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忧网 > 公司运营 > 所得税
栏目

公司费用抵扣所得税(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09-24 16:04:04 热度:3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公司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公司费用抵扣所得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公司费用抵扣所得税

【第1篇】公司费用抵扣所得税

导语:

捐款1亿:个税最多可以抵扣4500万的税款;企业所得税最多可以抵扣2500万的税款。在实际捐款的时候,捐款的主体不同,可以抵扣的税款也不同。毕竟,不同的税种,在实际缴纳税款时,计算方式以及适用的税率也不同。

下面,虎虎分别从个税和企业所得税两个方面详细说一下,捐款时应该如何计算可以抵扣的税款。

一、捐款1亿可以抵多少个税?

捐款1亿时,最多可以抵扣的个税=100000000*45%=45000000。

个税的税率最高可以达到45%。即年度综合所得适用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当中第七级的税率。

当然,之所以说最高可以抵扣4500万,因为个人想要把1亿的捐款在计算个税时全额在税前扣除,也是需要条件的。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30%限额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对于个人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公益组织的捐款可以税前扣除的限额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具体来说,个人的捐款在不超过个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这里需要注意,个人捐款超过30%的部分,不能结转到以后年度进行扣除。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想1亿的捐款都能在税前扣除,个人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需要大于3.33亿(1/30%=3.33333333333)。如果是实际收入的话,需要大于4.33亿。

可以说这个标准还是很高的!普通人肯定是达不到的!当然,你也不要指望娱乐明星会有这样的觉悟。

2、100%扣除。

对于个人捐款来说,不仅有30%限额扣除的一般规定,也有100%扣除的特殊规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可知,个人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或公益组织,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计算个税时全额税前扣除。

另外,个人直接向疫情防治医院捐赠的物品,也可以在计算个税时全额税前扣除。

取得《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需取得上述政府或有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具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申报抵税的过程中,需要提供捐赠票据凭证号。所以大家捐赠后应及时向受赠组织索要捐赠票据哦!

二、捐款1亿可以抵多少企业所得税?

捐款1亿时,最多可以抵扣的企业所得税=100000000*25%=25000000。

对于企业所得税来说,在计算可以抵扣的税额时,基本的思路和个人所得税是一样的。企业在实际计算时需要考虑限额以及特殊规定的问题。

1、12%限额扣除。

对于企业来说,也不是所有的捐款都可以在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可知,企业支出的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虽然当年不能税前扣除,但是可以向后结转3年。

对于这一点规定,企业所得税要比个人所得更加科学合理。

当然,对于企业来说,也需要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或公益组织的捐赠,才能在税前扣除。毕竟,这也是为了防止企业偷税漏税,进行利润的转移。

而且,公益性组织也是需要符合相关规定才行呀!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想要在税前扣除,肯定需要符合税法的基本规定。

举例说明:

虎说财税公司的年度税前利润是2亿,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所以,企业在会计方面,本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的税额是5000万。其中,虎说财税公司通过公益性组织向外捐赠了1亿。

虎说财税公司可以税前扣除捐赠的限额=200000000*25%=50000000。

1亿<0.5亿。

所以,对于虎说财税公司来说,捐赠的1亿,只能在税前扣除0.5亿。

对于虎说财税公司来说,捐赠1 亿可以抵扣的企业所得税=50000000*25%=12500000。

对于虎说财税公司来说,要想把捐赠的1亿都在税前扣除,年度税前利润需要大于8.33亿才行(1/12%=8.33333333333亿)。

2、100%税前扣除。

对于企业所得税来说,要想捐赠可以100%,需要符合下面两种情况:

(1)扶贫捐赠支出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通过县级政府或公益组织直接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可以据实扣除。

也就是说,企业在计算捐赠限额时,可以把扶贫捐赠支出扣除。

当然,具体的目标脱贫地区也是有具体的规定。不是企业可以自己决定的。

(2)应对新冠病毒疫情的捐赠支出

这一点和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一样的。企业通过合法机构或直接向医院用于应对新冠病毒疫情的捐赠支出或物品可以全额扣除。

企业在享受这项政策时采取的方式是“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同时,在年度汇缴清算时将捐赠全额扣除情况填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应行次。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虎说财税

【第2篇】公司食堂费用没有发票

1

@yy* 问:公司食堂买菜没发票怎么处理?

答:建议从工资里面提现:根据每月预算伙食支出计提员工伙食补贴至“工资薪金”,上述计提的工资扣缴作为购买食材支出,拨给饭堂就可以,饭堂用收到的款项购买食品材料,但这难免是把工资提高达到起征点,所以这个会计还是要控制下。

2

@ y *问:根据租房合同,租房发票税钱由公司出,如果从公司转账给中介代开税票怎么走账?

答:

转款的时候

借 其他应收款-中介

贷 银行存款

收到发票入相应科目冲其他应收款-中介。

3

@xį *问: 公司招聘兼职人员后,工资高于起征点,且这个人另外有工作的地方发了工资,也是高于起征点的。那我这怎么发?合并吗?

答:仅就本公司发放的工资做个税纳税申报,该职工个人再做合并申报。

4

@ 大脸**问:现在教育费附加目前免征收,那怎么做账务处理呢?

答:

计提时: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结转:

借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 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5

@小*问:员工旅游费或公司聚餐等活动是入管理费用-福利费吗?谢谢!需计入工资缴个税么?

答:员工旅游费或公司聚餐等活动凭发票入管理费用-福利费(前提是必须取得发票),不需要计入工资缴个税。

6

@李木* 问:资产负债表中出现预付账款如何处理?

答:资产负债表中预付账款项目数据=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借方余额-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填列。

7

@红*问:年终汇算清缴怎么做,流程是怎样,需要向哪些部分提交什么材料?

答: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自己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现在都可以在网上进行汇算清缴的,上面有要填的报表,一般是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附表是纳税调整项目表、减免项目表、联营企业分利、股息收入纳税表等还有财务、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财务资料。

8

@堂吉诃*问:公司固定电话,只能采取充值的模式,因为每月有话费账单邮寄过来,所以充值时不提供发票,报销时这笔业务怎么处理更合适?

答:

报销充值先挂预付账款,收到发票再冲往来,

报销时

借 预付账款

贷 银行存款。

收到发票

借 管理费用等-固定电话

贷 预付账款

9

@君*问:建筑业取得材料专用发票但当期不做认证抵扣,还怎么做分录?

答:

借 原材料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

贷 银行存款等

10

@ 唐志 *问:小规模季报,销售额不超9万,免征增值税需要备案吗?

答:不需要备案,正常按规定申报就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以上内容由会计网原创首发 *答案仅供参考 有不正确之处欢迎大家讨论 请提出指正。

【第3篇】公司年会费用可以作为福利费列支吗

员工聚餐的支出费用可以作为福利费税前列支吗?

解答:

什么是福利费?

一、会计方面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是这样界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第六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二、税务方面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于职工福利费没有进行明确的定义,但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对职工福利费以正列举的形式明确了其列支范围: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从上述国税函(2009)3号列举中,确实找不到“员工聚餐”等字眼。

同样的道理,企业给员工发月饼、粽子等,在国税函(2009)3号中也找不到啊!

难道这些都不能税前扣除了吗?

错误!!!

企业为啥要给员工发礼品?为啥要请员工聚餐?企业为啥年底要举办年会后请大家嗨一顿?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啊!或者就跟财企(2009)242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说的一样,这就是给员工的报酬啊!

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更是直接,企业给员工发粽子、月饼等需要直接并入工资薪金,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既然是给员工的报酬,那就是跟取得收入有关的。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于税法的规定,我们不能“一叶障目”!在国税函(2009)3号中有很多“等”字,难道写文件的人不知道这个字的含义?——人家肯定知道,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无法列举的事项,而且也不可能把所有事项全部列举出来。

按照“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如果税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不可以”,就应从有利于纳税人角度出发进行理解。

所以,员工聚餐以及给员工发礼品(如粽子、月饼等)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只是扣除时需要按照税法规定扣除,福利费需要受到14%比例限制。

实务中,员工聚餐以及给员工发礼品(如粽子、月饼等),也是以“福利费支出”进行税前扣除的。

【第4篇】公司筹办期间的费用

导读:实践中,朋友、同学等为了业务合作共同设立公司的情形很常见,公司设立前,投资人一般先签订发起人协议或者相关的投资协议。在公司设立阶段,投资人通过业务合作会加深彼此的了解,由于性格、生活阅历及经营理念等差异,部分投资人可能觉得最初选定合作的投资人并不是适合的合作伙伴,于是决定毁约,导致本应设立的公司最终无法设立。但此时,部分投资人已经为公司的设立进行了相应的投入,例如:委托设立公司的代办费用,部分投资人也按照发起人协议支付了相应的投资款(注册资金),如公司未设立成功,前期设立公司已支出的费用以及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应如何处理呢?

本案例明确了,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法院将根据各方的过错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设立费用。最终法院判决按照各发起人的占股比例分担。而对于投资人已支付的投资款,其他投资人非为共同事业使用后应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推荐。

裁判观点:

1、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公司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一、案件基本事实:

在席大利的组织下,董娟、席大利、张邦全、叶倩、朱正宝共同决定在上海市宝山区发起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美团配送业务,并约定由席大利负责公司成立及成立后的日常运营。同时,有鉴于新公司注册时间无法赶上与美团签约时间,约定由朱正宝控制的众友公司名义代签并代收首笔出资款。合同签订后,董娟按约定将首笔出资款6.75万元汇至众友公司账户。众友公司使用该笔款项作为押金与美团签订了业务合作合同后,席大利、朱正宝互相指责对方工作不配合,致使原定4月25日前完成的公司注册工作无法落实,后续工作无法进行。叶倩、朱正宝更是罔顾事实发出律师函指责董娟未履行首笔出资款缴款义务。因各发起人之间已失去正常合作所必须的互信基础,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故提起诉讼。

董娟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解除董娟、席大利、张邦全、叶倩、朱正宝签订的《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2、叶倩、朱正宝返还董娟出资款67,500元。诉讼过程中,董娟变更第2项诉讼请求为叶倩、朱正宝赔偿董娟出资款损失67,500元。

二、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四条 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三、裁判结果

一审:一、解除董娟、席大利、张邦全、叶倩、朱正宝于2023年4月12日签订的《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二、叶倩、朱正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董娟损失66,300元;三、驳回董娟的其余诉讼请求。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案号(2017)沪0104民初21692号民事判决;(2018)沪01民终11424号民事判决。

【第5篇】公司食堂费用如何入账

案例:某建筑企业在2015-2023年期间,一共有5个工程项目的食堂在 此期间发生了近300万食堂费用,包括肉类、熟食、蔬菜水果、油米面、调 料等,没有取得发票全部以收据入账,也就是白条入账。税务机关在稽查时 要求补交企业所得税75万企业所得税,从滞纳之日起按日收取滞纳税款万分 之五的滞纳金月6万元,该建筑企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复议的理由:

1、食堂所发生的费用都是真实业务,工程项目地处偏僻山区无法取得 发票,均在当地向农户采购有关农副产品,农户自产自销是免税的,实际发 生的成本与该项目取得收入有关且支出也很合理。

2、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并没有说必须要发票,只要是真实发生、 支出合理、与收入有关就可以扣除。

3、农产品是向农民买的,可以找农民取证。

大家思考:该建筑企业申请复议的理由你同意吗?

实际情况:

1、建筑企业很多工程项目确实地处偏远山区,食堂等费用确实 比较难取得发票。

2、食堂费用合不合理,是可以计算的。根据工程大小、工期长 短、参与建设的人数,可以大致计算出食堂成本费用。

3、真的是没法取得发票吗?

解读:

1、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凭证是否需要发票,是根据应税内容定的, 并不是实际发生、与收入相关、支出合理就可以扣除。

2、不管是以前的企业所得税管理条例还是最新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都明确了合法扣除凭证的内容。

3、企业客观证明自己采购的是自己是向初级农产品生产者购买的初 级农产品,很多不是初级农产品或者不是生产者销售的,“白条”无法自 圆其说。如果用“白条”或者找几个农民作证就可以不用发票,那么企业 所得税负降幅更大。

4、如果不是初级农产品或者初级农产品生产销售的农产品,则属于 应税的采购业务,采购业务应当以发票为准。

【第6篇】工程公司开出发票费用

税收优惠政策《税筹小七》为您解答。

个人跟公司进行合作之后,收到了公司支付的费用之后,需要提供相应的发票,个人该如何来提供呢?现在个人在外承接业务是很正常的事情,尤其是一些居间费用,比如工程介绍,矿场介绍等,一次居间费用高达几百万上千万,该如何开具发票呢?

如果通过到当地税务局做临时登记申请代开发票,会归为劳务报酬所得进行缴纳个税的,税率为20%-40%。税率是很高的,个人通过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获得的居间服务费在纳税的时候需要缴纳一半,对个人来说是很不情愿的,税负压力也是很大的。那么个人该如何合理合法的解决这个问题呢?

现在很多发展地区,为了增加当地的收入,出台了很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招商引资来增加当地的收入,其实就有自然人代开政策,个人可以通过到这些地方税务局进行代开,税率低至0.9%-1.7%,综合税率为1.9%-2.7%,代开也不需要自然人亲自到场,只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即可,一般三天左右出票,出完票就出示完税证明,税率为何会这么低呢?是因为园区将个人劳务所得核定为个人经营所得税,享受核定征收,通过核定征收来进行纳税,也不会进入综合汇算清缴,当场完税。

因为自然人代开是属于招商政策,对于异地代开也是可以的,因为个人是属于流动性的,在异地税务局代开发票是很正常的,也不需要个人亲自到场。

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关注《税筹小七》。

【第7篇】香港公司报税费用

香港与纽约、伦敦并称为“纽伦港”,是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同时也是重要的国际贸易、航运以及创新科技中心。作为一座高度繁荣的国际化大都市,香港一直都以廉洁的政府、良好的治安、自由的经济体系以及完善的法治闻名世界,享有“东方之珠”的美誉。

同时,香港是世界上对个人和公司最友好的税收管辖区之一。

香港公司税

自2023年4月1日起,香港实行两级利得税制,即有两种税率:一种适用于利润至200万港元,另一种适用于超过200万港元。

一般在香港经营的公司,利润至200万港元的企业税为8.25%,高于16.5%

对于非法人公司类型(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相应的税率分别为 7.5% 和 15%

纳税评估期为每年 4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值得注意的是,该税项是针对在香港开展业务的公司征收的——针对来自香港境内的利润。因此,来自国外的利润(离岸利润)不属于香港税收制度的地域范围,包括由本地注册公司获得的利润。

什么不征税

香港不征收以下税款:

增值税或销售税

房地产税

资产增值税

股息税

预扣税(即支付给香港境外人士的利息或股息税)

对来自国外的收入征税

香港的税务优惠

以下税务优惠适用于合资格的香港境内及境外公司:

环保汽车和生态修复机械的资本支出100%减税

100% 免除工厂和机械的新费用,特别是与制造相关的费用——以促进高价值制造业务

企业物业翻新资本支出5年豁免

信托和共同基金的特别豁免

如何在香港申报公司税

所有合资格的公司均须在每年 4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的评估期内,向香港税务局 (ird) 提交以下文件:

利得税申报表

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和损益表的核证副本

财务数据、税务信息等的补充表格。

显示如何计算应课税利润(或调整后亏损)的税务计算

公司在课税期间的毛利总额不超过50万港元,只需提交利得税报税表及补充表格。

香港离岸公司的税务

香港的离岸公司只能在境外开展业务,而且由于对来自香港以外的收入不征税(由于这里的属地税制),因此香港的离岸公司无需缴纳公司税。但是,需要缴纳全球税的公司必须向其各自政府报告其收入。

除了是亚洲最适合开展业务的国家之一,香港还拥有宽松的税收制度,使其成为外国人投资和存款的首选地点之一。如果您计划在香港开展业务,就可以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香港公司相关的内容,欢迎一起沟通和交流。

【第8篇】公司员工多报销很多费用

根据真实典型案件,分享实用法律观点

【实务观点】

公司员工及相关审核人员,利用职务使得,就个人消费费用,向公司报销,取得相应的钱财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案件简介】

❶当事人:

原公诉机关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叶某。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郑某。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某。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林某。

❷原审法院认定:

1.2023年7月至2023年11月,被告人叶某时任辽宁忠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旺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期间,在深圳香池东方园水疗有限公司办理会员卡用于个人消费后,多次开具发票在忠旺房地产公司进行报销。在报销过程中忠旺房地产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郑某和副总经理陈某在明知叶某开具的深圳香池东方园水疗有限公司的发票为个人消费的情况下仍然利用各自职务便利,违反公司财务制度予以审核签字,从而帮助叶某占有公司钱款,涉及金额为1308014元人民币。

2.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9月4日,被告人叶某多次在深圳市货有限公司虚开发票,随后在忠旺房地产公司进行报销从而侵占公司钱款。深圳市货有限公司为叶某的前妻陈某1所有。被告人郑某、陈某在明知忠旺房地产公司并未在深圳市货有限公司实际购买物品即虚开发票的情况下,仍然利用各自职务便利,违反公司财务制度予以审核签字,从而帮助叶某占有公司钱款,涉及金额为534567元人民币。

3.2023年10月,被告人叶某找到辽宁集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李某2,李某2承包了忠旺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上上城项目的钢挂石材材料供应与施工项目。叶某为将忠旺房地产公司财产占为己有,与李某2商定,虚增合同金额500万元,叶某将上述意图授意郑某、陈某、林某,三人同意后,叶某安排三人具体操作。由林某制作合同文本和细节,由郑某签订合同,陈某负责支付合同款。2023年10月25日和2023年11月2日,李某2分两次将共计500万元人民币现金交给陈某,陈某存入其名下的邮政储蓄银行的银行卡中。按照叶某的要求,陈某将其中的400万元转账给叶某的弟弟叶某(在逃),并分给郑某、陈某、林某每人25万元作为好处,其余25万元汇入叶某持有的陈某1名下的银行卡中。

4.2023年,忠旺房地产公司将釆购一批真石漆和氟碳铝合金铝艺楼梯扶手和阳台栏杆。被告人叶某为达到侵占公司钱款的目的,与郑某、陈某、林某、叶某共谋,由郑某、陈某、林某具体实施通过虚设中间交易环节的方式提高成本,叶某安排叶某在深圳市成立深圳市凯盛铭瑞建材商贸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家丽德宝建材商贸有限公司,由深圳市凯盛铭瑞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从佛山市南海区嘉创铝合金焊接护栏厂进货(签合同方为佛山市万家红门业公司),支付金额共计2764280.32元。另从菊水化工(上海)有限公司进货,合同金额为7651888.40元,实际支付6911868.20元。之后再由深圳市家丽德宝建材商贸有限公司将上述货物销售给忠旺房地产公司,忠旺房地产公司支付给深圳市家丽德宝建材商贸有限公司共计33211655.56元人民币,差价共计23535507.04元人民币,被叶某占为己有。

5.2023年,被告人叶某找到深圳市中机联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的周某设计忠旺房地产公司上上城项目的商业综合体。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叶某向周某提出通过虚增合同金额的方式套取500万元人民币。周某同意后,忠旺房地产公司与深圳市中机联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并支付了350万元预付款。2023年4月,叶某与周某联系向其索要200万元,周某称暂时只有150万元。随后二人在深圳市香池东方园水疗有限公司见面,周某将150万元现金交给叶某,叶某将该款占为己有。

综上,被告人叶某的涉案数额共计31878088.04元人民币;被告人郑某、陈某与叶某在上述第1、2、3、4项犯罪事实中成立共同犯罪,被告人郑某、陈某的涉案数额均为30378088.04元人民币;被告人林某在上述第3、4项犯罪事实中与叶某、郑某、陈某成立共同犯罪,涉案数额为

28535507.04元人民币。2023年6月2日,被告人叶某在深圳市香池东方园水疗公司包房内被抓获归案;同日,被告人郑某在深圳市福田区盛世家园被抓获归案;同日,被告人陈某在深圳市龙岗区君悦龙庭三期被抓获归案;2023年7月12日,被告人林某自动投案。2023年4月11日、4月22日,被告人叶某将侵占辽宁忠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钱款中的650万元人民币退还。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林某委托亲属主动上交了全部赃款人民币25万元。

❹一审法院裁判结果:

原审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并对本案涉案证据进行了庭审质证,并根据被告人叶某、郑某、陈某、林某的具体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认定:被告人叶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被告人郑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陈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林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责令被告人叶某退赔辽宁忠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24628088.04元;责令被告人郑某退赔辽宁忠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25万元;责令被告人陈某退赔辽宁忠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25万元。

❺二审法院观点:

上诉人叶某、郑某、陈某、林某共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四人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在共同犯罪中,上诉人叶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上诉人郑某、陈某、林某起次要和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上诉人叶某案发后返还了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上诉人郑某、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部分犯罪事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上诉人林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减轻处罚,其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案发后其积极返还了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关于上诉人叶某辩护人提出的原判认定叶某通过辽宁集美装饰公司侵占500万元工程款以及通过深圳中机联设计公司侵占150万元设计费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辩护意见,经查,上诉人叶某在侵占上述钱款后一直由其使用,并未返还公司,仅是在即将离开忠旺房地产公司的时候才安排被告人陈某做账,写了一个500万元的借条和两张收条并虚构时间,上述借条上没有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审批的签字,严重违背忠旺房地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其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法律构成要件,故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关于上诉人叶某辩护人提出的原判认定叶某通过深圳家丽德宝和凯盛明某公司套现2200万元数额有误的辩护意见,经查,有深圳市家丽德宝建材经贸有限公司银行明细查询及说明、会所外墙石材干挂工程承包合同、氟碳铝合金铝艺楼梯扶手和阳台栏杆买卖合同、外墙真石漆买卖合同两份及补充协议、忠旺上上城(辽阳)五期建筑概念及方案设计合同、忠旺上上城(辽阳)五期室内商业及会所装饰设计合同、氟碳铝合金铝艺楼梯扶手和阳台栏杆买卖合同、忠旺上上城(辽阳项目)、忠旺上上城(灯塔项目)外墙涂料工程涂料买卖基本合同、菊水化工(上海)有限公司购销合同、三方协议书、莫某提供的付款明细、情况说明及原始单据粘贴单若干、说明、付款情况说明、证人李某1、叶某、陈某1、黄某、陈某2、陈某3、莫某等人的证言,上诉人叶某、郑某、陈某、林某的供述在卷佐证,足资认定叶某通过上述公司套现2200万元的事实,故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关于上诉人叶某的辩护人提出叶某通过深圳广富百货公司虚开发票侵占534567元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经查,有证人刘某1、曹某1、曹某2、高某等人的证言、深圳香池东方园水疗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深圳香池东方园水疗有限公司提供的叶某的相关会员信息及消费记录等证据在卷佐证,足资认定叶某通过深圳广富百货公司虚开发票侵占534567元的事实,故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关于上诉人叶某、郑某、陈某、林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原判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经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虽对职务侵占罪进行了修正,但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原审判决根据各上诉人的犯罪数额、情节、社会危害性对各上诉人的量刑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故对四上诉人及其辩护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❻二审法院裁判结果: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9篇】公司给员工租房的费用吗

如果你在北京找公司优质员工公寓,那么松鼠租房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松鼠租房高品质蓝/白领公寓,能够满足企业对于员工公寓的个性化需求,优质高效的服务为企业节省30%以上的精力和成本。首先说下房源,松鼠租房在北京内外城区拥有大量的整栋集中式公寓,能够同时满足企业蓝/白领短、中、长期住宿和个人工作生活需要的高品质管家式住房需求。其次,松鼠租房提供了北京前沿优质的公寓和员工宿舍, 让你能够住得舒适干净。同时, 松鼠租房的价格相对于其他公司也是相当实惠的。企业服务,从看房选房到合同签订及后续服务都有专人管家1对1服务,企业只需要提出需求,松鼠租房的专业管家就会为您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直至签约入驻。

总之,如果你在北京找公司优质员工公寓,松鼠租房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第10篇】税务师事务所代理公司注销费用

公司注销一般多少费用

很多公司经营不善、没有业务等原因都会选择进行公司注销,因此公司注销一般多少费用就是这些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公司注销一般多少费用。

企业自己跑注销流程:

公司注销的费用跟公司的状况有关系,如果公司税务和工商都正常的话,一般都是一千多左右就能注销,如果税务或者工商有异常的话,根据异常或者税务难度增加一定的费用。

当然如果你自己去跑完注销公司的整个流程的话是不需要任何费用的,如果有罚款的话自己交一下罚款就行,别的就没什么费用了。

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注销:

委托代理公司进行处理和企业自己处理的费用差别就在于代理公司的服务费,其他的比如罚款之类的也都是一样的,代理服务费的高低跟公司具体的税务状况和工商状况息息相关,如果税务和工商正常,代理服务费价格就低,反之价格就会越来越高!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不管是自己处理还是委托代理机构处理,注销的费用跟公司是否正常有很大的关系,如果想要降低注销费用的话,还是要确保公司正常的经营和记账报税。

【第11篇】母子公司之间的费用涉税问题

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母子公司之间可以进行统借统还业务,但是需谨慎哦~一起来看看有哪些涉税问题吧!

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

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统借统还业务,是指:

(1)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

(2)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资金,并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的业务。

在执行统借统还政策时,要注意把握以下关键节点:

一是资金来源必须是外部,是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

二是资金借入或发债的主体必须是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时必须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

三是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将资金拨给下属单位时,对于下属单位的层级税法没有明确,比如拨给子公司可以适用此政策,拨给孙公司是否适用,要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确认,避免引发税务风险。

四是对于企业集团提前归还的,向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是否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由于税法规定并未明确,要和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确认。

重点提示:

(1)集团证虽然取消了,但是企业依然要证明资金用于集团内公司,证明的方式是在企业信用信息网公示集团内企业名单。

(2)对于集团公司提前还款,但是收取集团内单位利息在后的,是否适用统借统还政策要结合当地税务机关规定执行,因为政策并未明晰。

【第12篇】公司装修费用账务处理

新办公室装修一番,是企业常有的业务。但装修费用如何归集,在会计圈内是一个争论话题。有人认为装修是改善房屋的业务,其费用应并入固定资产,与房屋一起折旧;有人认为装修费属于办公开支,与购买绿植、桌椅一样,应记入“办公费用”;有人认为装修费用应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平均分摊到装修的使用期。装修费用,到底如何入账,大家争论不休。其实装修费之所以大家争论,是因为装修费的分录,根据业务背景不同,会有不同分录。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总体的梳理下。

一、记入当期损益的装修费

当装修费用价值低,或装修可用时间不足一年时,直接记入“办公费”。如果跨年或需要分月进行摊销,可先记入“预付账款”。具体分录如下:

1、支付装修定金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装修完成支付尾款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银行存款(尾款)

预付账款

3、若想要分月摊销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ps:尾款要与先期支付的预付账款记入一个明细科目下,方便后期摊销。

4、后期逐月摊销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预付账款

二、记入“长期待摊费用”的装修费

这是最常采用的装修费处理方法。一般用于,租赁而来的办公室装修,其装修可用期超过一年,装修金额不能太低。(金额的标准根据企业大小而定,一般中小企业以10万或5万为标准,高于标准记入长期待摊费用,低于标准一次性记入办公费)。

1、“装修费”入“长期待摊费用”的原则

①、装修费入“长期待摊费用”后,装修完成的当月即开始摊销,而不是实际使用办公室的时点。

②、装修费用的摊销期根据租赁合同与装修可用时间孰短原则来确认。

③、由于质量问题,暂未支付的装修“质量保障金”最终未支付,需要在确认未支付时从“长期待摊费用”转出。

④、“长期待摊费用”调整后不对已经摊销的费用进行追溯。

2、会计分录

① 装修竣工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应付账款

② 支付装修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xx公司(装修质量保障金)

③ 、逐月摊销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

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

常见的账务处理中,很难遇到“装修费用”入固定资产的情况。装修费用入固定资产,必须满足装修的房屋为企业自有固定资产,且装修费用高于企业固定资产标准。除此之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装修的支出高于原房屋(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50%。

b、因装修房屋的使用年限可延长2年以上。

c、因装修后,房屋的使用用途发生重大改变。如原作用仓库的房屋,由于城市发展,重新装修后用于展会,则该装修费可记入固定资产。

记入“固定资产”的装修费分录如下:

1、开始装修时停止固定资产折旧

借:在建工程累积折旧贷:固定资产

2、装修发生支出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3、装修完成,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第13篇】运输公司的进项费用

现今很多年轻朋友为了提高收入,也是逐渐会考虑创业的方式。大家也会逐渐发现,其实现在各种公司也是比较多的,大家也都愿意自己当老板。但是想要运营一个公司其实也并不容易,期间往往也是会出现各种不同的问题。

比如,很多公司会面临的一个问题便是缺少进项票,导致这个原因也是有很多的。但是最终会造成的情况便是企业的税务压力增大。那么对于缺进项票怎么解决?运输公司如何合理降本这些问题怎么合理解决? 下面和比安财穗来看看吧。

缺进项票怎么解决

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关于运输公司没有进项票的问题,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通常是因为供应商大多都是小规模纳税人,让供应商开票也是很麻烦的。需要详细核实进项票是在哪个环节缺少的,比如材料费、采购费以及差旅费等等。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其实是可以注册个人独资企业,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进行征税。

这样一来,当然也是能够降低税负压力的,核定征收,税负往往是以4%的税率来计税的。因此,也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注意及时评估企业纳税情况

除了前面我们所介绍的,运输公司缺少进项票如何税务筹划,这对于企业来讲,当然也是要注意及时评估整体的纳税情况,从而从采取合适的方式来处理没有进项票的问题。比如,可以通过第三方来解决,像比安财穗平台就很不错。

比安财穗可以合法合规开具57类270项现代服务发票,完全可以满足用户需求。平台提供的筹划方案,由财税专家根据企业实况,定制针对性企业降本落地方案,有效解决企业无社保用工、无票支出、企业利润过高等财税难题,降本幅度高达95%。

关于企业缺进项的问题就讲到这,更内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第14篇】公司年会费用入账

春节在即,想必各大公司都在筹备年会了,邀请员工和重要客户总结今年的业绩、规划明年的战略,发发奖金,摆摆酒席等已成为年会标配。对于员工来说,最期待的无疑就是能抽到大奖了。

而对于财务人来说,除了要处理年底财务工作,还要为大家的年会费用进行财务处理。

比如,当老板说今年年会的最高奖金高达500万时:

员工:额…………

财务:zz老板又害我……不中奖还好,中奖了个税入哪个账?

财务烦的远不止这点儿事,还有场地租赁费、餐费、奖品、赠送现金、消费券、物品、服务、住宿费等各种五花八门的费用分别该怎么入账?

小编请教老财务们许久,总算总结出来了,财务同仁们按照以下这份清单来入账,年会的财务处理就基本八九不离十啦。

年会财务处理清单

1

场地租赁费

关于场地租赁,一般让对方开具会务费发票,记入会务费科目即可。

2

餐费

年会发生的餐费,和场地租赁费一样索取会务费发票入账即可。但如果没有相关发票,就要记入相关福利费。

3

年会中赠送给员工的奖金礼品等

这部分估计是财务们最头疼的了,因为涉及到个税处理。但其实也就分3种情况对号入座就行了:

01

个税免征的情况

在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的前提下:

1)如果你所在的企业是通过价格折扣、折让的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

2)如果你所在的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同时,还给予各项免费赠品,比如赠送某东购物卡、话费充值卡、充话费送手机等;

3)如果你所在的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时;都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02

个税可由公司代扣代缴情形

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

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

以上3种情况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或获奖所得,前2种可按照“其他所得”项目,第3种情况按照“偶然所得”项目,都可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税。

03

按商品价值确定个税

1)当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时,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2)当企业赠送的礼品是外购商品(服务)时,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4

企业年会发生的住宿费

这是很多朋友在问的问题:

公司员工住宿费与邀请来宾住宿费如何处理,取得专票能从销项中抵扣吗?

这2种情况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1)企业年会发生的内部员工住宿费(即使是属于福利费性质,即使取得了专票,一样行不通);

2)企业年会发生的邀请来宾住宿费(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即使取得专票也没用)

可以抵扣的情况有1种:

企业正常的工作会议(如年终总结会)发生的住宿费,属于会议费支出,发生的住宿费,取得专票认证后,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当然,你还要附上会议通知、工作会议主题、签到表、现场照片与影像等证明资料,不然也很难抵扣呢。

5

会议费用

年会就只是吃吃喝喝拿奖品吗?恐怕你想错了!

现在很多公司呐,年终总结会议也成为了年会的 “重磅节目”之一。在会议中,相应的也会出现会议费用这方面的资金,这些会议费用该纳入哪里、怎么处理呢?

建议:项目部的会议费和住宿费应计入开发间接费。

01

如果你的企业租用综合性酒店,即住宿、就餐、会议均在一个酒店,会议结束由酒店统一开具会议费发票即可。

会计处理:

管理费用——会议费“或”销售费用——会议费“核算

税务处理:

一般可以全额扣除(发生的餐费支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02

如果你的企业有自己的会议厅,开会在本企业进行,与会人员的住宿与餐费由宾馆承担,会议结束,宾馆开具住宿费发票,饭店开具餐费发票。

会计处理:

住宿费:管理费用——差旅费“或”销售费用——差旅费“核算。

餐费: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税务处理:

分别按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规定扣除。

03

如果你的企业的会议室、职工住宿、职工就餐分不同地点,分别取得会议费、住宿费、餐费发票。

会计处理:

会议费:管理费用——会议费“或”销售费用——会议费“核算

住宿费:管理费用——差旅费“或”销售费用——差旅费“核算

餐费: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税务处理:

分别按会议费、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规定扣除。

关于高顿财经

高顿作为国内知名的cma人才培训基地,自2023年以来,就开展管理会计领域合作研究以及相关课程研发,推动管理会计在中国的应用和发展。同时作为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ima协会官方授权机构,蝉联了ima中国区管理会计贡献大奖,高顿设有国内知名cma教研团队,与上海财经大学合作成立管理会计研究所,拥有全面、科学的管理会计cma课程体系。

温馨提示: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cma考试相关信息,可以关注中国管理会计cma考试网(http://www.chinacma.org/),或者关注高顿cma微信号id:gaoduncma,随时为你提供cma考试资讯!

来源:会计网

【第15篇】公司没有费用发票

疑问

我公司经常存在支付费用没有发票的现象,我们都是找票来代替,这样合法吗?是否有税务风险?

答复

首先你单位这种找票行为是违法的,属于虚开发票行为,而且即便是你找票替换了白条,也没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建议一

1、杜绝找票、替票现象;

2、支付了费用即便是没有发票,也要入账,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以后不管是采购还是支付费用,最好找正规单位合作,都是可以开具发票的。

建议二

(1)发票不是商品,不是你想开具什么就开什么;

(2)开具发票应如实填报发票内容,卖的什么就要开具什么;

(3)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4)一张发票、一个税号,一种商品、一个编码,规范开票、才能规避风险。

参考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第587号)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参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参考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参考五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十二条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参考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以下简称公告)第二条规定: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郝守勇 郝老师说会计

《公司费用抵扣所得税(15个范本).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最新加入范本

分类查询入口

相关范文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