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企业所得税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企业所得税税率15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瑞士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4.93%
保加利亚的企业所得税10%
捷克的企业所得税19%
克罗地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8%
塞浦路斯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2.5%
英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9%
法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6.5%
立陶宛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5%
比利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
丹麦的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2%
爱沙尼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
芬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
德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30%
希腊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4%
匈牙利的企业所得税税率9%
冰岛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
爱尔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2.5%
意大利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4%
拉脱维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
卢森堡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4.94%
荷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
马耳他的企业所得税税率35%
挪威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2%
罗马尼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6%
葡萄牙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1%
波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9%
西班牙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
瑞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6%
斯洛伐克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1%
斯洛文尼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9%
以上均为最高税率——数据来源 trading economics(2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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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税率是体现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核心要素。税率设计的原则是兼顾国 家、企业、职x个人h者利益,既要保证财政收人的稳定增长,又要使企业在发展生产、 经营方面有一定的财力保证;既要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负担能力,又要维护税率的统一性。
企业所得税实行出例税率。比例税率简便易行,透明度高,不会因征税而改变企业 间收人分配比例,有利于促进效率的提高^现行规定是:
1、基本税率为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 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现行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设定为25%,既考虑了我国财政承 受能力,又考虑了企业负担水平d
2、低税率为20%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 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但实际征税时适用10% 的税率。
由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有设立机构场所或不设机构场所两种经营模式,其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需根据《企业所得税》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协定的规定判断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现对非居民企业各种情况下取得的所得是否需要在中国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进行分析。
一、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如果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根据《企业所得税》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需就其下列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a)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b) 发生在境外但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根据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所设立机构场所属于税收协定中的常设机构,也需就常设机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ø 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
2. ø 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服务;
3. ø 转让处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
4. ø 转让属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的动产;
5. ø 转让投资于中国境内企业而拥有的权益性资产;
6. ø 取得由中国境内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所得;
7. ø 取得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支付或负担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8. ø 其他所得。
所称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免税所得: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外,为免税所得。
非居民企业取得上述所得,需要按照25%税率缴纳所得税。
二、 在中国境内不设立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不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所得,或者取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是否需要在中国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则需根据税收协定和《企业所得税》及其实施条例来判断,收入项目不同,纳税义务也不同。
1. 签订税收协定
如果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但其所在国和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的,根据所签订税收协定,以下收入需在中国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
构成常设机构才需纳税的收入
非居民企业构成常设机构的,以下两项收入需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
ø ø 属于该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
ø ø 转让常设机构营业财产部分的不动产以外的财产收益。
如果不构成常设机构,则该非居民企业的上述两项收入无需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这种情况主要是境外企业派雇员到境内提供劳务的情况。
不构成常设机构也要纳税的收入
即使非居民企业不构成常设机构,以下收入也需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
ø ø 转让、出租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取得的收入;
ø ø 境内企业支付给非居民企业的股息;
ø ø 境内企业支付给非居民企业的利息;
ø ø 境内企业支付给非居民企业的特许权使用费;
ø ø 税收协定上未规定的其他收入所得。
因此,在签订税收协定条件下,非居民企业构成常设机构的,除了需就其属于该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和不动产以外的财产转让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外,还需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不动产转让收入等其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不构成常设机构,只需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不动产转让收入等其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2. 没有签订税收协定
非居民企业所在国和中国没有签订税收协定,依据《企业所得税》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办理,没有设立机构场所的,需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10%的税率。
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此计算下来,相当于这部分(应纳税所得额)区间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2.5%(即12.5%×20%)。关于此项政策详细要点,本文为您一一解读。
一、享受期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享受范围:
无论企业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只要符合下述条件皆可依法享受。
三、享受条件:
(一)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二)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三)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四)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且针对不超过100万元部分。
注1: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注2:如果符合上述前(三)项条件,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未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则执行“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但如果“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或者不具备前(三)项条件任意之一,则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应全额、一并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除非另有其他优惠政策可以依法适用。
四、享受程序:
预缴、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上述减免政策。
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小型微利企业,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
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所从事行业不属于限制和禁止行业的说明”、“从业人数的计算过程”、“资产总额的计算过程”。
五、计算方法
例如:甲公司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皆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2023年第1季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累计应纳所得税额1.5万(60×12.5%×20%),实际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额1.5万元。
2023年第2季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累计应纳所得税额7.5万元,即:100×12.5%×20%+(150-100)×50%×20%,实际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额6万元,即:累计7.5万-一季度已缴1.25万。
六、账务处理
此属于直接减免,直接按照实际需要缴纳税额计提即可。如上所述,甲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分别应当计提、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录如下。
(一)第一季度
借:所得税费用 1.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5万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5万
贷:银行存款 1.5万
(二)第二季度
借:所得税费用 6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6万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6万
贷:银行存款 6万
按照政策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目前正值7月征期,不少小型微利企业正在申报享受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在此,提醒大家要注意申报要求和相关规定。
申报要求
1.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免政策。
2.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3.在预缴申报时,企业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下的明细行次填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事项,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版)》(b100000)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
在年度申报时,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版)》之《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版)》(b100000)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
4.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小型微利企业,申报系统将根据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符合条件的,申报系统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纳税人确认即可。
相关规定
1.小型微利企业不区分征收方式,查账征税、核定征税企业均可享受减免政策。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3.企业预缴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但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详细政策内容请查看以下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23年第23号)
一、基本税率2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无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一条、第二条
三、适用15%税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概述: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概述: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概述:
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第一条
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概述:
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23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一条
5.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概述: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二条
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四、适用10%税率
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
概述: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四条
2.非居民企业特定情形所得
概述: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五、最新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
5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宣布自2023年12月31日计算优惠期,前两年免征,随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哪些企业符合条件?
公告称,“符合条件”,是指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规定的条件。
2、如何条件的企业,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对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企业所得税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3、后续或有更多利好政策发布
5月8日的国常会指出,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完善下一步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支持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可能只是扶持上述产业的政策之一。
相信很多建筑行业的企业都会出现缺少进项或无进项的问题,但是建筑行业的利润又是很高的,就很容易出现利润虚高的情况出现。大多数的建筑公司都是将业务分包出去,一层一层的分包就会导致进项少或无进项,那么企业的所得税问题也就比较突出。
建筑行业看着成本很低,(1521)但是有很多隐性成本无法计入纳税成本中去,实际支出比账面成本高出很多。(3160)那么怎样来解决建筑企业利润虚高的问题呢?(838 冯)所以很多建筑行业的企业都会寻找有税收优惠的园区进行合作,一般解决成本问题的方法还是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在有税收优惠的园区通过总部经济招商的形式注册个人独资或个体工商户来享受园区核定征收,核定个税0.6%,增值税1%,附加税6%,总税低至1.66%。通过业务往来的方式分包给个人独资或个体工商户,享受税率1.66%的地方优惠。园区也会出具相
应的《核定征收通知书》。
例;某建筑公司利润1000万,成本低至忽略不计。
所得税1000万*25%=250万(享受前)
增值税1000万*9%=90万
附加税90万*12%=10.8万
总缴纳350.8万
核定个税1000万*0.6%=6万(享受后)
增值税1000万*1%=10万(可抵扣增值税)
附加税10万*6%=0.6万
总共缴纳16.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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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太高怎么解决?
税收问题千千万,《无忧节税》懂一半
很多时候都是因为企业没有所需的发票做抵扣导致企业所得税太高,那么为什么会缺少发票呢?可能是因为企业在选择供应商的时候希望降低成本选择了一些价格比较低的进货商但是这种一般都是不开发票的,还有可能是平时生产经营的时候有一些不必要的支出,积少成多;当然还有见不得光的消费,也不能做账等。
所以我们只要解决掉没有相应发票的问题就能解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了。因为公司的财务人员做账时可以用发票抵扣税费,就可以减少企业所得税了。但是企业所得税税率25%,所应缴费用还是挺多的,那么有没有合规方法减少税收的支出呢?
核定征收
在税收园区设立小规模个体户,将主体公司业务分包给个体户,个体户无需进项,且个税可以核定,个税0.3%-1.2%。
开票450万为例:
增值税:450万*1%=4.5万
附加税:4.5万*0.06%
个税:450万*0.3%=1.35万
综合税负5.85万左右
个体户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但是一定要业务真实,三流一致!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无忧节税》订阅号,关注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奖励
企业迁移、新办到税收优惠园区,无需改变企业经营范围、经营模式等,仅需把税纳在园区即可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双奖励,奖励比例最高为地方留存的80%。
例子:某企业一年增值税200万,企业所得税100万,入住园区可享受奖励
增值税:200万*50%*80%=80万
所得税:100万*40%*80%=32万
也就说入驻园区可享受将近一半的奖励扶持。奖励为当月纳税次月奖励
前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出了公告,其中包含了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免征优惠,那有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工信部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这你弄清楚了吗?
下面我就具体整理了 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工信部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之间的区别,可别再傻傻分不清楚了哟。
小规模纳税人和税收认定上的小微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存在重合的可能,即小规模纳税人同时也极有可能是小微企业;但反过来,小微企业因其年营收超过500万元,却不一定是小规模纳税人。工信部根据不同行业的不同标准所划分的大中小型企业,则多数基于统计需要而为。
这三个企业形态,由不同的部门进行标准认定,可对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不相同:
注1:国家限制及禁止行业
此处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产业指导目录》所规定的限制及禁止行业,具体可至工信部网站进行查实,企业在所得税汇缴时,只要注意不要选填成限制或禁止行业即可,有《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103所属行业明细代码”为06**至4690的企业,即为限制或禁止类。
注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含义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企业税前利润基础上,考虑纳税调整后的金额。税前利润即为企业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增-纳税调减。
纳税调增/调减,如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际发生额的60%可扣除,且不超过企业收入总额的千分之五。当然,企业纳税调整的项目还有很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否超过300万,可以请会计师进行测算。
注3:从业人数及资产总额的计算标准
根据财税[2019]13号文,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并非某一时间点的数值,而是以平均值来计算,先计算季度平均值,再计算年度平均值。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如:某企业1月1日员工人数290人,3月31日员工人数302人,则季度平均值=(290+302)/2=296人,则第一季度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当然,这里应注意,员工人数包括派遣员工。
资产总额的计算方式与员工人数一致。
注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需要特别提示的一个概念,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仅仅是增值税法的概念,与企业所得税无关。与小规模纳税人相反的则为一般纳税人,两种在增值税计税方式上有根本的差别,简单来讲,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额的3%(或5%)缴纳增值税,且不能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开票税率为6%、10%、16%,但是可以抵扣进项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仅为一项,即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500万。这里特别提醒,有些企业申报的销售额并非计算500万的范围,标准公式如下:
年应税销售额=(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未扣除之前的征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税款申报当期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查补税款申报当期销售额
这里应该注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公告,在2023年12月31日前,年销售额未超500万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可以至税务机关申请转为小规模纳人,至于明年是否还可以转,目前尚不明确,故若企业有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意愿,则应在年底前办理。
非常值得提醒的是,从缴税及税收筹划来看,并不是只有小规模纳税人才节税,毕竟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此外,对于出口型企业,还有出口退税的问题,故具体问题应具体分析,尤其涉及到集团企业间的税收总体筹划时,更应该全面统筹后才有最佳的节税方案!
注5:工信部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你学会了吗?
依法纳税是我们每个中国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而企业作为公民的集合体,我们只有按规定全面了解并掌握企业所得税税率,才能享受到国家为我们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基本税率25%
依据我国规定的企业所得税法的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是25%。
适用20%税率的企业
依据我国规定,该种税率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微利企业每年应税所得未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记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征收。对于应税所得大于一百万元但未超过三百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为应税所得,并按20%征收企业所得税。
适用15%税率的企业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可以了解到在该税率下的七种企业分别是
1、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我国重点扶持的企业,给予减至15%的税率进行征收。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符合技术先进型服务认定的企业,也按以上税率征收。
3、平潭综合实验区符合条件的企业:从2023年一月份直止2025年12月31日,国家对设立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同样减收15%的税收。
4、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处在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自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31日起,鼓励工业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经营的,减征企业所得税15%。
本条所称鼓励工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工业目录规定的工业项目为主要经营的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60%以上的企业。
5、西部地区鼓励类企业:对于位于西部地区的企业,自2023年10月1日起,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于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缴企业所得税。此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要求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6、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的临港新片区重点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航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的合格法人企业,自成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进行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自2023年1月1至2023年12月31日,对满足条件的从事专业环境污染治理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缴企业所得税。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指的是受污水处理企业或政府部门授权委托,承担环境污染治理设备(包括自动连续监测设备)经营维护的企业。
适用10%税率企业
1、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可以了解到在该税率下的两种企业分别是:
受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从2023年1月1日起,我国支持关键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行业,从盈利年度起,从第一年到第五年,企业所得税从下一年度减为10%。
我国支持的关键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行业名单由我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2、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收入与设立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
(一)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高新技术企业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能否同时享受两项低税率优惠?
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减税降费政策汇编》:企业既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可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由纳税人从优选择适用优惠税率,但不得叠加享受。
三、填报申报表的注意事项
1、如果企业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是不是就不用填写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相关表单了呢?
根据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报说明的规定,本表适用于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不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均需填报本表。
2、填写了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还能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企业在填写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时,只能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和本年优惠情况,不能填写“减免税额”相关栏次,否则将无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需说明的是,企业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低税率优惠政策,并不影响其享受其他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如研发费加计扣除、亏损弥补期限延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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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率优惠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享受优惠政策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
(1)注册地: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
(2)服务范围:
从事认定范围中的一种或多种该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3)高学历员工占比: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4)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占比
从事认定范围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其中,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注意】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范围:
参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
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对于印尼企业来说仍然是一个遥远的梦想。
10月7日新通过的印尼统一税法(the harmonized tax law, hpp)将企业所得税税率定为22%,而非草案初稿中明确列出的20%。
此举出乎印尼商界预料。根据no.2/2020法律规定,为应对新冠疫情,企业所得税税率在2023年从原来的25%降至22%(已如期执行),并将在2023年降至20%。
印尼国会9个党派中有7个对20%的税率没有异议,只有民族觉醒党(pkb)和繁荣正义党(pks)反对削减至20%。
一些商业团体担心此举可能会损害印尼的营商环境,但分析师和政府认为影响不大。
印尼企业家协会(apindo)主席hariyadi sukamdani表示,企业所得税税率未能降至20%将会损害印尼的竞争力,包括对外资的吸引力,因为这一税率高于其他国家。
他补充说,许多企业已经根据20%的税率预期制定了经营计划,例如缓解疫情导致的资金流压力,将节余的税费用于投资、扩大再生产等等。然而,这些计划统统被新税法打乱。
不同于商界的看法,经济和金融发展研究所(indef)执行主任tauhid ahmad认为,将企业所得税率降至20%将会加大政府财政整顿工作的难度。企业所得税是印尼税收收入的最大税种,进一步降低税率将为税收带来更大的负担,影响国家预算。
此外,税收只是影响印尼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调查”得分的10个指标之一,因此不会显著影响印尼对外资的吸引力。
印尼投资部发言人tina telisa表示,政府意识到企业所得税税率确实在印尼相对于其他国家的竞争力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不过印尼仍有许多其他税收政策来吸引投资,例如免税期、免税额、投资抵减、免征进口税等等。
印尼税务局发言人neilmadrin noor表示,政府已经充分考虑到统一税法的种种利弊,但仍对进一步建议持开放态度。“未来还有机会修改企业所得税税率,不过这必须基于深入研究,同时关注经济动态。”
印尼工商会馆(kadin)税收常设委员会的siddhi widyaprathama表示,与税收相比,工商界更希望政府能够有效地控制疫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将极大地加快经济复苏的速度,这对企业的重要性并不亚于税收。
一年一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又来了,不少会计又开始苦恼了,一年过去了,企业所得税税率又有什么变化呢?放心,小编已经帮您准备好了…
1、 基本税率25%
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概述: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无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一条、第二条
三、适用15%税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概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概述: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概述: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二条
4.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概述: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5、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概述: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第一条
6、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概述: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23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一条
四、适用10%税率
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
概述: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四条
2.非居民企业特定情形所得
概述: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即: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0%,但是目前减按10%征收。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美国著名税收研究智库——税收基金会发布了一份全球企业所得税的分析报告:《2023年全球企业所得税税率分析报告》。根据该报告的数据,我们来分析一二。
1. 全球企业的所得税情况:
该报告指出,在过去38年里,世界各国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是在持续下降的,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欧洲。在所分析的管辖区里,有178个管辖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30%,其中:152个管辖区的税率低于25%,75个管辖区的税率低于20%,103个管辖区的税率在20%~30%。
企业所得税税率最低的20个管辖区的税率低于15%。比较突出的是爱尔兰和匈牙利。爱尔兰其税率低至12.5%。匈牙利在2023年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19%降至9%。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该报告指出,在较大且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往往高于较小或较不发达国家,而且税率通常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全球最富裕的七国集团,其平均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7.63%,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的平均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3.93%,金砖国家的平均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8.40%。所以,从这一点来看,中国的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25%并不算高。
2. 中国企业所得税的现状。
中国的企业所得税,除了有法定的25%的税率,还有一些优惠的低税率。不仅涉及到特殊的行业,还有特殊的地区。另外,还有一些减免的政策。比如今年的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可以将最低的税率降至5%。另外还有加计扣除的特殊政策,也有助于税率的降低。所以,如果纳税人能运用这些优惠政策的,要充分运用。
3. 企业需要交哪些税。
虽然税收的种类繁多,但是对于一般的企业来说,有些涉及不到。
一般可能涉及到的税是增值税及其附加和所得税,当然还有印花税。其他的税种就要视情况而定,比如有没有特殊的消费品,有没有房产土地等等。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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