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4篇优质的信用社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信用社是什么性质的单位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信用社是合作单位,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作单位是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机构。信用社的职能是:
1. 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2、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3、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信用社的特点是:
1. 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2、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3、业务手续简便灵活。
现部分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革,走股份制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模式。
目前,各级农信社都是独立的法人,乡、镇、县级农信社都是独立经营的,人事任免权、资产经营权、信贷管理权、资金使用权均归自己,省级和市级信用联社只是一个松散型组织的领导者,只收管理费和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协调各信用社之间以及信用社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有点类似于银行同业协会,但权力比协会权利稍大一点。
受人民银行代管。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所谓银行类金融机构又叫做存款机构和存款货币银行,其共同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农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机构,所谓信用合作机构是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机构,简称“信用社”, 以互助、自助为目的,在社员中开展存款、放款业务。信用社的建立与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发展直接相关。
农村信用社并非事业单位,也不属于国有银行、国有企业的行列。
严格意义上来说,农村信用社是属于合作单位,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并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也可以理解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
56人
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