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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尽览个人所得税25项(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7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个人所得税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文尽览个人所得税25项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一文尽览个人所得税25项

【第1篇】一文尽览个人所得税25项

本文为盈科高伙孙书保团队整理,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01

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申报

(1)工资、薪金所得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劳务报酬所得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3)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比例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1)-(3)为综合所得,按年度清缴。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经营所得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20%

(6)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0%

(7)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0%

(8)偶然所得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20%

02

可税前扣除项目

(9)基本减除项目

为维持基本生计而发送的支出 ,扣除标准:6万元/年

(10)专项扣除

(a)基本养老保险费

(b)基本医疗保险费

(c)失业保险费

(a)-(c)扣除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国家或省级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者办法实际缴付的定额;

(d)住房公积金

扣除个人缴存的金额,最高额不超过设区的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12%。

(11)专项附加扣除项

(a)子女教育

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学前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定额1000元;

(b)继续教育

学历教育每月定额400元,职业资格教育在当年定额扣除3600元;

(c)大病医疗

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高于15000元的部分,办理汇算清缴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d)住房贷款利息

本人及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

(e)住房租金

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发生的租金,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等每月1500元,户籍人口高于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户籍人口低于等于100万人的城市,每月800元;

(f)赡养老人支出

独生子女每月定额2000元,非独生子女每人每月分摊额度小于等于1000元;

(g)3岁以下婴幼儿支出

每个婴幼儿每月定额1000元。

(12)其他扣除项

(a)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个人负担部分,小于等于本人工资计算基数*4%;

(b)个人养老金

每年缴纳上限12000元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

(c)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

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开发的符合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每年2400元;

(d)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保险公司承担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面向缴纳个人所得税群体,按当月(年)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经营收入的6%及1000元/月(12000元/年)孰低计算;

(13)公益性捐赠

向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机关,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一般按应纳税所得额30%限额,特殊情形全额扣除。

03

不得税前扣除项

(14)各项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未扣除完毕的,不得顺延下一年度结转;

(15)在纳税年度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其他收入所得不能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支出;

(16)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对同一项目不得多处扣除;

(17)在同一年度变更用人单位的,已经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不得重复享受;

(18)不能向税务稽查部门提交留存备查资料或者不能支持相关情况的,暂不能享受相关专项附加扣除;

(19)离异重组家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项,由父母双方协商,但是一个孩子总额不超过规定;

(20)纳税人取得中国境外机构颁发的学历教育、职业教育或者已经超过48个月的,不得扣除;

(21)在开始扣除继续教育支出48个月之内,又选择另一专业继续教育的,不得同时扣除;

(22)继续教育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内的,或者没有取得相关证书的,以及纳税人接受非全日制的本科(不含)学历继续教育,不得扣除;

(23)不属于医保目录范围的自付医药费用,不得扣除;

(24)婚后单独或共同购买首套住房,只能选择夫妻一方扣除;

夫妻一方享受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另一方不得享有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或者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住房租金专项扣除;

(25)纳税人父母尚未达到60周岁的,不得享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第2篇】各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比较分析

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个人收入也获得了很大的增长,并且个人所得税负担也不断增加,这也导致社会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关注度不断提高。

在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的缴税是重要的部分,并且是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因此,怎么样在依法纳税的条件下,利用筹划为员工减少税负,这也是企业财务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减轻税收负担的三种形式

(一)偷税

偷税是纳税人主观层面上故意逃避自己的纳税责任,运用欺骗、隐瞒等违法方式蒙蔽税收机关,进而达到少缴或不缴的目的。虽然这种方法可以起到减轻税收负担的作用,但却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而且政府对这种行为的打击力度是非常严厉的。

(二)避税

避税指的是纳税人用税收法律上的漏洞或税法中模糊规定进行财务上的安排或者是税收谋划,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条件之下减轻,或者是免除税负。从法律法规角度进行分析,这样的避税并非是违法行为,纳税人可通过对政策的把握来减轻税收。这种方法和偷税漏税钻空子的行为有不同之处,不过也是一种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这种行为实际上和国家的税收立法初衷是相背离的,如果处理不当的话,很容易危害国家正常的税收秩序。

(三)税务筹划

纳税筹划是在保证合法合规的前提条件下,基于减少税收、节约成本目的,通过对企业各业务实施前瞻规划,经过专门税务人员合法纳税操作的手段。纳税筹划的出发点是尊重法律,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合理的税务操作。

二、我国个人进行税收筹划的必然性

如今个人收入的多元化组成,使得很多人的收入不仅仅只是工资,还有兼职的收入,甚至兼职的收入高于固定的工资。在西方国家,个人对于税收筹划都十分的注重并且都了解的很深刻。因此在现在这个大时代下,个人明白税收筹划对自己的益处是极其大的。

三、个人进行税收筹划有什么意义?

税务筹划主要是在遵守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下,在纳税行为之前,针对纳税的主体进行活动和经营的涉税安排,能够实现少缴税,或者是递延纳税的目的。

个人进行税收筹划不仅仅是为了少缴税,真正的目的是让每个人都有纳税意识,有纳税人的意识,税收筹划不仅仅是高薪人士所需要的,任何一个拿薪酬的人都是需要的。了解多方面的税收筹划方式对自己的人生可以做一个长远的规划。现如今通过提高五险一金比例的筹划方式已经满足不了需求,毕竟五险一金是固定的,无法灵活拿出来使用。因此,我们都在寻求如何更好的进行个人税收筹划。

具体意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体现:

(一)能够普及税法知识

在实际生活中,在公民的一生中,多多少少都会和个人所得税存在很大的关联。想要做好个税筹划,就需要纳税人掌握清晰的税法知识,你掌握了才能了解其中的关键和一些税法知识,这也是基本的条件和前提。

(二)能够增强纳税人纳税意识

一般来说想要节省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那么必然需要对个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和掌握,这对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有着促进的作用。

(三)帮助纳税人减轻税负、实现收入最大化,维护纳税人的权益

纳税人在开展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的时候,一般会给出多种方案,纳税人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但无论是哪种方案都能有效的减少纳税人的税负,并保证纳税人的实际收益。

(四)促进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

个人税务筹划在开展的时候,有的方法是利用税法的漏洞和空白来进行。这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对于税法制定部门来说也是一种反馈。国家可以通过收集和分析来规范和修正税法,促进税法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四、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的方法

(一)降低税基

通过降低税基,增加可扣除项目来减少应税所得额,进而实现减少纳税人纳税负担的目标,这是是部分企业经常选择的方法,适合应用在经营业务相对复杂的企业当中,比方说重工型企业、产销量大的外贸企业。

(二)选择低税率

选择低税率指的是在企业扣除部分项目后的税基基本已达到最低水平后,选取较低税率缴纳税款。这种方法同样也是有适用范围的,而且范围是比较狭窄的。

(三)减免税额

国家构建税法法律法规体系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刺激部分行业的发展,所以法律法规和相关税收政策会针对部分企业实现差别对待。在这企业中非常常见的一种方法就是给相应行业当中与特定要求相符的企业减免税务的相关优惠政策。该方法的适用范围是相对较广的,几乎每个企业都可以在有关税收法规体系当中找到与企业条件符合的,可以帮助企业减少或者是免除税额的政策。

(四)延期纳税

税法规定企业在出现连续亏损状态的情况下,可把实现盈利首年利润弥补前5年亏损,企业通过纳税延期的方式在不改变应缴纳税额的情况下,可通过延长时间的方式减少税务负担。

(五)增加扣除项

税法在面对不同税种时确定了不少扣除项目,这些项目都是在税法规定范围内,在计算税收时允许扣除的部分。增加确定扣除项目的做法,不仅能够帮助纳税主体减少税收负担,还体现了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

一个收入的所得税筹划的前提是合法性的,并且是法律认可的。其次是其成本低,和经济效益原则相符合。最后,需要进行有效事先安排,并进行有效的呈报。

在不断研究当前税法的基础上,按照个人在短期中的收入状况,来实际有效的税收筹划,并且利用恰当的方式来节税,这也是一项有效的理财方式,值得进行仔细分析和研究。

【第3篇】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更加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形成了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内容。今天带你了解: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享受主体】

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1.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

3.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4. 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8号)

个体工商户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享受主体】

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享受条件】

个体工商户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的税额幅度,享受税收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

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享受主体】

1.困难行业所属企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17个困难行业。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

2.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3.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优惠内容】

1.困难行业所属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3年年底,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3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

3.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3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具体落实以本地实施办法为准。

【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丰台文创

【第4篇】2023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

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

编制依据

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2、《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2002年版);

3、《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4、《企业会计准则》

5、其他项目资料

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样表)

序号

项目

税率

单位

建设期

运营期

计算合计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平均达产率

1

营业收入

1.1

**收入

万元

单价

元/㎡

数量

万㎡

销项税额

9%

1.2

**收入

万元

单价

元/t

数量

万t

销项税额

6%

2

税金及附加

万元

2.1

城市维护建设税

5%

万元

2.2

教育费附加

5%

万元

3

增值税(3.1-3.2-3.3)

万元

3.1

销项税额

万元

3.2

进项税额

万元

3.3

进项税抵扣额

万元

应缴增值税额

进项税抵扣后余额

1、项目计算期的确定

项目计算期:是指经济评价中为进行动态分析所设定的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

建设期:是指项目资金正式投入开始到项目建成投产为止所需要的时间,可按合理工期或预计的建设进度确定;

运营期:分为投产期和达产期两个阶段:

投产期:是指项目投入生产,但生产能力尚未完全达到设计能力时的过渡阶段;

达产期:是指生产运营达到设计预期水平后的时间。

项目计算期应根据多种因素综合确定,包括行业特点、主要装置(或设备)的经济寿命等。行业有规定时,应从其规定。

项目计算期的长短主要取决于项目本身的特性,因此无法对项目计算期作出统一规定。

计算期不宜定得太长,一方面是因为按照现金流量折现的方法,把后期的净收益折为现值的数值相对较小,很难对财务分析结论产生有决定性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时间越长,预测的数据会越不准确。

一般项目计算期确定:

银行贷款类项目:

为方便银行进行财务核算,一般项目计算期为银行贷款期限(含贷款宽限期);

一般可行性研究项目:

按照项目所属行业周期测算,项目计算期一般为10-15年;

ppp项目:项目计算期为项目合作期限。

2、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估算表

(1)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包括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其估算的基础数据,包括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都与市场测密切相关。在估算营业收入时应对市场预测的相关结果以及建设规模、产品或劳务方案进行概括的描述或确认,特别应对采用价格的合理性进行说明。例如营业收入估算可通过收集项目周边区域同类型项目现行价格进行对比。

营业收入分年运营量,可根据经验定负荷率后计算或通过定销售(运营)计划确定。判定时应考虑项目性质、技术掌型难易程度、产出的成熟度及市场的开发程度等诸多因素。一般开始投产时负荷较低。以后各年步提高,提高的幅度取决于上述因素的分析结果

(2)补助收入

项目的财务效益与项目目标有直接的关系,项目目标不同,财务效益包含的内容也不同。

按财务收益划分,项目分为两类:

一是市场化运作的经营性项目,项目目标是通过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实现盈利,其财务效益主要是指所获取的营业收入。对于某些国家鼓励发展的经营性项目,可以获得税收的优惠。按照有关会计及税收制度,先征后返的增值税应记作补贴收入,作为财务效益进行核算。

二是以提供公共产品服务于社会或以保护环境等为目标的非经营性项目,往往没有直接的营业收人,也就没有直接的财务效益。这类项目需要政府提供补贴才能维持正常运转,应将补贴作为项目的财务收益,通过预算平衡计算所需要补贴的数额。

因此,这类项目的财务效益包括营业收入和补贴收入。

补助收入(补贴收入)

“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资产,常见的政府补助类型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包括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地方政府按企业缴纳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返还给企业的资产也属于“政府补助”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明确“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由于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向“购买方收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号)明确“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023年底,《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1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进行了修改,将第六条修改为“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因此,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3)税金及附加

项目评价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等,有些行业包括土地增值税。税种和税率的选择,应根据相关税法和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如有减免税优惠,应说明依据及减免方式并按相关规定估算。

关税:关税(customsduties,tariff)是引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其引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因此,在有进口设备、出口产品等有进出口的项目中才会有此项税费。

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详见(4)增值税)

消费税:消费税(consumptiontax/excise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所以,在项目中一般设定消费税为0。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此外为了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特定的产业和项目。规定了两档优惠税率:20%和15%。(企业所得税税率与税收优惠,详见《财务测算(四)利润与利润分配表》。)

资源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依据根据2023年9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修订,2023年9与30日国务院令第605号发布,资源税的税目、税率详见下表:

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科目

税率

一、原油

销售额的5%-10%

二、天然气

销售额的5%-10%

三、煤炭

焦炭

每吨8-20元

其他煤炭

每吨0.3-5元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普通非金属矿原矿

每吨或每立方米0.5-20元

贵重非金属矿原矿

每千克或每克拉0.5-20元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

每吨2-30元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

稀土矿

每吨0.4-60元

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

每吨0.4-30元

七、

固体盐

每吨10-60元

液体盐

每吨2-10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流通转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纳税环节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上,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发展阶段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时间

备注

第一阶段

2023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含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财税〔2016〕36

2023年3月23日

2023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阶段

2023年7月1日,取消13%的税率改按11%征税(6%、11%、17%)

第三阶段

2023年11月19日,修改增值税暂行条例,以法规形式确定营改增试点效果

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691号

2023年11月19日

2017/11/19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23年版)

第四阶段

2023年5月1日,制造业等行业税率由17%降至16%;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由11%降至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

2023年12月15日

2019/1/1起实施

第五阶段

2023年4月1日,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税率由16%降至13%,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适用税率由10%降至9%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6%、9%、1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

2023年3月20日

2019/4/1起实施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

简易计税

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一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外

3%

销售不动产;符合条件的经营租赁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5%

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5%减按1.5%

纳税人销售旧货;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它个人)以及符合规定情形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减按2%

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项目

扣税率

销售或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销售劳务。

13%

销售或进口: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它货物。

9%

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

扣税率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9%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

10%

营改增项目

税率

交通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含航天运输服务)和管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9%

邮政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它邮政服务

9%

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9%

增值电信服务

6%

建筑服务

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它建筑服务

9%

销售不动产

转让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所有权

9%

金融服务

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6%

现代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

6%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

其它现代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3%

不动产租赁服务

9%

生活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

6%

教育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

其它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

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

6%

转让土地使用权

9%

纳税人

出口货物、服务、无形资产

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零税率

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的服务、无形资产

零税率

销售货物、劳务,提供的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税条件的

免税

境内单位和个人销售使用增值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定缴纳增值税。放弃使用增值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税零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包含县级市)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扶持教育事业发展,计征用于教育的政府性基金。一些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根据教育法的规定,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费”。

教育附加征收税率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税率2%。

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详见详见《财务测算(四)利润与利润分配表》。

契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按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

(1)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政府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政府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

(2)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当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行为时,按转移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课征一次性契税。

(3)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课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第2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依据《河北省契税实施办法》(该《办法》于2002年9月10日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14号公布;根据2005年9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9号第1次修订;根据2023年10月2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10号第2次修订。《办法》共19条,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契税税率为4%

(4)增值税

①营改增及相关政策文件汇总

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www.chinatax.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www.gov.cn)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②销项税

销项税额: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依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最新调整的增值税率进行估算。

③进项税

进项税额: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外购原辅材料进项税额依项目实际情况查询各类原辅材料税率进行估算。

燃料动力进项税额一般有以下几类:

电 13%;水9%;热9%;煤气9%;石油液化气 9%;天然气9%。

④建设期进项税抵扣额

项目建设期进项税抵扣。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再建工程的进项税额可一次性抵扣,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中抵扣。

一般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固定资产简化计算主要包括以下:

a.总投资估算表中“工程费用(建筑及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一般建安费税率9%、设备购置13%)”;

b.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能计入固定资产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各类费用对应税率进行估算)

c.预备费(按(工程费进项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进项税)×基本预备费率进行估算)

d.建设期利息(不允许进行进项税抵扣)

投资估算表内总投资进项税税率

序号

项目

税率

备注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

1

建筑工程费

9%

2

设备购置费

13%

3

设备安装工程费

13%

4

农业项目生物资产(种牛、种猪、种羊等)

5

林业项目生物资产(苗木)

第二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

1

土地出让金

0

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是9%,但是政府不会给出具增值税发票,所以我们计算时候不计算进项税

2

房屋租金

9%

提供不动产租赁

3

技术服务费

6%

4

建设单位管理费

6%

5

前期工作咨询费

6%

6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6%

7

工程勘察费

6%

8

工程设计费

6%

9

工程建设监理费

6%

10

招标代理费

6%

11

临时设施费

9%

临时设施一般指工程费用,费率为9%

12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0%

费用交给政府,政府不给开发票

13

施工图审查费

6%

14

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13%

主要是办公家具、设备

15

人员培训费

6%

16

联合试运转费

13%

试运转主要买各种材料,费率为13%

17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6%

18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6%

19

水土保持补偿费

6%

20

检测费

6%

21

工程保险费

6%

作者:胡志辉

河北润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本文内容为一位咨询行业同仁在工作过程中的搜集整理,如有疑问,欢迎留言交流!

【第5篇】个人所得税收入情况说明

喜欢看我文章的朋友们,麻烦关注下,谢谢各位支持!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 自然人 (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稿酬所得、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等8项组成。

2023年部分省份个人所得税收入情况

1-数据仅参考;

2-全国31个省市区,目前己搜集10个,此数据为第一版本,最终版为31个省市区;

3-年份:2019;

4-数据来源:税务信息网及2023年一般财政预算执行收入;

【第6篇】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税收支出,增加实际收入。个人所得税对低收入人群负担不大,但对高收入人群的负担仍然很重要,因此需要进行税收筹划。但是,一定要选择正确的方法。因此,个人有必要掌握以下基本方法。

1、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非常适合个人经营。这种模式的本质是将自己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转化为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我以一种形式与公司合作,因此相应的收入将被纳入个人独资企业,税率非常低,因此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合理降低税收支出。

2、基本年终奖金可用于避税:个人在获得相关年终奖金时需要纳税,纳税率相当高。因此,个人可以将年终奖金平均给公司每月一次。这样,他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

3、合理选择一些理财产品,选择一些相关的理财产品是非常好的。这些基本是个人避税。此外,国家有关法律允许个人在此时购买一些基本的金融产品,因此在此时使用这种方法也很好。

总之,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对工作有帮助。这种方法不仅避税效果好,而且操作也很简单,非常适合个人。因此,直接使用这种基本方法是可以的,但在使用前要注意理解。

【第7篇】个人所得税收完税证明

企业完税证明

进入广东电子税务局

第一步:进入证明开具

第二步:选择证明格式

第三步:起始日期、查询、下载打印

按打印后跳转下面页面

个人完税证明

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进入首页个人中心注册登录

注册登录后进入“办税”

进入纳税记录开具

输入所属日期生成纳税记录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税收完税证明)

企业社会保险费完税证明

进入广东电子税务局

第一步: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

第二步:社保费管理

第三步:选择证明格式

第四步:起始日期、查询、下载、打印

个人社保证明

手机下载穗好办

【第8篇】个人所得税税收扶持

《优捷税》专注于税务筹划,您的贴身节税专家,合规合法节税!

绝大多数企业都存在着税负重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同时也会连带着企业出现其他的问题,比如流动资金周转困难,企业想要扩大生产经营就会受到局限。企业经营期间只要有利润就需要申报纳税,对于税负压力大的企业来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是降低企业税负的不二选择。

除了国家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还能够通过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企业的税负,降低纳税人税负压力的同时,也能拉高地方财政的收入。

一、有限公司返税政策

企业可以在税收优惠园区成立一家有限公司,通过新办企业来承接业务,这家新办企业可以享受到园区对企业的扶持奖励,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都有一定比例的返还。

增值税:地方留存50%,在此基础奖励企业70%—90%;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在此基础奖励企业70%—90%;

企业当月纳税,园区次月返还,纳税越多,奖励比例越高。

二、注册个体户并申请核定征收

在优惠园区成立一家或者多家个体工商户,同样也是把主体业务按分包分流的方式,拆分到园区内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然后个体户在园区享受核定征收优惠政策,核定之后的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在0.6%—1.2%,通过核定的方式合理减轻企业税务负担,最后综合税负率可以降至2%-3%,有效地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加详细的税收优惠政策,欢迎您的留言与私信!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公众号《优捷税》,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移步公众号了解~

【第9篇】1997年个人所得税收入

所得税是以纯利润来征税,那么个税呢,是否也是以这类余额来征税,小编下面就来讲讲按收入一般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这类个人所得税有兼职的,有收入来源较多等等。

按收入一般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工资一定是应发工资,实发工资是拿到手的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用应发工资-五险一金-3500后的数,看适用于哪档税率,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5000元后)

取得销售提成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

因此,销售业务员取得除工资外的销售提成,是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该以全部收入减除2000后的余额,按5%-45%的9级累进税率查找对应税率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兼职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85号)的规定精神,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现在极可能采用综合收入计税的方法来征收个税,这简单了不少,会计学堂整理的按收入一般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个税改革在即,大家要注意新的动向。

【第10篇】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

一、 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1.扣缴义务人,简单地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就是向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的单位及个人。一般最常见的就是工资薪金收入了,这里的扣缴义务人就是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及个人。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一) 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表1 境外人士获取中国境内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一览表

(三)纳税范围

表2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注:居民个人取得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征税方法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征税方法

表3 征税方法一览表

(二)应纳税额所得额的确定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减除20%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即减除20%的基础上减按70%。

4.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7.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表4 应纳税额所得额的确定

三、专项附加扣除

表5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览表

注: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四、 个人所得税税率

(一) 综合所得适用税率

即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税率。

表6 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注1: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二) 经营所得适用税率

表7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三) 其他所得适用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注:财产租赁所得中,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税)

介绍完了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内容,除了知道自己需要怎么交税,交多少税,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包括免税和减税两大类别,大家也得了解一下!

一、综合性的免税规定

(下面减免税中用变色字体标识的部分与大家日常的关联性较大,在个税申缴过程中需要知晓)

(一)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独生子女费;

(4) 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5)托儿补助费;

(6)按规定报销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7)从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8)民政部门支付的救济性补助;

(9)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10)保险赔款、抚恤金;

(11)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1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13)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14)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所得;

(15)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

(16)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注: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

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二)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优惠:税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1)纳税人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在一定期限和幅度内减征个人所得税。(2)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3)残疾、孤寡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单项免税规定

1、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体育彩票和中国福利赈灾彩票,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2、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3、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4、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5、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6、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7、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以上财务部分两期介绍了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及相关优惠政策,希望能对大家个税知识的普及与强化起到帮助作用。

另外大家还需要注意的是:伴随着税收征管力度的逐年加大,尤其是依托于强大信息技术研发的金税三期系统全面上线后,为税务机关建立了庞大的数据网络,个人所得税作为地方主要税源之一,将会成为未来加强征收管理及稽查的重点。

在大数据管理思维下,税务机关能够更精准地甄别出高风险地带,从而有的放矢地开展后续检查工作。

因此,作为人力资源行业的我们,无论在业务经营层面还是在内部管理层面,无论对于企业亦或个人,都必须重视且重新评估金税三期系统的具体影响,必须充分认识到涉税业务合规性的管理要求,必须合理有效地控制税收风险,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应对政府监管部门管理上的变化,持续改进并优化内部业务流程及内部控制程序,最大限度地规避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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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个人所得税税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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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下发了一份稽查送达公告,其中显示应缴纳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款3500余万元,税款滞纳日期从2023年12月16日开始计算。经过测算,如果2023年6月8日以后缴纳税款的,其滞纳金就会超出应缴税款本金。

税收滞纳金是否可以超过税款本金呢?

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实务观点2023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就曾对“强制法出台后,滞纳金加收能否超出本金”问题,作出回复:“税收滞纳金的加收,按照征管法执行,不适用行政强制法,不存在是否能超出税款本金的问题。如滞纳金加收数据超过本金,按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加收。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从上述国家税务总局的问答来看,税务机关认为《征管法》作为特别法,《行政强制法》作为普通法,按照《立法法》的判定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纳税人应该按照《征管法》规定,计算缴纳滞纳金,滞纳金可以超过税款本金。

当然从实务中看有些法院的判例并未支持上述总局的问答,不知这一次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李某“补税案”中超税款本金的滞纳金会如何处理?我们会持续关注最新进展。

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2023年第147号送达公告李菊莲:(纳税人识别号:42242319410924002x)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穗税三稽税通〔2020〕421号),文书内容如下: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49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七十三条。

通知内容:你(单位)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的应缴纳税款(大写)叁仟伍佰贰拾伍万柒仟肆佰贰拾肆元玖角(¥:35257424.90)元,限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具体欠税(费)情况如下:

是否正常申报逾期未缴纳:否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通知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穗税三稽税通〔2020〕421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穗税三稽税通〔2020〕421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2023年5月20日

【第12篇】股东限售股减持个人所得税税收规定

上市公司机构股东减持高达40%-50%的综合税率,是很多老板非常头疼的问题!

今天给大家分享其中两种税务筹划的思路。

第一个方法,新设投资公司通过换股、并购重组、协议转让等一系列资本运作方式,可以做到较低的税负成本,把限售股剥离,最后在低税负地区通过新设投资公司的方式有效实现减持!

第二种思路,直接变更股东注册地址,也就是迁移到有财政奖励的地区,享受地方的财政和扶持!因为这些地区目前是可以根据企业纳税贡献奖励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的70%-80%!用以支持企业的创新发展!操作方法上就是变更企业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其中操作难度最大的部分是税务注销,建议找专业人士进行操作。当然,除了上述两个办法,小编还有其他落地实操验证过的税筹方案,有需要的老板们可以分享给你们。

喜欢小编的内容可持续关注小编,只分享实用的税务政策和知识!

【第13篇】个人所得税的属人税收管辖权

继续国际税收的第三部分~

国际税收的种种问题,诸如国际重复征税的发生、国家间税收关系的协调等,都与有关国家的税收管辖权密切相关,研究税收管辖权问题是处理国家税收问题的重要前提。

背景资料:

当代国际税收秩序形成于20世纪30年代。主流观点认为1923年国际联盟委托四位经济学家完成的《关于双重征税的报告》(简称为“1923年报告”)奠定了当代国际税收秩序的基础。该报告首次阐述了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经济效忠义务学说”,即收入在哪里产生(来源地管辖权)以及它在哪里消费或储蓄(居住地管辖权),这两个基础为一个国家的合理征收提供了依据。

报告中阐述道:“税收,虽然是“一事一计”,但最终还是要落到个人头上,并且应该根据最终个人拥有的资源总量整个算到个人头上,……当金钱离开了个人的口袋之后,它的最终流向不是单一的,应该是付给个人负有经济效忠义务的所有政府……。试图揭开经济效忠义务的真正含义时,我们应当明确有三个基本因素需要考虑,即财富的创造、财富的持有以及财富的处置,我们需要明确,财富在哪里创造的(即在何处形成)、在哪里拥有它,最后在哪里处置它。”

什么是税收管辖权,这些原则能够解决国际上那些主要的税收问题?

税收管辖权的概念

任何一个国家,都拥有主体,国家的税收主权,包括独立权、平等权、自保全和管辖权,管辖权是由国家权利派生出来,是国家权利的体现。管辖权主要包括领土管辖权、国籍管辖权和税收管辖权等等。

税收管辖权(tax jurisdiction)是指国家在税收领域中的主权,是一国政府行使主权征税所拥有的的一种管理权利。

税收管辖权具有独立性和排他性,它意味着一个国家在行使税收权利具有完全自主性,在处理本国税务时不受外来干涉和控制。

确认税收管辖权的原则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而征收的, 税收这一本质特征决定国家在行使政治主权权利时,不能超越国家政治权利所能达到的范围。

一个主权国家的政治权利所能达到的范围包括,主要有两个方面: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

属地原则

按照属地原则,一国政府可以在该国领土、领海、领空范围内发生经济活动产生的所得行使课税权。(本国境内行为或经济活动)

属人原则

属人原则:一国政府可以对该国居民或公民取得所得税行使课税权利。

国家可以按照属地,也可以按照属人原则课税。我国是属地和属人相结合的原则。

【第14篇】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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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底、每个企业都会给自己企业的员工发放年终奖金、年终奖金也是能够做个税筹划的,正确的进行年终奖筹划,少则可以合规节税几千元,多则可以合规节税几万甚至几十万元。

小编先分享下个人工资薪金关于个税的缴纳方式:

个人薪金税额=(当年度工资薪金收入总额-5000元x一年12个月—当年五险一金的社保费用—各种专项附加速算扣除)x对应的税率—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数

个人薪金汇算清缴的时候,年终奖金的个税计税方法,一般有二种办法:纳税人应当将自身收入的实际数据和金额,分别进行测算,看哪种计算出的结果可以少缴个税,就选用这种方法来计算自己的个税、以及缴纳个税。

一、个人薪金的税收筹划

我们举个例子进行说明:张经理每个月固定薪水12000,五险一金每个月扣除1000左右,(假如不存在上面说到的其它专项扣除項目,参考具体的个税抵扣政策。)张经理的年终奖金为10000元。

1、年终奖金单独计算,不并入工资薪金。(不并入)

张经理的工资部分:应纳税所得额=12000*12-5000*12-1000*12=72000,按72000去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中查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张经理工资薪金当年度应该缴纳的个人薪金所得税为:72000*10%-2520=4680元

张经理年终奖金部分:10000/12=833.33(12为全年度月份数),按833.33去税率表中查得适用税率为:3%,此税率档没有速算扣除数。

(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五险一金扣除項目在个人薪金部分已经提前抵扣过,就不可以再做为张经理年终奖金的抵减项了。)

张经理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0000*3%=300元

综合上面说到的两个部份,张经理在这一年度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4680+300=4980元

2、年终奖金合并工资薪金综合计算个税。(划入模式)

小编举例进行说明:

年度应纳税个人所得税额=12000*12-5000*12-1000*12+10000(年终奖金部分)=82000

82000部分去税率表中查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张经理当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82000*10%-2520=5680

3、从上面两种征收模式得出的计算结果来讲,4980少于5680,张经理如果采用”第一种不划入模式“的方法解决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张经理的年终奖金在申报交纳个税时应单独计算,不会划入工资薪金进行统一的汇总计算。

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

1、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尽管固定扣除的60000元,是5000×12个月计算出来的,但需要考虑张经理是什么时间入职的,工作的时间有没有满12个月,如果没满12个月按照12个月来进行计算的换存在着一定的不合理性

2、年终奖金如果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不并入工资薪金汇总计算时:用年终奖的具体金额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再去找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不论张经理是什么时候入职的,在企业有没有满12个月,都是除以12个月再去找适合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而不是除以实际上班的时间有多少个月。

版权声明:文章转自《梅梅谈税》公众号,股权转让税务筹划请移步《梅梅谈税》!

【第15篇】建筑业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指引

建筑业需要交的税

1、增值税

小规模的公司不能抵扣,是合同收入的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0%,但是这个10%不是按合同收入征收的,是有进项可以抵扣的。

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城建税

城建税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城建税=当月应缴增值税×城建税税率

3、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当月应缴增值税×3%

4、地方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本各省、自治区、直辖教育事业发展,开征的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该收入主要用于各地方的教育经费的投入补充。

5、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

6、所得税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应纳税所得额×25%。

以上税种,只有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可以抵扣。

建筑业增值税抵扣梳理

1950年左右,法国为世界税收事业贡献了一个号称“最伟大的黑科技”~增值税。截止到目前,全世界有160多个人国家开征了增值税。

2023年5月1日:我国营改增全面推开,建筑服务业由交营业税变为缴纳增值税,其它税收没有发生变化。进项税抵扣销项税是增值税一大特色。

1、建筑服务业的税率

建筑服务业增值税税率为10%,简易征收计税的税率为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0%的税率,符合特定条件的清包工、甲供材、老项目可选择简易征收3%计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之前营业税的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虽然税率为10%,但是可以用进项税抵扣销项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2、增值税交多少取决于进项税多少

建筑业的合同一旦签订,作为一般纳税人需要交多少增值税,不是取决于合同的金额,而是取决于可以取得多少进项税发票。合同签订,销项税就确定了,可以筹划的空间就是进项税。

计算公式: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销项税根据合同项目金额由甲方决定,我们只能在进项税上做好筹划。

3、建筑业增值税面临的问题

造成增值税税赋居高不下的原因是:无法取得足够多的进项税发票。

一方面是因为有些建筑材料就地取材,无法获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发票;另一方面是砂石、混凝土等可按简易办法3%计税,只能抵减3%,开具销销项税发票却是10%,进项抵扣力度不够。最后,建筑业人工多是自己雇佣“建筑工人”、临时工,难以取得进项税发票,融资垫资产生的利息不能抵扣进项税等。

总结:部分支出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即使得的部分进项税发票不足以抵扣销项,必然会造成税负的增加。

4、怎么做好税务筹划

建筑服务业理想的抵扣环境是:建筑业企业购买所有的服务和材料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进项税发票都是依据税率来开具,不存在简易计税条件下开具的进项税发票。

因此,有以下几个建议:

一、加强上游采购管理,工程材料设备尽可能取得16%的进项税发票;

二、租赁的工程设备、车辆等也可取得16%的进项税发票;

三、办公用品、水电费等支出也要取得16%的专用发票;四是人工成本方面要和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劳务公司合作,减少使用自己的员工,以便取得6%的专用发票抵扣。

如果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建筑公司确实取得不了足够的进项税发票抵扣税款,在和甲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前提是要符合简易计税的条件:老项目、甲供材、清包工。

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具体表达形式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

年应税销售额 < 500万

注: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连续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5.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6.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

政策归纳: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相关规定;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文相关规定;

3.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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