扣除吗?
有一定风险,属于应税行为,应该以发票为税前扣除凭证,没有发票有所得税无法扣除的风险。
问题3、个人承包单位的建筑工程,由税务局代开的个人增值税普票(开票项目:建筑服务),支付单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吗?属于劳务报酬还是经营所得?
经营所得,无需代扣。
问题4、有时候个人去代开发票,在代开时就交了相关的税费。作为发票接收方的企业也需要申报吗,申报时不用再缴税了?
主要看代开时候个人所得税是如何交的,如果按经营所得核定了,支付方没有申报义务了。
问题5、劳务费如果是通过51社保等代发薪资平台发放并收到代发平台的发票,这样是不是可以规避客户代开发票的问题?
是的,灵活用工可以通过平台委托代征,解决发票和扣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五级累进制核定征收,很多有了解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时候经常会听说,什么是五级累进制呢?其实就是核定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核定后的所得税非常低,是企业进行合理税收筹划的一种常见方法。税务在进行核定的时候,会给到某个行业利润率,比较常见的是服务行业利润率为10%,再按照税务标准的五级累进制公式和对应表格进行计算就可以了。具体计算公式为:
营业额*行业利润率*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个例子:某服务行业公司a经营了两笔业务,第一次营业额100w,第二次营业额300w,分别如何计算所得税呢?
第一次营业额100w:100w*10%(=10w对应第三阶梯)
100w*10%*20%-1.05w=0.95w
这就是第一次营业100w开票所对应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为0.95w
第二次营业额300w,累进第一次营业额100w,一共是400w:400w*10%(=40w对应第四阶梯)
400w*10%*30%-4.05=7.95w
7.95w-0.95w(第一次开票100w交税)=7w(第二次开票300w交税)
五级累进制就是一个逐步累加的过程,营业额越高开票金额越高,交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也就越多。(此计算方式为含税价)
下图为开票金额分别对应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的税率:
不难看出,在年营业额不超过500w的情况下,最高税率不到2.1%,那么加上1%的增值税,总的税率也就在3.1%左右,而且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后,已经交过一次个人生产经营所得了,分红就不再额外缴纳20%的分红所得税。这也是为什么,现在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能作为纳税筹划的关键一环的原因。(更多税收优惠政策i5o-8663-4533)不局限于服务类型的企业,设计,直播,网络科技,销售,广告,影视,创作,房地产,律师等等,很多类型的企业都是适用的。而且成立时间快,也无需企业实地办理,就能享受到这种优惠。
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个人收入也获得了很大的增长,并且个人所得税负担也不断增加,这也导致社会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关注度不断提高。
在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的缴税是重要的部分,并且是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因此,怎么样在依法纳税的条件下,利用筹划为员工减少税负,这也是企业财务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减轻税收负担的三种形式
(一)偷税
偷税是纳税人主观层面上故意逃避自己的纳税责任,运用欺骗、隐瞒等违法方式蒙蔽税收机关,进而达到少缴或不缴的目的。虽然这种方法可以起到减轻税收负担的作用,但却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而且政府对这种行为的打击力度是非常严厉的。
(二)避税
避税指的是纳税人用税收法律上的漏洞或税法中模糊规定进行财务上的安排或者是税收谋划,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条件之下减轻,或者是免除税负。从法律法规角度进行分析,这样的避税并非是违法行为,纳税人可通过对政策的把握来减轻税收。这种方法和偷税漏税钻空子的行为有不同之处,不过也是一种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这种行为实际上和国家的税收立法初衷是相背离的,如果处理不当的话,很容易危害国家正常的税收秩序。
(三)税务筹划
纳税筹划是在保证合法合规的前提条件下,基于减少税收、节约成本目的,通过对企业各业务实施前瞻规划,经过专门税务人员合法纳税操作的手段。纳税筹划的出发点是尊重法律,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合理的税务操作。
二、我国个人进行税收筹划的必然性
如今个人收入的多元化组成,使得很多人的收入不仅仅只是工资,还有兼职的收入,甚至兼职的收入高于固定的工资。在西方国家,个人对于税收筹划都十分的注重并且都了解的很深刻。因此在现在这个大时代下,个人明白税收筹划对自己的益处是极其大的。
三、个人进行税收筹划有什么意义?
税务筹划主要是在遵守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下,在纳税行为之前,针对纳税的主体进行活动和经营的涉税安排,能够实现少缴税,或者是递延纳税的目的。
个人进行税收筹划不仅仅是为了少缴税,真正的目的是让每个人都有纳税意识,有纳税人的意识,税收筹划不仅仅是高薪人士所需要的,任何一个拿薪酬的人都是需要的。了解多方面的税收筹划方式对自己的人生可以做一个长远的规划。现如今通过提高五险一金比例的筹划方式已经满足不了需求,毕竟五险一金是固定的,无法灵活拿出来使用。因此,我们都在寻求如何更好的进行个人税收筹划。
具体意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体现:
(一)能够普及税法知识
在实际生活中,在公民的一生中,多多少少都会和个人所得税存在很大的关联。想要做好个税筹划,就需要纳税人掌握清晰的税法知识,你掌握了才能了解其中的关键和一些税法知识,这也是基本的条件和前提。
(二)能够增强纳税人纳税意识
一般来说想要节省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那么必然需要对个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和掌握,这对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有着促进的作用。
(三)帮助纳税人减轻税负、实现收入最大化,维护纳税人的权益
纳税人在开展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的时候,一般会给出多种方案,纳税人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但无论是哪种方案都能有效的减少纳税人的税负,并保证纳税人的实际收益。
(四)促进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
个人税务筹划在开展的时候,有的方法是利用税法的漏洞和空白来进行。这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对于税法制定部门来说也是一种反馈。国家可以通过收集和分析来规范和修正税法,促进税法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四、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的方法
(一)降低税基
通过降低税基,增加可扣除项目来减少应税所得额,进而实现减少纳税人纳税负担的目标,这是是部分企业经常选择的方法,适合应用在经营业务相对复杂的企业当中,比方说重工型企业、产销量大的外贸企业。
(二)选择低税率
选择低税率指的是在企业扣除部分项目后的税基基本已达到最低水平后,选取较低税率缴纳税款。这种方法同样也是有适用范围的,而且范围是比较狭窄的。
(三)减免税额
国家构建税法法律法规体系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刺激部分行业的发展,所以法律法规和相关税收政策会针对部分企业实现差别对待。在这企业中非常常见的一种方法就是给相应行业当中与特定要求相符的企业减免税务的相关优惠政策。该方法的适用范围是相对较广的,几乎每个企业都可以在有关税收法规体系当中找到与企业条件符合的,可以帮助企业减少或者是免除税额的政策。
(四)延期纳税
税法规定企业在出现连续亏损状态的情况下,可把实现盈利首年利润弥补前5年亏损,企业通过纳税延期的方式在不改变应缴纳税额的情况下,可通过延长时间的方式减少税务负担。
(五)增加扣除项
税法在面对不同税种时确定了不少扣除项目,这些项目都是在税法规定范围内,在计算税收时允许扣除的部分。增加确定扣除项目的做法,不仅能够帮助纳税主体减少税收负担,还体现了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
一个收入的所得税筹划的前提是合法性的,并且是法律认可的。其次是其成本低,和经济效益原则相符合。最后,需要进行有效事先安排,并进行有效的呈报。
在不断研究当前税法的基础上,按照个人在短期中的收入状况,来实际有效的税收筹划,并且利用恰当的方式来节税,这也是一项有效的理财方式,值得进行仔细分析和研究。
最近有纳税人提问:“公司最近新招入一批从其他公司离职的员工,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申报表中的累计减除费用是填写5000还是需要累积在上家公司的累计减除费用数呢?这个问题是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很多财务人员都会存在一定的误区。下面小编将通过案例及相关法规来详细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案 例
小王、小李和小张原为a公司员工,(为计算方便,只考虑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及专项附加扣除等因素均不考虑)每月工资都是6000元,春节后,3月份小王跳槽到b公司任职,工资涨到8500元每月,小李春节后工资仍为6000元每月,于是也于4月份到b公司任职,工资也为8500元每月。而小张因其他原因,春节后没有上班,直到2023年8月到b公司上班,工资也为8500元每月。2023年三人工资薪金所得情况如表所示:
那么,三人在a、b两家公司的个人所得税应如何申报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依据预扣率表计算出小王和小李在a、b两家公司个人所得税情况如下表所示:
那么,到这里,小王、小李和小张的个人所得税征缴工作是否就完成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二十五条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本例中,小王、小李和小张均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另根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2号)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准备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留存备查或报送。
两人全年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如下表所示: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小王在汇算清缴时需要补缴70元的个人所得税,而小李则无需补退税款,小张则需要进行退税。这是因为在每月预扣缴情况下小三人都是按照3%的预扣税率计算的个税,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小王的应纳税所得额已经超出了3%税率的临界值,按1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而小李则保持3%税不变,小张则因为全年综合所得没有超过法定扣除费用60000,而在每月预扣缴时均预扣了个人所得税,则需要在汇算清缴时退税处理。
输入标题
通过上面的案例,大家是否明白了累计减除费用是按照每月5000元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呢,需要汇算清缴的需要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呢?
计划注销的企业,可以低价销售账面上的存货吗?专票地址开错了一个字,是否还能用于抵扣?今天印心总结了一些会计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大家一起来学习吧!
问题1:计划注销的企业,能否低价销售账面上的存货?
是可以的。企业在处理临期商品,或者为了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原因,进行的降价销售,都属于有正当理由的低价销售行为,是不会因为价格偏低被税务机关核定的。
问题2:专票开错了一个字,是否还能用于抵扣?
只要该专票还能通过认证,那么就没有问题,还是可以被用来抵扣;比较谨慎的操作是打电话咨询当地12366或者税管员,并且在之后开票时注意地址的正确。
问题3:民营企业想要报废部分固定资产时,是否需要税务局审批?
是不需要税务局审批的,只要公司管理层同意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清单申报或者专项申报就可以了。
问题4:社保入税后,是不是可以不追缴以前年度的社保欠款?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稳妥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第二条规定,已经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各级税务机关,在征收社保时,应确保征收政策不变,工作过程中平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在社保改革机构改革到位之前,各地应保持现有政策的不变。与此同时,应该规范执法检查,不能擅自组织开展以前年度的欠费清查。
问题5:如果公司支付给自然人一笔材料款并取得代开发票,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不需要的。首先,自然人销售材料所得的收入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如果自然人已经做了临时的税务登记,那么就相当于个体户,个体户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果是这样,那么依据税务总局2023年第61号公告,自然人取得的款项属于经营所得,经营所得也是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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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税务详解五年老炮
现在的市场大环境下,很多企业都难免与个人或者个体合作。上游供货商是个人或者个体的就难免会有收不到成本票的情况,也就会直接导致企业所得税的增加。这时候企业也就会重新考虑合作对象了。这对于个体经营者来说无疑是一种打击。当然有困难就会有对策,个人是可以到当地税务大厅代开发票的,但是在税务大厅代开发票是需要缴纳20%-40%的劳务报酬税的,这个税率无疑是很高的,自然人也就不会愿意去代开。
还有种方式就是可以在山东,湖北,重庆等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进行自然人代开。自然人代开是不限制地域,不限制品目,不限制人员,且不需要本人到场,线上可办理了,这种便捷性,也就成了大多数个人或者个体的选择。且在4.1日起自然人代开的增值税及附加税以免征。
只需要缴纳个税就可以完税了, 目前的个税税率核定在0.7%--1.5%(行业不同,税率不同)。
举个例子:某设计公司请了一位高级顾问,事成之后支付了200万的报酬,设计公司要求顾问开具发票。问:选择什么方式开票才会利益最大化?
1. 在当地就近的税务大厅代开发票,增值税免征,劳务报酬税20%--40%.
增值税:免征
附加税:免征
劳务报酬税:200(1-20%)*40%—7000=63.3万
2. 通过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代开,增值税免征,个税核定0.7%-1.5%(这里按1%来算)
增值税:免征
附加税:免征
个税核定征收:200*1%=2万
总结:纳税人有权选择自己能让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应税方式,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要求纳税人多缴税法以外的税。选择企业或者个人最合适的方式合理合法的节税才是正循环。
同一月份存在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收入,任职单位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规定,以本单位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来计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无需考虑其他任职单位。对于员工个人来说,应当核实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收入,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即年终汇算清缴)。
方法/步骤
【例】某个人在a单位每月工资为10000元,在b单位每月工资为12000元,a单位和b单位各自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公告第六条规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其中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时都可以减除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2.个人两处以上取的工资收入,不可以由一方单位代理合并申报纳税,该事项属于个人自行申报事项。
3.现行政策,对于居民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没有要求按月合并申报,但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申请补税和退税。
【接上例】该个人在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按照“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其中只能减“一个”减除费用六万元。
4.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还同时有多项符合规定的专项附除项目,不是说所有专项附除项目只能在一处扣,只是说同一专项附除项目不能同时在两处扣。
【例】某个人在ab单位同时取得工资薪金,同时有一个子女的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则:
选择一: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都在a或b单位扣
选择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在a单位扣,赡养老人专项附在b单位扣。
选择三:子女教育专项附在b单位扣,赡养老人专项附在a单位扣。
选择四(不行):子女教育专项附在a单位扣,还在在b单位扣。
【例】某个人在ab单位同时取得工资薪金,同时有二个子女的子女教育附,可以选择二个子女的子女教育附在其中一个单位扣除,也可以二个子女的子女教育附分别在不同的单位扣除。
【提醒】员工自己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报送专项附信息,每项的申报方式要选定为“通过扣缴务人申报”并选定给指定的单位。
5.居民个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两处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都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因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同一纳税人在一个年度内只能使用一次:
如在不同月份分别取得年终奖,可选择将其中某一个月份领取的年终奖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一月在另一个单位领取的年终奖则应并入当月工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如两处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同一个月,可以合并,并选择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纳税,即在取得收入的次月先由各单位分别代扣税款,个人通过相关渠道办理合并申报。
定了,个体核定征收个税0.45,开票450万,新政策,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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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三月,国家全面暂停个独的核定征收,地方政府不得已停掉本地的个独核定征收政策。
但是,有些地方还是可以申请个独核定征收,但和以往有一点不一样,以前的个独核定政策,在系统里,是显示核定政策,还有出纸质表;现在不能出表,只是说,在申报纳税的时候,按照核定征收纳税。
针对不同行业需要也是不一样的,有的企业增值税高,就需要增值税专票,有的企业所得税高,就只需要增值税普票。
而个体就是解决企业成本空缺问题,目前,在重庆,有一个园区,核定个税服务类0.45,开票450万,充分解决企业成本空缺问题。
个独核定个税销售类0.36,开票450万。
除了上述的个体核定,在重庆,还可以个独核定征收,可以开450万的增值税专票,核定个税最低1个点。
当然,我们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自己企业的园区政策,小编所在平台,除了做个独个体户的核定,还有自然人代开,有限公司返税政策
一、自然人代开
自然人需要向企业支付发票的时候,就可以在税务局代开发票,可以找一些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由当地税务局代开发票。可以核定个税,综合税率不超过3个点。
二、有限公司返税政策
有限公司自身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负压力大,就可以选择入驻园区,或迁移,或新办,把税收落在园区所在地,通过园区的返税政策,达到结束目的。
增值税:奖励增值税总纳税额的30%-40%;
企业所得税:奖励企业所得税总纳税额的24%-32%;
分红税:奖励分红税总纳税额的24%-32%;
纳税越高,奖励比例越高,当月纳税,次月返还。
因次,选择政策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园区政策,不管是个独个体户的核定,自然人代开,还是有限公司的返税,都可以为企业合理合法的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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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相比于大公司规范的财务和管理体系不同,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缺少专业的财务人员,导致财务核算不真实、不可靠等问题,业务尽调过程中,如果仅仅依靠财务报表,很难获取真实的收入情况,需要在报表的基础上结合其他方法来进行核实验证,落实“眼见为实”
1.核查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表申报增值税,能够反映公司最真实的申报收入,但是实际情况,很多时候纳税申报的收入会低于实际企业的收入,但也至少能核查出企业的最低收入。因此核查纳税申报表只能作为企业收入下限的体现,对于真实的收入还要进一步核实。
2.核查销售台账和合同等。企业一般都有自己的销售台账,结合到销售合出库单、运输单据等,基本能够核实企业主要存量客户收入。
3.银行账户流水。对于小微企业而言,流水反映的是销售收入的最高值,不仅要核实公司账户的流水,还要核实个人账户的流水,同时还要剔除与销售无关的流水项目,因此核查起来较为困难,只能作为辅助手段,要结合其他方法交叉验证。
4.水电费。尤其是工业企业,电费基本能够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结合同行业的电费与收入的比例关系,再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基本可以倒推企业收入情况,来验证收入的真实性。
在实际工作中,不是一种方法就能解决收入真实性问题,除了以上方法,还要结合企业情况,如:生产排班、员工数量、工资等情况,第三方或者下游打听等方法,进行灵活验证。归根到底就是要“眼见为实”,逻辑合理。
一、个人无偿借款给企业的税务政策
第一、有关增值税
不征增值税:在增值税方面强调有偿的概念,根据财税2023年36号文第十四条的规定,自然人无偿提供服务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所以无需交纳增值税。
第二、有关个人所得税
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无偿借款给企业,由一个人没有取得收入,根据《人个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个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其关联方应纳税额,如没有正常理由,税务机关可以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很显然个人无偿借款给企业,并没有人为的减少个人或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故无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有关印花税
不征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法》的相关规定,只有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的合同,才属印花税的征税围。
二、企业无偿借款给个人的税务政策
第一、有关增值税
企业将款项无偿提供给个人。属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中有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从为服务对象除外。
第二、有关个人所得税
1、企业向款项借给股东、不用于经营且年会计年未仍未收回的,应视同分配利润交纳个个所得税。
2、企业将款项借给股东及其亲属,以个人名义购买房产及汽车等不动产的。也应比照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交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借款给员工用于企业业务,不征税。
4、企业借款给员工用于消费或购置资产,如在会计年未未归还的,则比照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按工资薪金交纳个税。
5、企业借款给除股东及其亲属外的其他非公司同工借款,如在会计年度未归还的,则应比照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所得代扣代缴交纳个税、适用的个税税率为20%。
第三、有关印花税
不征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法》的相关规定,只有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的合同,才属印花税的征税范围,而企业向人个借款显然不在此内容内。
三、需要提示的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个人向企业提供借款,如是有偿的,则企业要想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除满足有借款合同,且是书面的,利息不得超过同其同类贷款利率,超过部分不得扣除的基本前提。
2、有偿借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应为约定的利息支付日。
“都不到五千为什么征税”“凭自己本事赚的为什么要交税”这是关于一些网友的评论。
那天刷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视频,是关于交税的,视频的内容是某位没签约的小主播收入是不用交税的,到三月底收入800元提现之后他懵了,发现收入少了很多,打电话给客服询问缘由,客服告诉他因为签约的大主播逃税被查,现在不管大小主播签不签约都得交税,三月之后超过八百就得交税,不交属于违法行为,他一脸懵,因为按照平台规则和税法规定,主播收入平台扣掉一半再交税,到主播手里基本上只剩下四分之一的收入了,视频一发出,迅速引起热议,各种评论,我作为一个看官默默的没有说话,为什么能引起人们的热议呢?我想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小主播属于低收入群体,税收和平台规则之后到主播手里太少,引起广大群众的共鸣。主播是近几年兴起的行业发展迅猛,很多人收入不少,但是他们逃税漏税引起国家的注意,不管低收入主播还是高收入都一起整治。而这个小主播当月收入800元各种操作下来收入少得可怜,而现实中广大人民群众辛苦劳作收入不高,想到自己的境遇,就和主播产生了同样的不解情绪。
2:对税收法的未知。税收法对我们普通人还是很友好的,分梯级层次征税主要针对高收入群体,控制他们的收入,减少收入差距,达到控制贫富差距的目的。而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分为,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 这九种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
正常人的5000交税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主播收入归属于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两万的部分税率是20%,两万到五万的部分税率是30%,超过五万的部分,税率是40%,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都是这样,不仅仅针对主播这个行业。如果网友知道,肯定不会产生这么多不好的评论。
我们为什么要交税?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普通民众一年的税几十上百块不等,交税很多的是高收入人群,税收对普通民众很是友好,税收的作用很大,投入公共基础设施上面,例如:
1:疫情期间疫苗免费。
2:教育事业(九年义务教育书本费和学费不收取费用)
3: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例如群众需要受到伤害需要110和119的时候都是免费,没有到现场问多少钱救一次才会救你,警员和消防员的工资,还有高速公路,铁路等等都需要费用的支出。
现在你了解为什么要纳税了吗?一定要做一个合格的纳税人。
继续国际税收的第三部分~
国际税收的种种问题,诸如国际重复征税的发生、国家间税收关系的协调等,都与有关国家的税收管辖权密切相关,研究税收管辖权问题是处理国家税收问题的重要前提。
背景资料:
当代国际税收秩序形成于20世纪30年代。主流观点认为1923年国际联盟委托四位经济学家完成的《关于双重征税的报告》(简称为“1923年报告”)奠定了当代国际税收秩序的基础。该报告首次阐述了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经济效忠义务学说”,即收入在哪里产生(来源地管辖权)以及它在哪里消费或储蓄(居住地管辖权),这两个基础为一个国家的合理征收提供了依据。
报告中阐述道:“税收,虽然是“一事一计”,但最终还是要落到个人头上,并且应该根据最终个人拥有的资源总量整个算到个人头上,……当金钱离开了个人的口袋之后,它的最终流向不是单一的,应该是付给个人负有经济效忠义务的所有政府……。试图揭开经济效忠义务的真正含义时,我们应当明确有三个基本因素需要考虑,即财富的创造、财富的持有以及财富的处置,我们需要明确,财富在哪里创造的(即在何处形成)、在哪里拥有它,最后在哪里处置它。”
什么是税收管辖权,这些原则能够解决国际上那些主要的税收问题?
税收管辖权的概念
任何一个国家,都拥有主体,国家的税收主权,包括独立权、平等权、自保全和管辖权,管辖权是由国家权利派生出来,是国家权利的体现。管辖权主要包括领土管辖权、国籍管辖权和税收管辖权等等。
税收管辖权(tax jurisdiction)是指国家在税收领域中的主权,是一国政府行使主权征税所拥有的的一种管理权利。
税收管辖权具有独立性和排他性,它意味着一个国家在行使税收权利具有完全自主性,在处理本国税务时不受外来干涉和控制。
确认税收管辖权的原则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而征收的, 税收这一本质特征决定国家在行使政治主权权利时,不能超越国家政治权利所能达到的范围。
一个主权国家的政治权利所能达到的范围包括,主要有两个方面: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
属地原则
按照属地原则,一国政府可以在该国领土、领海、领空范围内发生经济活动产生的所得行使课税权。(本国境内行为或经济活动)
属人原则
属人原则:一国政府可以对该国居民或公民取得所得税行使课税权利。
国家可以按照属地,也可以按照属人原则课税。我国是属地和属人相结合的原则。
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现目前在一些税收优惠地区是很好办理核定的,而我们核定征收目前有2种方式可以进行核定:定期定额核定、定率核定。
笔者下面会讲一下2种核定征收的模式以及税负率,我们无论是企业还是自然人都可以跟着自己的需求来选择对应的税收政策以此减免自身的税负率!
定期定额征收:
定额定额征收是税务机关在一定时间给企业一个核定征收的税负率,比如我们园区给到的就是在1年内,个体户、个人独资核定个税为1.2%,我们无论是个体户还是个人独资企业我们缴纳的税费都只有3种:增值税、附加税、个税。
根据目前国家政策对小规模企业增值税为1%的征收模式,我们小规模个人独资、个体户的增值税都是1%、附加税都0.06%;
园区定期定额的税负率:2.26%
案例分析:王总在园区成立了一家个体户,其中个体户的营业额为420万,我们这家个体户在园区需要缴纳多少税费?
增值税:420万/1.01*1%=4.15万
附加税:420万*0.06%=0.25万
个人所得税:420万/1.01*1.2%=4.99万
我们这家出具420万的发票,这家个体户总共需要9.39万的税费,个体户开完的每一张发票都是会享受核定征收!
定率核定:
定率核定也是核定征收,是税局按照行业利润率的10%进行核定,然后政策缴纳税费,比如我们营业额为100万,行业利润率的10%就是10万,这10万我们按照5级累进制度正常缴纳税费就行!
案例分析:还是上面的王总,王总在园区成立了一家个体户,其中个体户的营业额为420万,我们这家个体户在园区需要缴纳多少税费?
420万核定行业利润率10%,也就是42万,对应5级累进制度换算30%;
增值税:420万/1.01*1%=4.15万
附加税:420万*0.06%=0.25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42万/1.01*30%-40500=8.42万
定率核定总体需要缴纳12.82万,定率核定相比定期定额在一年金额不超过200万的时候会比定定期定额税负率低!
以上就是个体户、个独的两种核定方式,都可以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园区的企业入驻。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2023年第2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财税 〔2000〕91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2号)等规定,现将我市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及核定征收率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符合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 (合伙)企业取得的经营所得适用 《揭阳市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表》(附件1)。
二、符合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自然人取得的经营所得适用《揭阳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 (附件2)。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揭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我市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所得率的公告》 (揭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揭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揭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2023年6月1日
我们都知道企业员工取得的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不同身份、不同时段的员工个人所得税怎么缴?有区别吗?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会出错。
很多企业会根据不同业务场景考虑人员需求,会采用多种用工方式来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不论是哪一种用工形式都将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同样,企业不同身份的员工,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都有所区别,稍不注意可能会出错。下面俏霖计税聊一聊不同身份的员工,个税怎么缴才是正确的。
一、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
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
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型就业是一种非正规就业形式,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与派遣机构是雇佣关系。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并接受相关的管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
劳务派遣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一是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与劳务中介、劳务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不承包项目,这与劳务承包不同。
那么,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1、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取得劳务公司开具的发票;
2、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还有一种情况,除了用工企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费用,派遣企业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以外,用工企业可能还会向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加班费、奖金、福利等等.这种情形实际上属于个人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情形.个人应当按照规定选择并固定在任职、受雇的一地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四、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
季节工:主要是在生产季节性比较强,用工期比较集中的企业在生产旺季时招用的临时用工人员。除少数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骨干使用固定职工外,一般都是适宜于使用季节工,如榨糖、晒盐、制茶等。为了保证季节工有比较固定的来源,这类企业一般与附近街道组织或农村乡镇建立较固定的协作关系。生产旺季一到,需要大量工人;旺季过后,则不再需要大量用人。一般用劳动合同确定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使用季节工的益处在于:适用企业生产的特点,合理使用劳动力,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窝工和浪费现象,有利于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季节工是可以续约的,但是要甲方提出,季节工是三个月的期限。
临时工:企业在临时性、季节性岗位上都使用临时工(或称短工),无试用期可以直接上岗入职,一旦工作结束,即行辞退。根据《劳务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如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
实习生:无经验学习人员简称实习生,泛指在某一专业的高年级或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学习实际工作经验,属于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若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若与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纳税。
五、返聘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什么情况属于退休人员再任职呢?
“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提示—自2023年5月1日起,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因此,企业支付给退休再任职人员的工资,同时符合上述规定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否则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六、延长退休人员
达到离休 、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 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 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其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口径按下列标准执行:
(1)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2)除上述第(一)项所述收入以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七、劳务人员
(一)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两者如何区分?
1、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
2、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3、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二)如果公司接受的是单纯劳务服务,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雇用员工
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7号)
8、国发〔1983〕141号《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办发〔199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
105人
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