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刚刚看到一个做工商注册十来年的工商注册代理公司的老板在他的视频中说,不要注册一人有限公司,因为一人有限公司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也太不专业了吧,一人有限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那为何还能叫有限公司呢?一人有限公司是有限公司中一种特例形式,因为只有一个股东,只能注册一家一人有限公司,不像两人及以上自然人可以注册无数家公司,注册资本要求10万以上,但是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只有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确实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0位用户关注
41位用户关注
23位用户关注
53位用户关注
30位用户关注
53位用户关注
83位用户关注
28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