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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申请的条件有哪些(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0-20 18:36:03 热度:3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异议商标注册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商标异议申请的条件有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商标异议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第1篇】商标异议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发现很多人在注册商标的时候由于提交不及时而被人抢注的情况有很多,而且有时候等发现商标被人注册的时候别人的商标申请已经进入到商标公示期了,那么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呢?中港星提醒你,不要急,被人抢注商标可以通过商标异议的方式阻止其获得商标,而就算商标被人申请下来了,你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无效该商标的要求!那么怎么对被申请注册的商标提出商标异议呢?商标异议有什么申请条件呢?

商标异议申请规定有哪些

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

(一)商标异议申请书;

(二)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三)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

商标异议申请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

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商标异议申请有下列情形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异议理由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

(三)无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四)同一异议人以相同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同一商标再次提出异议申请的。

在我们完成上述条件之后,就可以进行商标异议申请了。不过我们在进行商标异议申请时,我们也需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否则在进行商标异议申请时,也会出现失败的可能性。

【第2篇】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开通线上提交商标异议申请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

开通线上提交商标异议申请

2023年9月8日,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宣布用户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商标“异议申请意向书”(notice of intention to oppose;nio)。

该举措旨在简化用户商标异议申请流程,减轻下载、填写和上传表格的负担,使整个申请过程更便捷、省时。

作为第一步,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更新了反对意向通知 (nio),通过在线服务平台提供结构化的反对表格意向通知,从而能简化了流程,可通过在线服务帐户访问、填写和提交反对表格的意向通知,就像处理任何其他表格/信函一样。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现在正在努力改进理由细节声明(sgp)以及辩护意向通知(nid)请求。

这些更改是为了响应客户反馈,将消除需要下载、填写和上传表格的额外负担,从而简化整个归档过程并缩短完成时间。改进流程请求的结构将帮助您轻松浏览申请流程,并能以更快、更轻松的方式选择与异议事项相关的理由。

新的理由细节声明将于10月下旬通过在线服务提交,新的“辩护意向通知”将在今年晚些时候提供。

【第3篇】什么是商标异议

一、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都可以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商标异议是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是公正、公开的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商标异议可加强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商标审核的失误,同时也让在先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

二、遇到商标异议怎么办?

1.了解提出异议者,确定能否和解

由于商标异议程序可能会持续数年,这无疑会给双方带来麻烦、造成损失。如果遇到商标异议,首先要了解提出异议的反对者情况,看他们是小企业还是大企业,是否由律师代表,还要了解他们是否经常反对商标。

然后,要分析比较自己的商标描述和反对者在商标注册中的描述,看看是否有共同点,或者看能不能与反对者达成和解。

2.无法和解的,考虑是否要异议答辩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被异议人还可以通过答辩反驳。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就需要分析情况,确定是否要异议答辩。综合考虑答辩成功率、商标重要性、答辩费用等因素后,如果决定要答辩,还要注意以下两点。

(1)在规定期限内答辩。被异议人如果决定答辩,一定要在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30天内进行答辩,如果不能在商标局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辩,将被视为弃权,那就连争取一次的机会都没有了。因此,如果选择答辩,一定要尽快处理。

(2)答辩书书写要点。答辩申请人可以自己写商标异议答辩书,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需要注意的是,答辩书要规范格式,同时内容要针对商标异议的理由,给出全面、合理且针对性强的叙述。这就需要被异议人在收到异议书之后,认真分析异议理由。例如,要辩驳商标不近似,需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入手,体现自己商标的独创性。此外,从商品使用的类别方面来阐述,说明自己申请注册的商标不会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总之,被异议人的答辩内容要根据异议理由展开,逐一分析驳斥异议人的异议理由,并提出自己的合法、合理观点。

如今,商标异议变成了商战中的一种竞争手段,甚至恶意异议的情况时有发生。恶意异议违背了商标异议程序的本意,基本上都是竞争对手为了阻止该商标下证(或延长该商标下证时间)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希望大家还是要光明正大的竞争市场上的资源,恶意异议他人商标不仅是浪费自己的金钱和精力,还是一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欢迎您关注世纪鼎力知识产权,我们坚持分享并解读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资讯。另外,如果你有关于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都可以在下方留言或私信。

【第4篇】商标异议申请的程序

如今,各个国家对于商标权的保护程度越来越高。在出现商标异议的时候所制定出来的解决措施也比较完善。那么,商标异议申请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商标异议申请的流程

1、 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异议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 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

3、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异议理由应当用文字明确表述,以便于对方当事人答辩和商标局审理。如没有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将导致该异议申请不予受理。异议申请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未声明的视为放弃提交补充材料。

二、商标异议流程

1、 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3、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4、 做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5、 送达裁定书: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6、 复审: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经过商标局审查公告的商标也会被他人提出异议常常为商标注册申请人所不理解。

三、商标异议的期限

异议期限实际就是公示的期限,期满无异议的,公示内容即生效。所以要特别注意时限问题。

1、异议期:初审公告之日起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各种异议递交方式的时效确认标准如下:

直接窗口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商标局收到日;

物流快递公司寄送——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

邮局寄送(挂号信、ems邮政速递)——寄出的邮戳日(非交邮日)视为商标局收到日。

2、补充异议证据的时限:提出补充证据声明的在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

异议补正: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30日内

异议答辩: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30日内

变更代理人申请,合并异议审理申请,请求加快审理申请:在异议裁定之前都可以提交

3、 异议复审:收到异议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

在出现商标异议的情况我们第一时间就是要向有关机构申请异议的程序。

广东容先知识产权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代理资质,此外,我们还拥有全国广泛的专业合作渠道,与全国多个地区的专业机构保持着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依托完善的服务网络,在全国范围内共享项目信息、专业知识等各类资源,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便捷和高效的知识产权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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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商标异议申请有哪些程序

申请商标注册,最为重要的是结果就是获取商标注册证书,成功完成了商标注册,但是并不是每一件商标的注册都是很顺利的,在我们申请的过程中会遇到商标注册异议、商标注册驳回等特殊情况,今天卓一慧众知识产权就来讲讲商标异议的程序有哪些吧?

商标异议概念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异议申请程序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异议申请程序: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商标异议申请注意事项

1、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号的商标提出异议,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

2、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有关证据应编排目录及相应的页码。

3、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类别、被异议人(以《商标公告》上的商标申请人为准)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

【第6篇】英国商标注册遭遇异议

一般来说,英国商标注册需要6个月左右时间,如申请过程不顺利,例如遇到驳回或异议,时间就会延长,甚至可能耗时1到2年。

今天,我们的客户就遭遇了英国商标被他人提出异议,来看看中微知著如何“扭转乾坤”,通过异议答辩,协商沟通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成功帮助客户注册英国商标!

在英国申请商标,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对商标进行审查后,商标会进入2个月的公示期,在此期间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若有潜在异议人提交了威胁反对通知(notice of threatened opposition),异议期将延长至3个月,这无疑会影响大大影响商标申请。

客户注册英国商标时,在商标公示期内被他人提出异议,面临商标可能不准予注册的困境,在这个紧要关头找到了中微知著寻求帮助。

我们的行业专家和律师团队在详尽地分析后根据异议内容提供了一系列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首先及时提交异议答辩,ukipo于2023年3月4日接收。

同时,中微知著的行业专家和律师团队主动出击提高解决问题的可能性,与异议方积极协商,努力达成沟通和解,在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下,2023年7月6日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和解协议。

最终,异议方于2023年8月30日撤销异议,在收到ukipo的通知邮件时,客户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2023年9月16日英国商标注册下证!这一份证书不仅仅代表着客户的心血和付出,更代表着我们没有辜负每一/p>

英国商标异议整个流程平均时间大约在8-12个月左右,也可能会需要更长的时间。商标申请人可能在遇到异议后经历多个回合与异议方“进行交锋”,如果不能正确应对就会导致商标不能成功注册。

海外商标遭遇异议,不必过于担心,交给专业团队会为您提供最有效的方案!为您提供更加顺畅的申请服务体验!

我们会抓住一切机会为您提供更合适更优质的解决方案!我们会尽最大可能帮助客户节省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

恭喜中微知著的合作伙伴,感谢您的一路信任,我们一定会更加努力做到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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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拼多多异议拼西西商标失败

一、拼多多异议拼西西商标失败

近日,第47988354号“拼西西”商标准予注册的商标文书公开。文书显示,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上海某科技公司申请的“拼西西”商标提出异议。

商标局经审查认为,被异议商标“拼西西”与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拼多多”等商标虽在核定使用商品上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文字构成不同,呼叫及商标整体视觉效果具有一定区别,未构成近似商标。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其提出的被异议人恶意抢注的主张,依据规定对第47988354号“拼西西”商标准予注册,据了解,已有多个“拼西西”商标注册成功。

二、商标异议

1.哪些人可以提出商标异议

根据《商标法》,异议申请人可以是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或任何人。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注册部门提出异议。任何人认为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注册部门提出异议。

(1)在先权利人是指在先权利的所有者,在先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在先商标权、字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和肖像权。

(2)利害关系人是指系争商标的申请注册可能损害或削弱其相关在先权利,使其利益受到侵犯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①在先商标权及其他在先权利的被许可使用人;②在先商标权及其他在先权利的合法继受人;③在先商标权的质权人;④在先商标权及其他在先权利人的控股股东;⑤就相关人身权提交了特别授权文件的被授权人;⑥其他有证据证明与在先商标权及其他在先权利有利害关系的主体。

仅因系争商标的申请注册而受到影响,但与在先权利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体,不宜认定为“利害关系人”。判断异议人是否为利害关系人原则上以提出异议时为准。

(3)任何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有一点需要注意,异议申请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等。

2.商标怎么申请异议

提出商标异议的方式: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即可。如果是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首先双方应该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且提交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再准备异议文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表,写明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并提交相关证据。

商标局最终应代表商标局提出异议,或异议人也可以邮寄或者直接送到商标注册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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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在商标注册申请中被异议了

在商标注册申请中被异议了,别急几个答辩角度帮助你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那么商标注册眼看就要成功了,却在这个时候被异议了该如何是好,别怕,我来教大家几个商标注册被异议的答辩角度。

1.抓住重点: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被异议商标已经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初审,说明该商标从一定程度上讲是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将有理有利的方面论述得全面、详细。辩驳商标不近似,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在商标注册申请中被异议了,别急几个答辩角度帮助你

2.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行业不同。这时候,可以提出商标指定使用服务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服务在服务内容及方式等方面有明显的差别,不属于类似服务。服务不同,或使用产品不同,消费或服务对象明显不同,因而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并无关系。

3.模仿抄袭。有些品牌为了增加异议胜算,会说对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模仿其驰名商标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和不良社会影响。但异议人提供的这些证据往往是不足的或者虚假的,因此无需紧张,申明自己的原创性即可。

4.异议人是否是恶意异议。恶意异议是指出于不正当的目的利用商标异议程序阻止他人的商标及时注册。

5.众所周知,一旦初审的商标被他人异议,至少要增加10个月的时间,延长了商标不受法律保护的空白期。如果发现有这种可能性,被异议人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6.提供有关该商标的一些证据材料。如在答辩书中阐明商标的设计理念和含义、发展历程、说明任何使用商标的地方、销售发票、纳税申报证明、广告合同、宣传单页手册、公司促销或其他推广宣传活动资料等。

以上就是我给大家介绍的几种商标注册受到异议的几种答辩方法,这里要温馨提示大家在遇到异议千万不要慌,假如商标注册申请中被异议了就通过以上内容介绍根据对方理由选择性进行答辩。

【第9篇】商标被异议时不要慌

商标注册成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首先要确定好商标名称、选择好类别,然后递交申请,之后还要去留意申请是否被驳回了,没有被驳回那么在公告期是否有被异议呢?这一系列操作下来周期是真的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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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盾宝跟大家来聊一聊下证之前很有可能会阻挡自然人或者企业机关拿到证书的最后一个流程:商标异议!

01

商标异议的基本知识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那什么是商标异议呢?

商标异议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异议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请求商标局不予注册。商标局经审查依法作出准予注册、不予注册、部分商品(服务)不予注册的决定制度。

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提出异议。

首先,异议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4)异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其次,异议提出的途径有哪些?

一、通过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由商标代理机构代替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申请。大多数的自然人或者企业机关都会选择这种途径。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拟写异议理由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二、申请异议的申请人自行办理。自行办理可以通过直接到商标局大厅进行办理,或者邮寄相关的文件办理。那么先说自行到商标局大厅自行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而通过邮寄到方式办理则需要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再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材料到商标局。

第三、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这种方式就不具体说了,办理人员登录商标网(http://sbj.saic.gov.cn)直接按照网上的操作指引进行填写和提交资料就行。

最后,我们来了解一下商标异议的流程和费用是多少。

02

商标异议的流程和费用

1、商标异议的流程:

整体的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异议人将材料递交以后,由商标局进行审查,决定受理的20天左右异议人就能够拿到受理书,随后就是被异议人要在收到异议人的《申请书》和证据材料后的30天内进行书面答辩,也就是被异议人要逐一驳斥异议人对所注册商标提出的异议。

虽然流程简单,但是盾宝还是要展开说说流程:

异议期:从侵权商标初审公告发布的那一天起的3个月内被称为异议期,这3个月的时间内,异议人可以对侵权商标提出异议。

商标异议书:在商标异议书中写明被异议商标名称、所属类别、商标初审公告号以及提出异议的理由。需要注意的是,理由一定要详细地描述,并且突出有力的证据。

通知答辩:对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之后,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书后的30日内对商标异议人下发商标异议受理通知书。商标异议人收到商标异议受理通知书后需要提供书面答辩,如果在规定期限内,被异议人未作出答辩视为放弃。

注意:及时进行答辩才能够保住自己的商标。根据规定,如果被异议人没有在商标局的规定时间内进行书面答辩,就视为弃权,意味着被异议人完全失去了主动权。

补正:在商标答辩流程中,商标异议人可以向商标局提供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复印件、商标侵权有力证据、异议人身份证明。如果再答辩流程中,异议人未向商标局提供以上材料,则需要在补正期限内提供。

作出裁定:在补正商标答辩材料之后,商标局会听取商标异议人与被异议人的陈述事实以及理由,经过商标局核实,会对异议人提出的商标异议申请作出裁定。

异议复审:对于商标局做出的裁定,若商标异议人与被异议人有不服的,可以继续向商评委提出异议复审。

费用:商标异议费用按所提异议的类别收取,每个类别1000元,这项收费标准是全国统一的,由提出异议的商标异议人支付。

03

小结

一般情况下,商标出现异议的情况主要有这两种: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当出现商标异议时,千万不要害怕,我们应该积极去面对,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就行。该争取的我们要争取,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权益。

【第10篇】关于商标异议与答辩,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当你的商标经过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的“考验”,接下来就迈入一个新的阶段——初步审定并公告。在此期间,商标有3个月的公告期,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也就意味着,你的商标要接受大众的“审查”,商标异议就发生在这个阶段,对该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这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什么是异议?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哪些人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呢?

根据《商标法》规定,异议申请人可以是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或者任何人。

商标异议理由也多种多样,常见的有与他人在先商标构成近似的、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误导公众的、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注册的等等。

被异议了怎么办?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代理机构,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不过,商标异议并非都能成功。同样的,当商标被异议,也不是“一锤定生死”。所以这次答辩非常重要,甚至决定了你的商标是否能够成功注册!因此,申请人收到商标局通知后,不要太过慌张,先分析异议理由,然后有针对性地、及时进行异议答辩。

异议答辩的重点是什么呢?

一、及时按期答辩首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按期答辩、按期答辩、按期答辩!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如果未在商标局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辩,就会被视为弃权,到那个时候就只能听天由命了,你连争取一次的机会都没有了。所以,无论如何,一定要尽快处理,在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按照商标局限定期限进行答辩。在这里也提醒大家一点,如果在此期间更换了地址,记得提交商标变更申请,与商标局或商标代理机构保持联系,以免错过了商标局下发的通知。

二、抓住重点将有理有利的方面论述得全面、详细。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三、突出优势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但是被异议人要注意的是,主张商标申请和注册方面的在先权利时,权利人是否已在我国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比较关键,因为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申请在先和注册原则,在我国已申请或注册的商标就比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更有说服力。

四、针对性强被异议人答辩内容不能与商标异议的内容脱节或与异议的内容完全无关,就是我们常说的答非所问。答辩就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顾左右而言他的答辩,起不到反驳异议人异议的作用。有理还必须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的内容的真实性,也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答辩是有根有据,不是凭空捏造。

对商标异议和答辩的叙述还要注意内容紧凑,逻辑关系明确,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能以为文章越长越有理,材料越厚越有说服力。只要把观点说清楚,就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商标局会根据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在调查核实之后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做出裁定。

【第11篇】商标异议恶意提出怎么办

商标恶意异议,其实就是在商标注册时即将下证的公告期,然后竞争对手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延缓或者阻止该商标的下证,相关的情形也是时有发生的,那么当恶意商标异议被提出怎么办?

商标异议恶意提出怎么办

商标异议恶意提出怎么办?

商标异议已经是商战中一种常见的竞争手法,当我们遇到相关问题,要知道具体的一个行为以及解决方式。

对于核心产品品牌,为了防止竞争对手的恶意异议,有以下三点方法:

1、暗度陈仓

竞争对手一般只会监测主体公司或者十分紧密的关联公司注册的商标,所以核心需要注册的商标,可以不用自己公司或者关联股东注册,比如先通过亲属注册商标,下证以后再转让给自己公司。

2、障眼法

同批次注册多个商标,分散核心商标的注意力,从而避免被恶意异议。

3、提前布局

这个是比较重要的,商标注册,我国是申请为先原则,市场未动商标先行,提前布局查缺补漏,才能免除后顾之忧。

注册商标有哪些注意事项:

1、首先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是符合相关的商标法,在享受商标法保护的同时也得遵循一定的义务。商标注册成功之后,商标注册人就能享有商标使用的义务。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的理由连续三年的时间没有使用,该商标就会被依法撤销。

2、商标注册人是不能随意地更改商标转让的任何标识,商标的图案、文字或者组合都是不能修改的,再者商标注册人也是不能私自更改注册商标的注册人的名义、或者地址等其他的注意事项。

商标恶意竞争可以起诉吗?

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可以对公告期内的商标进行异议,这是法律赋予的。公示阶段只能做异议答辩,涉及不到起诉的问题,因此,在商标没成功注册前,本质上它并不归你所有,是没法起诉的!

商标侵权怎么处理?

1、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2、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3、权利人和侵权人自行协商进行处理。

根据商标有关规定,对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如果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行为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商品;

工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这类侵权行为可以具体分解为以下四种: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第一种行为是假冒行为,其余三种是仿冒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是最严重的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2篇】关于提高商标异议申请费用建议

全国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注册商标异议处理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我局赞同提案中针对恶意异议等问题提出的针对性建议,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优化商标审查方式、大力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努力保护注册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一、关于“缩小已注册商标提出异议或无效申请的主体”

我局在2023年商标法第三次修改时,为规制恶意异议,增加了对提出异议主体和理由的限制,将以侵犯在先权利为由提出异议的主体,限定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只有法律规定禁止用作、注册为商标的理由,才可由“任何人”据以提出异议。在此规定下,恶意申请人利用异议制度拖延他人取得商标注册的行为得到有力打击,恶意异议现象被有效遏制。下一步,我局将针对缩小主体范围、设置第三人陈述意见等建议深入研究论证,积极向立法部门建议在商标法修订中增加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申请人的举证责任,使该制度既能更好发挥督促商标注册人履行商标使用义务、清理闲置商标的作用,也避免异化为恶意竞争的手段。

二、关于“提高异议门槛条件”

现行的商标异议费等收费标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根据2023年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有关工作安排制定施行的。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贵单位提出的提高异议申请费用的建议,积极开展商标业务收费结构性调整研究,加强与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的汇报沟通,更好发挥收费政策工具效应。同时,结合商标法修改,加强对增设赔偿责任等建议的研究,进一步规制恶意异议行为。

三、关于“完善异议答辩通知书等文件送达方式”

商标文件有效送达是保障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一环,目前我局主要通过邮寄、直接递交、数据电文或者公告送达等4种方式送达当事人,由专人负责。同时,开展商标审查审理标准修订工作,增加商标形式审查和事务工作审查标准,进一步规范文件送达等事完善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等文件送达方式,确保文件有效送达。

四、关于“修改商标局对异议、无效申请的审查方式”

根据《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商标异议审查与无效宣告审理主要采取书面审查审理的方式。同时,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我局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实际需要,可以决定对评审申请进行口头审理。近年来,我局大力推进商标评审公开化,积极推行口头审理和京外巡回评审庭建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口头审理中认真听取当事人阐述,围绕关键问题充分询问并组织质证,进一步提高行政决定的正确性,有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下一步,将针对贵单位提出的在异议程序中增加证据开示制度、听证制度等建议进行研究论证。

五、关于“关注原注册商标因恶意异议被宣告无效后被人恶意抢注问题”

(一)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加强信用监管。制定《落实〈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加强商标审查与后续处理衔接工作方案》《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等,加大对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与代理行为的打击力度,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商标注册观念。积极督促地方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先后将涉及疫情、“清澈的爱”等涉嫌恶意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申请人信息,涉嫌囤积注册和抢注他人知名品牌等恶意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投诉信息转交相关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同时,依法推动将当事人因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纳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下一步,将继续出重拳和组合拳不断加大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力度,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

(二)调整优化商标异议程序,缩短原商标持有人维权周期。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对商标异议程序进行了简化,规定商标局对商标异议案件进行审查后直接作出准予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对决定异议不成立、准予注册的,直接发出注册证并进行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决定异议成立、不予注册的,被异议人可以申请复审。同时,增加审查审理异议案件、不予注册复审案件时限的规定以及不予注册复审的中止程序。上述规定兼顾了效率和公平,在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基础上,实现程序简化和效率提升,大幅缩短商标确权时间,为商标权利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和维护合法权益争取了宝贵时间,也节约了行政资源。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围绕优化授权确权程序,加强使用义务等方面,研提商标法修改建议。

最后,衷心感谢贵单位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8月18日

【第13篇】商标异议申请办理的途径有哪些

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异议人自己办理。

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

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第14篇】商标异议如何申请

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或者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商标异议是《商标法》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一、申请条件及办理依据

异议申请人应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主体资格。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二、办理途径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办理。

申请人直接办理异议申请有两种方式:

1.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商标局注册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10005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10-63218500

申请人也可以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登记注册大厅。

2.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企业递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中国商标大楼 收文科

邮编:100055

注意: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提交异议申请的,应当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异议申请人参照涉外异议申请人办理。

三、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应提交的异议材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

申请书可从“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书式”下载(网址:sbj.cnipa.gov.cn)。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成立证明等相应文件复印件。

3.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4.以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对被异议商标是否违反前述法律规定进行阐述,不应只是简单罗列法律条款。申请人以《商标法》第四条作为异议理由提出异议申请的,应当附送被异议人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证据材料。申请人以第十九条第四款作为异议理由提出异议申请的,应当附送被异议商标申请人是商标代理机构的证据材料。

5.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

注意:对于证明申请人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证据材料,是申请人在以相对理由首次提出异议申请时就应当同时提交的必备文件,异议申请形式审查阶段仅需要证明在先权利或利害关系的初步证据。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代理机构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案件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二)具体要求

1.一份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针对一标多类商标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在一份异议申请中列明多个类别,也可以按照被异议商标的类别分别提交申请。

2.异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编排证据目录及页码。异议证据材料应完整、精炼,纸质证据材料可以正、反面打印,证据材料较多的,建议以光盘等电子载体形式提交。

3.办理异议申请及相关事宜应当使用中文,纸质异议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印刷。相关证据材料内容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4.应正确、规范、逐项填写异议申请书,并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一栏加盖与申请人名义相同的印章或签名。

5.申请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勾选,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五、关于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例如:

1.基于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应当在申请中列明商标注册号或商标申请号;

2.基于在先使用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应当提交在先使用的证据,在先使用证据应当能够显示所使用的商标标识、商品或服务、使用日期和使用人;

3.基于主张代理或代表关系、特定关系人抢注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五条),应提供能够证明被异议申请人与其存在代理或代表关系或其他特定关系的证据;

4.基于地理标志保护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应提供相关地理标志材料;

5.基于在先商号权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或者登记部门出具的载有异议申请人商号信息,且能体现出商号的登记、使用日早于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日;

6.基于在先著作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提交著作权或专利权登记证书、委托创作合同、著作权或专利权转让合同或作品公开发表的证明复印件等;

7.基于在先姓名权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当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基于艺名、笔名、别号、雅号等主张权利的,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自然人与该名称对应关系的文件复印件;

8.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应当提交证明其与所主张的在先权利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文件,例如许可使用合同、代理合同、经销合同、特许经营合同、转让合同、委托创作合同、经纪合同、出资证明、权利转让受理通知书、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相关经营者证明等。

五、异议缴费

商标异议费用按所提异议商标的类别缴纳,缴纳数额及缴纳方式请见“商标业务缴费指南”栏目说明。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异议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

以上内容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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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商标异议不用怕 创标联合带你了解什么是商标异议

很多商家企业在商标注册时基本都会遇到商标异议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不用慌,因为商标异议属于商标注册流程中的正常环节。商标异议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保护企业品牌利益,今天创标联合详细讲解下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什么?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或者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也就是在正常操作流程下收到商标异议三个月之后将进入下一流程,间隔还是很漫长的,所以想要注册商标的企业要结合自身情况提前安排好商标注册的办理时间。

商标异议的目的

1、防止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例:用他人的姓名、肖像申请注册商标。

2、防止出现损害社会公德、产生不良影响等的商标,例如:同我国的军旗、国家的名称、国家机关的名称相同或近似的申请注册商标。

3、防止出现损害社会公德、产生不良影响等的商标,例如:同我国的军旗、国家的名称、国家机关的名称相同或近似的申请注册商标。

如何提起商标异议

1、发现争议商标可通过自己查询,也可通过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查询以及监控,能够更好地在商标异议时效内发现争议商标,避免错失良机。2、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异议只能在三个月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3、所需资料(一)商标异议申请书(二)异议人的身份证明(三)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四)商标代理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机构)

收到异议答辩通知书怎么办

1、是否需要答辩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异议人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作出决定;但如果进行答辩,进一步争取,商标局会考虑采纳答辩中所陈述的理由,做出相应的决定。2、答辩时限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商标局应当将商标异议材料副本及时送交被异议人,被异议人需自收到商标异议材料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3、所需资料(一)收到纸质异议申请书时,务必保留《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以及装有上述文件的信封(二)被异议人的身份证明(三)商标异议答辩材料,如异议答辩陈述证据(四)商标代理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机构)

以上就是商标异议的详细解析,了解更多专利商标注册相关信息可前往官网咨询。创标联合全行业覆盖,为您量身定制商标注册方案 保护品牌不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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