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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税率查询(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4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出口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出口退税税率查询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出口退税税率查询

【第1篇】出口退税税率查询

大家好,相信大家看了我的分享一定会学会出口退税的,可以先收藏转发,等到用的时候按照步骤操作,有问题大家可以留言,大家一起探索[笑]

出口退税原理及计算

一、出口退税原理

1.“免”税: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2.“抵”税: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

3.“退”税: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外贸企业出口外购的货物而产生的进项税额;

二、出口退税计算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为单证收齐且信息齐全的出口货物劳务实际离岸价(fob)。注意:fob=出口总金额-运费-保费-杂费

免抵退税的计算步骤:

①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不得免抵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fob价*(月初第一个工作日中间价或出口当日中间价)汇率*(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②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11行-(当期进项税额12行+上期留底税额13行-当期进项税额转出(含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4行-上期审批通过免抵退应退税额15行)

备注:上述公式所列行数为增值税纳税主表行数;当期应纳税额得数若是负数为期末留底税额。

a、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注意:免抵税额需要缴纳附加税

b、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为单证收齐且信息齐全下分以下两种情况:

①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

增值税应退税额=国内不含税购进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出口货物退税率

②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增值税应退税额=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原材料成本+加工修理修配费用)不含税金额*出口货物退税率

出口退税前期准备及进项票勾选认证

一、出口退税前期准备

1、 备案

a、商务局进行出口备案,获取对外贸易经营权;《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b、海关进行出口备案,获取海关进出口权;《海关证》

c、外管局进行出口备案登记;

d、市场监督局变更营业执照范围,增加出口许可;《营业执照》

e、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前,需要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出口退(免)税备案表》

2、 出口退税资料的准备

a、 退税申报主要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贸企业需要)、出口发票。

b、 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要注意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计量单位与其匹配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名称、计量单位相符。

c、 妥善保存出口业务相对应的收汇凭证。

d、 做好出口货物备案单证准备,在申报出口退税后15日内,将备案单证按申报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并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二、进项票勾选认证

生产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正常抵扣勾选即可;

外贸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退税勾选;

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离线版申报流程(以下以生产企业申报为例)

一、软件下载

1、 根据地区要求及使用习惯,选择退税申报软件,可选择的申报途径包括: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软件、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在线申报、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 如果选择使用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软件,需要先登陆“出口退税咨询网”进行软件的下载安装,及相关企业信息的配置。

登陆出口退税咨询网,点击产品服务——下载中心,下载最新版本的生产/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及退税率文库并安装。

二、下载后,安装在电脑中。安装时需要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注意不要填写错误。

安装成功后,用户名为sa,密码为空,点击确认,进入申报系统,并输入申报所属期。

对于生产企业,申报所属期应与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保持一致。

三、进入系统后,首先看下申报系统及信息库是否为最新版本,然后进行数据的录入。数据的采集分两种方式,一种是外部数据采集,一种是手工录入。

1、① a、外部数据导入。首先在电子口岸上下载海关的出口报关单数据,然后登录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点击“退税申报向导”→“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读入”界面,点击菜单“数据读入”,选择电子口岸出口报关单xml文件, 即可完成报关单数据的读入。

b、读入报关单数据后,点击“出口报关单数据处理”,可查看已读入的报关单明细数据,可勾选本期要申报的报关单数据,点击“数据检查”,检查报关单数据是否有误,数据检查通过后,点击“数据确认”按钮,关联业务表对应不同的申报系统业务申报表,根据实际业务进行选择,关联业务表选择“01”。如图:

c、点击“确定”按钮,配置出口发票号(如果一条报关单,对应多张出口发票的可以用“/”、“-”等符号隔开,实现录入多个发票号),报关单数据可以确认到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中。如图:

② 若已完成第一步外部数据导入并生成申报明细,且无需修改相关明细,可直接进入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采集,如果未导入外部数据,可选择申报系统“退税申报向导”第二步“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点击“增加”按钮,进行数据录入。如图:

几个重要的录入规则:

报关单号:18位报关单编号+0+两位项号,共21位。

进料登记册号:如果属于进料加工业务的请填写,否则此栏应为空。

原币/美元汇率:都是100原币/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例如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是6.9298,那么录入出口明细时就应录入692.98。

如果录入的条数超过一条,录入完成后需要进行序号重排。

2、明细数据采集后,选择申报系统“退税申报向导”第二步最后一项“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点击“增加”按钮,输入所属期(注意所属期要与当期增值税申报的所属期一致),会带出退税汇总计算的对话框,进行数据录入。如图:

填写之后就可自动计算出免抵退税汇总表数据,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如图:

4、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选择申报系统“退税申报向导”第三步“生成出口退(免)税申报数据”,生成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如图:

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会根据选择的申报路径进行数据的生成。如图:

指定存储路径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弹窗提示“路径不存在,是否创建路径?”,继续点击“确认”按钮。如图:

5、完成免抵退申报。数据生成后,系统提示“申报数据存储路径”及 “申报数据列表”。如图:

四、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离线申报, 将生成的退税数据包xml文件上传到电子税务局进行自检审核,读入反馈信息查看疑点,自检无疑点,进行正式申报,等待税务机关审核。

五、相关报表打印。选择申报系统“退税申报向导”第四步“免抵退税申报表”,可以打印相关报表。如图:

线上版申报流程(以下以生产企业申报为例)

登陆电子税务局 首先,我们需要登陆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

进入后,选择免抵退税申报的“在线申报”。

按照在线申报上方的操作指引,申报时应先进行明细数据的采集。明细数据的采集分为外部数据采集和手工录入。

如果数据量较大,可以选择外部数据导入方式。从电子口岸下载xml格式的报关单数据,解密后再通过“基础数据管理—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模块导入报关单。

如果是手工录入的话,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页面,点击“新建”按钮,页面将弹出采集框。具体内容按照报关单等资料进行填写。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如还需录入数据可以点击“保存并增加”。需要修改数据时,则勾选需要修改的记录,点击“修改”按钮进行修改。

明细数据采集完成后,如果没有其他特殊表单需要填报,就可以进行汇总表的确认了。

点击“确认汇总表”模块,弹出生成汇总弹窗,填写对应的“所属期”、“不得抵扣累加”、“期末留抵税额”,点击“确认”按钮,即可生成汇总。如图:

点击操作指引的“退税申报”,进入后点击“生成申报数据”按钮,输入正确的所属期,点击“确认”按钮,可生成申报数据。然后勾选生成的数据,点击“数据自检”按钮。然后勾选生成的数据,点击“数据自检”按钮。当没有不可挑过疑点后,勾选数据,点击“正式申报”按钮,可将数据转为正式申报。数据转为正式申报后,可在申报结果查询界面查看申报后的审核状态。税务事项通知书可查看税务机关受理结果。如图:

附表二第18行填报生产企业征退税率差,在本期应该转出的进项税额

附表二第26行填报外贸企业本期退税抵扣认证专用发票:份数、不含税金额、税额

附表二第28行填报外贸企业期末已经认证的专用发票按税法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份数、不含税金额、税额

主表第15行填报免抵退应退税额等于上期出口退税额

企业出口账务处理

一、生产企业出口账务处理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2.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收到退税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二、外贸企业出口账务处理

(一)购进出口货物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二)确认外销货物的销售收入,根据外币金额和选定汇率确定销售额: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三)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四)根据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率,将不可退的进项税计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征退税差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五)货物出口后,根据退税率,计算应收出口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六)收到出口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企业出口备查资料

以下资料为有纸化生产企业退税提交税务局资料,无纸化企业存档备查

税务局提交资料:

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2份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明细表2份

免抵退申报汇总表附表2份

免抵退申报汇总表附表2份

出口退税申报资料接收单1份

出口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1份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请书1份

企业存档资料:

出口退税申报资料接收单1份

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1份

中英文合同1份

出口货物装箱单(通关无纸化出口放行通知书)

运输单据(国内运输单据:国内运输发票;国际运输单据:qqct出口单票查询单(物流单)、提单)

填表说明:

一、第1栏填写退税申报所属期,外贸企业填写所属期+批次;

二、第2栏填写所属期内申报序号;

三、第4栏填写税务机关监制出口发票号码;

四、第7栏填写该笔业务备案单证的总页数。

到这里就结束了,谢谢大家观看收藏

【第2篇】出口退税收入确认

先出口退税还是先纳税申报?

答:先纳税申报,再退税申报(免抵退税的计算,要用到申报表的数据 ).

先出口退税预申报,明细申报表确认收入,然后申报增值税,再根据增值税报表填写出口退税系统里的增值税数据.

出口退税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怎么处理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和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6栏'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的数据是不同的,两者统计口径不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2条第7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所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是企业会计记账的出口销售额,包含当期单证信息不齐全的出口销售额.

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上的第6栏'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 出现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是正常情况.

二、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你在做凭证时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与退税申报时的数额不一致.这时就要以退税申报系统里的数额为准,看是哪笔销售出了差异,就在下个申报期里进行冲红后再调正.

所以以后做销售和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分录时一定要先做退税申报再做分录

【第3篇】出口退税增值税

我的前同事,前不久跳槽到一家外贸出口退税企业,领导看了她做的会计核算及增值税申报,工资竟然直接涨了2000元!厉害啦!

我忍不住向她求教,今天,熬夜整理了这份生产性企业出口退税会计核算+增值税申报攻略,帮助大家解决工作中的难题!

(文末可领取完整资料哦)

首先,我们来看生产性企业出口退税会计核算

(一)生产型企业会计核算原理

(二)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

(三)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

(四)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

为了全面更直观的了解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的流程,将一个案例分为2个月,我们具体来学习一下~

则当期退税计算与会计处理如下:

接下来,我们该确认外销收入了,会计处理如下:

这个月,税务部门该退给企业多少税呢?

第二步:抵税

此时要注意:计算退税结果的三种情况

……

接下来,开始进行对增值税申报填写说明:

……

篇幅有限,想要领取完整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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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最新出口退税税率

出口退税注意事项:

1.企业要想出口后能尽早拿到出口退税, 不仅要早申报,还应早开发票、早认证。在相关原始退税单证及申报 资料收集、填写齐全后,必须先查询相关电子信息和进行增值税专用 发票认证后,方可办理申报,未经认证或认证不符及密文有误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不能申报出口退税。

2.不要忽略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的提 交。企业在货物 报关出口 后,须通过“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出口 退税”子系统提交报关单电子数据,否则就会导致企业申报退税时信 息不齐、不一致而迟延退税。

3.深入、透彻、及时了解和掌握出口退 税政策。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中规定:因改制、改组以及合并、分立等原因新设立并重新办理 出口退税登记的出口企业,如原出口企业符合相关要求,经省级税务 机关批准,在申报退税时可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按有关规定可采 取事后审核。也就是说,因改制、改组以及合并、分立等原因新设立 并重新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出口企业如果能充分利用此文件精神,完 全可比照原企业退税待遇退税。

4.在电子申报软件中,将进货明细及 申报退税明细逐条录入。录入时须注意:需要办税票函调的应集中在 一块申报,不能与正常的申报混在一起,影响退税;申报前应与退税 处核对是否有海关信息,无信息者不报,且录入应规范,以免撤单反 复而延误时间;远期收汇应单独申报;报关单上的品名与增值税票的 品名、商品数量、计量单位应严格一致,若有出入按微机中揭示的计 量单位录入。企业办税人员根据关单经常上退税处核对海关信息,避 免申报后因信息原因撤单,耽误时间,实际业务避免上述情况出现不 一致的做法是先报关,后开发票。

5.为了有效掌握退税单证的回收情 况,防止单证丢失,做好退税前期的单据准备工作,主管会计对主要 退税单据、退税额、发票号逐笔追单(特别是即将到达清算期限的单 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理顺与海关、银行、外汇局和税务等有 关部门的关系,加强沟通,经常汇报在退税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听取 退税反馈信息,从而使遇到的问题能够得到政策上的指导和具体操作 上的帮助。

7.出口企业若是委托外地报关行或航运公司代理报关和运 输,一般不要拖欠运、保费,以免核销单、关单被扣压,影响核销和 退税。

8.企业各有关部门在取得退税原始单证时要认真、细致、逐一审核检查。

出口退税时,需要注意4个时限。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要特别注意申报程序,注意时间观念,以免造成损失。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注意四个时限规定:

一是“30天”。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四是“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常见问题

哪些企业可以出口退税?

1.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并承担国家出口创汇任务的企业,经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的中央和地方外贸企业、工贸公司和部分工业生产企业。

2.委托出口的企业主要指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出口,承担出口盈亏的企业。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外贸企业免退税计算

一、 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金额和退税率计算。实行出口退(免)税电子化管理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具体有两种方法。

(一) 单票对应法

所谓单票对应法,是指在出口和进货的关联号内进货数据和出口数据配齐申报,对进货数据实行加权平均,合理分配各出口占用的数量,计算出每笔出口的实际退税额。它是出口退税二期网络版审核系统中设置的一种退税基本方法。在一次申报的同关联号的同一商品代码下应保持进货数量和出口数量完全一致,进货。出口均不结余。对每一笔进货分批出口的,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分批申报单。其基本公式如下: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或=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

现行的出口与与进货的对应方式主要有以下4种,一是出口一票进货一票,二是出口多票进货一票,三是出口一票进货多票,四是出口多票进口多票。

(二)加权平均法

采用加权平均法是指出口企业进货按企业代码+部门代码+商品代码汇总,加权平均计算每种商品代码下的 加权平均单价和平均退税率;出口申报按同样的关键字计算本次实际进货占用,既用上述加权平均单价乘以实际退税数量乘以平均退税率计算每种商品代码下的应退税额。审核数据按月(按期)保存,进货结余自动保留(注:二期网络版保留进货结余而忽略出口结余;一期网络版自动保留进货及出口结余),可供下期退税时继续使用。

1、进货凭证审核后:

进货本次可用金额=上期结余金额+本期发生金额+释放出口金额

(指调整出口数据后返回进货已占用金额)

进货本次可用数量=上期结余数量+本期发生数量+释放出口数量

(指调整出口数据后返回进货已占用数量)

进货本次可退税额=上期结余可退税额+本期发生可退税额+释放出口退税额

(指调整出口数据后返回进货已占用的可退税额)

平均单价=进货本次可用金额/进货本次可用数量

平均退税率=进货本次可退税额/进货本次可用金额

2、出口申报基本审核后:

出口进货金额=出口数量*平均单价

应退税额=出口进货金额*平均退税率

3、出口申报综合审核后,根据增值税进货凭证累计(剩余)可用数量及出口数量对比确认实际退税数量,计算实退税额。

出口进货金额=实退数量*平均单价

应退税额=出口进货金额*平均退税率

二、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复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出口企业将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签章的申报表报送主管征税税务机关, 征税税务机关据此可按规定税率计算销售料件的税款,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交税款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时,在其应退税额中抵扣。调低退税率后,由于征。退税有差异,现行政策规定实际应抵扣税额占按复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扣除。从而保证进料加工业务在国内加工生产环节能按照增值税的原理计征经加工增值部分的增值税款。同时也保证出口企业将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按一般贸易的原则作自营销售后,其进口料件已减免税部分不再计算退税。

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退税率-销售进口料件的应抵扣税额

销售进口料件应抵扣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额-

进口料件海关实征增值税税款

三、 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1、 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同样实行销售出口货物的收入免税,并退还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方法,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是普通发票,其销售税额和应纳税额没有单独计价,但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的增值税也是价外计征的,这样,必须将合并定价的销售额先换算成不含税价格,然后据以计算出口货物退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1+征收率)*6%或5%

2、 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按以下公式计算退税: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6%或5%

四、 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依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

五、 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应退消费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出口,除退还其已纳的增值税外,还应退还其已纳的消费税。消费税的退税办法分别依据该消费品的征税办法确定,即退还该消费品在生产环节实际缴纳的消费税。计算公式分别为:

(1) 实行从价定率征收办法:

应退税款=购进出口货物的进货金额*消费税税额

(2) 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办法:

应退税款=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退税申报资料要求

一、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和税收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三、出口货物外销发票;

四、出口货物销售明细账;

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七、同上七;

八、预审疑点反馈表;

九、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税收专用缴款书和完税分割单

(一)是否加盖缴款单位公章或财务章,是否有缴款单位征税部门的征税专用章,是否有银行(国库)签章;

(二)法定税率和征收率填开是否正确;

(三)缴款书上注明的发票号是否与所对应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号码相符;

(四)产品的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是否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相符;

(五)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中的纳税人识别号和海关代码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是否一致;

(六)一张(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在销售发票号码栏,最多只能填五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

(七)按照电子化管理要求专用缴款书最多只能填开三栏;

(八)凡缴款书上所列项目有错误的,不得在原缴款书上更改,应由开具缴款书所在的税务机关出具更正证明;

(九)分割单中的金额填开是否正确;

(十)其他总局、省局规定的要求。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一)是否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电脑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经过防伪税控的认证(无密码区除外);

(三)销货单位名称是否与缴款书中的供货单位一致;

(四)从骗税多发地区(广东汕尾市:陆丰、陆河、海丰;广东汕头市:潮阳、澄海、南澳;广东揭阳市:揭东、揭西、普宁;广东潮州市:潮安、饶平)厂家购进货物,是否单独申报函调;

(五)2003年7月1日之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手写版,除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机关代开外,一律不予认可;

(六)其他总局、省局规定的要求。

出口货物外销发票

(一)是否有出口企业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二)发票上开具的货物是否与报关单一致;

(三)其他应按外贸财务规定执行的内容。

重点审核内容

(一)是否加盖财务章或出口企业单位公章;

(二)申报销售明细账上注明的外币金额是否与出口发票和报关单的外币金额一致;

(三)其他应按外贸财务规定及税法规定执行的内容。

报关单

(一)报关单中注明的生产厂家或发货单位是否与缴款书中的供货单位一致;

(二)是否加盖海关验讫章;

(三)报关单中注明的货物名称和数量是否与缴款书或分割单及专用发票三者是否一致;

(四)其他应符合出口货物报关管理要求的内容。

同上七

(一)关联号填报是否正确;

(二)数据填报是否按要求准确填报,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一致;

(三)“汇总申报表”印鉴、签字是否齐全;

(四)“汇总表、明细表”中数据是否与申报软盘电子数据一致;

(五)其他应符合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要求的内容。

出口退税税率

一、将照相机、摄影机、内燃发动机、汽油、航空煤油、柴油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

二、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第5篇】出口退税需要什么资料

政策原文节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

二、优化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管理

(一)纳税人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下列备案单证妥善留存,并按照申报退(免)税的时间顺序,制作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单证存放方式,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1.出口企业的购销合同(包括:出口合同、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等);

2.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发票,出口企业承付费用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发票等);

3.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单据(包括:委托报关协议、受托报关单位为其开具的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等)。

纳税人无法取得上述单证的,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资料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纳税人发生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二)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纸质化、影像化或者数字化方式,留存保管上述备案单证。选择纸质化方式的,还需在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目录中注明备案单证的存放地点。

(三)税务机关按规定查验备案单证时,纳税人按要求将影像化或者数字化备案单证转换为纸质化备案单证以供查验的,应在纸质化单证上加盖企业印章并签字声明与原数据一致。

…………

政策要点梳理

备案时间

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注意不是15个工作日)。

存放要求

按申报退(免)税的时间顺序。

存放方式

1、纸质化,2、影像化,3、数字化

目录要求

制作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目录,选择纸质化方式的,需在目录中注明存放地点。

保存时间

保存期为5年

查验要求

将影像化或者数字化备案单证转换为纸质化备案单证以供查验的,应在纸质化单证上加盖企业印章并签字声明与原数据一致。

各企业类型需要备案的单证资料

备案单证目录表

不同的备案单证管理方式,有哪些不同?

纸质单证备案是传统的单证备案管理方式,即将所有需要备案的单证文件进行纸质订装存储,由于需要备案的单证类型较多,所以纸质单证备案具有整理费时间、存管费空间、查找不方便、易丢失损毁等缺点。

相比于纸质单证备案,无纸化单证备案是以电子数据、影像等方式留存备查出口退税单证的方式,无需装订保存纸质资料,仅存管电子影像资料即可,不但能有效减轻企业单证备案的时间和空间成本,还能防范单证备案风险。

旭诺备案单证无纸化管理系统

# 系统简介 #

为帮助企业更有效的管理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旭诺信息推出《备案单证无纸化管理系统》

该系统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第2023年第9号公告》中对出口企业单证备案的管理要求,无缝对接旭诺出口退税申报管理系统,对出口退税申报的电子数据和海关报关单数据,通过ocr识别技术,自动匹配企业单证类别,实现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无纸化管理,智能完成单证的影像文件备案,打通出口退税流程最后一公里。

适用企业

有出口业务的集团公司,大、中型出口企业,为出口企业服务的财税服务机构。

满足企业需求

旭诺管理系统集多种功能于一体,可实现企业从出口业务发生、报关单状态查询、外销发票开具、智能配单(外贸企业)、退税申报到单证备案无纸化管理的一体化流程。

多种备案方式:对接海关平台自动采集归档备案;扫描仪批处理备案;手动上传备案。

打通四大平台:系统对接海关平台、开票系统、税务发票底账库、电子税务局四大平台。

三大核心亮点

备案单证 自动归集

根据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数据自动归集、备案单证资料,有效减轻企业单证备案的时间和空间成本,调用方便,在异地办公模式下更能发挥产品优势。

智能审核 管理单证

智能审核每笔出口业务的单证备案情况,帮助企业查缺补漏,使企业对单证备案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便于管理。

智能预警 未备案出口业务

对于超期未备案业务,系统智能提醒,避免因备案不及时造成的税务核查风险,让企业安心发展出口业务,退税无忧。

系统优势

云端部署,数据共享

界面清晰,操作简单

分工协同,授权管理

软硬结合,适配度高

加密存储,安全稳定

企业价值

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轻松应对税务核查

完善单证备案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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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系统前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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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跨境电商怎么出口退税

首先,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跨境电商与传统出口企业的区别,简单来说:传统外贸的特点就是频次低,订单量大,资料齐全,目前可以便捷的办理退税。而快速发展的b2c跨境电商,在退税问题上一直得不到很好地解决,使得出口产品不能享受退税优惠。

b2c跨境电商使得贸易碎片化,很多使用亚马逊、速卖通、ebay、wish等的跨境b2c平台的卖家都是小邮包出口,具有批次多、频率高、货值低、品种杂,无报关单的特点,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办理退税非常麻烦。为了支持跨境电商卖家退税,国家出台了9610政策,针对的就是b2c跨境电商直邮发货方式的出口退税。

跨境电商哪些情况可以做出口退税?

国家对通过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可以按规定办理退(免)税,目前跨境电商卖家适合的情形可包括:

1. 海外仓头程(海运/空运/快递)发货;

2. fba头程(海运/空运/快递)发货;

3. 国际快递发货。

出口退税基本流程:

1. 办理备案:数据对接海关,口岸的系统;

2.信息上传系统进行三单比对(订单、支付、物流),清单核放;

3.报关,跨境电商企业定期汇总清单生成报关单申报,海关出具报关单退税证明;

4.跨境电商企业通过电子口岸系统申领的核销单到外管局办理结汇手续;

5.通过纳税申报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退税申报并带相关资料税务批复后,去税务办理退税申请手续,从而退税。

出口报关的核心:

(1)清单核放:即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将“三单信息”(商品信息、物流信息、支付信息)推送到单一窗口,海关对“清单”进行审核并办理货物放行手续,通关效率更快,通关成本更低。

(2)汇总申报:指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定期汇总清单形成报关单进行申报,海关为企业出具报关单退税证明,解决企业出口退税难题。

q1

退税能退几个点?

产品的退税率由国家规定,将产品按照海关编码(hscode)进行合规的归类,退税率与之对应。卖家可在www.hsbianma.com查询参考,但最终的产品归类,以有关监管部门认定为准。

q2

退税什么时候给我?打到我的个人账户吗?

满足所需条件和单据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退税的结算,由平台提前垫付并向供应工厂结算相应的货款。对于能否打到个人账户,则不需要也是无法另行支付到个人账户的。

q3

我之前没做过传统外贸,怎样计算跨境退税

是否划算或者能降低成本?

需要咨询您的供应商工厂,确认开具增值税发票是否需要额外加钱?加几个点?之后查询并确定您主要产品的hs编码,根据上述hs编码,查询产品退税率。如果退税率比额外加点高,即具有初步的可行性,卖家可以进一步咨询。

q4

我的生意规模还比较小,可以做跨境退税吗?

从商业可行性角度,有几个因素是需要卖家考虑的:首先是获得增值税发票的成本;其次是小批量货物单独报关和退税可能会有额外的每票200-300的成本;再者跨境退税需要提现外币,提现外币金额有一定的门槛;正规报关的货物,也应在一定时间内收汇并结算,否则不但无法退税,还会产生额外的销项税。基于以上几点,建议卖家在业务和资金稳定流转后,再考虑退税,并且一定要考虑通过退税来降低成本。

q5

我一次性采购,分批出货能退税吗?

根据税务部门规定,目前一般不支持多张报关单对应一张发票。如果卖家需要将多次出口报关货物一次性开票,请开成多张发票,使得其中每一张的各项内容都可以和报关单相对应。为保证发票和报关单的一致性,一般建议出货后(取得海关审结报关单信息),再开相应发票。

【第7篇】电子产品的出口退税

一、问: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能退税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七条: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的设备、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但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设备、非增值税纳税人购进的设备,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在本企业试点以前购进的设备,如果属于未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均实行增值税免退税办法。

二、问:符合退税条件的,应如何申报退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七条: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单独申报退税。申报退税时应填报《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5.《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见附件20);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问: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具体应如何计算退税额呢?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四条:

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下列公式确定:

退(免)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

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已提累计折旧

已使用过的设备,是指出口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举例说明

某研究院2023年12月年购进一台机器设备含税价11.7万元,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设备预计使用10年,2023年12月,该研究院将该设备出口,已知该设备的退税率为13%,请问可以申请多少退税?该旧设备的原值为11.7万元。该旧设备已计提折旧=11.7×(2/10)=2.34

该旧设备净值=11.7-2.34=9.36

该设备的退税计税依据=11.7/1.17×(9.36/11.7)=8

该设备应退税额=8×13%=1.04万元

出口已使用设备申报如何在系统里面操作?

答:(一)离线版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步骤

步骤1:向导-出口已使用设备-“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点击增加录入;

【1】

步骤2:向导-出口已使用设备-生成出口已使用设备申报-生成出口退(免)税申报数据-“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填写对应所属期生成数据;

【2】

生成后的数据进行上传申报即可。

(二)在线版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步骤

步骤1:登陆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在线申报-“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 ,点击新建录入数据信息;

步骤2:退税申报-“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数据申报,点击“生成申报数据”按钮,输入正确的所属期,点击“确认”按钮,可生成申报数据;

步骤3:退税申报-“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数据申报,勾选生成的数据,点击“数据自检”按钮。

步骤4:退税申报-“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数据申报,勾选数据,点击“正式申报”按钮,点击“确认”按钮,可将数据转为正式申报;

五、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该设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

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适用免税政策。

内容参考:广东税务

【第8篇】出口退税管理税收政策

1. 消费税

1.1.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税收政策及管理

1.1.1.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基本退免税政策

1.1.1.1. 出口免税并退税

1. 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的货物,免征消费税,如果属于购进出口的货物,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

2. 主要涉及外贸企业收购已税消费品出口;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已税消费品(如委托加工收回的、外购的)等。

3. 退税计算公式: 消费税应退税额=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定额税率

1.1.1.2. 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1)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的自产货物,免征消费税;

(2)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免征消费税,但不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且不允许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款中抵扣。

1.1.1.3.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不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且不允许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款中抵扣。

1.1.1.4. 【归纳】消费税与增值税出口退税规则差异

1. 退税比率

增值税出口退税:使用征税率、退税率、征收率计算退税

消费税出口退税:使用征税率计算退税

2. 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

增值税出口退税:采用免抵退税政策运用免抵退税的公式和规定的退税比率计算退税

消费税出口退税:采用免税但不退税政策不计算退税

3. 外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外贸企业接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

增值税出口退税:采用免退税政策用退税计税依据和规定的退税比率计算退税

消费税出口退税:采用免税并退税政策用退税计税依据和规定的征税率计算退税

1.1.2. 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免)税

1.生产企业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按实际耗用数量暂免征消费税。

2.使用企业购进并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国产或进口的石脑油、燃料油,按实际耗用数量暂退还所含消费税。另有规定除外。

3. 根据规定,消费税退税政策如下:

(1)仅以自营或委托方式进口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进口油品的消费税审核退税工作由进口地海关负责。

(2)仅以国产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国产油品的消费税审核退税工作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

(3)既以国产又以进口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国产油品的消费税审核退税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进口油品的消费税退税由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初审意见后转进口地海关复审并办理退税。

消费税—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税收政策及管理

【第9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为了方便纳税人操作,提升退(免)税申报效率,福建省税务局对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了调整升级。调整升级后的申报模块和具体操作有了较大变化,但整个操作流程更加简便清晰,提升了办税效率。以下外贸企业为例,阐述在电子税务局新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申报出口退税的具体操作步骤。

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模块下的“出口退税管理”,选择“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在线申报”,如下图所示:

步骤一:智能配单

1、汇率管理。录入报关单出口所在月份的汇率。如下图所示:

2、出口货物报关单的管理。可选择报关单导入 (在电子口岸下载需通过客户端工具解压后导入),或者新建报关单,按纸质或下载的报关单手工录入。 *号部分为必录项目,注意:法定单位和法定数量要与报关单上一致。如下图所示:

3、报关单生成明细。选中要申报的报关单,选择退税申报。如下图所示:

4、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选中对应的进货发票,生成进货明细。如下图所示:

步骤二:明细数据采集

完成步骤一后,即可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查看对应的明细。数据检查通过即表示数据正常,报关单生成明细确认。

提示: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四类企业需录入,一至三类企业不要求。

步骤三:退税申报

选择“生成申报数据”--“数据自检”--“正式申报”

先进行“数据自检”,接收反馈信息进行疑点处理。审核通过后即可正式申报。如下图所示:

【第10篇】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

对于外贸企业来说出口退税是每年重要的一个流程,它可以降低企业的营业成本,提高利润空间,而退税的流程你知道吗,里面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你又了解多少?本篇文章将带你熟悉退税的一些基本流程和相关的注意事项。

在我们国家出口退税主要实行两种办法:1.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和退税的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在前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增值税予以退税;2.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货物本道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减其内销货物的应缴税款,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税。

具体的退税流程如下:(1)在线申请核销单,依次登录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2)领取纸质核销单后,按顺序凭申领过的电子口岸ic卡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出口企业核销单介绍信'前往外汇管理局领取;(3)进行纸质核销单备案,按顺序登录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出口收汇——选择口岸备案;(4)办理报关手续;(5)填写出口商品专用发票(至国税局领取);(6)征免申报(出口退税退免税申报软件上进行数据录入,打印两份。外汇局、出口单位各一份);(7)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企业交单;(8)进入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系统进行申报,并打印出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9)工行出口收汇核销(收汇日期、核销金额);(10)外汇局办核销(核销单、报关单、工行盖章的核销单、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电子口岸ic卡)(11)进入国税系统输入报表及纳税申报表;(12)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里的免税数据上传至国税网站;(13)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退税申报(申报成功后另存入u盘);(14)准备出口退税纸质材料(具体见出口退税资料封底)并带u盘到国税局申报;(15)等候国税局电话通知拿退税批复;(16)等候国税局电话通知,去国税局办理退税申请手续(带退税批复、公司公章及印鉴章);(17)一般办理过退税手续后一周内银行从国家金库里拨入账款至公司帐户。

而对于出口退税需要重点注意这些事项:1、生产型退税企业要符合税务局对生产型企业认定标准;2、贸易型退税企业进货发票与报关单(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必须保持一致;外贸企业出口货物与内销货物的进项发票分开开具;3、必须以退税企业名义报关出口;4、收汇金额必须与报关金额币种及金额总体保持一致;5、备案单证齐全;6、交易真实合法;7、4月15日之前必须完成上年度出口数据的申报;8、以报关单的出口日期确认收入;9、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确认出口收入以报关单的fob价及出口当月第一个工作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开具发票;10、贸易企业出口当期对应的进项税额在增值税申报表填列待抵扣进项税额中的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11、贸易企业出口报关时货源地要与供应商地址一致;涉及多票多地采购的填写最高退税率货源地,另其他货源地在备注栏注明;12、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商品名称、数量、重量与出口运输单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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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出口退税延期申报2023年

大白菜点评:今天得给国家税务总局一个大写的赞!

关于延长2023年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申报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

为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优化服务,支持出口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税务总局经研究决定,延长2023年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的申报期限。具体公告如下:

一、出口企业2023年1月1日以后出口的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申报出口退(免)税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逾期申报的,主管国税机关不再受理出口企业的退(免)税申报,出口企业应于2023年7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之内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免税;未按规定申报免税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大白菜点评:原来退税申报的最后期限分别是退税截止期为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逾期申报的执行免税,免税申报截止期为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免税申报再逾期的执行征税,征税截止期为6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现在相当于全部白后移动至6-7-8月!真够意思!这个政策最方便纳税人2023年11月份-12月份出口的业务,特别是外贸企业,因为原文件也是退税申报截止期为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对于11-12月份出口的企业来说,有时采购发票的取得、认证与信息传递可能略显紧张!

二、出口企业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2023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20日。

大白菜点评:也是延长2个月!这些天,从事加工贸易的同学咨询我的比较多,因为加工贸易核销比较繁琐,时间也比较紧张。这下好了,可以松口气了!

三、出口企业从事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的,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2023年度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7月15日。

四、委托出口货物的,受托方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15日。如果属于按规定需要开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的,委托方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5月15日

大白菜点评:也是延长2个月!

五、本公告所称出口企业是指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企业、其他单位和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4月7日

本来今年学习营改增就够累的,日益到期的退税申报更让大家喘不过气来!这下好了,大家把退税申报和营改增学习慢慢理顺吧!大白菜会计旗舰店继续陪你好好学习!

这是会计实战讲师大白菜,2023年在今日头条给大家整理发布的第8条专业文章【累计第54条】,希望大家喜欢!一个人力量有限,如文中叙述有错误,欢迎大家共同探讨指正!大白菜qq:18906341827

大白菜,会计师,正保教育开放平台讲师、汉唐财税在线实战讲师,专注会计实战教育。原创的《大白菜会计实战教程》,已经在山东省版权局获得登记,详情可访问《大白菜会计旗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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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出口退税申报时间

为确保您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我们为您整理了退(免)税业务办理注意事项,请关注!

1、请准确记录出口销售收入

对于企业本年发生的出口业务,企业应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时准确记录相关出口销售收入,并在增值税申报表中相应栏次予以体现。对于受托代理出口业务,代理方企业应及时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同时申报相关代理费收入。

2、请关注跨年度退(免)税申报

外贸企业如申报跨年业务数据,如2023年申报2023年数据,则须使用2023年所属期进行申报,一般为202212,批次根据申报业务数据的次数依次后延,不同年度数据须分开申报办理相关退(免)税。对于生产企业,不同年度出口数据可合并申报免抵退税,但需要注意的是涉及进料加工业务的,如海关2023年核销了相关手(帐)册,则企业应在2023年4月20日前申报办理相关退(免)税业务,否则影响进料加工核销业务的处理。

3、请关注无电子信息的处理

企业自检无电子信息的,不允许办理正式申报,需剔除该疑点涉及数据后再进行申报。如缺失的是报关单相关信息,企业可先登录电子口岸,点“重新发送”,待接收到电子信息后再进行自检。如确认录入无误仍然长期没有电子信息,可进入“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申报—出口信息查询申请”模块新建查询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凭证种类、凭证号码等信息,通过电子税务局上传,由主管税务机关协助查找相关信息。

4、请及时办理对外贸易出口收汇

对于2023年度已申报办理退(免)税的出口业务,企业应在2023年4月份增值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收汇或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文规定的视同收汇10类情形之一。因此,出口企业应及时统计本年申报退(免)税出口业务的相关情况,确保按期收汇。

5、请掌握发票勾选错误的处理流程

纳税人已“确认退税勾选”、尚未申报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要调整为“抵扣勾选”的:进入“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申报—进项凭证信息回退申请”模块,按要求录入数据,生成并提交申报给主管退税机关审核。在审核通过的次日后,纳税人可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重新进行“抵扣勾选”。

6、请关注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查询渠道

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出口退税信息查询—出口商品退税率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对于出口退税率为0的商品,双击商品代码进入商品码详情模块,查看特殊商品标识:如果特殊商品标识为“免税”,为享受出口免税商品;如果特殊商品标识为“禁止出口或出口不退税”,须按照征税率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

【第13篇】外贸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问:已经做完出口退(免)税备案,想要了解最新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答:出口企业在进行退税申报时可以通过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软件、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在线申报功能等途径进行申报,本次给大家介绍的是最新版的外贸企业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一、系统的下载安装

首先,登陆出口退税咨询网,点击“产品服务”——“下载中心”,下载最新版本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离线版申报软件。

【1】

【2】

下载后,安装在电脑中。然后双击运行,运行后弹出登录界面,登录时默认用户名为小写sa ,密码为空,点击“确认”按钮。

【3】

登录后即可进入“登记企业信息”界面,在此界面配置“企业海关代码”、“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和“企业名称”的信息,然后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系统。

【4】

如果下载安装的时候填写了错误的企业信息,可以在系统中的“系统维护”——“系统配置信息”中进行修改。

【5】

二、数据的采集录入

外贸企业在录入申报数据的时候,需要分别录入出口明细和进货明细,录入的方法分为外部采集和手工录入。

(一)外部数据采集

1.出口报关单数据采集

(1)参数设置

报关单数据在读入前,要检查当前计算机已有效连接电子口岸卡设备,并且配置的电子口岸卡信息与连接的电子口岸卡设备相符,需要在出口退税申报软件中的“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功能配置i”中进行“ic卡号”和“ic卡密码”的配置。

【6】

(2)报关单数据读入

参数配置完成后,就可以将从电子口岸下载的出口报关单数据,读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读入过程中系统会自动对数据进行解密。

【7】

【报关单数据如何下载?】

搜索网址e.chinaport.gov.cn/,进入后,点击“出口退税联网稽查”。

【8】

登录后,点击报关单查询下载,查询时可以按报关单号查询,也可以按照出口日期进行查询,按照出口日期查询时,出口日期可以设定区间为一个月内。查询后可以进行报关单的下载及打印。

【9】

(3)报关单数据处理

点击“退税申报向导”——“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处理”,查看已读入的报关单明细数据。

【10】

(4)数据检查

勾选需要申报的数据,点击“数据检查”按钮,系统弹窗提示“存在以下汇率为配置,请输入相应汇率”,需手工输入汇率。

【11】

(5)数据确认

数据检查通过后,点击“数据确认”按钮,输入正确的所属期和批次。

【12】

点击“确定”按钮,报关单数据会确认到退税申报向导第二步免退税明细数据采集中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中,同时需要我们配置出口发票号。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采集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进入免退税离线版申报的模块,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下载”,在窗口中输入要下载发票的开始日期和截止日期,然后点击“查询”系统进行筛选。

【14】

【15】

(2)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读入

认证发票下载后,进入出口退税离线版申报软件中,点击“退税申报向导”——“外部数据采集”——“增值税发票信息处理”界面,点击“数据读入”按钮,选择下载的认证发票文件后点击“打开”按钮。

【16】

(二)手工明细数据采集

如果数据量比较少,可以直接采用手工采集,直接在第二步“免退税明细数据采集”模块,进行出口和进货明细的采集录入。

【17】

三、数据的生成

数据录入完成后,在“退税申报向导”第三步生成出口退(免)税申报,点击“生成出口退免税申报数据”按钮, 输入正确的所属期和批次,点击“确认”。

【18】

【19】

系统会自动进行免退税数据检查,若数据检查无疑点,则不会出现弹窗提示,若数据检查存在不可忽略的疑点,则弹窗提示检查结果,需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明细数据的修改。

【20】

数据上传申报

生成完申报数据后,我们需要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在出口退税管理模块,将生成的申报数据进行上传自检、正式申报。

【21】

【22】

【23】

报表的打印

如需打印报表,我们选择“退税申报向导”第四步打印出口退(免)税申报表,点击“免退税申报表”按钮,选择相应所属期,批次,打印相应表单即可。

【24】

【第14篇】出口退税需备查纸质资料

问:出口退税无纸化企业还需要打印装订纸质资料吗?

答:出口退税无纸化企业只是不需要去税务局现场提交纸质资料,并不等于不用打印装订。无纸化企业应将原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纸质资料留存备查。

另外,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收集好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出口货物装货单、出口货物运输单据等,填写好《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

问:2023年出口的货物还没有申报退税,还需要在2023年4月前申报吗?

答:外贸企业2023年出口的货物,只要收齐了出口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包括收汇材料),在2023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后依然可以申报出口退(免)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问:去年出口的货物因疫情影响无法在今年4月前内收汇该怎么申报?

答:外贸企业2023年出口的货物,本来应该在2023年4月出口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如果因疫情影响无法完成收汇,有两种申报方式:

一是可以等收汇完成后再申报出口退(免)税;

二是在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申报出口退(免)税。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企业不能收汇原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附件3中第(八)项原因代码08: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申报退(免)税截止期限以后的,出口企业应在合同约定最终收汇日期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收汇凭证。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

【第15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政策

政策q&a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4月28日举行了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助企纾困稳外贸有关情况。一起来关注!

q1

q:纾困、退税等方面

有什么新政策?

a:10部门于4月20日联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包括三方面15项措施,具体来讲:

在聚焦政策纾困,着力减轻出口企业负担方面

《通知》明确3项支持政策:

·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退税政策衔接,将保险赔款视同收汇予以办理退税

·完善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政策,对加工贸易企业因过去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不一致而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现在允许转入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

·挖掘离境退税政策潜力,持续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优化退税商店布局,大力推行便利措施。

在聚焦便捷退税,着力提高资金流转效率方面

《通知》提出7项便利举措:

·大力推广出口业务“非接触”办理,做到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反馈全程网上办

·强化数据共享,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报送资料

·积极推行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电子化,支持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灵活选择数字化、影像化或者纸质化的单证留存方式;

·持续提升出口退税智能申报水平,推动实现报关单、发票信息“免填报”

·提高出口退税办理质效,2023年全国办理正常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

·深化海关、税务部门合作,提高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效率

·优化简化出口退税事项办理流程,常态化推行实地核查“容缺办理”、积极推动实现出口退税证明全流程无纸化,有效提升退税办理质效,加快出口企业资金周转。

在聚焦优化环境,着力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方面,

《通知》推出5项支持措施:

·丰富宣传渠道及精准提醒内容,引导企业提高出口业务办理效率;

·支持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

·简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集中代办退税备案流程,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创造便利条件;

·加强信用共享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对于已修复纳税信用的企业,允许重新评定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类别;

·强化部门协作并加大对虚开骗税的联合打击力度,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q2

q:在通关便利化改革方面

有什么新举措?

a:在便利申报方面,进一步完善“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改革措施,为企业提供适合不同企业的申报模式选择。

畅通物流方面,不断完善“两段准入”“目的地检查”等举措,方便企业从口岸快速提离货物。同时,推进船边“直提直装”试点已经覆盖到全国具备条件的直属海关。优先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协同推进风险布控、货物监管和纳税企业管理跨关区协同管理,实现了报关单位备案的无纸化,“全程网办”“全国通办”,还推动高新技术产品的便捷通关和顺势监管。

海关总署还指导各直属海关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不同行业和产品特点采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进出口货物通关过程当中的困难。比如,开通了重要民生物资进口“绿色通道”,为航空、集成电路、汽车制造等产业提供通关支持,保障关键零部件进出口,助力维护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稳定畅通。

q3

q: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管理

有哪些便利举措?

a:

2023年至今,已出台多个公告,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商品的退货流程。2023年9月,海关总署又发布实施了《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的公告》,进一步提升了退货全流程监管效能,解决退货难的问题,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时间成本,促进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的健康发展。

这里讲的“退货中心仓”是指跨境电商企业在境内的代理人或者他委托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仓储企业,可以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专门用于存放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退货专用存储地点,将退货商品的接收和分拣等流程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为海淘退货提供便利的通关服务。

q4

q:如何提升出口退税办理便利程度?

a:

今年推出了“三减、三加、三提速”的新举措,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办理便利化水平。

所谓“三减”是指减资料、减事项、减纸质证明。

·减资料就是以税收大数据为依托,取消或调整出口退税申报、证明开具等事项需要报送的多项纸质资料

·减事项就是出口退税货物无法收汇时不再要求事前申报,改为企业自行留存相关资料,以备核查。

·减纸质证明就是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等6类出口退税证明的开具方式,由纸质证明改为电子证明,企业办理后续涉税事项时,无需另行报送纸质证明,改由税务部门查验电子证明信息

所谓“三加”是指加力度、加方式、加便利服务。

·加力度就是加大出口业务“非接触”办理措施的推行力度,实行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反馈全程网上办

·加方式就是增加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留存备查方式,支持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灵活选择纸质化、影像化、数字化方式留存备案单证。

·加便利服务,就是增加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项目,增加出口退税办理进度等提醒服务

所谓“三提速”是指提速退税办理、提速退运通关、提速实地核查。

·提速退税办理就是通过落实落细各项出口退税支持举措,持续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提速退运通关就是积极推动《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信息共享,在办理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时,凡可查验信息的,不再要求报送纸质证明,加速退运通关。

·提速实地核查就是积极推行实地核查“容缺办理”,提高集中代办退税实地核查效率

q5

q:今年在帮助中小微外贸企业纾困方面有什么举措?

a:

·加大信用保险支持,保障企业收汇安全。今年2月,商务部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进一步稳外贸工作的通知。将推动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进一步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和理赔条件,扩大对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覆盖面。

·发挥专项资金作用,帮助企业拓展市场。将引导各地继续发挥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作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支持中小微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展会,加快贸易数字化发展,联通国内外供销渠道等。

·凝聚金融资源,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指导各地商务系统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通过搭建对接平台、数据增信支持、建立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推动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进一步加大外贸信贷的投放力度,鼓励银行与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加强对接,扩大保单融资规模。

·优化外汇服务,提升企业避险能力。去年以来,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举办线上培训、编发汇率避险手册,多措并举帮助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取得了积极成效。下一步,还将从推动完善避险产品服务、助力银企对接、提升人民币跨境结算便利性等方面,继续推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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