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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印花税哪里交(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1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合同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合同印花税哪里交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合同印花税哪里交

【第1篇】合同印花税哪里交

今天接到小伙伴一个电话,问合同印花税是由谁来承担,是按含税还是不含税金额来交?

这个问题一下把我问住了,平时好像都没有怎么去想,都是按销售收入来确定印花税金额的。这一下把我给卡住了,挂了电话,马上查找资料。以下为整理本次问题的概要。

一、谁要交合同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2023年修订本)》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分析结论,谁签合同谁交税,第一条就是这个意思,合同双方都要交税,条款里用的是都是纳税义务人,所以签合同的双方,都要交税,谁也逃不掉。

二、计算税金依据

按规定是根据每一张合同含税金额来计算缴纳,这里是含税金额哦。但是很多时候合同会比较多,没有办法做到一一核对计算缴纳税金,就采用简易办法,按销售收入金额的7折来计算缴纳。

三、有免征印花税的情况

66种不需要缴纳或免征印花税的合同或情形(可以网上自行查询)

四、2023年税率表

【第2篇】合同印花税起征点

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英国财政大臣苏纳克8日表示,从即日起,对于房产购置印花税起征点从12.5万英镑提高至50万英镑。按照政府计算,预计平均印花税费用将下降4500英镑,今年将有约九成的人在购置房产时将不用支付相应的印花税。预计这一政策将实施至2023年3月31日。(总台记者 杨洪)

【第3篇】印花税销售合同税率

确定了,印花税要立法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印花税法征求意见#,意见稿还明确6种免税的的情况,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请抓紧时间了解。

国家税务总局:印花税法来了

1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证券交易印花税按1‰的税率,维持不变;同时规定了六种免税情形

征求意见稿三个重点:

一、第十一条 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印花税:

关于税收减免。《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六种免税情形:

二、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价款或者报酬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计税依据:

(一)按照订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的,按照其规定确定。

(二)不能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方法确定的,按照实际结算的价款或者报酬确定。

三、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征求意见稿》除对少部分税目的税率适当调整外,基本维持了现行税率水平。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实行比例税率或者定额税率。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印花税立法,你必须清楚

印花税都要立法了,你对印花税真的了解吗?

印花税,是税的一种,是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本次印花税立法,除了对6种人减免印花税以外,今年5月就对印花税有过减免政策: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正式宣布,5年内将制定12部税法

今年的税务政策变动不止印花税,还有个税、增值税……前段时间的人大税法改革规划明确了:5年内制定12部税法。2023年注定是会计史上不平凡的一年,税改不断,会计人需要不断学习,提升自我。

印花税降低,税务政策越来越好,对于会计人来说,最重要的是要时刻学习到位,不仅能够在职场更受欢迎,对于自身来说也能有很高的提升。

【第4篇】没有签订合同印花税

问:企业发生购销行为,但是没有签订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为应纳税凭证。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四条规定,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第5篇】担保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关于库存商品的财产保险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的问题。

具体案例:我们公司对库存商品等物质财产进行了投保,请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回答:需要。

根据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为印花税的应纳税凭证;再者,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其印花税税率是万分之零点三。

综上所述,贵公司此财产保险合同需要按照保险费金额的0.1%缴纳印花税;

提示:保险费收入不是投保金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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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遍buff...

【第6篇】清洁合同交印花税吗

印花税作为一个小税种,涉税金额小,可能很多会计不够重视,对印花税认知程度也不高!会导致很多多交、漏交的情况出现,所以还是需要多学习!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同时在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基础整理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凭证性质。

1.企业注册资本未认缴不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税发〔1994〕25号文件规定: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公司没有实际认缴的注册资金暂不缴纳印花税,可待实际认缴到位后再缴纳。

2.划拨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

划拨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签订的书据不属于印花税列举的应税凭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3.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19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4.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5.现金池业务无需缴纳印花税

即以中国投资公司作为母账户,以各子公司作为子账户,依托银行系统每日自动化转资金,当子账户有多余资金时自动转入母账户,子账户可取得利息收入;当子账户缺少资金时母账户自动补足,母账户可取得利息收入。各子公司加入资金池时会和母公司签一份协议,但协议里没有金额和期限,协议长期有效。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6.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7.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8.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9.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国税发〔1990〕173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10.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

11.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2006〕162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12.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3.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14.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15.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16.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09〕9号、国税发〔1991〕155号、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17.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18.培训合同

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19.演出合同

企业签订的演出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20.审价咨询合同

企业签订的审价咨询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21.法律咨询合同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22.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23.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及招聘合同;

企业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及招聘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24.供应商承诺书;

企业签订的供应商承诺书,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25.保密协议;

企业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26.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27.保安服务合同

企业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28.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

企业签订的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29.杀虫服务合同

企业签订的杀虫服务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30.质量认证服务合同

企业签订的质量认证服务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31.翻译服务合同

企业签订的翻译服务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32.广告代理合同

签订的广告代理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不必贴花。

33.聘用导演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只有列举的合同或合同性质的凭证才交纳印花税。聘用导演合同不属于印花税条例里列举的合同,不交印花税。

34.土地租赁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只有列举的合同或合同性质的凭证才交纳印花税。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列举的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印花税。

35.工程监理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只有列举的合同或合同性质的凭证才交纳印花税。对企业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列举的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印花税。

36.承包经营合同

承包经营合同在印花税税目中并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企业和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企业内部实行的承包、租赁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无需印花。

37.财税字〔1988〕255号规定: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

38.财税〔2008〕81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39.财税〔2014〕52号: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40.财税〔2014〕52号: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按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

41.财税〔2008〕137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42.财税〔2014〕78号: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43.财税〔2015〕144号: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44.财税〔2004〕39号: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45.《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46.国税地字〔1989〕142号:图书、报纸、期刊以及音像制品的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

47.国税发〔1991〕155号:出版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4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4号:

(1)对保护基金公司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2)对保护基金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与证券公司行政清算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3)对保护基金公司接收被处置证券公司财产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4)对保护基金公司以保护基金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5)对与保护基金公司签订上述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的其他当事人照章征收印花税。

49.《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凭证免纳印花税

50.《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纳印花税

51.国税发〔1990〕200号:军火武器合同免征印花税

52.〔1988〕国税地字第25号: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

53.国税发〔1990〕173号:军事物资运输。凡附有军事运输命令或使用专用的军事物资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

54.国税发〔1990〕173号:凡附有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证明文件的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

55.国税发〔1990〕173号:为新建铁路运输施工所需物料,使用工程临管线专用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

56.财税〔2013〕80号:期货保障基金公司新设资金账簿、签订产权转移书据以及财产保险合同等免征印花税。

57.财税〔2013〕59号: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58.财税〔2013〕59号: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59.财税〔2015〕139号: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印花税

60.财税〔2001〕10号:对资产公司成立时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61.财税〔2001〕10号:对资产公司收购、承接和处置不良资产,免征购销合同和产权转移书据应缴纳的印花税。

62.财税〔2003〕141号:对被撤销金融机构接收债权、清偿债务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63.财税〔2003〕183号: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64.财税〔2005〕103号: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65.财税〔2016〕19号: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

66.财税〔2006〕5号:信贷资产证券化免征印花税。

【第7篇】旅游合同交印花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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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问答

问: 国庆期间,公司准备组织员工外出旅游,和旅行社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请问这份旅游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上海市税务局: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应纳税凭证包括: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而旅游合同不在条例所列举凭证的范畴之列,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来源:诸葛会税

【第8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印花税

1.出让方式及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1)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2)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2.房地产企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1)契税 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除了支付土地出让金外还要缴纳契税。 政策依据:《契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以支付该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乘以适用税率缴纳契税。

(2)印花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6162号)第三条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载金额0.5%缴纳印花税。

3.会计处理 以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因为在获取土地阶段不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取得,所以增值税制下的会计核算和营业税制下的会计核算一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直接记认“土地使用权”或“开发成本”科目。 (1)缴纳土地出让金时:

借:开发成本--土地成本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2)缴纳契税时: 借:开发成本--土地成本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4.土地成本确认及对税种的影响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成本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包括土地出让金、拆迁补偿费、征收补偿款、开发规费、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营改增后,土地成本差异不仅影响土地增值税同时也可能影响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在其取得合规凭证后,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房地产企业按上述规定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在实务中税企之间往往产生如下争议。

(1)税企争议一:红线外支出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实务中经常发生“红线外支出”的问题,所谓“红线外支出”是指在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用地边界外,即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规划外承建设施发生支出。房地产企业发生红线外支出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红线外为政府建设公共设施或其他工程是“招拍挂”拿地时的附带条件,该种情况下,红线外支出相当于土地成本的一部分;另一种是开发商为了提升红线内楼盘的品质,在红线外自行建造建筑物或基础设施。 对于土地增值税来讲,“红线外支出”是否计入土地成本,目前大部分省市允许计人土地成本,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以扣除。

(1)《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7号)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在项目建设用地边界外,为政府建设公共设施或其他工程所发生的支出,凡能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该项支出与建造本清算项目有直接关联的(含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取得相关联的),允许扣除;

(2)《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三目规定,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应政府要求承担的红线外道路、桥梁等市政建设支出,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凭合法有效的凭证据实扣除,取得的收益抵减相应的扣除项目金额。

(3)《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5号)第二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或政府文件要求,在项目规划用地外建设的公共设施或其他工程发生的支出,是否符合出让合同约定或政府文件要求。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红线外支出”如果是拿地的附加条件,且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即构成合同价款有效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计入土地成本;构成合同价款的“红线外支出”如果取得合规凭证,即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在计算开发项目销售额时可以扣除“红线外支出”。

(2)税企争议二:财政返还款是否冲减土地成本 2023年3月27日国土资源部颁布实施《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发布)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但是实务中各地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常对行政区域内拿地的开发商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即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纳税后将地方留成部分按比例给予财政返还。另外,也常常出现开发商拿地前政府已经承诺土地最低价格,在“招拍挂”拿地时超出政府承诺最低价格部分会以财政返还方式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予以返还。

对这些财政返还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呢?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由于土地成本不仅可以据实扣除,而且还可以加计20%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更希望政府的财政返还可以作为收人处理,不用冲减土地成本。但税务机关却要求企业冲减土地成本,而不是作为收人,由此引发税企争议。 对于土地增值税来讲,大部分省市规定财政返还款冲减土地成本

(1)(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12]92号)第六条关于“房地产企业取得政府返还款的税务处理问题”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从政府部门取得各种形式的返还款,地方税务机关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其返还款不允许扣除,直接冲减土地成本。

(2)《贵州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3号发布)第四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各种名义取得的政府返还款(包括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税金等),在确认扣除项目金额时应当抵减相应的扣除项目金额。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不能区分扣除项目的政府返还款应抵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综上所述,财政返还款冲减土地成本,是因为企业实际上没有支付那么多钱购买土地,所以冲减成本是合理的,但是笔者认为对于房地产企业收到的财政返还款不能实行一刀切,对于个别房地产企业因房产开发建造过程中采用绿色环保、节能新材料或采用新工艺等,从面从政府部门取得的扶持、奖励资金,应和企业所得税同样的税务处理方式,即企业作收入处理,且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按照目前的增值税政策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返还款即使冲减土地成本,但是企业可以凭借已取得的支付土地出让金、拆迁补偿费等合规凭证,在计算开发项目销售额时扣除

【第9篇】劳务分包合同印花税

很多财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区分劳务派遣和劳务分包,今天我们就用漫画的形式,从概念含义、管理主体、适用法律、合同标的、用工关系、适用税目税率、计税依据、发票开具、企业所得税处理、印花税处理等多个方面,给大家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同时,在漫画的最后部分,我们还将劳务派遣和劳务分包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具体的财税处理方式,分别进行总结。

我们已经尽我们可能,将劳务派遣和劳务分包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给大家呈现,希望大家通过本篇内容,对于两者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在工作中,能够更加准确的处理二者的财税问题。当然由于时间和能力有限,内容难免有所纰漏,如有不足,恳请大家不吝赐教。

最后,希望大家能喜欢这个作品,多多支持我们,谢谢,么么哒!

【第10篇】审计合同印花税税率

1、比例税率:1‰ (千一猪管饱)

财产租赁合同(猪)、仓储保管合同(管)、财产保险合同(饱);

2、比例税率:0.3‰ (万三狗见鸡)

购销合同(狗)、建筑安装工程合同(见)、技术合同(鸡)(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所立合同不贴花)

3、比例税率:0.5‰ (万五赢家运产茶)

记载资金的营业帐簿(赢)(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0.5‰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

加工承揽合同(家)、货物运输合同(运)、产权转移书据(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茶)

4、比例税率:0.05‰

借款合同(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

5、定额:五元贴花

权利、许可证照;除记载资金外的其他营业账簿(2023年5月1日起免征);

特殊: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先五元贴花,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补贴印花

特别提醒:

1、经济合同当事人涉及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各方都是纳税人(不包括证人、担保人、鉴定人),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2、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应税凭证的,也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3、如果签订的合同没有执行或按期执行,都应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4、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最新印花税率表

【第11篇】保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劳务费和工资薪酬最大的区别的就是雇佣关系,一般来讲,前者是自由职业者,并不存在雇佣关系,而后者是在企业或者是单位上班存在雇佣关系。但是,只要达到了税点要求,都是需要缴纳一部分个人所得税的。

劳务费属于印花税什么合同?

劳务费根据具体的劳务种类来确定相应的印花税合同。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劳务派遣是指由专门的劳务派遣机构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用工形式,是我国劳动关系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的、也是发展较快的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涉及专业极为广泛,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至一般员工,均可采用派遣方式,目前主要劳务派遣人员类别有:

1、国有企业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员工;

2、国家事业单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

3、服务性行业员工(餐饮服务、客房酒店服务等);

4、商业企业员工(收银员、销售人员、文员等);

5、物业管理员工(各类技术人员、保洁员、保安员、园艺师等);

6、工业企业员工(司机、仓储人员、普通技工、劳务工等);

劳务派遣也可作为延长员工试用期的补充手段。

个人代开劳务费发票交什么税?

1、增值税: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附加税费(城建税根据所在地区的标准、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税,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附加税费,再减除扣除费用计税。

2、例如:支付个人劳务费10000元;

缴纳增值税:10000/1.03*0.03=291元;

附加税费:291*(7%+3%+2%)*50%=17.5元;

个税:(10000-291-17.5附加)×(1-20%)×20%=1550.64元。

劳务费的避税方法

第一,化整为零:如果一次性收入数额较大的话,人也会比较开心,但是数额越大,税点也会越高噢,所以税点点节税筹划给出的合理避税方法就是,拆分工作,从而获得多次付费机会,即某一工作任务,可以拆分为主任务和若干小任务,借此把服务金额降低到税点之下,或者低于原有税点。这样服务质量没有下降,所得劳务费也不用过多缴税。

第二,先散再合:还是和上点相同,只是承担人变了,即与洽谈公司将一个人的服务分为多人服务。只需找几个信得过的人挂名就可以了,劳务过程结束后,多人分摊劳务费,最后汇集到本人手里,数额就不会达到缴税基础。或者降低税点点。

第三,提高福利:不管是自由职业者还是企业员工,如果薪资较高,而且没有负担的话,可以与公司洽谈提高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数额,这样相当于是一种合理避税的节税筹划方式。

原文:https://www.yuebaoxiao.com/newsinfo/875734.html

个人所得税的节税筹划方式还是很多的,但是关键的一点是要合理避税,只有掌握这一点才能让自己心安理得。毕竟违法的事情大家都不想做吧。今天的劳务费合理避税方法你学会了么?想要了解更多财务知识,欢迎关注悦报销网站!

【第12篇】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的计算:

1.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印花税在签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缴纳。

2.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未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对财产租赁的印花税有特殊规定,最低一元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法律依据】

《宪法》第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第13篇】印花税建筑安装合同类

导读:有经验的财务人员对于合同的印花税一定都很熟悉了,但是有部分会计初学者对于这方面的财务知识可能了解的不够多,下面会计学堂的小编就简单的为你们解析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欢迎阅读!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立合同人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印花税中,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不含增值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3‰贴花,由立合同人负责缴纳.

1、贴花法.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与凭证交接在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

2、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

3、按期汇总缴纳法.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4、代扣代缴法.

工程施工合同印花税由谁缴纳,是甲方还是乙方?

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其中,比例税率分为5个档次,分别是0.05‰、0.3‰、0.5‰、1‰、4‰;定额税率适用于'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税目中的其他账薄,均为按件贴花,税额为5元.此外纳税人还应对印花税中几点特殊情况加以重视:首先,应税合同在签订时纳税义务即已产生,应计算应纳税额并贴花.所以,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其次,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对这一点尤其要牢记,因为通过分别记载、分别核算能达到节税的效果.根据以上几点来看,应税人应该是双方(对分包而言,应税人是总承包方和分包方),即合同的甲、乙方缴纳.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通过阅读上述文章中会计学堂的整理和介绍后,你们对于这个类型的财务知识应该已经有了自己的收获和理解.更多精彩的财务会计内容请持续关注更新!

【第14篇】融资性租赁合同印花税

导读:根据小编的了解,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缴纳印花税吗?一般是不征收印花税这个税种项目了。具体的政策规定可以参考我们的下文解答详情内容,希望各位新手会计们都能够掌握的内容!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号)的规定:“

二、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和资产账面价值差额怎么做账?

对售后租回交易中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通过'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科目进行核算,分摊时,按既定比例减少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同时相应增加或减少折旧费用。

售后租回交易形成融资租赁承租人的账务处理:

结转出售资产的成本: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出售资产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情况递延收益

【第15篇】补缴购销合同印花税

补缴以前年度印花税滞纳金账务处理

首先要看被税务局查处是什么时间的。如果这个事件是在财务报表报出日之前发生的,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该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税费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按照补交税金的25%,注意,不可把滞纳金和罚款计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果以前年度计提过盈余公积,再相应冲回盈余公积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果被税务局罚款是在财务报表日之后发生的,那就计入本年损益

借:管理费用(补交印花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补交营业税)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和罚款)

贷:应付税费

当然,如果你的补交税金和罚款金额明显不重大,那么直接进入本年损益也是可以的,只要低于审计的重要性水平即可。因为如果你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那么你在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还要因为损益影响做纳税调整。将滞纳金和罚款做纳税调增收入。这样是很麻烦的,还要调整审计报告。还不如直接进本年来的干脆。

自行补缴以前年度印花税是否产生滞纳金?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法规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法规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自查发现以前年度未申报缴纳的印花税,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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