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5篇优质的调整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人所得税调整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11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同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也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什么是个人养老金制度?
《实施办法》指出,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哪些人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
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
如何参加个人养老金?
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1)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 12333app 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2)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且参加人可以在不同商业银行之间变更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账户的资金和存款有什么区别?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进行管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银行的储蓄存款是个人养老金产品的一个种类。与一般金融产品相比,个人养老金产品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四个属信,从而更好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
如何缴费?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
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今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何领取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1)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出国(境)定居;
(4)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人领取个人养老金时,商业银行应通过信息平台检验参加人的领取资格,并将资金划转至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可以继承个人养老金吗?
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
参加人出国(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会保障卡被注销的,商业银行将参加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至其本人或者继承人指定的资金账户。
有哪些影响,谁将受益?
根据人社部和国家统计局数据,截止 2020 年,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分别为 4.5 亿人和 5.4 亿人,表明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的人口基数较广,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或为 12000 元。这意味着从远景来看,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规模有望突破万亿元以上。
从投资方式上,个人养老金可选类型包括了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中金认为,一方面制度建设有利于相关银行、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机构新业务开展,另一方面也有望为资本市场带来新类型的长期投资者。
今天,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
此次改革的重点包括了: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此外,为堵塞税收漏洞,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拟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提高个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此次个税法迎来第七次修改,也被称为“一次根本性变革”、“力度空前的个税改革”。与以往相比,本次改革亮点有哪些?公民纳税将会带来哪些改变?
央视解读
改革,让个税更公平、更人性
个税法的修改,关注度一直很高。此次之所以会被成为“力度空前的个税改革”,不仅是因为个人起征点的提高,更是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的转变。在将近40年的时间里,我国个人所得税一直属于分类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模式。而这次把工资、劳务、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合并在一起实行综合征税,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
体现了对公平的重视
在税收制度改革里,个税起征点的修订一直是热点,因为这关系到每个人的钱袋子。
个税是涉及面最广的税种之一,老百姓对这方面改革动向极其关心。之前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从从2023年9月开始实施,到现在已经过了将近7年。在这期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国居民收入普遍大幅提高,旧有的个税起征标准已经逐渐脱离实际需求,难以发挥调节收入差距、建立社会公平的功效。
在这种情况下,提高起征点能让广大工薪阶层从中受益。对大多数人来说,起征点的上调意味着降低税务负担,真正得到实惠。在提高起征点后少交的个税还有助于提升家庭和个人购买力,激发市场活力,从这个角度看,这是以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愿景为出发点的双赢举措。
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是兼顾效率与公平的选择。虽然对于某些大城市以及一些行业来说起征点的涨幅并不大,但在全国范围看,考虑到去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974元,这样的提高幅度是符合切实情况的。而且比确定这一“个税门槛”更重要的是,这次个税起征点调整释放出一个信号,即个税会根据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来确定,总体方向是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收入者比重,降低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同时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改革让个税更加人性化
当然,虽然在税务改革中个税起征点是热点,其它改革措施也同样以民生为重心。
教育、医疗支出以及住房贷款利息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都直接关系到给民众合理减负。这类抵扣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个税“一刀切”的情况,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让个税更加个性化和人性化。尤其住房、教育、医疗等领域支出往往占据了普通中国人收入中的“大头”,允许这些相关支出从个税中扣除,有利于展现税制改革的公平与普惠。
此外,对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等措施,都意在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提高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指数,让大家共同迈向富裕。
个人所得税是目前我国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个税改革大幕已经拉开。调整起征点是热点也是起点,在逐步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公平”与“人性化”将成为改革进程中更为重要的考量。
文丨央视评论特约撰稿 王亚宏
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院长 李实
中国经济现在处在一个下行的阶段。在这种情况下,最重要的是要能够让大家对未来的经济增长充满信心,抱有更加乐观的态度,从而可以改变投资者和消费者集体行为,来提高投资水平和消费水平。
如何才能够提高人们对经济增长的信心?政府除了要出台一些应急的刺激性政策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出台一些重大的改革措施,特别是要推进一些深层次的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方面要有实质性的举措。通过深化改革来提振社会民众的信心,来提升对未来社会的期盼,形成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我认为这是最重要的。
中国消费一直处在一个相对低迷的状态,也被学术界称为消费需求不足。这样一个长期的现象有不同的解释,主要的原因有四个:
第一,居民收入增长缓慢,以及整个国民收入当中居民的收入份额偏低,这会影响到消费需求。
第二,收入差距过大,或者说收入差距在不断地扩大,这样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平均消费水平。
第三,一部分人,特别是年轻人,他们有购房的预期,再加上有些人已经购买了商品房,有还贷的压力,这必然会挤压其他方面的一些消费。
第四,对未来不确定性的预期,即预防性储蓄所带来的消费需求不足的问题。
这几种解释都是针对过去长期低迷状态的消费需求。现在我们受到经济不景气和失业增加的影响,很多人对个人未来的就业和收入产生了不良的预期和更多的不确定性,这又进一步加剧消费需求不足,引起了消费率的下降。所以我们还是要改变现有的宏观经济形势,能够让大家形成一个更加良好的预期。
01、对年轻人来说,只要有就业机会就要尽可能抓住
现在的失业率已经处在一个比较困难的时期,我判断下半年的就业形势会有所起色,但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七八月份是就业的困难时期,失业率还会进一步地上升,特别是年轻人的失业率会达到一个比较高的水平。一些大学包括职高毕业生的就业都会变得越来越艰难。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随着经济的逐步恢复,失业率会有所下降,这个下降可能是一个缓慢的过程。
对于年轻人来说,如果不幸遇到了这样一个就业困难的时期,就不能按照原有的思维来寻求就业机会和安排自己的生活。我认为对年轻人来说首先要有不同的预案,能就业最好,不管是什么就业岗位,只要有就业机会就要尽可能地抓住,不要轻易放弃。任何一种就业都是一种历练,一种工作阅历,都会有所收获。因为在年轻的时候,工作阅历越多越丰富,对于后来的事业发展越有好处。还有一点,如果年轻人暂时找不到工作,也不用灰心丧气,可以在寻找工作期间充实自己,多读些书,上一些技能培训班、上网课,通过这些方式来为以后的工作做准备。
02、如何帮助低收入人群渡过眼前的困难?
我一直认为,中国要实现共同富裕,最大的难点可能就是怎么能够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提高他们的发展能力,包括提高他们的财产积累,提高他们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我们要给低收入人群更多的发展机会,否则会影响将来实现共同富裕,所以提低尤为重要。
提低需要各种制度和政策创新,特别要给低收入人群提供更加公平的发展机会,提升他们的发展能力。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第一个方面,要解决低收入人群的就业,让他们能够有更多的就业机会,也就是说整个社会要实现充分就业,实行就业优先的政策。为了让低收入人群具有公平的就业机会,我们在户籍制度改革上要实现一些重大的进展,通过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消除劳动力市场当中的就业歧视,实现劳动力市场的公平竞争。
第二个方面,要取消对于低收入人群教育机会的制约,要让城市当中的外来流动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的子女能够实现择学自由,让他们能够享受城市的义务教育,享受城市公立教育。低技能的劳动力往往都是低收入人群,要给他们更多接受培训的机会,要建立劳动力的终身学习培训制度——不仅仅要给他们提供免费培训,同时因为参加培训就意味着他们有可能会丧失收入,所以要给他们一些培训补贴,包括误工补贴。
第三个方面,要改革农村的土地制度。我们都知道,低收入人群主要集中在农村,他们也没有什么财产,所以他们很难获得财产性收入。通过土地制度改革,让农民、包括农村当中的低收入人群能够获得更多的财产收入。
第四个方面,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低收入人群获得同等水平、同等质量的基本公共服务,实行无差别的基本公共服务。还要增加对低收入人群的人力资本投资,特别是教育投资,从而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人群之间基本教育投资的差别。从教育投资的角度来说,要从婴幼儿抓起,特别是农村一些落后地区的婴幼儿的喂养、学前教育,都应该把它列入到公共政策的范围之内,通过政府的一些干预和公共投资,提高儿童的早期发展能力。其中政府要为一些相对贫困家庭的儿童提供一些营养补贴。还有对于儿童发展来说,需要政府提供免费体检和免费医疗政策,提高落后地区、农村地区的儿童健康水平。
为了促进农村教育发展,应该吸引更多优质的教师到农村从事教育工作。但是现在农村教师的待遇包括工资水平,没有吸引力。为了吸引更多的优质教师下乡,到落后地区从事教育工作,我们必须有更多的激励,要向义务教育教师提供一些特殊的补贴,特别是落后地区要提高激励的标准。
另外,针对低收入人群子女的教育问题,一方面,在学前教育方面,我们要使得一部分学前教育能够纳入到义务教育,所以我建议,把学前教育的最后一年纳入到义务教育,由政府出资,使得这一部分儿童都能够享受普遍的学前教育。另一方面,义务教育的年限要进一步扩展,由现在的九年扩展到十二年或者十三年,把高中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的范围。
教育的普及,最后能够得益最多的可能是低收入人群。因为如果教育机会受制约,低收入人群往往很难抓住机会。还要提高人力资本、公共投资的效率,以及它的公平性,使得人人都能够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优质的医疗资源,提高人的发展能力。
最后一个方面,针对低收入人群当中的困难群体,我们要给他们更多的政策方面的支持,更多的社会救助,提高救助水平,包括农村的低保水平,应该使得更多的困难群体能够享受到低保待遇。
还要解决农村当中的老年人问题。现在农村的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这些老年人在农村当中基本上都是低收入人群,再加上养老服务不到位,所以他们的生活都是非常困难的,所以要大幅度地提高农村养老保障的待遇水平,同时要提高农村的社会养老服务质量,还有针对一些因病致贫的家庭,要提供更大力度的大病救助。
对城市当中的一些低收入人群,包括一些外来人口,特别是农村流动人口来说,他们所面临的最大的困难可能是住房困难,因为现在他们就业,包括收入的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但住房的问题是一个短板,所以政府应该给他们提供更多的廉租房,政府的廉租房政策应该持续下去,应该使更多的城市当中低收入人群、包括农民工,能够享受到廉租房的好处,使廉租房的政策能够覆盖所有的常住人口,而不仅仅是户籍人口。
03、如何解决年轻人租房的困难?
大城市的房屋租赁市场确实存在很多的问题,但说到底,租房市场的供求关系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因为现在大城市的租房市场当中存在供不应求的情况。由于市场存在的供不应求,一些租赁公司又掌握着一些租房资源,所以在租房需求增加、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这些租赁公司势必会形成在一个房屋租赁市场上的卖方市场。一旦有了卖方市场,租金就会不断上涨。同时这些租赁公司也会添加一些所谓附加条件,甚至是霸王条款,当然都是不合理的,从一个竞争市场的角度来说是不合理的。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解决这些问题存在一定的难度。大家可以通过一些政府的法规来规范房屋租赁公司的一些合同条款,规范它们的运作方式,但是我认为这都不能在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怎么才能够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要考虑到租赁市场上供不应求的情况,怎么能够加大大城市房屋的供给,如果没有供给的增加,只是通过一些行政化的措施,很难消除租赁市场上出现的这些问题。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要想办法,一个要增加商品房的供给,要多盖楼。如果实在增加不了,那你要考虑把部分的产业转移出去,现在一些大城市发展产业都是大而全,发展产业必然会吸引更多的就业人口,肯定就会对住房需求带来影响。
从这个意义上,要不然就减少需求,但不是要通过行政化的办法把人赶跑,而是要通过一些市场机制,把一部分的产业转移到一些中小城市,这样可以减少对住房的需求。
从整体租赁市场来说,要平衡供求关系,但对于很多来大城市打工的年轻人来说,可能上述一些政策对他们能够起到的作用都是非常有限的,因为他们都是刚刚开始就业,工资不是很高,工作又不是很稳定,又没有经济上的积累,所以让他们购买商品房是不现实的。针对这些没有购房能力的年轻人,他们的短期需求就是一些廉租房,政府要增加廉租房的供应,解决这些外来打工年轻人的住房需求。
04、应该鼓励把空置的写字楼和商场转换成住房
一个城市当中不同建筑物功能的转换,把原来的写字楼和商场改换为住房,它是一个建筑物功能的转换,只要是技术上和工程上是可行的,而且市场有需求,经济上又是合算的,我认为就应该去做,这也是一种闲置资源的再利用,应该受到鼓励而不是限制。
但是具体到空置的写字楼和商场,是改成公租房还是商品房,还是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酌情处理,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应该有更加灵活的办法。首先,要尊重房屋所有人的意愿,不能因为住房短缺了,政府就采取行政化的手段,把一些办公楼、商场,改成住宅,更多的还是要利用市场机制来进行这种转换。
另外,政策上应该更加有灵活现,不应该对这些包括商场、写字楼的功能的管制过于死板,过于僵化,应该有更多灵活性的政策来面对市场的一些变化和需求。
05、我国目前人口收入结构的分布是什么样的?
我国收入差距一直在一个高位水平上,一方面我们有大量的低收人群,另外也有一些高收入人群,包括现在中等收入人群的比重并不是很高,所以整个收入分布还没有形成一个所谓橄榄型的社会。
如果看一下不同收入组成人群的分布,根据我们最新测算,2023年中国收入分布的情况,低收人群还是一个主体性人群,也就是说大概三分之二是低收入人群,而且其中可能比较集中的收入分布,是月收入不足2000块钱的人群。
月收入不足2000块钱的人占到了全部人口的大概45%左右,其中月收入不足500块钱的人群大概有1亿人左右,月收入不足1000块钱的人群大概接近3亿人。我们有相当一部分人属于低收入人群。另外,又有相当一部分人属于低收入人群当中的低收入人群,所以,包括实现共同富裕,包括缩小收入差距,首先要考虑怎么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能他们成为中等收入人群,进入到富裕社会,这是最重要的。
06、个税起征点应该每年有所变动
虽然个人所得税在政府税收当中的比重在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个人所得税覆盖的人群基本上都是工薪阶层。很多的高收入人群,他们的收入如果不是来自于工资,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办法来逃避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也需要进一步的改革,要让个人所得税覆盖所有的高收入人群。同时,个人所得税不能以个人为单位进行征收,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征收,因为要考虑到家庭的负担以及家庭本身的周期性变化,这种变化对不同家庭来说是不一样的,所以个人所得税制度要进行改革。
现在大家关心的都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问题,确实起征点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动态调整机制问题,起征点应该是每一年都有所变动。为什么呢?因为每一年的物价水平是不一样的,如果有了一定的通货膨胀率,起征点不变,那就意味着实际的起征点是在降低的。我们要考虑的不是说过几年要调一次起征点,而是要为起征点的调整设计一个比较科学合理的机制,要根据物价的变动,根据收入的增长和经济周期的变化,每一年都对起征点做出一定的调整,有可能会高一些,也有可能会低一些,完全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来进行调整。
我认为现在讨论更重要的不是要不要提高起征点,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这样一个机制,这样使得以后起征点调整就变成一个常规的动作,而不是过几年调一次这种方式,这是我的一个主要的看法。
07、 要脱离高考成绩和大学录取之间的必然联系
之所以产生“小镇做题家”这个现象背后的原因有很多,我认为主要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我们的教育制度存在问题,应试教育体制自然会催生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我们称为“小镇做题家”,应该说这是一个被异化的群体。他们中的大部分学生都是来自于小镇或者小县城,由于受到所在地方环境和家庭条件的限制,他们与城市的孩子相比,如果只是像城市孩子那样付出同样的努力,他就没有高考分数上的优势,在考试当中就没有什么竞争优势,所以他必须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与城市的孩子竞争,才能在高考中取胜。
因为我们都知道城市里的教育资源要优越得多,城市里的教育质量要好得多,这样就逼得这些小镇、县城的考生不得不付出几倍的努力,这样才能在高考当中取胜,应该说是应试教育导致了这样一个结果。
第二方面的原因是我们的高考制度也存在一些缺陷,而且我们现在发现这种缺陷越来越明显。我们的高考过于集中,往往有一个部门来组织,一年考一次的高考制度,显然不能适合时代发展需要。因为大学的入学考试应该要多样化,可以有多种方式的考试。除了有官方组织的考试,也应该允许非官方组织的考试。重要的是要能考出学生的水平和能力,要有权威性。因此,我们要改变现在一年一考的招生考试的方式,可以实行一年多次考试,同时要允许一些非官方的考试。
第二要脱离高考成绩和大学录取之间的必然的联系,因为高考成绩只是大学录取的一个参考,不能起到百分之百的绝对作用,我们现在的情况是上什么大学完全由分数决定,我想这方面的关联性要不断削弱,大学录取应该由大学说了算,要给大学更多的招生自主权。同时大学需要建立一套公平的入学录取制度。大学知道它需要什么样的人才,而且通过大学来招生,他们就能够识别出哪些学生只是靠应试教育能够得到高分的,哪些学生虽然考分不高,但是有一定的创新思维、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它就能够区分出来,但是现有的高考制度确实很难做到这一点。
最后我要表明,小镇做题家的考生,应该是不仅仅出自于小镇,城市当中也有,这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而且对这些考生不能歧视,要尊重他们的选择。虽然这种选择是一个无奈的选择,也是他的自主选择,应该尊重。我们要改变这种状况,就需要从制度改革上想办法,包括怎么来改革我们的教育制度、改革我们的高考制度,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
问题是县城的孩子可能不能像城市的孩子有很多素质教育,大学录取不跟高考成绩完全挂钩,可能对于县城的孩子来说造成更大的不公平。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尽量让高考成绩与大学的录取脱钩。另一方面,对这些小地方的教育要增加更多的投资,提高他们的教育质量,让他们能够分享到更多的教育资源。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员工黄某某入职深圳市宝安新宝国际模杯厂新宝模杯(国际)有限公司,担任模房组组长。在职期间,模杯厂多扣黄某某2023年至2023年1月至9月期间个人所得税131元。高院判决公司应向员工黄某某支付经济补偿金58750元和律师费4934元。
“打工人最开心的事就是工资到账了,若个税多扣了怎么办?公司会赔偿吗?”
公司为员工进行个税的代扣代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员工每个月的工资发放,已经是扣除个税之后的,并且在工资条上也有明细。但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最新个税法,新增了“专项附加扣除,累计预扣法,个人综合所得”等等,让原本在算薪日“秃头”的hr们,彻底“秃”了。
“快、正确”成为了hr们在个税申报日的关注点。
#01 困局
复杂个税申报
通常在薪酬管理中,让hr最头疼的莫过于薪税计算。hr在进行个税申报时,总是面临个税金额难算准、政策变化跟不上、操作复杂费时间、多实体切换账户等多种挑战。
l 员工薪税管理中经常遇到员工入职、离职、调动频繁,人员在税局系统报送、验证效率低下;离职员工“回流”,遇到人员报送失败验证不通过,核实链路长且麻烦
l 复杂场景个税难以算准确,公司多批次发放工资,或同一个人员在多个项目部门发薪,累计个税计算困难
l 社保管理操作复杂、效率低,企业本地试算的社保明细数据,与人社网厅生成的社保明细不一致,找差异多退少补工作量大
近年来,国家个税改革、社保入税等新政陆续出台,企业无不面临薪酬管理复杂程度加剧、人力成本快速上升的压力。我国正向“以数治税”时期迈进,税务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与此同时,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能力不断优化,纳税监控力度再上新台阶。
无论是外部政策还是内部变革,都让现代企业的薪酬社保管理实现数字化转型面临挑战。政策变革、技术演进与人资管理持续碰撞,企业该如何接招?
易路软件ceo王天扬表示,在新个税环境下,数字化的人力资源及复杂薪酬saas平台服务将加速取代过去本地部署的人力资源信息化系统。
#02 破局
易个税赋能
进入2023年下半年以来,从社保征税到个税改革,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会极大地增加工作量。在产业升级的大环境当中,企业通过提高管理效率、提高单位投入下的产出来控制成本,最能解决实际问题。
由于薪酬、个税、社保计算和管理的复杂度大幅提升;企业合规化、精细化管理迫在眉睫,企业迫切需要能够提供智能化、一体化的人力资源解决方案。
市场上saas软件的出现,给企业管理提效带来了创新性的解决方法,能将企业管理中的机械化、繁琐的事务交给系统解决,减少人力成本,从而降低企业整体成本。
针对这些问题,易路的易个税一站式薪税管理解决方案,提供了一键操作的方式,实现税局、企业财务以及hr系统的连接和同步,大大缩短了财税的时间成本,提高效率并且大大减少了人为失误,帮助企业在堵住上述个税税务“漏洞”的同时更助力企业实现高效的薪税管理。
易个税一站式薪税管理解决方案
#03 实践
华住集团案例
可以说,薪税一体化的创新实践,不仅助力企业进一步实现降本增效、组织激活,更是对员工的一种赋能,极大地提升员工的满意度与归属感。
例如华住集团,运营者5000多家酒店,业务遍布全国400多个城市,旗下拥有80000多名员工。面对个税申报时华住集团常常面临:
l 人员、分子公司、酒店遍布全国,需满足各省市税局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法规,人力咨源部门的薪酬管理,需要与政策实时同时更新。
l 扣缴义务人体量大,人员情况复杂,多达670家法人实体的个税管理,在没有系统支持的情况下,需要人力资源部门通过巨量的人工去填充。
l 发薪时间不统一,个税多批次计算,由于不同酒店品牌的运营规则不同,存在上发薪、下发薪并存的薪酬摸式,导致每月需要涉及多个批次不同的个税计算。
易路为华住集团提供了一个灵活轻便的个税管理平台,通过易个税平台系统帮助华住集团构建统一的个税服务解决方案,优化报税信息化流程:
l 申报主体信总统一管理,与金税三期系统数据全面校验,打通各地区税局信总,统一管理员工税务信息。
l 一键读取多法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自动扒取员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方便hr进行校算,也可自动同步至算薪系统,参与薪资计算。
l 全自动的申报与缴纳,可以批量选择多法人下员工一链自动申报,井且支特正常薪金、劳务报酬、一次性补偿金、年终蒋等多税目申报。
数字化要为组织带来新的竞争优势,人力资源管理的数字化正在从以工具为目标的基础层面升级为以组织目标为导向的核心层面。易路将不断深耕人力资源数字化产品,通过持续技术投入,提升服务体验,为企业客户及员工高效协同、共同成长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023年高收入自由职业者个人所得税税率由40%降低至“0.5%-2.1%”
较之2023年自由职业者莫属“律师、明星艺人、网红、投行经理人、网络作家”等,这些自由职业者都是社会个人所得税贡献值较高人群。数据显示,到2023年,中国自由职业者兼职人数将占总劳动力的43%。不论国内还是美国,自由职业者多扎堆于市场营销、设计、培训等专业性较高的服务行业。近年来,大热的知识分享和网红经济也正不断吸引着职场人转身加入自媒体大军。
目前,我国执行的劳务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主要如下:自由职业者获得劳务费,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足2万部分适应税率20%,超过8万部分适应税率40%。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目前现实情况是共享经济平台的自由职业者为平台提供服务并取得相应收入时无法向平台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造成平台公司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或者劳务成本因无发票无法入账。税负高、报税不合规:自由职业者收入高,如果按照劳务所得报税则税负较重。目前有些平台在支付自由职业者报酬时采用公对私的方式直接转账,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而有的平台为了自由职业者,会帮自由职业者承担个人所得税,加重了平台的税务负担。有没有合规低成本的税务解决方案呢?目前中国尚未实现个人收入的整合征收和家庭征收,导致劳务收入和为了提供这个劳务所需支付的费用并不能实现抵冲的效果,从而使得劳务收入的个税实际税赋偏高。
自由职业者注册个人的个人独资企业(工作室、中心、事务所),且把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到上海经济园区,享受该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50%优惠,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0.5%-3.1%,附加税0.18%)总税率在4.86%-5.2%。例如:张a注册一家上海**建筑设计事务所在园区,取得a公司的收入款项100万,张a公司缴纳税额4.67万。如果张a没有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他应该承担收入的40%,个税缴纳40万元。
自由职业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取得收入后,向平台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平台公司也能合规合理的进行进项抵扣和成本入账。相当于自由职业者由之前跟平台公司是劳务关系变为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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