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汇算清缴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汇算清缴所得税计算方法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按现行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因此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包括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计算方法。其中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一、综合所得项目:
包括四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二、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要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情形:
1、不超过12万元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2、不超过400元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无需退补税或放弃退税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三、出现退税的情形:
1、2023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23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四、需要补税的情形: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
3、年中跳槽,累计预扣法下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不一致。
五、如何判断是否需要办理汇算:
如果纳税人不太清楚自己全年收入金额、已缴税额,或者无法确定自己应该补税还是退税,或者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免于办理的条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要求扣缴单位提供。
扣缴单位有责任将已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款等情况告诉纳税人;
2、自行查询。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页面端,查询2023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明细记录;
3、使用申报表预填服务。
税务机关将通过网上税务局,根据一定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的收入、已预缴税款等结果没有异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纳税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六、汇算清缴时间: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6月30日内办理申报(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如果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需要在2023年3月1日前离境的,那也是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七、办理汇算清缴方式:
可选择手机端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见页端、办税服务厅办理。
八、年度综合所得计税方法: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纳税年度的综合收入额-基本费用 60000 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一)综合收入额的确定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 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
按 70%计算。
即综合收入项目构成如下:
1.工资薪金:100%
2.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按收入的 80%。
3.稿酬所得:收入的 56%(80%×70%)。
(二)费用扣除项目
(三)费用扣除中的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2023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于2023年的3月1日开始进行!什么是年度汇算?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主体都有哪些?年度退税补税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新变化有哪些?下面这篇汇算指南给你答案!(以下主要内容来源于河南税务公众号)
什么是年度汇算?
可以理解为“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年度汇算需汇总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稿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
年度汇算需汇总的综合所得的所属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注意: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办理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注意: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为什么要办理年度汇算?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完成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下列发生在2023年度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内填报或补充扣除:
(1)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4)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注意: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主体都有哪些?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注意: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个公式计算”多退少补“税额:
如何确定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
1.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代办:
2.单位为纳税人代办: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注意: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为尚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确定其主管税务机关。
如何办理年度汇算?
办理方式:
(1)自己办:纳税人自行办理;
(2)单位办: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纳税人应在2023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
(3)请人办:委托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办理渠道:
网络办:纳税人可以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高效便捷)
邮寄办:将申报表寄送至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大厅办: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如何办理退税?
纳税人申请汇算退税(提供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税款退库
建议:2023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个税app及网站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汇算退税。
注意:申请2023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如何办理补税?
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
纳税人邮寄申报并补税:通过个税app及网站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注意: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2023年度汇算这些方面有新变化
变化一: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
变化二:在维持预约办税起始时间(2月16日)基础上,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3月20日。
变化三:新增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
文章来源于:河南税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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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2023年度多计提的费用在汇算清缴时该如何财税处理?
2023年多计提了管理费用,次年怎么调账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问题?
1.2023年多计提了10000元管理费用,当时做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1万 贷:其他应付款1万,后来年底没有实际发生,年底未冲红处理。
现在2023年马上就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了,这多计提的一万管理费用,怎么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呢?会计分录不会写?
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申报,这一万没有改过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果纳税调增预计会产生所得税,所得税的分录怎么写?
解答:
根据描述,2023年度计提的1万元“管理费用”,并无实际发生,属于“无中生有”,是虚增的费用。
在会计核算方面,虚增的费用,属于典型的会计差错。对于会计差错问题,会计处理要区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两种情况。
一、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依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会计差错不需要追溯调整,而是采用“未来适用法”,即在发现会计差错的当期进行调整,并将会计差错对损益的影响计入发现的当期。
1.发现会计差错
借:管理费用(红字)
贷:其他应付款(红字)
2.在会计差错调整后,由于损益直接计入当期,后续的会计核算,就不需要单独处理,包括对所得税的影响与账务调整,也是在当期处理。
假如1万元调增后补缴了所得税2500元,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500元
贷:银行存款 2500元
同时,计提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25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500元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因此,企业如果判断属于重要的会计差错,需要采用追溯调整法,会计核算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1.发现会计差错
借:其他应付款(或贷方红字)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计算需要补缴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3.计算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补提)
说明: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后,需要更正上年度的会计报表。在更正上年度的会计报表后,应向税务局申报更正过的财报,且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以更正过的财报为基础,由于财报是已经更正过的,所以上年度多计提的“管理费用”已经冲减了,在汇算清缴时就不再需要做纳税调增了。
三、税务风险提示
虚增“管理费用”,虽然在汇算清缴时做了补税,但是依然存在税务风险。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如下规定: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企业虚增并没有实际发生的“管理费用”,涉嫌“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和“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的,会导致企业所得税预缴时少交税款,虽然后续在年度汇算时依法补缴了税款,但是税务局依照上述规定可以给予罚款和滞纳金等处理。
快下,192页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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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享受主体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
(二)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享受条件
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四)最新政策文件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二、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一)享受主体
存在为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的而发生研发费用,的非负面清单企业。
(二)优惠内容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三)享受条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机制)
1.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2.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四)最新政策文件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三、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范围
(一)享受主体
制造业企业
(二)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起,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三)享受条件
制造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7)》确定。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从其规定
(四)最新政策文件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税2023年第66号)
四、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一)享受主体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企业
(二)优惠内容
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三)享受条件
1.新购进:新购进的设备,“新”是指购进时间是新的,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是旧的。具体以设备发票开具时间为准。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取得设备的,以设备到货时间为准。
2.设备、器具,是指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设备、器具显然比仪器、设备的范围要大一些,多了图书和家具两大类。它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文艺体育设备、图书、文物及陈列品、家具用具及其他类。
(四)最新政策文件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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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进入了申报高峰期,对于既要申报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又要申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只能在其中一处汇算清缴减除费用6万。
如果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减除6万以后,综合所得就不存在6万的费用减除,那么纳税人申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就很可能产生补税。
现在就有某会计群在讨论,某会计申报合伙企业股东的经营所得时,没有收入,也减除了6万元费用,导致个人申报综合所得时,应纳税所得额多了6万,那么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解决办法:
1、更正申报,即更改【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将6万减除费用删除。
2、刷新个税app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数据,恢复6万减除费用。
3、前提条件是局端数据能同步,否则只能到税务局柜台处理。
个体户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投资人要特别注意,作为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的纳税人,为了防踩坑,一定要找靠谱的专业人士咨询,否则导致多交税款是肯定的。
下图为为涉税实操中遇到的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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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lin 编辑于2023年3月19日,欢迎留言与转发,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在后私信咨询。
会计规定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发生补价的情况下,支付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收到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即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换入资产的成本,同时确认损益)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换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在资本公积中确认的前期公允价值变动,也应当一并转入投资收益。
不具有商业实质或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地计量时,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双方不确认损益。涉及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双方均不确认损益。
根据以上会计准则规定,可知本行填列的只能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以存货交换其他非货币性资产,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上作为销售处理,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
对于未同时满足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和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调整。
【案例】
2023年9月,a公司以生产经营过程中用的一台设备交换b公司生产的一批打印机,换入的打印机作为固定资产管理,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5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45万元,公允价值为90万元。打印机的账面价值为110万元,在交换日的市场价格为90万元,计税价格等于市场价格,b公司换入a公司的设备是生产打印机过程中需要使用的设备。假设a公司此前没有为该项设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整个交易过程中,除支付运杂费15000元外,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假设b公司此前也没有为库存打印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没有发生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分析:整个资产交换过程没有涉及收付货币性资产,因此,该项交换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本例对a公司来讲,换入的打印机是经营过程中必须的资产,对b公司来讲,换入的设备是生产打印机过程中必须使用的机器,两项资产交换后对换入企业的特定价值显著不同,两项资产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同时,两项资产的公允价值都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两个条件,因此,a公司和b公司均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的成本,并确认产生的损益。
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a公司换入打印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90x13%=11.7(万元)
换出设备的增值税销项税额=90x13%=11.7(万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105
累计折旧 45
货:固定资产-设备150
借:固定资产清理1.5
贷:银行存款1.5
借:固定资产-打印机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7
资产处置损益16.5(倒挤)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6.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7
b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b公司换出打印机的增值税销项税额=90x13%=11.7(万元)
换入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90x13%=11.7(万元)
借:固定资产-设备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110
贷:库存商品-打印机110
b公司以存货换取固定资产满足本行的填报要求,在2023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中,b公司申报表填报如下:
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每年5月31日之前,企业需要对过去一年进行盘点,算算自己挣了多少钱、该缴多少企业所得税。如果数目与已缴纳的税额有出入,这时需要借助汇算清缴来进行多退少补。今年的疫情让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延迟。
日前,山东百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华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提醒,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容易忽视一些风险点,值得注意。
合伙企业未分配利润也应并入所得额
合伙企业先分后税,法人合伙人在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确认的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和留存所得。“因此,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汇算清缴时应注意合伙企业是否实现盈利,若实现盈利,未分配的部分,法人合伙人也应并入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董华说。
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实物捐赠时,会计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不确认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政策,应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同时捐赠支出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填报《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董华了个举例子:假定企业以成本8万、售价10万的产品进行公益性捐赠,应调整视同销售成本8万、视同销售收入10万、视同销售最终纳税调增所得额2万元,同时在《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账载金额填报8万、税收金额填报10万、纳税调减2万,最终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为0。
企业发行永续债,既可以选择采用股息红利进行税务处理,也可以选择利息支出进行税务处理。企业会计与税务处理方式不一致时,应进行纳税调整。
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不能税前扣除
“对于不少国有企业来说,每年可能会给离退休人员发放相应的补贴或福利,账面一般计入福利费核算,离退休人员已经正常领取退休工资,相应的支出由社保承担,因此企业承担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费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董华说。
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发生的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此企业需要关注党组织工作经费是否超标。
另外,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不能税前扣除。
董华还提醒说,根据规定,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企业将从银行借入的资金无偿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可以免征增值税,但是发生的利息支出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所说的“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增值税留抵退税不需确认收入
2023年4月1日开始实施深化增值税改革,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个行业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加计抵减10%。董华提醒,企业实际享受到的增值税加计抵减额应确认其他收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根据文件规定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和增值税加计抵减不同的是,企业收到的留抵退税不需要并入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在收到退税的当期,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中,进项税税额转出的上期留抵税额退税行次,填写收到的退税金额。”董华说。
根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沪国税函〔2018〕18号)等文件,就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工作,开发并推出etax@sh 3 windows版(电子申报企业使用)和etax@sh 3 windows版(介质版)(非电子申报企业使用).
企业可进入上海税务网站下载,路径为首页——最新提示或纳税服务——软件下载。
具体使用流程如下。
etax@sh 3 windows版(电子申报企业使用)流程
1. 更新软件:联网、插好ca证书,确保软件是最新版本。
2. 更新核定:联网,插好ca证书,确保核定数据、期初数据准确无误。
3. 填写:选择需要填写的报表,支持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年度申报报表等。审核通过后,保存。
4. 发送,收取回执。
5. 缴款,收取凭证。
6. 特殊情况需至大厅申报的,可在填写界面,审核通过后,保存,点击离线申报按钮,带文件至大厅申报。
etax@sh 3 windows版(介质版)(非电子申报企业使用)流程
1. 下载地址:http://e3.tax.sh.gov.cn/etaxcm/install
2. 下载安装:
1) ms .net framework 2.0(32位)或(64位)
2) ca证书管理器-协卡助手
3) etax@sh 3 windows版
3. 新建账户:
切换账户到非电子申报户,输入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网厅登陆密码,点创建。点下一步直至完成。
4. 填写:
选择需要填写的报表,目前仅提供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报表、会计报表年度申报报表。填写,审核通过后,保存。
5. 离线申报:
点击报表内离线申报按钮,生成保存文件后,带至大厅申报。
6. 数据备份:
1) 主界面,菜单,账户,导出账户,可以备份单户企业。
2) 文档/我的文档,etaxsh3文件夹内etax3.dat为完整数据库。
来源:上海税务
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会计年报进行调整,这只在汇算清缴报表上显示就行了,不需要做会计分录(如果是原来的分录做错了,那就要做分录更正)。 需要调整的事项很多,如:有无白条入账、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福利费、等等费用是否超过标准,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收入是否都入账等等。 如果今年年初有报销上年度的费用票,做分录时可直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新企业第一年亏损也正常,调整后还是亏损也不需要调账。但是不要连年亏损,税务局会不同意的。 汇算清缴后缴纳的所得税如何做账务处理? 汇算清缴后缴纳的所得税 补做计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行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到“利润分配”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国对所得税采取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的,年终再进行清缴的方式征收。所谓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的纳税人以会计数据为基础,将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将会计所得调整为应纳税所得,套用适用税率计算得出年度应纳税额,与年度内已预缴税额相比较后的差额,确定应补或应退税款,并在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提交会计决算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结清税款手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应以企业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税收法规为依据。 小规模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根据企业所年度会计报表,按照税收相关法规的规定,对企业年度利润总额进行纳税调整,经过纳税调整的利润总额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减去企业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多退少补; 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局一般要求企业出具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如果企业自行汇算清缴的,税局可能不认可,税局需要对其进行检查;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年度会计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12月)及地税综合申报表(1-12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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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兴办两或以上企业时的汇算清缴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依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总额确定适用税率,以本企业的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应缴税款,办理汇算清缴;
(2)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5年后需要变更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3)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附注从其他企业取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含有合伙企业的,应报送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所得情况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同时附送所有企业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当年度已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汇算清缴关键
1、收入的确认。新税法在收入确认上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
2、费用的扣除。新税法在费用扣除上引入了合理性与相关性的原则。
3、纳税调整。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会计报表所列的利润总额是按照的会计制度计算得出,应纳税所得额不等于利润总额,而是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
在收入的计算中,有十几个项目计算影响到应纳税所得额。
在扣除项目的计算中,有二十多个项目在会计与税法规定上存在差异。
什么是所得税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什么时候开始所得税汇算清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汇算清缴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外企适用)复印件(盖章)
2、本年度(1-12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
3、上年度审计报告(年审适用)、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4、地税综合申报表(1-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12月)复印件(盖章)
5、元月份各税电子回单(盖章)
6、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4个季度)复印件(盖章)
7、总账、明细账(包括费用明细账)、记账凭证
8、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盖章)
9、固定资产盘点表、固定资产及折旧计提明细表(盖章)
10、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所得税汇算清缴种类:
a.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b.个体生产经营所得税汇算清缴
c.个人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
所得税汇算清缴每年什么时候申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间:1月1号—5月31号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个体生产经营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间:1月1号—3月31号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主要是针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年度纳税情况的汇总。
个人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3月1号—6月30号
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需要将你一年挣的钱,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进行综合征税,与你之前扣缴的个税做对比,之前扣缴得多,税务局就退给你钱,扣缴得少你就得补上。
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怎么办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入本地的【电子税务局】系统—【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根据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申报
个体生产经营所得税汇算清缴: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系统—【生产经营】—【年度汇缴申报】—进行申报
个人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注册】—【登录】申报
或者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登录】申报
不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未按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因此,纳税人应在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办理结清税款手续。如果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申报纳税的,可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延期纳税申报手续。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对于汇算清缴期后税务机关检查出的查补税款,应由税务机关追缴,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属于偷税的要对其处以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步骤:
第一、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报送其他相关材料
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45日内以财务报表为基础,自行进行税收纳税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纳税调整项目表、减免项目表、联营企业分利、股息收入纳税表等),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4、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并审核纳税人所报送材料
1、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后,发现资料(包括名称、电话、地址、银行帐号)有变更,纳税人应该向税务机关提供变更依据;如果变更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纳税人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依据复印件移交主管税务机关。
2、主管税务机关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的资料包括税目、税率和计税依据、税额计算是否准确,附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进行纳税调整等。审核过程中发现有错误的,税务机关告知纳税人进行调整、补充、修改或限期重新申报。
3、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确定企业当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及应当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款,或者对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加以退还或抵顶下年度企业所得税。
第五、办理税款延期缴纳申请
a、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包括水灾、火灾、地震等),或者发生偷盗、抢劫等意外事故,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纳税人应提供灾情报告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可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b、因货款拖欠或者国家政策影响,导致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工资及社保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提供有关调整依据或提供货款拖欠情况证明,办理延期缴纳申请。
3月1日,是每年我们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启的日子。从这一天开始一直到6月30号,我们都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的app,办理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预算清缴的最主要作用是退税和补税。
由于我们综合收入的四项分收入现在都实行的是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制度,很容易出现多扣多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因此多缴税的人可以办理退税,但是也有少部分人需要补税。千万不要胡乱操作,一不小心弄成补税可就“悲剧”了。
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呢?
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人群,主要有两类:
第1类,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不申请退税,无需办理。
经常遇到很多人询问自己每月只有三四千元的收入,可不可以也退税呢?并不是人人都可以退税的,这不是社会福利。必须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情况,才能够退税。
当然也不是说月收入三四千的人不纳税,如果是一些以劳务费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比例是20%呢,肯定是可以退税的。月劳务费收入4000元,至少需要预缴纳1000元的个人所得税。
第2类,年度综合所得收入大于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大于400元的。
这种情况实际上是补税。
对于年综合所得收入低于12万元的,无论欠缴多少个人所得税,也无需办理汇算清缴。
对于需要补税金额小于400元的,也无需办理汇算清缴。
当然,上面这两种情况只是无需办理汇算清缴。跟个人愿意放弃退税一样,个人愿意主动办理汇算清缴,愿意主动补税也是欢迎的。没有补税,其实国家也不会追究。万一操作错了,其实是可以作废的,不用过于担心。
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从2023年开始,国家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统称为综合所得,实施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是以年度总收入为基础。最主要的两个概念是收入额与应税所得额。
收入额不一定等于我们的真实收入。一般来说,单纯是工资薪金所得的话,收入额实际上是应发工资的不是实发工资。收入额包含了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等等。
如果是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即计算80%。另外,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应税所得额,是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平均每月5000元)、专项扣除(社保、公积金、年金等个人负担部分)、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目前,我们国家的个人所得税还是以个人缴税为主,能够体现出家庭特点的实际上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即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大病支出等。
很多人可能由于发放年终奖、突发大病、劳务费收入等情况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因此才需要退税。今年有人网上截图称,能够退税3.5万多元,这真的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实际上,我们现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也就一亿人左右,能够退税的人可能会更少。不用过于羡慕了,好好努力工作,提高收入才是关键。
【每月精选2022040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您懂吗?
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除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外,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或应退税款。
由于在上年末,对于'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基础上简单调整后计提的,其结果与汇算结果可能存在不一致。因此,汇算清缴后企业多数情况下是需要进行账务调整。
一、账务调整前先分清自己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
进行账务调整,我们必须先分清楚自己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是什么,否则就会出现'张冠李戴'的笑话。
目前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有三类,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前,必须在《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选择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截图如下:
根据该表的填报说明,107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类型代码表如下:
本文主要讨论企业的账务处理,对于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暂不涉及。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既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又不进行追溯调整。因此,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调整相对简单。无论是汇算结果应该是补税还是退税,调整时科目都全部计入'所得税费用'科目就行:1、需要补税时,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需要退税或原计提多了的,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记'所得税费用'。实际补税或退税时,一方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一方记'银行存款'。
由于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账务处理简单,不是本文重点,后续内容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内容为准(企业会计制度的账务基本类似,可参考)。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可能存在的情况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延后至次年的5月31日前,企业年终账务处理是不可能等到汇算清缴完成后才进行,一般都是在年终时根据企业利润情况和初步的税会差异纳税调整情况,先预计企业所得税应交数计入'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然后次年5月31日前进行汇算清缴。经过仔细填报申报表和对税会差异进行清理并进行纳税调整,汇算结果可能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企业应交数与计提数刚好相等(概率较低);
第二种情况:企业应交数小于计提数;
第三种情况:企业应交数大于计提数。
后两种情况肯定都需要进行账务调整,第一种情况也可能需要进行账务调整的。
三、会计处理与税务规定差异的分类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需要区分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还需要对暂时性差异区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为不同的税会差异可能意味着不同的账务调整。
(一)永久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内,由于国家会计制度(准则)和税法规定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永久存在,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抵销。
有些会计报表上确认的收入或期间费用,在税法上则不属于应税收入或税前扣除费用;而有些财务报表上不属于收入的项目,在税法上却作为应税收入;有些财务报表不存在的费用,在税务上却可以扣除。
目前的永久性差异主要有: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带来的收入与费用(扣除)差异,包括:
(1)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等;
(2)减计收入,包括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等;
(3)所得减免和加计扣除等,包括农、林、牧、渔业项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
2.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费用或损失,包括超标的职工福利费、广宣费等。
3.税法规定不得税前扣除的支出,包括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等。
(二)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而产生的差额。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了在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的期间内,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或减少并导致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增加或减少的情况,形成企业的资产或负债,在有关暂时性差异发生当期,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按照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除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以外,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通俗讲,是指按税法处理上本年度不用纳税或少交税,但在以后年度要产生应纳税的暂时性差异。比如固定资产在本年度采用一次性扣除,就会产生本年度少纳税,但是以后年度会因纳税调整而产生补交这部分少交的税款。
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通俗讲,是指税法上本年度要纳税或多交税,但在以后年度可抵扣税额的暂时性差异。比如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本年度超标,超标部分在本年度会因纳税调整而需要多交税,以后年度会因该超标部分税前扣除而在以后年度少交税,相当于本年度多交税部分而在以后年度进行了抵扣。
四、盈利企业的账务调整
下面分几种情况介绍企业所得税汇算后的账务处理(注:在以下所有情况的差异处理中,其差异均是指企业在纳税年度的年底计提应交所得税时未予以考虑或少考虑的那部分):
(一)对永久性差异的账务调整
1.当应纳税所得调增额大于调减额时,按两者之差做如下处理:
第一步:补提'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第二步:追溯调整(冲减多计提的'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案例-1】汇算清缴发现永久性差异中应纳税所得调增额大于调减额的账务调整
资料:甲公司2023年5月31日,对其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了汇算清缴。通过汇算清缴发现以下事项:
1.违反环境保护法,被当地环保金罚款50万元;
2.企业研发费用中有40万元可以享受加计扣除(加计扣除比例75%)。
假定甲公司除上述税会差异外不存在其他差异;甲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25%;2023年度共计计提企业所得税100万元并已经全部申报预缴,其'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在2023年5月1日的余额为0。
假定甲公司盈余公积按照净利润的10%计提。
问题:甲公司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
解析:
(1)税务处理
违反环境保护法罚款不得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增;研发费用可以按75%扣除,应做纳税调减。案例所涉及到两处差异均属于永久性差异,只会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不影响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50-40*75%=20万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0*25%=5万元
(2)账务调整
第一步:补提'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5万元
第二步:追溯调整,冲减多计提的'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5万元
盈余公积 0.5万元(5*1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万元
2.当应纳税所得调增额小于调减额时,按两者之差做如下处理:
第一步:冲减多计提的'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用红字或负数)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第二步:追溯调整(补计提的盈余公积)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案例-2】汇算清缴发现永久性差异中应纳税所得调增额小于调减额的账务调整
资料:a公司2023年5月31日,对其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了汇算清缴。通过汇算清缴发现以下事项:
(1)违反环境保护法,被当地环保金罚款40万元;
(2)企业研发费用中有100万元可以享受加计扣除(加计扣除比例75%)。
假定a公司除上述税会差异外不存在其他差异;甲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25%;2023年度共计计提企业所得税100万元已经全部预缴,其'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在2023年5月1日的余额为0。
假定a公司盈余公积按照净利润的10%计提。
问题:a公司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
解析:
(1)税务处理
违反环境保护法罚款不得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增;研发费用可以按75%扣除,应做纳税调减。
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40-100*75%=-35万元
应退预缴的企业所得税=35*25%=8.75万元
(2)账务调整
第一步:冲减多计提的'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8.75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75万元
第二步:追溯调整,补计提'盈余公积':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75万元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875万元
盈余公积 0.875万元(8.75*10%)
(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账务调整
所谓'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以后年度'应纳税'的暂时性差异。既然是以后年度才'应纳税',那当年度就可以'不纳税'或少交税了,而当年不交或少交税部分就相当于是负债。比如,企业选择适用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购入当年就会少交税,但是以后年度多交税。
如果企业在做计提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时,没有正确区分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会计处理时企业没有考虑适用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税收政策等,导致多计提了应交所得税,那么账务调整就需要冲减多计提部分。
【案例-3】假如乙公司2023年5月汇算清缴时,选择适用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一次性扣除了符合税法规定的2023年6月购进固定资产100万元。
而该固定资产会计处理折旧只有10万元。2023年底计提'应交企业所得税'时没有考虑一次性扣除的因素。
假如乙公司除上述纳税调整外,并无新增其他纳税调整,汇算结果导致需退税25万元。
解析:
固定资产税务上一次性扣除,会计上按照会计准则进行分期折旧;税会差异结果导致会在扣除的纳税年度少交税,但是在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内以后年度内通过纳税调整多交税;最终在固定资产结束使用时,税会差异得到弥合。因此,该差异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暂时性差异并不影响当期'所得税费用',只是影响当期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由于乙公司在2023年底没有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故应补充确认;而多计提的当期纳税税额应予以冲销。
因此,应做账务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2.5万元(90*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2.5万元(90*25%)
因会计折旧是10万元,税务折旧是100万元,二者在2023年底的差异是90万元。
(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账务调整
所谓'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当年年度交税,以后年度'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既然是以后年度'可抵扣',那当年度已交税款就相当于是企业的一项资产。比如,企业对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而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就会导致会计上好似'多交税'了,但是这部分'多交税'款项在资产处置时可以'抵扣'。
如果企业在做计提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时,没有正确区分识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会计处理时企业没有考虑适用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税收政策等,就会导致计提应交所得税小于实际应交数,那么账务调整就需要补计提该部分补缴数。
不是所有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都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需要根据谨慎性原则进行职业判断,对有可能在以后年度得不到抵扣的暂时性差异不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比如企业每年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都是超标的,理论上以后年度可以继续税前扣除的,但是实际上因为年年超标而根本就不会有这样的机会,所以这样就不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因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账务调整需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以后年度可得到抵扣的差异部分
如汇算清缴时发现,企业计提了10万元资产减值准备,由于不得税前扣除,汇算清缴需要补税2.5万元。但是,所补税款在资产处置时可以抵扣,因此账务调整: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50万元
说明:这种情况下,补缴税款不会对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
第二种情况:以后年度有可能得不到抵扣的差异部分
虽然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是由于以后年度可能得不到抵扣,暂时性差异就变成了永久性差异,补缴税款就会对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进而对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
比如汇算清缴发现,企业超支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00万元,由于不得税前扣除,汇算清缴需要补税25万元。假定企业会计处理计提年度应交所得税时未考虑到该税会差异。
虽然按照税法规定,以后年度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低于限额时可以继续扣除。但是,由于该企业业务性质决定,每年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都会超支,以前年度超支部分在以后年度不可能得到扣除。所补税款只能作为费用支出影响当期损益,因此账务调整:
第一步:补提'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0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5.00万元
第二步:追溯调整
借:盈余公积 2.50万元(假定按10%计提)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2.50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00万元
(四)同时存在永久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账务调整
实务中,基本上不可能存在单一的税会差异需要账务调整的情况,一般情况下都是多种税会差异共同存在。因此,实务中遇到账务调整时一定需要化繁为简,将各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情况进行分门别类处理即可。
因为可能存在各种税会差异,虽然补计了'所得税递延资产'和'所得税递延负债'等,但是'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最终也有可能因正负相抵而变化为零(即不需要补缴税款)。因此,汇算后即使既不补税也不退税的,也有可能需要进行账务调整的。
在有多种差异存在时,会计调整分录也可以合并进行,但是'所得税递延资产'和'所得税递延负债'不能相互抵消合并,其他会计科目如果相同可以合并抵消。
五、亏损企业的账务调整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虽然因为亏损而不交所得税,同样可能存在账务调整。
(一)对于永久性差异的账务调整
对于经过汇算清缴纳税调整后,企业税务上仍然属于亏损的,新发现的永久性差异不用进行账务处理。
对汇算清缴纳税调整后,企业税务上仍然属于亏损的,新发现的永久性差异虽然不用进行账务处理,但是需要调整税务确认的'亏损额'。
(二)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账务处理
在企业出于亏损时,年终一般不会进行计提企业所得税等处理。
比如,企业账面亏损100万元,年终未做账务处理。所得税汇算时,企业选择适用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将100万元生产设备一次性扣除,而会计处理只是计提了10万元折旧。
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税务亏损额比会计亏损额大90万元。当年多出的90万元折旧额,以后年度折旧额就会少90万元,导致以后年度就需要'应纳税'22.5万元(90*25%),因此这22.5万元就是递延所得税负债。
同时,这22.5万元需要以后年度'应纳税',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当然不能确认为当年的'所得税费用'(调整时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虽然不能确认为当年度的费用,但是又却是会影响所有者权益,故应直接调整'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2.50万元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2.50万元
(三)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账务处理(以企业未来有足够的所得额来抵扣为限)
比如企业账面亏损了100万元,年终未对所得税进行账务处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现企业计提减值准备10万元,无其他税会差异。
经过所得税汇算的纳税调整,税务确认亏损额为90万元,依然不需要交税。但是,会计上应进行账务调整。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0万元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50万元
说明:汇算清缴中确认的亏损额也是一种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企业在未来税法规定可以弥补年限内有足够的所得额来弥补这部分亏损,企业也可做确认'所得税递延资产'。
(四)亏损企业经过纳税调整后需要补税的调账处理
亏损企业经过纳税调整后需要补税,就意味着虽然企业会计账面亏损,但是经过纳税调整后,在税务上已经不是亏损企业了。比如:
【案例-4】亏损企业经过纳税调整后需要补税的调账处理
资料:b公司2023年度会计利润-100万元,企业按会计利润未计提应交所得税。2023年5月份。汇算调整事项如下:
1.不得税前扣除的罚款、不合规票据支出5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2023年11月份新购进固定资产100万元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会计上折旧10万元),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3.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0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资料:b公司适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税率25%,盈余公积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假定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后年度均可得到抵扣。
问题:b公司汇算清缴后的调账处理
解析:
1.第1项属于永久性差异,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步:补提'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5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12.50万元(50*25%)
第二步:追溯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1.25万元
盈余公积 1.25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50万元
2.第2项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补记'递延所得税负债':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2.50万元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2.50万元(90*25%)
3.第3项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补记'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0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5.00万元(100*25%)
说明:最终合并后,甲公司应补缴税款15万元(12.5-22.5+25)。
上述账务调整过程中,将税会差异进行区分是为了讲解账务调整的原理,实务中一个企业可能是几种情况都是同时存在的。既有永久性差异,也有暂时性差异;既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也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能又要区分实际可抵扣和实际不可抵扣。因此,实际账务调整过程中,为了简化,可以对会计分录进行合并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所得税递延资产'和'所得税递延负债'是不能相互抵消的。
六、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调整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导致的补缴或退还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不要求进行追溯调整,而是直接在发生的当期直接损益。
《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中对'5801所得税费用'有明确说明,且也没有'递延税款'或'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等科目。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处理采用的是应付税款法。
(一)汇算清缴补税的情况
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因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导致补税的:
1.确认补税金额:
借:所得税费用 (补税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补税金额)
2.实际缴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补税金额)
贷:银行存款 (补税金额)
(二)汇算清缴后退税的
1.确认补税金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退税金额)
贷:所得税费用 (退税金额)
2.实际退税:
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退税金额)
说明:企业也可以不申请退税,而申请抵缴后期应交税金。
注意:
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在经过上述调整后,'所得税费用'直接结转至'本年利润',不需要再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小企业会计准则》这种处理是为了简化核算,采用了收付实现制原则而不是权责发生制。
文章来源:彭怀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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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在季度申报的时候,其实属于预缴的情况。因为企业在年度结束以后,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缴清算。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多退少补即可。
汇算清缴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汇算清缴所得税费用企业需要补缴税款时,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企业在缴纳这部分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同时,企业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未分配利润进行调整。
由于企业在缴纳税款以后,肯定会影响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我们需要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进行结转。
当然上面说的,主要就是企业需要补缴税款的事。但是还会存在,企业多久税款的特殊情况。这样的情况比较少,毕竟企业不会轻易多交的。
如果企业真的存在多缴税款的情况,企业做相反的分录即可。这对于企业来说,就是一正一反的事。
汇缴清算时,除了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还需要调整哪些科目?
企业在调整以前年度损益时,不仅会涉及“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这个科目,还有可能涉及“盈余公积”科目的调整。
对于企业来说,在获得利润的情况下,需要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以后,才能结转未分配利润。
当然,在盈余公积下面除了法定盈余公积还有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司在企业盈利的情况下,就需要提取。而任意盈余公积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提取。
由于企业在汇缴清算的时候,影响了企业的利润,自然也会影响到”盈余公积“科目。当然,企业如果没有提前公积金,这方面就不会涉及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补缴的税款,也可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企业来说,不是说所有补交的税款,都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
对于一些涉及金额大,对于企业影响较大的情况下,肯定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
比方说,公司的一个项目出现了重大的问题;公司的一项重大投资,出现了大额亏损等。
而一些涉及金额不大,对于企业也没有什么影响的情况,企业可以直接把这部分补交的所得税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失,即直接通过“所得税费用”进行核算即可。
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完成汇缴清算以后,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不需要调整就可以直接作为本期的期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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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将结束,申报期限截止2023年5月31日,请及时办理申报。为了帮助纳税人掌握申报表的基础规则,避免填报错误,提高申报效率,小编根据历年汇算清缴的常见错误梳理20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注意事项,一起来看看吧~
1.纳税人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通过填报a107000系列表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a100000)第13行“利润总额”应与财务报表“利润总额”一致,基础信息表“103资产总额”平均值的计算公式中资产总额期初、期末值应与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期初、期末值一致。
3.一般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a100000)第1行“营业收入”与第11行“营业外收入”的合计数,应大于当年度增值税申报年度累计销售收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为必填表,只有在完整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并保存后,方能进入下一步,增加其他申报表。
4.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a100000)第1行“营业收入”应大于或等于《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第27行“销售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5.一般情况下,《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行第1列“工资薪金支出-账载金额”不应为0。
6.纳税人行业、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股东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者信息缺失的,应及时修改。
7.《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基本经营情况”为所有企业必填项目;“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的企业必须填报; “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非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填报。
8.纳税人年度申报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104从业人数”若与季度预缴申报表填报的全年从业人数平均值不一致,且导致小型微利企业标志发生改变的,应先更正第四季度预缴申报表。
9.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除前述规定的表单、项目外,小型微利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选择表单填报。未发生表单中规定的事项,无需填报。
10.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从搬迁年度次年起,至搬迁完成年度前一年度止,可作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216发生政策性搬迁且停止生产经营无所得年度”应为“是”。
11.纳税人只要发生资产折旧、摊销等事项,无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须填报《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12.所有纳税人都必须填报《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弥补亏损表中的以前年度亏损数由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对第8列“当年待弥补亏损额”有疑义的,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13.不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均需填报《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14.2023年底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第四季度申报时应享受未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或其他税率类优惠的,应先更正2023年第四季度申报表。
15.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6.纳税人若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且申报年度(按税款所属期)汇算清缴为小型微利企业的,申报下一年度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纳税人及其二级分支机构需至税务机关修改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备案信息。
17.纳税人申报表审核成功后,可在提交申报前使用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功能对年度申报数据进行扫描,根据风险提示信息自行修改申报数据,纳税人可在提交申报前多次进行政策风险扫描、接收风险提示信息和修改数据。
18.纳税人申报成功后,点击申报回执下方“缴款”进行开票,可即时缴纳税款。或者,在申报期截止日之前,选择左侧菜单栏“税费缴纳-清缴税款”进行开票缴款,以免产生滞纳金。
19.纳税人存在以前年度或本年度汇算清缴应退税款的,申报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取纳税人近三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与季度多缴数据,并提供退税申请的链接,纳税人点击后即可跳转至无纸化退税申请界面。
20.需要更正以前年度申报表的,应从更正起始年度起逐年更正以后各年度申报表。未按要求更正申报的,将对纳税人历年亏损、捐赠支出等以前年度结转数据产生影响,导致纳税人申报错误。
20条注意事项学习完了,汇算清缴的申报期限是5月31日,时间剩下不多啦,快来申报吧!
来源: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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