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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标异议申请(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3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异议商标注册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办理商标异议申请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办理商标异议申请

【第1篇】办理商标异议申请

一、申请条件及办理依据

异议申请人应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主体资格。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二、办理途径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办理。

申请人直接办理异议申请有两种方式:

1.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商标局注册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申请人也可以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登记注册大厅。

2.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企业递交。

注意: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提交异议申请的,应当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异议申请人参照涉外异议申请人办理。

三、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应提交的异议材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

申请书可从“中国商标网>;申请书式”下载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成立证明等相应文件复印件。

3.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4.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部分)。

注意:对于证明申请人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证据材料,是申请人在以相对理由首次提出异议申请时就应当同时提交的必备文件,异议申请形式审查阶段仅需要证明在先权利或利害关系的初步证据。

5.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代理机构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案件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二)具体要求

1.一份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针对一标多类商标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在一份异议申请中列明多个类别,也可以按照被异议商标的类别分别提交申请。

2.异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编排证据目录及页码。异议证据材料应完整、精炼,纸质证据材料可以正、反面打印,证据材料较多的,建议以光盘等电子载体形式提交。

3.办理异议申请及相关事宜应当使用中文,纸质异议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印刷。相关证据材料内容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4.应正确、规范、逐项填写异议申请书,并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一栏加盖与申请人名义相同的印章或签名。

5.申请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勾选,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四、关于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例如:

1.基于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应当在申请中列明商标注册号或商标申请号;

2.基于在先使用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应当提交在先使用的证据,在先使用证据应当能够显示所使用的商标标识、商品或服务、使用日期和使用人;

3.基于主张代理或代表关系、特定关系人抢注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五条),应提供能够证明被异议申请人与其存在代理或代表关系或其他特定关系的证据;

4. 基于地理标志保护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应提供相关地理标志材料;

5.基于在先商号权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或者登记部门出具的载有异议申请人商号信息,且能体现出商号的登记、使用日早于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日;

6.基于在先著作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提交著作权或专利权登记证书、委托创作合同、著作权或专利权转让合同或作品公开发表的证明复印件等;

7.基于在先姓名权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当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基于艺名、笔名、别号、雅号等主张权利的,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自然人与该名称对应关系的文件复印件;

8.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应当提交证明其与所主张的在先权利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文件,例如许可使用合同、代理合同、经销合同、特许经营合同、转让合同、委托创作合同、经纪合同、出资证明、权利转让受理通知书、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相关经营者证明等。

五、异议缴费

商标异议费用按所提异议商标的类别收取,每个类别500元人民币。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异议费用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请保证有足够的预付款,以便及时扣款。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异议申请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缴费窗口缴纳异议费用。

3.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寄送异议申请的,应当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缴纳费用,汇款人名称应当与申请人名义相同,并将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材料一并送交商标局,商标局不再另行通知缴费。具体要求如下: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异议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

以上内容于2023年3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

【第2篇】商标异议,应如何提出申请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如果我们发现,有竞争对手或者其他人申请与我们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时,应该怎么办呢?

假如这件商标还没注册成功,我们可以在适当的时间提出商标异议,争取通过异议无效掉他人的商标,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那么,商标异议如何申请呢?

(1)异议申请人

提出商标异议申请的可以是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以及认为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任何人。

(2)异议申请时间

异议法定期限为自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起算日从初步审定公告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异议期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异议申请资料

商标异议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商标异议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有时候,申请人还应对被异议商标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进行阐述、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

(4)注意事项

1份异议申请只能对1件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如系一标多类的,可以在1份异议申请中列明多个类别,也可以按类别分别提交异议申请。异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需要补充异议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勾选,并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关于商标异议

在公示期内,在先权利人以及在先人可以陈述自己反对被异议商标获准注册的事实与理由,阻止存在瑕疵的商标被核准注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被异议人也拥有答辩的权利,可以针对异议理由进行反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尽可能让自己申请的商标获准注册。商标异议程序,尽可能的维护公平与公正。

【第3篇】拼多多异议拼西西商标失败

一、拼多多异议拼西西商标失败

近日,第47988354号“拼西西”商标准予注册的商标文书公开。文书显示,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上海某科技公司申请的“拼西西”商标提出异议。

商标局经审查认为,被异议商标“拼西西”与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拼多多”等商标虽在核定使用商品上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文字构成不同,呼叫及商标整体视觉效果具有一定区别,未构成近似商标。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其提出的被异议人恶意抢注的主张,依据规定对第47988354号“拼西西”商标准予注册,据了解,已有多个“拼西西”商标注册成功。

二、商标异议

1.哪些人可以提出商标异议

根据《商标法》,异议申请人可以是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或任何人。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注册部门提出异议。任何人认为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注册部门提出异议。

(1)在先权利人是指在先权利的所有者,在先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在先商标权、字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和肖像权。

(2)利害关系人是指系争商标的申请注册可能损害或削弱其相关在先权利,使其利益受到侵犯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①在先商标权及其他在先权利的被许可使用人;②在先商标权及其他在先权利的合法继受人;③在先商标权的质权人;④在先商标权及其他在先权利人的控股股东;⑤就相关人身权提交了特别授权文件的被授权人;⑥其他有证据证明与在先商标权及其他在先权利有利害关系的主体。

仅因系争商标的申请注册而受到影响,但与在先权利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体,不宜认定为“利害关系人”。判断异议人是否为利害关系人原则上以提出异议时为准。

(3)任何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有一点需要注意,异议申请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等。

2.商标怎么申请异议

提出商标异议的方式: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即可。如果是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首先双方应该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且提交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再准备异议文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表,写明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并提交相关证据。

商标局最终应代表商标局提出异议,或异议人也可以邮寄或者直接送到商标注册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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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新加坡商标申请遭遇异议

新加坡被称作亚洲四小龙之一,占据着全球经济贸易和金融的重要位置。在“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框架之下,中新经贸合作的持续深化,越来越多中国企业开始在新加坡知产布局。

然而,中国企业商标在新加坡被抢注的情况不时发生,很多企业在进行商标权利维护时束手无策。

今天,中微知著带大家了解一下新加坡商标异议程序,希望帮助企业维护自身商标权利。

新加坡商标异议是什么?

在新加坡,可以通过在商标公告期起2个月(可延长至4个月)提起异议来阻止某个商标的注册。

新加坡商标异议有哪些理由?

异议的主要理由有:

1.与在先商标冲突,比如拥有在先的注册商标;

2.商标缺乏显著性;

3.商标具有不良影响;

4.恶意注册;

5.与在先其他权利冲突,如商标权、外观设计、版权、人名等。

商标异议具体程序

新加坡商标可以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或“单一国家注册”两种途径注册,然而在各自的异议程序上存在一些差异。

对于单一国家注册,申请人在收到异议通知后最多有2个月(可延长至4个月)的时间提交其反陈述。

新加坡单一商标注册异议程序:

(图片来源:ipos官网)

对于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新加坡的国际申请,申请人有最多4个月(可延长至6个月)的时间,从官方主管机构向wipo提交基于异议的的反陈述。

马德里指定新加坡异议程序:

(图片来源:ipos官网)

新加坡的异议程序颇为复杂,类似于诉讼程序,建议企业及时收集必要的证据,在遭遇商标被抢注或异议时寻求专业律师协同解决,采取合理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利。

【第5篇】什么是商标异议申请

什么是商标异议?申请注册商标时有一道公告的流程,在3个月的公告期,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商标要接受大众的“审查”,商标异议就发生在这个阶段,对该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这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异议的价值在于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同时尽量杜绝权利发生冲突的可能。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申请的商标进入初审公告期后,在公告期三个月内,异议申请人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商标提出相对理由异议申请(例如商标与他人商标构成近似等),任何人都可以对商标提出绝对理由异议申请(例如商标涉及国旗、国徽等)。并且,商标异议理由也多种多样,常见的有与他人在先商标构成近似的、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误导公众的、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注册的等等。

商标异议申请的审查周期为:自商标异议申请递交之日起,12个月左右可审查完毕,如有特殊情况将有可能延长6个月的审查期。

商标异议申请的所需材料如下图:

不过,商标异议并非都能成功,当商标被异议,也不是“一锤定生死”。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副本送交被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代理机构,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答辩(具体以商标局下发通知为准),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商标异议答辩很重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商标是否能够成功注册。因此,申请人收到商标局通知后,不要太过慌张,先分析异议理由,然后有针对性地、及时进行商标异议答辩。

在收到商标局答辩通知之日起,被异议人一定要按照商标局限定期限及时进行答辩。如果未在商标局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辩,就会被视为弃权。

在异议答辩时,被异议人首先需要论述得全面、详细。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其次,要陈述该商标的独创性,或者本身的在先权利等重要内容,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答辩论据。另外,被异议人答辩时要注意有理有据、针对性强,答辩就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并提供证据,证明其答辩是有根有据,不是凭空捏造。

商标异议答辩不是文件越厚越有说服力,也不是说的越多越有理,角马知识产权建议被异议人 /p>

【第6篇】商标异议如何申请

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或者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商标异议是《商标法》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一、申请条件及办理依据

异议申请人应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主体资格。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二、办理途径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办理。

申请人直接办理异议申请有两种方式:

1.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商标局注册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10005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10-63218500

申请人也可以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登记注册大厅。

2.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企业递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中国商标大楼 收文科

邮编:100055

注意: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提交异议申请的,应当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异议申请人参照涉外异议申请人办理。

三、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应提交的异议材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

申请书可从“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书式”下载(网址:sbj.cnipa.gov.cn)。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成立证明等相应文件复印件。

3.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4.以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对被异议商标是否违反前述法律规定进行阐述,不应只是简单罗列法律条款。申请人以《商标法》第四条作为异议理由提出异议申请的,应当附送被异议人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证据材料。申请人以第十九条第四款作为异议理由提出异议申请的,应当附送被异议商标申请人是商标代理机构的证据材料。

5.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

注意:对于证明申请人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证据材料,是申请人在以相对理由首次提出异议申请时就应当同时提交的必备文件,异议申请形式审查阶段仅需要证明在先权利或利害关系的初步证据。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代理机构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案件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二)具体要求

1.一份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针对一标多类商标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在一份异议申请中列明多个类别,也可以按照被异议商标的类别分别提交申请。

2.异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编排证据目录及页码。异议证据材料应完整、精炼,纸质证据材料可以正、反面打印,证据材料较多的,建议以光盘等电子载体形式提交。

3.办理异议申请及相关事宜应当使用中文,纸质异议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印刷。相关证据材料内容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4.应正确、规范、逐项填写异议申请书,并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一栏加盖与申请人名义相同的印章或签名。

5.申请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勾选,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五、关于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例如:

1.基于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应当在申请中列明商标注册号或商标申请号;

2.基于在先使用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应当提交在先使用的证据,在先使用证据应当能够显示所使用的商标标识、商品或服务、使用日期和使用人;

3.基于主张代理或代表关系、特定关系人抢注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五条),应提供能够证明被异议申请人与其存在代理或代表关系或其他特定关系的证据;

4.基于地理标志保护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应提供相关地理标志材料;

5.基于在先商号权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或者登记部门出具的载有异议申请人商号信息,且能体现出商号的登记、使用日早于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日;

6.基于在先著作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提交著作权或专利权登记证书、委托创作合同、著作权或专利权转让合同或作品公开发表的证明复印件等;

7.基于在先姓名权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当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基于艺名、笔名、别号、雅号等主张权利的,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自然人与该名称对应关系的文件复印件;

8.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应当提交证明其与所主张的在先权利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文件,例如许可使用合同、代理合同、经销合同、特许经营合同、转让合同、委托创作合同、经纪合同、出资证明、权利转让受理通知书、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相关经营者证明等。

五、异议缴费

商标异议费用按所提异议商标的类别缴纳,缴纳数额及缴纳方式请见“商标业务缴费指南”栏目说明。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异议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

以上内容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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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商标注册异议答辩

商标是知识产权中一个重要的领域,在现在的市场经济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般注册商标都要经过工商管理局的初步审核,然后才会出现在社会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是三个月,任何人都可以对这个商标提出异议,那么提出异议的理由有哪些呢?

商标异议理由有哪些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

写商标异议申请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号的商标提出异议,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

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有关证据应编排目录及相应的页码。

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类别、被异议人(以《商标公告》上的商标申请人为准)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被异议商标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还需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清楚,并在申请人章戳位置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签字或盖章)。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通过商标局初审的注册商标申请将被刊登公告。只有顺利经过公告后的三个月商标异议期或者在异议不成立之后才能完成审查和核准程序并获得注册。

商异议答辩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商标一旦被异议,如果还想要注册该商标就需要进行商标异议答辩。在接到商标异议书时,就可以开始准备商标异议答辩。在答辩之前需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及说辞,并且寻找对方商标异议理由的漏洞进行反击,才有可能通过答辩,让商标评审委员会推倒商标异议,允许核发商标注册证明。那么商标异议的答辩又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突出优势: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

按期答辩:根据《商标法》规定,答辩的期限是自被异议人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过期答辩按未答辩处理;答辩材料的补充也不是无限期的,因此答辩仍要补充材料的,必须及时递交。

抓住重点: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针对性强:答辩就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有理且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的内容的真实性,也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答辩是有根据的。

【第8篇】申请商标异议需要什么材料

在商标注册流程中,是有三个月的公告期的,这个时间就为了能够尽早的处理有异议的近似商标,减少权利人的利益损失。

但是由于很多企业不会定期去看商标局公告,所以,才有了商标争议。那么申请商标争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申请商标争议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首页);

2、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正文样式);

3、当事人应提交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5、交纳评审费1500元,不同的代理机构费用不尽一样;

6、证据材料

(1)商标使用的时间;

(2)商标使用的地域范围;

(3)使用商标的经营业绩情况;

(4)商标的推广及广告费用;

二、申请商标争议的流程

首先填写《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可以在网上下载。该申请书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争议商标的分类、证号,被争议商标的证号,申请的日期,以及申请的理由等等。

填写完毕之后,将其打印,一式两份,提交给商标评审委员会。

商标评审委员会接到申请之后,会审查是否符合争议的条件,如果不符合,不予受理,如果符合条件,会将《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的副本寄送给被争议人,被争议人要在限期内做出答辩,以书面形式进行。

如果限期内不做答辩,视作放弃答辩,申请争议成功,撤销该商标;如果在限期内做出了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查看双方给出的理由和事实之后,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裁定。如果申请争议方的理由成立,则撤销被争议方的商标;如果申请争议方的理由不成立,则保留被争议方的商标。

【第9篇】商标被人恶意抢注,可以提出商标异议吗

目前,商标恶意抢注、搭便车的行为越来越多,当我们发现有人注册影响我们自身权益或者影响公共利益等商标时,要及时对处于异议期的商标提出异议申请。

一、提出异议的时间

经过初审并且进行公告的商标,如果公众对其有其他的异议,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二、十个异议的理由

理由一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理由二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理由三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理由四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理由五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理由六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理由七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理由八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理由九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理由十

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

三、异议的流程

提出商标异议有三种方式:

第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第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第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四、需要的材料与书件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网上下载);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需要注意的有:

1、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号的商标提出异议,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

2、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 打字机打印,有关证据应编排目录及相应的页码;

3、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类别、被异议人(以《商标公告》上的商标申请人为准)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被异议商标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还需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4、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清楚,并在申请人章戳位置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签字或盖章);

5、异议人身份证明需要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身份证复印件等。

五、两种结果

按照规定走完流程并且交齐材料后就可以等待具体的结果了,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但是如果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是议裁定不服, 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 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议复审,商标申请注册转入申请商标异议定审阶段。

六、需注意的时间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3、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4、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对异议补正及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同样适用于答辩程序;

5、由于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地址发生变化,商标局发出有关异议的通知,邮局无法投递被退回,商标局将在每月21日出版的《商标公告》上刊登送达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第10篇】美国商标被异议了怎么办

美国商标异议既可以针对商标申请的部分商品或服务,也可以针对全部商品或服务。异议人既可对普通商标提异议,也可对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提异议。那么,遇到异议,如何进行答辩?

图|源于图虫创意

美国专利商标局商标审判与上诉委员会(the trademark trial and appeal board)负责审理美国的商标异议。

美国商标异议的理由:

1、相对理由

在先权利,在先申请/注册商标或在先使用但未注册商标等。

2、绝对理由

1)不当注册;

2)描述性商标;

3)商品/服务的通用名称;

4)在商品/服务的产地和地理来源等方面误导公众;

5)缺乏显著性;

6)仅仅是姓氏;

7)具有国家名称、国旗、非政府间组织徽章、官方标记等;

8)未经授权,具有某位人物的名字、肖像、签名等。

3、放弃该商标(abandonment of the mark)。

4、商标淡化(dilution)。

美国商标异议人的资格:

认为公告中的商标不应该被核准注册,或者认为该商标注册后会让其权利受到损害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中包括:

1、在先权利人;

2、未经转让备案的在先权利的受让人;

3、未经许可备案的在先权利的被许可人。

异议可以由一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提出。

上述在先权利是指:美国注册商标、美国申请中的商标、马德里指定美国商标、美国使用但未注册的商标。

美国商标异议期限:

异议应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提出;经异议人申请,可以延长异议期限。

在未经商标申请人同意的前提下,异议期限可以延长90天(可分两次申请:先延长30天,再延长60天;也可一次性申请延长90天)。

此外,若获得商标申请人的同意,异议期限还可再延长60天。因此,提交异议申请的最长期限为180天。

美国商标异议的程序:

1、异议申请阶段

异议人在公告期30天内向美国专利商标局商标审判与上诉委员会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理由。异议时间最多可延期180天。

2、官方受理阶段

若异议申请符合形式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商标审判与上诉委员会将会准备一份异议通知并发送给异议双方。

3、异议通知阶段

被异议人接到异议通知后有如下两种选择:

1)不予答辩。若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时限内答辩或申请延期,商标审判与上诉委员会做出缺席判决(motion for default judgment),即官方将视被异议商标申请人自动放弃商标权。

2)予以答辩。在接到答辩通知40天内对该异议进行答辩,答辩时限允许延期两次,第一次请求延期不需要缴纳官费,若第二次请求延期就需说明理由并缴纳延期费用。

4、证据开示(discovery conference)

首先进入证据开示阶段,该阶段一般约为6个月。在该阶段异议双方均可向对方律师发送质询并要求对方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

5、异议审理程序(trial)

证据公示程序结束后,进入审理程序。首先,由异议人进行审前证据披露,证据披露结束后30日内,异议人须将证据(testimony)提交至审判与上诉委员会;其次,由商标申请人进行审前证据披露,商标申请人亦须在证据披露结束后30日内将证据提交至审判与上诉委员会。最后,异议人可在15日内对商标申请人的证词进行反驳。

6、简短陈述(briefs)

待异议双方提交证据结束后,异议人须提交一份简短陈述。被异议人可自愿选择是否提交简短陈述。若被异议人提交了简短陈述,异议人可选择是否回应。提交简短陈述的时限和页数均须遵从相关的规定。

7、异议裁定

在综合考虑各项证据材料、简短陈述以及口头审理的记录之后,由至少三名审判与上诉委员会的商标行政法官组成陪审团做出异议裁定。

美国商标异议的程序:

基于其程序的复杂性,美国商标异议所需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被异议人未答辩,则异议程序可较快结束,约需3至6个月;反之,若走完全部异议程序,从提交异议申请至获得异议裁定,整个过程约需2至3年。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猪八戒洋骠驹咨询,谢谢

【第11篇】商标异议申请办理步骤是什么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件。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第12篇】商标异议申请办理的途径有哪些

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异议人自己办理。

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

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第13篇】每氪讲商标 ‖ 我的商标被人在公告期提出异议了,还能申请下来吗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

也就是说: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三个月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三个月期间内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那这个商标才能算是核准注册了。

所以如果出现“注册公告”无效的通告,也并不是就代表商标无效,商标的效力要看异议程序的结果。所以不要恐慌,积极进行异议答辩就好。

我有异议但是错过了异议期怎么办?

如果错过了异议期,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无效宣告,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另外,如果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以商标相同或近似提出商标异议申请的一定要证明自己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否则不予受理。

异议答辩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抓住重点

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2.突出优势

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

3.针对性强

答辩就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有理且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的内容的真实性,也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答辩是有根据的,不是凭空捏造。

4.按期答辩

根据《商标法》规定,答辩的期限是自被异议人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放弃答复权,答复材料的补充不得无限期延长。

5.专业的团队做专业的事

异议答辩需要有专业的团队去做,经验丰富的代理机构安排专人去撰写案件,做好异议答辩程序。代理机构通过答辩针对异议理由进行反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尽可能让自己申请的商标获准注册。

当商标被他人提出的异议时,申请人不必惊慌,根据异议理由逐一分析攻破。对商标异议答辩的叙述要注意内容紧凑、逻辑关系明确、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只要把观点说清楚,就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以上就是小氪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商标注册公告及异议期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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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不知道怎么办理商标异议申请

你知道如何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吗?别急!商标局官网已于近日发布了相关说明,快来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1、申请条件及办理依据

异议申请人应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主体资格。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相关法条】

《商标法》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法》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十二条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法》第十五条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2、办理途径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办理, 包括两种方式: ①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或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②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企业递交。

注意: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提交异议申请的,应当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异议申请人参照涉外异议申请人办理。

3、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1)应提交的异议材料

①商标异议申请书。

申请书可从“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书式”下载。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成立证明等相应文件复印件。

③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④以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对被异议商标是否违反前述法律规定进行阐述,不应只是简单罗列法律条款。申请人以《商标法》第四条作为异议理由提出异议申请的,应当附送被异议人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证据材料。申请人以第十九条第四款作为异议理由提出异议申请的,应当附送被异议商标申请人是商标代理机构的证据材料。

⑤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部分)。

注意:对于证明申请人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证据材料,是申请人在以相对理由首次提出异议申请时就应当同时提交的必备文件,异议申请形式审查阶段仅需要证明在先权利或利害关系的初步证据。

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代理机构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案件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2)具体要求

①一份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针对一标多类商标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在一份异议申请中列明多个类别,也可以按照被异议商标的类别分别提交申请。

②异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编排证据目录及页码。异议证据材料应完整、精炼,纸质证据材料可以正、反面打印,证据材料较多的,建议以光盘等电子载体形式提交。

③办理异议申请及相关事宜应当使用中文,纸质异议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印刷。相关证据材料内容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④应正确、规范、逐项填写异议申请书,并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一栏加盖与申请人名义相同的印章或签名。

⑤申请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勾选,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4、关于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例如:

①基于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应当在申请中列明商标注册号或商标申请号;

②基于在先使用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应当提交在先使用的证据,在先使用证据应当能够显示所使用的商标标识、商品或服务、使用日期和使用人;

③基于主张代理或代表关系、特定关系人抢注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五条),应提供能够证明被异议申请人与其存在代理或代表关系或其他特定关系的证据;

④基于地理标志保护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应提供相关地理标志材料;

⑤基于在先商号权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或者登记部门出具的载有异议申请人商号信息,且能体现出商号的登记、使用日早于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日;

⑥基于在先著作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提交著作权或专利权登记证书、委托创作合同、著作权或专利权转让合同或作品公开发表的证明复印件等;

⑦基于在先姓名权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当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基于艺名、笔名、别号、雅号等主张权利的,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自然人与该名称对应关系的文件复印件;

⑧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应当提交证明其与所主张的在先权利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文件,例如许可使用合同、代理合同、经销合同、特许经营合同、转让合同、委托创作合同、经纪合同、出资证明、权利转让受理通知书、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相关经营者证明等。

5、异议缴费

商标异议费用按所提异议商标的类别缴纳,纸质申请费用为500元,电子申请费用为450元(待开通)

6、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异议期间的最后一天是

(2)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

希望大家在向商标局申请商标异议前能好好阅读本文,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上文提到的方法申请。

【第15篇】商标异议申请有哪些程序

申请商标注册,最为重要的是结果就是获取商标注册证书,成功完成了商标注册,但是并不是每一件商标的注册都是很顺利的,在我们申请的过程中会遇到商标注册异议、商标注册驳回等特殊情况,今天卓一慧众知识产权就来讲讲商标异议的程序有哪些吧?

商标异议概念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异议申请程序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异议申请程序: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商标异议申请注意事项

1、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号的商标提出异议,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

2、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有关证据应编排目录及相应的页码。

3、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类别、被异议人(以《商标公告》上的商标申请人为准)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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