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缴纳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人所得税缴纳方式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个人所得说的申报缴纳分为自行申报缴纳和代扣代缴税款两种方式
1.自行申报纳税
自行申报纳税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自行填写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所得项目与数额,并计算应纳税额,据此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的一种纳税方式。
纳税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3)从中国境内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可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或采用邮寄方式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纳税,邮寄申报纳税,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应区分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正确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按须按税务机关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纳税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
2.代扣代缴的税款
代扣代缴税款是指按税法规定由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所得时,代扣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并代为上缴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的一种纳税方式。
收入高如何筹划个人所得税,咨询税筹网。
一、年末股东分红需要交哪些税?
1、个人股东分红要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2、法人股东股息红利: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居民企业税后利润分红不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其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要缴税,其他的分红都不需要缴税。
如何合理合法的节税如下:
总部经济招商引资中心
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行业:建筑&地产、科技、物流、医药、商贸、金融、装饰、餐饮、广告设计、软件开发、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等等……
一 税收返还
当地为了增加自己的财政收入还有就是为了减轻一些企业的税负压力。
按缴税的比例返还地方留存的40%—80%
及时返还,本月缴税,次月返还。可以不用实体入驻,不需要法人到场。
二 核定征收
以个独个体为主 年度开票500万以内
个税:0.6%-1.2%
增值税:3%(可抵扣进项)
如量大可以提前办理核定征收,免于年底办理企业多,开票量过大,引起不必要的风险!!!
在办理园区入驻过程中,无需企业亲自跑流程,无论您的主公司在哪里,我们工作人员全程代办,通常一周左右就可以出执照,并且提供一站式企业入驻和后期管理服务(企业也可以选择代理记账),返税周期全国最快,一月一返,为企业节税可达80%。
1、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2、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3倍以内部分免税
3、一次性破产安置费免税
4、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递延纳税
5、职工个人取得拥有所有权的量化资产,暂缓征税
6、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可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
7、福利费(生活补助费)免税
8、救济金、抚恤金免税
9、工伤保险待遇免税
10、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免税
11、个人提取的“三险一金”免税
12、生育津贴免税
13、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免税
14、退休费、离休费等免税
15、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补贴免税
16、科技人员职务转化现金奖励减征50%
17、科技人员股权奖励暂不征税
18、亚洲开发银行支付的薪金津贴免税
19、军人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免税
20、军人的十三项补贴
21、退役士兵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免税
22、远洋船员的伙食费
23、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减半优惠
24、外交人员所得免税
25、外籍人员的八项补贴免税
26、特定来源的外籍专家工资薪金免税
27、境外人才税负差补贴
28、西藏地区津补贴免税
29、残疾孤老烈属的所得各省确定减税幅度
30、住房租赁补贴免税
除此之外,其他情况由于个人所得税高,可以选择通过自然人代开和个人独资企业来解决,两种方法均是采用核定征收纳税,自然人代开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为0.5%,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为0.5%-2.19%(具体根据开票额而定)。
两种方法的不同之处在于自然人代开的票为个人性质的普票,个人独资企业开出的票为企业性质,专票普票都可开出。这两种方法不仅仅可以解决个人所得税高的情况,还能解决企业缺少成本票导致企业所得税高的情况。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关注公众h《小羊说税》
2023年1月1日,新个税法正式实施,居民个人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依条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正式投入使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手机上就可以填报!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扣
ps:就湖南而言,省会城市是长沙。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有:衡阳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永州市。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以下的城市有:株洲市、湘潭市、邵阳市、张家界市、郴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注: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划重点: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为定额(每月2000元)扣除。
相信很多人都和小编有着一样的疑惑:
月薪低于5000,需要填个税专扣信息吗?
答案是:
如果每个月工资扣除社保公积金之后不满5000元,可以不用填报专项附除信息。
但是,假设工作变动,升职加薪超过5000元,或者是某个月有其他收入来源,个人所得超过了5000元,就能够享受这一福利了。
所以,即便现在收入没到个税起征点的朋友,也可以先提交信息,以备后用。
如果在没有提供资料的情况下,达到了缴税标准,可以在以后月份向单位提交,税务部门会进行追补扣除,大家不用担心。
有图有视频!个税app使用秘籍都给你!
个人所得税app可以去哪儿下载?填报前要准备什么资料?5张图明明白白告诉你
如果大家觉得光看图还是不清楚怎么填,不要慌,90秒视频,教你使用个人所得税办税系统。戳图看视频↓↓
在填报过程中,小编要特别提醒大家,填报的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
新个税法的实施条例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都明确,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要按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以备税务机关事后抽查。这意味着,如果出现纳税人造假,“无中生有”提供虚报信息等严重情况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个税app使用有疑问?答案在这里
在填报个税专扣信息时, 很多网友都有疑问,申报以后什么时候生效?申报的信息可以修改吗?怎么选择申报方式?年终奖税率怎么算?小编在这里收集了几个常见问题的解答:
·“李鬼”app
在大家忙于下载个税app填报个人资料时,有一些不法分子制作假冒软件恶意窃取个人信息。
对此,国税总局提醒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各省税务局官网及主要手机应用市场下载正版app
一定要认准官方app。
·房租抵税引发房东恐慌?
住房租金可以抵扣个税了,但房东却担忧税务部门会根据信息找其征税。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客服表示目前没有接到根据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追征房租相关税费的通知。
·个税申报“被入职”?
近日有不少网友反映,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自己供职于自己完全没有听过的企业或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可能是身份信息被冒用。纳税人一方面可以通过app-个人中心-任职受雇信息,点击该单位名称,并通过右上角的‘申诉’按键发起‘申诉’。
同时,不会影响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也不会增加税收负担。
·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如果纳税人对其亲生父母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唯一法定赡养人,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
·兄弟三人,每月赡养老人分摊扣除额度可否为1200元、400元、400元?
不可以,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其他常见问题
一个小窍门送给大家,
实际办理时如有疑问,可拨打各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最后
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
工作再忙也别忘了及时申报
我国现行的主要税种如下:
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行为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契税;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特定目的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
其中企业常遇到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环保税11个税种。其归入的科目大致如下图:
有些税种,如印花税、消费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记入“税金及附加”。交税会根据业务发生的情景不同会有所变化。下面我们就了解下企业常遇到的几个税种,不同情形会计分录:
1、详解:增值税结转会计分(增值税分录内容较多,可点开这篇文章了解详情)
2、消费税的会计分录 —— 记入科目不固定
消费税的会计分录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取得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加工消费品。这时,企业不承担消费税,而是将消费税转嫁给下家消费者,这时消费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用于后期抵扣。第二种,直接销售或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此时企业承担消费税,直接计入产品成本,下家不在产生消费税。
例1: 甲企业购入乙企业a产品,用于生产b产品。a与b产品均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甲企业购入a产品成本 100万,消费税10万。b产品出售价格200万,对应消费税价格20万。不考虑其他税费影响,分录如下:
① 购入a产品时
借:原材料 — a产品 100万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万贷:银行存款 110万
② 销售b产品时(计提消费税)
借:税金及附加— 消费税 20万贷:应交税费— 应交消费税 20万
③ 上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 应交消费税 10万 (贷方余额)贷:银行存款 10万ps:能看得到,最终消费税是归入到了“税金及附加”。
例2: 甲企业购入乙企业a产品,用于直接销售。甲企业购入a产品成本 100万,消费税10万。b产品出售价格150万不考虑其他税费影响,分录如下:
① 购入时分录
借:库存商品 110万(直接记入成本)贷:银行存款 110万
② 销售时分录
借:银行存款 150 万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万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10万贷:库存商品 110万
ps:购入应税消费品用于直接销售,或加工非应税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直接记入成本。如钻石、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则直接销售环节计提消费税即可。
3、企业所得税— 记入固定科目
① 计提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所得税只有这一种计提方式。如果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则还会涉及会税临时差异的分录。
② 税法比会计上临时多交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③、税法比会计上暂时少交
借:所得税费用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④、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借:所得税费用贷:其他综合收益ps:其他综合收益减少则反向分录
4、个税所得税—— 记入固定科目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为自然人,而不是企业。企业只是帮助个人代扣代缴。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科目只有一个“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上交时做反向分录
5、附加税——记入固定科目(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
三个附加税缴纳是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附加税种,会计实务中计提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6、房产税——记入固定科目
房产税征收依据有两种,第一,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第二,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房产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7、印花税——记入科目不固定
印花税的分录也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非购入资产而产生的印花税。如账簿、出售货物、出租固定资产、购入低值办公用品等产生的印花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第二种,是购入资产而产生的印花税。如购入固定资产、购入存货、租入固定资产(等同于购入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印花税,记入相关成本。
① 非购入资产印花税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 印花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②、购入资产印花税
购入资产产生的印花税较多,小编已经给大家整理了专门的文章:不是所有“印花税”都计入“税金及附加”
8、车船税——记入固定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车船税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ps:按年缴纳的车船税、车辆保险费,因其只在当期有效,超过一个期间需要重新续费,所以都不计入成本。
9、资源税——记入科目不固定
资源税的会计分录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对外出售的产品。对外出售的产品缴纳资源税,出售时记入“税金及附加”;第二,自用产品。自用产品属于资源税应税商品。资源税直接记入成本中。
①、对外出售商品
借:税金及附加—资源税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② 自用应税产品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10、关税——记入科目不固定
关税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进口关税。比较多见,一般企业遇到的都属于进口关税。账务处理时直接记入成本。第二种,出口关税。这种比较少见,但确实存在。如出售矿产品、活体动植物、收藏品及古物都需要缴纳出口关税。出口关税分又分为两种情况,第一为自申报出口。第二,代理出口业务。分录如下:
①、自出口关税
借:税金及附加 — 关税贷:应交税费 — 出口关税
②、代理出口关税
借:代理出口销售成本贷:应交税费 — 出口关税
11、契税——记入固定科目
契税只有财产承受人才用纳税,记入获取财产的初始取得成本。分录中并不会出现契税的单独信息。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贷:银行存款
12、车辆购置税——记入固定科目
车辆购置税记入车辆的初始取得成本。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xx车辆贷:银行存款
13、环保税——记入固定科目
环保税是2023年开始征收的一个新税种,主要针对经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破坏的行为征税,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环境保护税贷:应交税费——应交环境保护税
14、土地增值税—记入科目不固定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分为两种情况:第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转让自建厂房。转让土地使用权与自建厂房的土地增值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第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记入开发成本。
①、非房企转让土地或厂房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②、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计入开发成本
借:开发成本
贷: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具体税率有变动,请以最新税率为准
问题一 我单位为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在计算附加税方面有什么优惠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3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规定,三、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的计算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当期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以纳税人申请退税上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和退还比例计算,并以纳税人2023年底期末留抵税额为上限。具体如下:(一)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申请退税上期的期末留抵税额×退还比例退还比例按下列方法计算:1.2023年12月31日前(含)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退还比例为2023年、2023年和2023年三个年度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2.2023年1月1日后(含)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退还比例为实际经营期间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二)当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不超过2023年底期末留抵税额时,当期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为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当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超过2023年底期末留抵税额时,当期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为2023年底期末留抵税额。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规定,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因此,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问题二 保险公司代收代缴的机动车车船税,如何开具完税凭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1号)规定,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本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75号)规定,二、认真履行代收代缴义务,严格执行代收代缴规定(五)对已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人,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不再代收代缴车船税,但应根据纳税人出示的完税凭证原件,将上述车辆的完税凭证号和出具该凭证的税务机关名称录入交强险业务系统。……(十一)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时,应向投保人开具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交强险保险单和保费发票,作为代收税款凭证。纳税人需要另外开具完税凭证的,保险机构应告知纳税人凭交强险保单到保险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开具。三、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代收代缴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六)纳税人对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数额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也可以在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后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诉,税务机关应在接到纳税人申诉后按照本地区代收代缴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受理。(七)保险机构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结报手续后,完税车辆被盗抢、报废、灭失而申请车船税退税的,由保险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八)对纳税人通过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方式缴纳车船税后需要另外开具完税凭证的,由保险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在办理完税凭证时,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所持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保险单,开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并在保险单上注明“完税凭证已开具”字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的第一联(存根)和保险单复印件由税务机关留存备查,第二联(收据)由纳税人收执,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的完税凭证。
因此,对纳税人通过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方式缴纳车船税后需要另外开具完税凭证的,由保险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在办理完税凭证时,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所持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保险单,开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并在保险单上注明“完税凭证已开具”字样。
问题三 我单位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皂脚可以享受农产品免税优惠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皂脚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规定,皂脚是碱炼动植物油脂时的副产品,不能食用,主要用作化学工业原料。因此,皂脚不属于食用植物油,也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中农业产品的范围,应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因此,皂脚不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农业产品范围,一般纳税人销售皂脚应按照16%缴纳增值税。
问题四 国地税合并后,河南省新版普通发票是什么式样?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一、启用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套印在发票联票头正中央,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河南省税务局”字样。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二、普通发票名称统一调整为“河南××发票”。例如:“河南通用机打发票”“河南通用定额发票”等。三、普通发票正面左上方正方形温变防伪图案由“hngs”调整为“hnsw”;防伪纸质介质中的“河南国税”标识调整为“河南税务”标识。……附件:1.发票监制章样式2.普通发票票样
因此,为维护纳税人正常用票权利,确保税务改革前后普通发票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保持票种、分类代码和发票基本式样不变的基础上,对发票监制章、发票名称及防伪措施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您可参考上述文件自行了解。
问题五 光伏发电增值税优惠明年继续执行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因此,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目前执行到2023年12月31日。
问题六 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有哪些税收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9号)规定,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二、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规定,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本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二、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当单独核算孵化服务收入。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教育部门另行发布;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由省级科技、教育部门另行发布。本通知所称在孵对象是指符合前款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孵化企业、创业团队和个人。四、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按规定申报享受免税政策,并将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房产土地租赁合同、孵化协议等留存备查,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后续管理。2023年12月31日以前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1月1日以后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认定之日次月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1月1日以后被取消资格的,自取消资格之日次月起停止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因此,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问题七 员工取得的取暖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规定,第八条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三条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第十四条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一、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因此,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员工取得的取暖费应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涉税事宜建议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确认。
问题八 个人转让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时,股权原值应如何确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第十五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因此,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问题九 十一月份例征期到哪天?
答:本月例征期为11月1日至11月15日。
问题十 对社保基金会受托投资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哪些印花税的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5号)规定,三、对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运用养老基金买卖证券应缴纳的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养老基金持有的证券,在养老基金证券账户之间的划拨过户,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印花税。对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管理的养老基金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免征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应缴纳的印花税。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通知发布前发生的养老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符合本通知规定且未缴纳相关税款的,按本通知执行;已缴纳的相关税款,不再退还。
因此,对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运用养老基金买卖证券应缴纳的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养老基金持有的证券,在养老基金证券账户之间的划拨过户,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印花税。
最近财务小王被临时通知要居家办公,原申报个税的电脑在单位无法备份数据,自己在家新下载的自然人扣缴端中又没有人员信息和往期申报数据。这种情况小王真的要挨个录入人员信息吗?如果单位人员过多,无法挨个核实到任职受雇信息,有没有获取数据的方法呢?
别担心,我们在家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来获取到税务机关的实时数据,即使没有备份,也可以获取到往期申报数据、人员信息。
具体如何操作呢?让小编一一道来。
一、在哪里申报?
答:浏览器中搜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
二、哪些人员可以申报?
答:已经实名注册的单位法人、财务负责人和被授予办税权限的办税人员可以操作。
注意:这里被授予办税权限的办税人员≠税务登记中的办税人员。
如何授权?
答:该单位已经实名注册的单位法人、财务负责人登录自己的个人所得税app,选择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选择需要授权的企业
点击新增授权人员
填写需要新增的授权人员的信息后,点击确定
【请选择授权类型】:管理权限比办税权限多了向其他人员分配权限的职能
【授权期限类型】:可以选择定期或长期。即使选择长期,若后期该授权人员离职了也可以解除授权。
三、如何申报?
1.以上人员通过自己的个人所得税app扫码或者自己个人的账号密码登录。
点击【单位办税】,选择您需要办税的单位,点击【办理个税业务】
页面左侧会有【扣缴申报】、【集中申报】模块,如果该单位有经营所得的税种认定,还会有【经营所得】模块。
2.接下来以申报“工资薪金”为例。点击【扣缴申报】,整体模块和扣缴端相同。
【人员信息采集】:会自动带出在扣缴端已采集的信息。如果有需要新增或变更状态的人员,可选择添加、导入或更多操作。未设置“批量修改”功能。如有需要批量修改的人员,可直接使用批量【导入文件】功能,会覆盖已有信息。
采集数据后点击【保存】即自动发起校验,无需点击报送。
3.【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没有下载更新的选项,员工app采集的信息会自动带入。
4.按顺序进行收入填写—附表填写—申报表报送。没有单独的税款计算功能,税款计算是在各项具体收入填写中的重新计算模块体现。
5.【申报/作废/更正】:都在申报表报送模块体现。
申报成功未缴费可以作废;申报成功已缴费可以更正。
6.【税款缴纳】:目前支持的缴款方式包括三种,企业三方协议缴款、银行端查询缴税和银联缴税(若涉及生产经营所得的还支持扫码支付)。
注意:扣缴客户端等其他渠道申报成功但尚未缴纳税款的,同样可以通过web端【税款缴纳】的功能查询待缴款信息并完成税款缴纳。
7.【查询统计】:支持打印单位申报记录查询、个人扣缴明细查询和完税证明。
以完税证明为例:汇缴申报—查询统计—缴款记录查询—输入缴款日期—查询到结果后—点击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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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商户的问题繁多,不少这样的企业有着太多的税务问题存在。也正是因此,一个具有高深财税实力的人员是非常受人欢迎的。那么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是怎样的?
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纳税人企业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当最后股东分红的时候,股东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个体工商户,在申报的时候已经申报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现在年底了老板自己想要把对公账户里面的钱提取出来。 这个时候老板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这个时候的提取现金是否当做是利润分红?)
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有查账征收和定额核定征收两种方式:个体工商业户实行查账征收的,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体业主的工资不作为成本、费用扣除,但可以扣除生计费用每年42000元。凡实行定期定额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行业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公式为:年应纳税所得额=年销售收入额×应税所得率(由税局定,各行业不一样)。年应纳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月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不超过15000元的5。
(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10。
(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20。
(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30。
(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3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我们就解读这么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多谢阅览!
注意:上文内容仅供参考,一切以钇财税顾问为主!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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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相信大家都清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粗略地分为以下三种。
1. 综合所得
2. 经营所得
3. 分类所得
这三种又分为以下九种
其中税率最高的就是工资薪金最高达到45%,而且如果作为一个企业老板,经营所得和分红获得还需要分开计算,如果公司企业盈利之后,需要先缴纳行业增值税和25%的企业所得税,如果作为公司老板想要使用公司的钱,还需要把钱转到自己账户上面,需要缴纳股东分红税,税率为20%,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老板一年赚了500万,企业所得税和股东分公司就需要缴纳200万,最后只剩下不到300万,相信这个税率不论是作为自然人20%还是作为企业老板共需要缴纳40%,是很多人都无法接受的。
那么我们其实是可以到一些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享受政策的,目前我国一些少数民族自治区,西部大开发地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都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
现在如果个人获得大额的费用需要开具发票也是可以到这些地方进行代开的,享受优惠政策之后,个税税率为0.9%-1.7%,如果在当地税务局进行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进行缴纳就需要缴纳20%-40%的个税,所以个人到优惠园区进行代开,能大幅度的降低个人的税费压力,而且一年可以代开500万也能满足大部分人的需求,而且全程也不需要自然人亲自到场,只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即可,出票就出示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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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什么时候开始
一般情况下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于次年的年初开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2023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于2023年3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1、今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我国首次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汇算清缴是新税制落地的配套保障措施,也是国际通行做法。2、根据新个税法规定,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国居民将迎来首次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此次汇算清缴的范围和内容,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汇算清缴将实行“查漏补缺、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以精准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四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个税年度汇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严颖
一、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在合伙企业领取工资薪金,需要每月按照工资薪金项目申报个人所得税,季末年末再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五项第1目规定规定,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三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综上,在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和其在合伙企业拿的工资多少并无关系,而是将投资者工资整体调增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后,按合伙人分配比例分到每个投资者,然后由自然人投资者按照经营所得计税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合伙企业注销,个人合伙人分配的所得应如何交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三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进行清算时,投资者应当在注销工商登记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结清有关税务事宜。企业的清算所得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由投资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的公允价值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润后,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因此,合伙企业注销,个人合伙人分配的所得应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八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四、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红利,其个人合伙人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财税〔2000〕91号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附:第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五、个人独资企业申报经营所得后,将剩余的利润打到个人合伙人账户,还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后,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的规定,合伙企业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应比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出租房屋应就取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税费。
(一)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二)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不能提供有关凭证资料,无法准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根据最新减税降费规定:
1、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在10万以内的,免征增值税。
2、房产税减征50%,按2%征收。
我们在购买商品房、办理落户等事项中经常需要提供自己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这时候很多人要么选择联系公司指导开具,要么致电税务局了解流程,或者干脆自己在网上找各种攻略。
今天,我们来分享一个便捷的开具功能:国家税务总局个税app【纳税记录开具】功能。
(图文来源:山西税务)
温馨提示:
1.个税app可申请开具2023年1月及以后的纳税记录;2023年及以前年度纳税记录可前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操作。(关注我,下期云端教你网页端开具流程)
2. 每人每天最多可开具三次纳税记录。(超过次数,可要等到第二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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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申请退税后,可以查退税进度吗?
提交退税申请成功后,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询退税进度。邮寄申报、办税服务厅申报的,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对审核不通过或者退库失败的,系统会提示原因以及解决方法。
个人所得税app退税进度查询操作(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要查询】进行【申报查询】。
(2)点击【已完成】,选择【2023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的【退税记录】即可查看退税进度。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退税进度查询操作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通过顶端菜单【我要查询】进行【申报查询】。
(2)点击【已完成】,选择【2023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的【退税记录】即可查看退税进度。
02
退税进度显示'提交申请成功'是什么意思?
退税进度显示“提交申请成功”表示退税申请已经提交成功,将进入后续流程,请耐心等待。
03退税进度显示'税务审核中'是什么意思?
退税进度显示“税务审核中”表示税务机关正在对退税申请进行审核,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04
退税进度显示'税务审核不通过',该怎么办?
税务审核不通过的原因有多种,税务机关会列明审核不通过的原因,纳税人可以在消息中心及时查看并对申报数据进行重新检查、确认。在一定情况下税务机关也会与纳税人联系,请纳税人补充提供相关收入或者扣除的佐证资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税务机关不会在短信或者非官方软件中请纳税人为了退税提供银行账户等信息,如有疑问及时与税务机关联系或者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在个人所得税 app 的【个人中心】—【我要咨询】发起咨询。
05
什么情况下会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退税失败?
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
纳税人提交的银行卡账户信息不正确或者无效;
纳税人填报的申报数据存在错误或者疑点;
税务机关审核时发现有需要向纳税人进一步核实了解的情况,但纳税人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无法与纳税人联系;
税务机关核实年度汇算申报信息时,纳税人拒不配合。
06退税进度显示'国库处理中'是什么意思?
退税进度显示“国库处理中”表示税务机关已经将纳税人的退税申请提交国库部门,国库部门正在按规定处理中,请耐心等待。
07
退税成功后是否有提示?
退税成功后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有提示。最终提示状态为“国库处理完成”,请关注退税到账情况。
08
退税进度显示'国库退库失败',该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国库退库失败多与纳税人填报的银行卡账户有关。请关注申请退税的银行卡账户是否为本人账户,以及该账户是否处于注销、挂失、冻结、未激活、收支有限额等状态。如果遇到该种情况,需重新填报本人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系统会重新发送国库办理退库。
个人所得税房屋租赁所得会计分录
答:承租方交房产税、附加税及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房产税及其他税费等
贷:银行存款
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按照复式记账的要求,对每项经济业务以账户名称、记账方向和金额反映账户间对应关系的记录。在借贷记账法下,则是指对每笔经济业务列示其应借和应贷账户的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
个人所得税房屋租赁所得会计分录
房屋租赁收入个税怎么算?
一、首先租房收入个人所得税是指有房租收入的纳税人(出租人)交的,不是承租人缴纳的。其次租房收入个人所得税是按照房租收入交税的具体如下。
二、对于企业出租房屋而言,应并入其他收入一并交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人而言,应交纳个人所得税:每月(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每月(次)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20%
三、每月(次)收入超过4000元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每月(次)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1-20%)×20%准予扣除项目包括交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印花税等;
四、如果是出租居民住用房,税率为10%;修缮费用一月(次)最多扣除800元,没有扣完的部分下月继续扣,扣完为止。你公司为房主代交税金,房主取得的是税后所得,在计算个税时要换算成含税所得:
五、月不含税租金=16500/6=2750月含税收入:x-(x-x*5%-800)*20%=2750x=3197.53月应交个税=(3197.53-3197.53*5%-800)*20%=447.53。
本文详细介绍了个人所得税房屋租赁所得会计分录如何做,也介绍了房屋租赁收入个税怎么算。作为一名企业的会计人员,一定要搞清楚,房屋租赁的时候,个人所得税是需要及时的缴纳的,在叫计算的时候,需要按照本文的方法进行计算。如果你不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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