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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20篇)

发布时间:2023-12-03 14:10:03 热度:6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小微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小微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小微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第1篇】小微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小微企业融资的方式:

1、综合授信。

2、票据贴现融资。

3、信用担保贷款。

4、买方贷款。

5、异地联合协作贷款。

6、自然人担保贷款。

7、无形资产担保贷款。

8、典当融资。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七十九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2篇】小微企业的概念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2023年,我国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

投资主体和组织形式多元化。投资人既可以是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复员军人、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征地拆迁失地农民,由可以是其他城乡无业居民;在创建小微型企业时,既可以申办成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又可以是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来源和形式多元化。小微型企业融资渠道主要是自有资金、亲戚朋友借款,很少有正式的融资渠道。投入的资金既可以是实物资产、知识产权,也可以是货币资金。

【第3篇】小微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

“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第4篇】企业小微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企业申请小微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资格认定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

2、近三年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最新的年检证明;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税务登记书企业章程、公司组织架构成员表;

4、企业在各商业银行的业务合作、企业内部融资状况;

5、企业的发展规模、经营情况分析及趋势预测。

【第5篇】一般纳税人是小微企业吗?

一般纳税人可以是小微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工业企业每年销售收入50万元,其他企业80万元),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小微企业是从企业规模及盈利情况确定的。工业企业,则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则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小微企业和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不同,有很大一部分重合。

【第6篇】小微企业报税要报哪几种表

小微企业报税要报的表有以下四种:

1、资产负债表,表示企业在一定日期(通常为各会计期末)的财务状况(即资产、负债和业主权益的状况)的主要会计报表,利用会计平衡原则,将合乎会计原则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交易科目分为“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两大区块,在经过分录、转帐、分类帐、试算、调整等会计程序后,以特定日期的静态企业情况为基准,浓缩成一张报表,其报表功用除了企业内部除错、经营方向、防止弊端外,也可让所有阅读者于最短时间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2、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的三个基本报告之一,所表达的是在一固定期间(通常是每月或每季)内,一家机构的现金(包含银行存款)的增减变动情形;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公司本期(年度或中期)内至截至期末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的报表;

4、利润表,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反映的是某一期间的情况。

【第7篇】小微企业税收项目有哪一些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8篇】建筑企业小微企业如何认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9篇】小微企业定额征收

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国家为了鼓励与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制定了很多优惠政策,作为财务人员的你需正确读懂这些政策,才能真正帮助中小企业做到税收筹划,提升财务价值。

优惠政策1: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提醒1: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经营范围中既涉及销售货物、又涉及销售服务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也就是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

同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也免征增值税;

相当于月销售额6万元(按季纳税18万元)以下免征了增值税!

提醒2:

增值税免征了,附加税费例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也免了

提醒3:

小微企业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只缴纳城建税。

注意:这项减免三个附加税费的优惠政策不仅仅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也同样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企业。

用下面这张图作个简单的总结

优惠政策2: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银行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优惠政策3:年所得不超100万元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提醒:

对于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优惠政策4: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底,为鼓励增加小微企业贷款,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此前已确定的500万元进一步提高到1000万元;

对因去产能和调结构等政策性停产停业企业给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对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给予税收减免、对涉农贷款量大的邮政储蓄银行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允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3%税率缴纳增值税。

优惠政策5: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第二条规定: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优惠政策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每户每年减税8000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第一条规定: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四、本通知的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备案减免税管理,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税收优惠政策在2023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优惠政策7: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每人每年减税4000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第二条规定: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

优惠政策8: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3号),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优惠政策9: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到75%

《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规定: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注意:

企业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不变,只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高了扣除比例。

优惠政策10:重点群体自主创业从事个体每户每年减税8000元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第一条规定:

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上述人员是指:

1.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2. 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10篇】小微企业没有进货发票怎么办呢?

在我国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小企业,还存在买卖商品不开发票的普遍行为,这也是我国税收监管的漏洞之一。不开发票,销售方的主要目的是逃税,购买方则是贪图价格上的蝇头小利。其实'买的没有卖的精";购买方为了便宜不要发票,往往是'吃了亏还帮人数钱"。

没有进货发票,对增值税的缴纳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增值税是按销售额计算缴纳的,而且,小规模纳税人也不存在进项税抵扣问题。

(1)如果你单位所得税属于查账征收方式,没有进货发票,成本不能税前扣除。这样,就会加大利润,多交所得税。因为,查账征收是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的。

(2)如果你单位属于核定征收方式,没有进货发票,可以用收据入帐。因为,核定征收是按收入计算所得税的。

小微企业进货发票,如果对方无法开具,可以让对方去税务局给你代开发票。

【第11篇】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政策课程

今年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出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多个税种,覆盖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小微企业迎来“套餐式”减税降费优惠。随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的下发,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进入落地实施阶段。近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针对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发布《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100问》,我们将分“增值税政策”“企业所得税政策”“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三个部分陆续为大家发布。

增值税政策

1. 2023年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适用于哪些小微企业?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此次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人。

2. 如何理解增值税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

答: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则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3. 增值税免税政策是否只针对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答:该规定不仅针对按月纳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于按季纳税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

4.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如果是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当月是无法享受免税政策的;如果是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季度中某一个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政策。

5.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代开专用发票需缴税,自开专用发票如何缴税?

答: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税额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

6. 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是超过部分纳税还是全额纳税?

答: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需要就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7. 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1月份销售额23万,2月和3月办理了停业登记,能否享受按季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所以,如果一季度销售额合计未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8.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以后,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是否可以适用新的免税标准?保险企业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能否适用免税政策?

答: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这项政策,同样适用于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同时,保险企业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并可按规定适用免税政策。

9. 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是否都可在租赁期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是否免税?

答: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都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10. 在同一预缴地有多个项目的建筑业纳税人总销售额以什么为标准确定?

答:建筑业纳税人在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多个项目的,按照所有项目当月总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标准。

11. 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规定的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时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12.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一项专利技术,按规定享受技术转让相关免税政策。在确认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的销售额时,是否计算转让专利技术的销售额?

答: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因此,计算销售额时应包括转让专利技术等免税销售额。

13. 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后,其他个人发生销售不动产如何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比如,如果其他个人销售住房满2年符合免税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免税;如不符合免税条件,则应按规定纳税。

14.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是否有调整?

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栏次没有变动,但部分栏次填写口径有变化。《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15.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显示***,该如何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答: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的情况,应分以下情况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相关政策确认当期销售额适用的征收率,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对应栏次。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规定,将当期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当期若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标准。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标准。

16. 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了一间商铺,剔除商铺的销售额后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在申报时应注意什么?

答: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当期若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可按照申报系统提示据实填报不动产销售额,系统将自动提示是否超过月销售额(季度销售额)标准及填报注意事项。

17. 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现要转让一间厂房,在申报过程中,除了按照申报系统提示填报不动产信息以外,还需要填报申报表相关栏次吗?

答:需要填报。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除了按照申报系统提示填报不动产信息以外,还应根据政策适用情况据实填写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相关栏次,完整申报当期全部销售额。

18.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是否需要预缴?

答:自2023年1月1日起,实行按季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19. 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第一季度销售收入分别为:1月11万、2月9万、3月9.5万,那么,第一季度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当季均可按规定享受免税政策。按照问题中的纳税人1-3月收入情况,一季度销售额为29.5万元,未超过30万元,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政策。

20. 在预缴地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时,预缴税款可否退还?

答:自2023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21. 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是否可以自由选择?

答: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纳税人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22. 纳税期限变更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无需提供资料。

23. 2023年以后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有无时间要求?

答:无时间要求。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累计销售额,确定是否符合转登记的条件。

24. 营改增和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是否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转登记不限制纳税人所属行业,符合条件的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可以办理转登记;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办理转登记。

25. 转登记中的累计销售额是否包括免税销售额?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条件中“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累计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26. 纳税人在2023年3月份从按月申报改为按季申报,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对享受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有什么影响?

答:纳税人可以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无需提供资料。如果在3月份申请从按月申报变更为按季申报,将从4月份的税款所属期生效,二季度(4-6月份)的纳税申报在7月申报期办理。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继续免征增值税。但纳税人此次变更纳税期限后,至2023年12月31日不得再变更纳税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的实际申请时间不同,其变更后纳税期限的生效时间不同:如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申请变更的当季内仍按变更前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自下季度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

如按月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如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的,在申请变更的当季仍按月申报纳税,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自下季度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

27. 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从2023年3月1日起成为了一般纳税人,那么一季度如何申报,如何享受免税政策?

答:纳税人需要在4月份征期内办理两项申报业务:一是办理3月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二是办理1-2月税款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可以按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来确定是否享受免税政策。对于纳税人在季度中间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核定为按季的,纳税人对应属期申报销售额均统一以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标准来判断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28.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劳务派遣公司,目前是一般纳税人,如果2023年办理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累计销售额该如何计算?

答:累计应税销售额计算,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的规定执行,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此外,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29. 2023年9月注册成立的公司,10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截至目前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应税销售额。因此,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期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出12个月(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来判断是否适用转登记政策。

30. 一家商贸企业,2023年已经办理过一次转登记,后来由于业务量扩大,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2023年还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可以。部分纳税人在2023年先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内,只要符合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条件,仍可以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只允许办理一次。

31. 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曾经达到500万元,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若在2023年申请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销售额未达500万元,还可以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这里可办理转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既包括原增值税纳税人,也包括营改增纳税人。所以,如果纳税人符合以上条件,都是可以办理转登记的。

32. 如何理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第八条中的“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12个月”?是否包含转登记日之前月份的销售额?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第八条规定,“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连续不超过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转登记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其中,“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12个月”是指如果某一般纳税人自2023年3月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自转登记日下期起连续12个月,是指2023年4月-2023年3月,不包括转登记日之前月份的销售额。

33.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自开专用发票的标准是否同步提高?

答:为了进一步便利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023年3月1日起,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行业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

34. 月销售额不超10万元的未使用税控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去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可以。对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原则上不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推行范围。

35. 月销售未超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答: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不再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

36. 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如何显示?

答: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为适用的征收率。

37. 一名创业大学生开办了一个提供科技研发服务的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达到10万元,是否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为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税务总局持续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试点行业范围。目前已经将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八个行业纳入试点行业范围。试点行业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

提供科技研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符合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并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38. 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此次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是否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

答: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既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自行开具发票,无需缴销现有税控设备及发票;也可以不再使用税控设备,改由其他符合税收管理规定的方式开具发票。

3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八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怎么理解?专用发票开具后对方公司已认证,再追回还能退税吗?

答:销售方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因购买方已将该张专用发票进行认证,无法作废的,可由购买方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做进项税额转出。在此之后,销售方纳税人便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该张专用发票已缴纳的税款。

4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八条关于“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规定,是必须在当期进行处理,还是后期也可以进行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八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相关规定没有对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时限进行限制。

41. 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了一张销售额为10万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缴纳了3000元增值税。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后,之前代开发票所缴纳的增值税能否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答:如果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1月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缴纳的增值税,可在2023年一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42. 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2月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了一张销售额为2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一张销售额为15万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已缴纳了增值税。3月1日,因发生销货退回,购买方把金额为20万元的专用发票退回,该张发票购买方尚未申报抵扣。请问,对于这张专用发票,应当如何处理?代开发票时已经缴纳的增值税能否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答:对于第一个问题,因跨月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如果购买方尚未用于申报抵扣,纳税人可以在购买方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后,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红字专用发票。对于第二个问题,税务机关代开红字专用发票后,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代开专用发票所缴纳的增值税。此外,如果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的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前期代开15万元普通发票时缴纳的增值税也可以在申报本季度增值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转载:国家税务总局

【第12篇】中小微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哪些

中小微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

1、无形资产担保贷款;

2、自然人担保;

3、典当融资;

4、综合授信;

5、信用担保贷款;

6、买房贷款。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贷款质押物。

【第13篇】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是什么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发挥小微企业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接下来我们一起看一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认定必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二、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

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三、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一般企业优惠(所有企业)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财税[2016]12号)

小微企业优惠 (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优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为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不起过1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50%*20% )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都适用

(财税〔2018〕77号),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小微企业印花税优惠

财税〔2017〕77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包括一般纳税人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分录

销售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季度末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减免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水利建设基金 无分录

作者:吴志华老师

【第14篇】小微企业就是小公司吗

1、目前在中国的情况而言,绝大多数个人企业都是小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必须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而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起字号名称,也可以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可以进行流动经营。换句话说,合法的企业名称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要件,但不是个体工商户的成立要件。

2、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与经营者必须为同一人,即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即所有权与经营权可以分离,这就决定了个人独资企业更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

【第15篇】小微企业贷款为什么难

1. 担保不足:企业贷款与个人贷款不同,必须提供足够的抵押物或担保才可以申请,现在很多小微企业存在担保不足的问题,可能是刚刚才起步实力薄弱,可能是经营遇到困难资产也不足,总之,没有担保物的话,是很难从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的,就算有土地或厂房,由于不符合银行的条件,难以变现,所以银行也很难接受。

2. 还款能力不足:小微企业往往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经营、发展不明确,一般是遇到了困难才会选择申请银行贷款,有些甚至已经濒临倒闭,所以很少有小微企业认为自身经营情况“很好”。总之,大多数的小微企业经营状况不佳,银行金融机构考察后,也不会给予放贷,毕竟银行遵循安全性第一,有逾期风险的话是不会放贷的。

3. 信息不对称:银行主要是根据小微企业提供的资料判断是否有足够的还款能力,而小微企业往往经验不足,也没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导致银行很难用来评估该企业的还贷能力和信贷风险,而且银行也不会专门为小微企业匹配人员去实地调查,成本太高了,所以这就使很多银行或金融机构不太愿意给小微企业放贷。

【第16篇】小微企业报税怎么报

1. 小规模季度9万免得是增值税,不免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利润x25%,利润=开票收入-进货成本-经营费用,想少交企业所得税就要降低利润,降低利润就要提供成本费用发票。

2. 没有正规得成本费用发票(收据不能入账)视为没有成本费用,您就要按开票收入交25%得企业所得税。

3. 就算按25%交了税,还有一个隐藏风险,没有进货发票只往外开,不能证明购销业务的真实性,税务可能会怀疑虚开发票。

4. 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进货一定要索要发票,小规模要普票做成本就行,一般纳税人要专票(既能抵扣增值税,又能作为进货成本)

5. 商贸企业进什么卖什么,开票名称对应。工业企业可以购进原材料,经过生产加工成产品。建筑物流餐饮广告等企业,根据自己的成本取得相应的发票。税务系统会自动比对,长期进销不符可能预警。

6. 取得进货发票就公对公付款,往外开发票就公对公收款,不要随意和无关的公户及某个人有款项往来,解释不清。

【第17篇】农行小微企业贷款条件是什么

1. 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60周岁之间,是企业法人;

2. 具有本人有效身份证,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无法申请;

3. 愿意接受农行信贷和结算监督,在农行办理结算账户;

4. 企业在农行的历史风险分类为正常,并且已结清在农行的欠款;

5. 企业主当前没有逾期的贷款,并且在近2年内没有逾期;

6. 企业和企业主没有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7. 企业主及企业没有欠税、未撤销的行政处罚;

8. 企业在其他银行的贷款余额不能超过500万元,并且在其他银行授信不超过2家。

【第18篇】小微企业资产总额标准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19篇】小微企业如何交税

小微企业不等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按销项税减进项税交纳增值税,另外还要按当地税务局要求缴纳地税;按实际利润乘税率交企业所得税。所得税一般是按季度或按月预缴,然后次年三、四月份时再进行汇算清缴。

交税又称纳税,是自然人或法人向国家税务机构交纳税款的行为和过程。 国家雄厚的经济基础,主要来源就是税收。不能说老百姓百分之百的享受到了国家的福利,但在某些层面上对我国公民确实有一定的益处。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但税收同样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第20篇】小微企业怎么注册登记

小微企业注册登记方法:

1、核名,注册公司的时候,要先把公司名字上报工商局进行名字核查,看是否有重名的公司存在。只有核名通过后,才能继续下一步的注册流程。

2、注册提交材料分为线上和线下。线上就是把所有的材料拍照或者扫描在相关网站提交,线下就是带着相关材料到工商行政局进行提交。

3、审核通过领证,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之后,需携带当时准予设立登记的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4、刻章备案,拿到营业执照之后,需携带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公司银行开户,在营业执照和公章成功办理后可携带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伙人或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章,当地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前往银行进行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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