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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在最近这几年,不少人的日子都过得惶恐不安,因为公共卫生事件仍然没有得到彻底处理,所以人们的生活仍然存在着很多潜在风险,稍不留意,日子就有可能过不下去。为了能够安心度日,有不少人选择购买保险,这样一来,不管是失业还是生病,都能够得到一份保障,解决生活难题。
而我国的保险行业十分发达,人们面前摆着非常多的选择,但并不是所有的保险公司都靠谱。截止到目前,国内已经有几百家正规保险公司,在这其中,确实有少部分保险公司已经破产了。那有些人就产生了问题,如果保险公司倒闭了,客户的保单还有效吗?有些网友讨论,又有3家保险公司倒闭了,总共涉及到的保险业务规模高达2万亿,这些客户又该何去何从?
三家保险公司倒闭
根据去年我国500强企业名单来看,中国平安保险的排名相对靠前,来到了榜单的第五位,这让不少人感到十分惊讶。但更令人震惊的是,在全球500强企业榜单中,也出现了中国平安保险的名字。从这些榜单排名来看,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确实拥有着较大的企业规模,我国的保险行业的确非常赚钱。但也有一些公司是个例,在经营方面出现了问题,所以不得不破产倒闭。
国信人寿就出现了问题,在刚成立的时候,实力还是非常强劲的,光注册资本就高达5亿,但没想到的是,公司并没有实现长远发展。因为违背了行业规则,做出了一些不该做的事,所以相关部门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要求这家公司退市。
在很多人的眼中,东方人寿算是一家非常不错的保险公司,但它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也有一些人觉得,东方人寿很有可能会卷土重来,但至今为止,没有看到任何动作,也没有听到任何将要重新开业的风声。
第三家出现破产情况的保险公司是安邦保险,这家公司的发展势头十分迅猛,仅用了十年的时间,规模就实现成倍增长,但在不断扩张市场之后,自身的一些问题也被迫显现。安邦保险的实力不容置疑,在注册时,就用了619亿资金,但根据相关调查来看,实际上注册资金只有10.96亿,而且赔付能力也没有达到标准,但为了吸引客户,一直在进行虚假宣传。
后来,在相关部门的核实之后,决定对安邦保险公司进行接管,期限是一年,没想到在一年之后,又进行了延期,为的是帮助收拾这个烂摊子。很多人觉得在这之后,安邦保险会恢复正常发展,但令人诧异的是,最终等来了破产的消息。
保险公司破产后,客户保单还有效用吗?
不少人都十分担心,保险公司有着巨大的客户群体,它们在破产清算之后,这些客户又该何去何从?
其实,相关部门早就想到了这个问题,并且也提出了一些措施来进行解决。根据相关规定来看,保险公司在成立的时候,必须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保证金,如果以后出现经营不善,公司被迫倒闭,那么这笔钱就将拿来赔偿这些受到影响的客户。因此,就算保险公司破产了,客户的保单还是有效的,会得到相应的赔付。
众所周知,保险公司想要申请破产,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需要找到一个接盘侠,来收拾这个烂摊子,如果没有公司愿意接手,那么相关部门就会找一个公司前来接手,用户的保单问题仍然可以得到解决。
除此之外,如果保险金额不超过五万元,那么在进行赔偿时,会直接全额赔偿,但如果超过了这个标准,就只能赔付90%。这样来看,就算保险公司破产,也不会给客户带来巨大影响。
但不管怎样,大家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提前了解好保单上所约定的各种条款,然后仔细斟酌是否要购买,不然以后出了一些问题,需要找到保险公司理赔时,就会受到各种推脱。
结语
而且非常现实的一件事情就是,很多人都认为保险公司是非常有保障的,自己的保单能够得到保障,但实际情况是随着公共卫生事件的扩展,大大小小的企业都受到了影响,保险公司也不例外,很多保险公司的发展都遭遇到了难题。因此,未来大众在选择保险公司的时候也一定要再谨慎一些。
今日话题:我国已有三家保险公司倒闭,总规模高达2万亿,那保单还有效吗?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商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
在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保险人在理赔中委托保险公估机构作出的公估报告属于认定第三者应承担的赔偿数额的证据。保险人未经第三者同意单方委托作出的公估报告,属于保险人自行委托作出的鉴定结论。第三者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应予准许。(解读:第一,要看保险标的诉讼时的客观状态,是否具备鉴定的条件,如果具备,法院有可能会允许重新鉴定;第二、如果不具备重新鉴定的条件且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公估报告存在问题,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应该采纳公估报告的结论;第三,公估报告如果存在问题,既不能重新鉴定,那么对于公估报告,应该由法官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视情况处理决定)。
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保险法律问题的复函
4、2000年1月14日,保监会颁布实施了《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试行)》,现正在进行修改。保险公估报告并不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只有在双方委托人一致认可的情况下才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保险公估报告没有公估人员的签名,并不一定影响该公估报告的效力。
5、对于中途终止委托保险公估公司进行公估的问题,有关保险法规中并未作出规定,应当按照委托公估合同的约定或《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公估终止后,并不必然影响此前作出的有关部分保险标的的公估报告的效力。
三、广东高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实践中有关疑难法律问题的解答意见
(四)保险公估报告的效力认定
公估公司是否偏袒保险公司,涉及公估公司的公信力的问题,然而,毕竟保险公估公司是专业的评估公司,而法官并不具备保险公估的专业知识,很难正确判断保险公估报告是否存在问题,同时,重新公估可能难以再现原来的现场,也难以保证后一家保险公估公司作出的公估报告就比前一家保险公估公司作出的公估报告公正。因此,在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保险公估报告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应当采信保险公估报告,即原则上不能轻易否认保险公估报告的证明力、不允许重新评估。
(六)物价局或者相关的价格认定部门作出的评估可否作为保险事故中的损失认定的依据
目前法律没有规定保险公估公司是唯一的评估机构,其它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保险事故中的损失作出的评估报告,法院经审查认为程序合法的,可以采信。
(七)保险公估公司作出的涉案事故不属于保险公司应当赔偿的范围的公估意见如何采信
法院应对公估公司的公估意见作审查,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对公估意见可予采信;若有证据证明公估公司的公估意见有失公允的,对公估意见可不予采信,可以结合案件相关事实和证据作出认定,或者重新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作出专业鉴定。
四、保险公估基本准则--保险公估报告
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案件名称、编号、摘要、正文、附件。 第二十二条 涉及保险理赔的保险公估报告的正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概述,主要包括委托人、评估标的、公估委托范围等信息; (二)保单内容摘要; (三)被保险人及保险公估标的简介; (四)事故经过及索赔情况; (五)保险公估活动依据的原则、手段、评估和计算方法; (六)现场查勘情况及事故原因调查; (七)损失核定; (八)足额投保、重复投保、保险竞合、第三者责任及追偿等情况的分析; (九)保险赔款或者给付保险金理算; (十)保险公估结论; (十一)保险公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二)承办该项业务的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签名、保险公估机构印章、公估报告出具日期、公估报告附件清单。 应委托人要求,保险公估人可以提供责任认定的分析和建议。 根据公估委托的具体要求,保险公估人可以出具其他各类查勘报告、赔款理算书、损失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符合公估委托合同约定格式和内容的报告。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估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涉及保险理赔的公估委托时,应当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准确适用保险和有关行业标准、规范进行评估分析,在保险公估报告中科学、合理、公正地出具书面公估定损理算意见,向委托人和涉案当事方详细说明公估定损理算的依据及标准。 保险公估报告中涉及赔款金额或者给付保险金金额的,应当指明该赔款金额或者给付保险金金额所依据的相应保险条款。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应当载明: (一)使用范围;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保险公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保险公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保险公估报告的,保险公估人及其从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保险公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保险公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险公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保险公估报告的使用人。 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估人应当制定公估报告内部审核制度,建立审核流程,记录审核过程及审核结果。 第二十六条 保险公估报告应当履行内部审核程序,承办该项业务的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签名并加盖保险公估机构印章。 法定公估业务的公估报告应当履行内部审核程序,承办该项业务的公估师签名并加盖保险公估机构印章。 保险公估人及其从业人员对其出具的公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新闻回放:日前,长春市民孙先生在吉林省沣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贷款购买了一辆解放牌牵引车,车辆全款626000元,首付30%,在为车辆投保商业险的过程中,他与汽车销售公司产生纠纷。
孙先生介绍,4s店曾向其提供购车预算表,其中车辆保险一项总费用为41000元,包括5000元续保押金,他表示只要价格合理公允可以在店内购买保险并按要求缴纳了费用。此后,通过询问过市场价格孙先生得知同等保险仅报价16000元左右,他便向4s店表明无法接受差价,不同意在店内购买保险并要求退回保险费,4s店未予理会,仍为车辆进行了投保。
2023年5月24日,在接到孙先生的求助后,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吉林省热线15843263472)联系了位于吉林市龙潭区的吉林省沣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该公司销售经理表示,代办保险是签购车合同的前提,孙先生事先同意后又反悔。对于购车合同内是否有约定购买保险等事宜,销售经理则表示没有。
针对双方纠纷,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潭区分局工作人员回复,已接到投诉,目前正在调查办理中。
最新进展:
2023年5月27日,吉林省沣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刘先生联系华商报-二三里资讯,称对此事有不同看法。
刘先生称,反映人孙先生购买的是货运车辆,运载行为有一定危险,“他购买的是货车,营运车辆,不是普通的轿车,因此他不是消费者,不适用消费者保护法和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另外他是贷款买车,我们公司作为中间担保人,是承担一定风险的。为什么非要他在我们这购买保险,就是保证他有效投保,而且不会退保,这是为了风险把控。”
对此,华商报-二三里咨询查询了国家于2023年7月1日出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其中第三条写明,“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定义的汽车,且在境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
资料显示,反映人孙先生购买的车辆属于《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定义的汽车一项中的“商用车-半挂牵引车”。
同时,吉林省沣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刘先生称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初步与他取得沟通,“我说了我们企业的情况,我们肯定是合法合规的,这应该没问题。”
随后,华商报-二三里资讯与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潭区分局新吉林工商所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回复:“目前看该企业经营涉嫌存在一些问题,肯定是有漏洞才会有投诉,我们还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中,受理投诉的解决期限是60天。不只是为了调解这一起消费者反映的情况,还有因此引发的其他问题,待调查完毕我们一定会给消费者反馈。”
关于此事的后续进展,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将持续关注。
(华商报记者 刘媛媛)
最近在跟一个朋友聊天,跟她说某两家保险公司产品责任和服务都还不错,价格也很合适。她听到保险公司名称后说到:保险公司没听过也,小公司万一破产了怎么办,大公司感觉更有保障一些呢。实际上,有这种反应是很正常,截止2023年底,我国有350家保险公司,大部分朋友听过的也就那么几个,绝大部分如果不是在保险行业,都没怎么听过。貌似我们都会认为听过的保险公司更有保障一些。实际真的如此吗?
【第一部分】保险公司的十大安全机制
机制一:注册资本雄厚。成立保险公司,首先要有钱。《保险法》第69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资本。这2亿元必须是现金,而且须要实缴。目前成立一般公司的注册资本都是认缴制,但是成立保险公司的话,必须实打实地拿出2亿元。这2亿是个什么概念?我国上市公司的标准是总股本不低于5000万元。所以说呢,成立一家保险公司某些条件比公司上市要求还高。
况且,实缴2亿元还是最低标准,很多我们没听过的保险公司的实缴资本远远不止2亿。比如下面这些我们可能没听过的公司:
保险公司
注册资本金
复星联合
5亿
瑞泰人寿
18.71亿
光大永明
54亿
长城人寿
55.31亿
工银安盛
125.05亿
富德生命
117.52亿
机制二:保险公司成立条件较多,要满足了条件才能成立。保险公司光有钱还不行哦,对股东的持续盈利有要求,对董、监、高的任职条件有规定,审批流程也很复杂,并不是说只要有钱就可以成立一家保险公司的。
每一家保险公司背后的金主爸爸(股东)都不容小觑,要不是央企,要不是中央政府或者国家部分,即使是民企,也是行业翘楚。
机制三:保证金制度。《保险法》97条规定保险公司要按照注册资本的20%提取保证金,并且要存入国家银保监会指定的银行,平时都不能动用,只能在公司要清算的时候才能拿出来偿债。这个就是为了保障保险公司的偿债能力,防止保险公司动用注册资本。打个比方,如果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有20亿,那么就需要拿出4亿的保证金存入银行,这4亿是需要一直摆在银行账户,不到万不得已,比如出于破产边缘了,才能拿出来补偿客户。
那有的朋友就要问了,保险公司取出来自己用了怎么办?实际上,保险公司是不能随意取出来的,想取需要给监管爸爸打报告;甚至连换一家银行存都需要给监管说一声的。
机制四:责任准备金制度。保险责任准备金,就是保险公司为了赔付责任从保险费收入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做赔付的准备,这个赔付责任一般分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每卖出一张保单即提取理赔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已提取但未理赔的责任准备金)。注意哦,保险责任准备金不是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而是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保险公司应有与保险责任准备金等值的资产作为后盾,随时准备履行其保险责任。
机制五:公积金制度。保险公司的公积金相当于给自己留的资金,在每年净利分配的时候,并不会全部会股东分红,而是会留一部分资金。提取公积金的目的,在于积累这部分资金,若保险公司出现经营亏损时用于弥补,没有亏损时可以增强其偿付能力,提高公司的信誉,以作为行情遇冷时拿出来平滑公司效益,以达到长期稳健经营的目的。
机制六:资金运用监管制度。保险的个人保单都关系到各个家庭,意义重大,保险行业属于金融强监管行业。保费收上来后,保险公司是需要去做投资的。那怎么用这些保费,实际上也是有严格的管理规定的。
保险公司的资金的投资范围基本都是安全稳建的资产,比如存款、债券、股票等。对于每类资产的投资比例是多少,都有详细的规定。即使保险公司投资股票,也要求不得高于公司总资产的30%,保险公司基本都投资的沪深300的大蓝筹股票。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股票投资比例能投多少、不动产投资投多少、单一资产投资比例等都有详细规定。保险公司投资投资首先考虑的不是要赚多少钱,而是安全安全。因此也可以看到,很多保险公司的理财型保险的收益并不是很高。
机制七: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每个季度末、年末,保险公司都必须向上级监管机构报告偿付能力情况,包括核心偿付能力、综合偿付能力和风险综合评级。偿付能力是一个动态指标,随着每个阶段保险公司的经营和市场的变化而变动,监管机构也会根据偿付能力来实施管理:偿付能力太低,不能开分支机构了(新开分支机构不予通过);某产品存在利差损的风险,以后不准卖了(叫停相关产品销售)。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出保单的安全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越高越好,如果一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比较高,那么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这家公司要么开展业务的时间不长,要么资金的运用能力太差。而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很多开业不久的保险公司的偿付率远远超过老牌的保险公司,但随着市场的拓展,监管成本越来越高,客户越来越多,偿付能力就会降下来。其次则是因为偿付能力高说明了保险公司的资产实力增强,但也说明其躺在账上的钱多了,投资能力一般,资本的运作能力不够好。
因此总体来说,偿付能力越高并不代表着保险公司越好,毕竟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对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规定是,保险公司只要大于100%就是具有偿付能力的,企业就属于良好运行。
偿付能力的具体数字怎么算出来的我们普通消费者没有必要深究,在我国现目前的“偿二代”系统数据模型计算下,能通过压力测试的保险公司就能确保有99.5%的概率不会倒闭,也就意味着我们的保单是“绝对”安全的。
机制八:再保险制度。也就是保险公司也是需要买保险的,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本身也是种风险,为了达到稳健经营的目标,保险公司也会把一部分风险转移到再保险公司。例如,客户一张保单赔付了100万,从消费者角度看这100万全是保险公司赔付的,从保险公司看就只赔了50万,再保险公司赔付了剩余的50万。这样一来,保险公司的经营更加平稳安全,我们的保单也更有保障。
第九,保险保障基金。保险公司卖出保单后,从当年收入中抽取一定的比例作为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专门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商业银行。保险保障基金其实就是一种救助保险投保人、人寿保险公司的保单持有人以及对保险公司自身的一种行业救助基金。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单位是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中国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局、国务院法制办推荐;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中国保监会推荐,国务院批准。看到没有,为了保障保险保障基金稳健运行,在保险公司发生极端风险的时候能够保障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公司成员全部为中央部级单位。
那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动用保险保障基金呢?保险公司依法撤销或者实施破产,或经认定有重大风险时,可以动用保险保障基金。
在历史上,保险保障基金使用过吗?用过,而且还使用了三次。第一次是接管了新华保险。2007年,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出资近28亿元,接管了新华保险问题股东近40%的股份,成为新华人寿第一大股东。两年后,保险保障基金退出,所持股份作价约40亿,一次性整体转让给“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获利12亿!可以说此次帮扶,不仅使新华保险平稳度过危机,还为未来腾飞奠定了基础。
第二次是拯救中华联合。
2023年,中华联合财险陷入绝境。2023年12月,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正式介入,持股57.43%控股中华联合,并接管经营。2023年,保险保障基金注资了60亿,共计接管其91.49%的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2023年起逐步退出,以“债转股”的方式引进新股东东方资产,至2023年完成全部股份转让,恢复元气的中华联合保险,于2023年重新组建中华联合人寿。2023年1月,保险保障基金完全退出中华联合,整体获利84亿,帮助险企扭亏为盈同时也赚到了一笔。
最近一次是挽救安邦集团。这是保险保障基金注资最多的一次。
2023年,安邦集团部分股东在筹建申请和增资申请中,存在使用非自有资金出资、编制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银保监会依法撤销了安邦有关股东和注册资本变更的行政许可,股东由原本的39家减少到仅剩3家。在同年,保险保障基金累计向安邦集团注资了608.04亿元,持股比例达98.23%。直至2023年7月,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再次发布消息:批准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3.6亿元人民币。目前,还在引进新的战略投资人,中保基金则在引战退出中。
如果说前两次只是帮扶,那么第三次就是直接摘牌重组了,安邦成了“大家”,一次性接管了4家保险机构和2家信托机构,可谓力度空前。
我们知道,在我国强监管下,保险公司发生破产的概率很低,多数濒临破产的险企在政府支持下都可以扭亏为盈,遏制经营危机,这也是我国内地保险业的特殊性。如果真的发生了极端风险,保险保障基金也可以拯救偿付能力不足险企或处理危害社会事项,因而被称为内地保险监管的最后一道防线。
第十,破产转让制度。保险公司不会轻易破产,即使真的经营不善,那么银保监会也会让其他公保险介入,如果没有其他保险公司接盘,保险公司也会指定其他保险接手。那怎么找接盘的呢?没人接盘咋办?
基本情况是这样的:甲保险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各项指标显示经营不下去了,这个时候要不就主动跟监管爸爸说,要不监管爸爸看到也会直接指出问题,此时监管爸爸收拢了甲公司的所有人寿保单后提出招标公告,选择接盘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牌照很稀缺,手上有钱有资源的公司一看,哎呀,赶紧的。经过公示后,有三家公司报名,经过一系列的报价评估后,监管最终选择了b公司接手,开始交接流程。
那有的朋友会问,如果这个公司已经没有接盘的价值链,没有公司愿意接手怎么办?此时监管机构就会指定一家保险公司进行接盘。这个时候,那些央企背景的保险公司就成了国家队,确保让每一份人寿保单都有归宿。
到现在为止,保险公司破产的情况还没有出现过。但不管最后结果是谁接盘,所有人寿保险的保单,只要是在保单合同上写明的保障和利益,是不会受到任何影响的,跟保险公司大小也仍然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部分】最后的话
银行比保险更安全吗?
实际上,保险跟银行一样安全,甚至在机制的设定上会更严苛一些。在绝大多数人的认知里,银行比保险公司更安全。
我们不会想到,银行也会破产,目前有4家银行宣布破产倒闭,它们分别是:海南发展银行、河南肃宁县尚村信用社、汕头商业银行、包商银行等。
2023年8月26日,银保监会网站对外发布了两则批示,分别为:《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辽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的批复》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辽宁太子河村镇银行的破产批复》,这意味着这两家银行正式进入了破产程序。2023年开始我国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后,其中最主要的一条为我们所熟知:银行破产无法偿还债务时,由银行参加的存款保险给予储户50万元及以下的限额赔偿。也就是说,50万元以内的存款发生风险由保险公司买单,50万元以上的部分只能由储户个人承担损失。也就是说,如果银行出现经营风险储户无法取款的时候,也是由保险来兜底的。
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都存在经营风险,并没有什么大而不倒之说,任何一家大公司或者小公司都可能会因为经营不善而被撤销或者破产,也并没有什么品牌大的就更有保障一些哦,大品牌的公司也不能保证会一直屹立不倒。比如美国排名前五的美林集团、雷曼兄弟和贝尔斯登公司三大投行,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都宣告破产。最近我国有些排在前三的地产公司也不是处在破产的边缘了么。但实际上,其集团旗下的保险业务的运营并没有因为股东而受到影响。
可以这样说,给我们保障的不是某个公司品牌的“大”,而是这个行业的保障机制。总结一下,保险公司也可能会破产,概率非常低;即使破产了,也不会影响我们的手中持有的保单,我们的权益不会受到影响,因为有十大保障机制在保护我们手中的保单享有的权益。
具体到我们在买保险的时候,更应该把关注点放到合同的保障责任方面。如果预算充足,中意大品牌,愿意为品牌溢价支付额外的保费(羊毛出在羊身上,广告宣传费、分支机构的运营费等这些都会添加到保费里面,实际这些费用跟保障责任没有关系),那也可以选择一些大品牌公司;如果我们更注重产品责任这个“里子”,那我们就关注保险合同中所记载的保障责任。
保险都是骗人的!
保险最不保险!
遇到卖保险的赶紧躲!
保险买的时候容易,理赔时候难!
保险这不赔那不赔,千万别买保险!以上说的是您的心声吧?如果是,有没有问过自己,到底为什么会这样认为,自己是跟风的人云亦云,还是真的求证过,保险确实骗人!
不管有没有求证过,我也相信,大多数人并不想跟风人云亦云,也想求证,只是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来求证。所以,今天就跟大家一起,来查一些相关信息,求证一下保险到底是什么样子的!首先,请大家在网上查一下:'输入金融三驾马车',我们看到,得到的答案是:国家金融三驾马车是指:银行、证券、保险!
第二个要查的内容是:'保险的监管机构是哪个?'
大家会得到答案,监管保险的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保监会',大家会看到,银保监会是2018成立的,成立时间很晚对吧。那之前的保险就没有监管机构了吗?不是的,在2023年之前 ,有一个专门监管保险的机构叫保监会,国家为了统一金融行业的监管标准,减少沟通成本,在2023年把保监会和银监会进行合并。
您在网上输入“银监会和保监会什么时候合并”,会得到这样的答案: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时间为2023年4月,合并后全称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保监会,属于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整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再查三个字:“保险法”,第一个答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打开它,您会看到各种保险法律条文。也就是,我们国家专门有本针对保险的法律,叫《保险法》!
拉到保险法67条,会看到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等一堆要求!总之就是要拿到保险牌照,不那么简单,注册其它性质的公司可能,十万八万的就可以,但是保险,不得低于2亿,对股东还各种要求!
以上这些,我们知道了,保险是国家金融三驾马车之一;国家还有专门监管保险的机构,以前叫保监会,2023年后叫银保监会;另外,国家还有专门针对保险的一部法律叫《保险法》!在保险法里,我们还知道了,保险公司的成立条件很高。到这里,我们要问自己了,如果保险是骗子,国家为什么不直接让这个行业消失,还这么重视,把它看成是国家金融的三驾马车之一、为它成立监管机构、为它编撰法律!为什么现实情况跟我们认知的不一样?是哪出了问题?现实跟认知不同步,而且是跟国家层面的现实情况不一致,作为个人,应该怎么办?
唯一的办法就是深入地了解一下,保险这东西到底是干什么的,了解它能帮助我们什么。
保险其实人人需要,只是这东西他太专业,不是随便就能懂的。而且这东西还有点反人性,保险是帮助我们规划钱的,是规划我们的钱在风险发生时不损失;把我们有限时间赚到的钱平滑至我们的一生,让我们一生都可以有现金流;还帮助我们低成本的传承。
也就是,保险需要我们在健康时考虑生老病死残。需要我们做长远规划!但是,人好好的时候谁也不愿意聊这些糟心事呀。也不愿意考虑那么长远,所以,一般人真不愿意多聊保险。
而且大多数人,没事的时候觉得那些坏事离自己可远了。不会在自己身上发生,于是,许多人直接觉得保险没用,不买保险,有些人买保险,但买的时候,会觉得这个不需要。哪个不需要,然后,好多该买的没买。但是一出点事吧,还真就希望这东西能帮上忙,也就是出事后对保险的期待值老高老高的,忘记自己买保险的时候剔除了好多,然后就特别容易出现,出险了,这不赔那不赔。当然,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销售员自己也没弄清楚保险责任,没有明白保险的功能与意义,没有给客户讲明白,导致保险没有配置到位。我们的生活水平已经过了解决温饱的阶段,现在的人们考虑的已经不再是如何吃饱穿暖的问题,现在大家考虑的是如何提高自己生活水平。而要让自己的一生都维持某种水平的生活质量,就需要有维持生活质量的经济基础,而这经济基础的保障,需要保险来帮助实现。所以,是否正确认知保险,是否配置好保险,将会直接影响我们未来的生活状态。说了这么多,关于保险,您现在又是怎么想的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地方amc作为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的生力军已经走过了快10个年头,在此过程中很多优秀的地方amc差异化竞争,摸索出了属于自己的发展模式,不良资产联兴财税因此策划《地方amc这十年》一系列文章。在此欢迎各机构提供素材及数据,我们撰写成文,以供业内学习参考,共同进步。
2023年6月,重庆渝康由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注册资本金50亿元。
在2023年-2023年的地方amc混改增资潮中,重庆渝康作为重庆市首家地方amc成功引战华润集团旗下的华润金控,并更名为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渝康”),成为首家引入央企战投的地方amc。
华润金控入主后,华润渝康业务拓展明显加速,大手笔收购不良资产的同时运用自身重组业务的经验为华润集团实业板块寻找和筛选投资标的,提供价值渠道,获得良好收益。
华润渝康发展历程
2023年,重庆渝康成立。
2023年,公司启动一级集团层面引战混改试点工作,先后营销21企业、锁定9户意向投资者,研究确定“两步走”实施路径,配合投资者完成初步尽调,启动股权转让整体价值评估和审计。
2023年12月,重庆渝康54%的股权转让信息在重庆联交所发布,转让底价35亿元。
2023年5月,华润金控与渝康资产转让方完成了《产权交易合同》签订。
2023年9,重庆渝康党组织从市国资委转接到华润资产党委,并成立了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团队。
2023年10月,50亿资本金实缴到位,混改工作完成。成立了新一届党委班子,张建民任党委书记,“新渝康”治理结构搭建完成。
2023年5,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登记为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办理新的营业执照。
华润战投华润渝康,首先是看中地方amc牌照,作为持牌机构具有直接在一级市场获取不良资产的渠道便利,同时在监管、政府、金融机构及同业的认可度更高。此外,重庆渝康是重庆燃气第三大股东,且参与了重庆化医集团债转股工作。战投重庆渝康,华润燃气可进一步增持重庆燃气股权,更好地提升重庆燃气的运营效率。
华润金控入主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华润渝康收购22个金融不良资产包,债权总规模75.28亿元,相比2023年的15个资产包,61亿债权规模来说有所提升。在经营上,2023年实现收入7.63亿元,同比上涨41%,净利润1.49亿元,同比上涨831%。
数据来源: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诚信国际
截至2023年上半年,华润渝康总资产规模175.3亿,比上一期增长18.27%,实现营业收入4.81亿元,比上一期增长35.88%,净利润1.25亿元,比上一期增长69%,各项数据的涨幅情况在各家地方amc中比较突出。
优势:与大股东华润金控协同
华润渝康第一大股东为华润金控,而华润金控又隶属于华润集团。华润集团前身是于1938年在香港成立的“联和行”。1948年联和进出口公司改组更名为华润公司。1952年隶属关系由中共中央办公厅转为中央贸易部(现为商务部)。1983年改组成立华润(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12月,与外经贸部脱钩,列为中央管理。2003年归属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被列为国有重点骨干企业。2023年,华润与招商局集团、中国宝武、国投和中国建材等5家央企企业正式转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对标“淡马锡”,截至2023年底,华润集团总市值近11000亿港元,且在大消费、大健康、城市建设与运营、综合能源、科技与新兴板块均已实现优质资产上市,资产证券化率达88%。
而华润金控投资则是新生力量,为华润集团七大战略业务单元之一,负责整合、管理集团旗下的金融资产。华润金融板块有七家业务单元,业务范围覆盖银行、信托、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融资租赁、保险经纪、股权投资等领域。华润金控投资的子公司有5家,分别为华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100%持股)、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5亿元人民币,100%持股)、华润深国投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5亿人民币,占51%)、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占50%)以及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末,华润金控资产总额647.22亿元,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0.56亿元,净利润39.09亿元。华润渝康作为中国华润及华润集团旗下川渝金融板块的核心子公司,能够在资本补充、流动性和业务协同等方面获得华润金控的大力支持。
此外,华润集团并购投资非常多,被业内称为”并购之王“,且并购之后具有超强的扭亏能力,在特殊机遇类业务方面,华润渝康运用自身资产运营重组经验,转化为特有的项目判断、管理及运作能力,为华润集团实业板块寻找和筛选投资标的,提供价值实现渠道,最终获得良好收益,具有较强机会性。
经营特点:挖掘低效资产,盘活资产
华润渝康的主营业务分为收购经营类业务、收购重组类业务、资产管理及其他类业务和特殊机遇投资类业务。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收购类重组业务,这部分业务在营业收入贡献上逐年提升。2023年在营收的占比上为18.45%,2023年提升至54.17%。截至2023年,累计收购非金不良原值177.66亿元,回收现金84.67亿元,投资收益3.22亿元,同比上涨近200%。
数据来源: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诚信国际
收购重组类主要针对企业不良资产开展纾困业务,通过多种方式为困境企业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开展债权投资、财务顾问、实质性重组重整等协助各类企业纾困;通过还款金额、方式、时间及担保抵押等一系列重组安排,帮助债务人盘活存量资产。
2021 年以来,华润渝康充分挖掘企业低效无效资产,帮助债务人盘活存量资产,全年共开展10笔收购重组类项目,债权金额共28.50亿元,收购成本21.41亿元。尚未处置的收购重组类业务成本为53.44亿元。未来,华润渝康还将依托股东华润金控及其母公司的品牌优势和产业布局,为困境企业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数据来源: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诚信国际
今年5月,华润渝康与四川发展达成战略合作,共同出资组建“川渝地区问题机构纾困基金”。搭建川渝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平台,共同开展问题企业纾困与重组、金融机构不良债权收购与经营、破产企业重整投资等方面的业务合作。这也是川渝两家地方amc的首次合作。
综合经营情况
华润渝康的业务结构相对于其他地方amc来说比较简单,最近一年收购类经营和收购类重组业务的营收贡献加起来近90%。从收购类经营不良资产方面看,累计收购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规模340亿元,累计收购成本143.7亿。
数据来源: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诚信国际
此外,华润渝康于2023年被重庆五中院列入破产管理人名册,成为重庆首家该资格的地方 amc。自开展破产管理人业务以来,获得 9 个破产重整及清算案件,其中已结案7个,并获得一定管理人报酬,未来还将凭借专业能力和股东产业优势,积极开展企业破产管理和破产投资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未来发展:华润集团为其提出“1+3”战略
华润集团结合重庆渝康的功能定位,提出“1+3”的发展战略。1”即“1 个总体定位”:将重庆渝康打造成为集团参与服务西部大开发、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桥头堡”。
“3”即是“3 个功能定位”:一是国企改革的实施平台。不断将重庆渝康打造成为集团服务川渝发展、参与地方国企改革的实施载体,如结合集团产业优势和发展需要,支持医药、大消费等地方国资的混改或专业化重组。二是资源整合的助推平台。打造成为华润金融资源深耕双城经济圈、服务西部大开发的业务平台,如发挥资金融通、资本运作、资产管理优势,吸引各类金融资本、产业资本、社会资本,共同服务区域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三是防化风险的专业平台。整合华润资源和发挥央地股东协同优势,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并加强与四川地方 amc 的合作联动,在双城经济圈不良资产处置、问题企业纾困中发挥更大作用,助力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和西部金融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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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80多家寿险公司,在很多人心中,会认为买保险一定要买大公司的才靠谱,那么哪些算是大公司呢?是规模大?注册资本金大?还是股东强?还是偿付能力最高?
如果偏重从大与小的角度,我们可以分析的指标有:注册资本金、保费规模排名、股东背景分析。
保费规模排名:反映市场的占有率,也是一家保险公司营销综合能力体现;
注册资本金:直接与偿付能力有关,保险公司成立时都是实缴资本,所以出资能力很重要。
股东背景分析:也很重要,因为如果亏损,后面就考验股东持续的出资能力。另外经常会见到一些保险公司有股东之间纠纷,所以股东经营的好,公司稳定性自然基础也会好。
01
保费规模排名、注册资本金、股东背景分析
下图有点大,可以逐一打开,看大图:
从上面的对比表可以看出,在中国成立一家保险公司门槛真的是非常高的,有一些听过的保险公司,可能规模上并没有进入前十,由于开业早,所以注册资本金没有增资过也比较低了。很多人眼中的大公司,往往依靠于广告和周围网点的数量来判断,比如国寿、平安、太平、泰康等。
这些老牌公司的确成立时间稍早一些,但不能简单的以为只有这些保险公司才算大公司,其他的都是小公司,因为还有很多因素要考虑,例如:
每年保费收入
公司股东的背景
成立时间的长短
注册资本金数量
以很多人没听过的工银安盛为例,百度百科资料如下:
工银安盛由全球市值最大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全球最大保险集团 axa 安盛集团、全球 500 强央企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强强携手打造。
公司的股权结构为:中国工商银行持股 60%,axa安盛集团持股 27.5%,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持股 12.5%。
从公司的介绍中就能看到,工银安盛怎么都无法说是家小公司。所以说并不是听过的就是大公司,没听过的公司就小。
同样一些合资公司,也出身名门,比如:
英大人寿是国家电网公司控股,国家电网是实际控制人、美国万通人寿参股。
中英人寿是英国英杰华集团与 中国中粮集团合资,中粮集团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最大的粮油食品企业、中央企业,也是中国领先的农产品、食品领域多元化产品和服务供应商;
中意人寿是由意大利忠利保险有限公司(assicurazioni generali)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合资组建的人寿保险公司。中石油这样的企业,估计在中国是可以达到妇孺皆知的程度了。
02
购买保险:找保险经纪人
在这里,再说一下保险经纪公司与各保险公司的关系。
我们用了下面这个图,并不是代表保险经纪公司就是核心地位。各位童靴不要骂我们无知哈。
而是说,保险经纪公司,保险经纪人,有一种特殊的视角,这种视角,就是站在“投保人”的角度,去一眼看透n多家保险公司。
其实做为一个消费者,如果只找一家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聊天,肯定得到的结论是“这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服务、品牌”都是最好的。
许多保险公司销售人员,都在吹捧自己公司的实力和产品优点,无一例外地贬低对方选手。其实如果找经纪人列对比表,或自己进行研究,就会发现,一家公司不太可能满足每一位客户的差异化需求的,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并不像他们说的完美,而彼此对手之间的产品也不像他们说的那么差。
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是从保险公司的角度出发,还是从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出发?
在保险行业,有非常深的信息不对称性,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于2023年1月8日做客新浪《保险会客厅》回答保险热门话题,在回答网友(消费者)提出的如何选择保险问题上,黄主席如是说。
需求导向
黄主席:这位网友的问题是很多消费者想问的一个问题,也是很多消费者要面临的一个问题。应该讲我认为我们每一个人购买保险,我说第一位的因素,一定要弄清楚自己需求,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保障。
我们买保险应该就像我们买衣服买鞋子一样,要合脚的才是最好的,合身的才是最好的。
大公司有大公司的优势,小公司有小公司的优势,只要是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保险公司,我认为都可以去买。
我的建议就是需求导向,你就去比较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哪一个产品最适合你,你就买哪一个产品。
公司之间没有说外资和中资公司哪一个是最好的,大公司和小公司哪一个是最好的,国有公司和股份制公司哪一个是最好的,不能这样简单去比。
而是每一家公司的产品是有差异化,哪一款产品更适合你,最适合你想要的你就去买哪家公司的,这就是我刚才打的一个比方,只有合适自己的东西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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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上班,公司给自己缴纳社保是基本要求之一。根据有关法规,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但现实生活当中,有很多公司因为规模比较小,又或者是新开的公司,还没有到社保局开户,所以不能给员工交社保。单位给员工缴纳的是五险:医保,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养老险。不同于公司自己开户的繁琐成本高,新成立公司社保代办省心省力。
新注册公司如何办理社保开户?新注册公司必须开设社保账户才能为公司内员⼯缴纳五险社保开户流程,事先必须将资料准备好,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开户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份证。第一步,去社保局开户;第二步,去社保局拿员工社保申报核定表;第三步,去地税局换税收缴款书;第四步,去公司开户银行缴款。如果要办理医保,到医保中心取表格。
很多新公司不在社保局开户原因,比如人员流动性较大,为节省公司成本,不会再另花上千元每月招聘一位专业人员管理社保。但通过人力资源公司社保代办,每人每月仅几十元的服务费就给员工解决了社保缴纳问题,专业人做专业事,更高效准确,所以新成立公司社保代办省心省力。
出境游旅行社转让的条件
申请旅行社公司注册的申办条件
怎么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
旅行社申请转让的要求
申请旅行社许可所需要的条件
旅行社,世界旅游组织给出的定义为“零售代理机构向公众提供关于可能的旅行、居住和相关服务,包括服务酬金和条件的信息。旅行组织者或制作批发商或批发商在旅游需求提出前,以组织交通运输,预订不同的住宿和提出所有其他服务为旅行和旅居做准备
北京旅行社公司注册申办材料:
1、设立旅行社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旅行社的名称、经营范围和设立地;企业形式、投资者、投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报告名称和呈报申请的时间。
2、申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件。
3、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设立旅行社的市场条件;设立旅行社的资金条件;设立旅行社的人员条件和受理申请的旅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内容。
联系人:188-1318--0084
北京新曙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朝阳区通用国际中心a座1703
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入境游、国内游、出境旅游
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资质所需的资料:
1.旅行社营业执照复印件
2.旅行社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
3.至少三张导游证明书及导游劳务合同、社保记录证明书
4.旅行社注册地址租赁合同和不动产证明信息。
保险经纪公司是指依法成立的保险中介机构。一方面代表被保险人的利益,为被保险人设计保险方案,与保险公司商议达成保险协议。另一方面,为保险公司招揽业务,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在日常工作中,保险经纪公司还可以向投保人提供防灾防损、风险评估、风险管理、保险咨询或顾问服务等等。
1,保险经纪公司注册需要向什么部门进行申请?
国内保险服务公司的设立以及相应的经营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都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的,保监局在全国各地都设有分支机构,因此,假如保险经纪公司设立在北京或者是上海。那么在进行保险经纪公司注册的时候,可以在当地进行申请资料的提交,当地的保监局会把申请人的具体要求反馈到中国保监会,请求批示。
2,保险经纪公司注册对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有什么要求?
现存的保险经纪公司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地方性的保险经纪公司,地方性的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只要实缴一千万即可。一种是全国性的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需要有五千万人民币以上。现在中国保监会和各省市的保监局只审批全国性的保险经纪牌照。因此,地方性的保险经纪公司只能通过收购来获得。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想要在地方上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还要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
3,保险经纪公司注册需要多长的时间?
虽然从法律法规上面我们可以看到,保险经纪公司注册以及相应的经营许可证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并不多的。但是现在全国范围内的金融类目的申请都处于收紧状态,因此注册一个保险经纪公司需要的时间有的需要半年以上。
4,保险经纪公司注册条件?
1、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2、注册资本达到公司法和本规定的最低限额;
3、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
4、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5、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7、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9、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1、售电公司的注册首先需要确定注册售电公司的营业范围。而营业范围包括售
电、售电服务、电力销售、电力供应和供电业务等反面,注册售电公司满足其中
一项即可。
2、其次是对办公地址的选择:对于办公地址的选择,要选择在非住宅区、并且办
公面积要在100平方米以上、有至少10人以上工位,租赁期合同须在一年以上。
3、在次是资产总额:2000万元为售电公司注册的起点,资产总额与年售电量相关
a.2千万至1亿元人民币的,年售电量在6亿至30亿元千瓦时售电业务
b.1亿至2亿元人民币的,年售电了在30亿至60亿元千瓦时售电业务
c.资产总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不限制其售电量
4、然后是从业人员的要求:需要拥有10名人员人员,其中包含1名高级工程师、3名中级工程师、
6名普通员工;4名工程师需要持有职称证书,所有工作人员都需要在经济、会计、金融、能源
行业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大专或者本科以上学历毕业,需要提交3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5、售电系统平台:售电系统平台是一个客户管理系统。
6、公示备案:公示备案是在电力交易中心网站线上提交材料,有些地方需要线下提交。
如须了解请联系我。
来源:圈中人保险网
导读:深圳市安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拟被吊销公司业务许可证。
近日,深圳银保监局对深圳市安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拟吊销该公司业务许可证。
公告内容如下:
深圳市安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涉嫌拒绝或妨碍依法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项规定,我局拟吊销你公司业务许可证。
因通过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银保监罚告字〔2022〕101号)。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如对我局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及依据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公司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陈述和申辩的书面材料提交至我局。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陈述权和申辩权。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你公司还享有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听证申请书,说明听证的要求和理由,并盖章。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深圳银保监局2023年11月11日
6月曾收到监管行政处罚调查通知
在今年6月,深圳银保监局就对该公司下发过行政处罚调查通知书,对该公司违反《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通知内容如下:
深圳市安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你公司存在如下情况:
1、我局于2023年3月30日通过邮政快递向你公司注册地址送达缴纳监管费通知被退回。截至目前,你公司未按规定缴纳2023年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监管费;
2、你公司在2023年至2023年间未向我局报告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3、你公司在2023年至2023年间未向我局报告地址变更、人员变更等事项,未按规定向我局报送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我局现对你公司违反《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由于目前我局已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联系到你公司,现通过公告方式责令你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前向我局提供2023年至2023年间已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否则,将被视为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深圳银保监局2023年6月13日
公司经营已存在异常
具网上公开资料,深圳市安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02月15日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股东为银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成立至今已有十年。
爱企查官网显示,该公司已存在经营异常: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国保险机构的代表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二)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三)询问当事人及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四)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登记等资料;
(五)查阅、复制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国保险机构的代表机构以及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予以封存;
(六)查询涉嫌违法经营的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国保险机构的代表机构以及与涉嫌违法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银行账户;
(七)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冻结或者查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文|史思同
编|孙月
(图源/视觉中国)
近日,北京联合产权交易所披露了一则股权转让项目,鼎昊保险经纪的100%股权正在被转让。
在互联网、房地产及新能源等领域各路巨头涌入保险中介市场的当下,却有保险经纪公司股权被清仓抛售,保险经纪牌照一牌难求的热度难道已经消退。
业内普遍认为,随着监管审批逐渐开闸,未来保险中介牌照的稀缺性将会下降,同时,监管规范力度趋严,保险中介市场无疑将走向正轨,面临更多机遇。
经营不善,连年亏损遭转让
具体来看,鼎昊(北京)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下称鼎昊保险)成立于2023年8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两位自然人股东马晓晓、金桂岭分别持股95%、5%,此次转让项目正是两位股东全盘转让其股权,转让底价为3561.22万元。
从其经营范围来看,鼎昊保险所持的是全国性保险经纪牌照,可以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经营保险经纪业务,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办理投保手续、协助索赔等。
而在各大车企及互联网巨头争相入场保险经纪公司的当下,拥有全国性保险经纪牌照的鼎昊保险的股权为何却遭股东全盘抛售?有分析人士认为,盈利能力不佳或是为主因。
事实上,鼎昊保险近年的经营业绩的确并不乐观,营收净利皆是连年下滑。其数据显示,2023年鼎昊保险主营业务收入为375.2万元,净利润为-4.15万元;2023年,不仅主营业务收入不增反降,为373.26万元,利润缺口更是进一步加大至-74.62万元。
对于资金实力不强的股东尤其是自然人股东来说,保险经纪公司的盈利能力是非常重要的。业内人士认为,从投资收益角度考虑,鼎昊保险未来的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其盈利水平更是节节下滑,亏损逐步扩大,这或许正是鼎昊保险被转让的重要原因。
除了盈利能力不佳以外,鼎昊保险的实际经营情况也不甚明朗。有意思的是,项目信息上显示,鼎昊保险在编在岗的企业总人数仅有5人。
监管规范,保险中介走向正轨
随着产销分离的趋势成为市场共识,各路资本更加看好保险中介市场,近年来,互联网、房地产、新能源等领域的龙头公司纷纷布局保险经纪业务。
业内人士指出,一些行业龙头企业,其本身的保险业务实际非常有潜力,获取保险中介牌照后可以节约保费支出、优化保险方案、加强风险管理、提高风险保障等,有利于其自身发展保险业务。而相较保险公司来说,保险中介机构具有注册资本金低、启动快、经营风险小等优势,无疑是各路巨头布局保险的最佳切入点。
据了解,2023年前后,因市场准入门槛提高,监管对于保险中介牌照的审批愈发趋严,银保监会合并后甚至一度暂停审批,使得保险牌照更显稀缺。同时,随着batj等互联网巨头争相收购保险中介牌照,牌照转让的价格也水涨船高。
有业内人士介绍,彼时,一张干净的全国性经纪或代理牌照市场价格大约为2500万元上下,更有甚者,比如北京华夏保险经纪更是以50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字节跳动。
但近年来,随着监管逐渐释放开闸信号,保险中介牌照一牌难求的稀缺境况似乎不复以往。2023年11月,银保监会发布《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对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事项进行了统一规范。
《办法》的落地,意味着保险中介行政许可流程有了实质性进展,业内人士认为,就目前趋势来看,未来保险中介牌照的审批将逐渐开闸,其市价或会有所下降。
与此同时,监管系统对于保险中介行业乱象的规范却并未放松,反而更加趋严。2023年初,银保监会发布了《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的通知》,明确要求保险中介建立信息化系统,整体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以防范不合规业务行为。
数据显示,2023年,有178家保险中介机构因违法套利、编制虚假资料等原因被处罚,在被处罚保险机构中占比近60%,共收罚单348张,占罚单总量的17%;累计罚款金额高达3605万元,占比13%。
在一系列监管新政引导下,未来保险中介行业发展将面临更多机遇。而鼎昊保险3561万元'卖身“的项目谁又会来接盘,有待关注。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共有2621家保险中介公司,其中保险中介集团5家,保险专业代理为1746家,保险经纪有494家,保险公估有376家。
通过并购的方式取得保险经纪牌照,从而进军保险行业,是近几年最为流行的方式,也是趋势。虽然已经出台文件允许新注册,但是真正审批成功的寥寥几家。
天眼查数据显示蔚来新能源汽车于2023年5月23日在安徽省合肥市成立了蔚来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5000万人民币。实际控股为蔚来控股有限公司。
在去年长城汽车有限公司通过入股老友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持股100%,取得保险经纪牌照。
通过这两家企业不难看出车企进军保险领域的决心。
各种资料及政策不难看出,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规模越来越大,却并没有专属的相关保险产品。其次车企竞争激烈,可通过保险经纪牌照实现汽车金融领域的全产业链的布局。后期再通过进军寿险、财险、人身险等等更能为消费者提供贴心“一条龙”服务。
保险经纪牌照作为专业的保险中介牌照,和多个保险公司进行合作,销售其产品,又可和保险公司合作为自身客户群体量身定制产品。在国外成熟的保险市场,保险经纪占据了特别大的位置。
随着政策的变化及自身服务的客户群体的增多加上自身业务的需求,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开始布局保险行业。不单单为车企。像培训教育机构,因双减政策原因,有几家再向保险行业转型,毕竟有大量客户群体。再者互联网科技公司、一些金融机构等,看重我国保险密度较低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
北京保险经纪公司带网销资质,注册资金5000万元。股权架构为:法人股。已在今年续期了保险中介许可证。无债权债务,无法律纠纷,无行政处罚,业务简单明了,无分支机构。
2021北京保险经纪公司带网销资质,注册资金5000万元。股权架构为:法人股。已在去年续期了保险中介许可证。无债权债务,法律纠纷已解决,无行政处罚,业务简单明了,无分支机构。
相信是很多进军保险行业所看好的。
作为重资产金融行业的一员,保险业,尤其是人身险业注定是一个“烧钱”的行业,这也是为什么监管要对保险公司股东准入资质进行严格限定的原因所在——行业性质特殊,非财力雄厚者不得入内。
一家人身险公司究竟有多少钱?近期,通过观察非上市险企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发现,每家新险企几乎都会经历成立初期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企,伴随业务成长又快速下滑的过程,而这种快速下滑背后,是熊熊的资本在燃烧。
为了便于透过偿付能力充足率下滑观察人身险公司的“烧钱”速度究竟有多快,统计2023年以来成立的13家人身保险公司(不含养老保险公司)每年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情况(2023年偿二代正式实施,与这之前险企按照偿一代要求披露的偿付能力数据不具可比性)。
“烧钱”究竟有多快?我们发现,13家新险企,最长经过6年,最短经过3年时间的发展,无论是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还是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都快速下滑,如今更是全部低于200%,这与行业平均水平有不小差距。
01
新生代险企个个实力不俗,原始注册资本金高企
虽然按照《保险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人民币,但因为按照相关规定,注册资本金较低的话,其能实际开展的业务十分有限,所以近年来成立的人身险公司初始注册资本金(初始运营资金)都远远高于这一最低要求。
13家纳入统计的新险企中,人寿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基本都是10亿元起步,15-20亿元最为常见,北京人寿高达28.6亿元,而招商局集团旗下的招商局仁和人寿更是高达50亿元,一举超越很多成立多年的中等体量险企。
即便是采取相互制的信美人寿,其初始运营资金也达到了10亿元。
健康险公司经营范围相较人寿保险公司大幅收窄,对于注册资本金的要求相对也较低,所以,2023年以来成立的两家健康险公司,其初始注册资本金均为5亿元,显著低于人寿保险公司。
02
险企扩张期也是烧钱期,13家新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快速下滑
“开保险公司”着实是一件烧钱的生意,几乎所有的险企,都在开业初期经历了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快速下滑。
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数据,2023年末,纳入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审议的178家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6.3%,同比下降1.4%;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4.3%,同比下降2.5%。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9.6%、277.9%和319.3%。
人身险公司2023年末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9.6%,而同期13家新险企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却只有193%,与行业平均水平相差超过40个百分点,进入2023年,这一数据更是进一步下滑。
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13家新险企,最长经过6年,最短经过3年时间的发展,无论是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还是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都快速下滑,如今更是已经全部低于200%。
不过这样的快速下滑是可以理解的,险企成立之初,一切都需要从零开始,正是企业最烧钱的时期。
一方面,这些企业均处于扩张期,分支机构的开设、人才的招募以及前期的亏损等,都加速了资本金的消耗。
另一方面,新公司业务主要通过专业代理、兼业代理、互联网渠道等获得,产品利润率低于成熟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对于资本金的需求逐年递增。
03
13家新险企一面快速烧钱,一面遭遇增资难题
值得注意的是,13家新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齐齐低于200%,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而这还是其中一些公司通过增资发债等方式补充注册资本金之后的结果。
例如招商仁和人寿,其在2023年4月,就已经获批变更注册资本至65.99亿元,三大国有股东合计出资约15.99亿元,此外,其还通过发债的形式募得资金11亿元。
对于包括13家新险企而言,增资已经成为当下最迫切的工作之一,但其同时又面临着增资难题。统计显示,2023年以来,尚未有所有股东参与、等比例增资的成功案例。不得已之下,险企纷纷通过发债,乃至股东捐赠的方式筹措资本金。
典型如复星联合健康,曾先后于2023年9月、2023年5月两度发布增资计划,最后均撤回。最终,在偿付能力压力之下,股东选择通过捐赠的方式提升注册资本金。2023年12月,复星联合健康股东上海复星产投以现金形式向其捐赠3.5亿元,捐赠完成后,2019 年末,复星联合健康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156.86%,相比 2018 年的152.99%略有上升。2023年1月,其另一股东,上海丰实资管又以现金形式向其捐赠3亿元用以补充资本,提升偿付能力。
行业的特殊性质决定了保险业是一个“烧钱”的行业,而偿付能力充足,是险企维持机体健康运营的关键,面对愈发紧张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少公司已经开启了业务模式的转型,但这种方式起效较慢,最直接的方式仍然是股东直接注资。2023年将至,哪些公司能成功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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