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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1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企业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第1篇】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税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税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全月应纳税所得

① 含税级距:不超过1500元的;不含税级距:不超过1455元的;税率3%;速算扣除数:0元.

② 含税级距:超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不含税级距:超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

③ 含税级距:超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不含税级距:超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元。

④ 含税级距:超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不含税级距:超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1005元。

⑤ 含税级距:超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不含税级距:超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755元。

⑥ 含税级距:超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不含税级距:超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5505元。

⑦ 含税级距:超80000元的部分;不含税级距:超57505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13505元。

注:以上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税;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全年应纳税所得。

① 含税级距:不超15000元的;不含税级距:不超1425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0元。

② 含税级距:超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不含税级距:超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750元。

③ 含税级距:超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不含税级距:超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3750元。

④ 含税级距:超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不含税级距:超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9750元。

⑤ 含税级距:超100000的部分;不含税级距:超7975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14750元。

注:以上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稿酬所得适用税率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即实际税率为14%。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

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每次应纳所得额:

① 不超2000元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0元。

② 超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元。

③ 超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元。

注:每次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次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时)或减除20%的费用(每次收入额超过4000元时)后的余额。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适用税率。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2篇】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税率

业务是流程,财税是结果。个人独资企业对于做企业的人来讲应该都是不会陌生的,作为一种常见的公司类型,由个人出资成立注册,承担着无限的经济责任,主要是一些工作室,事务所,某某中心,它是没有太多限制的,经营范围也很广泛,可以做上市,但是应该没人会以独资企业上市。

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缴纳哪些税收呢?

增值税与个人所得税是主要的,它是没有企业所得税,还有就是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

目前一般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只能使用查账征收纳税。查账的就是个人经营所得税,按照5%-35%来纳税,基本是没有太多的优惠可以享受到的,但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有很多优惠可以享受到的。

今年基本延续了去年的一个基本的税收优惠,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优惠一览;

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由3%降至1%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普通发票季度45万,年度180万是免征的。

小规模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额100万以内按照2.5%征收,100-300万按照10%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的附加税减半征收,即0.6%

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的个税还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纳税。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之后,整体的税负就会下降很多,在重庆地区的税收洼地园区内,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是定期定额核定,个税税率0.7%,增值税为1%,综合的税负成本仅为1.7%,这是什么概念呢?也就是说你开取100万的发票,税收成本仅为1.7万元,这就是核定征收之后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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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

20年最新的增值税、印花税、个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你们都记住了吗?

不管之前你有没有记住

这次全部给你们总结全了

再也不用到处查找资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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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都能查看哟

01

2023年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按应税行为类型划分

销售货物

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服务

销售不动产

销售无形资产

按税率档次划分

增值税税率一共有4档:13%,9%,6%,0%。

13%

这里看似比较散乱,但是从记忆角度,我们可以找一些规律,13%的税率基本都是和货物相关的,比如货物的销售、货物的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租赁、货物的进口。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来记忆,但凡货物相关的一些行为,除特殊货物或者特殊货物的特殊行为外,都使用13%的税率。

特殊情况主要有下面:

1、涉及货物的这种特殊行为,那就是出口,税率0%。

2、下面23类特殊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税率9%。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9%

9%涉及行为比较全面,有货物、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但是主要还是服务。

9%的税率主要和货物没有太大关系,大部分都是涉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动产的。

当然,不是所有的服务都是9%税率。

1、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它适用13%

2、除了9%正列举的服务和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的其他服务,适用6%。

3、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0%。

9%也不是完全不涉及货物,我们23类的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就适用9%的税率。

6%

0%

02

2023年最新增值税征收率表!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

一、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政策依据

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3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

政策要点:

1.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享受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适用5%的征收率,不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二、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政策依据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三、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政策依据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第2点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二条

四、按照5%征收率的项目

政策规定

政策依据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5点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6点

3.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九)项第4点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8点

5.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第二款

6.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68号)第四条

一般纳税人

5%征收率

3%征收率(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3%减按2%(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3%减按0.5%(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5%减按1.5%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03

2023年最新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一、基本税率2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无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一条、第二条

三、适用15%税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概述: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概述: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概述:

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第一条

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

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23号)第一条。

5.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概述: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第二条

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四、适用10%税率

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

概述: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第四条

2.非居民企业特定情形所得

概述: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04

2023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应纳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间就是印花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印花税虽小,但是申报的时候一定要谨慎!

05

2023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预扣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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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不同企业不同发票税率

【解税宝】营改增热点问题系列解答—发票管理

两个不同税率的项目能否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答:开票系统已经可以处理不同业务适用不同税率同时开在一张发票上。

营改增物业管理公司,同时有房屋租赁业务,可否开一张租赁发票,再开一张物业服务费发票,以区别不同税率?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因此,可以按照不同税率分别开具。

不同税率可以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第5篇】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日前,经常有粉丝问小博:刷爆全网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真的可以减税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区别?.......为此,今天小博就给大家解读一二。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利弊分析(逆向)

刷爆全网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政策,真的可以减税吗?小博的答案是三个字,不一定。

我们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5号公告和没有隔夜就发出来的国家税务总局第六号公告,做一个逆向解读。

如果你的老板是个小规模纳税人,接的是小规模纳税的生意,开的都是普票,那么你就真的发财了,你要感谢国家给你的老板,给了这么大的免税力度。

但你想过没有,如果你的老板是小规模纳税人,他接的都是一般纳税人的生意呢?这个时候不出这个文件还好,一个点代开是专票。一旦出了这个文件,你的客户一般纳税人,就会逼迫你的老板开三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你三个点的增值税专票开出来了之后,你这个小规模是不免税的。原先是一个月15万,一个季度45万,然后一年180万,超过500万你就要成为一般纳税人。

现在好了,500万以下的部分都给你普票免了,但是你想过没有,如果你的客户是一般纳税人,500万以上的部分,你是小规模纳税人,开的票是三个点。你这三个点增值税,都不免税。相当于你出来政策之前,你多交了两个点的增值税,你想过这个问题了没有?

反过来倒置一下,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你要动动脑筋了,凡是在2023年4月1号到12月31号之间,跟你做生意的小规模纳税人,你一定要提一个比较苛刻的要求,那就是你一定要给我开三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才把这个活儿和生意接给你做。

这点你要搞清楚哦,你相当于比之前没有出这个政策时,你是一般纳税人身份,多了两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所以,文件和政策是好的,它完全不能掩盖的是你在商业环节的商业劣势。

有句话说得好,国家给你发了一把刀,这个刀本来是要切菜的,你拿过来去干了一些防御性的事情,所以你商业环节当中的劣势,不能通过这个文件来进行弥补。

政策和文件是给了你的,公告也一天给你两个,到底怎么用,就取决于咱们的老板和财务人员了。

接下来,我们要注意三个点:

第一个,就是专票比普票之间,它的临界点到底在哪里?

第二个,就是普票和收据之间,它的临界点在哪里?

第三个,就是专票和收据之间,它的临界点在哪里?

我们要把维度拉升,我们要的是会计主体a公司他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单纯的每一个税种。

这两个公告出来之后,我们这有三个风险点要注意:

第一个,是你不要无限制的开票,如果你开票超过500万之后,你就成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这个优惠政策哦。

第二个,就是一个月15万,一个季度45万,一年180万以内的部分,它在填表时填的就是未达起征点的这个栏次,那180万到500万这个阶段呢?他填在了其他免税销售额这个栏次。

小博个人估计,第一个作用,帮助统计局统计数据的。搞了这9个月,看看真正帮我们小规模纳税人减了多少税,到时候可以打一个新闻稿,打个公告。第二个作用,它统计一下你借助这个政策开了多少票。

你想想看,好多这个小规模纳税人,会借用这个政策玩命去开票,等到了2023年,如果有政策延期还好,如果到了2023年政策没有延期,那你不吃多少吐多少,你的数据就不真实了。

第三个,你要注意的是咱们这两个公告,它免的是增值税。它跟我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是没有关系的。

如果你全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到了500万,你要注意了,没有一分钱成本票的情况下,你要按照500万交25%的企业所得税,可交不起的。

所以你一定要回过去,研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00万利润以内的,实际税负2.5%;一百万到300万以内的,实际税负是5%;300万利润以上的,它是要按照25%来进行交企业所得税的。

所以,大家一定把这三个风险点记牢,送给大家12个字“业务合规,数据合理,证据留痕”,赶紧用起来。

二、小规模免征增值税热门问题解答

问1:《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提到4月1号起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怎么理解?

小博的理解有四点:

第一个,4月开始,小规模普票免征增值税,不受45万的限制了,专票除外;

第二个,注意,一季度还要交,一季度是不享受免税政策的;

第三个,政策的截止时间,2023年的4月1号到2023年的12月31号,就9个月;

第四个,2023年7号文件截止到2023年的3月31日,过了3月份,小规模开专票恢复3%。

问2:小规模真的不用交增值税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真的,不过你需要符合下面几点才能全免:

1、期限:2023年4月1日~12月31日

2、只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享受。

3、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一律免交增值税,无之前季度45万以内免税额度。

4、开票税率,不选0税率,直接选:免税。

5、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不得免税,开专票税率为3%。

6、征收率为5%的业务,比如不动产出租,不享受。

7、免的是增值税,所得税正常缴纳,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内,税负2.5%,应纳税所得额100万=300万,税负5%。

8、注意连续滚动累计12个月开票额不得超过500万,超过了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9、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免税,个人所得税按政策正常征收。

问3: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区别?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它是增值税上的一个专业术语,它区别有三个点。

第一个点,从营业收入的规模来讲,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就划为一般纳税人,小于等于500万就是小规模纳税人。

第二个点,它两个的税率不同,一般纳税的基础税率是13%,如果说是建筑、房地产、农产品之类税率9%,服务类6%。小规模纳税人税率都是3%(特殊的除外),2023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优惠到1%;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全免。

第三个点,专票可不可以抵扣,这是最主要的区别点。一般纳税人你收到的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不管收到的是专票、普票,通通都不能抵扣。

2023年的4月1日到2023年的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免增值税。

问 4: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个体户的区别有哪些?

小规模纳税人:

1个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2023年4月份修正);

2个不能: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三大对象(销项、进项和应纳税额)

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一般纳税人:

1个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

2个能够:能进行健全的会计核算

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个体工商户: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小规模纳税人与个体工商户是交叉关系的,有关联,又有差别。小规模纳税人里有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里有小规模纳税人。

问5:对于业务全部是3%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是否就不存在限制了呢?

不是的。要注意,小规模纳税人在连续12个月(按季纳税,则为连续4个季度)的累计应税销售额(含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超过500万的情况下是需要转一般纳税人的!要适用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主要为13%)!

问6:个体户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有什么区别?

小博认为有6大区别,具体如下:

1.个体工商户是以个人的私人财产来承担无限责任的,而且注册资本是没有限制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是要承担有限责任的,而且是以注册资本为限来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

2.个体户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3.个体户一般为小规模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并不全为个体户。

4、个体户的命名一般为**店,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命令为xxxx公司,个体户不能叫做xx公司。

5、个体户没有办公场所限制,而小规模纳税人对办公场所有限制。

6、个体户营业执照没有期限,而小规模纳税是有营业期限的,到期前可以进行延续经营的。

问7:体户适用15号文吗?

只要年销售不超500万,没有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户,就适用。

问8: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吗?

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满足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问9:请问一般纳税人收入不足500万的可以转为小规模吗?

不可以,升到一般纳税人,就降不下来了。

2023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转登记后,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且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1月1日开始,一般纳税人暂时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文章由海南博宇会计整理及撰写,仅供参考。

温馨提示:大家如果想在海南注册公司、注册商标,或需要公司财务代理,或是有关于海南落户的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海南博宇会计。

【第6篇】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方法

您还在为分不清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发愁吗?别急,打个响指,小编为您搞定这些难题~

基本税率2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适用20%税率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无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一条、第二条

适用15%税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概述: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概述: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概述:

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第一条

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概述:

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23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一条

5、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概述: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二条

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适用10%税率

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

概述: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四条

2、非居民企业特定情形所得

概述: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最新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来了!

5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宣布自2023年12月31日计算优惠期,前两年免征,税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哪些企业符合条件?

公告称,“符合条件”,是指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规定的条件。

二、如何条件的企业,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对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企业所得税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三、后续或有更多利好政策发布

5月8日的国常会指出,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完善下一步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支持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可能只是扶持上述产业的政策之一。

税种口径:企业所得税减税政策热点问题

一、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1、企业在2023年度同时发生扶贫捐赠和其他公益性捐赠,如何进行税前扣除处理?

答: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按年度利润总额的12%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23年第49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据实扣除。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时,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公益性捐赠支出的年度扣除限额内。

如,企业2023年度的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当年度发生符合条件的扶贫方面的公益性捐赠15万元,发生符合条件的教育方面的公益性捐赠12万元。则2023年度该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为12万元(100×12%),教育捐赠支出12万元在扣除限额内,可以全额扣除;扶贫捐赠无须考虑税前扣除限额,准予全额税前据实扣除。2023年度,该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共计27万元,均可在税前全额扣除。

2、企业通过哪些途径进行扶贫捐赠可以据实扣除?

答:考虑到扶贫捐赠的公益性捐赠性质,为与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规定相衔接,《公告》明确,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3、企业月(季)度预缴申报时能否享受扶贫捐赠支出税前据实扣除政策?

答: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原则上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在计算会计利润时,按照会计核算相关规定,扶贫捐赠支出已经全额列支,企业按实际会计利润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扶贫捐赠支出在税收上也实现了全额据实扣除。因此,企业月(季)度预缴申报时就能享受到扶贫捐赠支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政策。

4、企业2023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如何填报扶贫捐赠支出?

答:扶贫捐赠支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政策自2023年施行。2023年度汇算清缴开始前,税务总局将统筹做好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修订和纳税申报系统升级工作,拟在《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表中“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行次下单独增列一行,作为扶贫捐赠支出据实扣除的填报行次,以方便企业自行申报。

5、企业进行扶贫捐赠后在取得捐赠票据方面应注意什么?

答:根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12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并用于公益性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应当向提供捐赠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凭证。

企业发生对“目标脱贫地区”的捐赠支出时,应及时要求开具方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中注明目标脱贫地区的具体名称,并妥善保管该票据。

二、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1、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下发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中规定的“小额零星业务”判断标准是否有调整?

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考虑到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可按以下标准判断: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不超过300-500元。

3、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是按什么时点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和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判断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三条规定,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进行判断,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4、高新技术企业年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答:企业既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可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由纳税人从优选择适用优惠税率,但不得叠加享受。

5、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规定,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6、亏损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的“净所得”征税,只有盈利企业才会产生纳税义务。因此,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论是减低税率政策还是减半征税政策,都是盈利企业从中获益。对于亏损的小型微利企业,当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其亏损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弥补。

7、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包括查补以前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针对的是本年度,不包括以前年度的收入。查补以前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相应调整对应年度的所得税申报,如不涉及弥补亏损等事项,对当年的申报不产生影响。

8、“实际经营期”的起始时间如何计算?

答:企业实际经营期的起始时间应为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成立日期。

9、企业季度预缴时符合条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在年终汇算清缴时不符合条件,如何进行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七条规定,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10、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吗?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第7篇】软件企业适用的税率是多少

作者:小薇

你好,一个软件公司,软件销售的同时提供实施服务,还有年维护费,这三项都签在一个合同中,开票时销售软件按13%,实施服务6%,年维护费6%,这样能行吗?

答:您好,您公司销售软件的同时提供实施服务属于混合销售,要按照公司的主业来确定适用税率,即公司如果是软件开发企业就要适用13%税率,如果是技术服务企业要适用6%税率;而年维护费属于售后服务,应与销售软件区分核算,适用6%税率。

__________

相关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165号)

十一、关于计算机软件产品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

(二)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此条已经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现在按照现代服务中的软件服务征收增值税)

【第8篇】企业税率哪里查询

一:企业所得税税率: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0%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改为50万。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 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工业企业: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2、从业人数≤100人

3、资产总额≤3000万元

其他企业: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2、从业人数≤80人

3、资产总额≤1000万元

财税〔2017〕43号

三: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5%

1、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以境内、 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税2023年47号

3、自2023年1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税〔2015〕63号

4、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 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恵,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

四: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15%

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已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税〔2017〕79号

五: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15%

财税〔2014〕26号

六: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15%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七: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15%

财税〔2012〕27号、财税〔2016〕49号

八: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15%

财税〔2012〕27号、财税〔2016〕49号

九: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10%

财税〔2012〕27号、财税〔2016〕49号、发改高技〔2016〕1056号

十: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9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形式是

最近,小编收到了很多纳税人关于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咨询。例如,税率是25%吗?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是低税率?为了及时回答纳税人的问题和疑问,本期我们将解释企业所得税税率。我希望这对你有帮助。让我们一起学习!

一、基本税率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适用对象为:

(1)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但实际管理机构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机构和场所实际联系的收入。

二、优惠税率

1、优惠税率20%

符合条件的小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无论小微利企业按核算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2、优惠税率15%

(1)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

需要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临港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19〕15号)有关要求,现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区(以下简称新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在新区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学、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的合格法人企业,自成立之日起5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2023年12月31日前在新区注册并从事《目录》所列业务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的合格法人企业,可在2023年至企业成立5年内按本通知执行。

(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将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告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是指受污染物排放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控制设施(包括自动连续监测设施,下同)的经营和维护的企业。

(4)先进的技术服务企业。

对经认可的先进技术服务企业,减以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西部地区工业企业。

2023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位于西部地区的鼓励性工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鼓励工业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实质性经营。

鼓励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经营的工业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3、优惠税率10%

(1)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以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盈利年度起第一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继续年度减以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了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清单。

【第10篇】小微型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

一、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

(一)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高新技术企业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能否同时享受两项低税率优惠?

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减税降费政策汇编》:企业既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可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由纳税人从优选择适用优惠税率,但不得叠加享受。

三、填报申报表的注意事项

1、如果企业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是不是就不用填写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相关表单了呢?

根据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报说明的规定,本表适用于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不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均需填报本表。

2、填写了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还能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企业在填写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时,只能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和本年优惠情况,不能填写“减免税额”相关栏次,否则将无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需说明的是,企业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低税率优惠政策,并不影响其享受其他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如研发费加计扣除、亏损弥补期限延长等。

【第11篇】居民企业境外所得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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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对居民企业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扣除的规定:

一、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抵扣:对居民企业的居民税收管辖权和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或负担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限额抵免: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总分公司之间,以及预提所得税,直接抵免。

2、居民企业从其 直接控制(直接持有外国企业 20%以上股份)或 间接控制(间接持有外国企业 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母子公司之间,间接抵免。

二、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抵扣方法——限额抵免法。

1、抵免限额= 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 ×25 %

a、企业 可以选择“分国不分项”或“不分国不分项”计算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方式一经选择,5 年内不得改变)。

b、境内国家鼓励类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计算可用 15%优惠税率。

c、抵免限额——以分国不分项为例:

2、 境外已纳税额与抵免限额关系:

a、 境外已纳税额<限额的:补差额

b、 境外已纳税额>限额的:不退差额,但可在以后 5 年内,用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例1:甲企业 2021 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 1000 万元,适用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在 a、b 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与 a、b 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 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50 万元,a 国税率为 20%;在 b 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30 万元,b 国税率为 30%。(假定企业选择分国不分项方法计算抵扣限额)

解:

(1)境内所得应纳税额=1000×25%=250(万元)

(2)境外 a、b 两国的抵免限额

a 国抵免限额=50×25%=12.5(万元)(a 国已纳税额50×20%=10 万元,抵免 10 万元,补缴差额 2.5 万元)

b 国抵免限额=30×25%=7.5(万元)(b 国已纳税额 9 万元,抵免 7.5 万元,不退超限额)

(3)我国应缴纳的所得税=250+2.5=252.5(万元)

3、【结合纳税申报表】(部分表)

类别

行次

项目

金额

应纳税额计算

28

应纳税额

250

29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20

30

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17.5

31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252.5

例2:乙居民企业 2018 年度境内应纳所得额为 1000 万元,设立在甲国的分公司就其境

外所得在甲国已纳企业所得税 60 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30%,

解:乙居民企业 2018 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00+60÷30%=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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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环保企业的增值税税率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

为鼓励污染防治企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更好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现将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告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是指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括自动连续监测设施,下同)运营维护的企业。

二、本公告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具有1年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践,且能够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三)具有至少5名从事本领域工作且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或者至少2名从事本领域工作且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

(四)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营服务的年度营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五)具备检验能力,拥有自有实验室,仪器配置可满足运行服务范围内常规污染物指标的检测需求;

(六)保证其运营的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使污染物排放指标能够连续稳定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

(七)具有良好的纳税信用,近三年内纳税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c级或d级。

三、第三方防治企业,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上述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享受税收优惠,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税务部门依法开展后续管理过程中,可转请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核查,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相关核查工作,具体办法由税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制定。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2023年4月13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实习编辑:司壹闻

【第13篇】建筑业的企业所得税核定税率

相信很多建筑行业的企业都会出现缺少进项或无进项的问题,但是建筑行业的利润又是很高的,就很容易出现利润虚高的情况出现。大多数的建筑公司都是将业务分包出去,一层一层的分包就会导致进项少或无进项,那么企业的所得税问题也就比较突出。

建筑行业看着成本很低,(1521)但是有很多隐性成本无法计入纳税成本中去,实际支出比账面成本高出很多。(3160)那么怎样来解决建筑企业利润虚高的问题呢?(838 冯)所以很多建筑行业的企业都会寻找有税收优惠的园区进行合作,一般解决成本问题的方法还是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在有税收优惠的园区通过总部经济招商的形式注册个人独资或个体工商户来享受园区核定征收,核定个税0.6%,增值税1%,附加税6%,总税低至1.66%。通过业务往来的方式分包给个人独资或个体工商户,享受税率1.66%的地方优惠。园区也会出具相

应的《核定征收通知书》。

例;某建筑公司利润1000万,成本低至忽略不计。

所得税1000万*25%=250万(享受前)

增值税1000万*9%=90万

附加税90万*12%=10.8万

总缴纳350.8万

核定个税1000万*0.6%=6万(享受后)

增值税1000万*1%=10万(可抵扣增值税)

附加税10万*6%=0.6万

总共缴纳16.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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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今年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和配套性文件。为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和税务人员正确理解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地政策执行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供纳税人参考学习。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作了明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纳税人对相关政策的执行口径比较关心,主要集中在以下20个问题。

1.“小微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如何区分?

答:“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的叫法,并没有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界定,目前所说的“小微企业”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如果要找一个比较接近的解释,那就是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23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而“小型微利企业”的出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其特点不只体现在“小型”上,还要求“微利”,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一定要谨记税法上的“小型微利”四个字,并按照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去判断是否符合条件。

2.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一样吗?

答:原有政策对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两项指标分别设置了条件,今年新出台的政策对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指标不再区分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因此,目前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是一样的,即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都是300万元,资产总额上限都是5000万元,从业人数上限都是300人。

3.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优惠政策,如何判断企业从事的行业是否属于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答: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可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2023年修订)》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修订)》中规定的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列举的产业加以判断。

4.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中,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是什么?

答: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涉及哪些文件?

答: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主要涉及以下4个文件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23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6.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将会影响哪些企业?

答:和以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比,这次政策可以概括为“一加力”“一扩大”两个特点。

“一加力”: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分别降至5%和10%。

“一扩大”:进一步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将年应纳税所得额由原来的不超过1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万元;将从业人数由原来的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统一提高至不超过300人;将资产总额由原来的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统一提高至不超过5000万元。调整后的小型微利企业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人,其中98%为民营企业。

因此,无论是符合原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还是符合新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都会从这次普惠性政策中受益。

7.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8.此次新政策对原来就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人有影响吗?

答:有影响,而且是利好。假设纳税人2023年符合新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应纳税所得额和2023年一样,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将从原来10%降到5%,税负比原来降低一半;如果纳税人的效益越来越好,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了,按照原来的规定是不能再享受优惠政策的,但现在只要不超过300万元,仍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9.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规定,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0.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劳务派遣单位的从业人数,是否含已派出人员?

答:如果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已经计入了用人单位的从业人数,本着合理性原则,劳务派遣公司可不再将劳务派出人员重复计入本公司的从业人数。

11.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受征收方式的限定?

答:从2023年开始,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已经不再受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限定了,无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2.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的资产总额、从业人员指标如何计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13.“实际经营期”的起始时间如何计算?

年中设立的公司,8月取得营业执照,11月开始有营业外收入。问小型微利企业按规定计算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时,财税〔2019〕13号文规定的“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中的“实际经营期”应该从何时起算?是8-12月,还是11-12月?

答:企业实际经营期的起始时间应为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成立日期

14.如何理解“应纳税所得额”与“实际利润额”概念?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的“实际利润额”概念如何理解?

答:在企业所得税中,“实际利润额”与“应纳税所得额”有各自定义。

“应纳税所得额”是税收上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应纳税所得额”主要在企业纳税申报时使用

“实际利润额”是会计上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因此,“实际利润额”主要在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使用

15.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6.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下发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中规定的“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判断标准是否有调整?

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考虑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可按以下标准判断: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不超过300-500元

18.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是什么,是否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答:按照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全面取消了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同时,税务总局在申报表中设计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限制或禁止行业”等相关指标,进行电子申报的企业,征管系统将根据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符合条件的,系统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表单,为企业减轻计算、填报负担。

19.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查账征收企业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在填报修订后的预缴申报表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为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进行了修订,增加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数据项,并升级优化税收征管系统,力争帮助企业精准享受优惠政策。在填报预缴申报表时,以下两个方面应当重点关注:

一是关注“应纳税所得额”和“减免所得税额”两个项目的填报。“应纳税所得额”是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和分档适用“减半再减半”“减半征税”等不同政策的最主要指标,这个行次一定要确保填写无误。“减免所得税额”是指企业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减免所得税金额,这个行次体现了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直接成效。

二是关注预缴申报表中新增“按季度填报信息”部分有关项目的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整合了除应纳税所得额以外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指标,其数据填报质量直接关系着小型微利企业判断结果的准确与否。按季度预缴的,应在申报预缴当季税款时,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的全部项目。

20.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需要准备哪些留存备查资料?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23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附件)规定,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需准备以下资料留存备查:

(1)所从事行业不属于限制和禁止行业的说明;

(2)从业人数的情况;

(3)资产总额的情况。

【第15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何计算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税率5%可以是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税率7%可以使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交通运输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⑴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

⑵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⑶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⑷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

⑸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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