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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和业主方的区别(20篇)

发布时间:2023-11-18 20:46:01 热度:9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建设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建设单位和业主方的区别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建设单位和业主方的区别

【第1篇】建设单位和业主方的区别

建设单位是相对于施工单位来讲的,谁要建这个建筑物,谁就是建设单位。业主强调的是建筑物的所有权,即谁拥有这个建筑物,业主可以发生变化,例如,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房子没卖出去的时候,其业主是房地产公司,房子卖出后业主转移到购房者。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2篇】工程复工需要经过建设单位吗

工程复工需要经过建设单位。

1、所有电器设备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进行全面检查整理,确保用电安全;

2、各类施工机械进行检查和试运行,一切正常,安全防护措施齐全有效;

3、对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进行维修,更换及调整;

4、消防器材、设施均完好有效;

5、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再教育,对新到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其他各项复工前的准备工作等。

【第3篇】什么是工程建设从业单位的划分

截止2023年4月6日,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可分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以及建筑业企业,具体如下:

1、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在城市及村镇从事土地开发、房屋、基础设施以及配套设备开发经营业务,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工程总承包企业:是指对工程对立项到交付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承包的企业;

3、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是指依法取得资格、从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

4、工程监理企业:是指取得监

【第4篇】建设工程中对分包单位如何付款

建设工程中对分包单位的付款方式可以通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支付,也可以由业主直接支付。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5篇】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宣传标语

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宣传标语:

★ 转变发展观念,提高发展质量,加快发展步伐。

★ 抓好内涵建设,切实推动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建设各项工作。

★ 营造全员育人氛围,提高内涵发展能力。

★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狠抓内涵,全力推动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

★ 提高全员育人能力,创新教学科研机制,推动建博工作发展。

★ 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突出学科实践特色,促进育人环境建设。

★ 提高教学质量,大力培育优秀人才。

★ 树立人才兴校理念,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开创宁医发展新局面。

★ 树立人才强校理念,开创宁医发展新局面。

★ 抢抓科学发展新机遇,增强科学发展新优势,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

★ 培育高层次人才,建设高水平大学。

★ 聚精会神齐抓内涵建设,一心一意谋划科学发展。

★ 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建设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医科大学。

★ 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建设。

★ 坚定信心,科学发展,建设有特色,现代化,高水平综合性医科大学。

★ 坚持科学发展,努力实现两个转变。

★ 坚持规模效益统一,坚持教学科研并重,建设综合性医科大学。

★ 加强学科建设,提高学术水平,深化教育改革,培养创新人才。

★ 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推进建博工作。

★ 狠抓学科建设,提升办学实力,推进科学发展。

★ 发挥专业优势,突出学科特色,强化人才建设,实现新的跨越。

★ 发挥学科和人才优势,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 创新思路,破解难题,激发活力,推动发展。

★ 保证教育质量,强化内涵建设,突出特色优势,提升办学水平。

【第6篇】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指谁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指施工单位的负责人。

施工单位的负责人,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比如,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房修队、国营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程队、市政公司及集体施工企业等组织机构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7篇】申请建设信用卡打单位电话吗?

建设银行收到客户的申请资料后,审核人员会根据申请人所填信息对其本人或第三方进行电话调查核实。

信用卡主条件是:

1. 年满18周岁至7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稳定的职业及收入,能按时还本付息且信用良好。

注:依据银监会规定,年满18周岁的大学生办卡必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因此,办卡时会有相关声明材料需要您的父母(或亲属)填写提交。

【第8篇】建设单位归档资料分为哪几类

建设单位归档资料分为四大类。

建设单位是指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组织、督促基本建设工作,支配、使用基本建设投资的基层单位。一般表现为:行政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编有独立的总体设计和基本建设计划,是基本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

其权利和义务是: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编制并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计划和基本建设财务计划;组织基本建设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履行进行基本建设工作的一切法律手续;负责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合同;对竣工工程及时验收、办理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

【第9篇】承建单位是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

是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的概念; 承包建设某工程的机关、团体;承建单位的合同管理主要内容承包方对承包合同的管理分为签订管理、履行管理和档案管理三个环节;承建单位签订管理:承包方对合同签订管理,主要是对工程发包方的了解,对承包合同可行性的研究;主要内容是:初步设计已经审批,有持合格资质等级证书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有能满足计算工程造价要求的设计文件,已正式列入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施工所需的资金、发包方供应材料和设备已经全部落实;工程建设用地已经批准,征用、拆迁已经落实,施工用水电源和交通等条件已满足。

【第10篇】工程复工需要经过建设单位吗?

工程复工需要经过建设单位。

1. 所有电器设备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进行全面检查整理,确保用电安全。

2. 各类施工机械进行检查和试运行,一切正常,安全防护措施齐全有效。

3. 对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进行维修,更换及调整。

4. 消防器材、设施均完好有效。

5. 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再教育,对新到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 其他各项复工前的准备工作等。

【第11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单位宣传口号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单位宣传口号:

● 精心关怀,规范服务。

● 以人为本,优质服务。

● 以人为本,奉献社会。

● 为人民服务,树文明新风。

● 创文明环境,建美好单位。

● 树文明新风,展卫生风采。

● 创文明单位,展社会风貌。

● 创文明单位,构建和谐集体。

● 强化文明意识,提高文明素养。

● 注重优质服务,争做服务标兵。

● 以优质的服务,化解您心灵的创伤。

● 抓好素质工程,提升职工素质。

● 讲文明,树新风,共塑跨世纪新形象。

● 行动起来,人人为创建文明单位做贡献。

● 注重职业道德驾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

● 加强职工素质教育,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 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单位,建文明城市。

●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工整体素质。

● 关注自己一举一动,创建你我美好单位。

● 只言片语体现修养,小事细节彰显文明。

【第12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书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书是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启动之前签署的关于督导项目工程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法律文件,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及时传达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质量法规和标准;制定完善公司有关质量管理制度、奖罚条例,并督促项目部实施;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定期质量大检查,平时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对乙方的质量管理和技术资料整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负责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负责报批创优计划,并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并督促项目部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负责对质量责

【第13篇】关于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取费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建设单位管理费指建设单位为建设项目的立项、筹建、建设、竣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建设单位管理费具体包括: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经费、工程招标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业务招待费、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各种税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第14篇】建设单位可否将单位工程直接发包

建设单位可以将单位工程直接发包。根据《建筑法》、《招投标法》、《质量管理条例》制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里,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是指建设单位不能不通过招标的形式将工程分包出去,不是说建设方不能发包这些工程,里面没有禁止建设方单独对一些工程进行发包。

【第15篇】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什么为限

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因书面工程施工合同产生争议的,不得因争议不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因争议不按照规定代发工资。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清偿。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建设等法律法规,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清偿。

【第16篇】建设单位是发包方吗

建设单位可以是发包方。发包人不只是包含建设单位,还可以是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等,但是一般见到的是发包人就是建设单位。在总包完成了主体以后,总包可以进行分包的招标工作,这些由总包招标的专业就是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进行分包的专业,这时的发包人九是总承包单位,这些分包和总包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17篇】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是指

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就是进行建设项目执行的主体,具体指的是建筑施工单位,通常是指建筑公司。

一般来说,建设项目实施需要先做立项,再做建设项目准备工作,再进行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在具体落实项目实施过程中,就会引入或通过其他形式,诸如招投标形式、选拔形式、特别指定方式确定项目的实施主体。这个实施的主体,就是建筑施工单位。

【第18篇】建设单位对分包商能有否决权吗?

有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19篇】哪些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有重要责任,应当负责建设工程各阶段的质量和安全工作的协调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督促建设工程各参与单位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保证与建设需求相匹配的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时间支付费用,不得随意压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费用。

【第20篇】建设单位管理费计算

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算办法:

⒈应按建设项目规模,建设周期和建设单位定员标准、合理确定人均开支额,以费用金额计算;

⒉按不同投资规定,分别制定不同的管理费率,以投资额为基数计算;

⒊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应按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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