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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对他人商标提出异议(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5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异议商标注册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如何正确对他人商标提出异议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如何正确对他人商标提出异议

【第1篇】如何正确对他人商标提出异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注册决定的理由中提到“故我局认为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具有复制、摹仿异议人商标的主观恶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被异议商标如予核准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

有3种方式可以对商标提出异议: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问题】

我们公司于2023年成立,今年年初以我们公司名称的简称(四个字),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但今年六月被商标局驳回申请,理由是与他人相同类似商品上的在先注册商标近似。我们公司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驳回复审申请。但有一家使用了与我们公司相同字号的公司(第三方公司)在今年8月成立,并同时向商标局提出了一个组合商标的注册申请,其所申请商标图样构成是(logo图案+四字简称+英文),其四字简称与我们公司在先申请的商标相同,且属类似商品上的商标注册申请。请问:如果我们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驳回复审,仍然被驳回的话,我们公司能否对该第三方公司的在后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异议?我们在其异议期有必要继续申请注册该商标吗?

【知贾点评】

1.如果你们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仅被商标局驳回,而且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驳回复审程序中不予支持你们的决定也生效(包括你们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也包括虽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生效裁判未支持你们主张、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决定)。那么,你们公司的相关商标注册申请便会失效,不再对相关商标注册申请拥有期待利益,也就不能基于这些商标注册申请而取得利害关系人身份,也就不能以此为由对第三方公司在相同类似商品上在后申请但在先获得初审公告的相同近似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异议。不过,此情形下,你们公司还可考虑另外一条路径,即:主张自己公司名称四字简称,具有相当的知名度,主张第三方公司在后申请但在先获得初审公告的商标,与你们公司具有相当知名度的四字简称构成近似,足以让相关公众误认为跟你们公司相关联,从而以此为由提出异议申请。

2.不建议在其异议期注册该商标,可以待后续其结束异议期后注册。

商标异议申请有什么用?

1、商标异议申请是防止自身商标被淡化、被弱化、被丑化以及被他人傍名牌的重要途径。

2、商标异议申请是商标法赋予社会公众对即将授权商标表达自己主张的法定权利,当事人只有充分行使,才能维护自身利益,在办理商标异议申请方面有很多成功案例。

3、商标异议申请是防止他人抢注商标、版权、字号等在先权利的重要途径。

4、商标异议是当事人阻止初审商标不能注册的最佳途径,可以阻止或延缓竞争者推出新产品。

所以在他人抢先注册你的企业商标的时候,可以在对方抢先注册商标的初审公告期三个月以内,提交自己的材料,以及提出异议,并且提交自己公司曾经使用过这个商标的证明,就可以得到很好的维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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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宜标准请咨询客服(微信号:znip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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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拼多多异议拼西西商标失败

一、拼多多异议拼西西商标失败

近日,第47988354号“拼西西”商标准予注册的商标文书公开。文书显示,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上海某科技公司申请的“拼西西”商标提出异议。

商标局经审查认为,被异议商标“拼西西”与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拼多多”等商标虽在核定使用商品上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文字构成不同,呼叫及商标整体视觉效果具有一定区别,未构成近似商标。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其提出的被异议人恶意抢注的主张,依据规定对第47988354号“拼西西”商标准予注册,据了解,已有多个“拼西西”商标注册成功。

二、商标异议

1.哪些人可以提出商标异议

根据《商标法》,异议申请人可以是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或任何人。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注册部门提出异议。任何人认为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注册部门提出异议。

(1)在先权利人是指在先权利的所有者,在先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在先商标权、字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和肖像权。

(2)利害关系人是指系争商标的申请注册可能损害或削弱其相关在先权利,使其利益受到侵犯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①在先商标权及其他在先权利的被许可使用人;②在先商标权及其他在先权利的合法继受人;③在先商标权的质权人;④在先商标权及其他在先权利人的控股股东;⑤就相关人身权提交了特别授权文件的被授权人;⑥其他有证据证明与在先商标权及其他在先权利有利害关系的主体。

仅因系争商标的申请注册而受到影响,但与在先权利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体,不宜认定为“利害关系人”。判断异议人是否为利害关系人原则上以提出异议时为准。

(3)任何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有一点需要注意,异议申请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等。

2.商标怎么申请异议

提出商标异议的方式: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即可。如果是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首先双方应该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且提交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再准备异议文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表,写明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并提交相关证据。

商标局最终应代表商标局提出异议,或异议人也可以邮寄或者直接送到商标注册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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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怎么样办理商标异议申请

商标异议的办理申请过程及注意事项

一、向商标局申请提出商标异议有两种途径

1.通过委托商标代理机构。需要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上异议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准备异议的材料(包括填写正确的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以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由商标代理机构代替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申请。

2.申请异议的申请人自行办理。自行办理可以通过直接到商标局大厅进行办理,或者邮寄相关的文件办理。直接到大厅办理的需要准备异议申请材料(包括填写正确的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以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然后在大厅提交材料、打印收文条形码、缴纳异议费即可。通过邮寄的先准备异议申请书材料(包括填写正确的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以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然后选一个快一点的快递寄过去即可。

二、商标异议申请的具体要求

1.一个申请书只能对一个商标进行提出异议,每个异议申请书需要一式两份。

2.异议申请书需要打印出来加上页码,其他材料要字迹清晰无误打印出来,相关文件可以编成目录附上相应的页码,整理得当。

三、异议补正

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发现需要补正的,会向异议人或者代理机构回发补正通知,我们应当在有限期内提交补正材料。

四、商标局将不予受理情况

1.对未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

2.超出法律规定异议期限的。

3.商标异议申请中没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的。

4.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商标异议规费的。

5.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补正或未按要求补正的。

以上就是今天给大家带来的内容了,如果大家或者身边朋友有商标被抢注的要及时通过异议挽救回来,同时在申请异议的过程中也要准备好充足的材料来证明自己。

来源:商标法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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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商标被异议了怎么办

商标被异议是被套路了还是法定流程?

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好不容易盼到自己申请的商标初审公告了, 满心欢喜等待着下发商标证书,查询发现商标网上却显示:

what? ! 商标被别人提异议了...

此时此刻,申请人的心情一定是非常的郁闷 ,为什么商标局都审核通过了,还会被异议?“商标异议” 到底是个什么鬼?

那么,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商标为什么会被异议?

客观来说商标被异议存在很多情况,比如被他人视为抢注在先品牌、模仿攀附他人的、 构成他人申请商标的在先障碍、损害了他人的在先权利等等。

商标既然被商标局审核通过,被异议是合法流程吗?

先看下商标法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由此可以看出,商标被异议,流程上来说是合法的,也是商标审理的一个监督机制,并且赋予了公众一项监督权力,大程度上保证商标的公平公正审查,同时也给公众提供了一个救济商标的机会,希望一些错失商标的申请 人可以有一个合法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异议答辩的重点是什么呢?

一、及时按期答辩首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按期答辩、按期答辩、按期答辩!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二、抓住重点将有理有利的方面论述得全面、详细。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三、突出优势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

四、针对性强被异议人答辩内容不能与商标异议的内容脱节或与异议的内容完全无关,就是我们常说的答非所问。

【第5篇】新加坡商标申请遭遇异议

新加坡被称作亚洲四小龙之一,占据着全球经济贸易和金融的重要位置。在“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框架之下,中新经贸合作的持续深化,越来越多中国企业开始在新加坡知产布局。

然而,中国企业商标在新加坡被抢注的情况不时发生,很多企业在进行商标权利维护时束手无策。

今天,中微知著带大家了解一下新加坡商标异议程序,希望帮助企业维护自身商标权利。

新加坡商标异议是什么?

在新加坡,可以通过在商标公告期起2个月(可延长至4个月)提起异议来阻止某个商标的注册。

新加坡商标异议有哪些理由?

异议的主要理由有:

1.与在先商标冲突,比如拥有在先的注册商标;

2.商标缺乏显著性;

3.商标具有不良影响;

4.恶意注册;

5.与在先其他权利冲突,如商标权、外观设计、版权、人名等。

商标异议具体程序

新加坡商标可以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或“单一国家注册”两种途径注册,然而在各自的异议程序上存在一些差异。

对于单一国家注册,申请人在收到异议通知后最多有2个月(可延长至4个月)的时间提交其反陈述。

新加坡单一商标注册异议程序:

(图片来源:ipos官网)

对于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新加坡的国际申请,申请人有最多4个月(可延长至6个月)的时间,从官方主管机构向wipo提交基于异议的的反陈述。

马德里指定新加坡异议程序:

(图片来源:ipos官网)

新加坡的异议程序颇为复杂,类似于诉讼程序,建议企业及时收集必要的证据,在遭遇商标被抢注或异议时寻求专业律师协同解决,采取合理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利。

【第6篇】商标异议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发现很多人在注册商标的时候由于提交不及时而被人抢注的情况有很多,而且有时候等发现商标被人注册的时候别人的商标申请已经进入到商标公示期了,那么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呢?中港星提醒你,不要急,被人抢注商标可以通过商标异议的方式阻止其获得商标,而就算商标被人申请下来了,你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无效该商标的要求!那么怎么对被申请注册的商标提出商标异议呢?商标异议有什么申请条件呢?

商标异议申请规定有哪些

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

(一)商标异议申请书;

(二)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三)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

商标异议申请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

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商标异议申请有下列情形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异议理由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

(三)无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四)同一异议人以相同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同一商标再次提出异议申请的。

在我们完成上述条件之后,就可以进行商标异议申请了。不过我们在进行商标异议申请时,我们也需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否则在进行商标异议申请时,也会出现失败的可能性。

【第7篇】申请商标异议的流程该如何提交申请

如果我要注册的商标被他人注册并已经进入初审公告,我该怎么办?您可以选择提交商标异议申请,那么提交商标异议申请的流程是什么一、受理机构商标局注册大厅二、处理方法

1.委托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向商标局注册大厅申请或邮寄或其他快递企业提交材料

注:外国人或外国企业提出异议申请的,应当委托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除外。来自香港、澳门和台湾的申请人可参考涉外申请提交申请表。

三、处理步骤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文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写明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商标代理机构应当代表异议人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2。申请人应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3)在编码窗口打印收到文件的条形码(4)在支付窗口支付异议费3。申请人应当邮寄处理申请(1)准备异议申请书,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附相关证明(2)通过邮局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至商标局

【第8篇】商标被他人异议了

商标数量的增加对商标局来说也是不小的挑战,既要判定商标的合理性,也要把控商标的通过率等,也是不容易的工作,商标注册流程繁复时间较长,其在商标公告日被他人提出异议的,还要耽误一些时间,那怎么来处理商标异议呢?跟着顶呱呱知识产权来瞧瞧!

一、商标局将收到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交给被异议人,被异议人收到后在规定时间内答辩,其对商标局判决也是有帮助的;如未答辩的视为放弃,也并不影响异议程序的进行,但审查员会根据异议人提供的资料做出裁定,只要异议人理由充足,商标会被视为无效将无法注册。

二、那在进行答辩时要注意哪些?

1、抓住重点如商标的音等方面进行辩驳,从商标产品本身出发;

2、突出商标的优势,可从商标的独特性等理由陈述,还可从商标的在先申请注册为原则来说;

3、针对异议人提出的理由一一反驳,有理有据,证明是有依据而非随口乱说的;

4、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充分资料进行答辩,哪怕还有补充资料也要在规定期限内提交;

5、进行答辩前还要撰写案件,还是需要专业的团队去做,经验丰富的代理机构不仅可在异议答辩前归纳重点,也可用自身的实践经验告知答辩前注意事项及答辩中会遇到的问题,针对性的提前就准备好证据资料,让商标尽可能的获注册。

在此找一个专业的商标代理是非常有必要的,不仅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也能避免你自己答辩时遇到的知识盲区,如有其它有想了解的cddgg.com欢迎留言!

【第9篇】办理商标异议申请

一、申请条件及办理依据

异议申请人应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主体资格。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二、办理途径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办理。

申请人直接办理异议申请有两种方式:

1.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商标局注册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申请人也可以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登记注册大厅。

2.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企业递交。

注意: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提交异议申请的,应当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异议申请人参照涉外异议申请人办理。

三、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应提交的异议材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

申请书可从“中国商标网>;申请书式”下载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成立证明等相应文件复印件。

3.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4.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部分)。

注意:对于证明申请人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证据材料,是申请人在以相对理由首次提出异议申请时就应当同时提交的必备文件,异议申请形式审查阶段仅需要证明在先权利或利害关系的初步证据。

5.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代理机构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案件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二)具体要求

1.一份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针对一标多类商标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在一份异议申请中列明多个类别,也可以按照被异议商标的类别分别提交申请。

2.异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编排证据目录及页码。异议证据材料应完整、精炼,纸质证据材料可以正、反面打印,证据材料较多的,建议以光盘等电子载体形式提交。

3.办理异议申请及相关事宜应当使用中文,纸质异议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印刷。相关证据材料内容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4.应正确、规范、逐项填写异议申请书,并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一栏加盖与申请人名义相同的印章或签名。

5.申请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勾选,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四、关于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例如:

1.基于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应当在申请中列明商标注册号或商标申请号;

2.基于在先使用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应当提交在先使用的证据,在先使用证据应当能够显示所使用的商标标识、商品或服务、使用日期和使用人;

3.基于主张代理或代表关系、特定关系人抢注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五条),应提供能够证明被异议申请人与其存在代理或代表关系或其他特定关系的证据;

4. 基于地理标志保护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应提供相关地理标志材料;

5.基于在先商号权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或者登记部门出具的载有异议申请人商号信息,且能体现出商号的登记、使用日早于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日;

6.基于在先著作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提交著作权或专利权登记证书、委托创作合同、著作权或专利权转让合同或作品公开发表的证明复印件等;

7.基于在先姓名权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当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基于艺名、笔名、别号、雅号等主张权利的,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自然人与该名称对应关系的文件复印件;

8.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应当提交证明其与所主张的在先权利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文件,例如许可使用合同、代理合同、经销合同、特许经营合同、转让合同、委托创作合同、经纪合同、出资证明、权利转让受理通知书、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相关经营者证明等。

五、异议缴费

商标异议费用按所提异议商标的类别收取,每个类别500元人民币。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异议费用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请保证有足够的预付款,以便及时扣款。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异议申请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缴费窗口缴纳异议费用。

3.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寄送异议申请的,应当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缴纳费用,汇款人名称应当与申请人名义相同,并将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材料一并送交商标局,商标局不再另行通知缴费。具体要求如下: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异议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

以上内容于2023年3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

【第10篇】商标异议申请办理步骤是什么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件。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第11篇】不知道怎么办理商标异议申请

你知道如何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吗?别急!商标局官网已于近日发布了相关说明,快来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1、申请条件及办理依据

异议申请人应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主体资格。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相关法条】

《商标法》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法》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十二条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法》第十五条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2、办理途径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办理, 包括两种方式: ①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或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②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企业递交。

注意: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提交异议申请的,应当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异议申请人参照涉外异议申请人办理。

3、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1)应提交的异议材料

①商标异议申请书。

申请书可从“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书式”下载。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成立证明等相应文件复印件。

③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④以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对被异议商标是否违反前述法律规定进行阐述,不应只是简单罗列法律条款。申请人以《商标法》第四条作为异议理由提出异议申请的,应当附送被异议人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证据材料。申请人以第十九条第四款作为异议理由提出异议申请的,应当附送被异议商标申请人是商标代理机构的证据材料。

⑤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部分)。

注意:对于证明申请人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证据材料,是申请人在以相对理由首次提出异议申请时就应当同时提交的必备文件,异议申请形式审查阶段仅需要证明在先权利或利害关系的初步证据。

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代理机构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案件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2)具体要求

①一份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针对一标多类商标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在一份异议申请中列明多个类别,也可以按照被异议商标的类别分别提交申请。

②异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编排证据目录及页码。异议证据材料应完整、精炼,纸质证据材料可以正、反面打印,证据材料较多的,建议以光盘等电子载体形式提交。

③办理异议申请及相关事宜应当使用中文,纸质异议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印刷。相关证据材料内容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④应正确、规范、逐项填写异议申请书,并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一栏加盖与申请人名义相同的印章或签名。

⑤申请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勾选,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4、关于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例如:

①基于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应当在申请中列明商标注册号或商标申请号;

②基于在先使用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应当提交在先使用的证据,在先使用证据应当能够显示所使用的商标标识、商品或服务、使用日期和使用人;

③基于主张代理或代表关系、特定关系人抢注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五条),应提供能够证明被异议申请人与其存在代理或代表关系或其他特定关系的证据;

④基于地理标志保护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应提供相关地理标志材料;

⑤基于在先商号权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或者登记部门出具的载有异议申请人商号信息,且能体现出商号的登记、使用日早于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日;

⑥基于在先著作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提交著作权或专利权登记证书、委托创作合同、著作权或专利权转让合同或作品公开发表的证明复印件等;

⑦基于在先姓名权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当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基于艺名、笔名、别号、雅号等主张权利的,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自然人与该名称对应关系的文件复印件;

⑧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应当提交证明其与所主张的在先权利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文件,例如许可使用合同、代理合同、经销合同、特许经营合同、转让合同、委托创作合同、经纪合同、出资证明、权利转让受理通知书、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相关经营者证明等。

5、异议缴费

商标异议费用按所提异议商标的类别缴纳,纸质申请费用为500元,电子申请费用为450元(待开通)

6、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异议期间的最后一天是

(2)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

希望大家在向商标局申请商标异议前能好好阅读本文,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上文提到的方法申请。

【第12篇】什么是商标异议及商标异议答辩注意事项

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主要目的是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图片来源于网络)

商标异议内容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广泛,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在先申请的相同商标或近似商标,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及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如:商标注册人、非商标注册人、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法人、非法人。

商标异议申请书注意事项

1、每件商标异议申请需对应商标注册申请号提出异议,每份异议申请书应提交一式两份;

2、异议申请书应打字或打印,其他文件需字迹工整、清晰,有关证据应编排目录及相应的页码;

3、被异议的商标及初步审定号类别、被异议人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

4、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清楚,并在申请人章戳位置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

商标异议答辩要点

突出优势

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

按时答辩

商标的答辩期限是自被异议人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如过期答辩按未答辩处理,答辩材料补充也必须及时递交。

抓住重点

认为商标不近似时,可以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入手,认为商品不类似,可以从商品上说明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针对性强

答辩时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做到有理且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的内容真实性并提供证据,证明答辩是有根据的,不是凭空捏造。

商标异议答辩是驳回复审吗?

商标异议答辩并不是驳回复审,是指对商标初步审查公告提出异议后,商标申请人对异议进行陈述的行为。

(图片来源于网络)

商标异议答辩注意事项

1、商标局初审法定时间为三个月,需在3个月内收集完整的材料及提出异议理由等,递交到商标局;

2、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专业的分析;

3、所递交材料证据需合法性与真实性。

【第13篇】商标异议,应如何提出申请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如果我们发现,有竞争对手或者其他人申请与我们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时,应该怎么办呢?

假如这件商标还没注册成功,我们可以在适当的时间提出商标异议,争取通过异议无效掉他人的商标,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那么,商标异议如何申请呢?

(1)异议申请人

提出商标异议申请的可以是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以及认为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任何人。

(2)异议申请时间

异议法定期限为自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起算日从初步审定公告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异议期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异议申请资料

商标异议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商标异议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有时候,申请人还应对被异议商标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进行阐述、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

(4)注意事项

1份异议申请只能对1件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如系一标多类的,可以在1份异议申请中列明多个类别,也可以按类别分别提交异议申请。异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需要补充异议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勾选,并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关于商标异议

在公示期内,在先权利人以及在先人可以陈述自己反对被异议商标获准注册的事实与理由,阻止存在瑕疵的商标被核准注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被异议人也拥有答辩的权利,可以针对异议理由进行反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尽可能让自己申请的商标获准注册。商标异议程序,尽可能的维护公平与公正。

【第14篇】马德里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异议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进行的商标注册。

通过马德里注册的国际商标申请,最终审查是通过各指定国的商标局完成,异议的期限和流程根据各指定国家的商标法实行。因此,若对马德里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异议,需在指定各国的商标的公告期限内提起申请,或根据国际局与部分成员国(如克罗地亚、摩洛哥、北马其顿、越南等)的约定,自国际局公告之日起的一段时期内提起异议申请。

【第15篇】申请商标异议需要什么材料

在商标注册流程中,是有三个月的公告期的,这个时间就为了能够尽早的处理有异议的近似商标,减少权利人的利益损失。

但是由于很多企业不会定期去看商标局公告,所以,才有了商标争议。那么申请商标争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申请商标争议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首页);

2、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正文样式);

3、当事人应提交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5、交纳评审费1500元,不同的代理机构费用不尽一样;

6、证据材料

(1)商标使用的时间;

(2)商标使用的地域范围;

(3)使用商标的经营业绩情况;

(4)商标的推广及广告费用;

二、申请商标争议的流程

首先填写《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可以在网上下载。该申请书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争议商标的分类、证号,被争议商标的证号,申请的日期,以及申请的理由等等。

填写完毕之后,将其打印,一式两份,提交给商标评审委员会。

商标评审委员会接到申请之后,会审查是否符合争议的条件,如果不符合,不予受理,如果符合条件,会将《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的副本寄送给被争议人,被争议人要在限期内做出答辩,以书面形式进行。

如果限期内不做答辩,视作放弃答辩,申请争议成功,撤销该商标;如果在限期内做出了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查看双方给出的理由和事实之后,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裁定。如果申请争议方的理由成立,则撤销被争议方的商标;如果申请争议方的理由不成立,则保留被争议方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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