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5篇优质的应纳税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应纳税所得税额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1.基本税率为25%
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2.优惠税率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之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
直接计算法下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额-免税收入额-各项扣除额-准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间接计算法下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1.收入总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如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
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1.纳税地点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般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或营业机构,由该居民企业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2.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自公历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年终后5个月内进行)、多退少补的征纳方法。
纳税人在一个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自实际终止日起60日内,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3.纳税申报
按月或技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季座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其实就是税法上和会计上的差异,对于一项业务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不一致,导致出现了差别,比如比如所得税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等。
案例:
2023年末,a公司从b公司处因某交易收到100万元,截止2023年末,a公司并未向b公司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
一: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a公司对此100万元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确认为合同负债;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合同负债 100
注意:此处的关键是上述处理------没有影响2023年a公司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
二: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a公司对于该项预收的款项,收到即应纳入当期(2023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在2023年度就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有直接法和间接法,直接法不方便运用,一般运用间接法,间接法呢,就是以会计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为基础,对会计和企业所得税法存在差异的地方----进行调增或调减,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
四: 假定2023年度a公司会计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由于a公司的会计利润总额1000万元不包含上述预收款项100万(前面已说不影响利润表),和税法规定出现了不一致,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遵循税法优先,做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来,交税则按照税法规定来,因此,要纳税调增:
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1000 + 纳税调增的预收款项100 = 1100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 = 1100×25% = 27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2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75
五: 由于在2023年度,a公司对该预收款项100万元已经交纳企业所得税,未来期间就不用再缴纳企业所得税了,a公司在未来年度(比如2023年)向b公司提供服务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合同负债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影响2023年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
----由于对上述收入无需交税,因此,但2023年利润总额中包含了上述100万,并且采用间接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因此需要纳税调减,假定2023年a公司会计利润总额为1234万元,
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1234 - 纳税调减的预收款项100 = 1134万元
----翔析:上述步骤是站在2023年末在脑海中想象出来的会计分录,在2023年末并未发生;
六: 由于d、e的存在,即a公司可以在未来纳税年度(2023年或其他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时,可以纳税调减,说白了就是可以少交税,等同于可以减少经济利益的流出,实质上就是经济利益的流入,是一项资产,说官方会计语言,就是a公司2023年末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会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25%
贷:所得税费用 25
-----综上所述,2023年度甲公司利润表上的净利润 = 1000 - 275 + 25 = 750万元
-----注意事项:
1、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收入----所指的商品,范围很大:既包括有形商品,也包括提供劳务,还包括提供服务;
2、根据现行收入准则的规定,销售方先收钱,还没有交付商品,或者说合同履约义务的控制权没有转移到购买方,销售方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先收到的钱确认为合同负债;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销售方预收的所有款项,并非均与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不一致,也就是说:
a: 有些情况下,规定是一致的,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不影响利润表),税法上也不计入收到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自然也不存在什么纳税调整行为;
b: 有些情况下,税法强调收到就征税,才不管你会计上是否确认收入呢,此种情况下,就要将会计上对应的合同负债转入实际收到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4、提问者问“合同负债为什么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显然就是存在税会规定存在差异的时候;
5、对于预收款项业务,到底哪些税会一致,到底哪些税会不一致,请去参考企业所得税法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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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知识点:收入总额
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纳税人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一)一般收入的确认
1.销售货物收入
2.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例题】a公司于2023年8月以2000万元货币资金投资成立了全资子公司b公司。后因a公司经营策略调整,拟于2023年3月终止对b公司的投资。
终止投资时,b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如下:
1.终止投资时,b公司资产负债表
资产期末数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期末数
流动资产 6000
流动负债 1000
其中:货币资金 6000
其中:短期借款 1000
长期投资 0
长期负债 0
固定资产 0
所有者权益 5000
其他资产 0
其中:实收资本 2000
盈余公积 500
未分配利润 2500
资产总计 6000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6000
2.a公司终止投资有两种初步方案
(1)股权转让方案:以5000万元价格转让b公司的股权。
(2)先分配后转让股权方案:先将未分配利润2500万元以分配股息、红利的方式收回,然后以2500万元价格转让b公司的股权。
假定上述两种方案都可行,其他情况都一致,a公司没有可税前弥补的亏损。a公司两种终止投资方案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
方案一:股权转让方案
实收资本
2000
盈余公积
500
未分配利润
2500
所有者权益
5000
方案二:先分配后转让股权方案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除另有规定外,按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新增】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5.利息收入
按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在应付当天,无论是否收到,都需要确认收入。
混合性投资业务:兼具权益和债权双重特性的投资业务。
利息
投资企业:应于被投资企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被投资企业:应于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支出,并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赎回投资
投资双方应于赎回时将赎价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益,分别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6.租金收入
(1)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一次收取多年租金的,可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8.接受捐赠收入
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9.其他收入
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二)特殊收入的确认
1.收入实现的时间
与“(七)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一起讲。
2.第4项视同销售收入
与“(三)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一起讲。
(三)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
1.视同销售的规定
举例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食品厂将自产食品作为福利分发给企业职工
钢材厂将自产钢材用于修建厂房
将自产笔记本电脑用于企业办公
分公司将其所生产的产品移送到位于外县的总公司用于销售
将自产的货物用于交际应酬消费
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增值税以列举的8+3项行为为准
企业所得税中的视同销售——所有权是否转移
所有权转移
会计:确认收入,按销售征企业所得税
销售产品
会计:未确认收入,按视同销售征企业所得税
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用于交际应酬、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所有权未转移,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
不视同销售,不征企业所得税
将本企业生产的钢材用于修建厂房等
增值税原有的8项视同销售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营改增后新增的3项视同销售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视同销售的分析与判断
举例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食品厂将自产食品作为福利分发给企业职工
销售
√
钢材厂将自产钢材用于修建厂房
×
×
将自产笔记本电脑用于企业办公
×
×
分公司将其所生产的产品移送到位于外县的总公司用于销售
×
√
将自产的货物用于交际应酬消费
√
√
2.如何确定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
税种
具体情形
视同销售收入
视同销售成本
企业所得税
企业自制的资产
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
生产成本
外购的资产
不以销售为目的,具有替代职工福利等费用支出性质,且购买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处置的,可按购入时的价格;
否则,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
购入时的价格
增值税
确定销售额的顺序:先售价,后组价
【例题1·单选题】(2023年)企业在境内发生处置资产的下列情形中,应视同销售确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是( )。
a.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b.将资产用于加工另一种产品
c.将资产用于在总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d.将资产用于结构或性能改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企业在境内处置资产时,当资产所有权属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才应按照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只有选项a的所有权发生了改变。
【例题2·单选题】(2023年)企业处置资产的下列情形中,应视同销售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是( )。
a.将资产用于股息分配
b.将资产用于生产另一产品
c.将资产从总机构转移至分支机构
d.将资产用途由自用转为经营性租赁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cd,属于内部处置资产,资产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四)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处理
财税[2014]116号《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2023年1月1日执行
(1)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年,以账面净值100万元,公允价值500万元资产对外投资,所得400万
年份
税收所得
调整
2023年
80
-320
2023年
80
+80
2023年
80
+80
2023年
80
+80
2023年
80
+80
(2)投资方: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而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应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加上每年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
被投资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2023年,以账面净值100万元,公允价值500万元资产对外投资,所得400万—投资企业
年份
税收所得
投资计税基础
2023年
80
180
2023年
80
260
2023年
80
340
2023年
80
420
2023年
80
500
(3)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可按规定将股权的计税基础一次调整到位。
2023年转让股权
年份
税收所得
投资计税基础
2023年
80
180
2023年
80
260
2023年
240
500
(五)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处理
情形
税务处理
企业转让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
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限售股转让所得=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原值的,按该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为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
依规定完成纳税义务后的限售股转让收入余额转付给实际所有人时不再纳税
依法院判决、裁定等原因,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企业将其代持的个人限售股直接变更到实际所有人名下的,不视同转让限售股
企业在限售股解禁前转让限售股
企业应按减持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限售股取得的全部收入,计入企业当年度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企业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前已签订协议转让给受让方,但未变更股权登记、仍由企业持有的,企业实际减持该限售股取得的收入,按上述规定纳税后,其余额转付给受让方的,受让方不再纳税
【例题·单选题】(2023年)某企业转让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取得转让收入68万元,但不能提供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该企业就限售股转让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 )万元。
a.13.6
b.14.45
c.15.3
d.12.7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应纳所得税额=68×(1-15%)×25%=14.45(万元)
(六)企业接收政府和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
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
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
符合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条件的,按不征税收入处理
其他情形
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入当期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府没有确定接收价值的,按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应税收入
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
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凡作为收入处理的
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七)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
流转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会计上收入确认时间
1.销售商品:企业所得税上收入确认的条件
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具体规定(1)
结算方式
企业所得税中收入的确认时间
分期收款
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采取产品分成方式
按企业分得产品日期确认收入实现,收入额按公允价值确定
托收承付方式
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预收款方式
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具体规定(2)
结算方式
企业所得税中收入的确认时间
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
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
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具体规定(3)
类型
收入确认的金额
售后回购
一般情况
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
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以旧换新
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具体规定(4)
类型
收入确认的金额
折扣、折让、销货退回
商业折扣
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现金折扣
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销售折让和退回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具体规定(5)
买赠方式
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买皮包(不含税价700元)送丝巾(不含税价300元):皮包——490;丝巾:210
2.提供劳务收入
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具体规定(1)
安装费
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宣传媒介的收费
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
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具体规定(2)
软件费
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服务费
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
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具体规定(3)
会员费
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
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具体规定(4)
特许权费
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
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劳务费
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3.其他收入的确认
企业取得财产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注意对二者进行区分,容易出选择题
应税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一)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各级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1)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对企业依法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财政性资金的范围: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4.财政性资金的税务处理
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需要归还本金的
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其他财政性资金
计入收入总额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熟悉其条件)
不征税收入,纳税调减
其他财政性资金
应该征税
注意
(1)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将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企业从国务院财政部门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应以国债发行时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情形
税务处理
(1)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
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
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免企业所得税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国债金额:按照国债发行面值或发行价格确定
转让国债收益(损失)=企业转让或到期兑付国债取得的价款-购买国债成本-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交易过程中相关税费
企业转让国债取得的收益(损失)应计算纳税
【例题】2023年3月12日转让一笔国债取得收入105万元。该笔国债系2023年3月2日从发行者处以100万元购进,期限为3年,固定年利率3.65%。
问题:该笔国债转让收入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
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100×(3.65%÷365)×375=3.75(万元)。
即5万元的收益中:1.25万元纳税;3.75万元免税。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上述免税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符合8项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例题·多选题】某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下列项目中,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不征税收入有( )。
a.财政拨款
b.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c.国债利息收入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属于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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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不是以高低来评价的,而是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是否符合税法规定为确定标准。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企业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按照税法的要求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是高好还是低好,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但可以确定的是应纳税所得额越高,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越多。
我们知道,应纳所得税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高则企业需要多缴纳所得税,一般也说明企业的经营结果相对较好,当然企业的纳税调整事项相对较少;而应纳税所得额低则企业可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般说明企业的经营效果相对较差,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多少是由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决定的。
比如,甲企业2023年实现会计利润300万元,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乙企业2023年实现会计利润也为300万元,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则甲企业和乙企业各自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甲企业2023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企业所得税=500万元*25%=125万元。
乙企业2023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企业所得税=200万元*25%=50万元。
从上述的例子可以看出,在企业所得税税率一定的前提下,应纳税所得额越高则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越多,而应纳税所得额越低则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越少。但也可以看出,甲企业会计利润为300万元,但由于纳税调整事项较多,导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而乙企业的会计利润也为300万元,但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
由此,也可以看出企业的会计核算水平和企业的管理水平。因此,应纳税所得额是高好,还是低好,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但不论如何,应纳税所得额高还是需要企业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高低主要有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会计利润的高低,二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需要做的纳税调整项目金额的大小。企业也可以根据这两个因素的变化来分析和判断应纳税所得额是高好还是低好。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收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收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总之,应纳税所得额是高好还是低好不能一概而论,应纳税所得额高缴纳的所得税多,但经营结果未必好;应纳税所得额低缴纳的所得税少,但经营结果未必差。应纳税所得额是高好还是低好,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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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6日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长得很像”的税收名词,例如: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与“应纳税额”,那么它们有啥区别?今天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税务报丨综合编辑
责任编辑:宋淑娟 (010)6193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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