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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的个人所得税(4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2-12 18:20:02 热度:1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4篇优质的车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车的个人所得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车的个人所得税

【第1篇】车的个人所得税

以购买113万的车为例,如果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13万(113/1.13*13%)的增值税,对应的城建及附加税1.56万〔13*(7%+3%+2%)〕也可以省了;另外车按固定资产入账价值100万(增值税不能算到入账价值中),按运输工具税法规定折旧年限4年计算,不考虑净残值,每年计提折旧25万,可以抵企业所得税25*25%=6.25万,4年就省25万企业所得税(不考虑所得税优惠政策)。前后一共省税39.56万。再有车作为公司的资产,那平时产生的加油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路桥费等都可以作为公司的费用入账,冲抵相关税费。

如果后续过几年后,公司可以以较低价格再把车转让给个人,比如到时售价11.3万,需缴纳增值税1.3万(因为已抵扣过进项,所以卖的时候只能按一般计税,不能选简易计税),城建及附加0.156,收入10万(11.3-1.3)交企业所得税2.5万。转让时一共交3.956万。这个售价你可以自己定,越低当然交的税就越少。

最后说说以公司名义购车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公司如果是自己的可能就小很多,风险可控;如果公司是亲戚朋友或者还有其他股东,万一公司破产,就可能将车拿去抵债的风险,其他还好。

【第2篇】购车个人所得税

有的人很纠结,买车的时候是以公司名义买好,还是以个人名义买好呢?

看完下面这张图的分析,可以清晰明了地知道车买在公司名下和个人名下区别到底有多大。

以100万为例,如果是用于公司买车。

1、可以获取到汽车4s店开具的13个点的专用发票,可以用来抵扣13万的增值税。

2、购置税是10万,今年到年底还有购置税减半的优惠,企业购车发生的购置税也可以计入这个车的成本。

3、公司所购车辆为企业的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借方是固定资产100万,加上这个购置税10万,总的成本是110万。可以抵企业所得税27.5万,买车的成本基本全额抵扣了。

4、公司车辆发生的相关费用。比如说汽油费、过路费、保养维修费等,实际发生多少都可以全额报销。

5、根据现在的财税2023年第6号文。如果一次性购买的是500万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扣除。

6、高新技术企业到年底前,还可以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并加计100%扣除的优惠政策,买50万的车就相当于税前扣除100万啊。

如果以个人名义买车,除了可以享受今年的购置税减半或者部分新能源车型的购车补贴等优惠,相比于公司买车,基本没有什么实质性优惠可比。

对于企业来说,相比于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分红个税,可以说节税40%了,这就是为什么常说公司买车相当于打了6折了。有没有发现身边有好多老板经常换车,只不过是掌握了一个节税的逻辑。

那么初次创业的老板可能不懂这些,也没有那么多的利润,但是不管怎么样,公司买车都可以为企业降低了成本。

初次创业公司,买什么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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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车补交个人所得税

其实,感谢这位网友为我们大家提了一个醒,个人所得税是个人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千万不要自己乱填。

乱填之后需要补税,这种情况是很少遇到的。按照2023年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模式,我们采取的是年度综合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每一个人一年之内享受的免税额度,达到了6万元(月均5000元),另外还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为了突出因人而异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从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继续教育、房租支出、贷款利息支出、赡养老人支出等六个方面,提出的因人而异的个性化设计。比如我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房租支出1500元、赡养老人支出2000元,额外45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这样我的个税起征点就提升到了9500元每月。当然,如果收入达不到5000元,再高的专项附加扣除都没用。

实际上,今年实施个人所得税app申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是第1次的。95%的人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一般来说包括三类人:

第一,纳税人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这实际上是国家的又一潜台词,月均收入1万元以下的人不需要补税的

但是,如果跟题目中所说的这样,个人非常闲,非要汇算清缴还要补税,那么能怪谁呢

国家的潜台词是你必须要合理纳税,如果通过偷税漏税方式导致你的应该缴纳的税款没有缴纳上,这一部分钱是不可能免掉的。比如说,个人每月工资收入1万元,但是单位没有给你缴纳个人所得税,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当然责任是单位的,跟个人无关。

第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这实际上是题目所说的情况,如果需要补交个人所得税的金额超过400元,可以无需汇算清缴。

但问题是,个人由于胡乱操作,已经汇算清缴了,应该怎么办?

第1种选择当然是个人可以不用去缴钱,等着税务机关找你。当然税务机关不会找你。

第2种选择是个人提交的是通过银行卡补交税款,一般是需要等税管员核实之后再扣费。这种情况下,一般税管员也会不予通过的。

如果税管员还没有审批,我们可以选择再次申报,申报的时候,出来税款就不要提交了。

如果税管员审批通过了,也进行扣税了,那么抓紧个人去跑税务,老实说明情况,申请退税吧。这样既增加了税管员的工作,也增加了自己的麻烦,真的好闲呢。

当然,本来就200多块钱,可能打个出租车去再返回,钱就差不多了。更何况还需要耗费自己半天时间去问一个不明白的事情,想想还是算了吧。为国家做点贡献也是应该的。

第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如果预缴税款一致,折腾半天也没什么意义,不要浪费时间精力的好。虽然很多人只是手动戳几下,但是也浪费税管员的时间呀。

最后一种情况就是个人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这种情况跟题目所说的差不多,个人放弃退税或者非要补缴税款,国家是不阻止的。

所以,汇算清缴是一件新生事务,未来随着大家收入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人会享受到退税优惠,我们退税的流程也会越来越方便。还请大家一定要仔细审核好,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才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4篇】车改补贴个人所得税

私车公用的涉税问题

一、使用汽车发生的汽油费、修理费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条例第十条和细则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对企业购入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取得提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因此用于生产经营所耗用的汽油费及修理费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综上所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指企业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购入时其本身的进项税额。而其用于生产经营所耗用的汽油费及修理费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所以,在私车公用中汽车用于生产经营所耗用的汽油费及修理费的进项税额也是可以抵扣的。

二、汽车发生的哪些费用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它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的有关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所称的合理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资产成本的必要与正常的支出。

企业发生的费用支出必须同时满足上述规定的真实性、相关性及合理性方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下列情况可以扣除:

1、企业真实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相关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应由车主承担的汽车本身的支出如:车辆保险费、车辆购置税、折旧费等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经双方协商可以在租赁费用进行体现,如果没有支付租赁费用,仅是企业同意承担这部分部分替代租赁费用,则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公司租赁的车发生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属于经营租赁的,纳税人可根据双方合同和真实合法凭据,车辆发生的修理费用可在税前扣除。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三、企业租用个人车辆发生的汽油费、维修费等能否扣除

企业租用个人的车辆,须与个人签订租赁协议,如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该车发生的汽油费、维修费等支出由企业负担的,可以在税前扣除。

四、涉税风险分析

(一)私车公用涉税问题需引起关注

目前很多企业为了节约经营成本,存在私车公用的情况。虽然目前国家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但一般来说,私车公用是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相关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305号)的规定来执行。

按照该文件的规定,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在规定的标准内,为员工报销的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修理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发放的交通补贴,均属于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薪金支出,应一律计入企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按照现行的计税工资标准进行税前扣除。

因此,企业因使用私人车辆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私人车主支付的相关费用,均应视为个人取得的公务用车补贴收入,企业应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北京市目前针对私车公用问题采取的政策

目前不少地方也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企业所得税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03]646号)第三条就规定,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汽车,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

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

其它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五、员工因“私车公用”或其它原因取得交通补贴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4月份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提到,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取得的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2006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又在《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人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重申,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具体计征方法,按国税发[1999]5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税发[1999]58号文还明确,“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六、关于私车公用的几点建议:

1、公司与车主应签订租赁合同。

若无偿使用会引起税企业争议,税务机关很有可能会核定其租金并要求纳税

2、在租赁合同中列明用途及应由公司承担的费用。

以此证明费用的相关性,减少不必要的税企争议

3、租赁费支出和承担的费用应取得发票。

4、汽车自身的修理费、保险费等应由车主承担的费用尽量不列入租赁合同中,如车主有要求可在租赁费用中协商体现。

5.建立严格的私车公用登记表,登记出行里程数,出发的、目的地、为企业办理的具体事项、当时油价,车辆单位油耗,再报销。以证明系为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支出;

6.企业可以使用中石化加油卡充值方式,即为私车公用出行提供燃料,取得发票抬头为公司名义的进项发票可抵扣进项,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7.燃料领用协议中应约定处理企业事项应采用绿色公交出行,个人自行决定用私人汽车并领用燃料而不报销绿色公交出行费用等、以及车主未购买保险等产生的风险由个人承担。

七、车主的涉税问题

1、车主取得车辆租赁收入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又根据国税发[1993]149号第七第规定,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包括租赁服务。所以,车主租赁汽车收入应缴纳营业税。

2、如果车主是自然人,企业是否应代扣代缴营业税?

1)车主为外藉个人: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2)车主为本国个人:由车主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企业没法定有代扣代缴义务。

3、如果车主是自然人,企业是否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不管是外藉个人还是中国居民只要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八款规定,财产租赁所得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再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所以,自然人车主取得汽车租赁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支付所得的企业代扣代缴。

4、租赁双方是否应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是说印花税的纳税人不光是单位还包括个人。又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汽车等财产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的应纳税凭证,书立双方应就租赁合同金额按0.1%进行贴花,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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