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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融资的要求有哪些规定(20篇)

发布时间:2023-10-23 11:58:02 热度:3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企业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企业融资的要求有哪些规定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企业融资的要求有哪些规定

【第1篇】企业融资的要求有哪些规定

企业融资的要求的规定有:

根据《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企业投融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规范可行性研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投融资决策应当坚持审慎原则,充分预计投资风险。在可行性研究论证中对存在不确定因素的应作否定判断,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

【第2篇】医疗器械融资租赁企业

在真实世界中,医疗器械是可以租赁的。此处的“可以”,既指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又指在商业上具备可操作性。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医疗器械都适合租赁,植入或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显而易见地不合适,可重复使用的低值器械没有租赁的必要,动辄上千万的大型医疗设备,如核磁共振、ct等,采购频次少,设备配置受制于配额管理,医院也可能申请享受进口免税政策。按惯例,公立三甲医院多为直接采购,较少采用租赁。

但总有几种器械,由于其独特的商业和技术特性,因缘巧合地成为了医疗器械租赁市场的主流选手。

ct球管租赁

ct机里的x射线管组件,俗称“球管”。球管为ct机提供x射线源,一般不能通用,特定品牌的ct机必须安装其配套的原装品牌球管。国际知名品牌ct的球管配件价格一般占整机价格的20%左右,二次配置的成本昂贵。一个球管的使用寿命往往根据其产品更新迭代的技术、质量、使用频率(或总秒数)、维保水平的不同而波动变化,用好了几年都能用,运气不好则一年不到就要换。在ct整机原装球管报废后,二次配置的球管寿命长短不容易准确预测,这也给作出稳定而准确的医疗机构采购预算产生障碍。报废旧球管采购安装新球管,如果无法做到无缝连接,就会影响临床应用的持续性。

针对上述问题,球管租赁应运而生。由于球管寿命与其开机扫描秒数直接相关,其租赁费多用n元每秒次进行计算,租赁期为设定的一个总时长,在租赁时长内,不论球管因故障等任何原因而需要更换,在租赁期内,出租方都要保障随时有ct机球管可供临床使用。而按n元每秒次计算租金的方式也可以让医疗机构能够根据患者就诊规模提前合理规划预算。在球管租赁模式下,尽管医疗机构可能需要付出比球管购置成本更高的总投入,但球管租赁的租金分期支付,可以起到类似融资的作用,此外,还可以提供稳定的临床应用和可预期的预算。类似于远期结售汇产品,锁定远期汇率的企业并不指望通过汇率波动赚钱,其更多的是希望通过锁定汇率来确保企业正常的业务利润率,避免主营业务利润被汇率市场蚕食。

体外诊断设备租赁

另一种比较多见的租赁器械是体外诊断领域的临床检验仪器。其能够成为医疗器械租赁市场的主角之一有以下几种原因:

从医院采购预算角度来看,体外诊断的临床检验仪器根据其不同的类别和型号,市场价格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这个价格区间和大型医疗设备相比低了几个级别,未必能达到集全院资源予以特别支持的地步,但和普通的医疗器械比又贵了很多,可能医院一下子也没有这么多的预算直接购置,以定期支付租赁费的方式降低使用体外诊断设备平台的资金门槛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一个可选项。

从销售流向来看,医疗器械进院后的去向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的最终买方是患者,无论自费、商业保险还是医保付费,此等器械的最终用户是患者,所有权最终转移至患者处,如支架等植入类器械、导管敷料等一次性使用器械,这些器械的价格几乎都可以在患者的医疗费用清单里找到。在这种模式下,无论是否加价,医院更像是一个叠加了诊疗行为的器械转售方。为行文方便,我们暂且称之为“医院转售类”器械;而另一类的最终用户是医院,器械在销售进院后转为医院的固定资产并开始计提折旧,所有权也归医院,如大型影像设备,体外诊断设备平台等。医院实际上是此类器械的最终买方和实际使用方,我们不妨称之为“医院自用类”器械。显然,“医院自用类”器械更占用医院的现金流,公立医院在一定程度上又不鼓励举债经营,将“医院自用类”器械转为租赁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一个解决医院现金流问题的商业方案。

从器械产品的使用特性来看,体外诊断设备需要搭配试剂等耗材方能临床使用,设备是一次性投入,试剂等耗材则需要根据临床的使用量反复多次购买。试剂等耗材的选择也不是任意的,取决于配套设备型号、检测项目、可选择的通道、品牌关联等各种因素,某些设备只能配套使用同品牌试剂,这也导致在购买设备的同时就需要决定后期耗材的选择。这种产品组合使用的特性意味着谁家的设备进入了医院,谁家的配套耗材在后期采购中就会占有先天的优势。“低首付”“分期付”的租赁模式则可以帮助设备平台更容易地进院。

体外诊断临床仪器租赁的出现和发展也和近年来国家大力查处免费投放医疗器械有关。“免费投放”曾经一度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攻克设备进院难题的法宝,免费投放指的是企业保留投入器械的所有权,医院免费获得器械的使用权。为什么企业愿意以免费投放的方式将高值医疗器械的使用权赠送给医院呢?原因就在于前文提及的设备与耗材配套使用的特性,设备免费进院后医院自然要购买配套的耗材,而耗材又是与患者数量和检测频次直接相关的,优质的公众医院不缺病人,羊毛出在羊身上,企业自然愿意以短期的设备投入换取长期耗材供应的权利。

但是,根据1993年版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向交易相对方赠送财物以换取销售商品视为商业贿赂。尽管2023年修订的新版《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剔除了交易相对方作为受贿方的规定,但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和国家政策导向,向医院“免费投放”设备捆绑销售试剂耗材的商业行为仍然被定性为商业贿赂。在此种执法大背景下,有合规要求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纷纷选择战略性放弃“免费投放”模式,转用租赁。

如上所述,医疗器械租赁模式在市场上真实存在,符合市场需求,但长期以来,也面临着不少的法律监管挑战。

立法缺位

医疗器械租赁在我国的医疗器械立法体系中几乎缺位,本次医疗器械的最高立法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版)对于租赁仍然只字未提,《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修正)第六十二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是指以购销的方式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的行为,包括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该定义明确 “购销的方式”为经营的方式,但并未承认租赁也属于医疗器械经营行为。《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全篇规定也是建立在医疗器械“购销的方式”的基础上,对租赁只字未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4年颁布的《关于租赁医疗器械有关问题的批复》(国食药监市[2004]20号)中明确“租赁经营是经营的一种形式”。据此批复, 医疗器械租赁的出租者应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或备案。

但是,这里出现了一个相当细微的问题:该批复并未明确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备案)或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是否必须载明“医疗器械的经营性租赁服务”或类似的字样。如果不载明,是否意味着相关企业就不具备租赁医疗器械的主体资质?

以上海为例,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于2023年颁布《关于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事项的补充通知》(沪食药监流通[2009]679号),该通知明确“对于已经工商部门注册的经营性租赁企业,可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是否含有租赁的内容”,并要求经营性租赁企业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注明“租赁经营”字样。然而,在实务操作中,很多地方的监管机构目前已不再要求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中特别注明“租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方式仅区分零售和批发两种方式。这就导致了实务中,即使医疗器械租赁企业希望在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中加入租赁字样,也无法实现。

我们认为,经营性租赁属于医疗器械零售或批发的题中应有之义,如果是面对医疗机构b端的经营性租赁行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方式为批发,那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载明“设备租赁”等类似字样就应能够满足主体资质要求。

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

根据法律监管要求的不同,医疗器械租赁分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两大类。经营性租赁医疗器械指的是普通意义上的租赁,法律关系涉及出租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承租方(医疗机构)两方。出租方将医疗器械出租给医疗机构并收取租金,通常是出租医疗器械的品牌厂商或经销商,他们在出租器械的同时为承租的医疗机构提供出租医疗器械的售后服务,供应配套耗材。融资租赁医疗器械通常包含三方关系,即医疗器械供应商,融资租赁公司和医疗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出租方)根据医疗机构喜好针对医疗器械品牌和型号选择供应商,并向医疗器械供应商全款购买医疗器械,转而提供给医疗机构租赁使用。在租赁期结束,所有费用结清的情况下,出租的医疗器械所有权将转为医疗机构所有,融资租赁关系一般同时具有融资和融物的属性。

经营性租赁的出租方基本上是产业经营者,出租方的主业是经营医疗器械,在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后即可从事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公司的主业是融资租赁,而非经营医疗器械,融资租赁公司须取得银监会或商务部所颁发的融资租赁牌照后方可以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如果租赁物为医疗器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融资租赁医疗器械监管问题的答复意见》(国食药监市[2005]250号),“融资租赁医疗器械是经营行为,就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章的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融资租赁公司应同时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

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商业动因不同,经营性租赁的出租方不太关心租金本身,更关注租赁器械配套耗材的后续进院销售,租赁是手段,配套耗材销售是目的,经营性租赁体外诊断设备有轻租费,重服务和配套耗材的特点。融资租赁公司名为租赁,实为提供融资,其更关心租金和手续费的回款,租赁器械的售后服务或耗材提供一般仍由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完成。

融资租赁实践中出现较多争议的是融资租赁公司不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一旦出现经济纠纷,作为承租方的医疗机构通常会以出租方不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抗辩理由,要求认定租赁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4)》第三条规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为由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2023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将此规定上升到基本的民事法律层面,第七百三十八条作出几乎一样的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除非个案中有其它情节,司法实践普遍认为是否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属于行政管理之范畴,属于管理性之要求,而非效力性的,缺失行政许可并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有效性。

有些经营性租赁纠纷与“名为租赁,实为科室外包”、“名为租赁,实为投放”等违法行为纠缠在一起。在民事争议层面,行政违法是否必然导致民事行为无效是一个争议问题。在《民法典》生效之前,某些法院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认为上述行政违法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导致租赁合同无效;但也有较多的法院并不将行政违法作为租赁合同无效的考量因素,根据合同约定按有效合同进行审理。《民法典》生效之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的规定已被剔除,针对医疗器械租赁合同混合型纠纷,行政违法归行政监管机构处罚,合同纠纷按有效合同审理可能将成为一个大趋势。

独立注册单元

体外诊断设备和耗材属于分别独立注册的医疗器械。通俗地说,设备和耗材最少需要两张注册证,这个是清楚的。实践中,比较多争议的是作为医疗器械整机一部分的部件在售后销售中是否需要单独注册的问题。

2004年版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0月1日废止)曾经有这样一条规定:“以整机注册的医疗器械,其医疗器械注册证书附表中的‘产品性能结构及组成’栏内所列出的组合部件在不改变组合形式和预期用途的情况下单独销售的,可以免于单独注册”。根据此条款的字面意思,整机注册的医疗器械的组成部件可以在未单独注册的情况下进行单独销售,售后维保阶段对于损坏或消耗报废的部件进行替换式维修是此条款的典型应用场景。

然而,实践监管未必如此。药品监管机构会以不时颁布分类界定通知的形式对各种较难分类的产品进行界定,包括整机组成的部件或耗材。例如200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心血管自动反馈控制给药治疗仪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中的第三十六项规定血气分析仪用的两种部件耗材,血气分析仪用电极和血气分析仪用电极膜,均应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这就意味着血气分析仪的厂商或分销商为售后维保的目的销售的电极或电极膜应首先进行单独的注册方能在售后进行单独销售。换而言之,上述规定的实际应用被调整为:整机的组合部件可以免于单独注册还应满足另一个前提条件,即该部件应未被药品监管机构要求作为独立的注册单元进行注册。

ct机的x射线球管属于要求单独注册的组件,未经注册进行销售,或者是有注册,但球管来历不明,规格不符,例如进口水货,可以兼容使用但并非原厂配件,低配版替换高配版等情形均有可能被监管机构认为是“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2023年版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索性删除了原“可以免于单独注册”的规定,仅允许“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结构及组成’栏内所载明的组合部件,以更换耗材、售后服务、维修等为目的,用于原注册产品的,可以单独销售。”

从使用单位的角度来说,如果购买非原厂的部件进行维修替换,有可能导致整机的构成不再符合原注册要求,导致整机成为未依法注册之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不得购进和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除上述监管问题外,原厂和非原厂部件选择问题的实质是整机制造商和第三方供应商的利益之争。作为终端用户的医院希望以更低的成本解决大型医疗器械维修保养问题,整机原厂制造商希望终端用户能够持续购买原厂配件,第三方供应商看到了商机,通过供应第三方兼容性配件以满足市场需求,但同时对整机原厂制造商的利益构成了直接挑战。2023年新颁布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医疗器械需要安装或者集成的,应当由生产厂家或者其授权的具备相关服务资质的单位、医疗机构负责医学工程工作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实施。”此条规定是否有进一步限制医院选择第三方供应商安装非原厂配件的可能,有待继续观察。

二手医疗器械

租约到期或提前解除后,原出租的医疗器械将被出租方收回,如果收回的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和生命周期均在有效期限内,且出租方能保障二次使用的安全,收回的医疗器械是否可以被再次用于临床,这其实是一个如何处置二手医疗器械的问题。二手医疗器械在我国的医疗器械监管体系中一直以来立法不明,语焉不详,本次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版)也仍然未予以明确。对二手医疗器械监管的历史变迁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关注我们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系列文章《二手医疗器械和无法可依》(编号#md02)。

结语

医疗器械租赁由于其出租标的、租赁关系甚至融资属性的特点在实践中产生了大量充满争议的话题,本文受篇幅和认知所限,仅供监管者和从业者进一步的思考和讨论。

本文作者

王忻 大成上海 合伙人

专业领域:争议解决、医药卫生、公司与并购、劳动与人力资源

【第3篇】小微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哪一些

小微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

1. 无形资产担保贷款: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贷款质押物。

2. 自然人担保贷款:自然人担保可采取抵押、权利质押、抵押加保证三种方式。抵押加保证则是指在财产抵押的基础上,附加抵押人的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事项,银行将会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

3. 金融租赁:通过金融租赁,企业可用少量资金取得所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可以边生产、边还租金,对于资金缺乏的企业来说,金融租赁不失为加速投资、扩大生产的好办法;就某些产品积压的企业来说,金融租赁不失为促进销售、拓展市场的好手段。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4篇】企业向银行保理融资属于信用借款吗?

企业向银行融资是为了资金的筹集,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市场融资有不同的方式。

1. 不属于。企业向银行保理融资不属于信用借款。

2. 信用借款是指企业凭借自己的信誉从银行取得的借款。企业这种借款,无需以财产做抵押。银行在对企业的财务报表、现金预算等资料分析的基础之上,决定是否向企业贷款。

3. 一般只有信誉好、规模大的公司才可能得到信用借款。这种信用借款一般都带有一些信用条件,如信用额度、周转信用协议和补偿性余额等。

4. 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帐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银行的保理业务可分为国内保理业务和国外保理业务两类。

5. 国内保理业务通俗点将也叫应收账款融资。就是公司将您的应收款项在通过银行的审核后,转让给银行提前获得资金的业务。根据不同的类型具体可分为买断型保理业务和回购型保理业务。保理业务银行的审核点主要在对债务人(就是欠公司钱的公司)的还款能力进行审核。国外保理业务主要是根据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而设计出的金融产品,其主要作用也是让进出口企业提前获取资金。具体产品有打包贷款,发票贴现等。

【第5篇】企业应收债权融资是指什么呢

应收债权融资也称应收账款保理,是西方国家普遍应用的一种金融衍 生产品,实质上是一种利用未到期应收债权这种流动资产作为抵押,从而 获得银行短期借款、加快资金周转的一种新型融资业务,银行一般会将保 理业务视为短期贷款业务。在实务中,应收债权的融资主要包括应收债权 的质押借款和应收债权的转让与出售两种。

【第6篇】企业怎么进行债务融资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债务融资:

1、银行信贷。在大多数情况下,银行也是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代表,有能力对企业进行干涉和对债权资产进行保护。

2、融资租赁。这种方式在债务清偿之前,债权人始终拥有租赁品在法律上的所有权,对企业可能的资产转移或隐匿行为都能产生较强的约束。

3、企业债券。债券融资在约束债务代理成本方面具有银行信贷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4、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期限较短的一类负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7篇】企业融资约束手段的目的是什么

企业融资约束手段的目的是:

1. 提高经营效率。

2. 降低进入新行业壁垒。

3. 提升经理人业绩。

4. 实现产业整合。

5. 获取投资收益。

【法律依据】

根据《中央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规则》第七条,企业负责人及主要职能部门向监事会汇报企业财务、资产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支持配合监事会与有关人员谈话工作。

【第8篇】企业应该如何进行债务融资

企业进行债务融资有以下方式:

一、银行信贷。

二、企业债券。

三、商业信用。

四、租赁融资。

《中小企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和提供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在其业务经营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第9篇】融资租入的设备属于企业资产吗?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虽然从法律形式上讲企业并不拥有其所有权,但从其经济实质来看,企业能够控制其创造的未来经济利益;租赁期满时,承租企业有优先购买该项资产的选择权,租赁期内,承租企业有权支配资产并从中受益等等。

所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视同自有固定资产核算。

【第10篇】融资租赁企业怎么样

融资租赁(financiallease)是目前国际上最为普遍、最基本的非银行金融形式。

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

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第11篇】民营企业融资风险管理现状有哪一些

民营企业融资难主要体现在:

1. 管理监督机制缺位,形成道德风险。

2. 信息传递不对称,形成数据风险

3. 经营行为不规范,形成投机风险。

4. 品行操守的不确定性,形成法律风险,给企业经营与生存带来致命的打击。

《中小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促进中小企业利用多种方式直接融资。

【第12篇】如何评价小米生态链企业云丁科技获27亿c轮融资

在亿欧家居看来,智能门锁行业是一个需要创新力量驱动的行业,无论是在外观设计还是系统打造等方面,都需要企业持续投入资金和人力来打磨自身的产品,因为产品才是企业的核心发展优势。现阶段,无论是在安全性、便利性,还是实用性方面,智能门锁行业均有不少的产品迭代空间。正因如此,才需要行业人士一起努力,共同构筑起一个良性的智能家居行业生态,让智能家居变成可落地的生活场景。

【第13篇】破产企业的租赁合同能解除吗?

可以解除。符合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4篇】内资融资租赁企业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服务领域:

注:

1.名录上的企业系截至2023年底登记在册并处在运营中的企业;

2.注册资本金指截至2023年底的本金;

3.注册资本金单位为亿元人民币;

4.注册时间指企业获得批准设立或正式开业的时间;

5.注册地指企业本部的注册地址;

6.不含子公司和海外收购的公司。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服务领域概述

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

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商务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审批的第五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公司于2007年注册成立,注册地在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经济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天津渤海租赁依托专业化操作以及租赁全牌照的优势,积极探索中国民族租赁产业创新发展模式,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租赁解决方案

服务领域包括:

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策划;财务顾问;信息咨询服务;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国际贸易及相关的简单加工;酒店管理;游艇码头设施投资;租赁、信托行业投资;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二三类医疗器械(仅限融资租赁大型医用设备)等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浦航租赁有限公司

浦航租赁有限公司原名大新华船舶租赁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在上海市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注册成立,同年12月获得了由国家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第六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资质。浦航租赁由海航资本集团出资设立,目前注册资本为126.83亿元,专业从事船舶租赁与航运类基础设施租赁业务。

浦航租赁立足vlcc油轮、集装箱船和散货船等领域,拓展各类型船舶与大型船厂设备的租赁业务、船舶贸易、船舶经纪及资产管理业务,为客户提供直接融资租赁、委托租赁、售后回租、转租赁、分成租赁、租赁顾问服务、租赁结构安排、风险管理、船舶资产买卖经纪、国际业务和行业内综合服务等业务。

长江租赁有限公司

长江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是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认定的第一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之一。长江租赁是一家具有航空技术背景的专业化租赁公司,依托海航集团强大的航空产业优势及注册地天津滨海新区金融改革试验区的良好投资环境,积极开展境内外飞机及各种航空设备的买卖及租赁业务。长江租赁在中国航空租赁领域已形成了集资金融通能力、资产管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相结合的核心竞争优势,打造了一支专业高效的团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专业的航空租赁服务。

长江租赁有限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如下:

(一)经营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施、通讯设施、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以及附带技术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

(二)自有公共设施、房屋、桥梁、隧道等不动产及基础设施租赁,根据承租人的选择,从国内外购买租赁所需的货物及其附带技术。

(三)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

(四)投资管理,财务顾问咨询,信息咨询服务;

(五)以自有资金对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及游艇码头设施进行投资。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航空工业租赁”)是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成立的国内首批融资租赁试点企业之一。1993年在上海浦东新区注册成立,目前经营地在上海,并在北京、成都、爱尔兰等地设立业务网点和办事处,现有客户遍布全国30多个省市超过400家。

服务领域包括:

一、航空租赁

航空工业租赁依托航空工业集团的产业背景,联系着包括飞机制造商、供应商、中间商和客户在内的民航产业各上下游企业和市场要素,飞机租赁业务已涵盖国产飞机、进口客机、公务机、模拟器、机场特种设备及航材等标的物,为国内外航空企业搭建良好的融资平台和服务。

二、船舶租赁

(一)方便旗船舶租赁

主要为国内外众多客户的方便旗船舶提供租赁服务,涉及香港、巴拿马、马绍尔群岛、利比里亚等多个方便船旗国。

(二)新造船融资

主要服务对于船舶市场长期前景看好,且有足够资金实力的客户。

(三)二手船舶融资租赁

对于船龄在10年以内的国内外入级船舶,包括散货船、集装箱船、油轮、特种船、客船、工程船等,航空工业租赁均可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融资租赁服务,为客户购买船舶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出售回租

对于需要盘活船舶资产的客户,航空工业租赁可通过出售回租的业务,在不影响客户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向客户购买船舶的名义所有权,为客户提供流动资金,并以平稳的现金流回笼来缓解客户的偿债压力。

三、设备租赁

航空工业租赁设备租赁部以服务集团企业技改为主业,市场化的光伏设备、机床大型机加工设备、医疗器械、工程机械、印刷设备为突破口,在各大行业的租赁业务板块的迅速成长,已成为航空工业租赁支柱业务窗口。

四、公共事业

公共事业类业务主要是指通过市政企业、公用事业单位(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公司、供热公司、供气公司、供暖公司、供电公司、广电公司等)、医院、学校等为地方经济或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而融资的租赁项目。

丰汇租赁有限公司

丰汇租赁有限公司2023年注册于北京,经营融资租赁及投融资业务,控股股东为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四十亿元,是北京市“重点总部企业”,在中国债券市场主体信用评级为aa, 亦是中国第一家获国际评级的内资租赁公司。

丰汇租赁以融资租赁业务为核心,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从地域范围来看,公司业务范围已覆盖全中国多达30 个省份、自治区与直辖市。主要客户包括政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大型民营企业和优质的中小型企业,同时与多方金融机构开展了合作。

服务领域包括:

一、医疗健康

为国内大中型医院及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融资租赁、管理咨询等综合性金融服务及个性化解决方案。

二、能源化工

为发电、煤炭、石油及天然气、化工等能源基础生产建设企业提供各类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服务。

三、新能源汽车

依托政府平台及国家相关政策,服务整个产业链,为政府、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充电设施建设单位以及最终车辆用户,提供全方位覆盖产业上下游的创新融资租赁服务。

四、节能环保

为工业节能、建筑节能、城市供热、工业废物处理及综合利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产业提供从设备融资到项目建设整体融资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五、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

为具有长期稳定经营预期的政府基础设施、市政配套、交通运输、政府投资民生板块的公共事业及其设施设备承载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六、现代农林业

为园林绿化企业、现代农业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七、文化体育

为文化传媒等新兴文化产业、各类气膜体育馆建设及后续赛事合作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八、高科技

为5g 通讯研发、高端智能装备制造、机器人等领域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通过与国内外知名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商、智能服务提供商合作,为下游客户提供各类生产机械、智能设备的融资租赁服务。

国信租赁有限公司

国信租赁有限公司是由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批准的融资租赁内资试点企业,成立于2023年1月,注册资本15亿元全部实缴到位,位列山东省融资租赁企业第五名,全国租赁行业(含金融租赁)前五十强。

作为济南市高新区的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国新租赁有限公司综合实力雄厚且能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机制灵活、高效、务实的先天优势,侧重于政府融资平台、新能源、新材料及环保、文教、卫生、交通、城建等公共领域项目,适当介入装备、机械制造行业,通过直接租赁、回租赁、厂商租赁、杠杆租赁、联合租赁、转租赁、委托贷款等多种业务模式为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大型民营企业、成长性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政府融资平台提供便捷、高效的融物、融资、融智服务。

德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德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7月11日,注册资本30亿元。公司坐落于天津自贸试验区。主营业务包括:租赁业务;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中民投健康产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中民投健康产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中民投租赁集团旗下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2月21日,由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注册资本30亿人民币。公司致力于聚集全球医疗资源,深耕健康产业融资市场、健康产业投资市场和健康设备租赁市场,全面服务中国健康行业、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产融结合的大健康产业生态圈。

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当前注册资本30亿元,属于国家商务部审批的内资融资租赁机构,主要开展能源、印包、工程机械、纺织机械和机床等设备融资租赁业务。上海电气租赁公司不断探索厂商背景的融资租赁模式,积极创新以电气集团为主要厂商的大型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业务覆盖了直接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等,为集团战略性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并探索以融资租赁方式推动电气集团节能减排以及设备技术更新改造。自成立以来,融资租赁业务发展迅速,2009-2023年的总资产复合增长率达到82.42%。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国泰租赁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是经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内资试点融资租赁企业,2023年3月划归省国资委直接管理,是省属企业中唯一一家以融资租赁为主业的企业,也是山东省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会长单位。

自2007年成立以来,公司秉承“专业、便捷、诚信、共赢”的经营理念,充分发挥“融资融物,方便快捷”的优势,努力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企业发展。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了以大型机械设备、节能环保设备、运载设备租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为主体,以不动产租赁等为补充的业务体系。

服务领域包括:矿山设备租赁、工程机械租赁、不动产租赁、节能环保设备租赁、工业设备租赁、运载设备租赁

庞大乐业租赁有限公司

庞大乐业租赁有限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注册资金291667万人民币。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及个人提供融资租赁、汽车租赁、工程机械租赁、器械设备租赁;汽车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金融信息咨询服务,经过多年专业水平和成熟技术积累,年营业额达到22800万元。庞大乐业租赁有限公司本着“客户第一,诚信至上”的原则,以实力和质量获得业界的高度认可。

中车投资租赁有限公司

中车投资租赁有限公司是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部设在北京。在上海自贸区、天津、湖南株洲等地区设有多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主要业务由融资租赁、投资、资产购买及处置、贸易和现代物流业务构成。

其中,融资租赁业务以轨道交通产品、大型装备、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机械、新能源汽车等为主要方向,促进中国中车制造产品的销售,为广大企业提供集团内外产品的融资租赁平台。

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

汇通信诚租赁(原广汇租赁)成立于2023年,注册资金超过20亿元,总部位于上海浦东。自2023年成立以来,已为近30万客户提供了购车融资租赁服务,并为超过8万客户提供了二手车融资租赁服务。目前业务覆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展业城市超200个,合作经销商逾500家,合作商近200家,二手车商户超300家。

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3年,注册资本金20亿元人民币。公司借助上海自贸区的独特优势,重点围绕航运、海工、医疗、高端设备等领域,积极拓展中小企业租赁、商业保理等业务。

隆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隆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2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经济信息咨询等。

天津国资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天津国资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19.3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经济信息咨询等。

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始建于2023年04月26日,是专注于租赁服务行业的公司,公司坐落于天津自贸试验区,主要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经济咨询服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始终坚持“诚信为本、客户至上、互惠互利,开拓创新”的企业宗旨,本着“本质为本、专业执着、精益求精”的经营销售理念,力求给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

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15.0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北京市怀柔区,成立于2002年2月4日。

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通过十余年的持续发展,逐步成长为一家主要面向中小微企业、个人提供灵活、便捷、低成本的融资租赁、保险等设备金融服务的综合性厂商金融企业,业务遍及国内31个省、市、自治区,服务范围涵盖凝土、起重、农业、环卫、土方、桩工、路面、消防等多种机械设备门类。

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原“中海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为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8月29日,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是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航运金融产业集群的成员企业。公司成立以来,先后涉足医疗、教育、能源、建设、工信、交通、文旅、城市公用、汽车金融等多个领域,业务发展迅速,至2023年末,租赁资产余额超过220亿元。

服务领域包括:

一、医疗

在传统医疗租赁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实践医疗、医药领域的新机会,帮助医疗、医药、健康行业客户解决发展建设中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全面满足客户的设备与资金需求。

二、教育

主要针对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院校,在建设发展中存在的资金短缺问题,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提供设备购置及建设发展所需的资金。

三、能源

通过为光电、水电、风电以及独立电网提供在建期融资、再融资等综合解决方案,助力国家能源结构调整。

四、建设

以建筑施工企业为核心,横向拓展至细分市场,挖掘优质产业项目;纵向延伸至上游建机建材、下游业主的全产业链延展。为企业解决固定资产购置及日常运行所需资金。

五、工信

聚焦于汽车、电子信息、重工装备等三大产业领域,为企业以及产业链上下游客户提供多元化金融解决方案的综合金融服务。

六、创新

主要服务于城市公共设施、城市交通设施、城市公用领域、城市环保领域以及文化旅游领域。

七、汽车金融

主要是为经销商、个人及商业用户提供高效、灵活、多样化的汽车金融产品和服务。

八、海汇保理

航运及物流供应链:航运、物流等企业;

医药供应链:连锁药店、医院、医药批发企业等;

汽车供应链:汽车融资租赁公司、零部件供应商等;

其他:计算机、通信、电子设备制造业、消费民生等国家重点支持产业供应链。

天津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华铁租赁成立于2023年5月12日,注册资金15亿元,是天津自贸区首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之一。华铁租赁为浙江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

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在浙江省杭州市成立,是经国家商务部并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设立的国有控股融资租赁机构,是世界500强企业——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的一级子公司,是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公司专业从事融资租赁、经营租赁、租赁咨询、金融中介、保理合作、典融合作等类金融业务,运用现代租赁机制,产融结合、投融结合,服务实体经济。

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依托浙江物产品牌及“以集成服务为主体,实业金融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战略,重点开展水务、天然气、电力、环保、教育、医疗等公用事业类融资租赁,择优开展不动产类、新兴产业及技改类、租股结合类融资租赁,积极拓展物产集团上下游供应链金融业务。

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4月批准的全国第二批、西南地区首家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是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核心子企业,注册资本12亿元。近年来利润保持较高增长,租赁规模和盈利能力在西部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专注于融资租赁主业,利用融资租赁的金融创新能力和独特功能优势,坚定支持重庆地方经济发展,先后与重庆开投、重庆水投、重庆西永综保区等重点国有企业开展了一批关系重庆民生及基础建设的重要租赁项目,与西部航空、东华医院、工程学院等合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目前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正走差异化发展道路,逐步形成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装备制造、医疗教育及环保能源等专业领域。

安吉租赁有限公司

安吉租赁有限公司,隶属于上海汽车集团下属上海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由国家商务部和税务总局于2006年4月批准设立的专业融资租赁公司。公司依托强大的集团产业背景和行业发展优势,秉承“诚信为本”的公司理念,服务于各界的资产运作,致力于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融资租赁公司。

安吉租赁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车辆、汽车制造设备、船舶和节能环保四大板块。

天津大通融汇租赁有限公司

天津大通融汇租赁有限公司系天津大通投资集团独资成立,成立于2023年8月19日,注册于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注册资本为6亿元人民币。2023年3月,大通租赁获国家商务部、国税总局联合批准,取得第十三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资格。

大通租赁重点在医疗、环保、商业地产等领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业务范围分布全国各地。在医疗领域,大通租赁与红日药业将在医疗器械、医院运营等领域密切合作。在环保领域,大通融汇租赁联合北京普洛泰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创新性的将融资租赁与ppp模式相结合,为地方政府提供包括资金融通、项目策划、项目管理、技术支持等一系列全方位的专业化服务,为地方政府在环保领域的投资建设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在商业地产领域,大通租赁凭借股东方多年来在地产领域的优势和丰富经验,为天津及全国各地的优秀地产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华程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华程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位于环渤海地区经济中心天津,于2023年01月26日在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

华程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机械设备、通信设备、电子设备、飞机、船舶、汽车、自有房屋租赁业务;企业管理服务;财务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易通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易通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是经商务部批准设立的山东省租赁公司,是由国内知名支付企业山东易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大型国有资本)发起设立的全国性金融机构。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公司经营理念将立足山东、面向全国,为社会各行业的新动能发展提供优质金融租赁服务,将促进全社会的新旧动能转化和各行业的产业升级,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满足社会需求的能力。随着业务的快速增长,公司将通过增资、上市,迅速实现资本的再扩张,计划5年内融资租赁资产规模将达到300亿以上,力争成为全国租赁行业领先,为客户提供高度标准化、专业化金融租赁全面解决方案的现代金融服务公司。

天津星河鼎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天津星河鼎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始建于2023年06月05日,是专注于信托/担保/拍卖/典当行业的公司,公司坐落于天津自贸试验区。主要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青海昆仑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昆仑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是2003年经省政府批准,在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由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润达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上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弘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而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2023年11月青海昆仑租赁有限责任公增加资本金7亿元,资本金由3亿元增加至10亿元。

在“强化管理、稳健经营、团结进取、开拓创新”经营理念的推动下,公司以租赁业务为主营,重点选择了交通、能源、电力、环保以及其他具有高科技含量、处于高成长期、风险小的行业和合作机构作为业务开拓和经营的主要发展方向。

国投建恒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建恒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商务部批准设立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公司股东资金实力雄厚,由国投集团、建投集团、恒力集团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主要营业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现阶段,国投建恒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已与多家上市公司,设备制造商、大型国企、各区市县政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对重点项目进行了深入的洽谈。未来公司将依托股东,夯实租赁业务发展基础,以风险管理与价值发展的双重眼光为前提,立足大连,创新与政府发展金融合作模式,围绕医疗设备、新能源汽车、黄金三大行业,打造标准化融资租赁业务,力争成为规模适中、效益显著、管理先进、风险可控、稳健经营、持续发展的专业化融资租赁公司。

中航租(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中航租(天津)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06月19日,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是中原航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在服务领域方面,中航租(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以专业化的飞机、公用事业、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医疗等板块为发展重心,坚持“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以科学的管理模式、专业的人才团队、卓越的产品品质为客户创造价值。

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注册资本10亿元,是安徽省仅有的两家金融控股公司之一——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到2023年7月末,公司资产总额54.56亿元,所有者权益15.16亿元,在租本金余额49.18亿元。

服务领域包括:

一、基础设施租赁

高速、公路桥、铁路、码头、机场等承建运营单位以拟建或建成的基础设施作为租赁物,向公司申请融资,用于新基建或补充流动资金的业务模式。

二、飞机租赁

航空或相关单位以拟购或现有的飞机或其他飞行器作为租赁物,向公司申请融资,用于购买飞机或补充流动资金的业务模式。

三、工程机械租赁

给具备一定资质的工程施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业务模式。

四、建材设备租赁

企业用现有或拟购买的建材设备作为租赁物,向公司申请融资,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扩大生产规模的业务模式。

五、机械设备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是指给所有从事机械加工制造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业务模式。

六、印刷设备租赁

企业用现有或拟购买的印刷设备作为租赁物,向公司申请融资,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扩大生产规模的业务模式。

七、工程船舶租赁

企业用现有或拟购买的工程船舶,作为租赁物向公司融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扩大生产规模的业务模式。

八、小水电租赁

指公司对从事小水电开发的法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业务模式。

九、医疗器械租赁

用现有或拟采购的医疗设备,作为租赁物向公司融资,用于医院基建项目或解决流动资金不足的业务模式。

十、教学设备租赁

用现有或拟购买的教学设备,作为租赁物向公司融资,用于学校基建项目或流动资金的业务模式。

十一、运输机械租赁

在一定期限内对具有道路运输、施工或汽车代理商相关资质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业务模式。

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为重庆市交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是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发起,经重庆市人民政府特批成立的专业从事融资租赁的国有企业法人单位,于2008年3月6日成立。公司目前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是由一家民营上市公司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业务领域及业务拓展区域:

一、业务领域:公共交通(轨道、公交、船舶、出租车)、能源、酒业、基础设施、教育、水务、环保、医疗器械、工程机械、制造业等行业;

二、业务开拓区域:重庆、贵州、四川、内蒙古、黑龙江、宁夏、甘肃、云南、河南、江苏、湖北等省份,在重庆、贵州、内蒙古、四川、黑龙江、河南成功实现较大规模投放。

吉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运集团是经国家工商主管部门核准,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及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联合审批的具有“融资租赁内资试点企业”资质的股份制民营企业,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在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刘现考的带领下,吉运集团从1983年一部汽车起步,发展为总资产60亿元,集融资租赁、经营租赁(汽车租赁)、互联网金融,汽车维修、汽车检测、配件销售、汽车货运、铁路发运、餐饮旅游、信息科技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现已在国内建立了数百家子(分)公司和服务站,覆盖20多个省(市)、自治区。

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

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租赁)成立于2023年10月,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由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是商务部、税务总局批准的第八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公司。

业务范围:

一、设备租赁:主要有工程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医疗设备等;

二、不动产租赁: 重要有基础设施、商务楼宇等;

三、租赁服务:租赁交易咨询等。

天津佳永租赁有限公司

天津佳永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4月27日,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隶属于世界500强控股企业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属国有企业。

佳永租赁以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为中心,业务辐射整个大中华区域。以盈利和控制风险为原则开展业务。在坚持“安全性、创新性、流动性、盈利性”的经营准则的基础上,为目标客户提供规范、专业、优质、高效的融资租赁产品和服务。目前核心业务专注于我国的市政基础设施、政府采购以及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工程机械等领域的企业。

武汉光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武汉光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4月,注册资本金16.5亿元,系湖北省第一家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湖北省融资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是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重点打造的类金融平台核心组成部分。公司经过五年多的快速稳健发展,已经成为区域内规模最大的融资租赁公司。

武汉光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立足武汉、面向全国,在医疗大健康、教育文旅、公用事业、节能环保、新能源、交通运输、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深耕布局。

辽宁融川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融川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融资租赁机构,注册资金人民币10亿元。辽宁融川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汇聚专业的金融领域核心人才,专注海内外规模不同化、性质多元化的不同客户金融需求,努力与之达成深度共鸣;以不断创新为动力,持续为客户发展提供多方位支持。

主要经营从事各种生产设备、配套设备、通讯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 等机械设备及附带技术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售后回租、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28日,注册资本10亿元,系正奇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省融资租赁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理事单位、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广州融资租赁产业联盟理事单位。

公司主要定位于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为客户提供包括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多种形式的租赁业务服务,并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为企业客户和个人客户量身定做贴身融资服务,实现租赁服务种类的灵活性和特色化。

德海租赁有限公司

德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海租赁”),是山西路桥集团国有全资子公司。2023年11月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2023年9月经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审批,确认为第十一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2023年7月,成立德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并获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

服务领域包括:航空航天、交通基础设施、船舶与集装箱、工程机械、能源化工、节能环保、医疗设备以及旅游文化。

航空航天:主要从事商用飞机、航材的购买、租赁、管理和出售业务,致力于建立和保持由机龄短、先进和燃油经济型商用飞机组成的飞机资产组合。

交通基础设施:

1. 交通基础设施租赁(收费公路、轨道交通设施);

2. 城市基础设施租赁(市政设施、保障房) ;

3. 能源基础设施租赁(能源及电力设备) 。

安徽华通租赁有限公司

安徽华通租赁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1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以融资租赁等租赁业务为主营业务,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企业业务。

广东恒和租赁有限公司

广东恒和租赁有限公司于2023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10亿元。

服务领域包括:

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铁路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空中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贸易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贵金属租赁;汽车租赁;医疗设备租赁服务;灯光设备租赁;音频和视频设备租赁。

天津城投创展租赁有限公司

天津城投创展租赁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生产设备、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及其附带技术的租赁业务。

中建投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投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3年,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作为新兴产业融资租赁服务功能平台,公司利用天津自贸区优势,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租赁业务。

天津信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天津信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1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中远海发(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中远海发(天津)租赁有限公司是中远海运发展航运租赁事业部下辖的公司。中远海运发展航运租赁事业部隶属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中远海运集团旗下唯一专业从事航运相关资产管理与金融服务窗口,事业部下辖3个公司,分别为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中远海发(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佛罗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并在上海和香港两地成立了专业服务团队。

中远海运发展航运事业部作为集团“6+1”核心产业集群之一——航运金融产业下的重点战略板块,致力于为全球广大客户提供航运相关产业的一站式金融配套服务,产品对象包含散货船、油轮、集装箱船、化学品船、特种船、港口码头、交通城投等。未来,航运租赁事业部将在集团和中远海运发展的引领下,深耕市场,积极开拓,在航运金融界,尤其是在航运融资市场中树立中远海运的优质品牌,成为中远海运发展实现打造世界一流综合“航运金融服务商”企业愿景的中坚力量。

山东地矿租赁有限公司

山东地矿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23年12月,注册资本为10亿元,是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公司下设2家子公司,分别是鲁地(天津)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上海鲁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司入选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山东省融资租赁协会理事单位,并担任济南市融资租赁协会发起单位。公司获“山东省省直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经营范围与服务领域:

地矿租赁的业务领域涉及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医疗器械、钻探器具、城市基础设施、飞机船舶、交通运输等,以及提供相关业务的租赁交易咨询;业务对象为国内外银行、保险公司、投资公司、上市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大型工程企业等,并对中小型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服务。

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设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1日,注册资本9.6亿元,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共同出资组建。

当前,租赁公司凭借集团公司整体优势,合理统筹、调配闲置设备,积极推进大型施工机械的租赁业务,努力提高集团公司工程机械装备的序列化水平,力求为集团公司系统内设备资源的合理配置及共享发挥实效;大力开展非水电领域业务,积极向公路、铁路等基础建设项目等更为广泛的市场领域渗透和拓展;以工程机械租赁为基础,不断拓展其他机电产品的租赁市场,丰富经营的产品内涵和层次,扩充设备资源的产品系列。

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山重租赁”)隶属于山东重工集团,注册资本11亿元,由山东重工、潍柴动力、潍柴重机、山推股份、陕重汽等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装备制造企业共同发起成立,是经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第六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

山重租赁以“助推实体经济、创享商业文明”为使命,依托重工集团各项优势资源,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发展理念,充分运用丰富的行业经验及市场渠道,积极为客户提供专业、快捷、差异化的融资租赁服务。公司目前主要为重工集团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支持,业务涵盖工程机械、商用车、工业车辆、船舶、内燃机等行业产品的融资租赁服务, 逐步拓展集团外产品和海外业务。积极创新业务模式和经营机制:适时开展经营性租赁、再制造业务;引入杠杆租赁、转租赁、联合租赁等业务模式。

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9.17亿元。

服务领域包括:融资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机械设备租赁,医疗设备租赁服务,电子设备租赁服务;管理咨询服务。

河北融投租赁有限公司

河北融投租赁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9亿元。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机械设备、房屋、运输设备的租赁业务等。

文章来源: 朴觅鑫金融地产hr专业咨询公司,由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共同体综合整理。请关注: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共同体(fl-communtity)本文不代表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共同体的任何投资立场,图文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后台,将第一时间处理并删除。

【第15篇】融资租赁都有哪一些企业

融资租赁公司全国有近万家,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类:金融租赁公司

这类公司一般是银行成立的,例如招银租赁、建信租赁分别是招商银行和建设银行成立的,这类有公司全国不超过50家,不过最近也在陆续成立,也有部分是央企国企成立的,这个各地都有,这类公司有个特点,就是一般对客户要求较高,金额较大,利率较低。

这类公司一般都有“金融租赁”四个字,实际上跟银行差不多。

第二类:内资租赁(或者假外资)

这类有远东宏信、平安租赁、国药租赁等,一般是有各地国资委成立的,也有很多成立时为避开监管将股权形式做成外资,但实际上为国企。这类公司在国内大概200+以上,业务种类较多,一方面承做政府项目,一方面也插手民间中小企业融资。

第三类:外资融资租赁

从名字上看不出和内资的差别,这类公司也是种类最多的一类,做的业务五花八门,还有一些纯的中介公司或壳公司,这类公司约有20%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其中较为出色的大多为成熟的外资企业,例如只做新设备直租的台新租赁、专注回租的仲利租赁、专注车辆融资租赁的欧力士等。

【第16篇】企业如何把握融资时机

一般的企业管理者往往是在企业发生财务危机时,才会想到要通过融资解 燃眉之急。但在这种仓促状态下融资,主动权无疑就会落人资金方手中。企业 情势越紧迫,融资者的心态就越紧张,在融资谈判中就越有可能被对方控制, 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这样一来,很有可能会在融资过程中损失部分利益来换取融资的成功。

这显然不是融资的最佳时机。

可以归纳出四点融资的重要原则

原则一,不要等到没有钱的时候再去融资,所有的银行和投资人都有嫌贫 爱富的心理;

原则二,企业在现金流良好的情况下,要提前规划融资方案。通过财务预 算,前瞻性地规划出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原则三,寻找投资伙伴时要关注投资伙伴能够带来的附加值,如品牌、公 司治理和技术;

原则四,要重视公司的长远发展,寻找长期合作伙伴。

只有坚持以上四点原则,才能使企业抓住行业发展的大势,把握住融资的 最佳时机。注重规划长远的业务发展战略,分步实施融资的规划。企业的管理 者不仅要具备优秀的管理才能,同时也要成为一个优秀的融资者,才能引领企 业不断发展壮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第17篇】邮储银行企业融资业务,来了解一下

授信开证 邮储银行在未向进口商收取全额保证金的情况下,根据其资信情况核定授信额度,在额度内为其开立进口信用证的业务。

进口信用证押汇 邮储银行依据进口商的申请,在单证一致情况下,进口商以其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及货物作质(抵)押,在付款到期日代其先行付款的短期融资业务。

进口代收押汇 邮储银行依据进口商的申请,进口商以其代收项下的单据及货物作质(抵)押,在付款到期日代其先行付款的短期融资业务。

海外代付 邮储银行在进口商出具信托收据并承担融资费用的前提下,根据进口商资信状况,委托海外代理行代其付款的短期融资业务。

出口信用证押汇 邮储银行凭出口商提交的信用证项下的全套相符的物权单据作为质押,按信用证项下索汇金额的一定比例将款项支付给出口商的短期融资业务。

出口托收押汇 邮储银行接收出口商托收项下单据并代出口商向进口商收取款项的同时,按托收项下索汇金额的一定比例将款项支付给出口商的短期融资业务。

出口信保融资 邮储银行依据出口商的申请,凭出口商转让的中国信用保险保单赔款权益单据而向其提供的短期融资业务。

打包贷款 邮储银行依据出口商的申请,向其提供的用于信用证项下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的短期融资业务。

【第18篇】中小企业融资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的条件具体有:

一是企业及企业实际控制人要讲诚信,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二是企业要具备一定的经营周期与经营业绩;

三是企业要达到一定的经营规模与盈利能力;

四是资产负债比控制要在合理的范围内,并具备充足的资产流动性;

五是企业管理层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经验与能力;

六是企业主导产品或提供服务品种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和发展空间;

七是能够提供满足债权人要求的的担保措施。

【法律依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第19篇】中小企业选用信用卡融资要准备充分哪些财力证明

财力证明越充足,信用卡审批的额度就可能越高。总结可以用作财力证明 的材料如下,把你能提供的全部交给银行,对申请高额信用卡一定有帮助。

①政府机构、企业开具的最近三个月的正式工资单或收人证明需加盖公 司章或部门章;

②银行代发工资的存折/账单复印件需显示最近三个月薪水入账信息;

③最近三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④社会保险扣缴凭证复印件;

⑤自有房产证明复印件;

⑥银行定期、活期存款单/存折复印件;

⑦基金、国债、企业债券购买凭证复印件需显示购买人姓名、账号和账 户余额;

⑧其他银行的高额度信用卡、银行高端会员卡复印件。

【第20篇】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是怎么样的

企业常用融资方式有:

1. 银行贷款

2. 小贷公司贷款

3. 典当行

4. p2p融资

5. 融资租赁

6. 股票筹资

7. 债券融资

8. 信用担保融资

9. 股权融资

10. 增资扩股

11. 产权交易

12. 票据贴现

13. 贸易融资

14. 供应链融资

15. 信托融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企业融资的要求有哪些规定(2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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