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驰名商标注册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驰名商标认定要考虑哪些因素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
1.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 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 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 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 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包括:
1. 禁止不当注册;2.禁止不当使用;3.禁止作为商号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注册是指被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按照不同的种类划分成很多种商标,如按照构成要素的不同可以分为图形商标,文字商标,组合商标,按照使用对象可以分为产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按照是否注册可以分为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可以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
驰名商标本身与注册与否没有直接关系,是否构成驰名商标完全取决于该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没有注册的商标只要影响力和知名度达到了较高的程度,已经符合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同样可以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注册商标与驰名商标都享有法律保护,根本上是一致的,都是一个在先权利的问题。在保护力度上驰名商标显然要大的多。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大于一般注册商标的表现之一为驰名商标可以享受跨类保护,而一般的注册商标仅仅局限于其所指定使用的商品以及与该商标相类似的商品上进行保护。
相信很多网友都看到过,或者听说过“中国驰名商标”,但并不知道到它是什么意思,那么,下面就来介绍一下中国驰名商标是什么。
1. 中国驰名商标(china well-known trade mark)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
2. 驰名商标,又称为周知商标,最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我国于1984年加入该公约,成为其第95个成员国。和其他加入《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一样,依据该公约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我国商标法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驰名商标大部分都是通过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与人民法院相比,其认定的驰名商标所占比例更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包括:
1、禁止不当注册;2.禁止不当使用;3.禁止作为商号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是经过有权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驰名商标又称为周知商标,最早出现于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当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法规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翻译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驰名商标和名牌的区别:
是不同领域的两个不同概念。具体地讲,驰名商标通常是指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是个法律的概念,驰名商标的产生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由司法机关或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目的在于解决商标权利冲突,保护驰名商标人的合法权益。名牌则是一般公众对那些在市场上具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的俗称,名牌是经过民间团体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评定产生的,名牌的目的是授予企业的一种荣誉,而不具备任何的法律地位,也不被其他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可。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材料 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使用时长材料 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广告宣传材料 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商标受保护材料 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证据材料 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1、转让注册商标的时间大概为6-10个月;
2、当事人需要准备好商标转让所需要的文件和申请书;
3、转让商标的流程是,商标局收到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申请书—商标局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在发布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作为“名商标”,三者之间有许多相同之处,也存在显著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认定机构不相同: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著名商标由省工商部门认定,知名商标则一般由地(市)工商部门进行认定。
二是认定标准不相同:驰名商标必须是为全国相关公众所知悉,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则至少要为本省或本地(市)相关公众所知悉。
三是对商标是否注册的要求不相同:驰名商标可能是注册商标,也可能是非注册商标,而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则必须是注册商标。
同时,三者之间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因为每一个商标的声誉和知名度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或商标使用人使用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可以逐步演化成驰名商标,而驰名商标也有可能淡化成著名商标甚至是普通商标。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规定,中国驰名商标申请应有以下条件:
1、必须是享有良好商品质量信誉的商标。商品的质量信誉,是驰名商标的根本前提。
2、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这个条件表明驰名商标是为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所普遍知晓的商标或著名商标,或者是享有“重大声望的商标”。
3、在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内享有声誉的商标。
4、经广大消费者评选和特定的权威机构所认定的商标。
关于驰名商标国际保护两个最重要的全球性国际条约是:《巴黎公约》和《trips协议》。
《巴黎公约》第6条之1规定:各成员国即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在本国法律允许情况下,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禁止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档相同或近似的标记;对于驰名商标的复制、仿造或翻译的图案,应拒绝其注册申请;对于已经注册的与驰名商标可能造成混乱的标记,应撤消注册。《trips协议》第16条第3款简单的原则性的提到驰名商标认定标准“确定一项商标是否驰名,应考虑相关行业公众对商标的认可程度,包括该成员国内部凭该商标促销的结果”;并将巴黎公约的特殊保护延及服务商标,把保护范围扩展至“不相类似的商品”之上。打破了巴黎公约仅限于“同类商品”上的保护界限,使国际市场上的驰名商标得到更广泛的保护。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
1、必须是享有良好商品质量信誉的商标;
2、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3、在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内享有声誉的商标;
4、经广大消费者评选和特定的权威机构所认定的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区别:
1、认定机构不相同: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著名商标由省工商部门认定。
2、认定标准不相同:驰名商标必须是为全国相关公众所知悉,著名商标至少要为本省或本地相关公众所知悉。
3、对商标是否注册的要求不相同:驰名商标可能是注册商标,也可能是非注册商标,而著名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
认定驰名商标的条件需要有以下的说明:
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如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5、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6、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的注册情况;
7、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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