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营利组织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营利组织的所得税免税收入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企业所得税之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时间确认
①企业投资国债从国务院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应以国债发行时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会计与税法可能会有时间差、例如到期一次性付息)。
②应在国债转让收入确认时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2)国债利息收入计算
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按以下公式计算: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国债金额”,按国债发行面值或发行价格确定;
“适用年利率”按国债票面年利率或折合年收益率确定;
如企业不同时间多次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持有天数”可按平均持有天数计算确定。
(3)国债利息收入免税问题
①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②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按第(2)项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4)国债转让收入时间确认
①企业转让国债应在转让国债合同、协议生效的日期,或者国债移交时确认转让收入的实现。
②企业投资购买国债,到期兑付的,应在国债发行时约定的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国债转让收入的实现。
(5)国债转让收益(损失)计算。
企业转让或到期兑付国债取得的价款,减除其购买国债成本,并扣除其持有期间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以及交易过程中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企业转让国债收益(损失)。
企业转让国债,应作为转让财产,其取得的收益(损失)应作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国债,以买入价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国债,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企业在不同时间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其转让时的成本计算方法,可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改变。
【举例】某企业2023年5月初购买了一份3年期国债10万元,约定的年利率为3.65%,三年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2023年底按会计核算规定确定了相应的利息收入,因国债发行时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是三年后,故在税法上,2023年不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应做纳税调减;
2023年因故提前转让该国债,取得转让收入10.5万元,持有天数确认为300天;则:国债利息收入=10×(3.65%÷365)×300=3000(元)(免税);国债转让收益=10.5-10-0.3=0.2(万元)(纳税)。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a公司直接出资投资于b公司,取得的税后股息分配)。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第2、第3项所称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6)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 )。
a.国债转让收入
b.小微企业季度收入低于9万元
c.非营利组织按规定收取的会费
d.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a,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国债转让收入不免税;选项b,注意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规定进行区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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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八十五条及财税〔2009〕12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1、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4、财产及其孽息不用于分配;
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
(二)根据财税〔2013〕117号规定: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根据财税〔2013〕118号规定: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科技园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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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很多刚刚入门的新手会计不太了解的问题,社会团体民间非营利组织赞助收入分录怎么处理?到底是记入“捐赠收入”还是其他的会计科目呢?为了给大家来解答这个问题,以下是小编全部的整理内容:
社会团体民间非营利组织赞助收入分录怎么处理
答:一般情况下,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费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除非相关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限制。
核算会费收入,民间非营利组织应设置“会费收入”科目,同时设置“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两个明细科目。如果存在多种会费,可以按照会费种类(如团体会费、个人会费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向会员收取会费,在满足交换交易收入确认条件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如果存在限定性会费收入,应当贷记“会费收入——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
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净资产,借记“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或借记“会费收入——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特点是什么?
(l)会计核算的基础不同。预算会计中,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事业单位会计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分别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企业会计均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
(2)会计要素构成不同。预算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人和支出。企业会计要素分为六大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人、费用和利润。即使相同名称的会计要素,其内容在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上也存在较大差异。
(3)会计等式不同。预算会计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十净资产;企业会计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十所有者权益。
所以,社会团体民间非营利组织赞助收入分录怎么处理?由上文内容可以知道,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赞助收入并非记到捐赠收入,而是它有自己的专属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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