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免税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上次发文讲了外籍个人取得外商投资企业股息红利是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的小伙伴们就可高兴了,这样省事了,也不用申报了,是这样吗?不是的喔,也是要申报的,只是先申报后减免,具体咋操作呢,这里给小伙伴们一一道来。
第一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长这样,看下图。
第二步:进入电子税务局后点分类所得申报(红色箭头有标示)再点填写,地方也标了红色箭头哈。
第三步:如果我们有免税收入,在填写完收入后,我们需要将免税的金额也填写上,否则不能带出附表喔。
第四步:大伙看,如果我们在申报收入时填了免税收入的,系统会提示我们需要填写附表喔,我们点击进入进行填写。
第五步:我们进入附表填写界面,点击红色箭头指示的地方进行填写。
第六步:我们双击所得项目下面的区域,我有用红色箭头指示地方,会跳出下面那个对话框。
第七步:我们在免税事项里进行选择我们实际免税的类型,在免税性质那选择对应性质,在免税收入内填入我们免税的金额,注意,要和之前填写的一致喔,否则无法保存。
第八步:我们选好并保存后点返回,就是红色箭头指的地方。
第九步:我们返回后就看到申报表报送这个界面,我们点击报送就申报完成了。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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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法律评论》第742篇文章
商法第125篇文章 | 雇佣人力
作者:永信会计事务所
字数:1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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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疫情期间,政府发的补助免税吗?
近期,澳洲政府实行了一系列的经济刺激计划用于缓和疫情带来的经济衰退,这其中包括了广为人知的cash flow boost(员工代缴税现金流补贴), jobkeeper(留职补贴) 和jobseeker(求职津贴)。企业和个人在申请相关补贴的同时,还需准备好相关的税务工作。cash flow boost是雇主补贴,这类补贴不算企业收入,所以企业既不需要为其支付增值税(gst),也不需要支付所得税(income tax),是100%的免税收入。jobkeeper对雇主虽然也是免gst的,但在年终报税时jobkeeper会作为企业税前收入,同时,因为这项补贴会直接发放给雇员, 所以企业可以将发放的补贴计为人工成本。对企业而言,在不考虑其它收入的前提下,jobkeeper没有增加企业税务负担。另一方面,对于雇员jobkeeper被视为正常收入,因此应该纳税;对于只收到jobkeeper补贴额度的员工,应该根据每两周实收的补贴金额照边际税率纳税,一般来说,每两周应纳税金额为192澳元(payg withholding)。jobseeker是针对的个人发放的补贴。这项补贴是需要算做个人税前收入的,如果您的收入总和在$18,200免税额度之下,您是不需要交税的,但是如果原来的税率就很高的人就算拿了jobseeker 年底这部分也要补很多税。
这个特殊的一年我们该如何做年终税务规划呢?一个有效的年终财务规划可能会让我们在法律框架允许内,减少不必要的税务支出,而且同时达到财富增长的目的。税务规划不仅对于结构复杂的企业有效,也对每一个普通纳税人产生不一样的报税结果。以下是一些今年对于企业和个人的基本年终税务规划知识:企业business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养老金付款(super guarantee payment)企业养老金供款必须在2023年6月23日之前缴纳,才有资格在2019-20财政年度申请抵税减免。$150,000即时资产抵消在本财政年度,即时资产注销可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即将到来的纳税申报表上立即扣除成本最高为15万澳元的资产。但是,由于税法规定生意用车的车辆费用报销是有上限的,在2019-2020财年,ato公布的车辆成本限制额car limit是$57,581 (含gst),所以如果您花15万澳币购车,该车辆是全部用于生意上,因为车辆报销上限的限制,您可以抵扣车的金额是$57581(5234澳币的gst可以申请退税)。预付您的费用 (pre-pay your expenses)在您仍处于本财政年度的情况下,预先支付下一财政年度的一些费用,这可以是您的投资房产的利息,租金,保险和任何专业协会的订阅之类的东西,在当前纳税年度中,最多可扣除来年的12个月费用。
在家工作花费抵扣(work from home deductions)可扣除的运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电话的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费用,互联网连接计算机耗材和文具,家庭办公设备和家具的维修费用。近期,ato引入了一种新的 “捷径方法(short cur method)” ,由于covid-19,您可以在家工作的每小时申报80 cents的运行费用。该快捷方式将于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生效,您必须保留工作时间记录,例如时间表或名册,以作为证明;同时您必须在提交即将到来的2019-20年度纳税申报单时在索赔中注明 “每小时covid费率” 。资本损失(capital loss)出售业绩不佳的资产(例如股票),可能使您带来税收损失,可以抵消整个财政年度的任何资本收益(capital gain)。养老金优惠供款(concessional super contributions)优惠性养老金供款是您的养老金的税前供款,它们包括雇主供款,薪金牺牲付款和您要求扣除的个人供款。2019-20财年所有年龄段的优惠供款上限为$ 25,000。从2023年7月1日起,上一个财政年度的6月30日的退休金总余额少于500,000澳币的个人可以将未用的优惠供款额度代入到下一年,使当年的总优惠养老金供款额度超过$25,000。优惠性养老金供款的税率为15%,高收入的个人可能还需要缴纳div 293税(这是一项针对当年个人收入和养老金供款总额超过25万澳币的附加税)。预付您的费用 (pre-pay your expenses)在您仍处于本财政年度的情况下,预先支付下一财政年度的一些费用,这可以是您的投资房产的利息,租金,保险和任何专业协会的订阅之类的东西,在当前纳税年度中,最多可扣除来年的12个月费用。请注意,所有的规划都必须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执行才能达到节税的目的。
永信会计金融事务所
● 永信会计金融事务所是一家专门服务于布里斯班地区华人的会计金融事务所
● 秉承“用心服务,值得永信”的服务宗旨
● 为企业主,高收入人群和专业人士提供专业化和个性化的会计,税务,金融和贷款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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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一直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中的重点问题,为了便于纳税人及时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近日,大白对企业所得税中免征企业所得税情形进行了归纳汇总,具体内容如下!
1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1.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按本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即: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2
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
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内地居民企业持有符合规定要求的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4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9号)第二条规定:
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科技园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5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清洁基金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cdm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上缴国家的部分;
(二)国际金融组织赠款收入;
(三)基金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四)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
6
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
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23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8
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
2.依法从撤销或破产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获得的受偿收入和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以及依法从保险公司风险处置中获得的财产转让所得;
3.接受捐赠收入;
4.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购买政府债券、中央银行、中央企业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债券的利息收入;
6.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取得的收入。
9
北京冬奥组委、残奥委相关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北京冬奥组委、残奥委相关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北京冬奥组委免征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第二条第六项规定:
对中国残奥委会根据《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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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这类企业啦!又可以少缴税啦!企业所得税,降啦!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国税局发布的财政{2022}19号:
为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自2023年1月1日起,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以下优惠:
对设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需要满足的条件(同时满足):
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以上
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
企业必须进行实质性的运营,即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立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并对企业生存经营、人员、账目、财产等实施实质性的全面管理和控制。
对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除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的企业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外,目前在我国西部大开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根据地都有国家大力支持,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全国的中小微企业也可以享受。
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财税实务操作分享、可以点击关注+小编,紧跟政策,每日更新。
最新,最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企业优惠税率:
适用20%税率
适用对象:小型微利企业
适用税率减按15%征收
适用对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适用税率减按10%征收
适用对象: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非居民企业、
注意啦!这5类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
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
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
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
另外还有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人为个人的合伙企业都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需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您有税务规划方面的相关需求,欢迎留言评论、关注小编。小编也会不定时分享节税、避税干货!
一、在实务中经常存在的增值税免税业务
第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月营业收入不足10万或季度不超过30万;
第二,符合条件营业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检测企业在在前三年免征增值税;
第三,出口货物实行零税负,而将其国内采购部分的进项税额进行退税,其实质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增值税免税业务,但考虑到退税率的不同,出口企业的增值税不全为0,非本文讨论的重点;
第四,软件行业实际超过3%的增值税税负率的即征即退政策,并非全免税,也非本讨论的重点。
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免征增值税如何影响企业所得税及净利润
第一,研究企业基本情况:
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全年不含税销售收入95万元,企业产品的毛利率为25%,企业发生其他费用为18万元
第二,如果企业不享受免征增值税相关的税费及净利润计算
1、应交的增值税为 95*3%=2.85万元
2、应交的附加税为 2.85*10%=0.285万元
3、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95*25%-0.285-18=5.465万元
4、企业应交的企业所得税为 5.465*25%*20%=0.27325
5、企业的净利润 5.19万元<5.465-0.27325,保留两位小数点>
第三、企业如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相关税收及净利润计算
1、企业应交的增值税95*3%=2.85万元,计入了其他收益
2、企业因没有增值税可以交纳,故无附加税费交纳
3、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5*25%+2.85-18=8.6万元
4、企业应交的企业所得税为 8.6*25*20%=0.43万元
5、企业的净利润为8.17万元< 8.6-0.43>
第四,应纳税所得额的比较,不免税为 5,465万元,免税为8.6万元,差异为3.315万元,它等于增值税2.85万元,与附加税费的0.285万元之和.
第五,企业净利润的较,不免税为5.19万元,免税为8.17万元,差异为2.98万元,它刚好等于免交增税及附加税的95%,由于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5%,其实质为最终影响净利润的净额为免交的增值税及附加税与1减适用所得税之积.
三、营利性机构检测企业的免征增值税如何影响企业所得税及净利润
第一、研究企业基本情况
某营利性检测机构,取得了税务机关的检测项目的三年免税备案,已知该企业对外提供的某一类标本检测服务对外收费含税价每例,530元,企业生产标本的成本为在享受免税政策为含税价300元,其中生产材料113元,可取得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另该企业为了检测标本,需一次性购置设备含税价2825万元,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知该企业本年已检测标本5万个,本年共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共650万元。为了研究的方便,假设企业无其他所得税调整事项。假定企业的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为五年,且不留净残值。第二、该企业为不进行免税
1、企业营业收入为 530/<1+6%>*50000=2500万元.
2、企业的标本单位销售成本为:
3、 300-113/<1+13>*13%-<2825-2825<1+13>/5/5万=274元
4、企业的销售成本为5万*0.0274=1370万元.
5、企业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5万*530/<1+13>*6%=150万元
6、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2825/<1+13>*13%+0.0113/<1+13>*13%*5万=325万+65万元=390万元,企业留的抵税额为240万元.
7、未来可少交240*10%的附加税费,也就是24万元,对企业利润的正影响为24万元
8、企业的不考虑销管财费用的利润总额为2500-1370+24=1154万元。
第三、企业享受免税政策
1、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325万元,购进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65万合计390万均不能抵扣,企业无附加税费交纳。
2、企业的对外销售收入为免税的,则其收入为5万*0.053=2650万元
3、企业的产品的销售成本为 5万*0.03=1500万元
4,企业不考虑销管财的利润总额为 2650-1500=1150万元
第四,比较分析,在不考虑未来留抵增值税因少交增值税而少交附加税对利润的正向作用时,不免税企业的利润总额为1130万元,与享受免税的利润总额1150万少20万,如果考虑到留抵税额未来对损益的正向作用,则享受免税策反而利润总额少4万元
第五、比较分析,看来免税政策的享有并不意味着利润影响绝对是正向的。
四、研究结论
第一,从小规模的纳税人来说,享受免税政策绝对是利好,其新加的利润总额的就是企业少交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之和。
第二,而对一般纳税人的营性性医疗机构外,享受免税并不一定能有正向作用,主要取决于固定资产的购置总额中可以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税额,及后续检测项目成本中成材料成本的取得的进项税额是多少,特别是如材料成本占检测成本的一半及以上时,不享受政策要好。
五、本研究对企业及财务人员的重要启示
第一,具体问题一定得具体分析,不是所有的免税项目都要享有,一定得预算,从而拿出可行方案。‘
第二,在预算时,一定得考虑到企业的长期利益,可以在5年以上的周期,对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带来的利好应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考虑较为合适。
第三,不能否认,因享受免税政策,企业的营业收入多了,核算出简单了,那业务招待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的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标准提高了,对企业也是个利好,另外,由于营业收入的增加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也好转了,有时这个企业也很重要,企业在作决策时也得一并考虑。
第四,在是否享受免税政策时,一定不得将第一年的数据作为预算及决策的依据,除固定资产的影响外,还有因企业开工不足的影响。
黄振实务财税点点通,持续讲企业真实发生的实务事,始终坚守合法合规的底线思维,本着点拨而不点破的原则,以全新视角独立分享自已对具体事项、具体领域独有的观察及理解,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各位同仁带来另类的思考及启迪,谢谢大家持续的关注!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围绕这个政策
小编提醒大家注意这几个点
一、政策适用主体
第一,不区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的,均可适用政策。
第二,一般纳税人不能适用此政策,无论是免税政策还是暂停预缴政策,一般纳税人均不适用。
二、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
1月1日至3月31日执行的政策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4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政策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1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政策是: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不能享受免税
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专票的部分需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开票时税率栏次选择“免税”。
四、出租或转让不动产适用5%税率,不适用此政策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出租或转让不动产,适用5%的征收率,不符合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政策,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但符合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仍可享受免征增值税。
五、小规模纳税人零售机动车开票问题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零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免税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相应地,购买方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则购买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导读」近日,温州市税务局下达了一则温州某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将应税收入作医疗服务免税收入进行纳税申报,被税务稽查并处罚的公告。
公告概要
根据检查人员的稽查结果,你单位存在以下涉税问题:
1.你单位于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将销售博碧护发精华洗发水、元康护理液等洗护产品的应税销售收入作医疗服务免税收入进行纳税申报。
经查,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共累计错申报总额为417813.92元;
上述销售收入应调整为应税销售收入予以调整申报。
2.你单位2023年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调整项目表中业务招待费的账载金额为45809.23元,2023年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调整项目表中业务招待费的账载金额为50175.57元。
经查,你单位2023年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支出的3965.75元未在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列入业务招待费支出作纳税调整(列入其他费用扣除)。你单位2023年在销售费用其他费用科目中列支的用于客户停车、住宿、餐费等支出共计18076元。
对你单位少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合计55457.83元处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来源:温税一稽查【2022】212号
小编税语
财税财税﹝2016﹞36号文件第一条第七项规定,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但,要特别注意的是,文件中的医疗机构特指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指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本案中,虽然公司主体是医疗美容公司,但其并不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其销售的产品更非用于医疗服务范畴的。所以其销售的收入应计为应税收入,不可享受免税政策。
想要唱一出“浑水摸鱼”,却演了一出“不打自招”。增值税逾规不缴,企业所得税违规少缴,该公司的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也真是“非同寻常”。
财务人员假聪明,老板是真糊涂。明知此路不通,偏要以身试险。那结果,也只能是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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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征税收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规定专项用途并经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二、免税收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收入。
(一)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1)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3)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划分什么样的财政性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什么样的财政性资金属于应税收入)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
(2)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释1】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的条件:
对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a.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b.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c.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有文件,有办法,有核算)
【解释2】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性资金的后续管理:
企业将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重新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解释3】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扣除。
【解释4】不征税收入的总结:
(二)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国债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免税;国债转让的价差收入,应税);
2.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是指:(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3)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内取得的投资收益;(4)未上市的居民企业之间的投资,不受一年期限限制;(5)权益性投资,非债权性投资。
4.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解释1】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内取得的投资收益。
【解释2】注意此条款的投资方只能是在境内有机构的非居民企业才有优惠。如果投资方是境内无机构的非居民企业则无此优惠。
【解释3】居民企业或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免税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不足12个月股票取得的投资收益。
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
(1)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2)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5.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非营利组织的营利性收入,应该纳税)
【解释1】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解释2】免税收入形成的费用、折旧可以税前扣除。举例:国债利息收入用来买汽车的折旧,可以税前扣除;用财政拨款买来的卡车,不能提折旧税前扣除。(配比原则)
【提示】出题类型: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应税收入的划分是考点,交叉出选择题。
【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有( )。
a.财政拨款
b.国债利息收入
c.物资及现金溢余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e.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
【答案】ad
【解析】(1)选项ad: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均属于不征税收入(而不是免税收入);(2)选项be: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均属于免税收入;(3)选项c:企业资产溢余属于应当征税的其他收入。
【题目变形1】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be。
【题目变形2】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是:c。
【题目变形3】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abde。
【变形题目】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下列收入中,不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
a.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
b.取得的财政拨款
c.开展培训、咨询业务取得的服务费
d.按照县级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e.经营活动的收入
【答案】ab
基金作为现有的一种投资理财方式已经被越来越多人关注。很多的老板在投资过程中也会选择基金投资,除了理财收益,更大一方面也是为了合理节税。
节税政策
1、企业持有国债、地方政府债的利息,以及部分金融同业往来利息(如政策性金融债券持有期间利息)等收入免征增值税。
2、“金融商品转让”涉及税收优惠项目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等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3、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以上都是企业在基金方面可以获得的免税收入,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尽可能多的获得免税收入。
国债基金税收筹划的优点
1、合法性:
现有的企业税收筹划都是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里进行相关规划,基金节税作为有法规条例支持的一项自然是合法合理的。
2、稳定性好
国债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不需担心资金安全问题,投资风险小。
某公司拥有一百万的闲置资金准备用于获取利息。假设五年期国债年利率为4%,银行五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为4%
购买国债:100*4%=4万
存入银行:100*4%=4万,4-4*25%=3万
作为一些喜欢稳健无风险的公司老板,在打算利用闲置资金获利时选择国债期权等进行投资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一、免税收入
1、什么是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主要指《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明确列举了四条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2、免税收入所对应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不征税收入
1、什么是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二条的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总结:
1、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本身是应税收入,只是国家给予的一定时期的税收优惠照顾,免税收入所对应的费用允许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本身就是不列为应税收入的范围,属于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第一: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应以国债发行时约定的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国债转让收益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实务易混点:
1. 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获得的股息红利满12个月才能享受免税待遇,否则征收企业所得税。
2. 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受12个月的限制。
第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非营利组织进行营利性活动取得收入(含政府购买服务)征企业所得税。
第五:企业取得2023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六:技术转让所得,500万以内免征企业所得税,500万以上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包括:
一、国债利息、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1、企业因购买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因转让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所得收益,征企业所得税。
3、到期兑付
a、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全额纳税调减。
b、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的免税部分=国债金额(地方政府债券)×适用年利率
c、确认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利息的时间: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时约定的应付利息的日期
4、到期前转让
a、免税部分
a、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部分纳税调减。
b、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的免税部分=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c、转让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应在转让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合同、协议生效的日期,或者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移交时确认转让收入的实现。
b、纳税部分
a、国债(地方政府债券)转让收益(损失)——无需纳税调整:
b、转让收益=取得的价款- 购买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成本 -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 交易过程中相关税费
例1:甲企业 2021 年投资收益中包含:
(1)转让国债取得 88 万元,该国债购入面值 72 万元,发行期限 3 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年利率 5%,转让时持有天数为 700 天。
(2)购买铁路债券利息收入 100 万元
解: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数=(88-72)+100=116(万元)
持有国债期间的利息=72×5%÷365×700=6.90(万元)
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90+100×50%=56.9(万元)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1、该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 不足 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适合于权益性投资的投资收益。
3、对于股票(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以连续持有时间区分是否免税(不足 12 个月的纳税;满 12 个月免税)
例2:乙企业 2021 年取得直接投资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股息收入 130 万元,已知境内被投资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取得到期的国债(年利率 6%)利息收入 90 万元。
解: 会计利润=……+130+90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130-90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该收益 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 不足 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1、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提供服务、销售商品等)
2、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a、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b、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 7 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c、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d、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e、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例3:丙民办学校计划按照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认定条件,申请学费收入免征企业所
得税。下列各项中,属于非营利组织免税收入认定条件的有(abc)。
a.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b.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
c.投入人对投入该学校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d.财产及孳生息可以在合理范围内根据确定的标准用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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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发生较为频繁,甚至不少企业采取无偿往来的方式。
根据(财税〔2019〕2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的相关规定,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该项规定极大减轻了集团企业成员间资金周转无偿往来的税收负担,然而也导致不少企业忽视了纳税申报的合规性,带来潜在税务风险。
一、在增值税方面,免税并不代表免于视同销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将资金无偿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视同无偿提供贷款服务,需确认增值税销售收入。
虽然目前集团企业成员间的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但是未将此行为排除在视同销售范围之外。
因此,合规的纳税申报应该是一方面确认贷款服务的视同销售收入,同时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免性质代码:01083917)等申报资料。
虽然上述申报步骤未导致最终增值税纳税金额的变化,但是绝非多此一举,而是将影响其他税务事项的认定,例如一般纳税人的销售规模和加计抵减适用行业销售额比重的计算,甚至可能因为未合规申报,被认定存在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而影响办理进项税留抵退税。
二、在企业所得税方面,需注意做好与增值税收入不一致引起的纳税评估预警应对。
实务中,对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存在比较大差异的,容易触发纳税评估预警,不少企业对此无所适从,甚至盲目同步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其实,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并不必然引起企业所得税收入的调增,企业应注意留存相关证明资料,向主管税务局做好两者差异的合理性说明,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列举的所得税视同销售情形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列举的视同销售情形包括市场推广、销售、交际应酬等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行为,而资金无偿借贷既不属于上述列举资产用途,也未改变资产的所有权属,因此难以适用所得税视同销售的规定。
其次,虽然针对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关联交易税务局有权进行特别纳税调整,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作特别纳税调整。
最后,即使税务局作出特别纳税调整处理的,参考(国税函[2003]1284号)的执行口径,应向税务局争取资金使用方同步作利息成本的税前扣除,以消除关联企业间的重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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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券与城投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一般是相对于国债而言,国债就是中央政府发行的,以国家信用和财政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而地方政府债券一般是指以地方政府的税收水平作为偿债保障的债务凭证。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两种类型,前者用于纯公益性事业,后者用于具有一定收入的公益性事业。
要知道,只有省级财政可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地级市、区县级财政是没有发债和融资的权力的。所以地级市、区县级政府,只能靠组建融资平台,也就是城投公司,来发行城投债进行融资,主要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
城投债,又称“准地方政府债”,主要包括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不过中国债券业内往往把城投公司发行的债券列为地方政府债券范畴。这里需要指出一点:大家经常把地方金交所发行的以城投公司为主体的定融归属于地方政府债券或者城投债券的范畴,其实不然,城投公司发行的定融不是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合法金融产品,底层资产不清,属于非标产品,跟地方政府债券和城投债券标品根本不在一个层面,选购时还需谨慎。
地方政府债券与城投债券差异知多少
一、发行平台差异
地方政府债券由国家财政部统一代理,发行方式是通过记账式国债的方式,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进行公开招标发行。公开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可按相关规定在上交所、深交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流通。
城投债券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发行,主要有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除了部分城投债券在上交所、深交所流通外,其他主要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
二、发行主体人差异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主体是省级地方政府,具有浓厚的政策性。它主要是解决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投资项目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困难的问题。
城投债券发行主体是城投公司,债券发行时对城投公司财务有严格要求,这在中期票据和短融方面比较突出。
三、发行规模差异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跨度较大,从8到250亿不等,主要集中在50-200亿之间。
城投债券发行规模相对较小,主要集中于5-20亿元之间。
四、发行期限差异
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期限为11.9年。(参考2023年发行数据)
城投债券发行期限以2-7年为主,更具灵活性,并且含有投资者回售权,可以通过行使回售权提前退出,是一种更具市场化的债券品类。
五、发行利率差异
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信用接近国债,所以发行利率接近同期限国债二级市场利率,并具有免税的优惠。
城投债券本质属于企业债/公司债,所以发行利率参考当前二级市场企业债券发行利率,相比国债和地方政府债要高,但无免税优惠。
结语
综上所述,即使在未来,地级市、区县地方政府可以直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也不会对城投债带来打击,两者之间不存在替代关系,而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双方可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给地方政府更多的债务工具选择,丰富了债券市场的投资种类。所以对于要求稳收入、高回报的投资者来说,城投债仍然是有价值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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