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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企业法人(20篇)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2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法人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什么是企业法人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什么是企业法人

【第1篇】什么是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即是企业法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0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2篇】企业法人拒不执行判决该怎么办呢?

一个公司法人不执行法院判决,当事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3篇】合伙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称之为其他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而合伙企业的债务责任由合伙人承担,其并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1992〕22号)第40条

【第4篇】独资企业法人交哪些税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起字号,并可以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也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法人独资是指由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作为唯一出资股东设立的公司。

它虽然是企业,但实际上它是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既然是按照征收个人所得税,那么个人独资企业需缴纳的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等,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需要缴纳的税种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第5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有哪一些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法人的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的具有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6篇】个人独资企业是法人吗?

个人独资企业是违规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个人独资企业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违规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违规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第7篇】什么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法人的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的具有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8篇】企业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

1. 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2. 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全体股东身份证;公司公章等。

【第9篇】企业怎么变更法人

变更法人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10篇】合伙企业是不是法人

一、合伙企业是法人企业还是非法人企业

非法人组织包括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根据《民法典》

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的定义及类型】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一百零三条 【非法人组织的设立程序】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主要区别:

(一)概念区别。法人企业是指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非法人企业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二)责任区别。法人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人企业不能。

三、非法人组织什么意思

非法人组织是指没有法人资格但是能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作为一种组织形式,在世界各国广泛存在。其基本含义是指介于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未经法人登记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是为实现某种合法目的或以一定财产为基础并供某种目的之用而联合为一体的非按法人设立规则而设立的人的群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参考

^合伙企业 https://www.91kaiye.cn/hhqy/

^个人独资企业 https://www.91kaiye.cn/grdz/

【第11篇】企业法人公司法人是什么

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公司制企业等。

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人和企业法人的区别:企业法人的范围大于公司法人,公司法人属于企业法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12篇】如何查找企业法人信息

有的时候就是需要了解一家公司的信息,那怎么办呢,别急是可以查的。

首先在任意一wangye输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找到这个,点击。

然后输入要找的企业名称或者信用代码。

这里需要验证。

验证通过之后就可以看到企业的信息。

步骤如下。

【第13篇】二级建造师可以做企业法人代表吗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各级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第14篇】合伙企业有法人资格吗

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1237篇文字

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签字,算数吗?

还是继续说昨天那个案件。

那个案件中,还有个有意思的情节。

a公司的股东之中,有2家合伙企业,在那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上代表这2家合伙企业签字的市这2家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夏某。

夏某本身也是a公司的股东。

也就是说,在那份临时股东会决议上,夏某的签字有3处,分别代表:夏某自己和2家合伙企业。

一审原告华某对这次的股东会决议的效力提出了否定的诉讼请求。诉讼理由中有一条就是认为:在2家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会议没有讨论决议之前,夏某无权代表两合伙企业参与a公司股东会的表决。

华某提到的这个问题,在合伙企业操作的相关法律服务中,也偶尔有人提及过。

我注意到,之所以会有困惑,是因为对于合伙企业制度的不熟悉所造成的。

在投融资、股权等安排过程中,仍然是有很多人把合伙企业称为“某某公司”。但是,有时候,他们会发现,这些“某某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

合伙企业有法定代表人吗?为什么没有?

这个问题,可能很多人是说不清楚的。

这里面有2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法人、非法人组织。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合伙企业,不是法人,是非法人组织。所以,合伙企业没有法定代表人。

什么是“非法人组织”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所谓法人资格,最核心的是以自己的独立财产来承担责任,不牵扯出资人。

非法人组织,在组织的财产无法清楚债务时,就要牵扯出资人来承担责任。这就是其财产责任不独立的明显表现。

《民法典》规定,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合伙企业,就是典型的非法人组织的一类。《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不过,虽然合伙企业没有法定代表人,但是,合伙企业是有对外的代表的。

合伙企业的对外代表是谁呢?

可能有很多人以为是“执行事务合伙人”。这个答案并不准确。

严格来说,应当是:有权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都能够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第二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结合上面2条法规,关于谁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实可以这样理解。

首先,这里所说的合伙人,都是指的普通合伙人,而不是有限合伙人。这在法律的其他规定中有明确。

其次,有权执行合伙事务,就能对外代表企业。

第三,关于执行合伙事务人选的设定,法律规定分为2种情形:

委托一名或者数个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就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假如不进行上述委托的,那么所有的普通合伙人都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

有权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普通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对外进行民事活动,相对方是善意的,合伙企业需要承担责任。

本文开头提到的那个案件的争议点,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对合伙企业1、合伙企业2而言,参加股东会进行表决属于外部行为,判断其行为效力应适用外观主义原则。

涉案股东会决议由该两合伙企业代表人夏某签字并盖具了两合伙企业的公章,表明夏某有权代表该两合伙企业对股东会决议进行表决。

【第15篇】为什么国有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因国有企业具备了以下条件,因此具有法人资格。

1、依法成立指法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依法定程序才能成立。法人成立的合法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法定程序也是国家法律对法人资格的确认过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这是法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间活动并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这种财产或经费首先必须是独立的,其次必须具有一定的数额规模。财产可以是实物或者货币,也可是其它权利。经费主要指国家预算拨款;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名称是法人区别于其他法人的标志。法人组织机构是法人对内管理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常设机关。法人场所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地方;

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能力。这是与法人需拥有的独立支配的财产相联系的。法人的设立人、成员以及工作人员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区别于非法人组织的一个关键特征。

【第16篇】企业倒闭法人的责任是什么

企业倒闭法人的责任是:法人根据法人财产对公司负有有限的责任。公司倒闭之后要进行清算,如果因为是清算的责任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和债权人的利益损失的,应该有清算组织承担相应的责任,清算组织应在法院规定的时间限制内完成清算。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17篇】如何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方法具体如下:

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确立企业独立的法人地位,明确政府作为出资人的权利和责任,落实企业法人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权利和责任,才能调动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动企业发展。能不能自主经营、自我发展,是国企有没有生命力和竞争力的主要因素和标志。要使国企具有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强大动力,就要让企业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和生产者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统一起来,使各方都能从企业的发展中直接获得与其贡献相称的利益。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让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和生产者都能通过适当的形式,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根据自己对企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依法享有各自的权益。这就使企业不仅具有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条件,而且具有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强大动力。

【第18篇】有限合伙企业是独立法人吗

“如果丧失企业控制权,那么这个企业我宁肯不要!”

-----京东刘强东在股权融资时,对投资人如是说

企业如何既能实现与人股权合伙、对内做员工股权激励、对外股权融资,但创始人又不丢失控制权?

工具之一:应用合伙企业中的gp和lp

合伙企业中的gp和lp是什么意思?

一、合伙企业里有两类股东:

一类是gp,普通合伙人的简称;

一类是lp,有限合伙人的简称;

不管是gp还是lp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合伙企业里,只有gp股东,无lp股东,称为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如果合伙企业里,既有有gp股东,也有lp两类股东,称为有限合伙企业;

二、gp和lp的区别?

先来看普通合伙人gp:

1.gp的权利:

(1)不管出资多少,占股多少,均享有平等的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

(2)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3)可以以劳务出资;

2.gp的义务:

(1)需要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gp(普通合伙人)

(3)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4)如果gp要用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资产对外出资,要取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该行为无效,如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其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5)gp向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或全部资产份额,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除非合伙协议有约定;

(6)gp退伙,对退火合伙企业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gp入伙,对入伙前的债务也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gp的产生:

合伙企业可以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位或数位gp来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再来看有限合伙人lp:

1.lp具有的权利:

(1)仅需出点资,享受分红;

(2)不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

(3)不能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4)如合伙企业协议没有另行明确要求,有限合伙人不得从事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则可以从事;

(5)lp无需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可以合伙协议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第三人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仅需提前30天告知其他合伙人,同等条件下,合伙企业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6)lp如果退伙,仅以在合伙企业所占财产份额清算责任;

(7)其享有合伙企业分红权,监督权、财务知情权、账簿查阅权、参与审计机构选择权、诉讼权、担保权等;

(8)可参与gp合伙人的入伙和退伙;

(9)可对合伙企业经营提建议;

2.lp有限合伙人的义务:

(1)不能以劳务出资;

(2)仅需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

三、合伙企业的实际应用

合伙企业一般很少独立存在;

常用于企业的顶层架构设计中,用作企业的创始股东团队的控制权保障,即使在股权稀释转让和股权增资时,不会因创始人的股份减少,而丧失对企业的控制权。

举例:

创始人赵总拥有一家企业a

想对内部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可以这么做:

(1)先注册一家有限合伙企业b;

(2)转让a企业10%的股权给合伙企业b;

(3)在合伙企业b中,创始人赵总担任gp,要被激励的员工担任lp;

(4)合伙企业的股权可以先找人代持,在股权激励时,把代持的股权逐步转给员工,只需在合伙企业b中做股权转让即可;

(5)即使合伙企业中赵总仅占0.1%的股权,但b企业他仍然具有100%的决策权,间接等于他仍然拥有a企业10%的控制权。

【第19篇】外资企业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外资企业变更法人流程如下:

1、申请人根据办理审批的内容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报外经委;

2、外经委受理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复或答复;

3、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4、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5、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6、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第20篇】在我国企业集团是法人吗?

企业集团不具有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法人条件,所以并不具有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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