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企业所得税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一、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25%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20%
其中: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三、高新技术企业:15%
1.《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二十三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15%
1.《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3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五、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15%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15%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化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第一条规定,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所在区域《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见附件)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上述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 优惠目录增列有关旅游产业项目的通知》(财税〔2017〕75号)第一条规定,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增列有关旅游产业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内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鼓励类产业企业,统一按《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版)》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增列旅游产业项目的通知》(财税〔2019〕63号)第一条规定,在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增列有关旅游产业项目。横琴新区内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鼓励类产业企业,统一按照《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9版)》执行。
七、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15%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告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是指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括自动连续监测设施,下同)运营维护的企业。
八、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1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第一条规定,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所称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不符合实质性运营的企业,不得享受优惠。
九、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1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第一条规定,对新片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并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的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集成电路生产企业:1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十一、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1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二、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9号)规定: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8号)规定: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十三、非居民企业:10%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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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著名税收研究智库——税收基金会发布了一份全球企业所得税的分析报告:《2023年全球企业所得税税率分析报告》。根据该报告的数据,我们来分析一二。
1. 全球企业的所得税情况:
该报告指出,在过去38年里,世界各国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是在持续下降的,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欧洲。在所分析的管辖区里,有178个管辖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30%,其中:152个管辖区的税率低于25%,75个管辖区的税率低于20%,103个管辖区的税率在20%~30%。
企业所得税税率最低的20个管辖区的税率低于15%。比较突出的是爱尔兰和匈牙利。爱尔兰其税率低至12.5%。匈牙利在2023年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19%降至9%。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该报告指出,在较大且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往往高于较小或较不发达国家,而且税率通常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全球最富裕的七国集团,其平均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7.63%,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的平均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3.93%,金砖国家的平均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8.40%。所以,从这一点来看,中国的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25%并不算高。
2. 中国企业所得税的现状。
中国的企业所得税,除了有法定的25%的税率,还有一些优惠的低税率。不仅涉及到特殊的行业,还有特殊的地区。另外,还有一些减免的政策。比如今年的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可以将最低的税率降至5%。另外还有加计扣除的特殊政策,也有助于税率的降低。所以,如果纳税人能运用这些优惠政策的,要充分运用。
3. 企业需要交哪些税。
虽然税收的种类繁多,但是对于一般的企业来说,有些涉及不到。
一般可能涉及到的税是增值税及其附加和所得税,当然还有印花税。其他的税种就要视情况而定,比如有没有特殊的消费品,有没有房产土地等等。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进行判断。
2023年9月1日,巴西众议院批准通过了2337号法案,作为巴西全面税收制度改革的构成部分,该法案将降低巴西企业所得税税率,对股息加征15%预提所得税。批准通过的法案版本中包括了纳税人和国会议员对6月份提交的法案原始草案所提出的修改意见。
接下来,该法案将提交参议院。如果得到参议院的批准,该法案将进一步提交给总统审批,总统可以对法案的全部或部分条款进行批准或否决。
法案主要内容:
该法案如获最终通过,其内容包括:
► 企业所得税税率将从目前的综合税率34%(即企业所得税税率25%和就净利润征收的社会贡献税税率9%)降低至27%(若达到设定的特定预算目标,有可能进一步降低至26%)
► 企业所得税将按季度进行计算和缴纳,而不是按年度
► 股息将被加征15%预提所得税(目前为零)
► 取消净权益利息(一种类似于股息的支付,在巴西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 纳税人需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减资行为(目前允许以账面价值)
► 加强关于变相利润分配的管理,要求关联方之间的国内交易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也需要另外满足合规方面的要求)
下一步建议:
在巴西,立法过程通常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该法案在后续的立法过程中,其目前内容仍有可能被修改。如果该法案在2023年10月底前获得批准,则将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我们建议,纳税人应继续关注该法案的后续审批和进展情况,分析是否对其巴西投资和运营产生重大影响,评估是否需要在法律最终获批和生效前采取相关行动,例如对巴西投资运营架构进行调整或者其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降低对其产生的不利影响。评估时纳税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阻碍相关行动计划得以顺利实施的因素。
本文是为提供一般信息的用途所撰写,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请向您的顾问获取具体意见。
企业所得税税率有几种?估计没有人一下子能答上来的。下面,小编给你整理了一份企业所得税税率,超全!超实用!以后,你再也不会傻傻的分不清了。
一、基本税率2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概述: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无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一条、第二条。
三、适用15%税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概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概述: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概述: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第一条
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概述: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23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一条
5.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概述: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二条
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概述: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四、适用10%税率
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
概述: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四条
2.非居民企业特定情形所得
概述: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
(本资料来源于财务第一教室、税台、每日言税、税务大讲堂等网络媒体和国家税务总局政策库,仅供各位网友学习、工作实用,如您认为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私信本人,将会及时予以处理)。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对于会计来说这是一年中的头等大事,怎样才能正确申报?怎么才能让企业享受到最大优惠?当企业即是高新技术企业又是小型微利企业该如何选择填报呢?本期,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区别:
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5%;)
小型微利企业:
财税〔2019〕13号文: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
企业既是高新技术企业又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的时候,只可选择其一享受优惠。那我们来通过两组图来看一下怎样选择更优惠呢?
我们举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是100万、200万、500万的情况,来看一下。
小编总结:
排除其他干扰性,可以发现应纳税所得额在300万以下,选择小微更划算,超过300万还是高新技术划算。
二
我们再来看一下报表应该如何填写:
首先是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的情况下,我们选择小型微利企业来享受优惠。
1、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的210科技型中小企业和21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所属期年度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相关行次需要正常填写。(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系统已经帮我们自动判断了。)
2、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和其他附表正常填写。
3、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中的31行会根据主表带出数据。需要手动需改为0,选择未享受优惠原因。
4、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中,重新读取数据后,第一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就会带出相应数据。
5、返回主表读取数据,就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申报啦!
铛铛!申报成功啦!
如果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了300万,系统判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了,就需要根据勾选的报表准确填写数据,正常申报就可以啦!你学会了么?
河南日报农村版记者 尹小剑 翁应峰
“企业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主要有3项优惠政策。”12月30日,在信阳市科技创新专场新闻发布会上,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强说。
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
李强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法定税率10个百分点。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即可享受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高新技术企业亏损弥补结转年限从五年延长到十年
李强说,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减免办理程序
李强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目前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办理方式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意思是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汇算清缴申报的时候均可直接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相关证明资料归集整理后,留存在企业备查即可。
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3月26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三、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四、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五、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3月26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的规定,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发《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税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减半政策)延期到2024年12月31日。为及时明确政策执行口径,确保减税政策落实到位,个体工商户应享尽享,我们制发了此项《公告》。
二、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政策。
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是怎样的?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四、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举例如下:
【例1】纳税人张某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50万元,那么张某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五、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为了让纳税人准确享受税收政策,《公告》规定了减免税额的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举例说明如下:
【例2】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例3】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吴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实际上,这一计算规则我们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可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
六、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吗?
为向纳税人最大程度释放减税红利,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经缴纳税款的,也能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办法是,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来源:大众网临沂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账征收、核定征收;所得税是实行按月或季度预交,年终汇算清缴的管理办法。小康今天来聊聊这两种征收方法都有啥区别,文章最后做总结记得点赞转发收藏呀。
一、先说核定征收。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是按照“实际利润额”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而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待弥补的亏损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税务机关依此核定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核定方式有两种种:一是直接核定所得税税额;二是核定应税所得率。前者简单,就是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直接核定每月(年)应交多少企业所得税;后者稍微复杂一点,税务机关根据企业所属的行业,先核定企业应税所得率(就是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营业收入比例,各行业的比率不尽相同),企业再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所得率计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核定征收计算公式:本月(季度)应纳企业所得税=本月(季度)销售收入*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个人所得税率(所得税税率25%,小型微利20%等)。
举例:假如某企业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是5%,若某月的收入是200万元,那么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200*5%*25%=2.5万元。
二、查账征收概念简单,独立核算的企业如果财务制度健全,能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的,税务机关认定后,可采取查账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按月或季申报预缴,年终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查账征收根据你的利润来征收,收入(发票额)一定,成本越高,利润越低,交的税越少。
查账征收计算公式:本月(季度)应纳企业所得税=本年累计利润*25%-本年度以前月(季度)已纳所得税 。
三、所得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区别为:
1、查账征收对企业财务要求比核定征收高,对于利润率低于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微利企业可降低税负;核定征收则对利润率高于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以及因行业特点难以取得支出发票的企业,可以降低税负。
2、填写的表格类型不同:查账征收一般填《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核定征收一般填《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所得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均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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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板们,您还在为分不清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发愁吗?别急,打个响指,为您搞定这些难题~
一、基本税率25%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概述: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无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一条、第二条
三、适用15%税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概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概述: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概述: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第一条
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概述: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23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一条
5.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概述: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二条
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概述: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四、适用10%税率
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
概述: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四条
2.非居民企业特定情形所得
概述: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五、最新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来了!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宣布自2023年12月31日计算优惠期,前两年免征,随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哪些企业符合条件?
公告称,“符合条件”,是指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规定的条件。
二、如何条件的企业,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对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企业所得税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三、后续或有更多利好政策发布
5月8日的国常会指出,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完善下一步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支持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可能只是扶持上述产业的政策之一。
六、企业所得税减税政策热点问题
一、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1、企业在2023年度同时发生扶贫捐赠和其他公益性捐赠,如何进行税前扣除处理?
答: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按年度利润总额的12%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23年第49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据实扣除。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时,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公益性捐赠支出的年度扣除限额内。
如,企业2023年度的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当年度发生符合条件的扶贫方面的公益性捐赠15万元,发生符合条件的教育方面的公益性捐赠12万元。则2023年度该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为12万元(100×12%),教育捐赠支出12万元在扣除限额内,可以全额扣除;扶贫捐赠无须考虑税前扣除限额,准予全额税前据实扣除。2023年度,该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共计27万元,均可在税前全额扣除。
2、企业通过哪些途径进行扶贫捐赠可以据实扣除?
答:考虑到扶贫捐赠的公益性捐赠性质,为与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规定相衔接,《公告》明确,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3、企业月(季)度预缴申报时能否享受扶贫捐赠支出税前据实扣除政策?
答: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原则上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在计算会计利润时,按照会计核算相关规定,扶贫捐赠支出已经全额列支,企业按实际会计利润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扶贫捐赠支出在税收上也实现了全额据实扣除。因此,企业月(季)度预缴申报时就能享受到扶贫捐赠支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政策。
4、企业2023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如何填报扶贫捐赠支出?
答:扶贫捐赠支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政策自2023年施行。2023年度汇算清缴开始前,税务总局将统筹做好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修订和纳税申报系统升级工作,拟在《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表中“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行次下单独增列一行,作为扶贫捐赠支出据实扣除的填报行次,以方便企业自行申报。
5、企业进行扶贫捐赠后在取得捐赠票据方面应注意什么?
答:根据(财综〔2010〕112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并用于公益性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应当向提供捐赠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凭证。
企业发生对“目标脱贫地区”的捐赠支出时,应及时要求开具方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中注明目标脱贫地区的具体名称,并妥善保管该票据。
二、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1、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下发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中规定的“小额零星业务”判断标准是否有调整?
答:第九条规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考虑到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及实施细则、(财税〔2019〕13号)规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可按以下标准判断: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不超过300-500元。
3、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是按什么时点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和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判断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根据第三条规定,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进行判断,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4、高新技术企业年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答:企业既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可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由纳税人从优选择适用优惠税率,但不得叠加享受。
5、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国税函〔2008〕650号)规定,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6、亏损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的“净所得”征税,只有盈利企业才会产生纳税义务。因此,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论是减低税率政策还是减半征税政策,都是盈利企业从中获益。对于亏损的小型微利企业,当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其亏损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弥补。
7、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包括查补以前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针对的是本年度,不包括以前年度的收入。查补以前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相应调整对应年度的所得税申报,如不涉及弥补亏损等事项,对当年的申报不产生影响。
8、“实际经营期”的起始时间如何计算?
答:企业实际经营期的起始时间应为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成立日期。
9、企业季度预缴时符合条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在年终汇算清缴时不符合条件,如何进行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七条规定,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10、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吗?
答:根据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一年一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又来了,不少会计又开始苦恼了,一年过去了,企业所得税税率又有什么变化呢?放心,小编已经帮您准备好了…
1、 基本税率25%
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概述: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无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一条、第二条
三、适用15%税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概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概述: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概述: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二条
4.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概述: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5、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概述: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第一条
6、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概述: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23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一条
四、适用10%税率
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
概述: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四条
2.非居民企业特定情形所得
概述: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即: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0%,但是目前减按10%征收。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一、基本税率2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无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一条、第二条
三、适用15%税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概述: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概述: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概述:
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第一条
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概述:
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23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一条
5.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概述: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二条
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四、适用10%税率
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
概述: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四条
2.非居民企业特定情形所得
概述: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五、最新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
5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宣布自2023年12月31日计算优惠期,前两年免征,随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哪些企业符合条件?
公告称,“符合条件”,是指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规定的条件。
2、如何条件的企业,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对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企业所得税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3、后续或有更多利好政策发布
5月8日的国常会指出,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完善下一步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支持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可能只是扶持上述产业的政策之一。
说到纳税筹划,很多老板或高收入者会觉得非常的难,实际上每一项纳税筹划,只要稍微思考一下,便可以找到一定的方法,当然也一定是合理合规的。目前,最推荐的便是企业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来减轻企业税负。今天着重为大家讲解一下个人独资企业在税务筹划中的运用。
个人独资企业,简而言之就是一个人出资经营,归一个人所有和控制,并且由个人享有全部经营收益和承担经营风险的企业。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个人独资,它的存在有着自己独立的特点,首先,在投资主体方面,个人独资企业只有一个自人人投资成立,而合伙企业是由2个人以上的自然人成立的。其次,在企业财产方面,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财产,都归自然人个人所有,投资人是企业财产初始出资和企业存续期间积累财产的唯一所有者。
所以说,投资人对企业的管理和经营有着绝对的支配权和控制权。再次,在责任承担方面,个人独资的再无全部由投资人承担,并且和注册资金无关,承担的责任是无限责任。最后,在主体资格方面,个人独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没有自己的法律人格,独资企业不承担独立责任,而是有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大家都了解得差不多了,那么,今天为什么我们会谈到个人独资企业呢?
张总,经营了一家设计公司,前几年业务起来了,每年的收入都过1000万,按理说是一个非常高兴的事情,但是他每天都在为税收的事情发愁,愁什么呢?因为设计行业里面,最大的成本就是一些人工费用,除此之外,其他的成本费用很少,这样就导致他们只有硬上税。不过在一次偶然聊天中,我知道他的这个情况后,给他推荐了一个可以成立个人独资核定征收的税收洼地,他的困境一下子就得到了解决。
具体解决方法如下例:
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定额核定,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2%
例:企业差500万成本票上25%企业所得税和使用个人独资企业税收对比。
一般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500万*25%=125万
个人独资企业:
增值税: 500万*3%=15万
附加税:500万*0.18%=0.9万
个人所得税 500万*2%=10万
总税收:15万+0.9万+10万=25.9万
实际缴纳税收:25.9万
企业所得税与个人独资税收对比:125万-26.8万=98.2万
相当于一家个人独资,可以为企业解决98.2万的税收
最后,说了这么多,企业该如何注册和享受政策呢?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call:156--8317-4870】,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奖励;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4%以内;
小规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综合税负4%以内
其实在实际公司业务中,怎样进行税务筹划,应视情况而定。老板和财务们也不必过度担心,但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不失为一种好的节税方案。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加详细的税收优惠政策,欢迎您的留言与私信!
近日,全国多地密集发文,明确要求取消核定征收,推动核定征收向查账征收转变。那么,到底什么是查账征收?查账征收的税率如何?查账征收就一定比核定征收不划算吗?
其实,查账征收是一种更加正规的缴税方式。查账征收也称为“查账计征”或“自报查账”,是指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务报表或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申报其营业额和所得额,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先开缴款书,由纳税人限期向当地代理金库的银行缴纳税款。
就适用的纳税主体来说,查账征收的方式更加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据以如实核算,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如果是新办企业,当年一般鉴定为查账征收。而如果需要变更征收方式,企业应在次年向税务局提出申请。查账征收的企业需要按月或季填写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同时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那么,查账征收的税率一定会比核定征收高吗?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时应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具体来看,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通常而言,相对于核定征收来说,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去纳税基本的税率会更高一些,相应的纳税支出也会很高。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
查账征收可以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征收,比较灵活,实行多得多缴、公平征收的机制。而核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对企业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这个税率一般是固定不变的。也就是说,即使企业年度出现亏损,采用核定征收的企业也是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而采用查账征收的企业就不必再交税。所以,就这个角度来说,查账征收的税率不一定会比核定征收高。鉴于此,在下个年度,一些受疫情影响出现亏损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主动转变纳税方式,以此避免“不盈利但必须缴税”的局面。
上述是查账征收的一些基本知识。近些年,在全国多地的积极推动下,核定征收正在向查账征收迅速转变,查账征收的主体变得多了起来。那么,截止到目前,查账征收的主体范围已经涵盖和延伸到了哪些类型?
一是此前查账征收便覆盖的纳税主体。查账征收适用于会计凭证、财务制度健全,企业数据能够真实准确反映经营效益的纳税人。而此类纳税人一般就是指市场上稳定经营多年、具有完善的财务账本和资金流水记录、能够提供发票等票据的中型规模企业、大型规模企业以及上市公司等,他们点多面广且资金实力雄厚,是查账征收的主要纳税主体。
二是个体工商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个体工商户这类群体的规模较小,自身财务制度不完善,通常无法按照查账征收核算,但又不能不纳税,因此此前一直按照核定征收的方式直接计税。但是,随着海南、上海、北京等全国多地积极稳妥推进企业由核定征收向查账征收转变,此前核定征收的主要纳税主体——个体工商户,现在也正在纳入查账征收的主体范围。
三是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就个体独资企业而言,《个人独资企业法》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所以个人独资企业本来就是查账征收的主体。但是,此前,我国多地的个人独资企业也通常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此前,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向税务局申请核定征收,只要税务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予以确认即可。而企业之所以能够申请核定征收,主要是因为个人独资企业虽然性质是企业,但相比其他正规企业来说,其财务制度不够完善,部分地方税务机关为了保证企业获得的利润后能够正常纳税,便允许了其也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据此,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缴纳的税收就是增值税1%,附加税为增值税的6%,个人所得税按照10%的应税率核定,个税税率在2%以内,那么综合的税率基本就在3%以内就可以完税(销售额500万以内),这相比查账征收的话税额大幅降低。但是,目前随着政策向查账征收转变,因此,个人独资企业也逐渐成为查账征收的新主体。
可见,查账征收的纳税主体范围正在不断扩大,尤其是网红、明星工作室等也被纳入查账征收的范围,使得我国查账征收的主体类型更加丰富多彩。那么,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有关资产在税务上有何改变,又应如何处理?
对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企业能够提供资产购置发票的,以发票载明金额为计税基础;不能提供资产购置发票的,可以凭购置资产的合同(协议)、资金支付证明、会计核算资料等记载金额,作为计税基础。企业核定征税期间投入使用的资产,改为查账征税后,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摊销年限,扣除该资产投入使用年限后,就剩余年限继续计提折旧、摊销额并在税前扣除。转变纳税方式的企业只需按照这些政策要求操作即可。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在转变纳税方式后,企业还有一点变化,那就是需要建立完善的账本,那么,查账征收的建账方式又有哪些?
一是建立最原始的账本。包括准备会计及出纳用的账簿,如最基本的明细账、总分类账以及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收集准备相关原始凭证,如入库单、出库单、销售单、报销单、收据、工资表等,以及会计记账凭证,购买报销单据和粘贴单将凭证进行整理配套。依据会计业务和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依据会计凭证登记明细账,月末将明细账合计,并将合计数过到总账,依据总账或科目平衡表编制会计报表等等。
二是无力自建账本的企业可以使用财务会计软件或委托第三方帮助建账。这类软件和第三方因为比较专业,可以做到对账务的智能核算、自动审核、自动月结,支持单据一键生成凭证,而且财务报表还可以进行个性化设计等,以此帮助企业提升核算效率和准确率。
总体而言,从核定征收向查账征收方式转变是大势所趋,核定征收的初衷本是帮助初创企业减轻负担,但随着核定征收被一些企业套用和恶意滥用,已经成为某些企业进行偷税漏税的工具,因此,核定征收被取代势在必行。而作为核定征收的“接手方”,查账征收将积极发挥精准甄别高风险对象,切实防范和及时处置“三假”涉税犯罪风险,常态化开展打击虚开骗税的重要职责,在后期推动纳税市场合规发展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至2%?怎么解释
税收问题千千万,《优税大大》懂一半
企业所得税高的原因大多数是因为缺少成本票,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难免会有无法获取成本票的业务,企业应该怎么应对?还在用不法行为获取成本票的方法不要再尝试了。
之前看到网上也在说用核定征收解决,税率2%即可完税,这个做法有没有问题。这就需要考究几个点了,首先,你的业务是否是真实的,存不存在虚开,偷逃税;其次,你的小规模是不是做的这个业务,开的是不是这个品目的票,是不是用来偷税的。
在一切基于真实的条件下,有个最重要的点就是小规模成立的时间,提前成立的小规模,主体公司分包的业务,开票纳税,这么做是没有多大问题的;如果仅仅是为了减少主体公司税负压力偷逃税,那么后果非常严重。
现在有园区是可以核定征收的,之所以税负低是因为个税是核定的,个税核定0.3%-1.2%,且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加上增值税1%,综合税负2%之内。
开票450万为例:
增值税:450万*1%=4.5万
附加税:4.5万*0.06%
个税:450万*0.3%=1.35万
综合税负5.85万左右
注意:一定基于业务真实,三流一致的前提下。
导读: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和其他税种的缴纳有一个方面的区别在于,企业所得税一般是需要进行预缴的,税法上的规定是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企业在选择分期预缴时可以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那么企业如何按季预交企业所得税呢?会计学堂小编就在下文和大家介绍一下。
企业如何按季预交企业所得税?
按季预交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办法: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就地预交就是总机构、分支机构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税,年终再由总机构汇算清缴,抵减预缴税款,多退少补。
企业所得税预缴--指季度结束,就截止到本季度末的利润总额累计预缴所得税。查账征收。
定率征收的企业是按截止到本季度末的营业收入累计预缴所得税。
营业收入*所得率*所得税率=应预缴所得税额(一季度)
营业收入*所得率*所得税率=应预缴所得税额-以前季度已经预缴数=本季度实际应补缴数(二、三、四季度)
如何预缴--季度末,向税务机关做所得税申报,缴纳(自核自缴),年度终了做所得税汇算清缴。
房地产企业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99号)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度(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填报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国税函〔2008〕44号附件1)第四行“利润总额”内。
但原预缴申报表的填表说明中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纳税义务的利润总额应包括本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分析得知,原预缴申报表中的利润总额不仅限于本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还应包括在预售期间发生的未计入开发成本的相关期间费用及税金附加。
新的预缴申报表的填表说明规定,“利润总额”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其中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本行填写按本期取得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等。从新申报表及其填表说明来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总额之间没有必然的勾稽关系,因此,对采用预售方式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利润总额应包含未计入开发成本的相关期间费用、税金附加、预计利润率计算的预计利润,同时在预售收入转为销售收入当期时,还应从利润总额中减除将原已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原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
企业可以选择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在年终进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预缴是国家为了保证税款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但是我们企业应该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预缴企业所得税。那么企业如何按季预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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