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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8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个人所得税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2007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2007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第1篇】2007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关于个人所得税税率!今天一次给大家汇总说明,建议每个会计人都能保留一份!

税目税率总表

2019新个税最全税率表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基本规定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详见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三)。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四)计算应纳税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4.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二、个人所得税各税率表速算扣除数及适用范围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综合所得适用)

1.适用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2.适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3.适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税款;

4.适用自2023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缴纳税款;

5.在2023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税款;

6.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税款。

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税款。

7.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8.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经营所得适用)

经营所得适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三

1.适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

2.另:向居民个人支付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四

1.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2.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3.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4.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财税〔2007〕1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第2篇】苏州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苏州购房宝典——税费缴纳

一、新房交易税费

(一)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

(二)面积大于90平方米小于(等于)144平方米

(三)面积大于144平方米

二、二手房交易税费

一、新房交易税费

(一)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

(二)面积大于90平方米小于(等于)144平方米

(三)面积大于144平方米

二、二手房交易税费

(一)契税

1.不管是新建商品房还是二手房都需要缴纳契税,住宅类房屋的契税是根据买房款总价的1%到3%来缴纳,具体的比例是根据国家政策、买房时间、房屋单价、房屋面积、是否第1次买房等因素来决定。而非住宅类房屋的契税是根据计税参考价的3%来缴纳的。

2.自2023年10月1日开始,假如购买的是普通住房并且是属于家庭成员名下的唯一住房的,可以减半缴纳契税。如果购买的普通住房的房屋面积是在90平以下,并且是属于家庭成员名下的唯一住房的,契税是根据1%的税率进行缴纳的。

3.一般情况下,契税都是由买房人支付的。第一次购买的普通住房的房屋面积是在90平以下的是根据1%税率的进行缴纳。若房屋面积是在90到144平米之间的,那么契税是根据1.5%的税率进行缴纳,如房屋面积是在144平米以上的,那么契税是根据3%的税率进行缴纳。如果是第二次购买房屋的话,那么契税都是根据3%的税率进行缴纳的,并且不分面积。

(二)营业税

营业税是由买房人支付的,一般是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的,征收的税率是5.6%。假如个人购买的房屋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想要对外销售的,那么可以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三)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由买房人支付的。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而苏州市的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假如是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那么可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印花税

印花税是由买卖双方各自根据0.05%的税率进行缴纳的。印花税是针对合同或者是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所收的一类税费。对个人销售或者是购买住房的,暂时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五)土地增值税

核定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方式: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而苏州市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的税率是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的税率是5%。对个人销售住房的暂时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六)登记费

登记费的收费标准分为住房和非住房两种。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是:每件80元/件,而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是:550元/件。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了《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和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第3篇】2023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23年最新的增值税、印花税、

个税、企业所得税税率大全!

赶紧收藏学习起来。

2020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按应税行为类型划分

销售货物

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服务

销售不动产

销售无形资产

按税率档次划分

增值税税率一共有4档:13%,9%,6%,0%。

13%

这里看似比较散乱,但是从记忆角度,我们可以找一些规律,13%的税率基本都是和货物相关的,比如货物的销售、货物的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租赁、货物的进口。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来记忆,但凡货物相关的一些行为,除特殊货物或者特殊货物的特殊行为外,都使用13%的税率。特殊情况主要有下面:1.涉及货物的这种特殊行为,那就是出口,税率0%。

2.下面23类特殊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税率9%。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9%

9%涉及行为比较全面,有货物、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但是主要还是服务。9%的税率主要和货物没有太大关系,大部分都是涉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动产的。

当然,不是所有的服务都是9%税率。1.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它适用13%

2.除了9%正列举的服务和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的其他服务,适用6%。

3.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0%。9%也不是完全不涉及货物,我们23类的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就适用9%的税率。

6%

0%

2020最新增值税征收率表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

一、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政策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

政策要点:

1.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享受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适用5%的征收率,不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二、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政策规定:

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政策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三、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第2点

政策规定: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二条

四、按照5%征收率的项目

政策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5点

政策规定: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6点。

政策规定:

3.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九)项第4点。

政策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8点

政策规定:

5.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第二款

政策规定:

6.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四条。

一般纳税人5%征收率

3%征收率(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3%减按2%(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3%减按0.5%(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5%减按1.5%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2020最新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一、基本税率2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无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一条、第二条

三、适用15%税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概述: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概述: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概述:

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第一条

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

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23号)第一条。

5.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概述: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第二条

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四、适用10%税率

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

概述: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第四条

2.非居民企业特定情形所得

概述: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2020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应纳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间就是印花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印花税虽小,但是申报的时候一定要谨慎!

2020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预扣率表

【第4篇】广东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买方承担税费部分

契税

a.买方首套,且面积小于90平米,契税为交易额的1%;

b.买方首套,且面积90-144平米,含非普通住宅,契税为交易额的1.5%;

c.买方二套,非住宅,公司购房,面积144平米以上,契税为交易额的3%;

d.交换购房,契税为房产差额的3%。

注:交换购房是极其小众的买卖房方式,就是卖家卖一买一,而买家买一卖一,两者之间直接交换房子。

二、卖方承担税费部分

a.卖方为个人

1.个人所得税

a.个人持有满五唯一,近亲交易,个人所得税免征;

b.个人持有不满5年或非唯一,个人所得税为交易额的1%;

c.个人持有非住宅,个人所得税为交易额的1.5%;

d.房产为赠予,房产证不满5年或非唯一,但业主提供发票,选择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为房产差额的20%。

2.增值税

a.未满两年,增值税为交易额的5.6%;

b.普通住宅满两年,增值税免征;

c.非普通住宅满两年,增值税为房产差额的5.6%。

注:年限计算方式以房产证记载为准。

3.土地增值税(出售非住宅)

a.提供发票,土地增值税为房产差额的30%-60%。

b.不提供发票,土地增值税为交易额的5%。

4.交易手续费

a.住宅,交易手续费免征;

b.非住宅,交易手续费为2元/平米。

b.卖方为公司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根据公司规模判定,企业所得税为交易额的10%-25%。

注:可根据经营情况进行扣减,亏损企业可免征。

2.房产税

a.房产不出租,房产税为每年缴纳买入价的0.84%;

b.房产出租,可以用出租税代替房产税,房产税为租金收入的12%。

3.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为纳税人出售商品房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的余额。

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其他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a.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为增值额的30%;

b.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为增值额的40%;

c.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为增值额的50%;

d.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为增值额的60%。

4.交易手续费

a.住宅,交易手续费免征;

b.非住宅,交易手续费为2元/平米。

c.其他特殊税费

1.土地出让金

a.房改房,解困房,土地出让金为交易额的1%;

b.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子,土地出让金为1.6%;

c.集资房,土地出让金为5%;

d.商业性质的房产,土地出让金为土地价值的40%。

2.公摊费用

房改房未缴纳公摊费用的才需要缴纳,公摊费用为交易额的1%。

证件办理、印花税、公证费等相当较低的费用就不一一列出了,以下附带广州限贷政策:

1.广州无房无贷,首付三成;

2.广州无房,有贷款记录已结清,买普通住宅,首付四成,买豪宅首付七成;

3.广州无房,有贷款未还清,首付七成;

4.广州有一套房,无贷款记录或结清,买普通住宅首付五成,买豪宅首付七成。有贷款未结清,首付七成;

5.全国内有两笔住房贷款未结清,拒贷。

【第5篇】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竟还有人私信小编,不知道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如何计算......小编,再讲一遍!

一、各项所得的收入额核定

1、工资、薪金所得全额计入收入额。

2、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为实际取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80%。

3、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在扣除20%费用基础上,再减按70%计算,即稿酬所得的收入额为实际取得稿酬收入的56%。

二、计算公式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每一级数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级数的适用税率)=∑[每一级数(全年收入额-60000元-专项扣除-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其他扣除)×对应级数的适用税率]

下表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含速算扣除数),记住了!

最后,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为: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额-60000元-社保、住房公积金费用-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举个例子吧,加强理解!

丈夫赵贤和妻子韩冰在北京工作,他们当年度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年收入分别为50万元和25万元。他们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两人名下都没有住房,两人每月发生固定住房租金支出(夫妻二人都是承租人)。

(2)他们共同育有一儿一女,且两个孩子均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阶段。

(3)两人都是独生子女,而且两人的父母都已年满60周岁。

(4)赵贤和女儿在当年度由于身体欠佳,分别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8.5万元和4.5万元。

根据以上情况,他们可以享受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下: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

(2)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每年

18000元)。

(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每年24000元)。

(4)赵贤和女儿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即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分析:如果将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赵贤及女儿的大病医疗全部由丈夫赵贤来扣除。

丈夫赵贤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赵贤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年收入)-6万元(年基本减除费用)-2.4万元(子女教育)-1.8万元(住房租金)-2.4万元(赡养老人)-7万元(赵贤的大病医疗)-3万元(女儿的大病医疗)=27.4(万元)

此时,丈夫赵贤的适用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

赵贤当年的应纳税额=274000×20%-16920=37880(元)。

妻子韩冰当年应纳税所得额=25万元(韩冰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年收入)-6万元(年基本减除费用)-2.4万元(赡养老人)=16.6(万元)

此时,妻子韩冰的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元。

韩冰当年的应纳税额=166000×20%-16920=16280(元)

此时,两人当年总共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7880+16280=54160(元)。

如果将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赵贤及女儿的大病医疗全部由韩冰来扣除。

妻子韩冰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25万元(韩冰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年收入)-6万元(年基本减除费用)-2.4万元(子女教育)-1.8万元(住房租金)-2.4万元(赡养老人)-7万元(赵贤的大病医疗)-3万元(女儿的大病医疗)=2.4(万元)

此时,妻子韩冰的适用税率是3%,速算扣除数为0。

韩冰当年的应纳税额=24000×3%-0=720(元)

此时,丈夫赵贤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赵贤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年收入)-6万元(年基本减除费用)-2.4万元(赡养老人)=41.6(万元)

此时,丈夫赵贤的适用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31920元。

赵贤当年的应纳税额=416000×25%-31920=72080(元)

此时,两人当年总共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20+72080=72800(元)。

综上所述,将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赵贤及女儿的大病医疗全部由赵贤来扣除时,比将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赵贤及女儿的大病医疗全部由韩冰来扣除时,少承担72800-54160=18640(元)。

一般情况下,对于夫妻双方可约定一方扣除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比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等,在收入高的一方扣除更有利于扩大家庭净收益。

在一个大家庭中,对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分摊是同样道理。假如张明不是独生子女,家庭中还有弟弟妹妹,张明兄妹三人需要共同分摊年度2.4万元的额度,且张明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年1.2万元。

一般来说,1.2万元/年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最大的分摊额度应当给收入最高的子女适用。

【第6篇】外地工程个人所得税税率

导读:工程是否可以在外地缴纳税务呢?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你是否知道工程类外地工程交所得税应该怎样做账务处理呢?相关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文章就这些问题详细的作出了回答,请看文章.

工程类外地工程交所得税账务处理

答:营改增后建安行业的异地预交的所得税帐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预缴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注:

营改增后,对符合以下六种情形的需要异地预交企业所得税.

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第227号规定:

一、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以下简称所在地)到本县(区)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出经营证),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以下简称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

二、建筑安装企业申请开具外出经营证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标通知书;

(二)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三)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四)本系统的施工队伍.

所在地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申请后,经审核无误应及时填发外出经营证.

三、持有外出经营证的建筑安装企业到达施工地后,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递交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和外出经营证,并陆续提供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据以计算应缴纳所得税的完税证明.施工地税务机关接到上述资料后,经核实无误予以登记,不再核发税务登记证,企业持有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进行经营活动.

企业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向施工地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外出经营证交原填发税务机关.

四、对外出施工的建筑安装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主动与施工地税务机关加强联系,做好外出企业纳税的认定工作.施工地税务机关应积极配合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工作,避免企业所得税税款的流失.

五、外出经营证由县(含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编号管理,县(市)税务机关要定期对下级征收单位填开的外出经营证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加强对外出经营证的使用管理,保证税款及时入库.

六、建筑安装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税收的有关规定设置账簿,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税率缴纳所得税.未按规定设置账簿或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资料残缺不全,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建筑安装企业,税务机关可依照有关规定,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文章对工程类外地工程交所得税账务处理应该怎样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看完文章,你学会做账务处理了吗?更多相关资讯尽在会计学堂.

【第7篇】2023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对于一般性企业来说,其运营过程中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随着2023年5月1日多项新政策的颁布,整个政策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下面,我们就企业四大税种的最新税率、计算方法和最新优惠政策(重点)给大家做一个梳理,以支持到广大财税人的日常工作。本文主要梳理个人所得税。

最新税率、征收率和扣除率表

2023年9月1日起调整后,也就是2023年实行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改革前与改革后对比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例如:某人某月工资减去社保个人缴纳金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金额后为5500 元,个税计算:(5500-3500)*10%-105=95元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0元的

5

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

975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14750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只对80%的部分征税;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不超过16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000元至37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部分

超过37000元的部分

40%

7000

计算方法

工资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三险一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扣除标准:2023年9月份起,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这里我们以一个示例进行计算演示:

小王在2023年12月工资6000元,同时领到2023年的年终奖20000元,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1)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元

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1895元

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145+1895=2040元

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例一:赵某2023年1月工资5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

赵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赵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赵某202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元。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例二:钱某2023年1月工资2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钱某当月工资2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钱某2023年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3500-2000=1500元。

钱某年终奖24000元,先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500元)”,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22500除以12个月,即:22500/12=1875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钱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500)*10%-105=2145元。

钱某202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45元。

excel公式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数据如图计算如下

b2=2023年12月工资

c2=2023年12月社保

d2=2023年12月应纳税所得额=2023年12月工资-2023年12月社保=b2-c2

e2= 2023年12月个人所得税=round(if(b2-c2-3500<0,0,max((b2-c2-3500)*{0,0.03,0.1,0.2,0.25,0.3,0.35,0.45}-{0,0,105,555,1005,2755,5505,13505})),2)

f2= 2023年1月年终奖

g2=2023年1月年终奖个人所得税=round(if(d2<3500,max((((f2+max(d2,0)-3500)/12>{0,1500,4500,9000,35000,55000,80000})*{3,10,20,25,30,35,45}%)*(f2+max(d2,0)-3500)-{0,105,555,1005,2755,5505,13505}),max(((f2/12>{0,1500,4500,9000,35000,55000,80000})*{3,10,20,25,30,35,45}%)*f2-{0,105,555,1005,2755,5505,13505})),2)

姓名1,2023年12月应纳税所得1200+2023年1月年终奖500=2700<免征额3500,个税为0

姓名2,2023年12月应纳税所得2700<3500,用2023年1月年终奖3000-(3500-2023年12月应纳税所得2700)=2200作为应税基数,个税为2200*0.03=66

姓名3,用2023年1月年终奖12000/12=1000,不超过1500税率为3%,个税为12000*0.03=360

以下图案例转自网络

姓名4,用2023年1月年终奖18000/12=1500,超过1500税率为10%,个税为18000*0.03=540,18001*0.1-105=1695.1,依次类推,来算出每个人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最新优惠政策(重点)

序号

减免项目名称

政策名称

减免性质代码

1

其他地区地震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62号

05011601

2

其他自然灾害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05011605

3

个人转让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

05011709

4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

05011801

5

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

05011802

6

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6号

05011804

7

残疾、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05012710

8

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9号

05013610

9

低保及零就业家庭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9号

05013611

10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9号

05013612

11

取消农业税从事四业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

05099901

12

对外籍技术官员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测试赛赛事组委会支付的劳务报酬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

05102904

13

符合条件的房屋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78号

05129908

14

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

05129999

15

三板市场股息红利差别化征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

16

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

17

拆迁补偿款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

18

储蓄存款利息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32号

19

低保家庭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52号

20

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3〕5号

21

见义勇为奖金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25号

22

平潭台湾居民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4号

23

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期间工薪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7号

24

取消农业税从事四业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10〕96号

25

体彩中奖1万元以下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8〕12号

26

发票中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4号

27

外籍个人取得外商投资企业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28

外籍个人出差补贴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29

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工薪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30

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期间工薪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31

外籍个人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32

举报、协查违法犯罪奖金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33

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

34

工伤保险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40号

35

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

36

横琴、香港、澳门居民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23号

37

奖学金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

38

个人出租房屋减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39

个人出租房屋减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40

拆迁补偿款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101号

41

前海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25号

42

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

43

个人出租房屋减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0〕125号

4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

45

证券资金利息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40号

46

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财税字〔1999〕267号

47

青奥会、亚青会、东亚会税收优惠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等三项国际综合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11号

48

亚沙会税收优惠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1号

49

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奖所得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127号

5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

51

远洋运输船员伙食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远洋运输船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202号

52

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53

符合条件的外交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54

保险赔款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55

符合条件的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56

省级、部委、军级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57

税收协定减免股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05135401

58

税收协定减免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05135501

59

税收协定减免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05135601

60

税收协定减免财产收益所得个人所得税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05135701

61

税收协定和其他类协定等减免其他各类所得个人所得税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含税收条款的其他类协定等

05139901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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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税率

答:个体户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税,是每个月申报还是每个季度申报,具体看当地税务局的规定.各地差异很大

扩展阅读

一、根据《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九条第三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哪些税?

1、增值税方面.

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一样,他的纳税期限可以按月申报,也可以按季进行申报.如果按月申报,他就可以享受每月10万元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如果按季申报他就可以享受累计30万销售额的优惠政策.

现在政策也明确了,申报的期限可以自己选择,估计多数查账征收的个体户会选择按季征收,这样可以享受最高每个季度30万的销售收入税收优惠.

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有一个很大的劣势,就是不能选择按季征收,只能按月进行定期定额征收,这样它只能享受每月10万元的销售额税收优惠.

2、消费税方面.

如果个体户在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或者进口应税消费品,那么就需要交纳消费税,而缴纳消费税方面没有什么税收优惠,根据相应的税率来计算缴纳,而且不能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这个'一税两费',它的计税依据是根据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款来进行计算缴纳的.如果个体户实在城市市区、县城和建制镇,那么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两个附加.

不过如果个体户享受了税收优惠而没有产生增值税的税款,那么相应的城建税和附加也没有了继续依据,也就不交纳了.不过如果有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收入那么这三个税收就不能享受优惠啦.

4、个人所得税方面.

个体户需要按照经营所得来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税率.具体操作来说,各省略有不同.查账征收的按实征收,每月扣除标准按全国标准是5000元/月.

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一般都是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给定的附征率来征收,按行业有的是0.1%,有的可能是1%,具体参考当地税务机关的公告.

5、房产税等小税种.

如果个体户有出租房屋或销售自建住房等房产税的应税行为,需要缴纳房产税、契税、印花税等.如果占用了耕地,还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等等,因为发生频率较少,就不再详述了.

【第9篇】江苏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根据相关资料,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近几年,国家对于个税的调整也是较为频繁。比如在2023年3月28日,国家正式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征管和配套条件的不断改善,我国还将进一步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综合税制会统筹考虑综合征税的范围、扣除的范围以及税率结构,包括税率水平。一种观点认为,个税数据的多少,背后也是发展水平和民富实力的体现。

根据各地2023年的统计公报,江苏个税十强城市已经出炉,依次为苏州(316.9亿元)、南京(246.7亿元)、无锡(158.8亿元)、常州(81.5亿元)、南通(62.8亿元)、徐州(54.2亿元)、盐城(35.3亿元)、泰州(32.2亿元)、镇江(30.7亿元)、连云港(27.2亿元)。从个税数据来看,苏州稳居江苏首位。此外,苏州整个的财力水平也是非常出色。

从苏州市财政局获悉,2023年1-3月,苏州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5.9亿元,增长5.1%,其中税收完成612.3亿元,增长2.7%,税比83.2%,收入总量和增量全省第一。1-3月,苏州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6.2亿元,增长15.8%。在财力指标的各个领域,苏州都是江苏省内的领头羊。

目前,常州的个税数据已经坐稳了江苏四强,仅次于苏州、南京和无锡。与去年同期的个税数据相比,常州的增速高达29.4%,进一步拉开了与南通的差距。

另据常州2023年的最新数据,常州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8.1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其中,税收收入569.7亿元,增长9.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2.8%。

在个税方面,位于苏北地区的盐城,有着一定的实力。2023年,盐城的个税已经领先了泰州、镇江等城市。根据盐城市财政局数据,2023年,盐城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1.0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其中税收收入339.2亿元,比上年增长12.9%,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5.2%。

值得一提的是,盐城的主体税种保持着稳定的趋势。此外,盐城全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3.5亿元,增长8.1%。其中,财政用于民生支出843.9亿元,增长7.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0.1%。从盐城的税收收入和支出来看,明显也有着江苏省内对其的强力支撑。那么对于江苏个税十强城市的格局,大家怎么看呢?

【第10篇】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改革个人所得税。顶层设计将影响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多交或者少交都与大家的日常收入息息相关。

那么,究竟个税是如何计算的?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目前常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对照表”,赶紧收藏备用吧!

工资、薪金所得

本表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

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本表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劳务报酬所得

本表为务报酬所得适用。

劳务报酬所得按次纳税,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每次含税收入不超过4000元(即不含税收入不超过336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含税收入4000元以上(即不含税收入336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稿酬所得,每次含税收入不超过4000元(即不含税收入不超过336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含税收入4000元以上(即不含税收入336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每次含税收入不超过4000元(即不含税收入不超过336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含税收入4000元以上(即不含税收入336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其他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各位小伙伴,

对照表get√了吗?

以后按此计算就行啦!

下面再来说说个税到底有啥用吧

申请房贷:可作收入证明的佐证

目前银行要求个人在办理贷款时,要提供单位开具的个人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虽然不作为硬性规定,但作为收入证明的佐证,能提供纳税人的收入状况,也是对其还款能力的一种肯定。

出国签证:通过这个看财力

不同的国家对不同身份的申请担保人有不同的要求,对于个体户、企业法人要求有完税证明,这可以证明法人或个人的合法收入、收入水平。

事故理赔:更好计算误工费

出了交通事故等事件后,在赔付误工费时,如果拿着完税证明来办理赔手续,其薪酬就很容易推算。

小编赶紧偷偷地算了一下

自己该缴多少税

额…好像还没达到缴税标准

来源:申工社 ( id:shengongshewx)、工人日报(id:grrbwx)

(编辑 席锋宇 张博 朱婵婵 罗琪

【第11篇】新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大家应该很熟悉了,顾名思义,个人所得税就是个人的所有合法收入达到一定的数目之后,就需要向国家缴纳税务。这是我们每个公民应该完成的责任和义务。相信大家的工资到达一定数目之后都会依法扣税吧。那么个人所得税都有哪些?税率分别多少?哪些可以免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详细地讲解一下吧!

一、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有:

1、工资、薪资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税率表附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三、下列各项的个人所得,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及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我们中华人民应尽的义务。但是有些公民依法缴纳税务的观念还比较薄弱,他们认为国家扣他们的血汗钱是不应该的,但是我们转念一想,我们挣得钱还是国家经济的所得。

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呀!(*╹▽╹*)

【第12篇】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23

转载自“小颖言税”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二、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1)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3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关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政策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4)关于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政策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5)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计算纳税。

(6)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的政策

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第二条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第八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附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见附件)(注:即《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第13篇】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打工人:这33种情况个人所得税免征,附个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及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是与我们每一个打工人息息相关的,看看你是否能免征个税了?快收藏起来备用,也可以发给你的朋友哟!

目录

这33种情形个人所得税免征

个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收藏版)

怎么计算申报个人所得税?

这33种情形免征个人所得税

2022个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收藏备用)

1、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展示

2、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全)

如何计算申报个税?

今天的分享先到这里,希望能给你的个税计算申报等带去帮助,感觉有用的点赞转发吧。关注我,每天都有新资讯,为你的工作和生活带去更多知识积累。

【第14篇】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1问:丽姐,合伙企业取得了分红收入,个人合伙人按照什么税率交税?

答:合伙企业取分红收入,无论该分红收入是来源于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个人合伙人都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及新三板差别化股息政策适用的主体均是个人,个人通过合伙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及新三板企业的股票取得的分红不能享受此优惠政策。

法律法规

国税函〔2001〕84号

二、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2015〕101号

一、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78号

一、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税总稽便函[2018]88号

(三)关于自然人投资者从投资成立的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是否适用财税[2015]101号文件享受优惠政策问题的意见

财税[2015]101号文件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适用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该'个人'不包括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

2问:丽姐,合伙企业取得了除了分红收入以外的收入个人合伙人按照什么税率来交税?

答:合伙企业取得了除了分红收入以外的收入,其中的个人合伙人按照5%-35%的经营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法规

财税〔2000〕91号

第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

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税总稽便函[2018]88号

一、关于个人所得税

(一)关于合伙企业转让股票收入分配给自然人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意见

检查中发现有些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引进投资类企业,自行规定投资类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按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或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 20%。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为其纳税人,合伙企业转让股票所得,应按照 '先分后税 '原则,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比照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项目,适用 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地方政府的规定违背了《征管法》第三条的规定,应予以纠正。

3问:丽姐,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股权转让收益比较高,适用5%-35%的税率太高,有什么合理合法的税收政策可以利用么?

答:个人合伙人,股权转让收入较高,丽姐给出两个建议供参考:

第一个建议:

如果股权转让收益高的合伙企业是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意:

1)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后,3年内不能变更。

2)创投企业,是指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基金)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基金)。

法律法规

财税〔2019〕8号

二、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个建议:

一、有限合伙企业持有a公司股权(未上市),其中几位合伙人要退伙,然后合伙人全部同意由外面的几位合伙人进来承接他们在合伙企业的份额。这样的退伙,几位合伙人按照股权转让所得(20%)来缴纳合伙企业份额增值部分的所得税。

新合伙人承接原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份额,属于原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财产,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因此,原合伙人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总结

第一:合伙企业取得的分红收入,单独按照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合伙企业取得的分红收入,不能享受上市公司或新三板差别化股息优惠政策;

第三:合伙企业除了分红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 应当按照5%-35%的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经过备案的创投合伙企业,选择按照单一基金核算的,股权转让所得可以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五:如果是合伙人个人直接转让合伙企业份额,而不是合伙企业转让股权,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增值额的20%纳税。

【第15篇】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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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营所得税我们也可以称之为个税,是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以投资者在进行分红时会缴纳相应的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是极高的,给个人带来了一定的税负压力,同时也影响到投资者对企业资金的投入,从而影响到企业的扩大以及相关的技术研发。

在税收洼地园区,这些小规模纳税人能一定程度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一部分的税负压力,从而实现企业最大的经济利润化价值,企业的经济利润化价值得到了最大的实现,相应投资者的投资利润价值也得到了最大利润化。

如果个人经营所得税在税收洼地园区,一部分企业就能享受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本身是对于一些账务不完整,会计制度不完善而采取按照行业利润率进行征收的一种方式,带有一定的惩罚性,后期在税收洼地园区演变成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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