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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率2023(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1-12 07:00:34 热度:8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企业所得税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企业所得税税率2023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企业所得税税率2023

【第1篇】企业所得税税率2023

一、基本税率2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二、适用20%税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无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一条、第二条

三、适用15%税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概述: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概述: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概述:

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第一条

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概述:

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23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一条

5.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概述: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二条

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四、适用10%税率

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

概述: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四条

2.非居民企业特定情形所得

概述: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五、最新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

5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宣布自2023年12月31日计算优惠期,前两年免征,随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哪些企业符合条件?

公告称,“符合条件”,是指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规定的条件。

2、如何条件的企业,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对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企业所得税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3、后续或有更多利好政策发布

5月8日的国常会指出,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完善下一步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支持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可能只是扶持上述产业的政策之一。

【第2篇】菲律宾企业所得税税率

总统府周五说,杜特尔特总统签署了《公司复兴和企业税务奖励法》(create),但否决此条文,包括社会化住房的免税门坎。

总统发言人洛克周五在一则给记者的信息中说:“我证实create法已被签署,但一些项目被否决。”

该法律把公司入息税(即企业所得税)从东南亚之最高的30%减至对大公司的25%对中小微型企业的20%。

不过,总统否决一些条文,其中之一,规定社会化和廉价住房的增值税(vat)免税门坎为250万比索和住房及地皮420万比索。

杜特尔特在他的否决信息中解释:“这将惠及甚至那些原本不是vat豁免目标的人——那些实际上能负担适当住房的人。这导致在税务豁免高度的歪曲和对纳税群体榨取沉重的代价。”

他补充说,“该条文也易于被滥权,因为地产可被分割成块,以便它们的个别价值可落入vat豁免门坎。如果不否决,从前述条文的从2020至2030的收入损失估计为1553亿比索,它可被用于公共物品以直接惠及穷人。”

【第3篇】应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私营企业; 联营企业; 股份制企业; 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税率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 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现在减按10%的税率征收。

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4篇】企业所得税减免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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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的企业都会出现企业所得税虚高的问题,可以因为收款方是个人,也可以能是企业的一些隐性支出,这些都会导致企业拿不到成本发票,最后企业的所得税自然就虚高了,企业的实际利润直接减少,并且企业所得税的税率25%又很高,企业股东如果想要分红,还需缴纳分红税20%,这些税率对于一个企业来讲,都是不小的压力,那么企业可以通过什么政策解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呢?

企所得税又有哪些减免政策呢?

企业如果受不了企业所得税的压力,或者不想接受个人还需要缴纳分红税,那么就可以在园区成立一家个体工商户,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核定后的企业,综合税率不到3%左右。

并且个体工商户是没有企业所得税的,公转私也不需要纳税,并且个体工商户也不强制要求开设对公账户。

这些都是个体工商户的优点,不仅税率低,还能解决企业的所得税,个人的分红税问题。

那么个体工商户一年可以开票多少呢?一年可以开票500万,园区是定额核定,意思是企业开票只要不超过500万都按照3%左右的综合税率纳税。

谢谢大家观看小编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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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税率

纳税人需要先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

在【我要办税】模块中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

点击【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进入申报模块,系统显示申报税款所属期、申报状态、申报期限等信息。点击【所得税年度a申报】,系统显示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首先点击【数据初始化】,系统自动获取相关报表的税务登记信息、相关表单上年结转数等数据,系统显示“初始化成功”,点击【确定】,完成数据初始化。

若2023年度财务报表尚未报送,系统会显示“初始化成功,请注意您的财务报表尚未报送”。

注意事项:如果系统未显示应申报报表或显示应报报表不全,请联系税务机关。如已填写相关报表的情形下请慎用该功能,否则已填写报表数据会清零。

点击【修改】进入申报表填报页面。

第一步

填写《a0000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电子税务局根据税务登记、备案信息为纳税人生成了绝大部分数据,请纳税人核对修改后保存本表。

注意事项:本表相关数据涉及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享受、收入支出明细表的推送判断,请纳税人认真填写;发现不可修改的差错数据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第二步

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a类)表单》。在《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保存后系统自动跳出表单供纳税人填写;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系统会提示勾选a107040表。

纳税人也可点击列表页面右上角【表单勾选】按钮,勾选需要的表单填写。

注意事项: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已勾选的报表如无值也需打开报表进行空表保存。

第三步

小型微利企业a101010表至a104000表不用填写。为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报表填报,a100000表中“利润总额计算”数据读取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请进行年度申报前,点击【财务报表年报申报】先进行财务报表填报。

第四步

先填写a105000表所属附表(如:a105050表、a105080表等)后再填写a105000表,再打开a100000表“数据读取”核对后保存。

第五步

填写a106000 ,再打开a100000表“数据读取”核对后保存。小型微利企业还需填写a107040表(小微减免),再打开a100000表“数据读取”核对后保存。否则申报时会提示小微优惠信息异常。

第一步

填写《a0000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电子税务局根据税务登记、备案信息为纳税人生成了绝大部分数据,请纳税人核对修改后保存本表。

注意事项:发现不可修改的差错数据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第二步

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a类)表单》。在《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保存后系统自动跳出表单供纳税人填写。

第三步

纳税人也可点击列表页面右上角【表单勾选】按钮,勾选需要的表单填写。

注意事项: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已勾选的报表如无值也需打开报表进行空表保存。

第四步

填写a101010 表至a104000表后,返回主表a100000,点击“数据读取”,填写其他可以填报的数据并核对后保存。

注意事项:报表编号小于a104000的已选报表需先填写,否则会影响后续报表的准确填写;需获取关联表数据的请在填表页面点击“数据读取”按钮,另在填表页面有“报表切换”按钮供切换表单。

第五步

先填写a105000表所属附表(如:a105050表、a105080表等)后再填写a105000表,再打开a100000表“数据读取”核对后保存。

第六步

填写a106000 ,再打开a100000表“数据读取”核对后保存。

填写《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2023年)》,保存后返回列表页面即可申报。

为精简办税资料,减轻企业办税负担,发生政策性搬迁事宜的企业在搬迁完成当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不再填写和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

2023年新修订了a105080和a105100表,a105080新增了“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购置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中小微企业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等事项,供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填报设备器具扣除相关优惠政策。

a105100表增加了“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部分。并调整a105100表与上级表单a105000的表间关系。

2023年新修订了a107012和a107010表。a107012表中设置了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全年按100%加计扣除;其他企业前三季度按75%、第四季度按100%加计扣除等事项,供纳税人填报2023年第四季度和前三季度研发费用金额。

a107010表增加了企业基础研究税收优惠、创意设计活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等事项,供符合相应税收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填报。

为更好服务企业,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填写a107012、a107010表“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时,会有弹窗引导您进行填写。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为例:

在选择前三季度75%且第四季度100% (其他企业)选项时弹出“是否属于制造业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防止符合条件企业错选。

如点击“不属于”时,会弹出填报方式的引导。

如点击按“实际发生金额”,会弹出相关费用金额填写,请按照实际情况填报。

非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填写全年100%提醒时会弹窗提醒,避免误填写情况发生。

为提醒满足政策条件的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填写a107012且金额过小时,会弹出弹窗提醒。

如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填写为0的情况下保存时,会弹出“自愿放弃享受优惠政策选择”,使税务机关了解企业自愿放弃享受优惠原因。

为提醒满足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填写完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在企业有减免税额,但相应填写为0的情况下保存时,会弹出“未享受优惠原因推送”,使税务机关了解企业未享受优惠原因。

所有报表填写完成,数据核对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如有错误,系统会给出错误提示信息,用户(纳税人)可根据提示或校验信息修改后重新申报。

电子税务局开通了“风险提示服务”功能,完成年度申报表填写后在线进行风险扫描,如需扫描与财务信息相关的风险事项,须提前一天将年度财务报表等信息报至税务机关。

没有错误信息或校验反馈的,稍等片刻等待审核后刷新页面,系统显示“申报成功”即完成本次申报。

申报完成后,如存在汇算清缴多缴的,可以即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退抵税申请。

申报成功后缴款书未开具的,纳税人发现申报有误,可点击【申报成功】右侧的【申报作废】按钮或通过点击页面左侧的【涉税查询】,通过输入所属期等条件,可以查看对应申报,点击“申报作废”按钮可以进行申报作废。

注意事项:缴款书如已开具,则须到主管税务机关作废缴款书后再作废申报或上门进行更正申报。

点击【涉税查询】,可以查询、下载打印申报表。若无法预览和打印,请到下载中心下载安装打印控件和adobe reader控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六合区税务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第6篇】核定企业所得税税率

个人独资核定政策,所得税0.6%,定额税率你知道吗

个人独资企业有着实用性较高的特征,在我国已经有着学学多多的个人独资企业了。我们经常看到的某某工作室、某某事务所,某某服务中心,等都是典型的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税率低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股东分红税,这些都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当然,现在上海早在年初就全面取消了核定征收,目前还有福建、浙江、重庆地区,个人独资企业总的优势有:办理费用平价,开户法人不用到场(重庆地区除外),系统显示核定,出执照速度快等。个税核定后税率为0.5%-2.1%,重庆核定所得税为定额0.6%。通过转变业务模式,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

举个例子:

某公司将450万的业务合理分包至个人独资企业,那么需要纳税:

增值税:450/1.01*1%=4.45万

附加税:4.45万*6%=0.267万

所得税:450*0.6%=2.7万

合计纳税:4.45万+0.267万+2.7万=7.417万

高薪人员、主播、企业高管等等都可以通过个人独资核定征收降低个税。企业也可以通过合理的分包业务至个人独资企业来达到减轻税负压力。

像建筑行业、服务行业等缺少成本抵扣的企业,个人独资能很好的帮助他们,因为他们有着许多的无票支出业务,当然企业也得同时做到三流一致才能保障企业长久发展。

版权声明:文章转自《税滴石穿》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及节税方案,可关注公众号了解~

【第7篇】巴西企业所得税税率

2023年9月1日,巴西众议院批准通过了2337号法案,作为巴西全面税收制度改革的构成部分,该法案将降低巴西企业所得税税率,对股息加征15%预提所得税。批准通过的法案版本中包括了纳税人和国会议员对6月份提交的法案原始草案所提出的修改意见。

接下来,该法案将提交参议院。如果得到参议院的批准,该法案将进一步提交给总统审批,总统可以对法案的全部或部分条款进行批准或否决。

法案主要内容:

该法案如获最终通过,其内容包括:

► 企业所得税税率将从目前的综合税率34%(即企业所得税税率25%和就净利润征收的社会贡献税税率9%)降低至27%(若达到设定的特定预算目标,有可能进一步降低至26%)

► 企业所得税将按季度进行计算和缴纳,而不是按年度

► 股息将被加征15%预提所得税(目前为零)

► 取消净权益利息(一种类似于股息的支付,在巴西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 纳税人需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减资行为(目前允许以账面价值)

► 加强关于变相利润分配的管理,要求关联方之间的国内交易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也需要另外满足合规方面的要求)

下一步建议:

在巴西,立法过程通常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该法案在后续的立法过程中,其目前内容仍有可能被修改。如果该法案在2023年10月底前获得批准,则将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我们建议,纳税人应继续关注该法案的后续审批和进展情况,分析是否对其巴西投资和运营产生重大影响,评估是否需要在法律最终获批和生效前采取相关行动,例如对巴西投资运营架构进行调整或者其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降低对其产生的不利影响。评估时纳税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阻碍相关行动计划得以顺利实施的因素。

本文是为提供一般信息的用途所撰写,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请向您的顾问获取具体意见。

【第8篇】生产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2023年最新的增值税、印花税、

个税、企业所得税税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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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最 新 增 值 税 税 率 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按应税行为类型划分销售货物

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服务

销售不动产

销售无形资产

按税率档次划分

增值税税率一共有4档:13%,9%,6%,0%。

13%

这里看似比较散乱,但是从记忆角度,我们可以找一些规律,13%的税率基本都是和货物相关的,比如货物的销售、货物的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租赁、货物的进口。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来记忆,但凡货物相关的一些行为,除特殊货物或者特殊货物的特殊行为外,都适用13%的税率。

特殊情况主要有下面:

1.涉及货物的这种特殊行为,那就是出口,税率0%。

2.下面23类特殊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税率9%。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9%

9%涉及行为比较全面,有货物、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但是主要还是服务。9%的税率主要和货物没有太大关系,大部分都是涉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动产的。

当然,不是所有的服务都是9%税率。

1.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它适用13%

2.除了9%正列举的服务和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的其他服务,适用6%。

3.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0%。

9%也不是完全不涉及货物,我们23类的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就适用9%的税率。

6%

0%

2020 最 新 增 值 税 征 收 率 表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

一、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政策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

政策要点:

1.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享受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适用5%的征收率,不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二、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政策规定:

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政策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三、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第2点

政策规定: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二条

四、按照5%征收率的项目

政策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5点

政策规定: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6点。

政策规定:

3.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九)项第4点。

政策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8点

政策规定:

5.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第二款

政策规定:

6.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四条。

一般纳税人5%征收率

3%征收率(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3%减按2%(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3%减按0.5%(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5%减按1.5%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2020 最 新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表

一、基本税率2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无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一条、第二条

三、适用15%税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概述: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概述: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概述:

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第一条

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

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23号)第一条。

5.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概述: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第二条

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四、适用10%税率

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

概述: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第四条

2.非居民企业特定情形所得

概述: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2020 最 新 印 花 税 税 率 表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应纳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间就是印花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印花税虽小,但是申报的时候一定要谨慎!

2020 最 新 个 人 所 得 税 税 率 表

预扣率表

近年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各税种的税率也在不停的变更,另外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也在陆续出台,税收政策一直呈现着一种动态的变化,这就要求税务工作者必须实时跟进学习税收政策以及相关税种税率的变化。

来源:网络

【第9篇】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率

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转让究竟如何缴纳个税

文/李冼

编者按:实务中,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转让,究竟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现就该事项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转让,按哪种税目缴纳个税?

实务中,有两种观点:

观点01:按“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税。

合伙企业转让其投资企业的股权、股票,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转让所得,应并入其收入总额,个人合伙人应按“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规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

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

二、不断完善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征管

(三)完善生产经营所得征管

2.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转让,其个人合伙人应按“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观点02: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税。

股权(票)转让,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个人合伙人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税。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每日一税认为,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转让,自然人合伙人应按“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税,同意观点01。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在《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2023年股权转让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稽便函〔2018〕88号)也明确指出:

一、关于个人所得税

(一)关于合伙企业转让股票收入分配给自然人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意见

检查中发现有些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引进投资类企业,自行规定投资类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按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或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20%。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为其纳税人,合伙企业转让股票所得,应按照 '先分后税 '原则,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应纳税所额,比照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项目,适用 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地方政府的规定违背了《征管法》第三条的规定,应予以纠正。

可见,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也同意观点01。

经典案例】

2023年10月18日,拉萨信泰合伙企业注册成立,合伙人为温纪明与牛国强。

2023年9月至2023年4月,拉萨信泰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分三次代温纪明、牛国强向税务一分局缴纳个人所得税,品目名称为“股息、利息、红利”,共缴纳税款75,607,592.00元,其中温纪明缴纳税款52,925,314.12元,牛国强缴纳税款22,682,277.88元。

2023年5月12日,温纪明因意外事件去世。

2023年11月10日,温纪明的配偶与牛国强一起向税务一分局提出退税申请,2023年12月26日,二人又委托律师向税务一分局递交退税申请书。其认为涉案收入系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所得,应按财税字[2002]128号和财税字[1998]55号文件属暂不征收个税,要求税务一分局依法退还税款。

2023年12月19日,税务一分局以拉萨信泰合伙企业为告知对象,作出拉税一分税通二[2018]701号《税务事项通知书》,认为不适用上述两文件规定,决定不予退税。

2023年1月28日,拉萨信泰合伙企业与付艳荣、牛国强共同向拉萨市税务局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拉税一分税通二[2018]701号《税务事项通知书》,退还拉萨信泰合伙企业错误以股息、红利代扣代缴温纪明、牛国强个人所得税共计75,607,592.00元。 拉萨市税务局于2023年2月20日受理复议申请,后因案情复杂,经该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行政复议决定延期至2023年5月20日前作出,并于2023年4月17日向申请人送达了拉税复延字[2019]1号《行政复议决定延期通知书》。

2023年5月19日,拉萨市税务局作出拉税复决字[2019]第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结论为:“申请人的涉税业务应当适用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税目征税,不适用财税字[2002]128号和财税字[1998]55号文件关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被申请人作出的不退税的决定适用依据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拉税一分税通二[2018]701号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被申请人在30个工作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税务一分局重新做出决定,按“生产、经营所得”税目补征税款6,633.52万元,加收滞纳金,合计税款12,417.94万元。

2023年6月6日,拉萨信泰合伙企业、付艳荣、牛国强向法院起诉,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5日立案受理,后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提审。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29日立案受理,随后做出行政裁定,驳回起诉。拉萨信泰合伙企业不服,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案例来源:财税星空《【税案点评】混同私募基金免税,合伙人补税加滞纳金1.2亿——哪些财税问题值得关注》

不过,实务中,不少纳税人按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或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甚至在2023年,仍有稽查局按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征收个税出具《税收处理决定书》。

各位老师,你认为呢?欢迎留言讨论。

【第10篇】软件企业所得税税率

软件行业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吗?25%的所得税可地方返税80%降至1%

属于it行业,软件开发属于高薪就业,现在的java之类的特别火

软件开发、销售,属于现代服务业。

1、现代服务业是指以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支撑,建立在新的商业模式、服务方式和管理方法基础上的服务产业。

2、现代服务业既包括随着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新兴服务业态,也包括运用现代技术对传统服务业的改造和提升。

3、现代服务业有别于商贸、住宿、餐饮、仓储、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以金融保险业、信息传输和计算机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业及居民社区服务业等为代表。

1、财税烦恼:

2、软件行业财税问题结合税收政策有哪些:企业主要承担的税负有增值税、企税所得税、以及施行代扣代缴义务的个人所得税

(1)增值税: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归属于现代服务业,小规模征收率3%,且月开票额不超过10%免征增值税,2023年期间可享受1%征收率(湖北地区享受0%)。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通过入驻企业可以不用改变现有的经营模式和经营地址,通过注册新公司、设立分公司或者迁移(只针对该行政区划内的企业)等方式注册入驻园区后,正常履行纳税义务,享受园区的税收扶持政策。

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40%-70%予以财政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40%-70%予以财政扶持奖励。

【可叠加享受。企业如果本身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持的(中小型企业、高新技术等),可叠加享受园区的扶持政策。】

(2)企业所得税也分为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对于小规模来说符合国家小型微利企业政策条件,可享受企业所得税5%、10%优惠。对于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按照15%缴纳,除了这些常见政策以外,设立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是税负率相对最高的税种,高管、员工按照3%-45%缴纳税收,公司股东按照20%缴纳,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按照5%-35%缴纳。部分政府园区也给与了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的政策,只要负责核定征收条件,企业个人所得税实际纳税额在0.5%-2.1%之间。

综合上述的分析来看注册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享受增值税3%(2023年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增值税1%的优惠政策)征收率政策,企业所得税全额减免,个人所得税0.5%-2.1%,企业综合税4.86%左右(2023年期间 0.5%-3.1%左右)

案例解析:

所以,作为老板,你节税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完全合法的前提下,合理地运用国家的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能够降到0,合理降低税负80%以上。

【第11篇】高新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对于会计来说这是一年中的头等大事,怎样才能正确申报?怎么才能让企业享受到最大优惠?当企业即是高新技术企业又是小型微利企业该如何选择填报呢?本期,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区别:

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5%;)

小型微利企业:

财税〔2019〕13号文: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

企业既是高新技术企业又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的时候,只可选择其一享受优惠。那我们来通过两组图来看一下怎样选择更优惠呢?

我们举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是100万、200万、500万的情况,来看一下。

小编总结:

排除其他干扰性,可以发现应纳税所得额在300万以下,选择小微更划算,超过300万还是高新技术划算。

我们再来看一下报表应该如何填写:

首先是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的情况下,我们选择小型微利企业来享受优惠。

1、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的210科技型中小企业和21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所属期年度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相关行次需要正常填写。(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系统已经帮我们自动判断了。)

2、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和其他附表正常填写。

3、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中的31行会根据主表带出数据。需要手动需改为0,选择未享受优惠原因。

4、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中,重新读取数据后,第一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就会带出相应数据。

5、返回主表读取数据,就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申报啦!

铛铛!申报成功啦!

如果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了300万,系统判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了,就需要根据勾选的报表准确填写数据,正常申报就可以啦!你学会了么?

【第12篇】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问:墨子老师,您好!某居民企业属于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度取得会计利润1000万元,假设无纳税调整,其中含700万元的技术转让所得。按税法规定,500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200万元减半征收。请问技术转让所得200万元的部分是按减半后适用15%税率,还是适用25%税率?

答:感谢您的提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 69号)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所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 157号) 第一条第三款规定, 居民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和第九十条规定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是指居民企业应就该部分所得单独核算并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额=(1000-500)×15%+200×25%×50%=75+25=100(万元)

【第13篇】各国企业所得税税率

最近又有一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地(点这里回顾),对此财小加整理了2023年最新最全企业所得税税率表及税前扣除标准。

目录:

01:企业所得税又新增1项优惠政策

02:企业所得税最新最全税率表

0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04: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和时间表

05:企业所得税相关热点问答

01

企业所得税,又新增1项优惠政策

政策要点: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02

企业所得税最新税率表

一、25%基本税率

基本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二、适用15%税率

1. 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17〕79号)

3. 平潭综合实验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自2023年1月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设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21〕29号)

4. 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自2023年1月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20〕31号)

5.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23号)

6.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对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22〕19号)

7. 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自2023年1月1起,对新片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并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的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20〕38号)

8.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是指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括自动连续监测设施)运营维护的企业;执行期限延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三、适用10%税率

1.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5号)

2. 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即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03

常见费用税前扣除比例

04

企税收入确认条件和时间表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05

企业所得税相关热点问答

一、 哪些情形属于视同销售,需要在企业所得税上确认收入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国税函〔2008〕828号):

1. 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 用于交际应酬;

3. 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 用于股息分配;

5. 用于对外捐赠;

6. 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二、 哪些情形不属于视同销售?

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国税函〔2008〕828号):

1. 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2. 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3. 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4. 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5. 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6. 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三、企业当年未弥补完的亏损能否在以后年度继续弥补?

1. 一般企业(5年):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2. 困难行业企业(8年):困难行业企业2023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当年收入总额扣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后余额的比例,应在50%以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3. 电影行业企业(8年):对电影行业企业2023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

4. 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10年):自2023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财税〔2018〕76号)

5. 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10年):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属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清单年度之前5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5号)

注意: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财税〔2008〕159号)

四、取得境外所得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1. 境外所得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

2. 已在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抵免: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3. 股息、红利间负担的税额可以抵免: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

4. 企业可以选择“分国(地区)不分项”或“不分国(地区)不分项” 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

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即“分国(地区)不分项”),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即“不分国(地区)不分项”)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财税〔2009〕125号文件第八条规定的税率,分别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上述方式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财税〔2017〕84号)

5. 境外所得应为境外税前所得:

根据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确定的境外所得,在计算适用境外税额直接抵免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为将该项境外所得直接缴纳的境外所得税额还原计算后的境外税前所得;上述直接缴纳税额还原后的所得中属于股息、红利所得的,在计算适用境外税额间接抵免的境外所得时,应再将该项境外所得间接负担的税额还原计算,即该境外股息、红利所得应为境外股息、红利税后净所得与就该项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税额之和(《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第三条)

6. 下列境外企业所得税税款,不可抵免:

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但不包括(《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第四条):

(一)按照境外所得税法律及相关规定属于错缴或错征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二)按照税收协定规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三)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

(四)境外所得税纳税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从境外征税主体得到实际返还或补偿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五)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已经免征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境外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六)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已经从企业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税务、财加教育

【第14篇】合伙企业所得税率

有一个老板和两个朋友合伙做生意,三个人成立了一家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平均分配利润。2023年企业经营得还不错,实现了近300万利润,但三人考虑到为了扩大经营,2023年不分配利润。但这时财务总监告诉他们说,即使不分配利润,也要三个人先交税。这下老板都蒙了,想说合伙企业本身是不是纳税义务人?这种情况下要交税吗?

对于合伙企业而言,合伙企业是指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所以合伙企业是一个人合企业,核心是人,合伙企业本身不是一个纳税主体,几个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共同经营实现的利润,合伙企业本身不交税,而是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先把利润,算到每个合伙人头上,去计算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本身不是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我们可以看出,同样利润,合伙企业对于有限公司而言,合伙企业只有一道税要交,即个人所得税,且交税的名目是生产经营所得,按5%-35%税率去计算。

所以,如题,我们应该可以容易理解为什么说合伙企业有了利润,即使不分配,也要交税!《合伙企业法》按照当前的税收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取得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无论是否向合伙人分配,都应对合伙人征收所得税。

相关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文件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15篇】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变化

事关企业所得税,有这两个变化!

重点关注:

1.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300万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重点关注:

1.自2023年1月1日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提高至100%。2.不得加计扣除的行业

关于企业所得税税率

常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一、相关成本、费用扣除原则

1.本年度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据实扣除/按比例扣除;

2.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或少扣的:专项申报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不得超过5年。

二、工资薪金相关的支出

1.工资薪金需据实扣除,雇佣残疾人除外;

2.

3.党组织工费经费:私企工资薪金总额的1%范围内扣除即可。

三、资产损失相关支出

1.实际资产损失&法定资产损失:据实扣除;2.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可以扣除。

四、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30%;2.烟草企业:不得扣除;3.其他企业: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15%。

五、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当年营业收入的5‰,看哪个小,限额扣除即可。

六、捐赠支出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限额扣除;2.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据实全额扣除;3.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 据实全额扣除 。

七、利息支出1.向金融企业借款:据实扣除;2.向非金融企业借款:限额扣除。

八、社保和公积金1.公积金&企业财产保险:据实扣除;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不超过当年工资薪金总额的5%范围内限额扣除;3.其他商业保险: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率2023(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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