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3篇优质的经营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经营单位组合分析法的优点与缺点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优点:
1、能使该经营单位与产业化市场相结合;
2、有利于该经营单位有力量调整生产经营模式;
3、有利于内部竞争;
4、有利于培养中高层人才。
缺点:
1、经营部门管理庞大重叠会影响经营效率;
2、需要更多综合能力强的人协调组织决策。
第一条: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组织。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保障责任、规章制度保障责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教育培训保障责任、安全管理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等。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不属于非税收入,因为其是属于盈利性质的收入。
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包括工、矿、商、贸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监总局第15号令)第六十八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合法和违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包括企业法人、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生产经营主体。
《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生产经营活动,是指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既包括主体性活动,也包括辅助性活动。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生产经营:
生产经营,是围绕企业产品的投入、产出、销售、分配乃至保持简单再生产或实现扩大再生产所开展的各种有组织的活动的总称。生产经营是企业各项工作的有机整体,是一个系统。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企业从事物质生产、商品流通、交通运输、劳务服务以及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企业生产经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生产为侧重,以产品为主要经营对象的企业经营方式。
企业单位性质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
2、国有控股企业,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占较高比例,并且由国家实际控制的企业。包括绝对控股企业和相对控股企业。
3、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4、合资企业一般指中外合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
5、私营企业,又称民营企业,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6、事业单位,包括医院、学校等国家公益性单位,这些单位基本自己盈利国家扶持。
7、国家行政机关,包括税务局、民政局、环保局等。
企业经济类型分为9种类型: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和其他。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简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1、应急行动指南或检查表:针对已辨识的危险制定应采取的特定的应急行动。指南简要描述应急行动必须遵从的基本程序,如发生情况向谁报告,报告什么信息,采取哪些应急措施。这种应急预案主要起提示作用,对相关人员要进行培训,有时将这种预案作为其他类型应急预案的补充。
2、应急响应预案:针对现场每项设施和场所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编制的应急响应预案。应急响应预案要包括所有可能的危险状况,明确有关人员在紧急状况下的职责。这类预案仅说明处理紧急事务的必需的行动,不包括事前要求如培训、演练等)和事后措施。
3、互助应急预案:相邻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制定的应急预案。这类预案适合于资源有限的中、小企业以及高风险的大企业,需要高效的协调管理。
4、应急管理预案:应急管理预案是综合性的事故应急预案,这类预案详细描述事故前、事故过程中和事故后何人做何事、什么时候做,如何做。这类预案要明确制定每一项职责的具体实施程序。应急管理预案包括事故应急的4个逻辑步骤:预防、预备、响应、恢复。
《安全生产法》规定: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该条规定主要是依法确定了以生产经营单位作为主体、以依法生产经营为规范、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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