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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所得税申报表怎么查询(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0-29 20:36:03 热度:7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预缴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预缴所得税申报表怎么查询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预缴所得税申报表怎么查询

【第1篇】预缴所得税申报表怎么查询

在山东德州,国家税务总局宁津县税务局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企业所得税申报专窗”,帮助纳税人准确申报纳税。图为税务人员现场指导纳税人如何填写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苏雨/摄)

7月大征期开始了!必须要告诉大家一件重要的事情: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7月1日起启用新版了!为啥要改呢?这是因为,2023年2月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发布了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等一系列企业所得税政策,为全面落实这些政策,税务总局近日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具体改哪儿了?一起来看看。

1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

为落实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优化填报口径,对以下报表的部分数据项及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

◆《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为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增加临时行次第l15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是□否)”,并明确相关行次的填报要求。

为落实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额扣除政策和扶贫捐赠支出全额扣除政策——

《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增加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额扣除”和“扶贫捐赠支出全额扣除”行次,并明确相关行次的填报要求。

为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资本性支出扣除政策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设备一次性扣除政策——

一是将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名称修改为《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

二是增加“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无形资产加速摊销”“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无形资产一次性扣除”“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一次性扣除”等行次,并明确相关行次的填报要求。

为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在《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第二十八项“其他”项目下增加了“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行次,并明确相关行次的填报要求。

为优化填报口径——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按季度填报信息”部分前移,并扩充“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栏次,列示第一季度至税款所属季度的各季度季初值、季末值、季度平均值,方便纳税人在申报时修正之前季度的错报数据。

2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

为落实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优化填报口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的部分数据项及填报说明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为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

增加临时行次第l19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是□否)”,并明确相关行次的填报要求。

为优化填报口径——

将“按季度填报信息”“按年度填报信息”部分前移,并扩充“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栏次,列示第一季度至税款所属季度的各季度季初值、季末值、季度平均值,方便纳税人在申报时修正之前季度的错报数据。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第2篇】a小规模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政策简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财税〔2019〕13号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填报说明】

(1)查账征收

小微企业判断标准(以上为必填项目):

1、(季初从业人数+季末从业人数)/2 ≤300人

2、(季初资产总额+季末资产总额)/2≤5000万元

3、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选择“否”

4、小型微利企业选择“是”

是否享受优惠政策(应纳税所得额)为判断标准,第9行实际利润额为计算依据得出减免所得税额(12行):

1.应纳税所得税≤100万时:减免所得税额=9行*20%

2.300万≥应纳税所得税>100万时:减免所得税额=9行*15%+50000

3.应纳税所得税>300万时:减免所得税额=0

当符合小微企业标准时,需填写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减免数值带到该表第1行。

(2)核定征收

小微企业判断标准(以上为必填项目):

1.(季初从业人数+季末从业人数)/2 ≤300人

2.(季初资产总额+季末资产总额)/2≤5000万元

3. 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选择“否”

4. 小型微利企业选择“是”

是否享受优惠政策以第12行(应纳税所得额)为判断标准,第12行为计算依据得出减免额(15行):

1、应纳税所得税≤100万时:减免额=12行*20%

2、300万≥应纳税所得税>100万时:减免额=12行*15%+50000

3、应纳税所得税>300万时:减免额=0

【填报案例】

a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50万元。

2023年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

=100*25%*20%+150*50%*20%=2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表填写如下: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第1行填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

本行填报根据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9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250万计算出来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就是42.5万,如下:

【申报指引】

第一步: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预缴税款计算”部分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等项目,电子税务局将根据您填报的数据自动计算生成“实际利润额”的本年累计金额。

第二步: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中的“季初从业人数”、“季末从业人数”、“季初资产总额(万元)”、“季末资产总额(万元)”和“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5个项目。

请注意:“季初从业人数”和“季末从业人数”应当填报大于零的整数;“季初资产总额(万元)”和“季末资产总额(万元)”填报单位为万元,填报金额应大于零。

第三步:电子税务局将根据“实际利润额”本年累计金额,平均从业人数,平均资产总额以及“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项目的情况,智能判断并自动填报“小型微利企业”项目;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还将自动计算填报a20103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第四步: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其他项目的填报。

第五步:确认填报数据无误且无遗漏项目后,可保存并发送申报数据。

【第3篇】无经营收入所得税预缴

通常情况下,企业只要取得收入,就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作为企业的税务会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把 握:一、识税;二、算税;三、报税。

一、识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主要有:基本税率、低税率和优惠税率。

从图4-2-1中可以看出企业所得税包含了几档税率,其中,低税率适用的对象: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实务中并不常 见,这里暂不做详解;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 月31日,按“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 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判断企业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

注意1:需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

注意2: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不再区分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

新优惠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 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优惠税率适用的另外一个对象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通常,判断一家企业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最简单的办 法就是查看企业是否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如下图所示:

凡符合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先到主管机关办理备案,在取得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 减免税报0备0:回00执》后,再按照规定的优惠税率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二、算税

如前所述,企业所得税是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在税率确定的情况下,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关键在于确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比较复杂,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三、报税

(一)征收管理

实务中,企业所得税在征收管理方面的几个事项有:1、征管机关;2、征收方式;3、缴税方式。

1、征管机关

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23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2、征收方式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对账册健全,能正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准确计算盈亏,并按规定报 送财务会计、税务报表资料的纳税人,其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反之采取核定征收。

采取核定征收的企业一般会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通知书》,在通知中会注明是按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核定应纳税 所得额,以及应税所得率。

3、缴税方式

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为:月份(或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月份(或季度)预缴,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 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 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的税款。

例如:月份预缴的企业,2023年1月的企业所得税,要在2023年2月15日之前预缴税款;季度预缴的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的 企业所得税,要在2023年4月15日之前预缴税款;无论是月份预缴还是季度预缴的企业,2023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都应在 2023年5月31日之前完成。

(二)企业所得税的预缴

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费。不同征收方式下,企业填写的企业所得税 预缴申报表有所不同,核定征收方式下,企业填写《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查账征收方式下,企业填 写《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1、核定征收方式下的预缴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实务中,很多企业是以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缴纳所得税。采用核 定征收方式的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需要填写《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简称:b类申 报表),如图4-2-3所示:

2、征收方式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对账册健全,能正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准确计算盈亏,并按规定报 送财务会计、税务报表资料的纳税人,其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反之采取核定征收。

按应税所得率计算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核定征收方式下,又分为按收入总额或是成本费用总额两种方式下,两种预缴填报方 式大同小异,下面以按收入总额的核定方式预缴进行讲解。

所属期间:月期间或季度期间;

收入总额:按税务局规定的本所属期的收入总额进行填写,即根据账上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进行汇 总;

应税所得率: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通知书》中,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写;

已缴所得税:根据本期前已经预缴的所得税总额填写。

第1行“收入总额”根据《收入汇总表》中的收入总额累计数填写;

第2行“减:不征税收入”和第3行“免税收入”根据企业当期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入及免税收入填写;

第10行“应税收入额”=第1行-第2行-第3行

第11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第12行“应纳税额所得额”=第10行×第11行;

第13行“税率”填写25%;

第14行“应纳所得税额”=第12行×25%;

第15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纳税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 金额。本行填报根据本表第12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

第16行“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根据《收入汇总表》中的已缴所得税填写;

第17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第14行–第12行。

预缴申报表一般填写的是年初至所属期末这时间段的累计数额。比如,企业申报第二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应等于第 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收入总额合计数,并非只是第二季度的收入总额。已预缴的所得税额也是指从年初到截止所属期末已经预缴 的企业所得税总金额。

(一)查账征收方式下的预缴

查账征收方式下,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务报表或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申报其营业额和所得额。采用查 账征收方式的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需要填写《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简称:a类申报表),如图4-2-4 所示:

从图中可以看出,a类预缴申报表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一、预缴税款计算”,第1行至第15行;

“二、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税款计算”,第16行至第21行;

“三、附报信息”。

其中,第一部分为一般企业需要填写的部分,也是我们需要重点掌握的部分。第二部分是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填写的。第三部 分为附报信息。

通常情况下,a类申报表以当期利润表为依据填列。a类申报表一般是本年累计金额。“本年累计金额”根据年初至所属期末 的利润情况和所得税情况进行填列。

下面以季度预缴为例讲解a类申报表的填写,如图4-2-5所示:

从图中可以看出,a类预缴申报表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一、预缴税款计算”,第1行至第15行;

“二、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税款计算”,第16行至第21行;

“三、附报信息”。

其中,第一部分为一般企业需要填写的部分,也是我们需要重点掌握的部分。第二部分是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填写的。第三部 分为附报信息。

通常情况下,a类申报表以当期利润表为依据填列。a类申报表一般是本年累计金额。“本年累计金额”根据年初至所属期末 的利润情况和所得税情况进行填列。

下面以季度预缴为例讲解a类申报表的填写,如图4-2-5所示: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财务人员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审时度势,确定最佳的预缴方法。

课前小结:

企业的税务会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把握:

一、识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二、算税

三、报税 (一)征收管理 1、征管机关 2、征收方式

(二)企业所得税的预缴 1、核定征收方式下的预缴 2、查账征收方式下的预缴 3、预缴技巧

【第4篇】特定业务已预缴所得税

我们都知道季度预缴不影响最后企业所得税交多少,但是会影响企业的资金占用。

一.正确理解季度预缴所得税的应税所得:

利润总额+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调减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利润总额:会计报表的利润总额

特定业务:如房地产企业根据预计的毛利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不征税收入:如政府补助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在季度预缴所得税时候就可以享受的所得税优惠。

二.正确理解季度预缴所得税的应税所得

1.季度预缴与年度所得税应税所得不同,季度应纳税所得是计算得到的,年度汇算清缴是根据报表一项一项,根据勾稽关系得到的。

2.季度预缴所得税只有部分项目纳税调整,其他项目不调整。

3.加、减的项目可以在季度所得税缴纳时调整增加或者减少

三.申报表不同

1.季度预缴所得税,不强调表内的勾稽关系。比如季度申报表里面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但这三个数并没有勾稽关系,是根据报表的数据填列的。

2.会计差错上:年度汇算清缴需要重新申报的,但是季度申报就可以在后续月度更正。

3.申报差错:年度需要追溯重新申报,季度可以在后续月度调整

四.预缴所得税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

1.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分配

2.国债利息收入、地方政府国债利息收入

3.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不用找发票就可以降低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4.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5.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应税所得在500万以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从累计获利年度两免三减半)

五.预缴所得税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1.政策: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候,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详情:纳税人在预缴纳税申报和年度纳税申报时候都可以自行计算并弥补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亏损(以前年度和以前季度都可以),该亏损是以前年度税务机关受理企业申报的亏损额,不予办理审批和备案。

2.实操中建议:先在系统中上传上一年度的年度年报表,再进行当年度一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注意协调上年度汇算清缴和季度申报的时间,可以实现亏损的抵减

(tip:年度汇算清缴可以更正)

举例说明:某企业一季度计算的季度应纳税所得为100万,需要在4.15前申报,上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尚未实施,预计上年度亏损150万,汇算清缴在5.31之前完成。

建议:3月底在汇算清缴系统申报上年度所得税,在系统中形成上年度亏损150万。4月申报一季度所得税应税所得100万,抵减上年度亏损,还亏损50万,所以一季度要交的所得税就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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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世杰财税笔记

【第5篇】异地工程预缴所得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

三、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四、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汇总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按照以下方法进行预缴:

(三)总机构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又有跨地区二级分支机构的,先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再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更新文件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

国税函【2010】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第6篇】所得税预缴申报表

每个季度结束,会计朋友们就有一个重要的工作要做,那就是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每个季初,不少人都需要详细学习一遍所得税预缴申报。

我们知道,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6号规定,2023年7月开始,当时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有一个重大变化。

当时主要是为了适应近年来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不断完善以及税务系统“放管服”不断深化改革的需求,预缴申报精简了填报内容、全面落实了新政策、优化了申报体验。

为了贯彻落实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进行了修订。

而从这个月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26号又对其进行了调整,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但是呢,虽然这个月起申报表有变化,但是总体变化不大。

大家打开自己的申报软件,看到申报表。具体就是下面这个样子。

很多朋友会问一个问题,这个是全国统一的政策吗?这里强调一下,申报表格式都是全国统一的,唯一的区别就是可能因为服务商不同,申报软件界面有所差异而已。

当然,我们这里是针对查账征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来说的,也就是上面这个表,核定征收不适用此表,这里不多说。

我们来说说几点重点

1

只需要填本年累计数。

比如你7月申报第2季度,就是填写1-6月的数据。

企业所得税还是累算,这里填写一定要注意,不要填错4-6月的数据了。

2

三种预缴方式如何选择?

这种设置是源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有三种方式

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

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当然你会发现,你们企业的这个选项申报表一般都是锁死的,不是随便能动的。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两种预缴方式属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纳税人变更需要履行行政许可相关程序。

也就是,我们一般都是按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你确实有困难的想要以其他方式的,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税务局许可了才行。具体电子税务局就可以提交申请,如上图。

3

企业类型选择

如果涉及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发布)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或者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并且总机构、分支机构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征收管理的勾选。

我们一般的企业,如果没有这种总分关系,就是都选一般企业。

4

附报信息

高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入股递延纳税实现都是必选项,不是就选否。企业类型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的不需要填写。

然后按季度填报这部分很关键,这个直接关系到是否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财税〔2019〕13号号文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里的小型微利企业当然既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是一般纳税人。

只要同时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四个条件就能享受。

所以,你可以从表格中看到有从业人数,资产人数和是否是限制和禁止行业。

注意: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填了人数和资产,再根据计算情况来看是否是勾选小型微利企业选项。

1、本纳税年度截至本期末的从业人数季度平均值不超过300人。

2、资产总额季度平均值不超过5000万元

3、本表“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选择“否”且本期本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纳税人。

同时满足,选择“是”;否则选择“否”。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截至本期末季度平均值=截至本期末各季度平均值之和÷相应季度数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计算上述指标。

具体如何判断?

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这里要特别注意,特别是对应纳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不要漏了纳税调整事项。

下面我们再来详细看看预缴申报表如何来计算填报税款。

其实预缴申报表填写很简单,表格也比较清晰。

但是有一点,你首先得有财务报表,你连财务报表都不做,填这个表完全就没依据。之前很多朋友问如何填写预缴申报表,结果自己财务报表都没有,这怎么行?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查账征收的企业,报表是必须编制的,有报表,我们直接比照报表的来填写就是。

1、我们先来看看第九行的本期实际利润。

注意不要把这里的实际利润额等于财务报表的利润总额,更不要把它当成汇算清缴的应纳税所得额。

预缴申报表的第9行的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会计报表的利润总额」+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金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我们再来看看1-3行的数据。

1-3行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就按照你财务报表的数据直接填写就是了。

利润总额直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出来的利润总额。也就是你财务报表上的利润总额数字,直接按照报表填写即可。

特别要注意的就是,这里的利润总额与第二行营业收入、第三行营业成本不存在必然的勾稽关系

不是说等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之前很多朋友就以为这个是勾稽的,然后发现算出来的利润总额又和报表不一样,又强制去把营业成本改了,这都是不对的。

记住,直接按照报表填写。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直接按照你财务报表数字填写即可。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切记营业成本不包括营业外支出和期间费用。直接按照财务报表数字填写即可。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不参与表格计算。指标意义在于数据采集,按照财务报表填写,一定保持和财务报表一致。

3、企业季度预缴所得税时候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还记得每年第一个季度预缴的时候,都会谈及企业所得预缴时候能否弥补亏损的问题,因为每年4月预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候,很多企业还没完成头年的汇算清缴工作,可弥补亏损的金额尚未得知,而后面就不同了,汇算清缴完成,可弥补亏损已知,弥补亏损完全没有问题哈。

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很多申报软件都会自动带出弥补数字。如果没带出来,你就按上年度汇算清缴的可弥补亏损表的数据填写。

还有强调一个事情,一个年度直接不存在弥补亏损问题,比如第一季度亏损,第二季度盈利,不存在弥补的概念呢,本身所得税年度内就是累算,只有跨年才存在弥补问题。

4、所以,有了报表,你填写预缴申报表非常轻松的,上面的填写完了,下面几个特殊的地方,不一定每个企业都涉及,你自己选择填写就行了。

第4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般企业都不填写。

注意:本次申报表调整这里有重大变化,删除了企业开发产品完工后,其未完工预售环节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在汇算清缴时调整,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不调整。本行填报金额不得小于本年上期申报金额。

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以前未完工的开发产品预缴的所得税不必须等到汇算清缴再抵减调整,这对房地产来说减少了其所得税的资金占用。

第5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已经计入本表“利润总额”行次但属于税收规定的不征税收入的本年累计金额。你如果有不征税收入,可以在预缴时候扣除。

第6行“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金额”:填报属于税收规定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的本年累计金额。如果有免税、减计收入、所得减免也可以在预缴扣除。

第7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填报固定资产税收上享受加速折旧优惠计算的折旧额大于同期会计折旧额期间,发生纳税调减的本年累计金额。预缴时候可以享受加速折旧调整。

a公司在2023年12月购入一辆汽车,固定资产入账价值30万,假设无残值,会计核算按照6年期进行折旧,税务上享受一次性扣除。那么7月如何填写申报表?

账载折旧金额,也就是会计折旧=30÷6÷12×6=2.5万。

享受加速折旧优惠计算的折旧=30万

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金额,意思就是“资产在不享受加速折旧情况下,按照税收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以直线法计算的折旧金额”。本例中,小汽车所得税最低折旧年限是4年,那么“一般折旧”就是30÷4÷12×6=3.75万元

纳税调减金额=30-2.5=27.5万

具体填写表a201020如下:

注意:这里的26.25万是一个统计数据,是统计享受加速折旧优惠的金额。纳税人固定资产税收折旧与会计折旧一致的,纳税人不涉及纳税调整事项,但是涉及减免税核算事项,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需计算享受加速折旧优惠金额并将有关情况填报本表。

附表填写后,自动生成主表。

注意: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对其相应固定资产的折旧金额是进行单向纳税调整,也就是只调减,不调增。

小型微利企业如何填写申报表?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是一般纳税人。只要你符合小型微利的资产、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相关标准,你就可以享受政策。

财税〔2019〕13号号文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当然《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第1行填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也要填写。

本行填报根据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9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

所以,这里100万*20%=20万。

第二季度不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所有全额交税,扣除第一季度预缴的数。

这里的减免税额=300万*15%+5=50万

【第7篇】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在哪里查询

【业务场景】

我们经常会被客户问到好会计/易代账是如何自动生成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

【原理】

1、好会计/易代账可通过:本期记账凭证生成利润表并自动生成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因企业所得税为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所以申报表取数可参照本季利润表季报。

2、①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营业收入”=利润表季报中“营业收入”的本年累计数;

②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营业成本”=利润表季报中“营业成本”的本年累计数;

③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利润总额”=利润表季报中“利润总额”的本年累计数;

④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如遇优惠调整,可在系统中可手工修改税率;

⑤企业所得税预缴应纳所得额=利润总额*企业所得税税率。

【举实例说明】

具体好会计/易代账中如何自动生成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

某企业2023年9月已做完凭证并结账、由记账凭证自动生成的余额表数据如下:

1、 由凭证生成利润表再生成的利润表季报如下:

①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营业收入”=利润表季报中“营业收入”的本年累计数为2778131.73;

②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营业成本”=利润表季报中“营业成本”的本年累计数为2425440.6;

③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利润总额”=利润表季报中“利润总额”的本年累计数为-48678.14

④如不考虑优惠减免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48678.14*25%=-12169.54

3、因此自动生成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如下:

【第8篇】异地施工预缴所得税税率

导读:异地预缴增值税是不是需要交所得税呢,对于这一问题您是怎么看的呢?首先,本派那文章给您带来了财税[2016]74号的主要内容,其中明确的说明了这一问题。同时,小编还给您带来了异地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如下。

异地预缴增值税是否需要交所得税呢?

答:对于异地预缴增值税是,仍是需要交所得税的。

附加税是跟着主税,也就是增值税一起走的,增值税在预缴地交 ,那么附加税也应该在预缴地交。

财税[2016]7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

一、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异地预缴增值税如何做账务处理?

小编的观点是,对于异地外经预交预交增值税,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

具体的账务处理参考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第9篇】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下载

申报期已经过半了,眼尖的小伙伴,肯定发现了,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上季度相比有点不一样,是的,从本季度开始,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修改了。

本次修订共涉及5张表单,其中3张表单调整表单样式,2张表单修改填报说明。小编为您详细图解了其中涉及调整表单样式的3张表单,整理如下

一、《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

1、简并填报。删除原表第7行和第8行。表样调整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不再划分不同类型,一并填入“(三)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行次,同时该行次从第6行调整至第8行。(如图)

之前

之后

2、在原表“(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下,增加两个“其中”项内容,分别是“居民企业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作为调整后表样的第6行和第7行,用于纳税人填报享受居民企业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征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和永续债利息收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政策的税收优惠情况。(如图)

之前

3、在原表第23行“(四)其他”项目下,增加两项内容,分别是“1.取得的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和“2.其他”,作为调整后表样的第23.1行和第23.2行,用于纳税人填报享受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减按9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政策的税收优惠情况和申报表未列明的其他减计收入的税收优惠情况。(如图)

之前

之后

4、在原表第33行“(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项目下,增加1个“其中”项内容“其中: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填报享受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税收优惠情况。

之前

之后

《减免得

优惠明细表》(a201030)

在原表第28行“二十八、其他”项目下,增加两项内容,分别是“1.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和“2.其他”,作为调整后表样的第28.1行和第28.2行,用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填报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税收优惠情况和其他优惠情况填报。

之前

之后

三、

华人民和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b100000)

1、在原表“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下,增加两个“其中”项内容,分别是“居民企业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作为调整后表样的第8行和第9行。

之前

之后

2、将原

8行至1

顺延调整为第10行至第19行。

之前

之后

3、为了满足

人填报受

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减征或免征政策的税收优惠情况,增加第20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减征或免征”。

4、为了满足纳税人计算当期

应补(退)所得税额的需要,增加第21行“本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政策依据

《家

务总局关于修订2023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23号)

【第10篇】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讲解

为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增加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数据项,并将升级优化税收征管系统,力争帮助企业精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在填报预缴申报表时,以下两个方面应当重点关注:

一是关注“应纳税所得额”和“减免所得税额”两个项目的填报。“应纳税所得额”是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和分档适用“减半再减半”“减半征税”等不同政策的最主要指标,这个行次一定要确保填写无误。

“减免所得税额”是指企业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减免所得税金额,这个行次体现了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直接成效。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的企业,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其税收减免不通过填报纳税申报表的方式实现,而是通过直接调减定额的方式实现。但是,这些企业应在纳税申报表中根据税务机关核定时的情况,正确选择填报“小型微利企业”项目。

二是关注预缴申报表中新增“按季度填报信息”部分有关项目的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整合了除应纳税所得额以外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指标,其数据填报质量直接关系着小型微利企业判断结果的准确与否。因此,所有企业均需要准确填写该部分内容。

对于查账征收企业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按季度预缴的,应在申报预缴当季度税款时,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的全部项目;按月度预缴的,仅在申报预缴当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税款时,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的全部项目。

“按季度填报信息”中的“小型微利企业”项目,是对企业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结果的展示。除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方式的企业外,其他企业需要根据本期及以前各期纳税申报表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项目的填报情况,结合本期纳税人申报表中“应纳税所得额”和“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的填报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的填报问题,希望为大家的工作带来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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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6号)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进行了修订。公告要求于2023年7月1日起,按照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

小伙伴们,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新版申报表有哪些不同吧!

新版申报表的适用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以下简称“新版a类申报表”)的适用范围:

1.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在月度、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

2.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在进行月度、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本表。

3.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对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管理的,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以下简称“新版b类申报表”)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月度、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填报。

新版申报表的实施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6号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实行按月预缴的居民企业,从2023年6月份申报所属期开始与实行按季预缴的居民企业,从2023年第二季度申报所属期开始适用该公告。

新版申报表有哪些变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1. 取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及附表中的“本期金额”列,只保留“本年累计金额”列,以减少纳税人填报出错现象。

2. 表头增加预缴方式类型以及企业类型选项,使得填报更加准确,增强填报智能化。

3. 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以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预缴三种预缴方式归并,使得报表更加简洁明了。

4. 主表中增加附报信息,通过勾选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入股递延纳税事项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和填报期末从业人数来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精准落实。

(二)《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

将原先《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应纳税额所得额明细表》修改为《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明细表》,将“不征收收入”一栏移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中“预缴税款计算”第五栏中填列。

除此之外,在税收优惠项目上进行增加,根据政策调整和落实优惠的需要,做了多个方面的补充,以保证能够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能够及时、足额的享受到税收优惠。

(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

新版a类申报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附表相对比,大幅度变动,简化了表单设置,由原先的17列缩减为6列,14行缩减为5行,将数据项从185项减少至30项,让纳税人填报能够更加简单易懂,不易出错。

本表的主要目的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与实施减免税核算,新版报表在填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自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期,在“税收折旧”小于等于“一般折旧”的折旧期间,不再填报本表。

但若固定资产本年先后出现“税收折旧大于一般折旧”和“税收折旧小于等于一般折旧”两种情形,在“税收折旧小于等于一般折旧”的折旧期内,仍需根据该固定资产“税收折旧大于一般折旧”的折旧期内最后一期折旧的有关情况填报本表,直至最后一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2.自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期,在“税收折旧大于一般折旧”的折旧期间,必须填报本表。

固定资产税收折旧与会计折旧存在一致和不一致两种情况,纳税人需根据企业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计算享受加速折旧优惠金额并将有关情况在此表中填列。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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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2023所得税预缴申报表

一、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申报表填报

1、实行查账征收,本年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简称“a类预缴申报表”)。

“实际利润额”为: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实行查账征收,本年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填报“a类预缴申报表”。

二、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申报表填报

1、实行核定征收且系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简称“b类预缴申报表”)。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分为两种方式:

第一种,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

第二种,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

三、减税优惠管理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1、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2023年起调为20万元,且不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只要属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 企业,均可享受减低税率优惠即适用20%的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含)以下的,还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包括当年新办 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以及汇算清缴时,均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2、预缴时填报小型微利企业判定信息

“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月(季)预缴申报时本栏次为必填项目,均须在该栏次的“是”与“否”选项中行勾选,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选择“否”。

年度申报填报小型微利企业相关指标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本栏次为必填项目。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 “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一) “所属行业”:填写“工业”或者“其他”。

(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从业人数按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计算。

(三)“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纳税人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特 别提示:对于是否属于限制和禁止行业的选项,核定征税纳税人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 与查账征收纳税人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该选项的表述是截然相反的。

填写三季度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应关注哪些事项?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已经更新,随着新的申报表正式启用,想必企业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以上是我们介绍的填写三季度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应关注的事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理解新的政策

【第13篇】所得税预缴表中营业收入

两税合并之后,企业所得税预缴方法也有一些变化,现对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的常见问题进行总结分析。

1. 哪些机构需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境内企业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分支机构的,根据《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8]10号)第一条、《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第九条规定,只有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他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没有生产经营收入的的二级分支机构,以及三级分支机构,无需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至于如何界定“生产经营”、如何判定二级分支机构,可参考《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和《关于印发 <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国税发 [2008]28 号)第一条的规定。

2. 预缴时能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44号)启用的新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取消了“以前年度亏损”这一项目,但后来《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 [2008]635 号)第一条明确企业按实际会计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以前年度亏损,所说亏损是指以前年度5年内的亏损。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因此,企业在填列预缴申报表时,第2行的“ 营业收入 ”第3行的“ 营业成本 ”可直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但填报第4行“ 实际利润额 ” 同时,需注意扣减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3. 预缴税款少于应缴税款不属于偷税

企业是按实际会计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而会计核算和税务规定存在着差异,当期的实际利润有可能小于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致使按月(季),或者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其他预缴方法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小于当期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这属于正常情况,并非企业故意进行虚假申报以少缴税款,根据《关于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中对偷税行为如何认定问题的复函》(国税函发[1996]008号)规定,不属于偷税行为。

需注意的是,根据《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第三条规定,全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占企业所得税应缴税款比例明显偏低的(低于70%),税务机关可以按规定调整预缴方法或预缴税额。

4. 已申报但未预缴需缴纳滞纳金

企业按照规定进行预交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之后,没有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税款缴纳入库的,根据《关于企业未按期预缴所得税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593号)、《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除了限期缴纳税款之外,还需缴纳滞纳金。

【第14篇】新所得税预缴申报表

2023年7月启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以下简称新版预缴申报表),简化了纳税申报,体现了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充实了“预缴方式”“企业类型”“从业人数”等附报信息,为智能化填报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不再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缴环节计算的毛利额进行调整。目前,纳税人应认真总结第二季度预缴工作,重点关注和理性分析以下八个事项,才能正确理解预缴申报过程中的关键点。

“一表两用”的情形有哪些

(1)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

注意:“一表两用”情形有所改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文件的部分条款(第九条、第十一条)应当及时修改。

特定方式的预缴“许可在先”

纳税人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以下简称“主表”)时,在选择预缴方式时,“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两种预缴方式属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纳税人需要履行行政许可相关程序。

注意: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纳税人需要履行行政许可相关程序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办理,该文件附件详细列明了申请的材料和申请期限,鼓励有条件的税务机关提供网上出具税务行政许可电子文书服务,方便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

主表前3行未必有必然的逻辑关系

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收入。

第2行“营业成本”: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成本。

第3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利润总额。

注意:第1行“营业收入”——第2行“营业成本”≠第3行“利润总额”;第3行“利润总额”=损益表的“利润总额”。 所以,主表前3行未必有必然的逻辑关系,这是预缴申报表历来遵循的设计理念。

“附报信息”是预缴申报的优化器

(1)企业类型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的,不填报“附报信息”所有项目。

(2)“小型微利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技术入股递延纳税事项”和“ 期末从业人数”5个栏次为必报项目。

注意:信息就是税源、信息就是效率。预缴方式、企业类型、附报信息选择以后,申报时就会自动挑出纳税人要填报的报表及行次,为自动化填报做好铺垫。

预售收入应税在预缴期间“逢进不逢出”

主表第4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填报说明:“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完工后,其未完工预售环节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在汇算清缴时调整,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不调整。”基于这一新规定,加之修订后的预缴纳税申报表取消了“本期金额”列,只保留“累计金额”列,使得该行填报金额自然而然不得小于本年上期申报金额。这个“逢进不逢出”限定性规定,也辐射于该表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的填报中,该行本期填报金额同样不得小于本年上期申报的金额,这是一致性原则的集中体现。在“现金为王”的时代,这个限制性规定应用,虽然占用了企业资金,但可以倒逼开发商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按照《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规定确认所有收入。

准确适用预缴环节的罚则

企业少缴预缴的所得税,不属于逃避纳税行为,不能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进行处理,但应当补缴所得税,并加收滞纳金。

预缴环节的“退”税有待“秋后算账”

主表的“预缴方”选择“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及“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根据该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5行“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第11-12-13-14行,当第11-12-13-14行<0时,本行填0。也就是说,预缴期间不会出现退税情形。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算的,本月(季)度多缴预示了下个月(季)度的少缴或不缴,如此填报也遵循了《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1号)相关规定,纳税人缴纳的所有税费,都会及时反映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中,最终的退税应在年度汇算清缴期间完成。

报表“瘦身”有助于优惠政策的落实

此次新版预缴申报表的修改,对报表进行大范围“瘦身”。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就很明显,该表兼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纳税调整和加速折旧新政效应统计两个作用。纳税人要准确把握填报原则,领会加速折旧新政,以确保预缴申报质量。

(1)准确把握填报原则

填报原则:纳税人对固定资产折旧额进行调增时,该表就不再填报。这条原则也是填报灵魂。需要注意:第5列“纳税调减金额”仅填报纳税调减金额,不得填报负数。如果会计与税收均采取加速折旧且折旧金额一致,仍然要填报该表。第4行“税收折旧金额”和第3列“一般折旧金额”的差额填入第6列“加速折旧优惠金额”,该列不参与纳税调整,仅仅体现加速折旧新政效应。和以前相比,该表大幅度简化了填报工作量,加速折旧体现的递延纳税,有助于企业及时享受资金时间价值带来的优惠,希望纳税人应享尽享。

(2)精准领会加速折旧新政

近年,出台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优惠范围、优惠力度皆有递增趋势,这些新政既有延伸,又有交叉。所以,纳税人一定要认真归拢新政内容,及时领会新政实质,为准确填报该表奠定基础。

【第15篇】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b

2023年7月启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以下简称新版预缴申报表),简化了纳税申报,体现了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充实了“预缴方式”“企业类型”“从业人数”等附报信息,为智能化填报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不再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缴环节计算的毛利额进行调整。目前,纳税人应认真总结第二季度预缴工作,重点关注和理性分析以下八个事项,才能正确理解预缴申报过程中的关键点。

1

“一表两用”的情形有哪些

(1)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

注意:“一表两用”情形有所改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文件的部分条款(第九条、第十一条)应当及时修改。

2

特定方式的预缴“许可在先”

纳税人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以下简称“主表”)时,在选择预缴方式时,“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两种预缴方式属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纳税人需要履行行政许可相关程序。

注意: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纳税人需要履行行政许可相关程序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办理,该文件附件详细列明了申请的材料和申请期限,鼓励有条件的税务机关提供网上出具税务行政许可电子文书服务,方便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

3

主表前3行未必有必然的逻辑关系

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收入。

第2行“营业成本”: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成本。

第3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利润总额。

注意:第1行“营业收入”-第2行“营业成本”≠第3行“利润总额”;第3行“利润总额”=损益表的“利润总额”。 所以,主表前3行未必有必然的逻辑关系,这是预缴申报表历来遵循的设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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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报信息”是预缴申报的优化器

(1)企业类型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的,不填报“附报信息”所有项目。

(2)“小型微利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技术入股递延纳税事项”和“ 期末从业人数”5个栏次为必报项目。

注意:信息就是税源、信息就是效率。预缴方式、企业类型、附报信息选择以后,申报时就会自动挑出纳税人要填报的报表及行次,为自动化填报做好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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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收入应税在预缴期间“逢进不逢出”

主表第4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填报说明:“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完工后,其未完工预售环节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在汇算清缴时调整,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不调整。”基于这一新规定,加之修订后的预缴纳税申报表取消了“本期金额”列,只保留“累计金额”列,使得该行填报金额自然而然不得小于本年上期申报金额。这个“逢进不逢出”限定性规定,也辐射于该表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的填报中,该行本期填报金额同样不得小于本年上期申报的金额,这是一致性原则的集中体现。在“现金为王”的时代,这个限制性规定应用,虽然占用了企业资金,但可以倒逼开发商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按照《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规定确认所有收入。

6

准确适用预缴环节的罚则

企业少缴预缴的所得税,不属于逃避纳税行为,不能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进行处理,但应当补缴所得税,并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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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环节的“退”税有待“秋后算账”

主表的“预缴方”选择“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及“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根据该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5行“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第11-12-13-14行,当第11-12-13-14行<0时,本行填0。也就是说,预缴期间不会出现退税情形。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算的,本月(季)度多缴预示了下个月(季)度的少缴或不缴,如此填报也遵循了《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1号)相关规定,纳税人缴纳的所有税费,都会及时反映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中,最终的退税应在年度汇算清缴期间完成。

8

报表“瘦身”有助于优惠政策的落实

此次新版预缴申报表的修改,对报表进行大范围“瘦身”。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就很明显,该表兼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纳税调整和加速折旧新政效应统计两个作用。纳税人要准确把握填报原则,领会加速折旧新政,以确保预缴申报质量。

(1)准确把握填报原则

填报原则:纳税人对固定资产折旧额进行调增时,该表就不再填报。这条原则也是填报灵魂。需要注意:第5列“纳税调减金额”仅填报纳税调减金额,不得填报负数。如果会计与税收均采取加速折旧且折旧金额一致,仍然要填报该表。第4行“税收折旧金额”和第3列“一般折旧金额”的差额填入第6列“加速折旧优惠金额”,该列不参与纳税调整,仅仅体现加速折旧新政效应。和以前相比,该表大幅度简化了填报工作量,加速折旧体现的递延纳税,有助于企业及时享受资金时间价值带来的优惠,希望纳税人应享尽享。

(2)精准领会加速折旧新政

近年,出台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优惠范围、优惠力度皆有递增趋势,这些新政既有延伸,又有交叉。所以,纳税人一定要认真归拢新政内容,及时领会新政实质,为准确填报该表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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