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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房和小产权房性质一样吗?(20篇)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4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集资房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单位集资房和小产权房性质一样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单位集资房和小产权房性质一样吗?

【第1篇】单位集资房和小产权房性质一样吗?

单位集资房和小产权房性质不一样,集资房是国家当时为了解决广大职工住房问题出台的一项政策,但是由于制度不健全等原因,最终成为特权阶级腐败的产物。

国家目前已经严格控制集资建房条件,规定国家机关,政府有关部门不得再集资建房,而且集资建房的产权根据具体情况视不同。

有大产权也有小产权,而小产权房则是一些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也就是村集体组织或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名义进行出售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第2篇】单位集资房属于什么性质

单位集资房属于什么性质,说明如下:

单位集资房可以是经济适用房,也可以是福利分房。

相关说明:

1、如果房产证上说明不能买卖,房产局是不会给过户的。

2、如果是房主,可以先把房产证挂失,办理新的房产证上就没有不能买卖的铭文了。就可以过户,不过会收取百分之一的土地收益金。

3、全额集资房的拥有者对房屋拥有全部产权。

4、如果这种房屋最后经过国家房地局和相关部门审批后拿到了产权证,就可以放在市场上买卖,否则只能用于个人居住或出租,不能买卖。

5、集资建房一般指的是建设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经市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向特定的对象集资并供应住房的一种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的均要经过严格审核。

6、供应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无房户和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单位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

【第3篇】单位集资房是什么产权

关于单位集资房的产权,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则办理的是100%的产权。如果是部分集资,则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

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单位集资房屋是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只是该证的使用权人为单位,并不是个人;如单位原属于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无偿划拨使用,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就为划拨。根据国家对企业改制及土地资产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有企业所使用土地在进行利用过程中,必须经上级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具体处置意见后,方可进行处置。

如单位集资房屋使用的是一本大土地证,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必须先行办理土地证宗地分割登记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后(一般包括聘请测绘公司测量宗地费用和土地使用证登记工本费,均价为每户150元左右),由一本大土地证分割为每家一本的小土地。

【第4篇】什么是单位集资房

集资建房一般指的是建设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经市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向特定的对象集资并供应住房的一种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

单位集资房的产权是属于单位的,员工不得随意买卖。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第5篇】单位集资房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第6篇】买单位集资房需要交增值税吗

买单位集资房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只需缴纳以下几种税费:

1、契税:成交价格的1.5%,如果是非普通住宅的房产,其契税需要按照成交价格的3%交纳;由买方交纳。

2、印花税: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各交纳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五作为印花税。

3、个人所得税:凡是房产交付时间不足2年的,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两种交纳方式:

(1)适用于可以提供房产原价值凭证的:(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合理费用)×20%;

(2)适用于不能提供房产原价值证明或者合理费用凭证的:房产实际成交价格的1%。

4、营业税:凡是房产证(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时间不足2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满5年后,属于普通住宅的免交,属于非普通住宅的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5.5%的标准交纳。

【第7篇】单位集资房有房产证可以买吗

单位集资房有房产证可以买吗,说明如下:

有房产证的集资房可以买,但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别买违章建筑集资房。如果是违章建筑,那就意味着自己花钱买下的房子本身就是违法的,没有法律保障,所住的房子会有随时被拆掉的风险。

2、为了避免不应有的损失,看市政规划,向开发商询问是否办了报建手续。有无建筑规划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一般建筑一定会在红线内建房,而符合市政规划的集资房用地还是获得政府保护的。

3、要找专业开发商了解集资房开发商的的背景十分重要,这是让自己的各方面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的重要关键。

相关说明:

1、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

2、集资房能否买卖,首先应当看集资房的卖方者是否拥有基本全部产权,包括是否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同时还要看其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件等。一般来说,集资建房在取得房产证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交易后,即具有商品房的性质,可以自由交易。

【第8篇】转让单位集资房要注意什么

1、单位集资房具有福利性质,直接本单位职工购买,转让无效,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转让,如果转让方一旦反悔,购买方的权益将无法保障,实际中问题较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得转让。

2、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

3、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若出卖人拥有全部产权,当然可以将房产依法转让。只要交易双方办妥过户手续即可。

4、但卖方若只享有房产的部分产权,其单位就可依据法律及与员工的约定,享有对员工的转让行为设定限制条件、优先购买等权利。此时,就有必要前往该单位了解有关情况。查明单位允许转让后,才能进行交易。

【第9篇】单位的集资房可以转户给别人吗?

单位的集资房可以转户给别人,说明如下:

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是政策性住房,单位集资房满足一定条件也是可以进行交易过户的。

单位集资房交易过户需要满足条件如下:

职工是否拥有完整独立的产权,同时还要了解单位有无特别限制的条款,比如有的单位就要求只能在职工内部买卖,不能对社会上的其他购房者销售。有些还需要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的许可。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补交土地出让金以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职工只是部分出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不动产权证就是是部分产权,另一部分产权属于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不动产权证,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单位的同意,并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10篇】企业单位集资房拆迁有补偿吗?

企业单位集资的拆迁与其他性质的房屋一样都有补偿。

1. 首先要搞清楚贵单位的集资房的性质,由个人出资的部分属于个人产权,当事人明确该比例,是可以得到补偿的;2、关于得到多少补偿,先依据法律规定和当地确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计算,再按照个人集资的比例给予当事人补偿。此处不同于其其他房屋的补偿,毕竟产权不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11篇】单位集资房可以自己办房产证吗?

现在单位集资房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因为集资房是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并且事业单位拥有着划拨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部分向内部员工筹集的资金建成房产,在建成之后以成本价或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

目前集资房在市场上没有自由转让的权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所以集资房是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的,也不能在市场上自由买卖。

【第12篇】单位集资房离婚时怎么处理

单位集资房如果离婚时已经取得产权的,可以按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没有取得产权的不得分割。

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可以由双方竞价取得。

2、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以对房屋进行拍卖,然后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3、一方主张产权的,可以由一方获得产权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3篇】单位集资房没有房产证怎么过户

单位集资房没有房产证通常是不能够进行过户的,对于没有房产证的这类产权没有独立产权证所以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也无法过户。同时由于没有产权证,所以钱必须一次付,是无法贷款的。

对于普通的集资房过户,交齐尾款后,取得房屋的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进行过户。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因此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有限购买的权利。

按照法律规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因此对于集资建房的上市交易也应该比照经济适用房的规定。

【第14篇】申请单位集资房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单位集资房的条件是什么,说明如下:

1、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第15篇】单位职工集资房是公有住房吗?

单位职工集资建房不是是公有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有两种,一种是企业与自己职工的集资建房,产权性质大多属于房改房,也就是已购公有住房,另一种是开发企业与个人的集资建房,这类开发商大多属于住房合作社性质,产权性质大多是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第16篇】单位集资房可以自己办房产证吗

现在单位集资房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因为集资房是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并且事业单位拥有着划拨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部分向内部员工筹集的资金建成房产,在建成之后以成本价或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

目前集资房在市场上没有自由转让的权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所以集资房是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的,也不能在市场上自由买卖。

【第17篇】单位集资房为什么不限购

单位集资房不限购的原因是单位产权和企业产权的房屋不限购。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单位集资建房是单位组织职工向单位缴纳资金,由单位以自己的名义,在自有土地上筹建房屋,房屋建成后由单位依据内部集资建房的政策,按成本价销售给职工的房屋。单位集资房属于单位集体产权,所以单位集资房不限购。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

【第18篇】单位集资房如何过户

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是政策性住房,单位集资房满足一定条件可进行过户。单位集资房满足必要条件的可以买卖:职工是否拥有完整独立的产权,同时还要了解单位有无特别限制的条款,比如有的单位就要求只能在职工内部买卖,不能对社会上的其他购房者销售。有些还需要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的许可。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补交土地出让金以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职工只是部分出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不动产权证就是是部分产权,另一部分产权属于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不动产权证,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单位的同意,并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19篇】单位职工集资房是公有住房吗

单位职工集资建房不是是公有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有两种,一种是企业与自己职工的集资建房,产权性质大多属于房改房,也就是已购公有住房,另一种是开发企业与个人的集资建房,这类开发商大多属于住房合作社性质,产权性质大多是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第20篇】单位集资房什么意思

单位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三十五条规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使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第三十九条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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