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合伙企业公司注册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复星汉兴(杭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石琨,注册资本10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合伙人信息显示,该公司由亚东豫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壹玖壹玖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
天眼查信息:https://www.tianyancha.com/company/5884278206
关于注册合伙企业,客户最关心的问题包括合伙企业像你们介绍的那么好吗?为什么我要选择注册合伙企业而非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适用于哪些场景?合伙企业的税率构成是怎样的?这些问题都有“解”!↓↓↓
1为什么要注册合伙企业?
与有限公司相比较,合伙企业具有以下优势:
1.合伙人退伙入伙比变更股东更易操作;2.风险低,由于合伙企业中至少有一个负无限连带责任,使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的利益受到更大保护;
3、利润分配形式更灵活,合伙人可以通过合伙协议自由约定利润分配方案;4.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通常需要设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5.老板为了激励企业中的核心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让其和企业的中长期目标一致,但是老板又不想分散话语权,因此构建持股平台,通过持股平台赋予被激励对象股权或期权。
2合伙企业经营所得个税如何计算?
根据国务院的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合伙企业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其税率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在哪里注册合伙企业安全又省钱?
4注册园区可靠性高吗?
园区政策的稳定性依据国家政策的调整而变化,但各地方政府为了能够吸引企业到当地入驻,会给予企业高度的关怀与照顾,上述园区已经与我们进行了长期的政企合作,园区较为稳定。
当然,想要入驻一个政策稳定的园区,老板需要与能够把握政策动向,具备扎实专业知识,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合作。他们能够解决大部分的疑难问题,减少企业的后顾之忧。
5合伙企业的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6合伙企业注册需要哪些资料?
7各个园区的开票额度分别为多少?
如果合伙企业是做股权架构的载体,不涉及业务经营,则不涉及领票开票;如果合伙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发票规则也要区分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
8开票时需要注意什么?
需依据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申请开票;
开票时需注明收款人、复核人及开票人。
9转款额度是多少?
目前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行、北京平安等银行的转款额度不一。以山东的日照园区的中国银行为例,单笔转款额度为5万,单日转款额度为30万(不可提额),年对外转账限额为500万(开户半年以上可申请提额)。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您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垂询!
导 言
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我们正处在一个合作型社会中,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合伙经营事业。而合伙事业最初起步的时候,各位合作伙伴基于友好的人情关系,也就没有签订合伙协议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合伙企业的核准登记,往往只是通过口头的几句话就达成了合伙的意思表示。但人无千日好,真正到了利益分配严重失衡或者面临高额负债时,纠纷将层出不穷。本文将结合案例,对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也未登记合伙企业的情况下,如何认定合伙关系以及合伙份额进行论述。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因此,认定合伙的核心要素即为①共同事业 ②共负盈亏。当事人在与他人合伙时,需要将磋商记录、出资凭证、分红凭证、参与经营的相关证据进行妥善保管,以证明存在合伙的合意(见案例一)。
案例一:
刘清安与赵颖合伙协议纠纷 案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鲁10民终2847号
★
裁判观点:
本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刘清安与赵颖就案涉牡蛎加工厂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9月1日是否成立合伙关系。
本案中,双方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刘清安主张其与赵颖之间就牡蛎加工厂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系合伙关系,对此负有举证证明责任。刘清安称双方各向牡蛎加工厂投入资金7万元,赵颖并不认可,刘清安并未对此进一步举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刘清安一审提交的银行交易明细中的转账情况及微信聊天记录涉及到双方职责分工,不足以证实双方之间系合伙关系,刘清安一审申请的证人迟某、宋某、刘某均系听说二人系合伙关系,并对二人合伙的具体情况不清楚。二审中,刘清安提交的其与赵颖的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明细即使属实,不足以证实系基于合伙关系产生。刘清安提交的其与赵乐、赵欢的谈话录音及“赵东庄村蚝吉鲜牡蛎”微信聊天群聊天记录即使属实亦不足以证实双方之间系同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合伙关系。综上,刘清安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刘清安与赵颖就合伙投资、具体经营、利润分配、风险负担作出具体约定,亦不符合同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合伙特征,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刘清安要求确认其与赵颖之间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为合伙关系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本院依法予以维持。
《民法典》出台后,合伙关系并不要求合伙人共同经营,因此个别合伙人也可以只履行出资义务,而有出资就意味着有分红,这与借贷关系中出借本金获得利息的情况容易混淆。借贷关系中,资金的出借方追求固定本息回报,而合伙的核心在于共担盈亏(见案例二、三)。
案例二:
任大鹏、李勋合伙协议纠纷 案
最高人民法院
(2020)最高法知民终232号
★
裁判观点:
2023年,被告任大鹏与案外人口头约定合伙做广告传媒生意,因缺少资金,被告在没有与王某协商的情况下提出由原告出资5万元,原、被告口头约定,为了不影响任大鹏和王某的合伙关系,原告李勋提供的5万元算是入伙的投资款,并约定原告不参与经营管理,如经营亏损被告保证归还原告本金。上述约定王某也不知情。2023年5月21日,原告向被告指定账户转账5万元。原告转账后从未参与经营。后被告任大鹏偿还原告2,400.00元。现原告向被告催要剩余本金及利息……本院认为,关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是否存在合伙关系或借贷关系问题。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对合伙事务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本案中,双方约定原告仅向被告转账5万元,被上诉人不参与经营管理,不承担亏损风险,且被上诉人“投资入伙”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因此,上诉人、被上诉人之间的约定明显不符合个人合伙的特征,名为合伙,实为借贷关系,故对上诉人称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为合伙关系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案例三:
杨涵铄、李妙珍等合伙合同纠纷 案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陕04民终25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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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观点:
本院认为,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是:彭雄与杨某乙之间存在合伙关系还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对于该争议焦点,本院评判认定如下。上诉人主张双方之间系借贷关系,提交的证据主要是双方之间资金往来记录,并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而被上诉人主张双方之间系合伙关系,提交了彭雄与杨某乙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2023年杨某乙去世后其妹杨瑶、其母亲李妙珍、其妹夫高准和彭雄及彭雄姐姐的谈话录音等证据,上诉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均予以认可。录音中,彭雄称,“你哥在后面就是聊闲话,我给你哥说货已经坏了,至于赚不赚都已经凉了,我先把你本给你抽出来,我的本慢慢抽……”“两个人搭伙做生意呢,赔了,我不可能一个人认,因为我知道你哥是咋样弄法,你哥在我跟前好,不论咋样把你本给你抽回去,我的在后面慢慢再说……”“11月份当天我跟你哥叫到我屋来的时候,把话说开不管咋样,咱现在不说赚多少钱了,我把你的本钱给你,后面赔多钱我认了。我后面慢慢赚。”2023年11月11日双方微信聊天记录载明,杨某乙:“我说多少,20w”,彭雄:“21.7”“给我留点”,杨某乙:“好”“我就是21.7的本金”,彭雄:“嗯,你拿回本金就行别的不要”。综合分析以上证据,能够证明如下事实:即彭雄与杨某乙之间存在口头约定的合伙关系;经2023年11月11日双方结算,彭雄同意向杨某乙退还21.7万元投资款;此后,彭雄及其亲属共计向杨某乙支付115000元,下余款项未付。一审判决认定双方之间系合伙关系,上诉人应向2被上诉人支付102000元,符合法律规定,应予维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证据不足,应予驳回。
创业型合伙下,很有可能出现一方只出力而不出资的情况,在这种情形下,合伙关系和劳动关系存在竞合,在合伙人之间因利益分配产生纠纷时,出资方合伙人可能会以双方成立合伙关系为由,否定出力方与合伙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但劳动关系与合伙关系是两种主体与权利义务不尽相同而各自独立的法律关系,二者间并非独立排斥。劳动关系主要解决以当事人作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时,基于劳动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合伙关系主要解决合伙人在合伙期间对内利益共享对外风险共担的问题。可见,如果一方主张单纯以合伙关系的存在而否定劳动关系,具有较高的法律风险。(见案例四)
案例四:
李某峰诉田某劳动争议 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新01民终1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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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观点:
李某峰与原回转寿司店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5日期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2023年10月20日回转寿司店注册成立,李某峰即在该店从事库管、搬运等工作,与回转寿司店建立劳动关系。2023年1月6日,李某峰、周某军与黎某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李某峰、周某军分别购买黎某行在回转寿司店2.5%的股权。其后,李某峰仍继续在原岗位从事库管、搬运等工作,并每月领取工资报酬,回转寿司店为李某峰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与此前从事的工作并无二致,回转寿司店为李某峰不定期支付利润分红。现田某辩称,自2023年1月6日起,回转寿司店与李某峰、周某军之间系合伙关系。本院认为,李某峰在2023年1月6日与黎某行、周某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与回转寿司店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双方无争议。本案的关键在于,李某峰购买部分股权份额是否必然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终止,即合伙人是否存在与合伙经营组织建立劳动关系的可能。劳动关系与合伙关系是两种主体与权利义务不尽相同而各自独立的法律关系,但二者间并非独立排斥。在此,劳动关系主要解决以当事人作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时,基于劳动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合伙关系主要解决合伙人在合伙期间对内利益共享对外风险共担的问题。可见,单纯以合伙关系的存在而否定劳动关系的观点于法无据,实难成立。
《民法典》九百六十八条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结合司法裁判,在没有合同约定且双方无法协商确定的情况下,大多数法院认为,应当根据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占总出资额的比例来确定合伙份额,无法确定的则平均分摊(见案例五)。但也有少数法院认为,应当综合考虑出资和共同经营、共同劳动的整体参与情况加以确定,即在认定合伙分额时不仅要考虑出资比例,还要考虑劳动付出的大小。(案例六)
案例五:
许川、袁昌进追偿权纠纷 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新01民终10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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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观点:
在无法确定许川、袁昌进合伙份额比例的情况下,合伙各方应共同承担合伙期间的债务。针对许川主张录音证据能够证实许川已经退出合伙项目,许川只愿意承担1,500元租赁费,1840号民事判决的案款应由袁昌进个人承担,且该案中的36,646.2元的租赁费系由袁昌进延迟返还租赁物产生,不应由许川承担的上诉意见,本院认为,录音证据未能证实许川与袁昌进之间达成了同意许川退伙的意思表示,且录音证据亦不能证实延迟归还设备系袁昌进个人原因所致。故本院对许川的上诉意见不予采纳。针对袁昌进主张许川未能举证证明案涉租赁设备系全部用于合伙项目,袁昌进不应承担1840号民事判决一半案款的上诉意见,本院认为,二审中,袁昌进认可其向顺祥顺租赁站交纳押金6,000元,而该押金系在许川向顺祥顺租赁站交纳押金之后,袁昌进第二次去顺祥顺租赁站时交纳,故,上述案件事实可以证实袁昌进对案涉租赁设备的租赁情况清楚且明知。在袁昌进未提交证据证实租赁设备未用于二人合伙的施工项目的情况下,本院对袁昌进的该项上诉意见不予采纳。综上所述,根据本院查明的案件事实,许川、袁昌进应当按照各自50%的比例承担1840号民事判决的案款。
案例六:
卢定君、彭杏生与刘早文、任树其等合伙协议纠纷 案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湘民再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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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观点:
从一二审查明的事实及现有证据可确定四位合伙人的现金投资数额分别为:彭杏生20万元、任树其10万元、刘端午6万元、刘早文31554元,共391554元。本案各合伙人之间并未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且对合伙的权利义务内容包括投资份额、盈余分配等无法协商一致,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划分合伙份额及利润时原则上应当按占全部合伙额多的合伙人的意见处理,但是同时也应当照顾其他合伙人的利益。故本案处理时不能仅仅依据提供的现金和实物数量确定和划分合伙份额和利润,应当综合考虑出资和参与共同经营、共同劳动的整体情况。原审仅按照现金出资简单划分合伙份额,应予适当调整。本案四位合伙人均有现金出资、且又都参与了合伙事务的经营和管理,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划分合伙份额时,酌情认定将80%的份额按照现金出资比例确定,20%的份额按照劳动付出大小进行分配。申诉人中刘早文现金出资最少,但是付出劳力最多,故此,酌情调整彭杏生、任树其、刘端午、刘早文四人在马青公路马家湾段硬化工程中的合伙份额分别为:46%、22%、14.8%、17.2%。
【结 语】
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合伙人们应当及时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对合伙事务、合伙出资、合伙份额、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等进行明确,如果因为各种因素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各位合伙人在出资或投入劳动时应当妥善保管相关凭证,并保留经营合伙事务的记录,以备不时之需。
声明: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
欢迎来到永瑞e课堂。
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主题是:合伙企业的注册流程。
先来说说合伙企业注册需要准备的资料,一共有8种。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4、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提交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5、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
8、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了解了要准备的相关资料后,我们再来看看注册的流程。
注册流程共有5步: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5、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企业领取了营业执照之后就可以开始生产经营了。
今天的分享就到此为止了,更多创业干货,请关注《永瑞e课堂》。
有限合伙个人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出资。 有限合伙不得以劳务出资。现在很多人问企业帮助的编辑,注册合伙企业怎么办?对人数有要求吗?让小编来回答一下关于注册合伙企业的问题。
一、如何注册合伙企业?
1.市工商局官网,预定窗口办理时间。
2.凭预订人身份证原件到市政服务中心大厅取号。
3.资料符合要求,给予受理;如果所要求的文件或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将在5天内口头通知或致电,将补正的全部内容一次性告知请求人;如果不符合受理的条件,说明不授予受理的原因,并发出“不授予受理的通知”。
4.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将审查批准提交的材料。
5.市工商局根据审批内容打印营业执照正副本及核准通知书。
6.委托代理人将按照之前安排的时间到市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营业执照(代表处登记证等)和核准通知。
二、对人数有要求吗?
1.有限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的,应该解散;有限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一般合伙人,应该转为一般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合伙人成立;但是,还有其他法律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有1个一般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机构、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一般合伙人。
三、注册合伙企业的出资义务?
有限合伙该人应按照合伙协议足额、按时缴纳出资;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的,有义务予以弥补,并对其他合伙人的违约承担责任。
四、注册合伙企业的材料?
1.所有投资人的身份证。
2.法人身份证,监事身份证。
3.注册地址租赁协议书、房产证复印件并由产权所有人盖章。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需签字并提供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章程,股东决定或股东大会决议。
5.各类申请表,如名称申请表、公司设立申请表登记申请表等
6.经营范围。
7.其他如您的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或证明。
注册公司选择代办公司怎么样?
一般情况下,公司取名+核名+经营范围撰写+工商注册+虚拟注册地址+刻章+银行开户+税务报道+一年代账费+开票+年度工商公示+商标注册+新客大礼包,打包价现在只需要3500!!!特别适合初创业者及有需求开设新企业的群体!
以上回答供您参考,福珍企服始于2004年,专注于为中小企业提供发展全周期的工商税筹服务!有问题可留言讨论~
受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提出申请。 (1)应由2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6)以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公司简介;有限合伙是一种类似于普通合伙的合伙企业,只是除了'普通合伙人'之外有限合伙还可以包括'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合伙性质不同,有限责任合伙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注册信息:名称格式:深圳/市x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金:按需求填写注册地址:本地经营场所/如没有我们可以提供经营范围:按本公司经营项目填写,需与名称行业相符合伙人信息:1、分为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即法人)2、普通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是公司时需委派代表(代表为自然人)持股比例:按本公司章程需要分配股份比例以上是公司注册基本情况,如有需要或者想了解的可以联系我
今天看了一个今天看了一个公司注册的全套方案,为了降低法律风险以及税收策划而设计的一套公司架构,这个大家已经耳熟能详了,不过里面作为持股平台的合伙企业企业公司章程有几个法律问题,下面大概总结一下一些不能由协议约定的事项,也就是说法律规定了,你必须怎么做,下面有这么几点大家注意一下。
第一,有限的合伙人必须是出资的,不能以劳务出资。
第二,一些国企上市公司等等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他可以作为有限合伙人,但是不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人出现在有限合伙企业里面。
第三,有限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也不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第四,有限合伙企业当然最少应该有一个普通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第五,作为普通合伙人,不得与本公司展开同业竞争,不过作为有限合伙人并没有此限制。
第六,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仅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还有一点,不能约定全部的利润或者全部的亏损,由部分普通合伙人承担,有限合伙人因为是出资的,自然要分享利益,所以出于人和的考虑,对有限合伙人没有限制。
我们一般注册有限合伙企业的时候,注册资本认缴资本都不会太高,所以大家往往都对这个持股平台比较不重视,比较放任,很多资金的周转和利润的支出都是从这个合伙企业里面走,但是一定要记住整个平台的公司架构设计完成以后并不代表着高枕无忧,还有人格混同这个监督利器,所以务必财务方面做好账,严格遵循财务制度,完全可以利用一些投资、股权、保险以及信托等等合法手段来支出正常的收益,不能被别人抓到小辫子。
记住:大环境以下再怎么富可敌国也抵不过公权。
很多老板在工商注册的时候,都会非常纠结一个问题,到底是注册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公司?今天呢,我们就来一次性讲清楚这两者到底怎么选择?
第一点,在责任方面它有不同,首先合伙企业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有限公司呢,他的公司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责任是什么意思呢?比如说注册资本都是100万,公司负债500万,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就需要对这500万承担连带责任,而有限公司的股东只需要把这100万缴纳给公司之后,他不需要对其他的400万承担责任。
第二点,在出资方面,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可以劳务进行出资的,那么公司是不可以的,对于有很多时间有精力,但是可能资金上没有办法的创业老板来说很关键。
第三点,在费用方面,合伙企业有一个原则,叫做先分后税,什么意思呢?就是合伙企业它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只有你这个企业将分红分给这个合伙人之后,那么这个合伙人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有限公司叫做双重纳税原则,就是说在公司取得收入之后,要先缴企业所得税,然后分给股东,之后股东还要再缴一个个人所得税。
第四点,我们叫做法律规定,什么意思呢?合伙企业对于企业管理的一些规定是比较空白的,会更加地依赖于我们讲的合伙协议的约定,但是公司对于管理的一些规定是有比较明确而且强制性的规定,股东只允许在适当的范围内去进行自由的约定,这也是合伙企业跟有限公司的几个不同。
那么到底怎么选择,还是根据你设立这家主体的目的,规模,行业以及公司的类型去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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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里求斯位于印度洋,临近非洲,位于印度洋贸易中心,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离岸服务,成为从事印度、中国、非洲和中东之间贸易公司的离岸目的地。
毛里求斯近年来确立了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全球著名跨国会计师行均在该国设立办事处,为规划和优化利益提供了多样化的产品基础,即全球商业公司、授权公司、信托、基金、基金会、独立的投资组合公司、有限合伙公司。
毛里求斯公司的优势
1. 政体稳定
• 完善的法制体系和监管体系、政治稳定;
2. 营商环境
• 与46个国家缔结避免双重征税条约
• 签署了28项投资促进和保护协议
• 无外汇管制和具有吸引力的财政激励措施
• 作为进入comesa和sadc的特惠成员
• oecd组织列入“白名单”司法管辖区
• 运营成本和营商环境排名非洲第一
3. 其他优势
• 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15%,外来收入享受80%免税制度,税率降至3%;离岸经营免缴所得税、利润税、资产税
• 资料保密:未公开披露注册信息
• 经济实质:有当地董事和当地银行账户
合伙公司是非法人性质的公司,是由若干个合伙人组成,像常见“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等都属于有限公司的一种形式,合伙公司分为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两种类型,接下来以有限合伙为例,企顺宝小编做了相关整理,一起来看下吧。
一、在南通合伙有限公司注册要求是什么
1、有限合伙一般规定股东人数在两人之五十人以内,并规定其中必须有一个股东是普通合伙人。
2、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3、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可以是货币、实物,只是产权,也可以是土地权等其他财产权。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以劳务出资;未按时足额支付的,应当承担补足的义务,并向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4、有限合伙企业登记时,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金额和出资数额。
5、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可以要求合伙协议确定执行合伙事务的报酬和领取报酬的办法,不执行合伙事务,就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二、在南通成立合伙企业的好处
①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企业可以从众多的合伙人处筹集资本,合伙人共同偿还债务,减少了银行贷款的风险,使企业的筹资能力有所提高。
②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企业能够让更多投资者发挥优势互补的作用,比如技术、知识产权、土地和资本的合作,并且投资者更多,事关自己切身利益,大家共同出力谋划,集思广益,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③与一般公司相比较,由于合伙企业中至少有一个负无限责任,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更大保护,理论上来讲,在这种无限责任的压力下,更能提升企业信誉。
④与一般公司相比较,理论上来讲,合伙企业盈利更多,因为合伙企业交的是个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这也是其高风险成本的收益。
意大利是最受外国投资者欢迎的国家之一。作为欧盟和欧元区的成员,该国拥有便利的营商环境和完善的基础设施。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意大利的名义国内生产总值(nominal gdp)规模排名世界第八,以购买力平价而言,意大利则是世界第十大的经济体。
注册条件:
1.公司构成:1名以上申请者即可成立意大利公司,公司名称必须以 “有限公司” 结尾
2.股东成员:没有国藉限制;至少一位;
3.法定董事:没有国藉限制 (必须申请当地税号codice fiscale,)至少一位自然人;
4.提供3个公司名称,简易有限责任公司以srls结尾,需核名(srls是自然人注册)
5.注册资金1欧元起,无需实缴,
注册意大利公司优势
1、以使用意大利的公司与品牌返销国内与贴牌销售,占据高中档消费市场;
2、成立公司后,以股东身份申请赴意大利商业居留、移民,并可置业、投资、上市;
3、用意大利的公司与品牌将产品营销世界,进入中高档消费市场。国际竞争力。
4、中意关系,友好的合作伙伴。利于发展
很多人不知道佛山注册合伙企业需要什么条件的?具体需要什么资料呢?带你一起了解一下。
注册合伙企业,首先需要2个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他们都是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需要有固定的、合法的经营场所;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伙企业没有法定代表人的说法,只有一个执行事务合伙人,财务负责人。
佛山注册合伙企业需要的资料:
1、所有合伙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手机号码(合伙人为公司的,需要提供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详细经营地址(注册地址为商业或者工业性质,住宅地址不可以);
3、合伙企业的名称及经营范围;
4、合伙企业注册资本;
5、合伙人认缴出资额;
6、合伙协议;
7、想好执行事务合伙人谁担任?
8、工商局规定其他文件(需要所有合伙人签字、商事签)。
如果要是几个朋友之间开公司,小编建议您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因为合伙企业是大家共同出资、可以一起出意见,盈利的时候大家一起分,亏损的时候大家一起担,就像俗话说的一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样就把快乐变成了双份,把痛苦分开来,何乐而不为呢?要想注册一家合伙企业需要准备什么呢?
注册成立合伙企业程序:
设立合伙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申请合伙企业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
(五)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批准文件。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之日,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一、相关法律条文对照
1、《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2、《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相关法律概念比较——出资、注册资本、注册资金
出资:[provide the fund] 出钱,亦作“ 出赀 ”。拿出钱财;捐款。出资是企业投资者的最基本义务,但不同类型的企业,其出资方式、金额和期限要求也不尽相同。
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在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注册资本有两种含义:一是英美法系中的注册资本(registered capital)即授权资本或核准资本,它是在章程中载明、公司有权发行的资本额,确定授权资本或核准资本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政府注册,一般而言,注册资本数额少于发行资本,更少于实收资本;二是实行法定资本制度国家的注册资本,其含义与西方国家的注册资本截然不同,它也是在章程中载明、公司有权发行但公司必须全部、实际发行的资本,公司只有全部缴清出资额并经过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才可以到登记机关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与发行资本、实收资本完全一致。
一般认为,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之间存在以下区别:
(1)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3)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
三、合伙企业法对于合伙企业仅规定出资方式要求,并未规定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和最低限额
查看上述法条,不难发现,《合伙企业法》仅笼统地规定合伙人有出资义务和出资方式,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并没有像公司法那样规定合伙企业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认缴出资额(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出资期限,这也是合伙企业与公司的显著区别之一。只不过,在公司设立条件的习惯性思维之下,这种区别很难被认识和理解而已。
一般从事生产经营的组织体,成立之初都必须拥有一定的资金保证,即必须具有一定的资本金。这是它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财产基础和保证,合伙企业也不例外。对于企业注册资本金提出低限要求,是我国企业登记制度的内容,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企业拥有正常运营的资金,防止出现“皮包企业”,维护企业的资信能力,保护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而合伙企业由于本身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它已以合伙人的其他财产为企业资信提供了保证,而且从近年来的实际操作情况看,验资形式和验资报告的可信程度有限,注册资本金很难真实反映企业真正的经济实力和清偿能力。另一方面,合伙企业是一种初级、原始的企业组织形式,它注重的是人合,对于资本的依赖程度不是很强,只要能保证经营的最低需要即可。因此,合伙企业法不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金,而由各合伙人根据实际协商确定出资,为更多的人,特别是一些有能力但一时缺少资金的人参与合伙经营创造了条件。
为大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各地工商部门纷纷取消了个人经营、合伙企业出资限制,出资1元即可申报登记。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等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受注册资(本)金限制,并将此宣扬为一项有利于改善民生的便民措施。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通知》(工商个字〔2007〕107号)规定,新版《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均印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字样。正本和副本均载明登记事项:“名称”、“主要经营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还载明执照事项:“注册号”、“登记机关”(发照机关)、“ 年 月 日”(发照日期),亦并未将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出资额作为营业执照载明内容之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信息公开的合伙企业登记条件为:(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符合规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按照上述规定条件,合伙企业出资由投资人申报,并且无须提交出资证明作为申请材料。
四、观念革命——资本信用到资产信用
尽管上述问题已经有了答案,但不得不提及引发这个问题的根源还是在于传统资本信用观念。例如,曾经有传统观念认为,“现代企业就是以资本为信用的企业。因此,资本信用是资本企业的灵魂。”在立法上,尽管2005年的新公司法较之旧公司法有了许多开创新突破,但中国公司法首先毫无疑问地以资本信用为基础构建了自身的体系并一直沿袭至今。从公司资本制度到股东出资形式,再到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限制无不体现了资本信用的明晰观念和要求。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尽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无辜的债权人带来的伤害早已司空见惯,但人们还是习惯于根据公司的注册资本来判断公司的实力和信用状况。
改革开放数十年来,资本信用给人们带来了无尽的误导和认识障碍:(1)由于过于关注交易对方的注册资本,而疏于对其整个资产状况的了解,导致对交易对方信用的误判;(2)错误地相信公司注册登记和营业执照上显示的表面信息,而忽略了社会中介机构对公司资产的实际调查和评价;(3)因为过于迷信注册资本而放弃了公司之外各种担保手段的采用;(4)只满足于当事人出资已经到位、资本没有虚假的最低标准,而无视公司资产不当转移、非法侵吞和无故流失所应追究的责任;(4)立法上看似对债权人的“充分”保护的一些资本信用规定,实际为有限责任股东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提供了种种便利。
因为,公司资本不过是公司成立时注册登记的一个抽象的数额,而决不是公司任何时候都实际拥有的资产。正如有识人士指出,“撇开非由资本形成的公司资产不论,除在公司设立的某个瞬间,公司资产纯粹由资本构成且资产本身未发生任何价值变化,会出现公司实际资产与注册资本完全一致的情形外,公司资产与资本的脱节是公司财产结构的永恒状态。” 实际上,各类市场经济主体正日渐认识到了资本信用的负面效应,不仅是观念上的转变,更重要的是在经济交往中不再把注册资本当做主要的衡量因素,而是通过尽职调查、第三方评估、信用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对交易对象的资信状况进行综合、全面的调查、评估和防范,然后才作出经营决策,这无疑是十分正确的选择。
多数人只知道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注册合伙企业一无所知,本文将带您了解什么是合伙企业及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注册合伙企业所需材料、注册流程等内容,接下来让我们看看。
一、什么是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投资经营、分担盈亏、分担风险的组织形式。在中国,合伙组织的形式仅限于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一般不具备资格,也不缴纳所得税。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只能出资和分担盈亏,或者所有合伙人可以共同经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可见,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一定必须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二、合伙企业登记注册的条件
1、有二人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三、注册合伙企业所需材料(以北京地区为例)
1、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签署)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件
3、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签署)
4、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还应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住所使用证明》
7、许可项目审批文件(仅限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情况,如危险化学品经营、快递业务餐饮、住宿等)
8、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仅限合伙人为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且合伙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项目的情况)
注:选择代办合伙企业注册需签订指定(委托)书
四、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流程
1、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文件证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
(1)能当场受理或者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审查与决定(1个工作日,文件证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条件、标准,通过审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条件和标准,未通过审查,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3、颁证与送达
制证1个工作日,颁发营业执照(副本)与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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