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异议商标注册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商标知识:如何对相关商标提出异议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所谓异议,是指对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依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该商标不予注册。所以,对相关商标提出异议是有时间限制的,必须在初审商标的公示期内。商标局设立商标异议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商标审查、注册程序的公开、公正、公平,将商标审查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保持高度的透明度。所以,提出商标异议的的主体可以是任何人,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但为了限制第三人恶意异议商标,对商标审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也不是谁都可以进入商标异议的审查阶段,商标局在2023年商标法第三次修改时,为规制恶意异议,增加了对提出异议主体和理由的限制,将以侵犯在先权利为由提出异议的主体,限定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只有法律规定禁止用作、注册为商标的理由,才可由“任何人”据以提出异议。
商标异议的办理申请过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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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商标局申请提出商标异议有两种途径
1.通过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由商标代理机构代替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申请。(建议选择)
2.申请异议的申请人自行办理。自行办理可以通过直接到商标局大厅进行办理,或者邮寄相关的文件办理。(术业有专攻)
二、商标异议申请的具体要求
1.一个申请书只能对一个商标进行提出异议。
2.只能对处于公示期的商标提出异议。
三、异议补正
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发现需要补正的,会向异议人或者代理机构回发补正通知,我们应当在规定限期内提交补正材料。
四、商标局将不予受理情况
1.超出公示期限的。
2.超出法律规定异议期限的。
3.不是相关权利人或者利益人。
4.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商标异议规费的。
5.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补正或未按要求补正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注册决定的理由中提到“故我局认为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具有复制、摹仿异议人商标的主观恶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被异议商标如予核准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
有3种方式可以对商标提出异议: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问题】
我们公司于2023年成立,今年年初以我们公司名称的简称(四个字),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但今年六月被商标局驳回申请,理由是与他人相同类似商品上的在先注册商标近似。我们公司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驳回复审申请。但有一家使用了与我们公司相同字号的公司(第三方公司)在今年8月成立,并同时向商标局提出了一个组合商标的注册申请,其所申请商标图样构成是(logo图案+四字简称+英文),其四字简称与我们公司在先申请的商标相同,且属类似商品上的商标注册申请。请问:如果我们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驳回复审,仍然被驳回的话,我们公司能否对该第三方公司的在后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异议?我们在其异议期有必要继续申请注册该商标吗?
【知贾点评】
1.如果你们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仅被商标局驳回,而且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驳回复审程序中不予支持你们的决定也生效(包括你们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也包括虽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生效裁判未支持你们主张、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决定)。那么,你们公司的相关商标注册申请便会失效,不再对相关商标注册申请拥有期待利益,也就不能基于这些商标注册申请而取得利害关系人身份,也就不能以此为由对第三方公司在相同类似商品上在后申请但在先获得初审公告的相同近似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异议。不过,此情形下,你们公司还可考虑另外一条路径,即:主张自己公司名称四字简称,具有相当的知名度,主张第三方公司在后申请但在先获得初审公告的商标,与你们公司具有相当知名度的四字简称构成近似,足以让相关公众误认为跟你们公司相关联,从而以此为由提出异议申请。
2.不建议在其异议期注册该商标,可以待后续其结束异议期后注册。
商标异议申请有什么用?
1、商标异议申请是防止自身商标被淡化、被弱化、被丑化以及被他人傍名牌的重要途径。
2、商标异议申请是商标法赋予社会公众对即将授权商标表达自己主张的法定权利,当事人只有充分行使,才能维护自身利益,在办理商标异议申请方面有很多成功案例。
3、商标异议申请是防止他人抢注商标、版权、字号等在先权利的重要途径。
4、商标异议是当事人阻止初审商标不能注册的最佳途径,可以阻止或延缓竞争者推出新产品。
所以在他人抢先注册你的企业商标的时候,可以在对方抢先注册商标的初审公告期三个月以内,提交自己的材料,以及提出异议,并且提交自己公司曾经使用过这个商标的证明,就可以得到很好的维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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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的申请流程如下:
1、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
2、搜集复议所需材料;
3、到法定复议机关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
4、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7天内,对复议申请作出处理,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异议公告,是商标局公开征求公众对商标注册申请的初步审查意见的一种手段,可以监督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结果是否公平、公正。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初审公告发布后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
商标局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应当向商标注册申请人发送商标异议申请书以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的副本,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0日内予以答复。虽然对商标异议的答复不是强制性的,商标申请人也有权不作答复。如果商标异议未获答复,商标局将根据异议人提供的证据直接决定商标申请的去留。
商标局认为商标异议成立的,商标注册申请无效,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如果商标被异议的商标申请人不知道如何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商标注册的风险很大。以下是如何处理商标异议的简要说明。
对于对方提出的异议,我们应该抓住要点。如果对方认为商标相似,你需要从音、形、义三个方面进行描述,并支持你的商标不构成相似的结论。如果有相似的商标但在商品类别上有一定的差异,可以从类别本身来解释,尤其是商标的申请是否会影响消费者的判断,这一点必须澄清。
对商标异议的答复必须具有高度针对性。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对异议理由给予有根据的答复,并收集证据证明答复内容的真实性。商标回复不能无中生有,这会降低商标审查员对你的印象。回复材料的补充不是必须的,所以如果回复需要补充材料,则应该及时完成,不要错过辩驳的机会。
商标代理可以帮你反驳那些虚假的商标异议,并为你找出相应的证据,从而提高你的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以上资讯由购店网小编整理提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
开通线上提交商标异议申请
2023年9月8日,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宣布用户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商标“异议申请意向书”(notice of intention to oppose;nio)。
该举措旨在简化用户商标异议申请流程,减轻下载、填写和上传表格的负担,使整个申请过程更便捷、省时。
作为第一步,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更新了反对意向通知 (nio),通过在线服务平台提供结构化的反对表格意向通知,从而能简化了流程,可通过在线服务帐户访问、填写和提交反对表格的意向通知,就像处理任何其他表格/信函一样。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现在正在努力改进理由和细节声明(sgp)以及辩护意向通知(nid)请求。
这些更改是为了响应客户反馈,将消除需要下载、填写和上传表格的额外负担,从而简化整个归档过程并缩短完成时间。改进流程请求的结构将帮助您轻松浏览申请流程,并能以更快、更轻松的方式选择与异议事项相关的理由。
新的理由和细节声明将于10月下旬通过在线服务提交,新的“辩护意向通知”将在今年晚些时候提供。
一、申请条件及办理依据
异议申请人应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主体资格。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二、办理途径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办理。
申请人直接办理异议申请有两种方式:
1.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商标局注册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申请人也可以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登记注册大厅。
2.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企业递交。
注意: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提交异议申请的,应当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异议申请人参照涉外异议申请人办理。
三、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应提交的异议材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
申请书可从“中国商标网>;申请书式”下载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成立证明等相应文件复印件。
3.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4.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部分)。
注意:对于证明申请人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证据材料,是申请人在以相对理由首次提出异议申请时就应当同时提交的必备文件,异议申请形式审查阶段仅需要证明在先权利或利害关系的初步证据。
5.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代理机构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案件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二)具体要求
1.一份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针对一标多类商标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在一份异议申请中列明多个类别,也可以按照被异议商标的类别分别提交申请。
2.异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编排证据目录及页码。异议证据材料应完整、精炼,纸质证据材料可以正、反面打印,证据材料较多的,建议以光盘等电子载体形式提交。
3.办理异议申请及相关事宜应当使用中文,纸质异议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印刷。相关证据材料内容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4.应正确、规范、逐项填写异议申请书,并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一栏加盖与申请人名义相同的印章或签名。
5.申请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勾选,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四、关于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例如:
1.基于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应当在申请中列明商标注册号或商标申请号;
2.基于在先使用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应当提交在先使用的证据,在先使用证据应当能够显示所使用的商标标识、商品或服务、使用日期和使用人;
3.基于主张代理或代表关系、特定关系人抢注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五条),应提供能够证明被异议申请人与其存在代理或代表关系或其他特定关系的证据;
4. 基于地理标志保护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应提供相关地理标志材料;
5.基于在先商号权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或者登记部门出具的载有异议申请人商号信息,且能体现出商号的登记、使用日早于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日;
6.基于在先著作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提交著作权或专利权登记证书、委托创作合同、著作权或专利权转让合同或作品公开发表的证明复印件等;
7.基于在先姓名权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当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基于艺名、笔名、别号、雅号等主张权利的,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自然人与该名称对应关系的文件复印件;
8.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应当提交证明其与所主张的在先权利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文件,例如许可使用合同、代理合同、经销合同、特许经营合同、转让合同、委托创作合同、经纪合同、出资证明、权利转让受理通知书、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相关经营者证明等。
五、异议缴费
商标异议费用按所提异议商标的类别收取,每个类别500元人民币。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异议费用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请保证有足够的预付款,以便及时扣款。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异议申请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缴费窗口缴纳异议费用。
3.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寄送异议申请的,应当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缴纳费用,汇款人名称应当与申请人名义相同,并将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材料一并送交商标局,商标局不再另行通知缴费。具体要求如下: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异议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
以上内容于2023年3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
目前,商标恶意抢注、搭便车的行为越来越多,当我们发现有人注册影响我们自身权益或者影响公共利益等商标时,要及时对处于异议期的商标提出异议申请。
一、提出异议的时间
经过初审并且进行公告的商标,如果公众对其有其他的异议,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二、十个异议的理由
理由一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理由二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理由三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理由四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理由五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理由六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理由七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理由八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理由九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理由十
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
三、异议的流程
提出商标异议有三种方式:
第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第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第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四、需要的材料与书件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网上下载);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需要注意的有:
1、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号的商标提出异议,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
2、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 打字机打印,有关证据应编排目录及相应的页码;
3、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类别、被异议人(以《商标公告》上的商标申请人为准)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被异议商标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还需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4、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清楚,并在申请人章戳位置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签字或盖章);
5、异议人身份证明需要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身份证复印件等。
五、两种结果
按照规定走完流程并且交齐材料后就可以等待具体的结果了,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但是如果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是议裁定不服, 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 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议复审,商标申请注册转入申请商标异议定审阶段。
六、需注意的时间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3、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4、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对异议补正及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同样适用于答辩程序;
5、由于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地址发生变化,商标局发出有关异议的通知,邮局无法投递被退回,商标局将在每月21日出版的《商标公告》上刊登送达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当你的商标经过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的“考验”,接下来就迈入一个新的阶段——初步审定并公告。在此期间,商标有3个月的公告期,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也就意味着,你的商标要接受大众的“审查”,商标异议就发生在这个阶段,对该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这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什么是异议?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哪些人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呢?
根据《商标法》规定,异议申请人可以是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或者任何人。
商标异议理由也多种多样,常见的有与他人在先商标构成近似的、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误导公众的、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注册的等等。
被异议了怎么办?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代理机构,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不过,商标异议并非都能成功。同样的,当商标被异议,也不是“一锤定生死”。所以这次答辩非常重要,甚至决定了你的商标是否能够成功注册!因此,申请人收到商标局通知后,不要太过慌张,先分析异议理由,然后有针对性地、及时进行异议答辩。
异议答辩的重点是什么呢?
一、及时按期答辩首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按期答辩、按期答辩、按期答辩!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如果未在商标局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辩,就会被视为弃权,到那个时候就只能听天由命了,你连争取一次的机会都没有了。所以,无论如何,一定要尽快处理,在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按照商标局限定期限进行答辩。在这里也提醒大家一点,如果在此期间更换了地址,记得提交商标变更申请,与商标局或商标代理机构保持联系,以免错过了商标局下发的通知。
二、抓住重点将有理有利的方面论述得全面、详细。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三、突出优势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但是被异议人要注意的是,主张商标申请和注册方面的在先权利时,权利人是否已在我国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比较关键,因为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申请在先和注册原则,在我国已申请或注册的商标就比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更有说服力。
四、针对性强被异议人答辩内容不能与商标异议的内容脱节或与异议的内容完全无关,就是我们常说的答非所问。答辩就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顾左右而言他的答辩,起不到反驳异议人异议的作用。有理还必须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的内容的真实性,也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答辩是有根有据,不是凭空捏造。
对商标异议和答辩的叙述还要注意内容紧凑,逻辑关系明确,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能以为文章越长越有理,材料越厚越有说服力。只要把观点说清楚,就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商标局会根据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在调查核实之后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做出裁定。
商标注册成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首先要确定好商标名称、选择好类别,然后递交申请,之后还要去留意申请是否被驳回了,没有被驳回那么在公告期是否有被异议呢?这一系列操作下来周期是真的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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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盾宝跟大家来聊一聊下证之前很有可能会阻挡自然人或者企业机关拿到证书的最后一个流程:商标异议!
01
商标异议的基本知识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那什么是商标异议呢?
商标异议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异议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请求商标局不予注册。商标局经审查依法作出准予注册、不予注册、部分商品(服务)不予注册的决定制度。
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提出异议。
首先,异议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4)异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其次,异议提出的途径有哪些?
一、通过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由商标代理机构代替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申请。大多数的自然人或者企业机关都会选择这种途径。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拟写异议理由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二、申请异议的申请人自行办理。自行办理可以通过直接到商标局大厅进行办理,或者邮寄相关的文件办理。那么先说自行到商标局大厅自行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而通过邮寄到方式办理则需要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再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材料到商标局。
第三、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这种方式就不具体说了,办理人员登录商标网(http://sbj.saic.gov.cn)直接按照网上的操作指引进行填写和提交资料就行。
最后,我们来了解一下商标异议的流程和费用是多少。
02
商标异议的流程和费用
1、商标异议的流程:
整体的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异议人将材料递交以后,由商标局进行审查,决定受理的20天左右异议人就能够拿到受理书,随后就是被异议人要在收到异议人的《申请书》和证据材料后的30天内进行书面答辩,也就是被异议人要逐一驳斥异议人对所注册商标提出的异议。
虽然流程简单,但是盾宝还是要展开说说流程:
异议期:从侵权商标初审公告发布的那一天起的3个月内被称为异议期,这3个月的时间内,异议人可以对侵权商标提出异议。
商标异议书:在商标异议书中写明被异议商标名称、所属类别、商标初审公告号以及提出异议的理由。需要注意的是,理由一定要详细地描述,并且突出有力的证据。
通知答辩:对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之后,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书后的30日内对商标异议人下发商标异议受理通知书。商标异议人收到商标异议受理通知书后需要提供书面答辩,如果在规定期限内,被异议人未作出答辩视为放弃。
注意:及时进行答辩才能够保住自己的商标。根据规定,如果被异议人没有在商标局的规定时间内进行书面答辩,就视为弃权,意味着被异议人完全失去了主动权。
补正:在商标答辩流程中,商标异议人可以向商标局提供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复印件、商标侵权有力证据、异议人身份证明。如果再答辩流程中,异议人未向商标局提供以上材料,则需要在补正期限内提供。
作出裁定:在补正商标答辩材料之后,商标局会听取商标异议人与被异议人的陈述事实以及理由,经过商标局核实,会对异议人提出的商标异议申请作出裁定。
异议复审:对于商标局做出的裁定,若商标异议人与被异议人有不服的,可以继续向商评委提出异议复审。
费用:商标异议费用按所提异议的类别收取,每个类别1000元,这项收费标准是全国统一的,由提出异议的商标异议人支付。
03
小结
一般情况下,商标出现异议的情况主要有这两种: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当出现商标异议时,千万不要害怕,我们应该积极去面对,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就行。该争取的我们要争取,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权益。
发现很多人在注册商标的时候由于提交不及时而被人抢注的情况有很多,而且有时候等发现商标被人注册的时候别人的商标申请已经进入到商标公示期了,那么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呢?中港星提醒你,不要急,被人抢注商标可以通过商标异议的方式阻止其获得商标,而就算商标被人申请下来了,你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无效该商标的要求!那么怎么对被申请注册的商标提出商标异议呢?商标异议有什么申请条件呢?
商标异议申请规定有哪些
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
(一)商标异议申请书;
(二)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三)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
商标异议申请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
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商标异议申请有下列情形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异议理由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
(三)无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四)同一异议人以相同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同一商标再次提出异议申请的。
在我们完成上述条件之后,就可以进行商标异议申请了。不过我们在进行商标异议申请时,我们也需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否则在进行商标异议申请时,也会出现失败的可能性。
你知道如何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吗?别急!商标局官网已于近日发布了相关说明,快来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1、申请条件及办理依据
异议申请人应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主体资格。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相关法条】
《商标法》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法》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十二条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法》第十五条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2、办理途径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办理, 包括两种方式: ①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或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②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企业递交。
注意: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提交异议申请的,应当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异议申请人参照涉外异议申请人办理。
3、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1)应提交的异议材料
①商标异议申请书。
申请书可从“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书式”下载。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成立证明等相应文件复印件。
③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④以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对被异议商标是否违反前述法律规定进行阐述,不应只是简单罗列法律条款。申请人以《商标法》第四条作为异议理由提出异议申请的,应当附送被异议人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证据材料。申请人以第十九条第四款作为异议理由提出异议申请的,应当附送被异议商标申请人是商标代理机构的证据材料。
⑤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部分)。
注意:对于证明申请人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证据材料,是申请人在以相对理由首次提出异议申请时就应当同时提交的必备文件,异议申请形式审查阶段仅需要证明在先权利或利害关系的初步证据。
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代理机构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案件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2)具体要求
①一份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针对一标多类商标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在一份异议申请中列明多个类别,也可以按照被异议商标的类别分别提交申请。
②异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编排证据目录及页码。异议证据材料应完整、精炼,纸质证据材料可以正、反面打印,证据材料较多的,建议以光盘等电子载体形式提交。
③办理异议申请及相关事宜应当使用中文,纸质异议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印刷。相关证据材料内容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④应正确、规范、逐项填写异议申请书,并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一栏加盖与申请人名义相同的印章或签名。
⑤申请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勾选,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4、关于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例如:
①基于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应当在申请中列明商标注册号或商标申请号;
②基于在先使用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应当提交在先使用的证据,在先使用证据应当能够显示所使用的商标标识、商品或服务、使用日期和使用人;
③基于主张代理或代表关系、特定关系人抢注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五条),应提供能够证明被异议申请人与其存在代理或代表关系或其他特定关系的证据;
④基于地理标志保护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应提供相关地理标志材料;
⑤基于在先商号权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或者登记部门出具的载有异议申请人商号信息,且能体现出商号的登记、使用日早于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日;
⑥基于在先著作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提交著作权或专利权登记证书、委托创作合同、著作权或专利权转让合同或作品公开发表的证明复印件等;
⑦基于在先姓名权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当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基于艺名、笔名、别号、雅号等主张权利的,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自然人与该名称对应关系的文件复印件;
⑧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应当提交证明其与所主张的在先权利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文件,例如许可使用合同、代理合同、经销合同、特许经营合同、转让合同、委托创作合同、经纪合同、出资证明、权利转让受理通知书、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相关经营者证明等。
5、异议缴费
商标异议费用按所提异议商标的类别缴纳,纸质申请费用为500元,电子申请费用为450元(待开通)。
6、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异议期间的最后一天是
(2)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
希望大家在向商标局申请商标异议前能好好阅读本文,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上文提到的方法申请。
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主要目的是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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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内容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广泛,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在先申请的相同商标或近似商标,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及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如:商标注册人、非商标注册人、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法人、非法人。
商标异议申请书注意事项
1、每件商标异议申请需对应商标注册申请号提出异议,每份异议申请书应提交一式两份;
2、异议申请书应打字或打印,其他文件需字迹工整、清晰,有关证据应编排目录及相应的页码;
3、被异议的商标及初步审定号类别、被异议人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
4、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清楚,并在申请人章戳位置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
商标异议答辩要点
突出优势
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
按时答辩
商标的答辩期限是自被异议人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如过期答辩按未答辩处理,答辩材料补充也必须及时递交。
抓住重点
认为商标不近似时,可以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入手,认为商品不类似,可以从商品上说明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针对性强
答辩时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做到有理且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的内容真实性并提供证据,证明答辩是有根据的,不是凭空捏造。
商标异议答辩是驳回复审吗?
商标异议答辩并不是驳回复审,是指对商标初步审查公告提出异议后,商标申请人对异议进行陈述的行为。
(图片来源于网络)
商标异议答辩注意事项
1、商标局初审法定时间为三个月,需在3个月内收集完整的材料及提出异议理由等,递交到商标局;
2、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专业的分析;
3、所递交材料证据需合法性与真实性。
今天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商标异议的相关知识,本篇文章小编将为您解答商标异议申请和结果的问题,大家一起往下阅读吧。
商标怎么申请异议?
提出商标异议的方式:
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即可。
如果是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首先双方应该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且提交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例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然后准备异议文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表,写明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并提交相关证据。
商标局最终应代表商标局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人也可以邮寄或者直接送到商标注册大厅。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异议申请和结果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欢迎向小编提问哦~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如果我们发现,有竞争对手或者其他人申请与我们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时,应该怎么办呢?
假如这件商标还没注册成功,我们可以在适当的时间提出商标异议,争取通过异议无效掉他人的商标,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那么,商标异议如何申请呢?
(1)异议申请人
提出商标异议申请的可以是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以及认为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任何人。
(2)异议申请时间
异议法定期限为自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起算日从初步审定公告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异议期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异议申请资料
商标异议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商标异议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有时候,申请人还应对被异议商标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进行阐述、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
(4)注意事项
1份异议申请只能对1件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如系一标多类的,可以在1份异议申请中列明多个类别,也可以按类别分别提交异议申请。异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需要补充异议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勾选,并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关于商标异议
在公示期内,在先权利人以及在先人可以陈述自己反对被异议商标获准注册的事实与理由,阻止存在瑕疵的商标被核准注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被异议人也拥有答辩的权利,可以针对异议理由进行反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尽可能让自己申请的商标获准注册。商标异议程序,尽可能的维护公平与公正。
在商标注册申请中被异议了,别急几个答辩角度帮助你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那么商标注册眼看就要成功了,却在这个时候被异议了该如何是好,别怕,我来教大家几个商标注册被异议的答辩角度。
1.抓住重点: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被异议商标已经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初审,说明该商标从一定程度上讲是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将有理有利的方面论述得全面、详细。辩驳商标不近似,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在商标注册申请中被异议了,别急几个答辩角度帮助你
2.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行业不同。这时候,可以提出商标指定使用服务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服务在服务内容及方式等方面有明显的差别,不属于类似服务。服务不同,或使用产品不同,消费或服务对象明显不同,因而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并无关系。
3.模仿抄袭。有些品牌为了增加异议胜算,会说对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模仿其驰名商标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和不良社会影响。但异议人提供的这些证据往往是不足的或者虚假的,因此无需紧张,申明自己的原创性即可。
4.异议人是否是恶意异议。恶意异议是指出于不正当的目的利用商标异议程序阻止他人的商标及时注册。
5.众所周知,一旦初审的商标被他人异议,至少要增加10个月的时间,延长了商标不受法律保护的空白期。如果发现有这种可能性,被异议人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6.提供有关该商标的一些证据材料。如在答辩书中阐明商标的设计理念和含义、发展历程、说明任何使用商标的地方、销售发票、纳税申报证明、广告合同、宣传单页手册、公司促销或其他推广宣传活动资料等。
以上就是我给大家介绍的几种商标注册受到异议的几种答辩方法,这里要温馨提示大家在遇到异议千万不要慌,假如商标注册申请中被异议了就通过以上内容介绍根据对方理由选择性进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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