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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表(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9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表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人所得税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个人所得税表

【第1篇】个人所得税表

2023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聚鑫会计

10-12 23:12

每个人应纳的税都是由个人的收入决定的,关于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有一套严格的法律规定,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个税免征额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也就是说你的工资如果达到了5000元,就需要向国家纳税了,那么具体要怎么纳呢?来看看下面聚鑫会计整理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吧。一、 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表1. 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 居民每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二、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1.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生产经营所得

三、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扣除预缴适用税率表该表与综合所得税率表相同

四、劳务报酬预扣预缴税率表劳务报酬每次扣减20%费用后,按次预扣预缴,适用预扣预缴税率表,年度并入工资薪金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清缴,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汇算清缴后,所缴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五、非居民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税率表1.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非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与上表同)年终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3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七、其他所得除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注:个税计算方法1.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减除额2.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文转载自聚鑫会计网www.juxinkj.com

【第2篇】个人所得税扣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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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范围

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

(一)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时,应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6、财产租赁所得;

7、财产转让所得;

8、偶然所得。

(二)特殊情况的扣缴义务人

1、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2、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以证券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3、个人领取年金时,由年金托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并按规定向拍卖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扣缴义务人的义务

(一)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1、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包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扣缴义务人应按照规定,在工资、薪金所得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依据居民个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办理税前扣除。

纳税人在取得应税所得时向扣缴义务人提出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并提交相关信息、资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时按照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办法办理。

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向其报告的相关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应当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

纳税人拒绝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2、汇总申报

上市公司向股东分红,扣缴申报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时,可以选择汇总申报方式。

(二)向纳税人提供扣缴信息

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纳税人年度中间需要提供上述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提供。

支付工资、薪金所得以外其他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扣缴税款后,及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税款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

1、居民纳税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1)全年一次性奖金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以下简称164号文)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3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

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18号)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参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执行;2023年1月1日之后的政策另行明确。

(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2023年1月1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

(4)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5)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6)提前退休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7)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8)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的政策

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第二条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非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见附件)计算应纳税额。

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居民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附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特殊情况: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计算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见居民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方法)

【备注】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汇算清缴

上述三项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和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是有区别的。主要差别为:

一是收入额的计算方法不同。

年度汇算清缴时,收入额为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预扣预缴时收入额为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其中,“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二是可扣除的项目不同。

居民个人的上述三项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以四项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上述三项所得日常预扣预缴税款时暂不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三是适用的税率/预扣率不同。

年度汇算清缴时,各项所得合并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2、非居民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见附件)计算应纳税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非居民个人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扣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四)支付所得的计税时间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附件:个税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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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个人所得税表格

“个税项目,种类繁多;个税税率,眼花缭乱!”

生活中,吐槽个人所得税税率太难记的人,已经不是一个两个了。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7张与个税税率相关的表格,需要的小伙伴,赶紧保存!

首先,大家需要弄清楚的一个问题是:个税有“税率”“预扣率”两种计算比率。

其中,根据“税率”适用范围不同,可以细分为5张表格,分别是: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

【解读一】综合所得,是指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税。

【解读二】综合所得的范围规定: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解读三】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

【解读一】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解读二】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

【解读一】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税。

【解读二】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税。

【解读三】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解读四】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四、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解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小编提醒,还有一些其他情况,适用月度税率表。

五、其他税率表

【解读】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3)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而“预扣率”主要在个税预扣预缴时发挥作用,可以细分为2张表格,分别是:

六、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解读】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本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

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七、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解读】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按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2)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3)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最后,小编提醒大家,适用“20%税率”和适用“20%预扣率”是完全不同的税目。

简单来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20%税率”。而综合所得中的,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预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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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个人所得税a表和b表

个税基础知识:

本月应扣缴税额 = (本月累计应扣预缴纳税所得额 * 预扣税率 - 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本月累计应扣预缴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5000*月份数

新个税,累死会计的一项工作!

2023年可能会采用一人一表的形式,因为这次需要每个人每月累计的。

不过有了这份模版,那你就很爽了,分分钟成为财务部门的红人。

假设还是按原来一样,采用每个月一张表。人员这个是每月变动的,现在要计算2023年12月的个人所得税,你会怎么做?

所有表格的公式一模一样,现在以12月这个表进行说明。都是超级复杂的公式,你学会复制粘贴就行。

1.工资累计:

=sumproduct(sumif(indirect(row(indirect('1:'&$g$1))&'月!a:a'),$a3,indirect(row(indirect('1:'&$g$1))&'月!b:b')))

2.扣除累计:

=sumproduct(sumif(indirect(row(indirect('1:'&$g$1))&'月!a:a'),$a3,indirect(row(indirect('1:'&$g$1))&'月!f:f')))

说明:扣除指免征额+三险一金+专项扣除。

3.前n个月个税累计:

=if($g$1=1,0,sumproduct(sumif(indirect(row(indirect('1:'&$g$1-1))&'月!a:a'),$a3,indirect(row(indirect('1:'&$g$1-1))&'月!g:g'))))

4.个人所得税:

=round(max((h3-i3)*{0.03;0.1;0.2;0.25;0.3;0.35;0.45}-{0;2520;16920;31920;52920;85920;181920},0)-j3,2)

以上4条公式缺一不可,必须完整。

注意事项说明:

01 g1是采用自定义单元格格式:0月,实际输入的时候只输入数字就行。g1是很关键的单元格,公式都关联到这个单元格,切勿乱动。

02 删除列或者增加列的时候,要确认公式引用的区域是否正确。

03 现在以其中一条公式为例,用红线画出来的区域可以改动,a:a是条件区域,b:b是求和区域,根据实际需求改动。

04 个税为负数时的处理:

上面例子,里面的工资都很大,扣除掉各种费用,个税都是正数。而实际上,存在扣除掉各种费用,个税负数的。

针对个税为负数,实际应为0,这种该如何处理?

通常情况,这种加一个if函数判断就行,不过这里的个税公式很长,用max函数更好。意思就是让原来的值跟0比较,负数肯定小于0,就返回0,正数肯定大于0,就返回本身。

=max(b2,0)

最终公式,将原来的个税公式套进去即可解决。

=max(原来个税公式,0)

【第5篇】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写

【干货干货!20年老会计的总结: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表填制及申报流程图!】

加什么班!熬到深夜工资也涨不了!一位大神级老会计,在公司做了20年,老板一直把他当成个宝!退休前在我的苦苦请教下把他的宝藏总结传授给我,心里乐开了花~

接下来跟大家分享一下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填制、申报流程,全是干货!快收藏!学会它,你也是老板的小宝贝!

一、了解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二、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制—专项附加扣除

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

四、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

一、了解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两种不同的申报方式有什么区别?

二、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制—专项附加扣除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四、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

1、税务局网站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电脑桌面出现扣税平台快捷键

2、双击进入页面

3、人员采集 → 导入→ 报送→ 获取反馈

4、人员采集→ 添加→ 报送→ 获取反馈

5、人员采集→ 更多操作

6、专项附加扣除

7、综合所得申报

8、缴纳税款

由于篇幅有限,今天就先和大家分享到这里哦~

关注我~每天进步一点点~

持续更新中……

【第6篇】现行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改革个人所得税

顶层设计将影响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多交或者少交都与大家的日常收入息息相关

那么,究竟个税是如何计算的?

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目前常用的

《个人所得税税率对照表》

赶紧收藏备用吧!

1:工资、薪金所得

本表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是指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 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本表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是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3:劳务报酬所得

本表为务报酬所得适用。

劳务报酬所得按次纳税,属于一次性收入的 ,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 ,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每次含税收入不超过4000元 (即不含税收入不超过336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含税收入4000元以上 (即不含税收入336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 ,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稿酬所得,每次含税收入不超过4000元 (即不含税收入不超过336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含税收入4000元以上 (即不含税收入336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财产租赁所得 ,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每次含税收入不超过4000元 (即不含税收入不超过336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含税收入4000元以上 (即不含税收入336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6: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7:其他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偶然所得 ,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其他所得 ,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各位小伙伴,对照表get√了吗?

以后按此计算就行啦!

下面我们再说说个税到底有啥用吧

申请房贷:可作收入证明的佐证

目前银行要求个人在办理贷款时,要提供单位开具的个人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虽然不作为硬性规定,但作为收入证明的佐证,能提供纳税人的收入状况,也是对其还款能力的一种肯定。

出国签证:通过这个看财力

不同的国家对不同身份的申请担保人有不同的要求,对于个体户、企业法人要求有完税证明,这可以证明法人或个人的合法收入、收入水平。

事故理赔:更好计算误工费

出了交通事故等事件后,在赔付误工费时,如果拿着完税证明来办理赔手续,其薪酬就很容易推算。

来源: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申工社综合整理

【第7篇】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预缴申报表

# 什么是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目前,厦门税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一共有207项业务,其中有越来越多的业务不仅实现了线下“最多跑一次”,还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了线上办理的新模式,最大限度让纳税人“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今天,小编要带大家了解的是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办理指引,快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请条件

个人所得税以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并缴入国库。

二、申请材料

三、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

各办税服务厅地址、工作时间和联系电话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推荐):

因实行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的综合所得的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在以上四项所得中,以工资、薪金所得最为常见,该项所得是扣缴义务人(即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在次月15日内进行申报,每月预扣、代扣的税款,故小编以工资、薪金所得为例,向大家介绍下操作详情:

步骤1

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

步骤2

添加需申报的企业纳税识别号,进入申报的主界面:

步骤3

进行人员信息采集,可选择单个【添加】或者批量【导入】。以境内人员信息采集操作为例:

(1)单个【添加】

点击【添加】,进入“境内人员信息”界面,录入人员基本信息,点击【保存】即可添加成功。

(2)批量【导入】

点击【导入】→【模板下载】,下载客户端中提供的标准excel模板。将人员各项信息填写到模板对应列,然后点击【导入】→【导入文件】,选择excel文件,导入到客户端中。

☀注:其他综合所得项目数据采集方式基本一致,可参考以上操作步骤。

步骤4

人员信息采集完毕后,需点击【报送】。只有报送状态为【报送成功】的人员才能进行申报表报送等业务操作。

步骤5

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显示当前所有已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人员列表,双击数据列可查看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明细。该模块可对专项加扣除信息进行【添加】、【导入】、【删除】、【报送】、【下载更新】、【迁入上年数据】等。

选择【下载更新】可自行选择下载全部人员或下载指定人员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当首页【税款所属月份】为2023年时,未将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迁移至2023年的,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时,会提示是否需要将2023年扣缴义务人自行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迁入到2023年。

☀注:每年12月起,可以对下一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年度确认,确认后可以将2023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迁移至2023年。

(说明: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表除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外,其他所得项目均没有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填写项。)

步骤6

点击【综合所得申报】,进入“综合所得预扣预缴表”页面,页面上方为申报主流程导航栏,根据【1收入及减除填写】、【2税款计算】、【3附表填写】和【4申报表报送】四步流程完成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

(1)点击【收入及减除填写】,填写每月正常工资薪金所得。

点击综合所得申报表名称或【填写】进入表单,即可进行数据的录入,各项表单的填写方式,与“人员信息采集”操作类似,都可选择使用单个添加,或下载模板批量导入。

点击【添加】弹出“正常工资薪金所得 新增”界面,进行单个数据录入。

点击【导入】→【模板下载】下载标准模板,录入数据后,点击【导入数据】→【标准模板导入】选择模板文件批量导入数据。

导入数据完成如图:

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弹出提示框,勾选确认需要进行自动预填,选择预填人员范围后,点击【确认】,可自动将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下载到对应纳税人名下,自动填入申报表。

(2)【税款计算】

在确认收入信息后,重新点击【综合所得申报】,进入第二步【税款计算】。系统自动对“收入及减除填写”模块中填写的数据进行计税,其中“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会下载本纳税年度上期累计数据,再与当期填写的数据合并累计计税(税款所属期为一月时只检查是否有待计算数据,有则进行算税)。如果本次只有汇总申报记录,则无需调用税务机关系统往期申报数据。

(3)【附表填写】

在收入及减除中如果填写了减免税额、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的情况下,需要在相应附表里面完善附表信息。

(4)【申报表报送】

申报表填写、税款计算、附表填写(按需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表报送】进入报表申报界面。该界面可完成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的正常申报、更正申报以及作废申报操作。当月第一次申报发送时,进入“申报表报送”界面,默认申报类型为正常申报,申报状态为未申报,显示【发送申报】。

申报成功后,需再点击【获取反馈】。

获取反馈后,申报类型为“正常申报”,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未缴款”(若申报税款为0时,显示无需缴款状态),显示【作废申报】和【更正申报】。如申报成功后,需缴交个税,则点击【税款缴纳】:

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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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第8篇】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劳务报酬顾名思义是跟单位没有雇佣关系取得的收入,所以个税计算跟工资薪金计算是不一样的。

二、哪些属于劳务呢:

从事装潢、安装、设计、制图、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展览、广告、表演、演出、录像、影视、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就是劳务报酬。

三、劳务报酬个税税率(适用超额累进税率)

居民适用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0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00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是预扣预缴形式。预扣预缴环节,不能享受扣除五金的专项扣除及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租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四、计算

1、在预扣预缴环节,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照800元计算;收入大于4000元,减除费用按照收入的20%计算。

2、个人所得税率分三档,分别为20%、30%、40%

3、具体依据:

(1)每次收入小于或者等于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大于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速算扣除率

4,具体计算如下:

比如小张在撰稿取得收入3000元,那么小张需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呢,因为这个属于劳务报酬收入,所以小张交个税:(3000-800)*20%=440元。

比如小张演出收入为30000元。那么小张应交的个税为30000*(1-20%)*30%-2000=5,200元

比如小张演出收入为60000元。那么小张应交个税为60000*(1-20%)*40%-7000=12,200元

五:劳务报酬也属于综合所得,所以在第二年3月1日-6月30日要并入综合所得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按年计算。多退少补。做汇算清缴适用如下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综合所得适用)

级别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

3

0.0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0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0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0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0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0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00

如果说你没有工资薪金,都是劳务报酬那么做汇算清缴是很合算的,有可能有税退返。平时不能减免5000元和附加扣除都可以用上。所以你看到我这个文章时,平时喜欢直播,撰稿,咨询,表演,录像,制图,技术服务等有关的劳务报酬收入,平时平台已经扣完税才发的工资给你,所以记得第二年做汇算清缴哟。

说不定会有小惊喜,哈哈!可能你又会多一笔收入,学会了吗。

欢迎留言,一起交流,一起进步![中国赞]

【第9篇】2023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有关增值税的税率表,今天给大家整理全了,拿走不谢~

012023年最新最全税率表

2023年最新增值税税率思维导图来了,马上打印出来学习。

2023年最新增值税、印花税、个税、企业所得税税率大全!赶紧收藏学习起来!

02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03

以下13%货物

易于农产品等9%货物相混淆

1、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

2、各种蔬菜罐头。

3、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4、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

5、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

6、中成药。

7、锯材,竹笋罐头。

8、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

9、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

10、各种蛋类的罐头。

11、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

12、洗净毛、洗净绒。

13、饲料添加剂。

14、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

15、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04

增值税征收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见附件)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一共有4档,0.5%,1%,3%和5%,一般是3%,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附件:一般纳税人(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一)5%征收率:

1、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4〕114号)

2、销售、出租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3、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围填海方式取得土地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围填海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围填海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属于房地产老项目。(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财税〔2016〕68号、财税〔2016〕36号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4、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财税〔2016〕47号 )

5、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财税〔2016〕47号 )

6、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财税〔2016〕47号 )

7、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47号 ,财税〔2016〕68号)

8、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财税〔2016〕47号 )

9、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

(二)3%征收率

1、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销售自产的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6、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7、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8、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9、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

1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11、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12、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1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

14、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5、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6、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附件2,财税〔2016〕140号)

17、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18、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附件2)

19、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财税〔2016〕36号附件2)

20、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21、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

22、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46号)

23、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财税〔2016〕68号)

24、提供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25、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财税〔2016〕140号)

26、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税〔2016〕140号)

27、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8、以清包工方式提供、为甲供工程提供的、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②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财税〔2016〕36号附件2)

29、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总局公告2023年11号)

30、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1、销售自产、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32、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33、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34、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8〕97号)

35、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9〕17号)36、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财税〔2019〕24号)

(三)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纳税人销售旧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6、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财税〔2016〕36号附件2)

(四)减按0.5%征收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五)按照5%征收率减按1.5%征收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六)应当适用(非可选择)简易计税:

1.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4.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4〕114号)

5.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

6.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素材来源于网络丨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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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个人所得税7级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主要是指征税机关对于个人而征收的一种主体税种;而根据不同的征收项目,个人所得税又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个人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3%、最高税率为45%)。

二、个人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5%、最高税率为35%)。

三、个人分红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那么,下半年如何利用个人代开发票将最高45%的个税降至0.5%左右呢?

个人代开发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自然人代开发票;主要是针对于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纳税人,因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提供劳务,获得相应的报酬后,而无法为对方合作单位直接开具发票的问题。

这个时候,个人可以到地方税收园区的税务大厅做临时税务登记,申请自然人代开发票;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代扣代缴税费,并且可帮助个人直接开具相应的发票给受票方企业单位。

税收园区代开的优势:

1、操作便捷、效率高;无需注册公司、也不用自然人到场,在线提供相应资料即可,1-3个工作日直接由税局出票,全国邮寄完成交付。

2、综合税率极低;如果个人到当地税务大厅申请自然人代开,是按照20%-40%的个人劳务报酬正常缴纳税费;如果是在国内的税收园区申请自然人代开,综合税率在0.5%左右(个税核定0.5%、免征收增值税、附加税)。

3、开票品目范围广;几乎各行业、各类别的发票品目皆可代开(如服务类的居间费、技术服务、市场推广费等,商贸类的五金销售、电子元器件等,建筑类的砂石、钢材、运输、劳务费等)。

自然人代开注意事项:

1、自然人的年龄建议不要超过60周岁,且不能为实体企业的法人、股东、监事和财务人员

2、必须确保业务真实,在双方签订的有效合同之上,开具与业务相符的发票(避免涉嫌虚开)

3、可以异地代开;人是流动的,业务遍布全国,没有绝对地要求必须在业务发生地或者常驻地代开

综上所述,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详情,可关注,公众号,节税宝典。2022下半年,如何利用个人代开发票将最高45%的个税降至0.5%左右呢?希望今天的介绍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哦。

另外,如果个人长期对外承接业务,还可以在税收园区成立一家工作室(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享受个人经营所得税0.6%-1%左右的定额核定征收政策,可开专票、普票和对公、对私转账(可以异地办公,行业几乎没有限制)。

【第11篇】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表

【导读】:计提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通常和其他企业的记录是一样的,计提个体生产经营的个税分录应该做应付所得税科目处理。具体的分录和解释资料大家还是看看小编老师整理的资料吧。

计提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与其他企业的一样,只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制公司交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交个人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付税费—应付所得税

《小企业会计准则》(2023年10月1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印发):

第六十七条 利润,是指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一)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加上投资收益(或减去投资损失)后的金额。前款所称营业收入,是指小企业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总额。

投资收益,由小企业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债券投资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处臵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取得的处臵价款扣除成本或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三部分构成。

(二)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三)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净额。

企业所得税的应付税款如何计算?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贷方余额则为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借方余额则为企业发生的亏损总额。

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存在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会计核算上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

应付税款法

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在应付税款法下,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缴的所得税。

在应付税款法下,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所得,再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出当期应缴的所得税,作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在收益、费用或损失的确认和计量原则方面的不同,从而导致按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这种 差异按其性质和产生原因不同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

计提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整体上来说,只有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制的公司取得收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外,个体生产经营者是缴纳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的处理都是一样的,做应付所得税科目处理。更多关于个人所得税的会计知识都在会计学堂网上,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

【第12篇】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旧

新个税法中,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九项所得对应不同的税率表或预扣率表,计算时容易混淆这些税率(预扣率)表格。下面我们分类给你归纳如下,大家请收好!

一、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按下表执行。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二、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时,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具体的,收入额为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减除费用: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率为20%;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率按下表执行。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三、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非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具体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税率表按下表执行。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

四、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综合所得适用)

五、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执行。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经营所得适用)

六、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6号)

【第13篇】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表

今年年初,相信大家都通过单位或者是手机个税app上报了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信息。一转眼就到年底了,新税制改革后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快要开始了。

可能有不少朋友还不太清楚汇算清缴是怎么回事,也不清楚自己需要如何进行操作。别担心!海波老师带着大家来理一理~

汇算清缴, 简单说,就是将全年的相关数据汇总在一起计算最终的应纳税额,然后再和平时已预缴税款进行比较,多退少补。也就是如果平时预缴的多了,税务局会将差额退还给纳税人;如果平时预缴的税款比较少,纳税人再补缴差额部分就可以了。

1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正式对外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3年12月26日前提出反馈意见。

针对出台的征求意见稿,我将文件内容整理在下面的图片中,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章来源:中华会计网校杨海波老师。

【第14篇】个人所得税税种纳税申报表

纳税申报是财会人的基础工作之一,需要填报大量的表格。那么,纳税申报常用的申报表格都有哪些呢?

今天,小编整理了2023年最新92份纳税申报表,会计人请收好,别在网上到处找了!

(文末领取电子版全套)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以下为部分资料展示)

共8个报表,主要包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申报填写说明,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及其相关说明等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2、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二、企业所得税(以下为部分资料截图)

1、公式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2023年12月修订)

2、2019修订完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带填表说明)

三、 消费税(以下为部分资料展示)

内含13个报表,分为不同行业的消费税纳税份报表以及相关的详细说明

1、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包含填表说明)

2、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四、 个人所得税

内涵15个报表,包含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等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部分截图)

2、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部分截图)

......

5类共92套纳税申报表格,为了方便大家领取,小编已经打包好

文章篇幅有限,不能一一展示,资料领取:

(温馨提示:资料整理不易,请按提示领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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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2023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最新的增税、印花税、

个税、企业所得税税率大全!

赶紧收藏学习起来。

2020 最 新 增 值 税 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按应税行为类型划分:

销售货物

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服务

销售不动产

销售无形资产

按税率档次划分

增值税税率一共有4档:13%,9%,6%,0%。

13%

这里看似比较散乱,但是从记忆角度,我们可以找一些规律,13%的税率基本都是和货物相关的,比如货物的销售、货物的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租赁、货物的进口。

2.下面23类特殊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税率9%。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9%

9%涉及行为比较全面,有货物、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但是主要还是服务。

9%的税率主要和货物没有太大关系,大部分都是涉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动产的。

当然,不是所有的服务都是9%税率。

1.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它适用13% 。

2.除了9%正列举的服务和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的其他服务,适用6%。

3.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0%。

6%

0%

2020最新增值税征收率表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

一、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政策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

政策要点:

1.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享受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适用5%的征收率,不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二、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政策规定:

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政策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三、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第2点

政策规定: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二条

四、按照5%征收率的项目

政策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5点

政策规定: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6点。

政策规定:

3.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九)项第4点。

政策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8点

政策规定:

5.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第二款

政策规定:

6.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四条。

一般纳税人5%征收率

3%征收率(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3%减按2%(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3%减按0.5%(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5%减按1.5%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2020最新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一、基本税率2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无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一条、第二条

三、适用15%税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概述: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概述: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概述:

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第一条

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

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23号)第一条。

5.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概述: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第二条

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四、适用10%税率

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

概述: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第四条

2.非居民企业特定情形所得

概述: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2020 最 新 印 花 税 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应纳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间就是印花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印花税虽小,但是申报的时候一定要谨慎!

2020 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预扣率表

来源:二哥税税念 、晶晶亮的税月。

《个人所得税表(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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