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增加公司注册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怎么增加注册资本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公司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或者是需要招商引资,就会需要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通俗来讲就是我们要加大投资。要增加注册资本,就要走一个变更流程。那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流程是怎样?需要提供那些材料?有什么事项需要注意?如果您对此不清楚的话,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首先,是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办理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然后,是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有:
1、公司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原件。
2、公司公章、财务章以及法人章.
3、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原件。
4、公司章程.
最后,是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本期众致君给大家带来关于公司增资的好处。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注册资金增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注册资金增资这一情况主要发生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公司承接的项目对资金有要求,这是被动增资;另一种是企业想通过增资扩大注册资本,这是主动增资。
下面众致君将介绍公司注册资金增资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债转股四种。
经过众致君长时间的专业知识积累和实践经验,为大家总结归纳概括出以下几种,接下来就跟随众致君一起去看看吧:
一、增加票面价值
所谓的增加票面值就是指在公司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
二、增加出资
这一方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经常采用的一种手段,如果其注册资金增资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
三、发行新股
发行新股这一公司注册资金增资方式应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资本需求而发行新的股份。发行新股份既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东认购。需要注意的是,在原则上公司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四、债转股
这一公司注册资金增资方式仍然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债转股就是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
众致君说了这么多公司注册资金增资的方式,那么这么做对公司到底有什么好处呢?
首先,公司注册资金增资能够筹集运营资金,调整股东的结构和持股的比例
其次,公司注册资金增资在一定程度上还能够提高公司的信用,从而获得法定的资质
最后,最为重要的一点也是最为直接的一点,让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获得更高的利益
以上就是本期的全部内容了,喜欢的朋友可以给众致君点点赞哦。
01资质办理后要做好的各个事项
1、保持资质证书申请条件及安全许证条件
在企业申请资质证书时需要符合资质标准条件,而人员条件是很重要的条件,如建造师、职称人员、技工等,需要建筑企业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数量和条件,如果这些人员不足还需要企业进行补足人员,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这些人员条件也不能缺少,特别是生产条件更为重要,需要时刻保持。
2、积极应对建筑资质动态核查
建筑企业需要参加和配合动态核查,凡是被纳入动态核查的建筑企业,都必须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的材料,接受资质动态核查,参加和配合建筑资质动态核查是建筑企业的义务,企业并没有权利和理由拒绝。
3、及时变更相关业务,妥善保存资质证书。
建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营业执照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名称等事项变化时,要及时去相关部门办理资质证书的变更手续。建筑资质证书的使用是有一定期限的,一般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建筑企业在这个有效期内进行相应的工程项目施工是合法的,过了有效期企业再进行工程活动的话,将属于无证经营,所以企业需要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延续手续,还要妥善保管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丢失的话还需要重新补办。
02资质办理升级去哪个部门
1、下列建筑资质办理升级,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下列建筑资质办理升级,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
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公司的发展,往往会涉及到注册资本,一般注册资本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发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加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加吗?
可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从外部吸收新的资本,包括增加新股东或公司原股东追加投资;另一种是使用资本储备、盈余公积增加资本或未分配利润增加资本。
注册资金是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或企业法人的状态的属性反映了属性的数量。注册资金是企业的真实资产之和;如果与注册资金相比资金增加或减少超过20%,则应执行变更登记。 注册资金是企业所有财产的货币表现,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营范围和方法的主要依据。
注册资金反映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注册资本反映公司法人产权,股东投资的资本一律不得收回,公司行使产权。
注册资金是企业的实际资产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出资的总和实缴.
注册资金随着实际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际资金大于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执行变更登记。并且注册资本不允许在没有法定的程序的情况下随意增减。、
二、注册公司的时候注册资本不用验资了吗?
注册公司现在不需要验资。我国目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认缴制表示:注册资本不用在开始注册公司时就全部缴纳完成,但是只要在承诺的时限内(一般10-20年)完成缴纳,大大降低了公司缴纳注册资金时的压力。
认缴制度具体规定为:
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制,理论上公司(发起人)的所有股东都可以申请“一元公司”。
允许自主约定初始投资的比例。 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不再局限于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的出资期限。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的执行,公司在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实施企业年报发布制度,无需年检。
三、放宽公司注册资本
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
所有股东认缴的出资符合章程的要求;
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为进一步放宽注册资本登记的条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期限。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可以增加的,应当按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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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成立 ,实收资本的处理:因为从2023年新政策,取消了注册资金必须验资的程序,注册资金认缴,所以注册时可以验资也可以不验资,分两种情况:
注册资金没有进账,也没有验资报告,这种情况实收资本账就是零。不用做分录。
注册资金进账时,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xx
企业注册资本的印花税征收方式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一)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二)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性质特点
(一)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
印花税是单位和个人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具有凭证税性质。另一方面,任何一种应税经济凭证反映的都是某种特定的经济行为,因此,对凭证征税,实质上是对经济行为的课税。
(二)征税范围广泛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了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的各种应税凭证,凡书立和领受这些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印花税,其征税范围是极其广泛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书立经济凭证的现象将会愈来愈普通。因此,印花税的征收面将更加广阔。
(三)税率低、负税轻
印花税与其他税种相比较,税率要低得多,其税负较轻,具有广集资金、积少成多的财政效应。
(四)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
纳税人通过自行计算、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完成纳税义务,并在印花税票和凭证的骑缝处自行盖戳注销或画销。这也与其他税种的缴纳方法存在较大区别。
一、 技术增资的依据和摊销企业所得税的依据
1、《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 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新《公司法》取消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的规定,即非货币资产(包括实物、知识产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最高出资比例可达10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的《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中第一条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节税效果:评估值为1000万。10年下来可摊销的税费为1000x25%=250万,每年节税25万。
二、 企业为什么要做无形资产增资
1、招投标业务
在当今的市场经济环境下,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必须在众多竞争者里面脱颖而出。其中招投标业务就是最重要的一方面。
注册资金是对企业技术的一种认可,是一个信号,同时也标志着企业在招投标中自身资质的体现,为中标带来更大的砝码与机会。利用无形资产增资,不仅体现了企业的形象和实力,而且也把企业的技术价值转化为了公司的注册资金,这样就为企业引资、合作提供了帮助。
2、长期的巨大的所得税利益
企业股东用自己的无形资产为企业增资可以长期递减企业所得税。这一点对于致力于长期发展并有强烈盈利动力的企业来说,有着毋庸置疑的吸引力。
3、减轻货币资金增资压力
企业股东增资主要为:“货币增资和非货币增资两种形式。”运用无形资产增资可避免股东一次性筹集大额货币资金的压力。并且操作灵活,成本低。技术增资的企业在工商注册时不用占用太多的流动资金,可以缓解企业注册资金不足的困难。年检时货币增资工商所要求打印银行对帐单进行对帐。技术增资则不用。
4、申请各种国家补贴与基金:因为当今国家极其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对企业未来获取国家补贴和基金都起着相当的加成作用。例如:创新基金等。
5.无形资产出资与货币垫资的区别无形资产增资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行为,远优于利用垫资、贷款等方式,运用垫资产生的企业属于抽逃注册资金,是违法的。一旦查处工商将对其进行处罚,《公司法》,《刑法》也都对其行为著有明确的处罚条例。其中《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技术增资会计在做帐时可以如实走帐。方便于税务部门的查账。而利用垫资增资或贷款增资的企业,会计在做帐时无法把帐务做平,会给企业帐面值与实际值有出入,也会给企业在以后的工商年检、高新企业认证、企业上市留下隐患。
三、 无形资产增资解析
公司股东将自己拥有的或自己研发、受让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通过评估作价,财产转移和验资报告,注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同时达到长期抵税的作用。
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有些公司在经营中由于业务上的需要就会变更公司的注册资本,那么公司增加注册资金的作用有哪些呢.
一、增加注册资本就是增资的意思,增加注册资本的原因有两种
1、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因公司注册的时候注册资本相对比较小,已经影响到了公司的发展而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可以赢得更多客户的信任,公司的整体形象也会越好。公司注册资本也是企业规模和实力大小的最直接的表现。有很多项目招商会是需要注册资金的,如果注册资金过小,企业可能会失去一些有利于洽谈大型项目的机会,所以对企业来说,在适当的情况下增加注册资本是明智之举的。
2、公司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数,特别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之后,公司追加注册资金,使实际到位资金达到注册资金数额。给人的印象就是这个公司实力很强,更能够增加别人对这个公司的信任。
二、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作用
1、增强公司的实力,提高公司信用。注册资本越高,说明公司的资产实力和经营规模越大,能提高公司的商业信用,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2、增加公司的运营资本有利于公司开拓新的投资项目,扩大公司现有的经营规模。
3、调整股东结构和持股比例,改变公司管理机构的组成。吸收新的股东可以改变股东成分和结构。在现有股东范围内的增资,通过认购新股的比例的安排,则可以调整现有股东相互间的持股比例,大股东可因增资而成为小股东。而在股东结构和持股比例变更之后,公司将可实现其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重新安排和调整,包括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的更换等。
4、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有利于企业在申报项目,招投标入围等工作都有好处,注册资本越多,公司承担责任能力也自然增多,在生意中才会越让别人放心。
最后在这里提醒大家,公司在增加注册资本后,应当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否则,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行为是无效的。
企业发展过程中,良性发展结果自然是公司壮大,有些公司会选择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注册资本一可以提升公司对外的形象,二有利于洽谈大型项目,有很多项目招商会是需要资质的,比如注册资本多少,才允许你参与。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按照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三原则,要求公司必须保持注册资本的相对稳定,同时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规定了具体的条件和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主要途径是股东增加出资,情况比较简单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行新股来增加注册资本,也可以将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情况比较复杂。
下面主要介绍一下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和要求。
(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由董事会拟订增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决议内容应包括新股种类及数额、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二)增量发行新股应符合法定条件。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三)发行新股须进行审批。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后,董事会必须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四)进行公告。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表。
(五)公积金转增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15%。
(六)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后,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为什么说注册资金不建议你瞎写!注册资金虽然不需要实际验资,那注册资金到底是不是越大越好?是不是随便报多少都没有关系呢?
不是这样的,成立一个公司,注册资金太小了,那你的合作伙伴会很担心的,觉得你没有实力啊,但是注册资金太大了,任你写了一千万,如果你真的摊上事了,你能从兜里拿出来这一千万做清偿吗?如果不能,就不要写那么多。
比如像今年重庆有一家企业就遇到这样的问题,公司的注册资金3000万,实缴资本才600万,公司现在做亏损了,欠了别人很多钱, 600万赔完以后,别人再起诉他,要求他再拿2400万赔给别人。
那又有人会说:把公司注销了不就行了吗?不可能的,你必须把这2400万转到公司里面来,把它赔给别人,你的公司才能注销。
那如果你没有办法拿到钱来补这2400万会怎么样?
那你公司前面的一切操作都是属于虚报注册资本,并且给他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你是需要去承担刑事责任的。
今日总结:
所以讲注册资本不是随便写的,但是也不是绝对的,像有些建筑企业要招标投标,对注册资本都是有要求的。
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关于公司的出资方式,1993年《公司法》第24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此时,股东以非货币出资,“限于法律规定”的方式,即法律规定了非货币出资的范围,只有法律规定的非货币财产才能作为出资。1999年、2004年《公司法》沿用此规定。
而依照2005年《公司法》第25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可见,修订后的公司法允许股东以“不为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方式进行非货币财产的出资,即采取开放式的做法,只要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且可以转让的财产,均可以作为非货币出资。2023年《公司法》第27条沿用了2005年《公司法》的规定。
(一)以货币形式出资的
以货币资金出资,无需进行任何评估作价,并且公司可运用该货币资金购买所需要的财产物资、专利技术,用于投资及支付各项费用、偿付债务,具有极大的财务灵活性。同时,货币资金出资一般不会出现出资溢价问题,可以简化财务处理手续。因此,货币资金是出资者所采用的最普遍、最直接的出资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各出资人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本金的,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各出资人应当按各自认缴出资的出资时间足额缴纳资金。此外,出资人应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因此,股东在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最好经由自己账户划出,或者以现金交割;若是他人代为缴纳出资的,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某某股东的出资款”或要求公司出具相关收据。若涉及到以非本位币(即人民币)出资的,则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折算汇率和手续费的承担可避免出资的损失和纠纷的发生,降低出资不足的风险。若涉及到他人代为出资的,则需要另行签订协议对出资款予以说明,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在缴纳出资后,应要求公司出具出资证明书。
(二)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
1.以债权出资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号)》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认定债权出资有效:
(1)在一般情况下发起人不得单纯以其对第三人的债权出资,即发起人不得以对拟设立公司以外的债权出资。若是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达成债权转股权协议,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应当确认债权转股权协议有效。
(2)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
根据《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2002]313号)的规定,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时,经批准或者与债权人协商,可以实施债权转为股权,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a.经国家批准的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债权,可以实行债权转股权,原企业相应的债务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企业相应增加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经银行以外的其他债权人协商同意,可以按照有关协议和公司章程将其债权转为股权,企业相应增加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
b.改建企业经过充分协商,债权人同意给予全部豁免或者部分豁免的债务,应当转作资本公积。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第7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2)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3)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目前的司法主流观点依然认为,这里的“可以作为公司出资”仅限于针对目标公司的债权,如果股东以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出资,依然会被认定为出资无效。
2.以股权出资的
股权出资,是股东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用其持有的在其他公司的股权作价出资,设立新公司的行为。新公司设立后,股东将其在其他公司的股东权益转让给新公司,使其成为新设公司财产的一部分。近年来,股权出资已经成为越来越普遍的出资形式,以股权置换完成对新公司的出资是许多投资者优先选择的出资方式,尤其是在上市公司组建过程中。
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股权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境内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投资公司)的,参照本告知办理。
以股权作为出资应具备的条件
1、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一)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二)已被设立质权;
(三)已被依法冻结;
(四)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2、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3、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申请以股权作为出资办理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公司设立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除按照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证件外,还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对用作出资股权的评估报告;
2、投资人签署的股权出资承诺书。
特别提请注意:
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实际缴纳出资。
(二)公司设立后,投资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股权出资的实际缴纳,公司申请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时,除应按照有关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规定提交文件、证件外,还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验资证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的,相关股权依照规定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情况;(2)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资的,相关股权依照规定转让给被投资公司情况;(3)股权的评估情况,包括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报告的文号、评估基准日、评估值等;(4)股权出资依法须经批准的,其批准情况。
2、股权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股权公司印章);
3、股权公司的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公司已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证明(股权公司为在外埠登记的,不需提交)。
(三)投资人以股权出资方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人实际缴纳股权出资后,公司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时,除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变更登记文件、证件外,还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对用作出资股权的评估报告;
2、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验资证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的,相关股权依照规定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情况;(2)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资的,相关股权依照规定转让给被投资公司情况;(3)股权的评估情况,包括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报告的文号、评估基准日、评估值等;(4)股权出资依法须经批准的,其批准情况。
3、投资人签署的股权出资承诺书;
4、股权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股权公司印章);
5、股权公司的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公司已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证明(股权公司为在外埠登记的,不需提交)。
特别提请注意:
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方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人应当先办理股权公司股东变更登记后,再办理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四)投资人以股权作为出资的,股权公司应按照规定提交股东变更登记文件、证件。其中,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中应载明股权出资的情况。
投资人用以出资的股权属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的,还应当报经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机关批准。
3.以不动产出资的
在使用不动产出资的情况下,应当确定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不动产,比如对于划拨土地进行的出资,就会受制于划拨土地用途及转让的限制,而需要在投资之前确定其可行性。同时,在确定出资金额方面,需要以评估作为基础,并不能故意的高估或者低估不动产的价值,而应当在评估的基础上协商作价并评估,其作价额可以小于或者等于评估额,为了维持资本充实这一基本原则,不能大于评估额。
根据《公司法》第28条的相关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以不动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在以土地使用权、房屋进行出资的情况下,出资股东应当及时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变更至所设立的公司名下。在以机械进行出资的情况下,也需要及时的将机械交付于所设立的公司,因此,凡有产权登记证照的应当将出资资产的证照过户到所设立的公司名下。
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变更的属于房地产转让,房地产转让,一般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作价入股协议;(2)作价入股协议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相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税费;(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4.以无形资产出资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以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有一定限制。即无形资产必须符合可以用货币估价和可以依法转让的要求,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等作价出资。
(2)涉及到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应以法定方式向公司交付该技术以及公司在使用该技术上有无存在障碍。
(3)涉及到以专利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出资的,应注意其剩余保护年限及是否许可第三人使用的情况、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4)如以专利、商标、设计、技术成果等出资,必须明确其权属,特别是要说明是否属于职务成果。
(5)应评估作价。
5.以实物资产出资的发起人以实物资产出资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以实物折价入股的,其出资应当是能用于该公司生产经营的物品,包括交通工具、办公用房、办公用品、生产经营设备、原材料及产品等。同时,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不得设定担保。
(2)实物资产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并作价折股。
(3)实物资产必须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4)以经营性资产出资,应同时将与该业务密切关联的商标、特许经营权一并投入公司。
(5)以海关监管货物出资,必须补税或过监管期之后。
6.以保险资金出资的
保险公司以保险资金出资的,根据2023年保监会出台《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管理办法》(暂行办法)的规定,明确了保险资金参与股权投资的两种投资形式——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即保险公司直接向投资对象进行投资并以出资人名义直接持有投资对象的股权,此与券商直投业务的概念相似;间接投资形式下,保险公司通过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来实现投资目的,保险公司并不直接对投资对象进行投资,而是与具备丰富投资经验的管理机构开展投资合作,以充当股权投资基金财务投资人的身份获取投资回报。
在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不同投资形式下,《暂行办法》对保险公司设置了不同的门槛准入要求。根据《暂行办法》第9条和2023年,保监会出台《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通知》(以下简称“《2023年通知》”)的规定,保险公司直接投资股权,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管理制度、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2)具有清晰的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开展重大股权投资的,应当具有较强的并购整合能力和跨业管理能力;(3)建立资产托管机制,资产运作规范透明;(4)资产管理部门拥有不少于5名具有3年以上股权投资和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开展重大股权投资的,应当拥有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专业人员;(5)上一会计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开展投资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的,应当及时调整投资策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相关风险;(6)上一会计年度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7)最近三年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而在间接投资形式下,则不再强制要求符合上述第(1)条和第(6)条,第(四)条投资专业人员要求亦放宽到拥有2名具有3年以上股权投资和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即可。
根据《暂行办法》第12条的规定,保险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股权,该股权所指向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依法登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资质条件;(3)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诚信记录和商业信誉良好;(4)产业处于成长期、成熟期或者是战略新型产业,或者具有明确的上市意向及较高的并购价值;(5)具有市场、技术、资源、竞争优势和价值提升空间,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现金回报,并有确定的分红制度;(6)管理团队的专业知识、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与其履行的职责相适应;(7)未涉及重大法律纠纷,资产产权完整清晰,股权或者所有权不存在法律瑕疵;(8)与保险公司、投资机构和专业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监管规定允许且事先报告和披露的除外;(9)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根据《暂行办法》,在直接投资形式下,投资范围仅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的股权,而《2023年通知》则将该范围扩大至能源企业、资源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现代农业企业、新型商贸流通企业的股权,且该股权指向的标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和良好的经济效益。目前,从《暂行办法》的立法精神来看,直接投资形式下的可投资范围显示出相对保守的态势,其限于投资与保险业务相关的业务主要是考虑到直接投资下投资风险相对较高,而通过业务联动来实现风险控制和保险资金反哺相关行业发展的目的。
而在间接投资形式下,如保险资金对投资基金进行投资的,要求投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确定的投资目标、投资方案、投资策略、投资标准、投资流程、后续管理、收益分配和基金清算安排;(2)交易结构清晰,风险提示充分,信息披露真实完整;(3)已经实行投资基金托管机制,募集或者认缴资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具有预期可行的退出安排和健全有效的风控措施,且在监管机构规定的市场交易。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公司股东的货币出资与非货币出资的比例没有限制。
一、公司注册所需的准备
1.提前准备公司名称1-3个
2.确定法人,监事,股东持股比例、注册资金、确定经营范围、确定注册地址
二、公司成立后 所需要办理的流程
1.办理营业执照
2.刻章:公章、财务章、发票章、法人章
3.携带相关章依次进行税务报道、开对公账户、社保/公积金开户、办理资质许可证
4.核税种(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个税等)
5.申请发票
6.做账(票据传递、整理、账务沟通、财税咨询、政策解答)
7.报税(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个税等)
8.第二年 商事主体自成立周年之日起二个月内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5月31日前)
(以上的归纳 有写的不足或有错误的 欢迎留言或者私信 )
公司注册完成,就需要到税务局报到,核定税种,产生经营业务后,就需会计做账,报税。我们知道会计人员做账需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依据里面的相关账务处理规则来做账,在实务当中,不同的会计人员,由于从业经验的不同,做账习惯的不同,对同一笔经济业务进行会计记录的方式可能不同,如果做账不正确,就有可能带来税务风险,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自2023年3月1日,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申请企业登记不用再为注册资本发愁。如参照国际惯例,企业股东承诺认缴多少就是多少,理论上一块钱也能办公司,经营者风险自担。那么,注册资本从实缴到认缴这样的变化,对于财务做账上又有什么区别?对税收缴纳又有什么影响?
(一)案例背景
奇峰公司于2023年9月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由张三、李四、王五三个自然人股东发起,依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张三出资1500万元,李四以一项专利技术作价入股100万元,王五现金出资400万元,出资期限为10年。
2023年10月1日,收到张三实际打到公司账上的投资款200万元,李四专利技术作价100万元,王五现金出资450万元。
我们来先看错误的处理方式:
错误的账务处理分录
(1)2023年9月公司注册成立时(单位:万元)
借:其他应收款----张三 1500
----李四 100
----王五 400
贷:实收资本----张三 1500
----李四 100
----王五 450
(2)2023年10月1日收到实际出资款时
借:银行存款 650
无形资产 100
贷:其他应收款 ----张三 200
----李四 100
----王五 4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王五) 50
正确的账务处理分录
(1)2023年9月公司成立时,因是认缴制,没有收到注册资本金,不做账务处理。
(2)2023年10月1日收到实际出资款时
借:银行存款 650
无形资产 100
贷:实收资本----张三 200
----李四 100
----王五 4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王五) 50
(二)政策依据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股本”科目。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
1)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2)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3)营业账簿按照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计算缴纳印花税。
(三)政策解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相关规定,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认缴但未实际收到投入的资本时(不需要账务处理),无需缴纳印花税,待实际收到投入资本时再缴纳印花税。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后,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时因没有纳税资金来源,没有纳税能力,无需缴纳印花税,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在实际收到出资时缴纳印花税。
承接上述案例。
错误的账务处理方式
(1)2023年9月公司注册成立时,应交印花税=2000*0.025%=5000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2)2023年10月收到投资时,不缴纳印花税。
2.正确的账务处理方式
(1)2023年9月公司注册成立时,不缴纳印花税。
(2)2023年10月收到投资时,应交印花税=实收资本700万+资本公积50=750*0.025%=1875元
通过对以上的案例及政策分析可知,如果财务做账错误,按照错误的计算方式会提前把印花税交了,实际上认缴制后,认缴但未实缴的资本,认缴时不进行账务处理,待实缴时再记入“实收资本”科目。
但在实务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会计人员,因不熟悉税法及企业会计准则,想当然的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实收资本”,等到实际收到投资款时再冲减“其他应收款”。这种做法,造成的结果就是,提前把印花税给交了,另外公司刚开始经营,报表上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就巨大,很容易引起税务的关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近日,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力科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的注册申请获得证监会批复同意。据贝多财经了解,通力科技还于2023年11月24日更新了招股书(注册稿)。
根据公开信息,通力科技于2023年6月30日在创业板递交招股书,并获得受理。本次冲刺上市,通力科技计划募资3.45亿元,拟用于新增年产5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通力科技成立于2008年11月,前称为浙江通力重型齿轮股份有限公司。当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项献忠,股东包括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项献忠等。
据招股书介绍,通力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企业,成立以来专注于减速机行业。通力科技在招股书中称,经过十余年的稳健发展和技术积累,该公司现已成为我国减速机行业的知名企业之一。
通力科技在招股书中表示,该公司减速机产品的品种较为齐全,并在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截至2023年6月30日,通力科技拥有境内专利33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19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
据智慧芽数据显示,通力科技共有61项专利申请信息,其中发明专利23项,占比37.70%。通过算法分析,通力科技的专利布局主要专注在减速机、减速器、输出轴、输入轴、传动轴等技术领域。
2023年、2023年、2023年和2023年上半年,通力科技的营收分别为3.07亿元、3.43亿元、4.67亿元和2.1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724.15万元、5515.30万元、9055.16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3607.64万元、5377.46万元、7998.85万元和3573.86万元。
报告期内,通力科技的研发费用支出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分别为1064.98万元、1170.94万元、1932.83万元和952.49万元,研发投入持续增长,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7%、3.41%、4.14%和4.35%。
通力科技在招股书中表示,其收入水平和发展规模与国茂股份、宁波东力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差距,导致该公司目前在研发投入的绝对金额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距,但该公司目前的技术能力和研发水平与其当前的经营规模相匹配。
2023年1-9月(前三季度),通力科技的收入约为3.43亿元,同比增长0.67%;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为7274.18万元,同比增长18.65%;扣非后净利润5769.91万元,同比增长0.63%。
同时,通力科技预计该公司2023年度的收入约为4.68亿元至4.88亿元,同比增长0.04%至4.32%;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9100万元至9800万元,同比增长0.50%至8.23%;扣非后净利润7700万元至8500万元,同比变动-3.74%至6.27%。
本次ipo前,项献忠直接持有通力科技15.17%的股份,并分别通过通力控股、温州通途间接控制公司60.36%、9.64%的股份,合计控制该公司85.17%的股份。当前,项献忠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同时,项纯坚系项献忠之子,其通过持有温州通途2.45%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员工持股平台通力科技股份,并担任通力科技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据此,项献忠和项纯坚为通力科技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共同控制该公司85.17%的股份。
注册资金的变更,其实是公司注册资金的增资或是减资的过程。
目前实行的是认缴制度。
对于一些有许可资质要求的企业,有实缴资金的要求。
一、成都锦江区公司注册资金变更资料 公司因为融资、股东增减等情况,打算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时,需及时在工商局进行变更。通常情况下,减资比增资办理难,办理周期较长。
准备资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财务章、人名章;法人身份证原件;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验资报告;开户许可证原件。
二、成都锦江区公司注册资金变更流程
①向工商局提交变更申请;
②变更营业执照信息
③变更税务登记证
④会计师事务所出验资报告
⑤银行开户基本户或是验资户进行验资
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⑦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做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⑧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⑨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注册资金变更,减资是需要公示期的, 所以时间会比较少。一定预留好办理时间。
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代表股东要缴纳的资金,现在是认缴,你愿意出多少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平时可以不缴纳多么多,但是公司负债了或者倒闭清算了,一定要按照注册资本来承担责任。所以不要随意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即使公司融了一大笔钱,也不要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
现在我们看看几个融了资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企查查上面显示的数据:
1、广州富米:注册资本77.7778万
某一年也有10-20亿的营收规模
这个公司也是一个垂直细分行业不错的公司,融资了几轮:
2、杭州店家科技:注册资本165万
这是一家做软件的公司
融资记录如下:
3、云集共享:注册资本3386万
这个公司注册资本大一些,但是融资规模比较大,是在国外上市公司。是一家会员电商平台公司。
融资记录如下:
还有其他公司,大家可以在查查之类的app可以查询,包括希音公司等,上面列举了几个公司作为案例。
创始股东一般是创业者,拿很少的工资,也是作为公司的员工,注意企业是法人,任何人都是公司的员工。只有生活费,有的不拿工资,有的拿1万生活费这样的,付出了时间和机会成本,都是希望前期几年付出,甚至0成本付出,高风险,希望拼搏出一个未来,所以当然要进行估值和回报的。
注册一个公司,注册资本不要太大,一般就100到300万之间,看创始人自己的资金实力了。初始是认缴,就是你愿意将来缴纳多少,就填写多少。但是公司负债或者倒闭清算,要按照此资金承担责任。
如果公司钱不够用了怎么办?股东可以借钱给公司,公司将来赚钱了还回来。或者股东再增加资金进入公司作为注册资本的实缴或者增加投资。
比如现在公司注册资金100万,现在融资1000万,按照融资后估值1个亿(融资后估值、融资前估值,都可以和投资人谈)。那么怎么操作呢?
既然是融资后估值1个亿,投资人占股份比例就是1000万/1个亿=10%
如果是融资前估值1个亿,那么融资后应该估值1.1亿,投资人占股份比例就是1000万/1.1个亿=9.09%
我们还是按照融资后估值1个亿来计算:
既然这个股东占了10%,要么1000万多少进入公司章程上面的注册资本呢,多少进入资本公积呢(公司升值了)?
x/(x+100万)=1000万/1个亿,计算出来x=11.11111万
这样,这个投资人11.1111万进入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成了100+11.1111=1111.1111万(一般要到分),剩余的1000万-11.1111=988.8889进入公司的资本公积账目。
是不是清晰了呢?
这样公司的注册资本依然没有增加太多,原始创业股东,依然还是认缴那么多的资金,没有变化,以后要实缴时,就轻松了。
如果创始人把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到了5000万,然后给这个投资人10%的股份,那么原来的创业股东,就要缴纳5000万资金了,这个对于资金实力不雄厚的创业人来说,注定了交不起,增加了极大的风险,假如90%公司倒闭,那么你很可能就是属于那批倒闭而欠下巨额的债务的人。
有人说,投资人愿意这么干吗?那就看前面的几个公司的案例吧,说明就是这样操作的,虽然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大,但是相当于每个股份的价值比较高,不是1元的价格,而是100元的价格。
资金进入了资本公积,只要公司用不完,最后还可以转为创始股东们的实缴资金了,也就是拿这部分钱,来替股东缴纳注册资金了。什么时候呢?可能在股改的时候就可以。
看一下这个律师说的:
88人
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